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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國二生毆師2分鐘,在訓導處還續踹打,師嘆:快教不下去了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882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3:12:46

【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園縣一所國中發生一起驚悚的學生圍毆老師暴力事件,六名國二學生昨在考完期末考後準備滋事,被老師阻擋,學生痛毆老師報復,滋事的學生事後被帶到訓導處,竟還當著其他師生的面,再囂張踹打該老師,混亂中師生三人掛彩。

 

師道蕩然
現場處理的老師大嘆:「師道蕩然無存!真的快教不下去了!」其中一名受傷的學生家長還忿忿不平,認為老師處置過當,堅提傷害告訴,師生互控傷害,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及雙方供詞,著手調查。
這起駭人聽聞的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該所國中期末考在第五節考完後,全校進行大掃除,一名國二學生不滿同校一年級弟弟遭同窗嗆聲,夥同五名國二學生,在學校中廊把該國一學生叫到面前「罰站」,同學發現立即通知老師。

 

遭毆師輕微腦震盪
郭姓老師獲悉後前往了解,其中一名國二學生當場辱罵老師「三字經」,引發老師不悅,試著輔導出言不遜的學生,引起一旁五名學生不滿,六人隨即動手圍毆老師,老師因頭部被打,痛得蹲下,學生打完人後一哄而散。
被打老師記得其中一名動手學生姓名,到訓導處求助,訓導處透過廣播,一一找回六名國二學生,這時學校訓導主任、輔導人員齊聚訓導處辦公室,六名學生到訓導處口徑一致否認圍毆老師,只淡然說:「當時在走廊聊天。」
老師一一對學生輔導時,其中一名學生趁機溜走被發現帶回,這名學生懷恨在心,冷不防又踹了郭姓老師一腳,訓導主任目睹,將這名學生迅速隔開,因肢體動作稍大,激怒其他學生,在訓導處叫囂,其中一名老師大聲叫學生:「冷靜、不要衝動。」並拉開一學生,另一名學生卻從該老師的背後揮了一拳,場面一片混亂。
最後多名老師趕來,將學生隔開、壓制在地,歷時兩分鐘的師生暴力衝突才落幕,其中被打的郭老師及兩名學生受傷送醫,郭老師有輕微腦震盪,一學生手肘受傷,另一名學生左胸紅腫。
警方獲報,將六名學生帶回警局,三名國中生坦承毆打老師,並在警局向老師道歉,希望獲得老師諒解。但因其中一名受傷學生家長堅持對老師提出傷害告訴,老師迫於無奈也向滋事學生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則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雙方傷害責任。

出手毆師
圍毆老師的國中學生被帶到學校訓導處,再發生第二波衝突,老師忙拉開學生,一名學生竟由後打了該名老師一拳。

混亂拉扯
滋事學生在訓導處在眾多老師面前,依然囂張地追打老師,師生拉扯成一團。

一一架開
滋事的六名國二學生,在訓導處依舊囂張踹打老師並叫罵,被趕到的老師一一架開。

 

學生打老師事件簿
2006/04/21 台北縣一名小六生上自然課時,騙老師說習作放家裡,老師揚言告訴家長,學生擔心被罰,毆打、踢踹有輕微小兒麻痺的老師。
2005/06/20 彰化永靖國中三名學生因不滿生活教育組長沒收學妹手環,畢業前夕動手打傷組長,制服背面還寫了髒話。
2005/02/17 北市興華國小一名六年級男童因上課吹口哨遭制止 ,竟朝女教師揮了一拳,女教師鼻樑受傷流血。
2004/08/03 嘉義市大業國中一學生在校玩遊戲,被教學組長制止,趁老師上課寫黑板時,教唆同學拿掃帚木棍猛擊老師右臂。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3:18:44

快放暑假了,校園裡卻發生暴力事件,桃園大成國中6名國二學生原本要教訓學弟,老師前往了解,就在輔導學生時,6名國二生竟動手打老師,訓導處把這6名動手的學生叫來勸導,沒想到學生和老師又上演全武行!

老師帶著一群學生走進訓導處,穿著深色衣服的郭姓老師不斷向學生勸導,沒想到學生不滿轉過來立刻出拳。大成國中蕭老師:「踹出去的時候,主任把他壓制在地上,劉同學又衝上來打。」

另一名彭同學也出腳踹老師一腳,訓導處擠滿看排解的老師和看熱鬧的學生,一片混亂。

28日,桃園大成國中考完期末考,國二的劉同學為了替國一的弟弟出頭,找了5個同學到一年級的教室理論;郭老師獲報前往開導,6名國二學生突然動手圍毆老師隨後一哄而散,訓導處立刻廣播找到6名動手的學生,不過在訓導處囂張學生又對老師動手。

