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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0/26 下午 07:31:22
【2013/10/2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1674 class=yiv9205330052_li><DIV id=yiv9205330052globalContainer class=yiv9205330052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9205330052content class="yiv9205330052fb_content yiv9205330052clearfix"><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1679><DIV id=yiv9205330052mainContainer><DIV id=yiv9205330052contentCol class="yiv9205330052clearfix yiv9205330052hasRightCol"><DIV id=yiv9205330052contentArea><DIV id=yiv9205330052album_pagelet class=yiv9205330052_5h60><DIV id=yiv9205330052timeline_tab_content><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1678 class="yiv9205330052fbTimelineSection yiv9205330052mtm yiv9205330052fbTimelinePhotoAlbum yiv9205330052fbTimelineSectionStarGrid yiv9205330052fbPhotosRedesign yiv9205330052fbTimelineTabSection"><DIV id=yiv9205330052album_header_pagelet class=yiv9205330052_5h60><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1677 class=yiv9205330052fbPhotoAlbumHeader>【局長不及格,教育難升格!】為吳林輝局長公民教育補課--桃園縣教育局公民教育(民主選舉)測驗 桃園縣教育局長吳林輝於今年6月底被批評「教局施政 被批不及格」,10月24日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黑文化」!的記者會上又遭學校家長會代表憤怒的說:吳林輝局長要回國中重修公民課重修選賢與能的課啦! 可見,桃園縣教育局的公民教育有多差,甚至還可以把【不對的】說成【對的】,是非不分的程度令人匪夷所思,也難怪有人要說:校長民主素養差,看看教育局長就知道! 桃園縣要升格,教育局怎麼可以落漆? 所以,我們為吳林輝局長補課,希望能提昇桃園縣教育局公民教育(民主選舉)的素養,別再鬧笑話了! ●●桃園縣教育局公民教育(民主選舉)測驗●● ================================================================================= 1.請問「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校長說如無異議拍手通過」是否符合【選舉】的程序? 答:不符合,按桃園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4條「家長會置會長一人,會長由家長委員就常務委員中選舉之。」又按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 7 條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 2.學校可否逕行變更該校家長會的選舉方式? 答:不可以,家長會之「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長」之選舉係班級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之任務,可查桃園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 5 條、第 9 條、第 12 條,學校不應越俎代庖! 3.將選票印有全班每位學生和家長的姓名,直接發給學生帶回家勾選,是否適當? 答:此舉等同公開學生之姓名及其家庭等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且選票經學生帶回後難防是否遭有心人士輾轉複印或流傳、 收集之危險! 4.選票請投票人簽章是否恰當? 答: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規定,人民團體之選舉,應採用【無記名投票】。 無記名投票,又稱匿名投票、秘密投票,是一種在選舉中的投票形式。投票者於投票時,選票不用寫下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識別,避免非自願讓人知道自己的投票意向。由於這種投票方法不能追查投票者的投票意向,可確保投票者所投的票出於個人意願,而非受人指使或強迫,所以是一個世界普遍公認的選舉方法。(參考維基百科) 5.選票是否需要蓋圖記? 答: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規定,人民團體之選舉票應蓋用各該團體圖記及由監事會推派之監事或由監事會召集人(常務監事)簽章後,始生 效力。 6.「請學生攜回選票以完成家長之投票」是否等同「通訊選舉」? 答:不可,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之規定必須以「掛號寄出」、「雙重封套」、「密封掛號寄還」,其詳細規定與程序詳如【第 36 條人民團體之通訊選舉,應由各該團體於預定開票日一個月前按全體會員 (會員代表) 人數,以掛號郵寄選舉票,不得遺漏,並由監事會負責監督之。其無法送達者,應於開票時提出報告,並列入會議記錄。前項選舉票應載明寄回截止時間。】 【第 37 條通訊選舉應用雙重封套,寄由選舉人拆去外套,並將經圈寫後之選舉票納入內套後,密封掛號寄還。選舉票經寄回後,應即投入票匭,於開票時當場拆封。】第 39 條通訊選舉票如未以掛號寄回或在宣布選舉結果後寄回者,視為廢票。 7. 家長會若採通訊選舉投票之收集,可否由學校行政自行開票而無家長會成員在場? 答:不可以,按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 38 條通訊選舉之開票,應在理事會議行之,由監事會派員監督。開票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各會員 (會員代表)。 8.學校可否自行將家長會的選舉方式改為「通訊選舉投票」? 答:不可以,家長會的選舉方式之決定仍應以家長會為主體,且按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 35 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選舉,得於章程訂定採用通訊選舉,但不得連續辦理。前項通訊選舉辦法應提經理事會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9.通訊選舉投票有一定的程序與規定嗎? 答:有,通訊選舉投票於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35~39條有詳細規定。 10.「請學生攜回選票以完成家長之投票」是否影響選票之有效性? 答:選票如何收集?以及如何確保圈選人為家長本人而非學生或他人?「請學生攜回選票以完成家長之投票」皆難以監督選票之『有效性』,且違背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方式,程序不正義下實體更難謂合法正當化,選出之家長會班級代表之正當性更令人高度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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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0/26 下午 07:33:51
