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改革」露了餡--全面抗爭吧,軍公教!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0300 )
作者︰test
目前為止現職者心存觀望,筆者可以理解其不想捲入紛爭、傳統軍公教過度小心毛病,但現職者若冷漠以對,也將面臨退休待遇在退休後被片面毀約高度風險(有前例可循,不是嗎?);不敢造反,至少可以幫忙把正確訊息傳出去吧!給退休人員一些公道與溫暖,幫忙把真相傳出去,一傳十、十傳百,就可改變這個冷漠社會!就不知道全國各教育工會與教師會還有媒體人是否還清醒著!? ----------------
本文正確連結版:〔http://blog.udn.com/boyamboy/7142400〕
「改革」露了餡 --全面抗爭吧,軍公教!
早在2006/12/20中時「卸任官員、大專教師反撲 改革回原點」報導十八趴翻案失敗(肥大官瘦小吏版復辟成功),文中就明白提到『... 最近遊說國親立委翻案的,主要是卸任政務官和大學教授,因為按照銓敘部今年二月十六實施的「所得替代率」方案(筆者加註:即「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他們幾乎一毛錢都扣不到... 』,對於自己報導過的內容,中時卻學起政府官僚作風,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不肯為軍公教退休人員慰問金已經被納入前述「所得替代率」方案,盡一些媒體應有追求真相本份!卻敢在12.11聲明中大言不慚說道:『在台灣推進民主政治、言論自由的過程中,《中國時報》無役不與,恪盡媒體職責。詳:聲明內容』,不敢面對慰問金真相,卻敢聲稱「恪盡媒體職責」,這一代中時人果真是令人搖頭嘆息!
今天(12.14)聯合報在報導關中接受廣播電台訪問時主張「改革18趴 應漸進式終結」新聞裡加上附圖說明,其中「95年(銓敘部)設定所得替代率上限 80~95%,減少優存額度.. ,詳:原附圖或下圖一」是近來新聞媒體首度證實筆者過去文中說法(詳:註一或別污辱了「改革」一詞首段),明明已經訪問到有此扁式所得替代率優惠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存在,卻渾渾噩噩不肯去了解該辦法實際內容如何?辦法中退休所得內涵包含哪些項目?替代率是如何計算?媒體人採訪過程中若能多一些背景資料收集動作,早就可以讓證據說話了,哪裡會鬧到今天還在讓銓敘部官員一手遮天!
政府部門擺明利用主管機關「被告兼法官」特殊身份,胡亂解釋政府法規(蓄意混淆法律適用對象與時間點,但公文中已經證實筆者「退休所得內涵包含慰問金在內」說法,詳:註二),蠻橫將100.1.1起才生效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與「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胡亂套用在99.12.31前退休公務人員身上,玩法弄權行徑令人不齒!法律不溯及既往是常識,更改變不了99.12.31前退休人員退休文件上所得替代率數字,與所得替代率內涵包括慰問金、優惠存款每月利息在內兩大既成事實!這是馬政府(行政院下屬部會、銓敘部)、全國媒體與國人無法迴避的問題(詳:公布真相,解決亂象)!政府部門、立法委員與媒體到底還要裝蒜到什麼時候?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目前仍是99.1.13版本,條文中根本沒有任何「所得比率」規定,因此學校退休人員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所得比率限制法源(詳:註三),企圖以100.02.01才訂定「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這個無效黑色行政命令(無明確法律授權依據,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規定,詳:註四),魚目混珠胡亂套用在99.12.31前退休教育人員身上,更是惡上加惡,違法亂紀莫此為甚,根本不可原諒!
筆者先前提過假農民大搖大擺年年A走大量老農津貼,【聯合報】12.06報導老農津貼燒5千億 「假農民」啃老本 ,以假農民佔六、七成以上,被A走部份就高達3000億∼3500億;2012/11/21今周刊831期更提到休耕大戶五年坐領千萬補貼金 (詳:農地休耕補貼 肥到「養地」大戶?),在假農民高達六成以上農保,為了這些少數農民,政府從79年至今也已經撥補了1300億元貼補農保虧損,只要將老農津貼減半回歸國民年金就可直接消除假農誘因(詳:假農民A不完);也直說真想舒緩財政壓力的話:「另一項愚蠢燒錢政見:2014全募兵制(跟過去一堆狗屁倒灶法案一樣又是天兵立委們傑作,等於盡國民義務當完兵者還得窮盡一生,出錢替一堆軟腳蟹尋求替代兵源),也得立刻改成受惠者付費模式(訂定受惠免役男一定年限自薪水中提撥固定比率代役金,不願出錢也可選擇當兵拿錢)」,這是原本筆者為認知裡馬政府堅持砍殺「法定」慰問金財務壓力(詳:註五)所提供解套方案!