輔導主任王志成:「這個小朋友持平而論,蠻乖巧的小朋友,只是對情緒方面,沒有辦法那麼持穩。」

打人的劉姓學生是中輟生,但在中途班表現良好,沒想到竟血氣方剛打老師,開始放暑假了,學生和老師恐怕得法庭上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3:20:40

結業前夕 8國二生圍毆老師 #帶進訓導處告誡 衝突再起 #家長控老師傷害 校方無奈

桃園縣大成國中傳出學生圍毆老師的暴力事件。有八名國二學生,原本想教訓學弟,沒想到老師出面勸阻,轉而圍毆老師,甚至還打進了訓導室裡面。國中結業式前一天,桃園縣八德市大成國中學生集體打老師。監視畫面的發生地點是在訓導處,一群不服管教的男同學,因為先前在走廊上打了老師兩拳,被帶到訓導處,老師剛開始告戒,一群學生就衝了上來,瞬間一團混亂。事發原因是一名教理化的郭老師,在低年級教室上發現高年級學生疑似來挑釁,郭老師出面勸阻,不料反而被學生打了兩拳,事後學生被帶回訓導處,情緒反而失控演成圍毆事件。上午打老師的學生和被打的老師都沒有來學校上課,縣教育局長表達支持老師的立場,未來也考慮讓老師有更高的管教權。圍毆事件最後全案被送進派出所,學生和老師誰事誰非還沒釐清,家長已經急著控告老師傷害,讓校方很無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4:06:10

教師會要站出來

老師們要團結"硬"起來

我們要尊嚴,才不會讓學生家長動不動就去提告威脅

教育單位的長官們

你們了解嗎?

如果教師在工作中失去了情感

只剩下例行事務

我不知道台灣的教育還剩下些???

不要再拿行政體系的看法,做法,套用在導師工作上

營養午餐要求導師繳費,殊不知中午時間誰不願安靜休息進食

畢業班及新生班導師費被部分扣除,殊不知畢業班學測陪考,還有眾多雜事需利用休假時間處理.........

如果讓師生間這份情感都消失殆盡,家長只會更加不尊重教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5:37:38

將肇事學生一律移送法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7:20:55

一定要將肇事的學生移送法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9:34:22

對這件事  殊不論最後會如何發展  但  全縣的老師們一定要發出支持大成國中老師的聲音

尤其  是一直護衛老師權益的縣教師會  更要透過法律的手段對此事做一個處理

 

首先  法制的意涵就在於建立法律和制度  國家  社會  學校都需要法制才能順利運作

因此  這與老師是否有愛心  原諒學生一點關係也沒有  教育的過程要有愛心 

但結果部分  就需要靠法制來處理事件的發生

 

第二  法治的意義就在於因為有了法制  大家才能在這個規則下生活 

對於違法和不對的事  誰有權誰就該依法行政  管理經營

因此  交給司法機關處理雖不盡然人人認同   但卻是最佳的途徑

該生家長  都還搞不清楚狀況  就先反控老師  學校處理不當  所以  就讓司法來做判決         

 

此時  縣教師會  你們的功能終於有發揮的機會了  收的會費裡  不是有訴訟費嗎  幫忙請律師來打這場官司吧

不過 千萬不要說這位老師不是教師會的一員  又或者說他沒交會費  所以  沒法協助

因為  贏了這場官司  你們以後要收會員  收會費  就容易多了  大家都在看你們的表現

要不  真如此現實  那  教師會  就~  再說吧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9:51:34

 當天現場老師補充該則新聞:

該施暴學生家長一進訓導處辦公室,就對著現場所有老師、主任、警員及特偵組組長咆嘯,不分青紅皂白,袒護他的惡劣子弟,這是他兩年來在本校慣用的伎倆,真是可悲啊!!!!!!!!!,離去時甚至還想追打本校另一位體育老師,哀這樣的家庭,哀這樣的家長。

蘋果日報刊載學生包紮受傷的照片,完全是假象,學生根本沒有受傷,何須吊點滴,因為隔天(6/29)的休業式,該生還是好端端的出現在校園,看不出有何悔改之意,可見現在的學生是多麼的社會化,多麼的狡猾。

ƒ好在當天現場有監視器,還原了一切的真實狀況,否則我們當老師的又要吃悶虧了,也感謝所也的媒體這次做了最正確及最客觀的報導,教育局及警政單位大力相挺,總算替我門老師保住了起碼的尊嚴。

…..但, 人本呢?高喊 é以人為本û 的史大俠,你在哪兒呢????????

除校園霸凌的單位是否也該出面了呢?

校務會議結束,大家心情難免低落,面對這樣惡劣的社會環境,老師這個行業已經是絕對弱勢,未來的路,我們都知道,我們更需要互相打氣加油,結伴共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09:52:30

請縣教師會『彭大』理事長站出來吧,一定要告到底!