【2013/10/2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1874 align=center><DIV style="WIDTH: 820px; OVERFLOW: auto"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1858>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黑文化」! 學校主導介入家長會選舉,選票洩漏個資, 「會庫通校庫?」直銷送禮、公款私用…傳聞不斷! 開學至今兩個月,各校已陸續完成家長會的改選,卻傳出仍有部分學校遭家長指控學校主導變更家長會的選舉方式,選舉過程黑箱,伸黑手操弄家長會選舉,向教育局檢舉也沒有用,家長們認為桃園縣教育局默許這種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是教育最壞示範,更質疑背後恐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 ●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 ◎【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 光明國小家長指出,2013/09/06晚上8:00光明國小家長大會於該校圖書館召開,但家長會長的選舉過程完全黑箱作業,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而被提名人並未出現在現場,校長說如無異議拍手通過,此過程完全不符合「光明國小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三條所載,校方於家長會長選舉完全便宜行事,隨便提名便掌聲通過,裡面是否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寫信要求桃園縣政府單位徹底查辦,得到的回應仍然是官樣文章!【另有關家長會選舉程序似有瑕疵部分,本府教育局將派人查察了解,另行回覆 臺瑞;感謝您對教育的關心與支持,讓我們共同為學生營造優質學習環境而努力。】至今毫無改善!甚至還有人指出,【暑假時光明國小校長就說要跟前任家長會長去拜訪現任家長會長,重點是:那時還是「暑假」,會長選舉開學後才要舉行,校長就已經知道新會長是誰了啊,根本不用選!】 ◎【校方伸黑手主導操弄家長會選舉,逕行變更選舉方式!】 新明國小家長指出,新明國小於102年9月13日班親會前將家長會班級代表選票要求學生攜回家中,由家長圈選、簽名後,交回予導師,明顯違反該校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二條規定「會員大會代表於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而且針對通訊選舉辦法如何、選票如何監控?如何確實係家長圈選?選票收集後有無先行以彌封?是否有第三人監督?又以何種公正方式監督選票與開票?還有選票如何收集以及確保圈選人為家長本人而非學生或他人?選票『有效代表性』的目地完全無法達到,選舉過程過於粗糙。 經查,新明國小校方坦承,實施過程確實未見選票收集後有彌封作業程序,以及有任何關防可以確認並無不法情事之發生! 新明國小甚至還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還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家長擔憂已將學生之「個資」曝露於陽光底下! 新明國小現任家長會長及執行長對學校所稱「通訊選舉」之正當性有所質疑,表示明顯違背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選舉,程序不正義下實體更難謂合法正當化,選出之家長會班級代表之正當性即令人高度質疑。新明國小學生家長才是選舉人,學校行政竟然介入主導變更,而選舉人對於選舉方式變更涉及其切身權益,竟無權限對此有所表示意見,僅能聽由學校擺佈!怎能讓人心服? ●「會庫通校庫?」--動機不單純,質疑恐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 這幾年光明國小家長會遭質疑有直銷及地方選舉勢力背景介入,四年前教師節禮品是安麗直銷的清潔用品組。同一年學校還利用鄉公所補助款購買四至五台安麗淨水器(一台兩萬多),裝設在各行政處組,因為當時的家長會長就是安麗直銷背景,校長還曾與他們一同出席直銷聚會。 新明國小之前遭家長檢舉營養午餐不潔及運動服採購等弊案,甚至被質疑學生家長會費遭濫用,校方協助當任家長會長「公款私用」,而學校校長、家長會幹事(教師兼)已蓋章,當任的總務主任卻不願蓋章,卻由當時尚未實際到任之「他校」總務主任核銷的怪事,形同「清朝的官蓋明朝的帳」?這樣的動機確實不單純,更讓人質疑恐有更多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也難怪「會庫(家長會費)通校庫(學校公庫)?」的傳聞屢見不鮮!也更明白部份不肖學校行政單位為什麼要處心積慮伸黑手主導家長會的選舉方式! ●教育局無能處理還包庇! 家長委員之選舉施行辦法涉及選任之家長委員是否足夠代表性,為避免遭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應維持民主法治選舉原則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選舉,否則關於家長代表選舉方式不啻由學校一手黑箱操作,其選出之家長委員是否具代表性即有疑義。 光明國小家長9月16日向縣府投訴,僅得到官樣文章的回應,至今毫無改善! 新明國小家長會長於9月24日上午9:20親自至桃園縣教育局陳情,僅獲得承辦人體健科長鄭科長「亦表不認同」學校作法之說明,其餘皆無具體作為;自開學至今兩個月,家長會的改選仍然難產,要求依原選舉辦法案重新選出班級代表的聲浪不斷,學校卻仍僵持窘況,已經違反桃園縣政府要求必須在「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舉行首次會議」之規定(桃園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7條「家長代表大會應於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舉行首次會議」)! 新明國小家長會日前收到桃園縣政府102年10月22日回函,竟然對於新明國小家長會選舉的種種爭議(要求「投票人簽名」、未符合程序的通訊投票、變更選舉方式未經家長會同意…等等)聲稱「符合該校家長會現行組織章程之規定」,顯然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不僅是無能處理還包庇學校行政的違失! ●學生學到的是什麼民主、法治? 新明國小、光明國小校方操弄家長會選舉,新明國小還違反選舉罷免相關法令,涉及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還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以及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明顯有洩漏「個資」的問題,如此離譜的作法,還虧是教導學生民主選舉投票的教育場所,而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竟然無感! 一般來說,家長會選舉也是人民團體選舉的一種,應該按照規定的就要照步走,學校介入、自創或逕行改變都會有爭議,當然,不照選舉的規範來走的學校因而引發爭議,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內定或背後利益的糾葛!
