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導護工作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46 ) --- 導護工作應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責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088 )
作者︰sjr051666-b 導護工作應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責 劉亞平 92/12/12 高雄縣政府行文全縣學校,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的導護工作,應該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