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3.1.17-請 貴府加強公文行政效率之研考暨有關 貴府函復本會申請103年2月1 日...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2268 )
作者︰mini出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158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010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2年12月25日以桃縣工字第1020000197號函 二、桃園縣政府傳真之文件 主旨:請 貴府加強公文行政效率之研考暨有關 貴府函復本會申請 103年2月1 日自願退休之陳情乙案,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本會於102年12月25日以桃縣工字第1020000197號函,向 貴府申請自願退休乙案(附件一),至今仍未收受 貴府正式函 復。 二、本會多次電話詢問承辦單位後仍未果,經要求先傳真函復公文 (附件二),方得知因 貴府將本會舊會址當成寄送地址,唯本 會前揭公文已明白標註現址之地址,且此地址業已與 貴府公 文往來長達一年多,此攸關教師退休權益, 貴府卻惡意將錯 誤地址當成發送目的,造成本會遲至今日仍無法收受。 三、請 貴府加強公文行政效率之研考,並再以本會現址之正確地 址函復,及應避免公文處理發生錯誤,導致人民之權益受損。 正本:桃園縣政府、南崁國中、中山國小 副本:桃園縣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本會法律顧問邱清銜律師、南崁國中徐○○教師 、羅○○教師、中山國小張○○教師、本會理監事(以mail寄送)、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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