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從『仲丘事件』討論『教育行政』改革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1319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4 上午 10:44:38

如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5 下午 12:39:47

學校相關『會議記錄』應該主席簽署,依法公開公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6 下午 07:27:56

從之前的桃中爭議,就可以知道『校務會議』會議記錄的重要

另隨機查閱縣內幾所學校的網站,都沒看到相關會議的記錄,可見這是教育行政文化出問題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7 下午 09:26:15

請全國教師會為過去不符『比例原則』被教育行政機關不當『解聘』、『資遣』的受害教師平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8 上午 08:52:22

透過訴訟  已能使被陷害的老師獲得平反
至於加害者....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9 下午 02:29:39

13年前,就讀台大的張振聲和朋友在校園打球時昏倒,急救後成為植物人。張振聲的父親張文政昨天在父親節,推著坐輪椅的兒子前往台大爭取權益,質疑校方誠意不足,要求除了每年提供40萬元,還必須募款300萬元,並成立專戶。

張文政指出,兒子發生意外後,13年來都是家人輪流照顧,他長期質疑校方當年的處理不當,經過多年爭取,台大終於在今年2月以公文承諾每年40萬元,並表示會對外募款。但由於署立台中醫院護理之家一直滿床無法入住,因此台大未曾支付。

張文政憂心,未來他和太太老了,或張振聲生病,每年40萬費用不夠怎麼辦?希望校方保證募款300萬元,並存入專戶。

台大主祕林達德回應,台大的承諾沒有改變,同時與台中榮總協調,讓張振聲能夠入住,並從2月開始支付;先前已補助家屬121萬募款及急難救助費用。

台大學務長陳聰富強調,此案已獲法院判決,台大沒有法律責任,校方是基於道義,每年從學生急難救助金中提撥40萬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5%8F%B0%E5%A4%A7%E5%85%92%E6%88%90%E6%A4%8D%E7%89%A9%E4%BA%BA-%E7%88%B6%E5%88%B0%E6%A0%A1%E9%99%B3%E6%83%85-20130809000856-260114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0 上午 10:41:58

從上述親師生微弱『個人』如何困難地與龐大『教育行政』維護應有權益,

請全國教師會主動協助,請律師團與關心教育立委平反這些冤案。協助各教行政單位改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0 下午 03:08:26

盡說這些空泛之言  誰冤  誰需平反

把事證  人  地  時  一併說出  絕對有人有極大興趣

 

別在這裝可憐   一附" 哭鳥仔" 的樣子

老師  早已不是弱勢  行政  也無相對大的權力

校園內  雖非絕對民主  但  教師和行政早就不相上下

也不是絕對法治   因為   有多少行政與老師都不守法 ( 連基本上班都不守時守分   老師對學生管教態度也是霸權...  )

別只會說別人  卻不思反省  都該好好檢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0 下午 10:55:22

一個人自說自話

到底是誰跟誰聯盟

貢冥連萌?

軍方凌虐士兵

老師體罰學生

老鳥欺負菜鳥

不爽就摃行政

到底誰最該被改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2 下午 12:18:52

《邁向國際》— 教育人員必須主導教育改革 

NEA 主席范羅可的演說摘要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外事部編譯

美國最大教師組織NEA(註1)主席范羅可(Dennis Van Roekel) 在2013年七月三日NEA會員代表大會發表演說,呼籲教育工作者帶頭改造公共(註:公立中小學)教育,並主導自己的專業。以下是他的演說摘要:NEA的DNA  -- 社會公義、會員權益、教育專業范羅可提到

NEA的核心價值: 社會公義、會員權益、教育專業。這三項核心價值,他稱之為NEA的DNA三鏈。【社會公義】包含經濟、教育與公民權之平等,是NEA 成立一百五十六年來的一貫信仰與主張。維護【會員權益】的地點,包括談判桌、法院與國會殿堂。【教育專業】指的是教育人員必須相信自己是幫助學生成功的關鍵角色。而綑綁維繫DNA三鏈的,是會員們對學生與公共教育的熱忱。這讓NEA能在最困難、最關鍵的時刻,勇於追逐夢想、兌現承諾。教師主導教育改革范羅可認為,「經費不當使用,濫用、誤用測驗,被誤導與未經驗證的政策」等問題,持續威脅、阻礙學生成功(student success)。此一現況讓工會為了解決層出不窮的問題而花費時間精力在阻止不想發生的事,或為了「別人提出的方案」而進行辯論。范羅可認為,現在應該要將重心由「我們不想要什麼」轉移至「我們想要的什麼」。「我們必須讓會員有啟動改變的權力。有些人不喜歡工會將重心放在『品質』(包括課堂品質與學校品質)。但如果我們不賦予教育工作者主導「定義品質」的權力,那麼,誰要來主導呢?國會?州長?州政府官員?民代?米歇爾李(註2)?還是科赫兄弟(註3)?都不是。這件事必須由我們自己作主。」當務之急,就是「教育機會均等」。這也是前所未有的挑戰。范羅可呼籲會員勇敢起而行 -- 主導並承擔專業責任,而非任由他人定義教師的專業。教育改革的海嘯將是: 以學生為中心,由工會主導改革。註1. NEA(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會員人數三百萬人。註2. Michelle Rhee曾任華盛頓區教育首長,在任時期極度重視標準化測驗、大幅削減教育預算(關閉23所學校、解雇36名校長)、反工會態度等作為而引發爭議。註3. Koch Brothers:美國企業家。投注大筆資金設立大學獎學金與學術基金會,透過各種方式(包括政策遊說)引導美國公共政策走向極度保守主義與反工會思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3 下午 07:13:21

之前桃中校務會議會議記錄是否依法公告?

不是換校長就過了,還是落實會議的目的與實質程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3 下午 07:49:16

已經致電桃小校長、三位議員與教育局,檢討學校要求學生寒暑假輪流返校打掃校園。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3 下午 09:44:42

 

唉喲!我怕哦!光是要求學生寒暑假輪流返校打掃校園,就要致電校長、三位議員與教育局!

那你就直接叫妳的寶貝不要到校,不就得了嗎?

最好每天都不要到校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3 下午 11:57:38

 

 

和大姐學習一下

到學校門口開記者會

公布校長十大罪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5 下午 08:42:38

希望桃小校長與教育局儘速有積極改善作為,

減少吾人再往上向縣長陳情麻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8 下午 07:44:38

四處室組織應該精簡,教訓輔合一,加總務處,兩處室即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18 下午 11:24:28

回樓上的, 您說得有理!

老師也該精簡, 一班一位老師就夠了!

一天上班8小時, 學生一週上課不過30幾節,

請那摸多老師, 都在睡覺, 上網, 開記者會, 還有造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21 下午 01:41:35

颱風天,中小學不知是否有校長、主任留守在學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22 下午 09:31:52

回樓上的


因為你颱風天從來不會到學校,
寒暑假從來也不肯到學校,
所以你從來都不知道。
你去一下就知道了,

還有臉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25 下午 02:53:04

http://www.tyt.org.tw/ATeuTalk/MainShow.asp?Topic=遭到解聘奮鬥20年&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299&Num=896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25 下午 02:59:39

http://www.tyt.org.tw/ATeuTalk/MainShow.asp?Topic=請討論協助苗栗七朵花教師平反&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299&Num=10055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25 下午 03:13:00

http://iamhsiao.blogspot.tw/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28 下午 08:33:48

請教教育行政單位:有必要檢查中小學學生戴名牌,繡學號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30 下午 11:21:18

我有話說-5年500億 錢用哪去了<DIV class=bar-align-left>

  • 2013-08-30 01:30
  • 中國時報
  • 【徐九華/台大教授】
</DIV><DIV id=ctkeywordcontent>

     報載教育部擬逐年遞減「大學5年500億計畫」第二期經費,2017年起的第三期預算更腰斬剩半。消息一出,各頂尖大學瞬間籠罩在吐嘈與怨念的愁雲慘霧中。不過在跳腳的同時,請各校行政主管們先回答:錢究竟用到哪去了?置身稅制洪爐、熬煉出民脂民膏的納稅人,有權知道。

     台大和交大主事者同聲怨嘆: 「規畫好的蓋大樓和研究計畫難以執行;儀器很貴,1台就要7、8千萬;沒錢留住好老師、更不可能到國際上搶人才。」納稅人要問:久遭譏諷為工地的台大校園,除了校門口不知出現何種怪獸的洞洞館舊址外,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興建大樓?椰林大道?還是索性填平醉月湖?貴重儀器每台動輒數千萬甚至逾億,然而數十年來,各大學早已獲得政府其他資源之挹注,建置出國際名牌貴儀陳列室;台灣各地蚊子館固然所在多有,大學的「蜘蛛貴儀室」也不遑多讓。主管們與其喊窮、沒錢買儀器,何如反躬自省?檢討貴儀的使用率,統計產值,同時落實共用規則。

     至於研究計畫、或留或搶人才?前者大學有義務說清楚,後者則是偽議題。譬如至今已獲兩百餘億的台大,每位分到數百萬、逾千萬的教授和研究員,除了分內的發表論文和指導研究生外,究竟做出哪些利於國計民生的貢獻?台灣教授薪資固然低於鄰近各國,但請讓數據說話:近年來總計有多少人跳槽外國?畢竟將原有基礎和家庭連根拔起,移植國外,重建調適,談何容易?更何況學者們自有其價值觀與成就感,念茲在茲者絕非個人薪津而已。

     換個角度請問:從國外高薪搶回來的眾多人才們,對台灣的付出和貢獻是否等值?至於花大錢送年輕教師到諾貝爾獎大師研究室鍍金沾光的舉措,動機已不可取,結果更貽笑大方。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8/31 下午 11:50:53

桃園縣議會​應設置【議事網路線上​直播】事宜

文/潘忠政(桃園在地聯盟)

 

桃園縣年度總預算多年來一毛未刪
納稅人的血汗錢也未必用在刀口上,縣政品質當然不如表面看的好
【資訊公開、決策透明、公民參與】的現代公民社會機制在桃園顯有非常大的成長空間
(經查:宜蘭縣很早就有這項措施,連台東縣也在第16屆議會就開啟這項服務系統)

桃園在地聯盟昨天發函建請桃園縣議會自本會期(17-8)起開設【議事網路線上直播】服務
讓縣民得以目睹民代監督縣政的表現
看能否引動縣政品質的提升

以下為發函內容(文件原檔案請見附件)
...................................
桃園在地聯盟函
主 旨:建請自本會期起辦理【議事網路線上直播】,如說明。

 

說 明:

一、 縣議會為監督縣政機關,肩負著督察縣政政策、為人民荷包把關的義務,對人民之權利義務影響深鉅。

 

二、 【決策透明、資訊公開、公民參與】,是現代公民社會的要素與特色,透過電子媒體轉播議事實況,讓人民充分了解縣政運作與民代為民喉舌之表現,已是大勢所趨。

 

三、 經查宜蘭、台東等縣議會均已建置【議會議事網路線上直播】機制,我桃園即將於明年12/25升格為第六都,實不宜落後,應自本會期(17-8)起跟進,以提升民代議事品質、增強議事效率;亦可讓縣民深入了解縣政、認識民代的努力、為表現優異的民代打氣!