家長會的運作關係學校鐵三角之穩定,更攸關學生的受教權;截至目前為止,仍有部分學校遭家長指控學校主導變更家長會的選舉方式,選舉過程黑箱,伸黑手操弄家長會選舉,向教育局檢舉也沒有用,我們認為桃園縣教育局默許這種學校操弄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是教育最壞示範!請問,我們讓學生學到的是什麼民主、法治?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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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0/26 下午 07:45:44
<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2991 align=left> 【2013/10/1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3002 class=yiv7921496173gmail_quote><DIV dir=ltr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3001><DIV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3000><DIV dir=ltr id=yui_3_13_0_1_1382786438985_2999>【觀念解碼】教師工會會不會管太多? 每次遇到家長向我們投訴,在聽完案情之後,我都會好奇的問:「為什麼要找我們?」相信很多人也一定很好奇,家長怎麼會找上教師團體?
拿最近ㄧ個案例的家長來說 我:為什麼要找我們? 家長:因為我看見你們之前聲援振聲高中的事,所以想找你們看看!
我說:我看你也有向縣長和教育局投訴! 家長說:沒有用,留了手機他們也不會聯絡,反正就是石沉大海! ......
最近,有人說:「教師工會會不會管太多,為什麼要管家長的事?」 我不知道這種人敢不敢把這種論調公開說? 我的回答很簡單:教師工會章程的首要任務是維護學生受教權,只要投訴的內容損及受教權甚至違背社會公義,我們會盡查證的義務並著手處理,尤其涉及學生受教權!我們無可卸責!
如同我們一向的主張【老師不能只當班級學生的老師,更要走出教室,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 教師組織不應該是教師手牽手圍成只看見彼此的圈圈,而是面朝外,拉起更多人的手,向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目標前進!】
PS:可能最近有人擔心被【釘】,所以故意放這種話,哀!我只能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DIV></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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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3/10/28 下午 07:19:15
【2013/10/2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ui_3_13_0_1_1382958303859_2211 class=yiv8057211265_li><DIV id=yiv8057211265globalContainer class=yiv8057211265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8057211265content class="yiv8057211265fb_content yiv8057211265clearfix"><DIV id=yui_3_13_0_1_1382958303859_2210><DIV id=yiv8057211265mainContainer><DIV id=yiv8057211265contentCol class="yiv8057211265clearfix yiv8057211265hasRightCol"><DIV id=yiv8057211265contentArea><DIV id=yiv8057211265album_pagelet class=yiv8057211265_5h60><DIV id=yiv8057211265timeline_tab_content><DIV id=yui_3_13_0_1_1382958303859_2209 class="yiv8057211265fbTimelineSection yiv8057211265mtm yiv8057211265fbTimelinePhotoAlbum yiv8057211265fbTimelineSectionStarGrid yiv8057211265fbPhotosRedesign yiv8057211265fbTimelineTabSection"><DIV id=yiv8057211265album_header_pagelet class=yiv8057211265_5h60><DIV id=yui_3_13_0_1_1382958303859_2208 class=yiv8057211265fbPhotoAlbumHeader> <DIV id=yui_3_13_0_1_1382958303859_2207 align=center> <DIV style="WIDTH: 820px; OVERFLOW: auto" id=yui_3_13_0_1_1382958303859_2191> 【感謝媒體報導】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黑文化」! ============================================================================================================ ●南桃園影音及新聞 影音:學校家長會選舉遭質疑記者會  新聞:家長會通訊投票 公正性受質疑 國小開學將近兩個月了,不過還是有學校的家長會改選,懸而未決!中壢市新明國小家長會今天在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陪同下,到縣議會陳情。家長會代表指出,學校採取通訊選舉,但是,投票和開票卻不夠公開透明,引發爭議,要求縣政府介入調處,重新辦理選舉。 開學兩個月了,中壢市新明國小家長會改選的合法性仍然爭議當中,家長會執行長葉金山,今天上午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一起到縣議會陳情。葉金山指出,今年家長會代表選舉採取通訊投票,而且要求投票人簽名,開票過程違反公開透明的原則。 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說明,家長會選舉,是人民團體選舉的一種,應該要按照規定進行減少爭議。 教育局代表出面收下陳情書,承諾會到學校了解家長會改選事件的經過。教育局長吳林輝說明,教育局會檢視整個過程和學校家長會選舉辦法。 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個資法上路以後,學生和家長姓名列在選票上,可能會遭到有心人士複製使用,傷害學生和家長的權益。而要求投票人簽名,也讓投票變成了記名投票,違反民主的潮流。 桃園新聞 郭益昌 羅晟瑋 採訪報導 ============================================================================================================ ●中國時報 過程爭議 家長會選舉疑有黑幕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2013年10月25日 04:09 開學近2個月時間,各校陸續完成家長會改選,但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表示,新明國小家長會長選舉疑似黑箱作業,向教育局檢舉也沒用,因此24日到縣議會向議長邱奕勝及備詢的縣長吳志揚陳情,希望能調查整個過程。