但標題中「露了餡」,卻是12.13聯合晚報關中釋出漸進式「終結」18趴報導中提到『黨務高層今天表示,國民黨並不了解關中要提出終結18趴的看法,但國民黨支付退休黨工月退俸、18趴及養老給付的預算,一年高達7億元,負擔沈重,如果政府有所調整,國民黨也會有所調整。...昨天主要是談到政府一旦調整退休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國民黨對退休黨工的退慰金也會比照調整,因此也談及月退及18趴問題。黨務高層表示,國民黨對退休黨工的退休金及福利,向來比照公務人員,詳:終結18趴 藍委無奈:應追求均富非均貧』,顯然這才是馬英九一直無法做到放棄國民黨黨產主要原因,因為國民黨對退休黨工有退休待遇承諾履行誠信道義存在,因此才想趁民進黨借刀殺人時,來個順水推舟,順便減輕國民黨財務壓力,這恐怕才是馬政府與國民黨政客堅持所謂「改革」真正理由!
退休軍公教人員成了國民黨解決自身財務壓力替死鬼,軍公教人員還能悶不吭聲嗎!目前媒體藍太藍、綠太綠、不藍不綠不爭氣,設法把真相傳出去,是軍公教現職與退休人員唯一自救方式,一般現職者,筆者可以理解其不想捲入紛爭、傳統軍公教過度小心毛病,別忘了綠營步步進逼,並非只以退休人員為限(詳:替代率綠主張降到七成),現在關中也加入主張,全國公務人員協會除了高喊「政府誠信有問題」,可別忘了對99.12.31前退休人員而言,慰問金與優惠存款利息是包含在退休所得定義中,只在意十八趴優惠存款利息,完全不管99.12.31前退休人員慰問金問題,並不是正確態度,不團結一致就難逃被各個擊破命運,唇亡齒寒現職者終將面對過度冷漠苦果!
--------
註一:淺水扁95年自創所得比率,銓敘部95訂出「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95年版」..99年底前退休人員早已被非法強迫先行實施所得比率制!慰問金也明列在增訂三之一條文之「每月退休所得」定義中『(一)每月退休所得,指下列各目合計之金額:1..月退休金。2、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3..年終慰問金十二分之一之金額。...』!
註二:銓敘部101年11月16日,字號:部退二字第1013665881號文中『...三、...您提到年終慰問金已納入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應該是指95年1月17日修正實施的優存要點第3點之1所規範的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退休所得不得超過現職公務人員待遇的一定比率;超過者,在月退休金不得變動的前提下,調降其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的金額。由於上述規定對於退休人員依法支領的月退休金並未調整,因此並沒有您所說逾越母法的問題。又依優存要點的規定,退休所得的計算雖包含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及年終慰問金,但該要點已於100年1月1日廢止。四、此外,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規定中,退休所得是以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計算,因此,退休公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已不列入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項目(年終工作獎金則是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計算內涵),且退休所得替代率的公式只是用來計算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的金額。據上,年終慰問金並非退休所得內涵;此與是否發給年終慰問金並無關聯。』,擺明硬要拿100.1.1才生效法規,胡亂套用在99.12.31前退休人員身上!而且公文中已經承認95年版優存要點「退休所得計算包含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及年終慰問金」,公文中雖然強辯該辦法自100.1.1廢止(對100.1.1起退休人員而言),不就等於承認95年版優存要點對99.12.31前退休人員屬於「有效法規」,而且99.12.31前退休人員使用該辦法計算退休所得是永遠無法改變既定事實!詳如下圖二、三。
註三: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目前仍是99.1.13版本,條文中根本沒有任何「所得比率」規定;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第2項「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第6條「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因此學校退休人員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所得比率限制法源,詳:慰問金黑色改革篇
註四: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0.02.01才訂定,本身並無明確法律條文授權依據,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整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根本是立法怠惰下無效黑色行政命令!詳:慰問金黑色改革篇
註五:除了上述假農民年年大搖大擺A走老農津貼與休耕補助款,2014年募兵制錢坑政策外,還有並非必要的十二年國教,也是另一個燒錢政策;近年來光中興銀等民營新銀行呆帳(詳:賠了584.86億… 補中興銀大洞 創4紀錄,問題金融機構已已花近3000億),政府都得賠付上兆元收拾爛攤子了(詳:10年來,稅都白繳了!),連國華人壽都得由納稅人買單,創下賠付八八三.六八億元歷史記錄,這些才是造成政府財政困難主因!每到12月更是大肆挖路舖新柏油「消化預算」高峰期,而各縣市議員款年年浪費大量民脂民膏,又有多少人關心過呢?(詳:公家的錢不是錢)
