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對王大議員發個聲吧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3857 )
作者︰test 不管王大議員對於對於第八節、上學時間、髮禁的觀點如何?支持也好、反對也罷,但還是針對政府、學校、學校行政為宜。 但…… 就是那個但…… 說第八節是因為老師貪錢,已經明顯的汙名化教師、或是反師,對於教師專業名譽及專業地位不佳,破壞教師團體正當性了…… 這一點,我們工會「該」出手了吧?好歹也一篇新聞稿吧? 敵人的敵人不一定是朋友。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作者︰test 我不認識王議員,不知道他說了什麼 但是『因為老師貪錢,所以有第八節』, 這不是王議員的創舉,是校長協會放出去的話。 為了避免有圖利老師的嫌疑,也為了自清, 我建議:桃園市全市停上第八節。 台北市、新北市已經停止廿多年了, 連『落後的新竹市』,第八節也走入歷史。 桃園市的國中老師,你被罵貪錢也無所謂嗎? 桃園市的國中老師,你變成行政加班費的利用工具也無所謂嗎? 你們不希罕第八節,你們也不希罕加強班的第九節嗎? 王議員可能並不十分清楚校園生態, 作為你的同僚,校長在想什麼,老師在想什麼, 我們自己還不清楚自己嗎?
作者︰test 別替別人攢錢 在落個------
作者︰test 我們的教育體系被違法強姦了~~~~ 工會要不要針對王議員任意進入校園的部分干涉的部分,發表聲明? 畢竟,他是我們推薦出來的議員。 引用 議員法治觀念不能等之三---議員不該是一個吃不到肯德雞躺在地上打滾的小屁孩!!針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進入」中學「督導」中學業務一案,基於學術良知我必須嚴重提出警告。該議員不但濫權而且已經嚴重「侵害人權」!我相信王浩宇後續的行為是請教過法律友人的作法,包括穿上便服或是換證件等。我告訴你!不要拿那種三流律師的把戲來欺騙大家,我質疑你的是你以議員身份根本不該進入校園!如果你看不懂這句話,不但是程度差更是沒程度。這已經跟在哪裡唸書沒關係!因為你的品德低落至此,需要我嚴正糾正你! 根據蔡志方教授「地方議會職權行使法制之研究」(民國91年),很清楚指出,地方議員有「質詢權」與「議決權」,但質詢權並非是地方議員可以任意進入學校「督導」業務,以行政機關為例,有桃園市議員為搜查民情而直接進入桃園市政府督導業務這回事?若如此豈不是桃園市議會凌駕桃園市政府?果真如此我就必須譴責桃園市長鄭文燦,你是議員的細漢仔嗎?民意機關對於行政機關之監督僅限於「議會」而不及於「直接督導」,即便監督行政體系也必須在議會內為之,王浩宇議員為謊飾其不法言行,一再於部落格說謊企圖給予民眾錯誤觀念,本人除了不齒該行為更認為其早已失格! 再者,「學校」是屬於行政法上「營造物」之概念,對於非使用人(所謂使用人是指學校教師與學生),營造物管理人有所謂「家主權」,猶如一般私人民眾可以驅離擅自進入宅內之陌生人,因此在學生學習時間內,校長(營造物管理人)當然有權拒絕議員擅自入內,當然無論學校警衛抑或校長最有可能迫於議員淫威而棄守護衛學生與老師之權利,而讓議員如入無人之境,甚至任意羞辱教師,無異是一種「霸凌」行為!在此,身為桃園市教育行政的大家長教育局長就必須捍衛校園尊嚴,通令各校拒絕議員此一魯莽無理且違法之行為繼續強姦教育體系。 王浩宇議員向來以似是而非言論作為不實散播,請你看清楚同時也請你的法律顧問看清楚!如果你不懂情有可原,如果你的法律顧問看不懂,我只能說那是一個不入流的法律人!我沒有反對你關心教育!我沒有你質疑體罰!我沒有質疑你的制服政策!我質疑你的是「議員」身份回到「議會」去質詢!即便你脫下制服換上便服,你仍然是個議員,你去到學校校長依舊必須招呼你這個不速之客!這樣的中文有很難嗎?督學校體罰只是你的謊言,因為在其服務處大可收集民眾陳情,果真有體罰情事何需大費周章入校訪查?難不成王浩宇想學徵信社捉姦在床?試問教師體罰會讓他當場捉到?我合理質疑,你不過想藉此樹立權威待等到樹立權威之後便可任意干預公立學校人事權(例如學校行政人員調動或代課教師安置),筆者在此強烈譴責王浩宇議員,請你懸崖勒馬,也敦請桃園市政府捍衛教師尊嚴刻不容緩!