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說,今年9月13日,學校在班親會前把家長會班級代表選票交給學生帶回家中,由家長圈選簽名後交給導師,明顯違法,因為根據該校《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第12條規定,會員大會代表於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但校方卻以通訊選舉,質疑選票如何監控?確實由家長圈選?選票收集後有無先行以彌封?是否有第3人監督,過程過於粗糙。 彭如玉表示,學校甚至還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家長擔憂已將學生個資曝露。 針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質疑家長會改選黑箱作業,新明國小校長劉智忠說,過去圈選多半在晚間邀請家長到校,由於出席率有限,才會請學生把選票帶回家中,避免家長舟車勞頓。同時圈選並無任何強制力,學校依票選多寡決定家長會人選,絕無所謂黑幕情事。 校方澄清,選舉投票後,將資料由導師與行政組長共同統計選票,確認後送交總務處彌封存查,並無洩漏情事。 教育局表示,對於教育產業工會所提出的事項會了解實際狀況、法規面,邀集縣級家長團體、法制單位檢視桃園縣家長會相關辦法,讓家長會的運作更健全。 
============================================================================================================ ●大紀元 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遭質疑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中)遞交陳情書。(徐乃義/大紀元) 【大紀元2013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24日到縣政府表達強烈不滿,因為傳出仍有部分學校遭家長指控學校主導變更家長會的選舉方式,選舉過程黑箱,伸黑手操弄家長會選舉,向教育局檢舉也沒有用,家長們認為桃園縣教育局默許這種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是教育最壞示範,更質疑背後恐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會庫通校庫?」--動機不單純,質疑恐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等。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包括: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校方伸黑手主導操弄家長會選舉,逕行變更選舉方式! 該工會接獲光明國小家長指出,家長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被提名人並未出現在現場,校長說如無異議拍手通過;新明國小家長指出,新明國小於班親會前將家長會班級代表選票要求學生攜回家中,由家長圈選、簽名後,交回予導師,明顯違反該校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二條規定「會員大會代表於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 在「會庫通校庫?」方面,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發現光明國小家長會遭質疑有直銷及地方選舉勢力背景介入,四年前教師節禮品是某直銷的清潔用品組。同一年學校還利用鄉公所補助款購買四至五台同品牌淨水器(一台兩萬多),裝設在各行政處組,當時的家長會長就是某直銷背景,校長還曾與出席直銷聚會。 新明國小之前遭家長檢舉營養午餐不潔及運動服採購等弊案,甚至被質疑學生家長會費遭濫用,校方協助當任家長會長「公款私用」,而學校校長、家長會幹事(教師兼)已蓋章,當任的總務主任卻不願蓋章,卻由當時尚未實際到任之「他校」總務主任核銷的怪事,形同「清朝的官蓋明朝的帳」?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家長會選舉也是人民團體選舉的一種,應該按照規定的就要照步走,學校介入、自創或逕行改變都會有爭議,當然,不照選舉的規範來走的學校因而引發爭議,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內定或背後利益的糾葛!(責任編輯:呂美琪) ============================================================================================================ ●新桃日報 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黑文化」!傳聞不斷! (綜合報導)光明國小家長指出,2013/09/06晚上8:00光明國小家長大會於該校圖書館召開,但家長會長的選舉過程完全黑箱作業,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而被提名人並未出現在現場,校長說如無異議拍手通過,此過程完全不符合「光明國小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三條所載,校方於家長會長選舉完全便宜行事,隨便提名便掌聲通過,裡面是否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寫信要求桃園縣政府單位徹底查辦,得到的回應仍然是官樣文章!【另有關家長會選舉程序似有瑕疵部分,本府教育局將派人查察了解,另行回覆 臺瑞;感謝您對教育的關心與支持,讓我們共同為學生營造優質學習環境而努力。】至今毫無改善!甚至還有人指出,【暑假時光明國小校長就說要跟前任家長會長去拜訪現任家長會長,重點是:那時還是「暑假」,會長選舉開學後才要舉行,校長就已經知道新會長是誰了啊,根本不用選!】 新明國小於102年9月13日班親會前將家長會班級代表選票要求學生攜回家中,由家長圈選、簽名後,交回予導師,明顯違反該校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二條規定「會員大會代表於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而且針對通訊選舉辦法如何、選票如何監控?如何確實係家長圈選?選票收集後有無先行以彌封?是否有第三人監督?又以何種公正方式監督選票與開票?還有選票如何收集以及確保圈選人為家長本人而非學生或他人?選票『有效代表性』的目地完全無法達到,選舉過程過於粗糙。 新明國小校方坦承,實施過程確實未見選票收集後有彌封作業程序,以及有任何關防可以確認並無不法情事之發生! 新明國小甚至還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還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家長擔憂已將學生之「個資」曝露於陽光底下! 新明國小現任家長會長及執行長對學校所稱「通訊選舉」之正當性有所質疑,表示明顯違背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選舉,程序不正義下實體更難謂合法正當化,選出之家長會班級代表之正當性即令人高度質疑。新明國小學生家長才是選舉人,學校行政竟然介入主導變更,而選舉人對於選舉方式變更涉及其切身權益,竟無權限對此有所表示意見,僅能聽由學校擺佈!怎能讓人心服?