作者︰test 想想我們這些連1%都沒有的人, 我希望我有18%,天天被人家罵也不會如何 我覺得有18%應該想想,1年800億會不會拖跨財政, 看別版的版主寫的,我心裡很讚同
作者︰test 致 布衣 不聯手,就是在浪費相同陣營的時間… 迄今,小弟才發現『公立學校優存辦法』有100年的最新版本;那一月三日發給行政院的文(請參閱『致行政院長』2頁2樓),真是貽笑大方了。 不論立法院慰問金結果如何,『釋憲』終將一戰,且必須戰勝。 釋字707號及憲法165條,皆對教師方有利,聯手吧?
作者︰test 台電工會嗆「讓台灣變黑暗」<DIV style="BACKGROUND-IMAGE: url(http://www.chinatimes.com/2009Cti/cthead/images/dash-h.gif); TEXT-ALIGN: left; PADDING-BOTTOM: 5px;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FONT-VARIANT: normal; FONT-STYLE: normal; TEXT-INDENT: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6px; PADDING-RIGHT: 6px; FONT-FAMILY: Arial, PMingLiU;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POSITION: 50% 0%;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0,0,0); CLEAR: both; FONT-SIZE: 13px; WORD-BREAK: break-all; FONT-WEIGHT: normal; WORD-SPACING: 0px; PADDING-TOP: 3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class=bar-align-left>
台電年度考成遭打乙等,台電工會昨率三十多名員工到立法院抗議,高喊「無能部長下台」。台電工會理事長胡國康痛批,政策錯誤造成台電虧損,經濟部長施顏祥草率將台電考成從甲等改成乙等,若無具體回應,工會不排除上街頭抗議,「甚至讓台灣變黑暗」。 胡國康批評,行政院和經濟部一再推動錢坑法案,把台電當成提款機。例如強制要求台電架設智慧型電網和電表,全部費用達一三九○億元,台電評估不可行,政院和經濟部仍強制命令台電執行;另外,能源局每年向台電勒索十幾億元,連更換LED燈泡都要台電出錢。 胡國康說,台灣<SPAN style="BORDER-BOTTOM: rgb(0,85,128) 2px dashed; PADDING-BOTTOM: 1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85,128); WORD-BREAK: break-all; CURSOR: pointer;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id=word_民生 onmouseover="m1385955172.action('over', '民生', event, this)" onmouseout="m1385955172.action('out', '民生', event, this)" onclick="m1385955172.action('click', '民生', event, this)">民生用電世界<SPAN style="BORDER-BOTTOM: rgb(0,85,128) 2px dashed; PADDING-BOTTOM: 1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COLOR: rgb(0,85,128); WORD-BREAK: break-all; CURSOR: pointer;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id=word_第一 onmouseover="m1385955172.action('over', '第一', event, this)" onmouseout="m1385955172.action('out', '第一', event, this)" onclick="m1385955172.action('click', '第一', event, this)">第一便宜,工業用電世界第二便宜,明明不合理,卻要台電買單。 台電勞資處處長洪清福透露,台電曾建議應該將工業用電一度調漲五毛,民生用電調降二到三毛,但政府不聽,經濟部只重視民間企業發展,強勢要求台電以低於發電成本的價格,供應工業用電,例如給高鐵電價八五折優惠,高鐵賺錢後也沒回饋台電。 </DIV>
作者︰test 【2013/01/0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回顧2012秋鬥再起,「人民向左轉」遊行啟示錄 =============================================================================================== 文/孫培堅(本會教學研究部副主任) ※歡迎推廣訂閱: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致 布衣 從您發布的訊息,欣慰終於起而行了; 不過節奏上,小弟積極多了。 共鳴部分:力爭慰問金、針對「黑色行政命令」提請「釋憲」… 爭鳴部分: 您消極主張不投票; 小弟主張成立「軍公教」聯盟,於各地方議會每一選區推出一位「軍公教」代表,進軍議會殿堂。 屆時,若「軍公教」聯盟總票數超過42萬票,才能震攝兩黨,左右下次總統大選… 目前小弟所為,不就是將走過的軌跡,清楚記錄;未來如若是我族類,上網一瞧便一目了然,不必多費唇舌… 如此才能謂之「全面抗爭」,不知您意下如何?
