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3.9.30-有關貴校歉難同意莊景旭老師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2時至桃園..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2876 )
作者︰mini出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588 電 話:03-2811996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立龍岡國民中學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225號 附件: 主旨:有關貴校歉難同意莊景旭老師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8 時至12時至桃園縣議會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事宜,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校103年9月26日岡國人字第1030006896號函。 二、 貴校及各校委託教育局協商小組與本會約定擔任本會理事、監事教 師請公假處理會務乙事,係針對每週固定由本會支付公假代課費用之 節數及每週公假時數進行協商,以避免工會幹部每日臨時請公假造成 學生經常性適應不同師資之疑慮。請假教師如另有活動或會議之需 要,依開會通知單或相關公文覈實核給公假,並依教師請假規則辦理 請假手續,應無衝突。 三、本會臨時推派莊景旭老師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 12時(查莊師無課務),至桃園縣議會協助處理會務,係為現場觀察 記錄本次桃園縣議會質詢內容,旁聽後之觀察記錄均公布於本會「教 育桃源電子報」及「桃園在地聯盟」臉書可查,屬本會理、監事輪流 負責之臨時性業務,非每週固定之恆常性業務,且查開學日8月29 日起至今共五週,莊師僅此一次臨時性業務需於週二上午(無課務) 請公假處理,故無調整每週會務假固定日之需要。 四、又莊師依教師請假規則於103年9月16日及23日(皆為週二)請公 假處理桃園縣常態編班之業務, 貴校亦予以照准。故對於莊師9月 30日之公假申請, 貴校明顯有差別待遇之作為。
正本:桃園縣立龍岡國民中學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mail寄送)、本會勞資關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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