 

四、 網路線上直播技術門檻不高,經費需求極微,深盼貴會體察民意即起建置,以饗我縣民,幸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2 下午 06:34:04

 

國小入學填表 問家長婚姻經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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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生入學的輔導資料紀錄表,要家長選經濟狀況(紅框處)。翻攝畫面

【許敏溶╱台北報導】學生就讀小學一年級時,家長都須填寫一份輔導資料紀錄表,台北市敦化國小家長向《蘋果》投訴質疑,為何新生入學要學生家長填寫這份可笑問卷,詢問家長經濟、婚姻狀況等資訊,部分校長也認為,有必要更改問卷內容。


學校:了解學生狀況

民眾提供的輔導資料紀錄表顯示,要求家長填寫父母關係、管教方式、經濟狀況、居住環境等約十項,不少問題相當敏感,包括父母親是同住、分居或離婚,家庭氣氛是否和諧,家境富裕、小康或清寒等,投訴者認為要家長填這些資料相當可笑。
北市敦化國小校長吳慧琳說,的確發給小一家長該表格,是各校通用的制式表格,可幫助老師初步了解學生家庭狀況,也不會強迫家長填寫,會向教育局反映該家長的建議。

教育局:非強制填寫

北市公館國小校長李鍾慧說,該表格可幫助老師了解學生狀況,有存在必要性,但部分內容的確過時,如經濟狀況是浮動的,且老師本來就是有教無類,沒必要家長填經濟狀況。
今年兒子剛上小一的家長黃媽媽說,該表可讓老師了解學生家庭狀況,對學生來說有幫助不應廢除,但若有些項目不符時代,贊成可更動。
北市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說,該表是全國適用的通案設計,家長若不填,校方不會強制要求,將再研究是否需要更動。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5 下午 11:06:11

全國通用格式多年,請教育行政單位和校長們平常就要多用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5 下午 11:11:53

5年500億都是民脂民膏,錢怎麼花

教育部與台大講清楚,說明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11 下午 07:33:56

【2013/09/1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不出面、不道歉、不承諾,台大教授副縣長 惡奴欺主

桃園在地聯盟今日召開記者會抗議失信的黃宏斌副縣長:

 

.........民主時代,公僕應該是親和謙虛的為民服務,有過更應該勇於面對人民、虛心求教,今日不出面、不道歉、不承諾的黃副縣長,已經是個【惡奴欺主】的最佳寫照。
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桃園在地聯盟總算是看清了這位背信後不承認、不道歉,自毀格局聲譽的台大教授副縣長。而聯盟對藻礁的保育不會因此灰心喪志,日後還有許多保育方法和劃設方案的論戰,我們將另循管道,繼續為瀕危的桃園藻礁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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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10【請黃副縣長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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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信不立】乃曠古明訓,做為有權力的民主社會官僚,又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大學教授,更應信守承諾,不容輕易失信於民才是。

7/10【保育藻礁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中的黃副縣長是令人肅然起敬的:在民間與官方為畫設何種保育方案而多所爭議、在面對南大附小小朋友純真要求劃設【自然保留區】的熱切期待之際,黃副縣長於結論中謙虛地向環團表達歉意,並且闡釋縣府對保育藻礁的格局視野,最後責成農業局應【儘快辦理保育藻礁擴大會議】的裁示。

然而迄今,包括7/29在地聯盟去函提醒至今未見回覆,以至近日農業局匆匆通知舉開規格、內容均有違記者會共識的【保育藻礁擴大集思廣益會議】;此時聯盟代表不斷去電請求暫緩或承諾將重開一場有格局、有會前會、符合黃副縣長結論的【保育藻礁圓桌會議】時,關鍵人物的黃副縣長卻成了隱形人,任令部屬一再答非所問的推託敷衍,不願親自與人民直接互動溝⋯⋯通,化解紛爭,徒增問題的複雜性;此時的黃副縣長勿寧是有失誠信且輕忽民意的。

9/10上午10點,聯盟的記者會可能很樸素、很冷清,因為我們老百姓很多都要顧巴豆;但是我們有真相、我們要公義,我們也誠懇的期待黃副縣長親臨現場說分明,讓黃副縣長口中【可以公開而且可以很透明】的真理(7/10記者會語),成為保育藻礁亂流裡一股正向的能量。

我們的訴求:
請黃副縣長宣布重新召開一場具有【環境教育】功能、有格局、有會前會的【保育藻礁圓桌會議】,履行教授副縣長的承諾。

新聞聯絡人:桃園在地聯盟 潘忠政 0972-117081

 

●●會後新聞稿●●

=======================================================================

不出面、不道歉、不承諾
台大教授副縣長 惡奴欺主


(130910請黃副縣長戳清楚講明白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7/10【保育藻礁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中,視野寬廣、氣度恢弘的黃宏斌副縣長不見了;桃園在地聯盟今天到縣府召開【請黃副縣長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看到的是一個不敢面對民意、不承認錯誤、不願信守自己承諾的失格學者、背信的副縣長。⋯⋯

民間全心全力搶救桃園藻礁,官方推託以待,空轉五年後,我們很高興在7/10的縣府記者會中聽到黃副縣長建設性的結論:包括向環團表達歉意、承諾擴大保育藻礁討論會議、歡迎南大附小小朋友參與等等的結論。

豈料7/10迄今,不但沒有回覆民間7/29提醒召開【保育藻礁圓桌會議】的公函,甚且在未知會環團狀況下逕自於9/4日發函,片面發出毫無共識、超小規格、也沒有邀請南大附小小朋友參與的【保育藻礁擴大集思廣益會議】,如此明顯違反誠信的做法後,環團今天到縣府請黃副縣長說清楚講明白。

但是做為台大教授,一個即將邁向六都200萬縣民的副縣長,卻一再以會議為由迴避問題,不敢與民眾當面溝通,依舊派出沒有決策權的植保科科長敷衍,行徑實已失去學者風範,留在公部門繼續掌權,也只是玷汙了台大的名器,令人失望,也讓識者不齒。

民主時代,公僕應該是親和謙虛的為民服務,有過更應該勇於面對人民、虛心求教,今日不出面、不道歉、不承諾的黃副縣長,已經是個【惡奴欺主】的最佳寫照。

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桃園在地聯盟總算是看清了這位背信後不承認、不道歉,自毀格局聲譽的台大教授副縣長。而聯盟對藻礁的保育不會因此灰心喪志,日後還有許多保育方法和劃設方案的論戰,我們將另循管道,繼續為瀕危的桃園藻礁奮戰。

聯絡人:潘忠政 0972-11708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11 下午 07:38:57

【2013/09/0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桃園縣副縣長黃宏斌,何許人也?

桃園縣府縣長黃宏斌,最近又讓桃園在地聯盟抗議「失信於民」,連同之前今年7月底黃宏斌臨時取消本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會面遭抨擊「言而無信」,不禁令人好奇黃宏斌何許人也?

 

搜尋資料發現,黃宏斌是台大教授,10年前曾經擔任教育部高教司長,因大學評鑑爭議而下臺:

◎2003.10.25蘋果日報【百餘政大生圍教部】,政大學生昨天(24日)到教育部抗議大學評鑑排名不公,要求高教司長下台、教育部長道歉。

◎2003.10.25NOWnews 今日新聞網【大學排名╱高教司長黃宏斌請辭 坦承:資料管控有疏失】,....教育部高教司長黃宏斌雖然不承認有錯,但是對於消息提早外洩,資料管控出問題以及引起軒然大波一事,自請處分,......。

◎2003.10.30中央社【黃榮村5年內國際論文掛零 高教司長黃宏斌也是零李桐豪表示,教育部高層官員根據錯誤的指標批評「師範學院的教授不知道躲在那裡做研究」,他也不知道黃榮村和黃宏斌「這兩位教授躲在那裡做研究」。

 

看來,黃宏斌在當高教司長的時候,是一個刮別人鬍子之前卻忘了將自己刮乾淨的人,甚至到下台前都還死不承認錯誤(如果沒錯,又何必下台?),現在,黃宏斌是桃園縣副縣長,死不認錯的個性應該很難改,連續毀約失信,他大概也會合理化,要期待他承認錯誤,恐怕難喔!

 

PS:「誠信」是做人的基本,從過去的歷史我們認識一個人的處事與人格,看來「誠信」這門課,黃宏斌恐怕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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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黃榮村5年內國際論文掛零 高教司長黃宏斌也是零
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
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桐豪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教育部長黃榮村最近五年在教育部評鑑大學的SSCI、SCI、EI論文索引資料庫的論文數是零,高教司長黃宏斌也是零,「不知這兩位教授躲在那裡做研究」。黃榮村對此未直接答覆,黃宏斌承認沒有論文發表。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審查大學法修正草案,李桐豪(不分區)表示,不懂學術就要尊重學術,教育部拿SSCI(社會科學論文索引資料庫)、SCI(科學論文索引資料庫)、EI(工程論論文索引資料庫)來評鑑國立政治大學,是錯誤的指標,教育部卻連個道歉也不肯。

他詢問黃榮村,最近五年在SSCI等資料庫發表幾篇論文,黃榮村表示,他現在是擔任教育部長,做行政主管的工作。 李桐豪表示,黃榮村前幾年還沒有擔任教育部長,在SSCI等資料庫的論文數是零,黃榮村是心理學教授,連心理學要在國際期刊發表都那麼困難,怎麼可以把三個資料庫混在一起來評鑑大學。他接著詢問黃宏斌,最近五年有無在SSCI等資料庫的論文,黃宏斌直接回答「沒有」。

李桐豪表示,教育部高層官員根據錯誤的指標批評「師範學院的教授不知道躲在那裡做研究」,他也不知道黃榮村和黃宏斌「這兩位教授躲在那裡做研究」。

【2003/10/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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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31025

百餘政大生圍教部

 政大學生昨天(24日)到教育部抗議大學評鑑排名不公,要求教育部長黃榮村道歉。劉耿豪攝

【蘇岱崙、高琇芬╱台北報導】政治大學發表論文篇數排名全國第四十八名的爭議持續發酵。繼校方與教師前天出面抗議並稱將向教育部及《中國時報》求償後,該校一百多位學生昨帶著五、六千名學生的簽名連署到教育部抗議,要求高教司長下台、教育部長道歉。多位政大校友的立委昨也在立院舉行公聽會聲援母校,要求教育部長黃榮村負起政治責任。

 