這幾年光明國小家長會遭質疑有直銷及地方選舉勢力背景介入,四年前教師節禮品是安麗直銷的清潔用品組。同一年學校還利用鄉公所補助款購買四至五台安麗淨水器(一台兩萬多),裝設在各行政處組,因為當時的家長會長就是安麗直銷背景,校長還曾與他們一同出席直銷聚會。
新明國小之前遭家長檢舉營養午餐不潔及運動服採購等弊案,甚至被質疑學生家長會費遭濫用,校方協助當任家長會長「公款私用」,而學校校長、家長會幹事(教師兼)已蓋章,當任的總務主任卻不願蓋章,卻由當時尚未實際到任之「他校」總務主任核銷的怪事,形同「清朝的官蓋明朝的帳」?這樣的動機確實不單純,更讓人質疑恐有更多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也難怪「會庫(家長會費)通校庫(學校公庫)?」的傳聞屢見不鮮!也更明白部份不肖學校行政單位為什麼要處心積慮伸黑手主導家長會的選舉方式! 家長委員之選舉施行辦法涉及選任之家長委員是否足夠代表性,為避免遭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應維持民主法治選舉原則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選舉,否則關於家長代表選舉方式不啻由學校一手黑箱操作,其選出之家長委員是否具代表性即有疑義。
光明國小家長9月16日向縣府投訴,僅得到官樣文章的回應,至今毫無改善!
新明國小家長會長於9月24日上午9:20親自至桃園縣教育局陳情,僅獲得承辦人體健科長鄭科長「亦表不認同」學校作法之說明,其餘皆無具體作為;自開學至今兩個月,家長會的改選仍然難產,要求依原選舉辦法案重新選出班級代表的聲浪不斷,學校卻仍僵持窘況,已經違反桃園縣政府要求必須在「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舉行首次會議」之規定(桃園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7條「家長代表大會應於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舉行首次會議」)!
新明國小家長會日前收到桃園縣政府102年10月22日回函,竟然對於新明國小家長會選舉的種種爭議(要求「投票人簽名」、未符合程序的通訊投票、變更選舉方式未經家長會同意…等等)聲稱「符合該校家長會現行組織章程之規定」,顯然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不僅是無能處理還包庇學校行政的違失!
新明國小、光明國小校方操弄家長會選舉,新明國小還違反選舉罷免相關法令,涉及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還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以及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明顯有洩漏「個資」的問題,如此離譜的作法,還虧是教導學生民主選舉投票的教育場所,而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竟然無感!
一般來說,家長會選舉也是人民團體選舉的一種,應該按照規定的就要照步走,學校介入、自創或逕行改變都會有爭議,當然,不照選舉的規範來走的學校因而引發爭議,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內定或背後利益的糾葛!
家長會的運作關係學校鐵三角之穩定,更攸關學生的受教權;截至目前為止,仍有部分學校遭家長指控學校主導變更家長會的選舉方式,選舉過程黑箱,伸黑手操弄家長會選舉,向教育局檢舉也沒有用,我們認為桃園縣教育局默許這種學校操弄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是教育最壞示範!請問,我們讓學生學到的是什麼民主、法治? 