作者︰test 哈哈! 有人就是對自己和少數人的權益與工作被議員曲解、誤會而抨擊時,全力出拳。對自己推薦的議員呢?何止溫柔...看看兩者的差別吧! 【燈不點不亮】敬答詹江村議員FB的幾個問題 我想我沒有現場配合詹議員演出,應該是讓他更生氣了,所以接著繼續在其臉書點明「彭如玉」再罵,不過看得出詹議員不太用功,不是資料不實就是問題已經臭酸,我在這簡單回答,也當成大家茶餘飯後的消遣! 1.詹江村說「彭如玉老師真的是教育界的痛」,喔!有趣的是上次也有個議員罵「劉亞平是教育的大石頭...」(PS劉亞平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很類似,但後來這個議員卻落選了!哈哈!我沒有別的意思,剛好連想起來而已! 2.詹江村說「桃園教育局官員大爆料,....長年一個星期只上半天班,只上4堂課....」,這個真是個臭酸的問題,教師組織幹部公假處理會務, 不僅每天上班還常常超時加班,這可是當時詹議員最敬愛的朱立倫縣長和最心疼的吳志揚縣長都用公文同意「彭如玉」公假的,公假代課教師甄選的資格若不符,怎麼那些年你這個資深議員都睡著啦?現在突然醒了?不過,如果上四節課要被檢討學生受教權受損,請詹江村議員把所有各校僅上四節課甚至沒有上課的人一併拿出來檢討,僅針對教師會及教育產業工會檢討,這是什麼邏輯?喔!我又想到了,上一屆有個議員《以教師工會每週僅需上四節課,抨擊教師工會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詳見:【2013/05/06教育桃源電子報】http://www.teu.org.tw/Email/showrd.asp?id=2632),巧的是,他後來也落選了!呵呵!我真的沒有別的意思,剛好連想起來而已! 3.我常說,「彭如玉」原本只是個陽春老師,早期可以用「村姑」形容,不過感謝這一路以來各種敵人所帶給我的磨練,大概很多奧步我都遇過,驚濤駭浪也挺過,所幸都活下來了,人生這一路,應該算精彩!詹議員用不實的資料抹黑,罵人的資料都【黑白鬥】,大概沒什麼殺傷力,加油好嗎!
【拜會報告】本會拜會王浩宇議員--解決問題需多方努力、教育改革才能前進 文/朱維立(本會勞資關係部主任) 本會幹部建議議員,別讓戰線開花,教育改革確實需要時間才能精準到位。同時我們也以具體案件與議員交換意見,請議員盡可能公布多元訊息,以有效解決問題,勿一竿子打翻教育現場中所有老師的善意管教。 本會也期待會員們了解,議員是我們人民選出來的,議員可以監督市政,我們也可以監督議員和議員溝通,只要會員老師們覺得有與事實不符之處,議員也願意接受檢驗。 王浩宇議員最後表示,他花了極長的時間推動教學正常化,甚至「微服出巡」各學校蒐集資料,也期待人民看見他的努力,初階段他確實用很硬的態度處理教學正常化的議題,但後續也將進入溝通與合作改變的階段。
作者︰test <font color=blue size=20>七年前能夠鬧到PTT全站封鎖的功力,現在完完全全見識到了,簡單問一句,這麼多老師被這傢伙汙辱,怎沒見工會出來開記者會反擊?不奢求工會比照當初嗆詹村江的規格,但至少發個像樣的新聞稿吧?找了老半天,好不容易看到發了一篇愛之深,責皮毛的文章,令人搖頭,工會捍衛老師捍衛到哪裡去了?簡單問一句,下次選舉還會推薦他嗎?</font> <font color=red size=20>已經聽到數十位校內外同事,下學年度拒絕交錢給工會了。</font>
作者︰test 笑話!工會不是營利單位 恐嚇是無效的。 最看不慣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 哪位議員那麼看得起教育問題?追究體罰是否違法?關心過髮禁、鞋禁?孩子上下課時間及睡眠是否足夠? 不管是哪一位議員 看倌拿出法令依據 體罰.....等教學正常化的訴求 哪一點是踰越法令規定? 如果不違背法令 只是要求執行面依法落實 何罪之有? 還發動其他議員一起罷凌菜鳥議員扣上「破壞教育現場員工士氣」的大帽子! 一個小小青年議員哪裡禁得起前輩們的指教 以前都縱容教育亂象 當然遇到一位認真起來問政的小伙子 誰看得下去? 搶盡新聞版面 真是不遭人忌才有鬼 如果議員揭弊抓鬼有問題 那除非是擋人財路 不然法令上白紙黑字寫的清楚明白的事 還需要對王大議員發個什麼聲嗎? 掌聲是嗎?