評鑑爭議

面對政大師生的強烈反彈,教育部長黃榮村昨強硬地說:「教育部既無錯誤,何來道歉?」高教司長黃宏斌也說,如果大家認為高教司在此一過程有錯或有疏失,「我願自請處分」、「但我不認為有錯或有疏失。」政大學生代表與黃宏斌長辯兩小時無交集,部分學生不滿地激動落淚並在步出教育部時高唱政大校歌。  

 

國際學生也喊不公

政大學生昨午搭乘三輛遊覽車到教育部前高舉「反對重理輕文、平衡教學研究、道歉回應草率」等抗議布條,多位就讀政大的國際學生也在其中。來自貝里斯的辛西亞說:「這樣排名是不公平的,教育部應該分類比較!我千里迢迢來台灣唸書,結果竟告訴我政大排名是第四十八名。」另一名來自賴比瑞亞的學生也說:「我要求改變這個笨排名方式!」

政大師生質疑教育部在評鑑不完整前就草率公布資料。黃宏斌解釋:「不是教部主動公布,是以電子郵件寄給大學校長確認時外流出去。」他說,教育部去年就加總統計SCI(科學論文期刊索引資料庫)、SSCI(社會科學論文期刊索引資料庫)和EI(工程論文期刊索引資料庫)三項論文篇數,也曾寄送給大學校長。且只要在網站上輸入學校譯名就可查詢這些資料,這不是機密。  

 

立委校友出面聲援

學生質疑教育部承認資料不周延還提供排名,「是否有意加深錯誤排序印象?」黃宏斌說:「排名只為確認一百五十四所學校都在名單上。」

政大校友、立委趙永清與黃德福抗議教育部加總計算不同領域的學術論文,「以排名毀壞一所國立大學聲望」。立委李永萍說:「我雖不是政大校友,但也看不下去。在台灣唸過大學的人都知道,政大不可能是第四十八名。」立委程振隆指出,SCIEI重複收錄論文,長庚大學論文篇數不應加上長庚醫院中非大學專任教師者所發表的論文,經他重新計算後,長庚論文應是四百五十六篇,非九百三十八篇。  

 

教育部重申無疏失

黃宏斌回應:「如果外界認為不須公布這種大學排行榜,以後就不公布。」他並說:「若評鑑結果在尚未成熟的階段就流出,我願意負全責。」不過,黃榮村表示,SSCI論文寫作的確比理工類難,但將三項指標論文篇數加總是國際慣例,也不必扣除重複部分。

黃榮村說:「論文篇數總和並不等同於大學聲望排名,但台灣學術若要與國際接軌,必須重視這些指標。論文統計量可做為政大推動校務、學術的參考。」他重申過程中教育部並無疏失和錯誤,不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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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今日新聞網

大學排名╱高教司長黃宏斌請辭 坦承:資料管控有疏失

20031024 14:04 

記者林熙祐╱台北報導  

 

教育部首度公布各校國際論文總篇數排行,獲得不少掌聲,但也對部分學校造成傷害,趙永清等「政大幫」立委24日為政大向教育部強力要求,要有人為此事件負責,教育部高教司長黃宏斌雖然不承認有錯,但是對於消息提早外洩,資料管控出問題以及引起軒然大波一事,自請處分,教育部長黃榮村聽到後,認為教育部沒有錯,不予置評。  

 

根據了解,教育部去年就已經有這樣一份排行,但是沒有對外公布,今年的評比原本是要在星期四公布,卻在資料尚未做最後統整前提早曝了光,在政大幫立委及政大校方、學生一再批評跟要求下,黃宏斌決定自請處分「資料管控部分的確有必要檢討,我願為這一部份的疏失,向人評會自請處分,包含請辭在內」。  

 

教育部長黃榮村聽完後表示「這只是黃宏斌司長勇於負責的表現,他有沒有資格自送人評會都還有問題」,言下之意是這份懲處案不了了之。 

 

有關外界抨擊教育部的統計方法有問題,資料也不正確,黃宏斌並不承認,黃宏斌直言,資料的確有重複計算的部分,但國際上也是這種算法,至於外界要求分學門評比,由於工程浩大,高教司沒有這樣的人力。  

 

黃宏斌表示,如果政大覺得教育部的計算方式有問題,去年評比時就應該提出,不是等到對外公布排名了,才說不公平。 黃宏斌說,政大的優越不是表現在SSCISCI等論文統計上,政大的心情他也可以了解,教育部還會有其他的評鑑指標,將在112日跟15日到北中南三區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對評鑑指標的意見,明年評鑑時一定會讓各校了解遊戲規則後,再由第三公正單位辦理評鑑。 

 

原文網址: 大學排名╱高教司長黃宏斌請辭 坦承:資料管控有疏失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03/10/24/91-1532982.htm#ixzz2a4yizG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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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11 下午 07:44:59

【2013/09/06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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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航空城徵地 600人組自救會

苗栗大埔事件之後,大家開始對政府惡質徵地的手段有更多的認識,桃園縣航空城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徵地計畫,桃園縣政府始終說不清楚講不明白,讓當地居明很反感,時到今日,當地居民只好被迫組自救會,要求政府「先安置再搬遷」合理徵收。

航空城區塊內,或許就有我們認識的親朋好友住在那裡,讓我們共同關心這個航空城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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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反航空城徵地 600人組自救會
【聯合報╱記者曾增勳╱大園報導】 2013.09.04 04:13 am

桃園航空城計畫規畫機場第三跑道預定地,大園鄉竹圍村民近千戶約3600多人面臨拆遷搬家,村民形容「滅村」,20多村民發起籌備反航空城徵收自救會,總召集人陳日淡昨天說,至今加入村民至少600多人,預定29日成立,要求政府「先安置再搬遷」合理徵收。

內政部營建署擬定的桃園航空城計畫公展說明會完成,因為航空城計畫規畫、徵收及價格問題,引起竹圍村民更大疑慮,村民擔心一旦同意徵收搬遷,「再也買不回一樣的房子」,竹圍街上村民發起自救會,僅半個多月,已超過600人加入。

多位竹圍村民表示,民國60年代,他們配合桃園機場興建,數千戶居民土地都遭強制徵收,第一次被迫搬遷,如今又再次因為桃園航空城計畫,面臨第二次的搬遷,尤其是他們辛苦一輩子才買一棟房子的人,搬走後就再也買不回房子了,因此他們才拒絕徵收。

陳日淡表示,因應桃園航空城計畫徵地,村民決定成立反對航空城徵收自救會,他們的訴求是反對「不合理、不公開、不公平」徵收案,要爭取「合理徵收、公開規畫及公平待遇」,尤其要先安置拆遷戶、再談搬遷,整體規畫明確後再徵收。

【2013/09/04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反航空城徵地 600人組自救會 | 桃竹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8140908.shtml#ixzz2e3zrcA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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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9/25 下午 06:59:37

【2013/09/2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ui_3_7_2_1_1380105290437_4193 class=yiv6517692005_li><DIV id=yiv6517692005globalContainer class=yiv6517692005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6517692005content class="yiv6517692005fb_content yiv6517692005clearfix"><DIV id=yui_3_7_2_1_1380105290437_4192><DIV id=yiv6517692005mainContainer><DIV id=yiv6517692005contentCol class="yiv6517692005clearfix yiv6517692005hasRightCol"><DIV id=yiv6517692005contentArea><DIV id=yiv6517692005pagelet_timeline_main_column><DIV id=yiv6517692005pagelet_main_column_personal><DIV style="PADDING-BOTTOM: 248px" id=yiv6517692005timeline_tab_content><DIV id=yiv6517692005pagelet_timeline_recent><DIV id=yiv6517692005u_jsonp_6_2m class="yiv6517692005fbTimelineSection yiv6517692005fbTimelineCompactSection yiv6517692005fbTimelineSectionTransparent"><DIV id=yui_3_7_2_1_1380105290437_4191>

【觀念交流】從振聲高中風波看校園裡的言論自由
文/邱儷萍(本會文宣部主任)


蘋果日報的這則新聞,引發大家的討論,振聲高中的學生在校園辦報,校方為此增訂校規: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將予留校察看或讓其轉學。


看到這則新聞,深覺其實跟民族性、跟社會背景有很大的關係。長久以來,常聽長輩教育晚輩的一句話「恁仔人有耳無嘴」,而學校的角色,長久以來也是上級政令的執行者,也是另類的「下腳人有耳無嘴」。如今,由學生自主自覺的聲音從校園竄出,挑戰了長輩上級的價值觀:恁仔人、下腳人怎會有耳又有嘴?


是的,社會真的悄悄在轉變,最近公民意識的覺醒,洪仲丘案、大埔徵地案,不乏學生的聲音,學生當然也會把自主自覺的聲音,反思回自己的校園,當他們看見校園中不合理的事情,發出不平之鳴,也就可以理解。有人說,為什麼振聲的學生辦烢報未具名?這個疑問,也許可以問問國父,當初在滿清時期成立興中會為什麼也不具名?想當然耳,有其時空環境背景吧。


至於校方聲稱,該校新規定「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將予留校察看或讓其轉學」是經校務會議通過的決議。決議若此,我到有幾個想法:


一、大炮打小鳥
學生的受教權,是教育的首要,不論教師、家長或校長團體都該極力維護,今天學生的言論校方不認同,就令其轉學,等同剝奪了學生最重要的受教權。試問學生的言論,學校核准的尺度在哪裡?是否不得有針砭校務的聲音?是否會限於一言堂?若學生言論不當,是否有其他管道可以溝通或指導?連其校獎懲規定中「加入不良幫派或組織」也只是記大過,不剝奪其受教權,若非經核准散發文件就令其轉學,會不會懲罰過重,違反行政程序法比例原則,用大炮來打小鳥?


二、校園保守言論受限
記得我讀書的時候,教師是一條教鞭號令班級唯我獨尊的時代,學生不得有異聲不敢有異議,教師是如此管理班級,同理,教師也是執行政令的工具,没有異聲没有異議。長期以來,校園就是固著在這種保守又封密的圍牆內,儘管外頭的世界已是公民意識抬頭、公民運動蓬勃。所以,該校校務會議會通過如此社會譁然的決議,也許校園的氛圍就是如此、有權決策的人還是過往一條教鞭的心態。

培養獨立思考的學生,一直是教育的重點,學生行為有偏差,也應用輔導管教辦法導其向善。校園中學生的言論正代表他們在思考他們在判斷,是彌足珍貴的事情,縱使思考有偏差,也不應封殺,以教師的輔導專業,一定可以找到解決的良方。學生正用其方式在挑戰一條教鞭式的校園,到是教師,面對思考澎湃的學生,只剩一條教鞭了嗎?
 

