出處 : 民視 – 2012年9月21日 下午8:03
解聘不適任老師 家長揚言罷課
昨天為大家報導,桃園一國小自然科老師,竟然讓學生舔食「氫氧化鈉」,造成學生的舌頭流血,這名老師有多次教學脫軌的記錄,引發全村連署抗議,今天更揚言如果不解聘老師,否則將發動全校罷課。
家屬集體在校門口揚言罷課,要求解聘恐怖的自然科老師,導火線是老師在課堂上,讓學生舔食強鹼性的「氫氧化鈉」天真的小學生信任老師的話,舌頭馬上疼痛又流血,當下老師竟然無動於衷。
有廿年教學經驗的老師,脫序的行為包括2011年4月體罰學生,把學生嚇到割腕,同年請了200多天的病假企圖規避輔導,直到最近復職,竟然拿學生的生命做人體化學實驗學校只有80幾個學生,卻高達184名家長連署抗議,可見家長很擔心,老師隨時會做傻事誤人子弟。
為了平息眾怒,週五校方的教評會先讓老師休假,再調往行政工作,等教師懲戒會同意解聘或調職後,才能拆了這顆校園的不定時炸彈。
腳步快一點 ! 樹立典範
好個20年教學經驗 ...
這是什麽樣的教學經驗 ? 真是諷刺至極 !
校園中仍有不少老師 , 教學方式或管教觀念十年 二十年不變 , 難怪乎 ? 這便是因果循環 , 過去的業障 , 終究產生迴向作用 ,
這位老師的教學專業知能 ? 今天換成是您我的孩子遭遇這樣的教學指導造成的傷害 , 沒有人會選擇原諒 ,
很多代課老師熱忱 專業知能 敬業態度 不見得比這位老師差 , 所以建議解聘 ,
請這位老師另謀高就也許對他的生涯規畫是更好的決定 !
大家思考 !
在首頁加個「這款老師」吧!
20年教學經驗
算一算在凹幾年也差不多可以退休了
屆時可以領月退呢
台中市擔任教育工作十年可領1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
桃園縣呢? 10年 ,20年, 30年 發給獎金 ----- 結束 ! 這就是桃園縣教師的待遇 ? 教師節前夕 , 心有戚欺焉
至於40年 , 桃園縣屈指可數 , 師專畢業的國小老師才有機會 ... 高國中教師 , 很難 ! 現在的教育環境已大不如往昔 .....
對於特殊優良教師的遴選也有不少爭議 , 不少認真優良教師質疑標準在哪裡 ? 是否達成幾項指標就給幾分 ? 還是看誰的人際關係好或和長官關係好就可以被推薦 , 此點教師工會與教育當局都該思考 , 以免流於形式 , 讓真正得獎的老師倍感尊榮 , 而非明有違反教育規準的教師 , 只因年資夠就推出去 , 這絕非教育界之福 , 這種做法跟輪流有何不同 ?
樓上的20年資深教師已快退休,怎會做出此種蠢事 ? 讀過國中的老師們都知道NaOH是強鹼 , 給小學生舔 ! 為了什麼 ? 就算有任何教育目的也不該拿孩子當實驗品 ,
http://tw.myblog.yahoo.com/jw!P3OvGFqBABLK_C2wirtjk4gV/article?mid=2965
請問老師有這樣的錯, 可以明確把人, 事, 地, 物, 說清楚嗎, 法律上是要講人證, 物證, 和事實的,
若這個老師這樣, 也要把清清楚楚的人證, 事證, 物證, 拿出來呀, 有沒有派調查人員到學校來調查呢, 這個都沒有, 請大家要好好想一想, 常常學校對老師是錯便錯了, 合理嗎,
在這裏, 可以理智拿出事實的人, 事, 地, 物, 來給大家看嗎,若沒有, 不能隨便定別人錯呀, 大家說對不對, 不然怎叫法律, 大家要有法的觀念, 你們打那些字的人, 有沒有看到真的證據呢, 沒有, 我們不要隨便亂說, 法律是講人權, 要有證據, 也有一定的處罰程序, 你們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