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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約談1999陳情者的孩子法律問題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4498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10/4 下午 10:04:56
一個家長因為青春啟航的課程,陳情1999,不知為何暴露了身分!導致校長直接約談學生!對於學校的約談,是任何人都可以約談學生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10/6 下午 02:32:01
你還不了解嗎, 人家要不是人認識很多, 有可以當校長的嗎, 沒錯的話, 資料早便第一手給他看了啦, 還想保秘呀, 真的, 不用頭腦想的也會知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10/9 下午 12:49:16
校長與學校老師們進行學生個別晤談時必須考量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對學生之輔導,應以通訊、面談或家訪等方式,對學生實施生活輔導。 目前該名學童並無需要”個別輔導”的情事,校長”利用””輔導晤談”之名施以”霸凌”之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10/9 下午 08:17:35
若是如此 不可不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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