●●蘋果日報2013.9.22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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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辦報 校方竟逼轉學振聲新校規 「侵害言論自由」2013年09月22日

針對學生自辦《烢報》(上圖,周香羽提供)批評學校不當管教,振聲高中增訂校規,指散發未經學校核准文件的學生將予轉學。吳詠平攝【陳威廷、許敏溶╱台北報導】去年學界和公民團體聯手發起反媒體壟斷運動,當時桃園縣振聲高中學生因在校內舉辦反媒體壟斷講座遭校方打壓,學生憤而自辦刊物砲轟校方侵害學生參與公共事務權利,結果上月底開學,該校竟公告新增學生獎懲規定,指凡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將予留校察看或讓其轉學,引發學生譁然。


人本教育基金會痛批,校方壓制學生思想、侵害言論自由;教育部指處分太重,明將了解。 「根本黑箱作業」振聲高中學生去年在校內舉辦反媒體壟斷講座,但在場的1、2年級學生被校方趕回教室,學生不滿遭打壓,去年5月發行第1期《烢報》(烢音同撤)砲轟校方諸多不當管教,但遭教官搜教室取締。上月該校更無預警公告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修正條文,增訂製作或散發未經學校核准的不實文件(文宣)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校園不安者,將予留校察看或轉學。


不具名的振聲學生說,校方修改獎懲規定事前未經公開討論,根本是黑箱作業,新規定迫害學生言論自由,讓關心公共事務與學校施政的學生不敢再發聲。參與發行第1期《烢報》的振聲畢業生、現就讀文化大學哲學系1年級的周香羽批,新獎懲規定不符比例原則,校方愈打壓學生,《烢報》就會愈密集發行。


未署名形同黑函振聲高中秘書宋文松說,新校規確實是針對《烢報》增訂的,因《烢報》未載明發行人與撰稿記者,形同黑函,若學生想發行刊物,可成立社團,校方會請專業人士指導。新規定有送校務會議通過,非校方片面決定。


北巿華江高中校長陳今珍說,學生犯錯應以輔導取代記過,台北市各高中職皆無類似振聲的規定。北一女中秘書江麗玉說,要違反規定學生轉學實在太嚴重了。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楊國隆說,振聲的懲處規定太重,明將了解,若確有其事,將要求立即改正。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振聲壓制學生思想,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校園不當管教 申訴管道

◎各縣巿教育局(處)
◎教育部長民意信箱:
140.111.34.51/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
◎人本教育基金會:(02)2367-0151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02)2835-0510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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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2/10 下午 04:05:57

【2013/12/0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代轉活動訊息】公民的崛起 國會與地方監督經驗論壇
資料來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12/15的「國會與地方監督經驗論壇」議程出來囉!

你∼報名了嗎?

日期:2013.12.15 (日)

時間:09:30-17:3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4樓,近捷運松江南京站7號出口)

費用:免費參加(不提供中餐,提供代訂餐點)

線上報名http://goo.gl/GJFW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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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址:
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電話:03-2811588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4/11 上午 08:20:01

最近很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4/16 下午 04:14:20

【2014/04/1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縣政監督】 請議員協助質詢--要求【各校改制後印信鑄製經費】由教育局統籌支應,不可佔用學校現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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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03-27 至2014-06-04 為桃園縣議會第17屆第9次定期會議,桃園在地聯盟發動監督議會,每天派人旁聽,本會接獲學校行政人員反應【蝦米?一顆學校印信要四萬,教育局賴給學校自行負擔!】認為教育局枉顧學校經費編列早已有規劃與用途,突然要擠出這筆錢真的有困難,因此擬出質詢內容,傳真給桃園縣議員,我們明天將派員到議會聆聽,並期待桃園縣議員能為桃園縣民把關並監督縣政、監督教育!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致桃園縣全體議員,建請議員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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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因應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自行預留經費約四萬元製作印信案,建請 議員提出質詢。


◎摘要

教育局發文各校-- 「有關印信鑄製費用,由學校自行預留經費支應,每付價格約為新台幣4萬元」。直轄市升格之相關行政支出,應由縣府統一編列,要求學校挪出經費並不合理,對小校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質詢內容說明

一、 依據印信條例第14條之規定,「全國性人民團體圖記,由內政部製發;省(市)人民團體圖記,由省(市)政府社會行政機關製發;縣(市)鄉(鎮)人民團體圖記,由縣(市)政府製發。」社會局違法向人民扒皮在先,教育局竟跟在後面搶孩子的「讀冊錢」,要求學校自行支付約4萬元的印信費用。
二、 學校行政人員抱怨連連:「學校經費編列早已有規劃與用途,突然要擠出這筆錢真的有困難!」學校經費的編列本應用在和教學有關的事務上,現在教育局卻臨時要求各校從現有的經費支應,對捉襟見肘的小校來說,更是一項負擔,有校長質疑:「四萬元看似小錢,對小校來說卻是大錢,難道不能由縣府統一支付嗎?」
三、 桃園縣升格是全縣的喜事,各項經費得以增加,人民獲得的資源和服務理應同步提升,但從縣府的種種作為可以看出,喜的只有升官加祿的高階公務員,老百姓還是得勒緊褲帶過日子。
四、 要求【各校改制後印信鑄製經費】由教育局統籌支應,不可佔用學校現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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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4/16 下午 04:16:00

落後官僚】1030404蘋果日報:教局推雲端 又逼寄光碟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亞平理事長】則批評,「在網路時代用石器時代方式做事,實在離譜!」

【牛奶瓶PS】教育局,搬新家,我去過幾次,二、三樓一大堆人,比高雄縣時代多出好幾倍!這麼多的人力,不知幹出甚麼事?服務學校和教學沒有,糟蹋學校和老師一堆。教育局的人員,似乎好的待不住,留下一些有問題的,對教育法令和教學現場搞不清,這樣的教育行政官僚,難怪高雄市的教育行政一團糟!

●●●1030404蘋果日報:教局推雲端 又逼寄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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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推雲端 又逼寄光碟
挨轟勞民傷財「願檢討」
2014年04月04日 

高市教育局推雲端空間運作,卻又要求學校郵寄紙本及檔案光碟。翻攝畫面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局日前宣布要提供給全市教職員每人免費50G雲端空間,不過有學校老師爆料說,教育局要求學校行政回傳檔案資料,不僅要印出紙本,還要燒成光碟片一併郵寄,實在勞民傷財。教育局回應是承辦人員個人行為,願意檢討。教育產業工會則批評,「在網路時代用石器時代方式做事,實在離譜!」

有國小行政人員爆料,指高市教育局國小科最近行文各校調查有意參與校長遴選相關資料,並要求填寫文件檔後回傳,離譜的是回傳方式除電子郵件外,還必須將文件檔列印出紙本,同時將檔案燒成光碟片,以傳統郵寄方式將紙本檔案和光碟片寄回教育局,由於文件檔案小,卻要燒錄成光碟片,讓行政人員直呼離譜及不可思議。

「電腦當機怕收嘸」
教育局不久前才大張旗鼓推廣雲端空間,還大方給所有教職員免費50G空間,但卻反其道而行要求郵寄紙本與光碟,引發校園反彈與議論,有人就直言,「為了一、兩張A4紙一般文件大小的檔案燒光碟,還要郵寄回去,怎麼想都不對勁!」對《蘋果》記者詢問,該業務承辦人解釋是因近日個人電腦系統不穩常當機,擔心無法確實收到學校端行政回覆郵件,才要求以郵寄方式寄回。

增加檔案中毒機會
不過教育局主任秘書戴淑芬說明,教育局與學校端的公文或表格回覆及調查,可透過電子郵件,也會開設雲端空間讓學校端把資料集中置放,以傳統郵寄方式就算是個人行為也不妥,相關人員與主管都應虛心檢討,在網路e化時代,不應該用這種方式收集及調查資訊。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批評,資訊整合e化,本就該免用光碟傳資料,不僅增加檔案中毒機會,也浪費資源。

高市教育局「教育百寶箱」小檔案
●對象:高雄市各級學校教職員
●容量:50G雲端空間
●目的:儲存個人教學、備課及個人檔案
●特色:開發群組分享,資料隨身、團隊協同及單一帳號;橫跨個人電腦、筆電及平板電腦等載具
●爭議:使用雲端卻要求學校行政郵寄文件檔案光碟
資料來源:高雄市教育局、《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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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4/16 下午 04:17:38

【2014/04/0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遲來的正義】終於贏了!桃園縣101學年度新進ㄧ般地區教師不應受3年綁約之限制

桃園縣教育局漠視法令,曲解簡章,堪稱是【茸苜教育局】,不僅耳朵長毛連眼睛也長毛!本會去年五月召開記者會,揭露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曲解自己訂定的簡章,不論偏鄉地區或一般地區的教師,一律綁約三年,不許介聘(調動),阻斷許多教師返鄉團圓之路。本會協助教師提出申訴(案號:102026號),「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下稱省申評會)3月20日完成評議,評議結果如同本會當初提醒教育局的理由一樣,認為教育局堅持綁三年的做法,「未顧及應聘教師之權益,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第6條及第7條及《教師法》有關教師聘期之強制規定」,又「一般地區教師不應受101年度教師甄選介聘簡章中『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須任教滿3年始可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之限制」,證明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各種硬拗的說詞,說到底只是「濫權惡整教師」。

 

明明101年度新近一般地區老師就可以不需受這種申訴救濟的苦,卻因為教育局長死不認錯!(參考:教育局長吳林輝,為了打壓教師,不惜說謊!)甚至冷血地面對媒體說:「教師覺得權益受損,可以提出申訴」冷血官僚模樣,令基層老師心寒!