============================================================================================================ ●苦勞網 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黑文化」! 2013/10/24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桃園縣學校家長會選舉「黑文化」! 學校主導介入家長會選舉,選票洩漏個資, 「會庫通校庫?」直銷送禮、公款私用…傳聞不斷! 開學至今兩個月,各校已陸續完成家長會的改選,卻傳出仍有部分學校遭家長指控學校主導變更家長會的選舉方式,選舉過程黑箱,伸黑手操弄家長會選舉,向教育局檢舉也沒有用,家長們認為桃園縣教育局默許這種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是教育最壞示範,更質疑背後恐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 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 【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 光明國小家長指出,2013/09/06晚上8:00光明國小家長大會於該校圖書館召開,但家長會長的選舉過程完全黑箱作業,會長人選由校方提名,而被提名人並未出現在現場,校長說如無異議拍手通過,此過程完全不符合「光明國小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三條所載,校方於家長會長選舉完全便宜行事,隨便提名便掌聲通過,裡面是否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寫信要求桃園縣政府單位徹底查辦,得到的回應仍然是官樣文章!【另有關家長會選舉程序似有瑕疵部分,本府教育局將派人查察了解,另行回覆 臺瑞;感謝您對教育的關心與支持,讓我們共同為學生營造優質學習環境而努力。】至今毫無改善!甚至還有人指出,【暑假時光明國小校長就說要跟前任家長會長去拜訪現任家長會長,重點是:那時還是「暑假」,會長選舉開學後才要舉行,校長就已經知道新會長是誰了啊,根本不用選!】 【校方伸黑手主導操弄家長會選舉,逕行變更選舉方式!】 新明國小家長指出,新明國小於102年9月13日班親會前將家長會班級代表選票要求學生攜回家中,由家長圈選、簽名後,交回予導師,明顯違反該校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二條規定「會員大會代表於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而且針對通訊選舉辦法如何、選票如何監控?如何確實係家長圈選?選票收集後有無先行以彌封?是否有第三人監督?又以何種公正方式監督選票與開票?還有選票如何收集以及確保圈選人為家長本人而非學生或他人?選票『有效代表性』的目地完全無法達到,選舉過程過於粗糙。 經查,新明國小校方坦承,實施過程確實未見選票收集後有彌封作業程序,以及有任何關防可以確認並無不法情事之發生! 新明國小甚至還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還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家長擔憂已將學生之「個資」曝露於陽光底下! 新明國小現任家長會長及執行長對學校所稱「通訊選舉」之正當性有所質疑,表示明顯違背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選舉,程序不正義下實體更難謂合法正當化,選出之家長會班級代表之正當性即令人高度質疑。新明國小學生家長才是選舉人,學校行政竟然介入主導變更,而選舉人對於選舉方式變更涉及其切身權益,竟無權限對此有所表示意見,僅能聽由學校擺佈!怎能讓人心服? 「會庫通校庫?」--動機不單純,質疑恐有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 這幾年光明國小家長會遭質疑有直銷及地方選舉勢力背景介入,四年前教師節禮品是安麗直銷的清潔用品組。同一年學校還利用鄉公所補助款購買四至五台安麗淨水器(一台兩萬多),裝設在各行政處組,因為當時的家長會長就是安麗直銷背景,校長還曾與他們一同出席直銷聚會。 新明國小之前遭家長檢舉營養午餐不潔及運動服採購等弊案,甚至被質疑學生家長會費遭濫用,校方協助當任家長會長「公款私用」,而學校校長、家長會幹事(教師兼)已蓋章,當任的總務主任卻不願蓋章,卻由當時尚未實際到任之「他校」總務主任核銷的怪事,形同「清朝的官蓋明朝的帳」?這樣的動機確實不單純,更讓人質疑恐有更多不為人知的利益勾結!也難怪「會庫(家長會費)通校庫(學校公庫)?」的傳聞屢見不鮮!也更明白部份不肖學校行政單位為什麼要處心積慮伸黑手主導家長會的選舉方式! 教育局無能處理還包庇! 家長委員之選舉施行辦法涉及選任之家長委員是否足夠代表性,為避免遭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應維持民主法治選舉原則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選舉,否則關於家長代表選舉方式不啻由學校一手黑箱操作,其選出之家長委員是否具代表性即有疑義。 光明國小家長9月16日向縣府投訴,僅得到官樣文章的回應,至今毫無改善! 新明國小家長會長於9月24日上午9:20親自至桃園縣教育局陳情,僅獲得承辦人體健科長鄭科長「亦表不認同」學校作法之說明,其餘皆無具體作為;自開學至今兩個月,家長會的改選仍然難產,要求依原選舉辦法案重新選出班級代表的聲浪不斷,學校卻仍僵持窘況,已經違反桃園縣政府要求必須在「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舉行首次會議」之規定(桃園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7條「家長代表大會應於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舉行首次會議」)! 