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6.5.30函-建請 貴府修訂「桃園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第十三條條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791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之1號2F 傳 真:03-2804752 電 話:03-2804662 聯 絡 人:陳惠心、范姜仲宇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093號 附件: 主旨:建請 貴府修訂「桃園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第十三 條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六屆第十二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使學生學期成績之登記與處理,更臻完善,比照「桃園縣國 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第17條,建議 貴府修訂「桃園縣 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第十三條條文:學生學期成績之 登記及處理應資訊化,學習領域評量由教務處主辦,日常生活 表現評量由訓導處主辦,任課教師配合辦理之。 三、新舊條文對照如下: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縣國小教師會(含分會)、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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