 

「團結最有力」,會員老師在本會專業的協助下,終於打申訴打贏了!各位老師,遇到這種以惡整老師為樂的教育局長,你還相信他會捍衛教師的尊嚴和權益嗎?我想,除了自求多福之外,恐怕還得有後勤支援(教師組織)才能撐的下去!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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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102026號
再申訴人:○○○
出生年月日:民國○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服務學校及職稱:桃園縣○○鄉○○國民小學教師
住居所:○○○○○○○○○○○
原措施之機關:桃園縣政府

再申訴人因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案,不服桃園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所為「申請駁回」之評議決定,向本會提起再申訴。本會決定如下:

主文

再申訴有理由。

事實
一、 緣再申訴人係桃園縣○○鄉○○國民小學101學年度新進教師,因結婚欲申請102年縣外介聘調回臺北市,以便就近照顧家庭,並經學校同意而提出縣外介聘申請。惟原措施機關認定再申訴人申請縣外介聘作業,因未符「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10點(一)1、(2)「國小普通班一班教師:……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通班實際任教3年,使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之規定,爰不同意受理再申訴人申請縣外介聘作業。再申訴人不服,遂向桃園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案經該會作成「申訴駁回」之評議決定,再申訴人不服,爰於102年12月19日向本會提起再申訴。


二、 再申訴人再申訴書意旨略以:
(一) 原措施機關於桃園縣申評會說明:「『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於101年度皆事先公告,參加甄選教師均已明瞭簡章內容及條件,並於甄選報名表切結同意遵守簡章相關規範,絕無異議。」然查簡章中教師聯合甄選介聘報名表之切結書內容,並未有「介聘至一般地區學校綁約3年之規範」,顯見原措施機關之說明是故意曲解切結書內容,而桃園縣申評會竟未詳查,卻誤採信原措施機關之說詞。
(二) 再申訴人當初報考桃園縣時,看到公告之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內容並無意疑義,亦認為若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需綁約3年,故在選填服務學校時即刻意避開偏遠地區學校,而再申訴人目前服務之桃園縣○○鄉○○國民小學,係屬一般地區學校,再申訴人不應受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中第10點規定限制。原措施機關拒絕再申訴人提出介聘申請,顯然與該規定有違。若當時再申訴人分發至偏遠地區學校,亦不會於102年提出縣外介聘之申請。且經過本次事件後,原措施機關將102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簡章規定改為「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88名列冊介聘至國小普通班服務,獲得介聘學校普通班教師聘書,聘期屆滿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續聘,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明顯與101年內容不同,若原措施機關認為101年公告簡章沒有問題,又何須修改?
(三) 101年甄選簡章第12點:「本簡章經本縣101年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甄選介聘聯合服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桃園縣政府核定後實施,若有修正時亦同。」由此可知甄選簡章僅由單方面(縣政府)核定實施,而報考人聘無提出異議之程序,更非經雙方合意之「行政契約」,又查「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及教育部91年7月1日台(91)人(二)字第91095987號書函規定:「教師法第十三條所定中小學教師初聘、續聘之期限係屬強制規定,於教師甄選簡章加註需留任三年方可申請離職之條件,與該條規定有違,故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時,仍不宜訂定錄取後需留任三年之限制。」桃園縣101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簡章中「留任滿3年,始可申請縣內(外)教師介聘」之限制條款,顯然即屬於不得締約之內容。簡而言之,在教師甄選簡章中另加錄取人員申請縣內外介聘之限制規定,已逾越法令之授權,自不得作為行政裁量或行政契約之內容,再申訴人亦理應不受甄選簡章「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縣內(外)教師介聘」之拘束。
(四) 原措施機關101年5月2日桃教小第1010017879號函說明二、三:「99學年度國小甄選簡章之定『通過各類甄選之新進合格教師(不含原住民及身分考生及身心障礙身分考生),均應在原介聘學校應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如有特殊情形,在原介聘學校實際任教未滿3年,擬申請參加本(101)年度介聘縣內他校服務,當事人應敘明具體事由,經服務學校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函送當事人報告書、教評會會議紀錄,經本局專案審查同意者,得不受任教滿3年之限制。」由此可見,原措施機關對於99年國小新進教師雖然一樣有3年之限制,但只要提出相關資料報教育局專案審查即可;相較處理再申訴人(101年國小新進教師)申請介聘卻「歉難同意」,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之公平原則,已造成再申訴人申請介聘之權益受損。
(五) 97年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已有針對教師於原住民學校綁約5年之再申訴案,該評議書中明確指出:原措施機關於教師甄選簡章中訂定教師必須於原住民學校綁約5年之限制條款,除違反教師法有關教師聘期之強制規定、行政程序法之公平原則及比例原則,更侵犯憲法對人民工作權及自由權之保障,應另為適法之處置。倘若為保障原住民學生受教權而訂定教師綁約之條款,尚有違法之虞;原措施機關對於非偏遠地區學校任教之教師,更應遵守前述規定及法理。


三、 原措施機關說明意旨略以:
(一) 維持學校教學正常進行,避免因教師流動率過為頻繁,影響師資結構,增進學校受教權益等,向來為各校所關心,尤其本縣復興鄉及偏遠或交通不便之國小經年因師資流動頻繁而影響學生學習甚鉅,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檢」就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或學校聘任後應在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 教師介聘加以規範,以期穩定各校師資:又該簡章於101年度皆事先公告,參加甄選教師均已明瞭簡章內容及條件,並於甄選報名表切結同意遵守簡章相關規範,絕無異議。
(二) 避免教師流動頻繁,穩定師資來源與安心教學,俾利於學生之學習,以落實憲法保障教育機會均等,向來為國民教育之重要目標,經查101年度辦理國小新進教師甄選之各縣市甄選簡章內容,有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及金門縣等6縣市規範新進教師應實際於該校服務滿2至4年之年限不等,始可申請縣內(外)介聘,故穩定師資為各縣市所重視,並依據相關規定辦理公平、公正、公開之教師甄選作業,向為原措施機關嚴守之分際。
(三) 原措施機關已於102年5月20日及102年9月17日分別召開「桃園縣102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委員會第2次會議」、「桃園縣102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委員會第3次會議(檢討會)」,經詳細討論,決議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新進教師(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國小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應依簡章規範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縣內(外)介聘。
(四) 101年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63名,開缺而無老師選填之學校為復興鄉光華國小4名、復興鄉巴崚國小1名;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20名,開缺而無英語老師選填學校計觀音鄉育仁國小1名、觀音鄉富林國小1名、復興鄉高義國小1名、復興鄉三光國小1名,顯而可見桃園縣復興鄉、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之學校尚無教育熱忱之新進合格教師願意投入付出而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五) 「離島建設條例」已於102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第12條之1,明訂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國民教育階段初聘教師應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修正前條文:初聘教師應服務四年以上);考試院於102年8月15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將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轉調由1年改為3年,即是考量現行限制轉調年縣1年之規定,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尚未具備嫻熟之行政經驗,於任職滿1年即可轉調其他機關,造成各機關須不斷培訓初任人員。由此觀之,人力不斷流失實為各機關所面臨之困境,故積極穩定初任人員漸為各機關所為重視。


四、 桃園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書理由略以:
(一) 再申訴人參加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內容就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原措施機關公告在「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下稱系爭簡章),系爭簡章其法律性質為行政契約,其目的係為穩定各校師資、避免教師異動過為頻繁影響師資結構及學生受教權益為出發點所訂定,再申訴人並未在考試前對系爭簡章提出異議,於參加甄試教師時在甄選報名表切結同意書上簽名表示願意遵守系爭簡章相關規範,則再申訴人既已事前知悉並同意系爭簡章所規定之內容,而為應試,行政契約已因當事人間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系爭簡章並未違反公序良俗,並非法所禁止,其法律性質係公法上之行政契約,則再申訴人自應履行系爭簡章所訂定之關於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之義務,原措施機關之措施並無疑義。
(二) 再申訴人引桃園縣政府101年5月2日桃教小字第1010017879號函,辯稱於99年度之簡章中關於限制條款之規定與101年度不同,有違反公平原則之虞云云。惟再申訴人係參加101年度之教師介聘,所切結同意者亦為101年度甄選簡章,則關於介聘之相關規定,應依當年度公佈之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為準,前(99)年所公佈之簡章於當年度甄選結束後即失其效用,再申訴人不應據以非議。
(三) 再申訴人引教育部91年7月1日台(91)人(二)字第91095987號書函,辯稱系爭簡章之限制條款係屬不得締約之內容,在教師甄選簡章中另加錄取人員申請縣內外介聘之限制規定,已逾越法令之授權,且不得作為行政裁量或行政契約之內容云云。惟查:按「國民中、小學教師之介聘服務,以在同一學校教滿四學期以上為原則,且無下列各款情事者,始得申請介聘:……」及「向各縣市教師介聘委員會申請現職教師介聘之學校(幼稚園)教師,符合左列基本條件且具服務條件之一者,始得申請介聘。(二)服務條件:1.教師在同一學校教滿四學期者……」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及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注意事項第5條定有明文;教育部91年7月1日台(91)人(二)字第91095987號書函,該函文僅稱「不宜」訂定錄取後需留任一定年限之限制,而非表示禁止該項之約定,原措施並無申訴人所稱逾越法令之授權。縱再申訴人認其不應受系爭簡章中關於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之限制,然按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及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注意事項之規定,申請介聘之人亦需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以上,始得申請介聘。再申訴人僅在桃園縣○○鄉○○國民小學服務滿1年,亦不符合得申請介聘之條件。綜上,再申訴人為101學年度任職於桃園縣○○鄉○○國民小學新進教師,因服務年限未達系爭簡章及相關法規之標準,原措施機關對再申訴人因實際任教未滿3年而未予同意參加桃園縣102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乙案,其決議並無不妥。
(四) 原措施機關為穩定各校資、避免教師異動過為頻繁影響師資結構及學生受教權益,並系爭簡章中訂定「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之限制條款,其意義依其文義及目的,非受規範之教師難以理解,並可經由向原措施機關以異議加以確認,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系爭簡章之規定,旨在穩定各校師資、避免教師異動過為頻繁影響師資結構及學生教權益等重要公共利益,其目的洵屬正當,所採取限制手段,亦為達成目的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系爭簡章以限制實際任期始得介聘之方式亦有助於該目的之達成,其對教師職業自由所為之限制尚非過當,與目的之達成具有實質關聯性,乃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條之比例原則。

理由
一、 按「行政程序法」第135條但書規定:「……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教育部91年7月1日台(91)人(二)字第91095987號書函明示:「教師法第十三條所定中小學教師初聘、續聘之期限係屬強制規定,於教師甄選簡章加註需留任三年方可申請離職之條件,與該條規定有違,故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時,仍不宜訂定錄取後需留任三年之限制。」中小學教師初聘、續聘之期限既經教育部釋示係屬強制規定,即屬「行政程序法」第135條但書不得締約之限制規定。各縣市政府於教師甄選簡章中加註需留任數年方可申請離職之條件,即與「教師法」第13條規定有違,本會97043號評議書以揭示此意旨。合先敘明。

二、 次按「教師法」之立法目的乃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升教專業地位,依該法第13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之規定,除了落實保障教師工作權,亦授以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教師聘期之任務。本案原措施機關於101年度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10點規定:「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獲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之限制規定,其保障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受教權益,固可理解。惟依「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同法第7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 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 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傷最少者。三 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原措施機關以保障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受教權自由,於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中訂定教師必須於原介聘學校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之限制條款,未顧及應聘教師之權益,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第6條及第7條及「教師法」有關教師聘期之強制規定,至為明確。

三、 查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10條規定:「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63名列冊介聘,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以特殊身分考生報考者依本簡章附則第12、14點辦理),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然再申訴人服務之桃園縣○○鄉○○國民小學,係屬一般地區教師,並非原措施機關列冊之偏遠地區學校,因此,再申訴人即不應受101年度教師甄選介聘簡章中「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須任教滿3年始可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之限制。依「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向各縣市教師介聘委員會申請現職教師介聘之學校(幼稚園)教師,符合左列基本條件且具服務條件之一者,始得申請介聘。……(二)服務條件:1.教師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為原則,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教學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原評議書認為再申訴人需在同一學校教學滿4學期以上,始得申請介聘,再申訴人僅在桃園縣○○鄉○○國民小學服務滿1年,並不符合得申請介聘之條件。惟查,本件在申訴人雖僅在桃園縣○○鄉○○國民小學實際教學滿二學期,但因結婚後生活不便,向學校申請縣外介聘,且該校並未否准再申訴人縣外介聘之申請,已符合「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縣外介聘之基本服務條件,原措施機關否准再申訴人縣外介聘之申請,自有違誤,原措施應予撤銷;桃園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未審及此,其評議決定,亦不予維持。

四、 其餘兩造之攻擊防禦主張,無涉本件之評議結果,爰不逐一予以論述。

五、 綜上論結,本件再申訴案為有理由。爰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24條規定,決定如主文。

主席 王文科
中華民國10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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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6/6 下午 08:18:29

【明星個屁!校方無能?】高雄市某國中校方嚴重失職造成弱勢學生在校內數度被性侵!