作者︰test 樓上激動啥?!只能說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釣魚釣出工會立場了。 why? 如果不是工會幹部,對於不過十幾位同仁拒絕交錢給工會,為何如此激動?還用到 "恐嚇"字眼! 很好!非常好!至少我們交會費的老師們,可以清楚知道工會目前立場是力挺王浩宇的,同時拜託請 工會帶種一點,既然力挺他,請發一篇聲明在首頁,順便下一期工會刊物用拜會王浩宇的照片當封面故 事,清楚說明立場! 反正公會這麼壯大,沒差那十幾位既白目又愛恐嚇公會,拒絕支持王浩宇的老師! 您說是嗎?
作者︰test 『因為老師貪錢,所以有第八節』,這不是王議員的創舉,是校長協會放出去的話。 是不是該說出來呢?不然我們是否也可以懷疑是工會幹部放話栽贓給校長協會?
作者︰test
作者︰test 講甚麼都說不過去 還有去告訴學生說不需要守校規?剛好我孩子在那間學校,想干擾我的孩子? 直接跳過家長教別人的小孩?甚麼東西?想戰親權?連絡家長了沒? 不用講這麼多,既然這麼挺王浩宇。 請你大聲說出來! 我的母校不是這樣給王浩宇糟蹋的,懂嗎?
作者︰test 還有樓七不明事理的「老師(是嗎?)」激動回應 很好 讓輿論放大問題進而放大檢視 看看法令是否有缺失?有則改之,交給立法委員修法 如果不是 家長是否甘願做歡喜受?將來體罰罷凌教育出來的小孩 會不會變成另一個割童案嫌犯?會不會變成另一顆不定時炸彈? 如果議員心灰意冷再也無人聞問 教育現場會更好嗎? 會不會是永無止盡地沈淪 既然一般家長這麼懂教育 不在乎體罰、髮禁 乾脆全國各級學校全面私校化 教育改革全然配合家長望子成龍的殷殷期盼 目前的教育基本法不僅是惡法還是空談 趕快修法符合大眾期望吧! 如果只是倒果為因 該教學正常化就趕快正常化吧! 否則還有更多的帽子會加諸老師的身上 跟社會現實妥協 這個社會這個國家就不再有希望了 教育現場再這樣荒唐下去 家長再一味地汲汲營營 簡直是國難!
作者︰test 是誰造成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如此國難 小燈泡只是社會問題冰山一角 以後見怪不怪的時候 回想現在的教育方式 將來難保大家不自食惡果 接二連三的割頸案 不是教育發出警鐘了嗎? 高壓的教育方式 緊繃的學習模式 不就是反社會人格形成原因之一嗎? 遲早群魔亂舞完全失控
作者︰test 根深不怕風搖動,樹正豈畏月影斜? 教育界長期不守法, 從校長到老師都是, 突然出現一個不按牌理出牌的議員, 小茶壺就颳起大風暴。 如果學校守法, 何懼之有?