如果老師退縮,也請教師會依據法令,找出法條,將這批學生,連同濫訟的家長一起告。

因為今天原諒他們,下次就會繼續有學生出來毆打老師。反正老師都要有『教育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活該你要當老師?

現在不是要比誰有愛心,而是要比誰是對的。打人只要道歉就沒事嗎?那老師為什麼不能打?

61.231.29.33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11:08:28

就樓上幾位網友所言,不禁讓人好奇,縣教師會會如何對待處理這個事件?

這個時候是否把會員資格擺第一順位

或者,維護教師尊嚴,師道...

如果,只是一味堅持服務對象為會員教師,對於如此重大事件卻是坐視不理,那談維護教師尊嚴,會不會太空洞了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11:12:43

人笨勒?那群垃圾不出來靠邀拉!理事長快去處理吧!可憐的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11:17:50

說詞我準備好了:1本案存屬個案 我們要用愛心關懷學生2老師心態可議,輔導學生不力3老師被打個幾拳就唉唉叫,還敢說學生是草莓族4學生已經道歉了,也不是故意的,要用愛來感化5學生打到手痠就不會再打了         我要用哪套說詞?各未來幫我集思廣益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11:29:09

為什麼都圍繞在該名老師是不是會員

如果不是會員縣教師會是不是就不幫忙..........

好像這些人都知道他不是會員

真的很奇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11:30:45

嗯~好像某些人急著打預防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29 下午 11:42:56

大成國中教師會一向很強,自己校內處理就ok囉!應該還不用縣教師會、全教會幫忙,

大家要相信他們的經驗與能力,也希望他們能分享處理的經驗。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上午 12:07:05

我是會員,司法訴訟基金當然只能用在會員,不然如何對這些繳費會員交代,

但我支持縣教師會應該協助處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上午 12:13:33

之前我們學校老師執行導護遭車子撞傷

當時我們老師並不是會員

彭理事長依然來關心  關切

公傷假才順利獲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上午 06:32:42

很想知到那些跟老師唱反調,覺得自己小孩沒錯,老師都該死的那些家長的小孩,長大後是什麼樣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上午 11:13:58

彭理事長因公務煩忙尚未對此事發表意見

請先徹查被打老師是否會員及有無欠繳會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下午 01:16:29

一些法律常識,提供參考:

教師會能不能代替該位老師提出告訴,看來很難:

--------------------------------------------------------------------------------------------

●「告訴」,是指犯罪被害人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申告有犯罪發生請求處理,一般我們聽到所謂的「偵查庭」,就是檢察官決定是不是要起訴犯罪嫌疑人交由法院審判所開的庭。

另外「告訴乃論」就是將告訴作為一種訴追條件,「告訴乃論」的犯罪,如果犯罪被害人不提出告訴,即便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也是不受理的,當然現實情況是「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的話檢察官根本不會進行偵查。

相對而言,「非告訴乃論」的犯罪,就算沒有犯罪被害人的告訴,檢察官仍然可以於偵查後認為有犯罪嫌疑時逕行提起公訴,法院也會受理。

話說到此,哪些是屬於告訴乃論犯罪,哪些又算非告訴乃論犯罪,是由立法機關來決定的。大體來說,對於「個人」所犯下的「輕罪」,大多都屬於告訴乃論的。

不懂法律的人看到上述說明可能還是覺得霧煞煞,再簡單列出基本流程如下(有少數例外):

公訴:犯罪被害人提告訴->地檢署偵查->檢察官提公訴於地方法院
->高等法院…。
自訴:犯罪被害人提自訴於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公訴和自訴除了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主體不同之外,在實際運作下最大的差異是舉證能力的不同。大家應該都知道,姑且不論是否要得到法院之許可,檢察官有搜索、扣押、拘提、羈押等強制處分權,這不僅有助於取得證據,也有助於避免證據的湮滅、多個被告之間的「串供」等等。
 
 
●民事訴訟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有明文規定。又現行刑事訴訟法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職司審判的法官原則上不負調查證據之責,而由訴訟之當事人提出證據來證明所述為實在。
 ●刑事訴訟法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
第    3    條 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下午 01:40:27

老師迫於無奈也向滋事學生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則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雙方傷害責任。

基本上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如果報導屬實  則該師已提出告訴

現在  當然要看的  到底教師們是如何看待這件事    給學生機會    還是  依法辦理

如是前者  當然大家就不必在這裡多談    反正這符合社會對教師這個角色所需承擔的" 無上道德 " 的枷鎖

如為後者  當然就必須有人 有團體   為這位老師提供協助 

不然  一般人在面對這件事時  想到訴訟所要花的時間  壓力    大多數人就容易打退堂鼓

何況  就算贏了又如何  只不過找回所謂" 公道 "  這個不值錢的虛名 

但卻得背負沒有愛心  不給犯錯學生機會...的負面評價罪名

因此  才說縣教師會要協助提供法律訴訟的協助  團體的力量就在這

就如同車子保險一樣  如果發生事情  保險公司就會派人處理  省確當事人許多不必要的困擾和麻煩 

 

否則  以後就算有類似的事件或更嚴重的事  老師永遠只是被可憐卻又被要求" 忍氣吞聲 "的族群

然後  一群人一開始時義憤填膺的哇拉哇拉叫著      最後  還是船過水無痕

不信  看著吧  一段時間後  就不會有多少人還記得這件事  更不會有人記得被打的老師了

老師  你們是哪種人呢  ?    教師會  你們把組織力量定位在哪裡呢 ?