這是甚麼明星國中?這是甚麼資深校長?性平教育失敗!性侵害防治崩盤!

孩子,在校園被性侵,學校怠於處理和輔導,幾個月後,竟然又被同一加害者在校園內性侵!

蘋果日報報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則痛批,該所學校輔導性侵防制體系崩盤,未能保障學生安全。」

教育局在報紙公開說:「該校行政處理確實較慢,已列管督促,並提供必要諮商協助。」教育局應徹查是否有行政疏失!

PS1.明星國中,明星的是學生,絕對不是校長。但再怎麼明星的學校,如果遇上不肖的校長或行政人員,可能會讓明星落漆或沉淪!

PS2.高雄市所謂的明星國中,很多都是資深校長,奉勸這些資深校長,不要有待退養老心態,如果佔著茅坑不拉屎,還是早早退休的好!

轉貼1030601蘋果日報的報導:

●●●1030601蘋果日報:自閉生放學 3度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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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生放學 3度遭性侵
同校生施暴 校方沒隔離 家長崩潰
2014年06月01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市一所明星國中驚爆男學生遭男男口交性侵事件!一名患有自閉症的國二男生,今年一月放學後被另班國二智能不足男學生強押到廁所逼口交,調查才發現男生已是二度被性侵。未料事件還未調查完畢,3天前竟再度被暴力性侵,自閉生家長聞訊幾乎崩潰,指摘校方未做好隔離管制與輔導。校方強調,將請老師與行政人員陪同上下課。

該校老師今年一月十三日放學後,發現兩名男學生先後從同一間蹲式廁所內走出來,經調查確認,加害生因對方不懂抵抗,強迫他到廁所內幫自己口交,也為對方口交,這已是男學生第二次被這名加害生性侵。

教局已列管督促
校方事後緊急將兩人一起上的課錯開,同時找同學陪被害學生上下課,避免兩人在校園相遇。

不料本月二十八日上午約十時,自閉生疑因下課時落單,第三度被加害生暴力強拉至校內大樓角落旁強吻,甚至替他打手槍,被路過老師發現,上前喝止。

自閉生家長得知小孩3度被性侵,到校痛哭失聲,痛批校方不僅未完成調查報告,也未做好隔離及雙方輔導,嚴重疏失導致意外再度發生,很擔心小孩身心受創,對性觀念產生偏差。

面對質疑,校方強調加害生也有受教權,不可能要求加害學生轉學,已請資源班老師或行政人員陪同被害學生上下課,確保安全,也會請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協助,加強輔導。教育局則說,該校行政處理確實較慢,已列管督促,並提供必要諮商協助。

挨轟防制體系崩
對特教生在校園內遭性侵,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認為,學校應視特教生個別特殊狀況訂定學習計劃,請求專家學者協助,此事件顯示性教育仍未落實,成效不足。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則痛批,該所學校輔導性侵防制體系崩盤,未能保障學生安全。

【生遭性侵示意圖】
1雖然校方已知受害學生已受兩次性侵,卻任其落單,第3度遭加害人壓至角落強吻。
2加害人甚至替受害學生打手槍,被路過老師發現喝止。

如何提醒身心障礙女子自保
.平常應藉新聞案例教育兩性關係
.家屬應多關心及注意其交友狀況
.若遇陌生人或有人強行意圖搭訕,不予理會,並向附近店家求救
.可讓身心障礙女子隨身攜帶哨子,教導遇緊急狀況可使用引人注意
.若家人對如何保護身心障礙女子的資訊不足,可向相關機構諮詢
資料來源: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警局婦幼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01/35864976/%E8%87%AA%E9%96%89%E7%94%9F%E6%94%BE%E5%AD%B83%E5%BA%A6%E9%81%AD%E6%80%A7%E4%BE%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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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6/15 下午 03:08:21

【2014/06/1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航空城洗腦教育】草率與矛盾的航空城融入學校課程決策~回應教育局澄清新聞稿
文/邱儷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主任)


本會與桃園在地聯盟日前召開記者會,獲眾多媒體報導及響(感謝媒體報導1-航空城未起飛洗腦教育大步行記者會、感謝媒體報導2-航空城納國中小教材 民團批洗腦)。而教育局事後的澄清新聞稿,我們認為教育局決策是非常草率與矛盾的,現就以下幾點一一回應:
一、草率之處
1.教育局說:本研發補充教材為規劃中,尚未定案,目前尚屬廣納意見階段,若造成誤解,深表遺憾,相關建言未來會納入評估。
2.草率之處:若研發教材還在規劃,還未定案,怎可倉促就規定國中小生活課程必須上2節、社會及自然課程必須上1節?專業自主的教師都知道,任何教材都需符合教育部頒布之課綱、都需經課發會審議通過,目前教育局的航空城教材還在研發階段,等於老師們都還未看過、還未審過?那如何放入領域節數中?一只公文就要求老師要聽命行事,真是太草率也太不尊重全縣老師的教育專業了。


二、矛盾之處
1.教育局說:航空城補充教材內容,係教導學生認識自己居住週遭環境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包括大眾運輸、捷運等交通網絡,以及臺灣如何透過航空與鄰近國家往來,這是培養學生能力重要的一環。課程與教學之實施,除依教科書外,教師亦均可本於專業,蒐集並參考各種資料研發補充教材,以達成課程計畫所定教學目標。
2.矛盾之處:教育局自己就說「教師可本於專業,蒐集並參考各種資料研發補充教材」。所以,航空城若是參考的補充教材,怎又強制規定一定要放入各科中?還規定一定要上幾節課?這說法一個是參考、一個是強制規定,這不是很矛盾嗎?教育局說「教師可本於專業」,若教師本於專業,認為航空城目前爭議頗大,不適宜放入課程,教育局有什麼理由退回學校的課程計劃?這又是第二個矛盾。再來,若只是參考性質,大可發一只公文轉知,提供老師有關航空城之教材,而非大費周章集合全縣各校教學組長,交待教學組長一定要將航空城寫入各校課程計劃,若這不是洗腦教育什麼才是洗腦教育?此為第三個矛盾。


三、教育局迴避真正的問題
1.教育局說:補充教材的研發,目的在整合資源,減輕教師自行研發的工作負擔,並提供教師參考。國中小教師均為教育專業人員,皆有能力依據課程內容,參考相關教材,作為延伸學習加深加廣之規劃。
2.真正的問題是:整篇新聞稿,教育局一直說是參考教材,但真正的問題是,教育局召集了全縣的教學組長,規定所有學校必須在下學年實施航空城課程。等到本會及桃園在地聯盟召開「航空城洗腦教育記者會」大批媒體揭露此事,教育局才說這是參考教材,明顯迴避真正的問題。

眾所皆知,航空城炒地皮、弊案的新聞一直不斷,民團控訴不公不義的遊行及記者會(本會亦曾批評教育局配合滅校迫學生轉學),是一場又一場,更有老農呂阿雲因此而仰藥自殺…試想,若你是被迫徵收的受害戶,或是呂阿雲老先生的子孫,你看到航空城偉大願景教科書,做何感想?所以航空城的政策,目前爭議頗大,而教育,不就應保持中立,不該淪為政令的傳聲筒嗎?桃園的老師,是該覺醒的時候了,就正如教育局新聞稿所說「教師可本於專業」,若認為融入課程不適宜,請本於教師法第16條付予老師的專業自主權,勇敢的拒絕航空城融入課程的政策吧!

 

●●【教育局】航空城教材融入課程澄清新聞稿●●
============================================================
針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在地聯盟發表「航空城未起飛 洗腦教育大步行」一文,有關航空城教材融入課程部分,澄清如下:
一、本研發補充教材為規劃中,尚未定案,目前尚屬廣納意見階段,若造成誤解,深表遺憾,相關建言未來會納入評估。
二、航空城補充教材內容,係教導學生認識自己居住週遭環境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包括大眾運輸、捷運等交通網絡,以及臺灣如何透過航空與鄰近國家往來,這是培養學生能力重要的一環。課程與教學之實施,除依教科書外,教師亦均可本於專業,蒐集並參考各種資料研發補充教材,以達成課程計畫所定教學目標。
三、補充教材的研發,目的在整合資源,減輕教師自行研發的工作負擔,並提供教師參考。國中小教師均為教育專業人員,皆有能力依據課程內容,參考相關教材,作為延伸學習加深加廣之規劃。

本案聯絡人: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林淑芬科長 3322101轉7415 或0911361093
李速羚股長 3322101轉7417或09375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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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6/26 下午 06:12:20

【腦殘官僚】軍訓室強迫學校辦理暑假各項活動必須加入「反吸毒」、「反霸凌」、「反幫派」、「反暴力」、「反援交」及「防溺」等政策宣導。

●文:廖建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我嚴重地懷疑,高雄市戒嚴了?或者是,高雄市已經變成北韓了?

暑假期間,學校為學生辦理夏令營等各項暑期活動,此等立意良善的事情,到了軍訓室的手裡,竟然全部變了樣!

軍訓室發文,要求學校五項活動,每項各校皆須辦理至少一場次,而且這些活動還必須加入「反吸毒」、「反霸凌」、「反幫派」、「反暴力」、「反援交」及「防溺」等政策宣導。

軍訓室還恐嚇學校,如果學校不乖乖聽話辦理:「本局將於相關會議中提列各校配合辦理情形。」

這不是官僚是什麼?這些「反吸毒」、「反霸凌」、「反幫派」、「反暴力」、「反援交」及「防溺」等主題,軍訓室在平常就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的來文要求宣導,而且每個月都還要上傳資料給教官室,軍訓室有這麼缺資料嗎?

大家想像一下:英語夏令營結合「反吸毒」、扯鈴暑期社團結合「反幫派」,暑期減重班結合「反援交」、乒乓球暑期夏令營結合「防溺」……這樣子真的適合嗎?這樣子就會有「一兼二顧,摸蜆仔兼洗褲」的效果嗎?