新明國小家長會日前收到桃園縣政府102年10月22日回函,竟然對於新明國小家長會選舉的種種爭議(要求「投票人簽名」、未符合程序的通訊投票、變更選舉方式未經家長會同意…等等)聲稱「符合該校家長會現行組織章程之規定」,顯然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不僅是無能處理還包庇學校行政的違失! 學生學到的是什麼民主、法治? 新明國小、光明國小校方操弄家長會選舉,新明國小還違反選舉罷免相關法令,涉及在選票上印有投票者之學生姓名,還要求「投票人簽名」,等同「記名選舉」,以及選票詳列全班學生與其家長姓名,明顯有洩漏「個資」的問題,如此離譜的作法,還虧是教導學生民主選舉投票的教育場所,而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竟然無感! 一般來說,家長會選舉也是人民團體選舉的一種,應該按照規定的就要照步走,學校介入、自創或逕行改變都會有爭議,當然,不照選舉的規範來走的學校因而引發爭議,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內定或背後利益的糾葛! 家長會的運作關係學校鐵三角之穩定,更攸關學生的受教權;截至目前為止,仍有部分學校遭家長指控學校主導變更家長會的選舉方式,選舉過程黑箱,伸黑手操弄家長會選舉,向教育局檢舉也沒有用,我們認為桃園縣教育局默許這種學校操弄家長會選舉的「黑文化」,是教育最壞示範!請問,我們讓學生學到的是什麼民主、法治?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新聞聯絡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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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0 下午 05:01:14
【2013/10/1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class=yiv618195099_li><DIV class=yiv618195099uiContextualLayerParent id=yiv618195099globalContainer><DIV class="yiv618195099fb_content yiv618195099clearfix" id=yiv618195099content style="MIN-HEIGHT: 100px"><DIV><DIV id=yiv618195099mainContainer><DIV class="yiv618195099clearfix yiv618195099hasRightCol" id=yiv618195099contentCol><DIV id=yiv618195099contentArea><DIV class=yiv618195099_5h60 id=yiv618195099album_pagelet><DIV id=yiv618195099timeline_tab_content><DIV class="yiv618195099fbTimelineSection yiv618195099mtm yiv618195099fbTimelinePhotoAlbum yiv618195099fbTimelineSectionStarGrid yiv618195099fbPhotosRedesign yiv618195099fbTimelineTabSection"><DIV class=yiv618195099_5h60 id=yiv618195099album_header_pagelet><DIV class=yiv618195099fbPhotoAlbumHeader>【家長會改選爭議】校方分寸拿捏很重要 </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建中家長會長改選,爆候選人送禮 ◎高雄某國中家長會開會遭驗「身分證」 家長會身分敏感惹議 近來各校家長會陸續改選,但也發生數件有關學校家長會選舉有爭議的新聞,而桃園縣也有家長向本會投訴家長會改選黑箱作業,由校方推薦人選,不是常委互推一人,結果,校方推薦的家長會長人選並未出席!顯然學校家長會選舉的爭議在桃園縣也沒有缺席! 一般來說,家長會選舉學校擔任協助的角色,通常家長會選舉爆爭議,有的是學校介入太多,有的是候選人廝殺太離譜,家長會選舉,也是人民團體選舉的一種,應該按照規定的就要照步走,自創或改變都會有爭議,當然,不照選舉的規範來走的學校因而引發爭議,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內定或背後利益的糾葛,學校的分寸拿捏真的很重要!
●●●1021012TVBS:開會遭驗「身分證」 家長會身分敏感惹議●●● ================================================================================ 1021012TVBS:開會遭驗「身分證」 家長會身分敏感惹議 TVBS-2013年10月13日下午19:23
高雄一間國中日前召開家長會,具服務性質的家長會原本是美意一樁,但是學校卻要求家長,出席時要檢驗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確認身分,才能夠進場,這樣的規定引起反彈,感覺受到身家調查,校方無奈的說,是因為擔心有沒有具備學生家長身分,萬一被選上家長會長,進到學校利用家長會身分,介入學校決策,或藉由家長會操弄校務,因此才必須這麼嚴格檢視身分,沒想到讓家長有不被尊重感覺,始料未及!
家長:「校長,來來來,我請教一下,我要出示證件嗎?」
