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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ni出會
發表時間︰2013/11/26 上午 09:37:11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十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

 

    間:1021121日(星期四,下午1300整)

    點:平鎮市社教館2F老人會館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

    席:彭如玉理事長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羅焜榮、范姜仲宇、蘇俊叡、林奕均、張玉玲、楊震秋、侯振輝葉國鴻、

          高孟琳、周文壕、余小黛、邱儷萍、葉美城李自強、劉曙霞、賴韻如

請假人員:【公假】蔡南強羅浚瑀、游家翔、許開力

列席人員:莊景旭、田奇峯、王英倩、陳惠心、邱芳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十二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4-5﹝通過﹞

    第一屆第二十五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6-7﹝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210月至11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8-10) ﹝修正後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ㄧ

提案人:總幹事

  由:請審議本會103年度工作計畫(草案)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計畫(草案),如附件四(P.11)。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議:通過,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由:請審議本會103年度預算(草案)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預算表(草案),如附件五(P.12-15)。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議:通過,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附帶決議:有關【修正加入友會之經費項目】先暫緩保留,視103年度決算情況再做評估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長

  由:請推薦本會「特殊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1名。

  明: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法:請推薦。

  議:通過,推薦侯振輝老師(新明國小)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長

  由:請推薦本會「幼稚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1名。

  明: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法:請推薦。

  議:通過,推薦郭淑媛老師(新興國小)

 

 

提案五

提案人:理事長

  由:請推薦本會「高中職委員會」主任委員1名。

  明: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法:請推薦。

  議:通過,推薦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

 

 

提案六

提案人:總幹事

  由:「會務工作人員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三條修正案,提請討論。

  明:條文修正對照表如下表:

現行條文

修正條文

說明

第三條

一、交通費

()凡以自用汽車或機車為交通工具者,依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里程油資及高速公路通行費檢據核銷。

第三條

一、交通費

()凡以自用汽車或機車為交通工具者,依路程里程數,以一公里10元報支里程油資及高速公路通行費檢據核銷。

原辦法依客運票價計算不易且繁瑣,遇未有客運行駛之路段將無法報支票價。

  法:請通過。

  議:修正後通過。

修正條文

第三條

一、交通費

()凡以自用交通工具者,依路程里程數,以每公里5元報支里程油資及高速公路通行費檢據核銷。

 

 

提案七

提案人:文宣部

  由:102年度環境教育研習--「看見台灣」影片賞析暨座談案。

  明:1.依據本會102年度計畫辦理。

        2.期能給予會員環境教育知能,珍愛台灣。

        3.研習計畫(如附件六,P.16-17)

  法:請通過

  議:修正後通過。

 

 

提案八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由:本會103年度舊會員續繳常年會費禮券致贈案。

  明:1.依據102117日第一屆第二十五次定期理事會決議辦理。

        2.本會102年會員人數中舊會員人數近6000人,預計先購買100萬元禮卷(5000*200

          ),發完再另行追加。

        3.採購家樂福禮物卡,詳細內容如下:

          (1)採購金額達100萬元,以年度優惠計算,有4%優惠折扣。

          (2)禮物卡不須製卡費,可儲值再使用,未來會結合電子錢包。

          (3)家樂福全桃園共6+1家,明年3月可全館(含商店街)通用。

  法:請通過。

  議:通過。

 

 

提案九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由:本會103「寒假跨縣市幹部交流培訓暨環境生態人文研習計畫,提請討論。

  明:1.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2.依據102117日第一屆第二十五次定期理事會決議辦理。

        3.活動計畫及經費概算(如附件七P.18-21)

  法:請通過。

  議:修正後通過。

 

 

提案十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八,P.22)

  法:請審議。

  議: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PO網-附件3.pdf PO網-附件6.pdf PO網-附件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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