作者︰test 別在那搞笑 丟臉極了~ 怕被法院認證需要就醫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支持桃園市學校週休8天,加100
作者︰test 合法 就不怕被監督 ? 那好 家長也可說合法監督老師 隨時進班關心 如何 ? 這個監督的合法性與適切性 如果對法律有粗略了解的人 根本不用多說才是 家長與議員的身分 是否可以表明對學校教育的關心 說依教育基本法與相關法令 然後 家長就可大喇喇的到教室 議員凶巴巴的到學校 表明他們的關心與權責 以聽說老師如何如何 學校如何如何 就可做出非法令所賦予的行為 ? 如果都可以 那請拿出依據 並給予同一標準 否則 都請回到自己的身分與位置 家長 依循管道反映 議員 請到議會質詢解決 你的對象是市府和教育局 支持就支持 敢說就敢承擔 因為自己人(當初敢推薦 現在承擔) 全都變了樣 看看當年吧... 家長會長衝入教室「關心」 遭控「嚇到學生」 中國時報 2008.03.06 包括桃縣家長協會理事長謝幸蓉在內等多位家長會長,2天前前跑去沿海一所國中,試圖關心一位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的國中女老師,被反控闖入教室干擾教學。謝幸蓉五日辯解說,動機是要鼓勵老師勇敢接受學習與改變,卻被惡意中傷。 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昨召開記者會,指述謝幸蓉等人枉顧學生受教權不說,還嚇到課堂的學生,另外,未經教師本人同意,擅自更動教師課務,要求教師配合沒有法令依據的「輔導訪視座談」,課堂大吵大鬧,等於踐踏教師尊嚴。 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謝幸蓉解釋,單純到校關心不適任教師,鼓勵勇敢接受學習與改變,不料卻被惡意中傷,她感嘆,教師會應該自己有能力,自己去輔導不適任教師,不是挑起對立,最無辜還是孩子。 蔡滿庭老師則聲淚俱下,表示周二上午第2堂突然闖入多位家長會長,大聲吵鬧說要在教室後面,看自己的教學表現,最難堪是當著班上學生的面前,說自己是不適任教師。 彭如玉說,蔡老師長久以來被學校或家長會打壓,教師會願意力挺,理由是許多被指責不適任說法,一追查起來根本不是問題,況且不適任不是誰說就算了,要講應該到縣府去講。 謝幸蓉辯稱,會進入教室找蔡老師,主要是學校已經協助調課,給對方多些時間參加輔導,結果校長先進去請蔡老師,反倒被責怪,自己基於關心教育,希望有所改變,跑去向學生解釋清楚,絕非故意闖入教學現場。 謝說,事實上,蔡老師在去年七月底被該校的校評會通過解聘,送縣府審議小組討論兩次,退回學校繼續輔導,學校希望用團隊力量,給蔡師新的機會,怎知道對方拒絕參加,甚至關閉溝通管道,令人遺憾。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真以為打臉打得太大力了, 打到工會的臉腫得跟豬頭一樣. 真是有夠壞心的、害工會LINE的群組 笑到不知道怎麼回應. 只好繼續裝傻. 噗哧!樓上這麼猛,有爽就好!
作者︰test 有個大德說: 根深不怕風搖動,樹正豈畏月影斜 教育界長期不守法 從校長到老師都是 突然出現一個不按牌理出牌的議員 小茶壺就出現大風暴 如果學校守法 何懼之有 聽了真是心有戚戚焉丫 的確,目前學校的校長、行政、老師的法治觀念都很薄弱,都憑自已的道德行事,常真正細究都經不起考驗。 但……又是這個但…… 學校教師法治觀念不足,甚至有違反法令的事情 也不能允許"外人"以"非法"的方式侵害教師權益丫!!! 有多少罪惡的事是包括著正義的糖衣?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好東西,為什麼反對?因為怕執行不當變成了迫害教師的工具 反體罰、反不當管教是好東西,為什麼反對?因為怕議員也好、家長也好,不當干涉教學侵害了教師的專業。 在追求正義的過程中,要注意手段的正義,這才叫程序正義!!不是嗎? 又來這個但…… 每個人都可以依自已的意願相信王議員的動機是好的,但每個教師,尤其是工會,不可以因為"假設"王議員的動機是好的,就允許他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方式,進行王議員或自已心中的改革。 因為下一個人,可能是詹議員、可能是家長協會、可能是校長協會、可能是某家長,也可以保持著"好的動機",用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侵害教師權義或專業。 我不知道樓上回文的有沒有工會幹部。 如果有,那我要說的是:不怕神對手,就怕豬隊友 ∼∼∼∼∼∼∼∼∼∼∼∼∼∼∼∼∼∼∼∼∼∼∼∼∼∼∼ 前兩天,王大議員又踢爆了某學校的性平案,就這樣的放在粉絲團上、第二天就上了自由、蘋果。 你可以認為,他的踢爆是除害 但,以他的身份、權力,他只要要求學校通報,這件事是不可能不處理的,照樣可以除害。 公開了,孩子怎麼辦?後續調查怎麼辦?保密如何繼續?是否違反了性別平等法?是否引進了自已、媒體等外力對學校性平會、教評會形成了干涉與侵害?是否對可能違法也可能無辜的老師名譽及工作權照成侵害? 真相還沒出來!! 但程序正義要不要堅持?? 工會要不要在這個可能會被人人喊打的案子中,堅持保障老師的程序正義? 不論這個案子,老師是否不適任 別忘了,下個案子,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即便你我是清白的。議員們照樣會把你我作掉,工會照樣會默不出聲!! 因為我們相信動機良善時,作什麼都是對的。我們相信"根深不怕風搖動,樹正豈畏月影斜"