這位爸爸火氣很大,小孩念國中,他被選為家長代表,來學校參加家長會選舉,結果發現一定要出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才能進場。家長:「這就是在給我身家調查嘛!別的學校也不用呀,真的如果是這樣子,我回去也沒有關係。」 雖說校方之前給的開會通知單上就有註明,要求家長一定要帶可以證明身分的證件,但是還是造成家長們的反彈,甚至還有人急急忙忙趕回家拿。家長:「拿身分證。」記者:「忘記帶喔?」家長:「對。」 一個家長會選舉,因為身分證,弄得氣氛緊繃,校方、家長都很尷尬。校長陳琪萍:「一個選舉的過程已經完成,那才發現某一位參選的人,是資格不符的,那也會導致所有的流程裡面,要重來一次。」 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早期家長會有些真的是搶破頭。」 之所以要搶破頭,是因為家長會和校方在校務上緊密配合,過去有不少家長會利用委員身分牟取利益,高雄縣市合併後,儘管有明文規定要利益迴避,但是還是有不少人視家長會委員為肥缺,這回為了要隔絕,孩子已經畢業還要來干預校務的家長,校方祭出嚴格認證的措施,反倒讓真正想為學校奉獻心力的學生家長反彈,讓校方始料未及。 ●●●中國時報 建中家長會長改選,爆候選人送禮●●● ==================================================================================================================================================== 建中家長會長改選,爆候選人送禮 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2013年09月26日 04:10 今年「建中家長會長」選舉超激烈,各班級家長代表人選一出爐就收到小禮物,部分家長代表直指,今年建中家長會長選舉選風敗壞。(石文南攝) 目前各級學校都在進行家長會長的改選。有建中家長指出,建中各年級各班家長代表一選出,就有家長會長候選人開始送書、金箔台鐵車票型鑰匙圈等禮物,是選風最敗壞的1次,還一度請校長協調;建中校長陳偉泓表示,競爭的確激烈,感謝家長的熱心,但希望選舉回歸一般正常的選舉。
建中家長會成員與家長代表爆料指出,今年建中家長會長選舉風氣是史無前例的敗壞,11至13日3個年級的各班班級代表一選出,就有會長候選人的禮物輾轉送至班級家長代表手中。
家長會成員指出,「書」是好的,但候選人在會長選舉前的時刻送出,實在太敏感,不恰當。
同時,這本價值約300元的書還是透過導師交給學生,再由學生轉交給父母(要當選班級家長代表的才有),一班只有2名家長代表,書在極少數的孩子間傳遞,引起其他孩子的「側目」。
學生間傳出「這本書是學校贈送給各班級家長代表的」。部分班級家長代表說,讓外界以為他們這些班級家長代表是享特權、收禮物的角色。
一位候選人坦承指出,確實有送書給高一、二的班級家長代表,她強調,她財力有限不可能每位家長都送,因班級家長代表為有代表性人物,另,家長成長班、志工團的家長她也有送。至於送「台中-大慶」車票型鑰匙圈,是原高二家長會務結束,對部分家長的感謝,這些家長的孩子剛好今年是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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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3 下午 07:36:16
法律規章要修改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2/9 下午 01:43:13
桃園市桃園國小的家長會也是這樣稿的...校長每學年開學前會先去"拜託"一位能"配合"的家長來擔任會長,開學後的家長會選舉只是形式,扯的是學校志工隊竟能受邀參與家長會長選舉會,最後也是由與會人員拍手通過,完全不按學生家長會的章程進行。台灣雖號稱民主社會,但課本上說的是一套,實際做的卻是另一套,連基層的國民中小學教育單位都如此,很難相信這樣能培養出具有公民素養的國家未來主人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2/9 下午 11:43:49
這個不用說, 當然都是這樣, 和學校有關, 可以和學校間有關係, 能賺到學校錢的人, 才會當家長會長, 學校呢, 在國家沒有給足的預算下, 你想, 學校不是有請守衞嗎, 你知不知, 那也是家長會出錢的, 本來我們學校, 是用替代役看大門, 後來, 換了個校長, 他說要找保全看大門, 說也奇怪, 錢那裏來, 國家沒有錢, 那來請另請守衞, 原來是家長會出的錢, 然後呢, 家長會長那來錢, 賣學校便當, 衣服, ,,,等等福利社包下來, 以前學校還有福利社, 運動會時家長會長都損不少錢, 東西, 現在福利社沒了, 沒看到在捐錢, 說也奇怪, 公立學校, 我看到運動會時, 放了兩個箱子, 叫同學每班要捐錢但是錢最後去那裏了, 公立學校要捐錢嗎, 好奇怪, 我自己都覺得那錢去那裏了, 當然呀, 等學校要做工程時, 發包, 所以連校內老師一些有的辦公用具等費用, 都用去招標了, 然後嗎, 招標的人, 當然是你看到會長, 等等那些人, 表面上是家長會拿錢給學校, 實際上那些錢是從那賺來的, 學生的便當被減了, 學生的制服被減了, 老師的辦公桌, 專款專用被用去了, 沒法子, 國家沒給學校足的經費, 所以呀, 為何強迫學生要上第八節, 為何要一直用家長會名義加課, 不明理的家長, 還一直叫學校加課, 這樣你了解了嗎, 國家給的水電費, 根本不足學校用兩個月便沒了, 請問, 多出來十個月的錢要去那裏, 把國家弄到沒錢, 經費都大部份分給了大學, 中小學, 高中沒錢,, 校長也不好做, 沒這樣活不下去, 只能說, 國家沒錢, 最後倒霉的當然是人民, 學生, 所以你說沒用, 學校一定是找和學校有關的家長, 然後包工程, 等等, 給他們肥肥的, 賺了錢, 才能用捐錢方式給學校, 所以啦, 曾經看到學生衣服被減料, 冬天很冷, 家長反應, 最後呢, 廠商沒錢, 是合作社老師有背書的錢, 最後老師也不要做合作社, 學校呢, 也是這樣沒了合作社, 然後之前呢, 校長也一直找合作社麻煩, 說這不能賣, 那不能賣, 換了另一家, 是有關係的, 便可以, 這些你們都還不了解嗎, 所以為何公立學校都沒合作社, 因為要叫老師背黑鍋, 替那些廠商負責, 所以這些人你不用吵了, 因為你們自己選出來家長, 不會捐錢給學校, 誰會要你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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