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4.8.10-有關本市教師經媒體報導,涉「幽靈巧固球賽 6師詐領獎金」案,請 貴局嚴加查察...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3625 )
作者︰mini出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158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40000176號 附件:一、媒體報導(2014.1.11及2015.5.14)有關「幽靈巧固球賽 6師詐領獎金」 二、教育部網頁及相關法令 主旨:有關本市教師經媒體報導,涉「幽靈巧固球賽 6師詐領獎金」案, 請 貴局嚴加查察各校處置結果,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2014.1.11及2015.5.14報載(如附件),有關本市六位教師 經檢方調查,山豐國小體育組長呂俊弘(40歲)、同德國小體育 組長黃宥嘉(42歲)、新埔國小體育組長林瑞堅(32歲)、大成 國中體育組長呂秀美(女,41歲)、福豐國中體育組長程淑麗(女, 39歲)等人明知《桃園縣體育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規定, 所參與比賽必須要有「6縣市6隊」以上,獲前3名的選手可申請 獎學金之規定。 標賽」,曾界智與呂俊弘共同偽造參賽縣市及隊伍順序,林瑞堅、 黃宥嘉、呂秀美、程淑麗等分別帶隊並且承辦各校球隊參賽事宜, 之後向教育局申請獎學金,山豐國小獲27萬元,新埔國小9萬元, 同德國小10.5萬元,大成國中11萬2000元,福豐國中6萬8000 元,曾界智並且以巧固球委員會申請的高中以上參賽隊伍54萬, 總計118萬5000元;另外在 74萬6000元。相關人等坦承不諱,桃園地檢署將6人處以緩起訴 2年,另各繳公庫7至20萬元不等。 二、本市教育局曾於本案爆發時於媒體公開表示:「曾界智已被解聘 ,其他五名教師已由學校先行調整行政職務,等收到地檢署公文 後,將立即要求學校追究責任,並召開教評會審議。」、「教育局 通知各校需調整其職務」、「請學校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召 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懲處。」 三、另依據教育部法制處網頁說明(附件二)指出:《教師若涉及性騷 擾或是觸犯刑法上的罪責,如背信、侵占或偽造文書等,有時檢察 官認為是微罪且犯後態度良好,處以緩起訴處分或輕判,使其免於 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被宣告緩刑,此時雖不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 1項第1款,但學校可以認為教師為人師表,應該有更高的品德操 守,而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來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教師。》, 且本案經桃園地檢署調查,《相關人等坦承不諱》, 故將6人處 以緩起訴2年,另各繳公庫7至20萬元不等,應符合教師法第十 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之「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 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四、本會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之尊嚴,長期要求 貴府應積極 處理「不適任教師」,且對於協助學校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更 是不遺餘力,皆有可查,合先敘明。因此,本案除曾界智已遭解聘 之外,經查其餘五位教師似乎由各校輕放,本會發現學校自案發至 今仍未將相關人員「調整行政職務」,這些人中仍然有人擔任主管 職之「主任」職務(呂俊弘及黃宥嘉仍為主任職),這恐難說服社會 大眾!….目前這些學校疑似上下交相賊,放任違反教師法14條規 定的不適 德操守,此種行徑確實無法令人容忍。 五、為端正風氣、維護法治並樹立 貴府清廉施政之形象,請貴府嚴 查涉及報載「幽靈巧固球賽詐領獎金案」之山豐國小體育組長呂俊 弘(40歲)、同德國小體育組長黃宥嘉(42歲)、新埔國小體育 組長林瑞堅(32歲)、大成國中體育組長呂秀美(女,41歲)、 福豐國中體育組長程淑麗(女,39歲)之各校處置結果為何?以 昭公信。 正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高局長安邦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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