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3.12.5-有關修正國中介聘作業「對等開缺」原則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3059 )
作者︰mini出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2155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266號 附件:一、第一次介聘缺額 二、第二次介聘缺額 三、新進教師缺額 主旨:有關修正國中介聘作業「對等開缺」原則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原 貴局在教師介聘中對於「對等開缺」之定義與解釋為「學校在 縣內外介聘中開多少缺額,於新進教師甄選時才能開出相同數額之 缺」,合先敘明。 二、查桃園縣103年國中第一次縣內介聘缺額38名【附件一】,第二次 縣內介聘缺額87名【附件二】,103年新進教師甄選缺額201名【附 件三】,新進教師甄選缺額遠遠超過縣內介聘缺額總和,早已不符 貴局所稱「對等開缺」原則,各校匿缺情況未見改善。 三、各校缺額需經各校教評會確認,但在本縣103年國中第一次縣內介 聘作業現場中,仍有部分學校校長現場開缺,未能事先公告,此舉 造成參與介聘教師志願選填上的不公平,損其權益,亦未見 貴局 有任何的補救措施。 四、103年6月26日國中第二次介聘已出現6位超額教師,必須在介聘 現場協調相關學校加開缺額,顯見國中介聘之「對等開缺」原則已 不符實際需求,且此原則有違「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介 聘甄選實施要點」中壹、總則第八點:「本府為協助各校處理教師 介聘及公費合格教師分發作業應充分掌握各校缺額,且各校不得匿 缺不報。」之規定。 五、本會代表於101年3月26日「101年度國中介聘籌備會」中建議: 「介聘聯合服務小組」修正「對等開缺」方式,以達成提高介聘成 功機會之訴求,當時 貴局吳副局長林輝回應:請「介聘聯合服務 小組」討論,然至今仍未有具體之修正,亦即此原則依舊限縮現職 教師介聘之機會。 六、就未來少子化趨勢,國中超額教師人數勢必增加,若各校未能如實 開出缺額,將影響國中介聘作業的不確定性及其公平性,也勢必造 成超額教師之恐慌。 七、桃園縣即將升格,對於國中介聘作業之不透明與不符需求開缺方式 ,建請 貴局盡速修正國中介聘作業之「對等開缺」原則,並確實 要求各校覈實提報缺額及應控管數,並於以事先公告,以符合透明 公開及公平法治。 理事長 彭如玉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本會各國中學校支會、桃園縣各國中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國中教育委員會、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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