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授權動支「歷年結餘款……」以不負債為原則?憑什麼!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4293 )
作者︰test 請問提案人彭理事長: 在105年5月26日第二屆第二次臨時理事提案八:因應退休年金改革議題,本會擬籌組「退休年金因應與行動小組」中之說明3,建議授權動支歷年結餘款、司法基金、會務基金,以不透支負債為原則。 1、歷年結餘款為歷屆理監事共同為教師權益把關所結餘,約千萬元,憑什麼以一屆理事會議中可提出動用?且目的 是為了一個尚未籌組的「退休年金因應與行動小組」?請問本會退休年金因應的目標與方式,行動的方向與準則為何?其動用千萬元的目的與依據為何? 2.會議中理事全部反對,本案即不成立!何需再由會員大會再議? 理事長是想以一人之意見凌駕所有理事? 或想透過全體代表會員通過此提案? 為一個不知內容與方向之行動小組?賦予動用「千萬元」之權利? 請你解釋:憑什麼?
作者︰test 1.我具名回答,樓上這位是否也敢具名? 2.理事會裡面,理事長和每個理事一樣都可以提案,教師組織從來不曾發生不准理事們修正或提案,意思也就是即使是理事長的提案或建議,理事們一樣可以修正及討論。 3.到大會的提案,理事會決議該提什麼案,就提什麼案,會員代表們也有權提案,會員代表大會按章程第二十二條,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所以,理事會沒有通過的議案,如果大會的會員代表覺得需要再討論,根據提案程序第二十二條 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沒有理由不討論啊!
作者︰test 重點不在提案的程序與是否可提案、更不是我是誰? 重點在這個提案的目的與意義! 請您針對問題回答: 1、歷屆結餘千萬元!為何可由理事長提案動用?是的你有提案的權利,但你更有責任說明與解釋提案的意義與目的。 目的何在?為了一個不知內容與方向的組織與行動?! 2、說到程序問題,何以所有理事反對,仍決議交付全體會員?這是全體決議,還是您個人意見? 是不是所以只要不符您想法的提案,都需交由全體決議? 即然要交由全體會員決議,那是不是更應具體詳細說明,此提案之目的與意義 何在。 你的確有權提案,而身為會員的我,更有權利知道,我們的結餘款動用的目的與意義何在。 請你解釋!
作者︰test 你要別人重視你提出的問題,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 你卻不表明自己的身分,認為不重要,真是很可笑。 依我之見,彭老師回答你一次算客氣了, 暗地裡放箭,雲裡來霧裡去,這不是坦蕩的君子會做的事。
作者︰test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test 不表明身份__應該是擔心被??? 放箭?__這應該是議題的討論,樓主有說謊嗎?
作者︰test 不知工會幹部為何還要搞內鬥 請好好協調 如果是要大家評評理 請具名 不具名的批評 誰要受理????
作者︰test 拜託~尊重一下全體會員的付託! 當家就不要鬧事 不然就不要當家 存心找碴乾脆辭掉理事 讓想做事的夥伴補充進來 為會務發展會員服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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