作者︰test
作者︰test 凡事靠自己,國、民兩黨唱起雙簧來,可謂琴瑟合諧,還看不清楚? 軍公教因任務使然,在職者本就該如履薄冰般謹慎小心;如遇不平,需要衝撞,捨退休者,還能寄望於誰? 全教會為何辦不了事?因為是現職,一缺時間,再則怕被脅迫;碰到敏感問題,只能乖乖地當橡皮圖章。 若無全教會,上層有任何的『構想』,因找不到對口單位,還真窒礙難行;請教各教師地方公會:針對教師權益部分,全教會除了割地賠款之外,到底爭取到了些甚麼? 現不就正在上演:『我們支持改革,但請不要污衊我們』 真心奉勸『改革派者』:書好好教,不要落人把柄,而揮刀自宮。
作者︰test 致 布衣 軍公教聯盟參選,真是個好點子。 單獨「軍」或「公」或「教」,絕對搶不到一席議員席次;但聯合起來,幾乎可以說是手到擒來。 軍公教目前猛挨鞭子,「選議員」至少為自己創造出了「紅蘿蔔」。如此一來,肯定心態丕變。 誰夠格參選?平日不敢吭聲者,爭參選,自然臉紅氣虛。屆時各選區,誰為軍公教權益出力最多,誰就代表參選。 您不認為:軍公教大鳴大放的時代將來臨? 制度決定心態,欲消弭退縮的心態,那就從積極的制度著手吧…
作者︰test 2013.2.2 新聞報導 針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發放標準,日前在立法院通過不得超過1.2個月的決議,各國公營工會在今天(2號)號召五萬多人遊行表示憤怒。工會代表強調,他們不反對改革,但是反對齊頭式的改革,也說未來不排除自組政黨為國營事業捍衛權益。 台糖工會理事長林裕發,對台聯黨團當時堅持全刪的立場非常不滿,揚言號召國公營事業來組黨,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含退休軍公教,不管目前國公企業員工加起來至少超過百萬人,我就不相信會輸台聯黨團那三個不分區』
新聞評論 「台灣民主,真是個笑話」,政黨關起門來協商,竟可幹出違憲的勾當。 台灣的政黨政治,誰還敢辯說,不是一個笑話。 為避免出國在外,被貼上來自「民主蠻荒的台灣」,唯有徹底換血,組黨參選吧。 軍公教聯盟也好、公營黨也好,趕快串聯,救救台灣吧。
作者︰test (壹)訴訟有效期限 (歡迎轉寄親朋好友)(敬請支持) 1. 行政訴訟 : 好像是6個月 2. 民事訴訟: (有效期限) 2年 人民(退休人員)的權益受損 可請求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有效期限2年
(壹)(歡迎轉寄親朋好友)(敬請支持) (請按網址或”複製” ”貼上” 在網址列) 1. 軍公教團體行政訴訟事務具體行動事務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148475168641750/
2. 李來希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3322437993&hc_location=stream 3. 軍公教退休人員權益促進會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448824678486681/ 4. 台灣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4419625035775/)
作者︰test 年終慰問金 ,行政訴訟檔案 : (請按網址 或”複製” ”貼上”在網址列)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8475168641750/files/ (敬請大家互相鼓勵)(多多聯絡) (壹)訴訟有效期限 (歡迎轉寄親朋好友)(敬請支持) 1. 行政訴訟 : 好像是6個月 2. 民事訴訟: (有效期限) 2年 人民(退休人員)的權益受損, 可請求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有效期限2年. 3. 有訴訟方面的問題, 可請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