好好的育樂營,硬要結合軍訓室的主題,這不是為難人嗎?還是軍訓室要逼學校造假資料呢?

唉!官僚思維,如果這不是腦殘,那什麼才是腦殘?


轉貼教師來信以及相關公文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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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

    辦夏令營我可以接受,學校也積極安排幾個夏令營,再加上既有的社團活動,都夠了,但是還要再結合特定主題,這我就很難排了,畢竟夏令營都是其他高中或大學的學生團隊,人家有自己的想法和主題,硬要結合教官室的主題不是為難人嗎?難道學校會弄一些汙穢淫蕩兼不良的夏令營嗎?

    這些主題在平常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來文要求宣導,每個月都還要上傳資料給教官室,學期中我認了,暑假期間好不容易學生回來參加夏令營,人家是想要趣味好玩,教官室的五大主題一壓下來,哪個學生還想來?哪個學校還想跟我們合作辦理寒暑假營隊?難道要我們老師自己搞夏令營,然後強要學生來參加?那乾脆教官室自己來給學生上課好了。

                               OO 0623

●●●教育局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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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單位:教育局軍訓室
承辦人:萬先勇
電話:07-7995678轉3130
傳真:07-7406613
電子信箱:wanshinuon@yahoo.com.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軍字第10333564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青春專案資料上線說明.請至http://odm.kcg.gov.tw/tbpg/public/AttachDownload.jsp下載

主旨:本局辦理「103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工作,請各校依說明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3年度青春專案協調會辦理。
二、本專案實施期程自103年7月1日0時至103年8月31日24時止。
三、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一)依7-8月份校外聯巡表確實執行校外聯巡勤務;7-8月聯巡表預於6月上旬函發各校。(二)規劃辦理暑假期間相關活動,共計五項,分述如下:1.開放校區。2.舉辦親職或生命教育課程。3.辦理暑期青少年休閒育樂活動(體育競賽、技能研習、休閒活動、知性藝文、服務公益、其他等性質)。4.結合民間團體舉辦暑期青少年休閒育樂活動(體育競賽、技能研習、休閒活動、知性藝文、服務公益、其他等性質)。5.暑期安全宣導。(三) 前述五項活動,每項各校皆須辦理至少一場次,活動主題請加入紫錐花運動(反吸毒)、反霸凌、反幫派、反暴力、反援交及防溺等政策宣導。(四) 五項活動辦理情形採線上陳報方式,請各校於103年6月25日前至本局「軍訓室各校通報系統」填報活動預劃表(每項至少辦理一場次),另於活動結束後3日內再依原路徑上傳活動成果相片及資料,(陳報路:http://enews.kh.edu.tw/khmtas/script1/default.asp),詳細上傳方式請參閱附件;各校若遺忘帳號密碼可逕洽萬先勇教官(07-7995678轉3125-3130)。
四、為落實專案管制,本局將於相關會議中提列各校配合辦理情形。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
副本:本局高中職教育科、國中教育科、國小教育科、社會教育科、特殊教育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科、軍訓室(以上均含紙本)、家庭教育中心、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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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6/29 下午 06:25:24

1030626自由時報:號令夏令營 軍訓室挨批搞戒嚴
教育局坦承「公文措辭不夠友善」並表示「不是強迫要求」!

●文:廖建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高雄市教育局軍訓室,強迫學校辦理暑期活動,而且還規定必須配合紫錐花運動(反吸毒)、反霸凌、反幫派、反暴力、反援交及防溺等政策宣導。

●103年6月24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在接獲會員反映之後,發出電子報痛批軍訓室。

●103年6月25日,臺灣時報報導:夏令營變調 教產工會轟官僚 軍訓室強迫須加入五反一防政策宣導 「各校至少辦一次」 育樂營走樣

●103年6月26日,自由時報報導:號令夏令營 軍訓室挨批搞戒嚴。

教育局在媒體記者接連兩天的追蹤之下,終於坦承「公文措辭不夠友善」並表示「不是強迫要求」!

教育局一再要求各校落實「友善校園」政策,可是教育局自己發出的公文卻「不夠友善」,真是笑話!

我們呼籲【韓必誠將軍】,應該落實教育部「友善校園」政策,不要再把軍中逢迎拍馬、造假欺騙的陋習和威權作法拿來惡整學校!


●●●1030626自由時報:號令夏令營 軍訓室挨批搞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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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令夏令營 軍訓室挨批搞戒嚴

2014-06-26

公文通令 不配合將提報檢討?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暑假即將來臨,各校紛紛舉辦夏令營,提供學生正當的休閒活動,但高市教育局軍訓室竟要求全市各級公私立學校(含國立),配合紫錐花運動(反吸毒)、反霸凌、反幫派、反暴力、反援交及防溺等政策宣導,「每項至少辦一場」,否則將提報檢討,教育界痛批「軍訓室擴權搞戒嚴,高雄淪為北韓!」

要求軍訓教官退出校園一直是台灣教育界努力的目標,因此學校老師看到公文紛表不滿,向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投訴說:「難道學校會弄一些污穢淫蕩兼不良的夏令營嗎?」

老師強調,軍訓室平常就要求學校每月回報,「暑假期間好不容易學生回來參加夏令營,人家是想要趣味好玩,軍訓室的五大主題一壓下來,哪個學生還想來?乾脆教官自己來給學生上課好了。」

教產工會質疑高雄淪為北韓

教產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指控軍訓室「恐嚇」學校,如果不乖乖聽話辦理:「本局將於相關會議中提列各校配合辦理情形。」他質疑說:「高雄市戒嚴了?或是高雄市已經變成北韓了?」立意良善的學校夏令營,「到了軍訓室的手裡,竟然全部變了樣!」

廖建中強調,英語夏令營結合「反吸毒」、扯鈴社團結合「反幫派」、減重班結合「反援交」、乒乓球隊結合「防溺」,這樣真的適合嗎?真的會有「一兼二顧、摸蜆仔兼洗褲」的效果嗎?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也曾批評教育局評鑑多如牛毛,光是一個「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軍訓室就要求學校每個月都要到「軍訓通報系統」填報活動成果,連寒暑假也不放過。

教局:公文措辭不夠友善

教育局表示,軍訓室的公文,主要配合中央每年例行的「青春專案」考評,因各校舉辦的場次被列為考評項目,故希望學校積極配合,雖然公文措辭不夠友善,但不是強迫要求,只是希望多一分關懷,就能減少一分意外。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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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7/3 下午 12:44:11

【友善溝通】【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軍訓室坦誠溝通,軍訓室承諾八月起取消評鑑扣分制度!
●文:鄭穎聰(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教學部主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接獲基層教師反映,接連踢爆教育局軍訓室「夏令營強加政令宣導」與「校安檢核竟然搞扣分」,經臺灣時報與自由時報大幅報導後,軍訓室主動邀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晤談溝通。

103年7月2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亞平理事長、廖建中副理事長及教學部鄭穎聰主任,前往高雄市教育局,拜會軍訓室韓必誠主任。

會中韓必誠主任承諾,未來在公務推動上,會改善做事心態和公文措辭,避免再有強迫威脅的字眼,將以鼓勵、更多獎勵的態度,請學校協助配合。並且自今年8月份起,軍訓室所推動的評鑑,不會再有扣分機制出現。

還有,針對軍訓室管到國中小的問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也在檢討改進,不排除比照新北市,將「軍訓室」更名為「校園安全科」之類更符合現況的名稱,避免有教官干涉管理國中小的疑慮。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感謝會員老師勇於反應問題,經過溝通協調,不只解決個別學校的困擾,也嘉惠全市所有學校,軍訓室也歡迎大家有問題,可以透過本會反應和溝通。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受師之託,忠師之事,合法合理,使命必達。大高雄老師們,讓我們大家一起團結起來,支持、加入最專業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更壯大,更有力量,更能夠捍衛師生的權益,為大家做更多的服務,大高雄教育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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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7/3 下午 12:45:14

【2014/07/0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class=yiv5611724916_li><DIV id=yiv5611724916globalContainer class=yiv5611724916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5611724916content class="yiv5611724916fb_content yiv5611724916clearfix"><DIV><DIV id=yiv5611724916mainContainer><DIV id=yiv5611724916contentCol class="yiv5611724916clearfix yiv5611724916hasRightCol"><DIV id=yiv5611724916contentArea><DIV id=yiv5611724916pagelet_timeline_main_column class=yiv5611724916_5h60><DIV id=yiv5611724916PagesTimelineTabController_141515239327951><DIV class=yiv5611724916_5ay5><DIV class=yiv5611724916_5onm><DIV class=yiv5611724916clearfix><DIV class="yiv5611724916_4bl7 yiv5611724916_5onn"><DIV id=yiv5611724916PagePostsPagelet_141515239327951><DIV class=yiv5611724916_5ay5><DIV id=yiv5611724916PagePostsSectionPagelet-141515239327951-0><DIV class="yiv5611724916_1k4h yiv5611724916_5ay5"><DIV class=yiv5611724916_5sem><DIV id=yiv5611724916u_ps_jsonp_4_0_3 class=yiv5611724916_5t6j><DIV class="yiv5611724916_1k4h yiv5611724916_5ay5"><DIV class=yiv5611724916_5sem><DIV id=yiv5611724916u_1c_0 class=yiv5611724916_5t6j><DIV class="yiv5611724916_1k4h yiv5611724916_5ay5"><DIV class=yiv5611724916_5sem><DIV class=yiv5611724916_2d10><DIV id=yiv5611724916u_1i_1 class=yiv5611724916timelineUnitContainer><DIV><DIV><DIV class=yiv5611724916aboveUnitContent><DIV class=yiv5611724916userContentWrapper><DIV><DIV class=yiv5611724916_li><DIV id=yiv5611724916globalContainer1 class=yiv5611724916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5611724916content1 class="yiv5611724916fb_content yiv5611724916clearfix">

【教育監督】如果教育不是簡單的教育

PS桃園縣政府要求學校配合「桃園縣升格倒數計時」,還規定「如經抽查有未配合播放情事,相關人員將予議處。」,基層學校行政表示:真的不了解跟教育有何相關?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為這個倒數計時連發兩份公文,其積極程度,真令人懷疑:這將又是即將升格第六都的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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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忠勳(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政策研究員.新莊國小支會長)