作者︰test 當學校出現性平案、不適任教師案、考績案時,工會應有什麼樣的立場和作為? 一個教師出現上面任何一個案字時,當然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老師犯錯了。另一種是老師受迫害了 而工會的立場是什麼? 犯錯的老師,強力要求不可官官相護? 受迫害的老師,強力要求不可以迫害情事? 我要說的是:都錯了!! 工會如何再事發極短的時間內、不熟悉當事人的情況下,快速判斷這個老師是犯錯了,還是被迫害了?擲笅嗎? 我相信會上這個論壇的大德們,都很明白,學校、老師的法治觀念薄弱,都不守法。 那上面任何一個案子出現,學校內有足夠法律素養的人,依法處理這些事情嗎?程序會不會有疏漏?會不會侵害當事人權益?………大家明白的很,沒有!! 老師也好,學校也好,可能完全沒有概念與經驗。市府可能有經驗,卻不一定值得信賴 所以工會應該協助學校及老師,"正確"掌握"程序" 落實"程序正義"。 對當事人而言,有沒有陳述的機會?有沒有告知應有的權義、有沒有誤導的部分?都可能造成名譽的受損、金錢的損失、工作權的侵害。這部分工會應該給予協助。 對學校及老師而言,因法律素養不足,程序不完備,造成日後訴訟失利,明明犯錯的老師卻一直留在學校,搞的學校雞犬不寧。這部分工會應該給予協助。 無論今天的案子是什麼樣的案子,媒體報導是如何的天怒人怨 工會的立場應該是:在真相未明之前,協助程序正義的執行!!!協助教師及學校"守法"、確保學校、教師在過程中使用"合理"的手段。 拉回來講:工會接不接受王大議員,爆料式的主持正義呢?還是只要目的正確,手段可以忽略? 再說一句:工會面對教師爭議時,挺誰或是譴責誰的現象,不覺得是良好的立場和方式。
作者︰test 難得碰到香味相投的打手. 疼惜都來不及了 怎麼捨得批判他呢? 至於 在臉書上被他掃到的 學校或者冤枉的老師們算你們倒楣 就如同革命那有不不流血的. 不為什麼 因為公會為一支持王浩宇 ! 公會唯一支持王浩宇公會唯一支持網絡與工會唯一支持王浩宇 認同請分享
作者︰test 枝正何懼月影斜
作者︰test 如果是教育局包庇學校違法 或者換一種說辭 教育局對學校作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也不准說不可說可以做不可以說嗎 一切照法律來 校長老師要守法 民意代表也要守法 莫要等到東窗事發 再來拗成歷史共業
作者︰test 這句的意思是??
作者︰test 這次的制服事件!! 搞到學校為了能反制王議員,還得告學生?? 以這次事件為例: 以議員之能,難道不能議會質詢?難道不能要求校長備詢?難道不能移送政風? 反而是以"留言"爆料的方式。 姑且不論是否為烏龍爆料,這種方式,真的是能良好揭發弊案、解決問題的方式? 不知道為什麼? 上了新聞了,學校提告了,反而王議員的留言版,支字不提制服弊案了!! 加上上次狼師事件,後續都不見了!! 傷害已成,但結果卻消失不見!!清白的沒有清白、作害的沒有處罰。 還是想問一句:我們工會針對王議員,沒有意見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我贊同 這就能成歷史共業嗎? 當然不行!! 但,也還是那個但 你有看過那個人支持老師用合法的方式處理問題嗎? 就以制服事件好了!! 當老師覺得受到不實的言論而提告,這是不是他的司法人權!? 當然是丫。 司法人權會不會因為對象是議員或是學生而轉彎? 當然不會丫。 但議員躲在學生後面,出來喊喊老師告學生丫,師道不存丫,老師太過份丫∼∼ 有人出來說:這是一個人(無論是不是老師)的司法人權嗎? 工會有出來說:這是一個人(無論是不是老師)的司法人權嗎? 當每個人都罵老師不適任,罵老師怎麼可以告學生,甚至老師說如果發現是學生,他會撤告時,網路還是罵聲不斷。 在這問一句:有人在意老師是否遵守法治嗎? 什麼事都是要付代價的,法治也是∼∼ 當我們接受了法治的好處,也要接受法治的限制。 工會更應該如此…… 即便這個老師的行事作風,不符合現今社會的期待 當一個老師合法行使其權利,而受到指責甚至迫害時,工會願不願意支持"法治"!? 工會願不願意遣責 法治一贏,就將老師往死裡打。 法治一輸就改以道德訴求壓著老師打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