我真的很喜歡看著小孩子成長,並且有了成就,哪怕只是他生活中的小確幸,雖然只是一個國小教師,但我堅信百年樹人的觀念,我只期待我的學生能對社會有些許的貢獻。
但是現在的教育環境確實是令人膽戰心驚,教師努力照顧好每一個小孩,但卻不見得會得到回報,大環境逼著老師要當服務業,只是不知道是迎合家長,還是要迎合學生?
另一方面,教育不再被獨立出來,很多時候教學現場被逼著配合政策,有時為了宣揚政策,來了一份公文,學校就得配合,例如:桃園縣升格倒數計時,真的不了解升格跟教育有何相關,學校卻得配合每天更換倒數計時的看板。有時為了配合上面的"德政",學校卻得經常做一些”負責任”的事,就像是縣府推廣學校吃有機蔬菜,本意是好的,可是卻要求學校自行找廠商,自行負責,不過真的令人懷疑的是有這麼多的有機蔬菜可供應全縣的學校用餐嗎?還需要經常得開會檢討,真懷疑為什麼這樣的"德政"無法由縣府統一管理。更甚者,要求學校編入無相關教育的題材,”桃園航空城”要求學校編入教材內,這只是單純的想要宣揚政績,還是想藉由教育對學生進行洗腦,只是要編入教材內的是否有包含跟教育有關的廢校(上面的說法是遷校,只是遷到哪裡還未定)。
如果教育能再回歸單純的教育,每一位老師能夠站在為學生好的立場教書,或許我們的學生能有更多的競爭力。

 

●●桃園縣政府要求學校配合升格倒數資訊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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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王梅花
電話:(03)3322101分機7405
傳真:(03)3380497
電子信箱:06301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3日
發文字號:桃教設字第1030037894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0037894A00_ATTCH2.docx、0037894A00_ATTCH4.xls)
主旨:為宣導本縣103年12月25日升格直轄市,貴校應配合播放升格倒數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3年5月21日召開「研商公有LED電子看板播放本縣升格倒數資訊會議」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提供民眾升格倒數最新資訊,請貴校配合自103年6月5日(倒數203天)於(公有)校門LED電子看板開始播放,並請注意是否播放資訊之正確,考量播放效益,播放頻率請以至少半小時刊播1次(含以上)為原則,播放倒數資訊如遇星期六、日,如為人力配合之因素,原則上不強制刊播。
三、本案為本府列管案件,請各校確實配合辦理,並請平鎮高中等15校依照「提供電子看板播放本縣升格倒數資訊照片學校名單」(如附件2)所列期限提供播放照片,俾利提供管考單位作為播放佐證。
四、隨函檢送「升格倒數計時圖片下載說明」(如附件1)及「提供電子看板播放本縣升格倒數資訊照片學校名單」(如附件2)。
五、升格倒數檔案播放倘有疑義(如檔案格式等),請逕洽資訊中心聯繫窗口邱孝彰先生、邱永金先生(分機6950至6955)或簡青瑜小姐(分機6956至6960)。
正本: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本府新聞處、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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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王梅花
電話:(03)3322101分機7405
傳真:(03)3380497
電子信箱:06301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9日
發文字號:桃教設字第10300393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瞭解貴校電子看板播放本縣升格直轄市倒數資訊情形,請貴校自即日起至103年6月13日止,至本局網路調查填報系統填報「宣導本縣升格直轄市倒數資訊電子看板播放調查」,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局103年6月3日桃教設字第1030037894號函諒達。
二、本案為研考會列管案件,貴校電子看板倘可播放本府資訊中心提供升格直轄市倒數資訊之圖片檔,應確實依播放頻率刊播,並請注意播放內容正確性,如經抽查有未配合播放情事,相關人員將予議處。
三、本案刊播期程應自103年6月5日至103年12月25日止,另本府研考會抽查列管學校播放,請貴校於每月5日中午前提供播放照片,以利解除每月列管。
四、播放照片請提供至少3張(可同日但不同角度),並以電子郵件寄至063015@mail.tycg.gov.tw,以利彙送研考會。
正本: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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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
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7/3 下午 12:47:45

【新聞與回應】隔行如隔山,術業有專攻!軍人專業,在於保家衛國,而非學生的生活教育與輔導,教官是否應退出校園!
●文:鄭穎聰(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教學部主任)

有夠離譜誇張!學校防制、管制學生涉入不良組織犯罪、建立學生完備輔導記錄,竟然要被高雄市教育局軍訓室予以扣分對待?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踢報此一荒謬亂象,獲得自由時報重視,以「教育局軍訓室校安複評檢核表,特別扣分題惹議」為題,予以報導。

我們不禁要問,學校建立學生完備的輔導記錄,善盡防制、管制的責任,避免學生涉入不良組織而有犯罪行為,學校認真盡職,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肯定跟鼓勵尚且來不及了,怎麼反而在評鑑計分上以扣分來打擊學校士氣?

這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思維啊?

只能夠說,隔行如隔山,術業有專攻。軍人的專業,在於保家衛國,而不是學生的生活教育與輔導。

一直以來,教官存在於大專院校及高中職,早為人所詬病,如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藉由校安評鑑檢核,將手也伸進了國中小校園。

將不適當的人,放在不適當的位置,就有可能規劃出不適當的規定。

因此,我們要再次呼籲,軍人退出校園,回歸軍旅,以回復軍人的專業與尊嚴。將學生輔導,由教育專業人員來從事,才能有效輔導學生,提升教育品質,也才是真正維護校園安全之道。

轉貼自由時報報導:

●●●1030701自由時報:教育局軍訓室校安複評檢核表,特別扣分題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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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軍訓室校安複評檢核表,特別扣分題惹議
2014-07-01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市教育局軍訓室日前才剛被指控過度干預學校夏令營活動,昨天又遭「起底」,月前發給各校的「校安複評檢核表」,竟出現「召開防制學生涉入不良組織(組織犯罪)專案輔導會議」將扣五分的離譜規定,挨批「這不是官僚,什麼才是官僚?」

高市教育產業工會接獲學校老師投訴,指一○二學年度軍訓室「校安複評檢核表」不僅多出一大堆指標,更有「特別扣分題」;工會教學部主任鄭穎聰仔細查看發現,更誇張的是就算學校已經配合了,竟然還要被扣分。

例如「召開防制學生涉入不良組織(組織犯罪)專案輔導會議」,以及「涉入不良組織(組織犯罪)學生確實管制並完備輔導紀錄」,就要被各扣五分。

鄭穎聰嘲諷說:「軍訓室的意思是希望學校不要防制、管制嗎?」他呼籲,軍訓室應簡化評鑑指標,以獎勵代替責備,尤其不宜出現扣分、倒扣等不當措施。

配合教部計畫教局將檢討計分方式

教育局表示,軍訓室維護校園安全績效考核,是配合教育部的評鑑計畫,但為了減輕學校負擔,今年已簡化評鑑方式,不再做實地訪評,改採線上評鑑,學校只要配合上傳平日執行成果即可。

至於表內特別扣分項目,是學校必要的行政措施,務必依規定執行,以保護學生,例如學生涉入組織犯罪,學校需召開專案輔導會議,結合警政及社政,矯正學生偏差行為。

教育局強調,將再檢討這項評鑑計分方式,並邀集學校共同研商合宜的督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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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7/3 下午 12:54:24

【2014/06/1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新聞交流道】桃園縣教育局對教育經費極為苛刻,卻對議員款橫行校園視而不見

PS1這是基層老師的觀察,教師組織需要真實的聲音,教師組織秉於良心與程序正義寫出校園真面貌!!
PS2.眾所皆知,許多議員款的款項都沒有用在刀口上,在教育現場,看到各種採購怪現象,老師在教學上真正的需求被漠視,有些學校窮到不敢裝飲水機,因為怕電費付不起。桃園縣教育局及縣政府對教育經費極為苛刻,卻對議員款橫行校園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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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慧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今天看到各家新聞報導桃園五所國小因為議員配合款的不當使用被檢調搜索,桃園縣教育局馬上做出切割,心中真是替桃園的孩子們感到難過。


先來了解什麼是議員款,上網谷歌一下,你會看到各縣市都曾經有學校不當使用議員款被法辦的案子。簡單的說,議員配合款或議員建議款都是各縣市政府為了禮遇這些你我投票選出來,應該好好監督縣政的代議士,希望他們能不要太嚴格的監督縣政,所給的好處。這些所謂的議員款少則數百萬起跳,多的曾有到一千二百萬甚至喊價到一千六百萬。也因為這民脂民膏實在太肥美,許多議員甚至自組公司賺回扣。讓配合款所補助的學校或鄰里的小型建設實際只得到三到四成補助,剩下的都回流到縣議員口袋。


2004年發生在鄰近新北市的議員款舊醜聞,過了十年,仍適用於現在的桃園。
千萬元分配款 議員自組公司賺回扣
http://news.tvbs.com.tw/entry/492329
 

最早改變議員款陋習的是陳水扁任職臺北市長,近期則有臺南市賴清德為取消議員配合款而與議會槓上的例子。五大直轄市中除高雄市之外,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市至少都已經向台北市看齊了,已經明確取消了每位議員皆有一定額度的「議員配合款」而重新轉型為「議員建議款」
http://mypaper.pchome.com.tw/macotochen/post/1322043384


再回頭來看看桃園,由於府會之間關係過度良好,所以桃園縣過去十二年縣政預算一毛都沒刪過,今年在桃園在地聯盟的監督下,總算很認真的刪了702 億當中的1530萬元,由此可見桃園縣政府與議員之間關於議員配合款,真是配合得天衣無縫。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29/406439/【公督盟】桃園縣議會十二年首刪預算/

按照合理地推想,學校一定要有需求才會提出採購,但是多數學校教師提出的需求往往金額小(教室置物櫃、捕蚊燈、窗簾遮光等等),小小金額塞牙縫都不夠。所以聰明的廠商就幫議員們找需求,接著各種莫名其妙的神奇物品就會出現在學校裡。例如有段時期各學校出現防撞條潮。原本要貼在轉角處的防撞條,過個暑假地下停車場的每根柱子也包滿了防撞條。


每間教室都有投影機了,還希望我們買液晶電視掛牆壁。沒考慮教學現場需要,裝了電子白板過一年就拆掉堆旁邊。資源回收用個小菜藍就可解決,卻有貴鬆鬆的一個五千元高級回收桶要老師收下。宣稱節能減碳要換CCFL燈管,全校燈座換下來要五六百萬,之後燈管卻只能向單一廠商購買。還有規劃每三步就來支超高檔監視攝影機,像素太高裝不下?順便買個數百萬雲端設備來儲存影像如何?幸好以上這幾種都沒有出現在本校,我們學校真是有夠光明。


附帶一提,台灣的閱讀素質跟出版業也敗在議員配合款∼你知道教育現場為什麼閱讀推不動,因為,大量的圖書採購都被議員款把持,菜市場一套三百塊的精美套書,到了學校一套變成五千塊。學生看的書不是好書,而是封面好看的書。


這十年在教育現場,看到各種採購怪現象,老師在教學上真正的需求被漠視,有些學校窮到不敢裝飲水機,因為怕電費付不起。桃園縣教育局及縣政府對教育經費極為苛刻,卻對議員款橫行校園視而不見。有事發生就第一時間切切切,通通不關我事的態度令人心寒。真心希望現在已經是爛到底的狀況,可以不要在擺爛下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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