我  拭目以待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下午 02:08:25

我是會員,司法訴訟基金當然只能用在會員,不然如何對這些繳費會員交代

我想  某個角度來說是對的

但這也是教師會成立那麼多年  為何無法取得多數教師認同並積極加入壯大的原因

想想慈濟功德會  為何他們的組織會如此龐大  他們會有如此多的會員

我繳交教師會會費  但不認為我是教師會會員( 雖然有拿到會員證  但只是放在抽屜的一角)  

我也繳交慈濟功德會功徳款  也不認為我是慈濟功德會會員( 因為只有繳錢  並沒有參加他們的活動 )

教師會中  容易見到部份人對未交會費的教師加以設限服務內容

慈濟功德會卻從不見他們有此說法  只要需要協助者  他們從不吝惜人力  經費與資源的投入

即使不是他們的會員或師姐  師兄  亦見他們熱心服務所有人

 

因此  知道兩者間的差異了嗎   

如果教師會希望走向權利和義務對等的組織  我不反對  那是你們的選擇

但我想  許多教師交錢   並不是因為要從中得到好處 也不必然是要成為會員

而是期望這個組織能壯大   然後當所有教師們需要幫助時  不分是否為會員  都能挺身而出

你們自己評斷後決定吧  但也要為你們自己的決定負責

我不是要打擊教師會   所以  也不必再這個議題中打轉

畢竟  焦點是這次的事件如何處理   我們  都在看著呢!   加油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下午 07:25:41

我看了這整篇大家的文章,真的覺得很納悶,那位老師到底是不是會員ㄚ,怎麼要求縣教師會要幫忙的文章裡,總覺得這些人很清楚知道他不是會員,為什麼?為什麼?還是網站裡哪裡可以查詢是否是會員?各位大大教教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下午 07:38:06

誰知道他是不是會員

大概是過去縣教師會所表達的處事立場服務對象為會員教師(給人的觀感)

所以大家就圍在這個問題上繞

由此可見,教師們並不團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30 下午 07:55:43

大家似乎都很期待縣教師會出面處理此事。

這個事件著實讓教師們抱不平。也有人高喊教師們該團結壯大自己。

不過諸如此類的新聞,在台灣往往過一陣子後就沈寂了。

警察執行公權力維護治安,一不小心就被冠上罪名,什麼……….過當,可是警察被歹徒殺死或重傷,一陣的道德輿論譴責歹徒,最後還不是不了了之,警察這一高危險的工作,因為背負人民的褓姆一責,往往變的沒有發聲的機會,不適任的警察該自清,但誰來為那些冒著生命危險的警察爭取應有的權益呢?

如今教育界的情形也演變成這種局勢,單單叫縣教師會出面就可以解決狀況?

或許能解決單一事件,但就整個大環境來說,改變有多大?除非全國教師真正團結,對於校園凌霸學生暴力侵師,做出具體解決方案,讓整個社會正視它,否則這類的事件恐怕會越演越烈。

新聞一報導出來,大部份的社會人士當然不能認同那幾名學生及家長的做法。事不關己,誰又會自動出來說句公道話?頂多是世風日下現代的學生怎麼這麼難教諸如此類無關痛癢的話語。

如果教師們或縣教師會是真正要改善教育品質,維護教師權益尊嚴,是不是該趁事   件還沒退燒之前聯手研商對治方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上午 01:50:09

我們等著看縣教師會對這件事的態度和處理的強度

也是本校教師是否續繳會費的重要指標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上午 07:32:05

 嗯!沒錯!

我們學校也在看,

如果縣教師會要動用司法互助基金的使用對象是會員、非會員都不分,

那我們學校明年就不要辛苦繳費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上午 08:56:10

大家似乎完全把希望寄託在縣教師會似的,似乎除了現教師會之外就沒人能幫忙出這口氣

今年,大家有目共睹,縣教師會的把它的監督力量發揮到極致,靠的是什麼?靠的是會員教師繳的會費

但是,就是有老師想置身事外,既不繳會費,又一直叫縣教師會為什麼不幫忙爭取權利,這不是很好笑嗎?

為什麼不就事論事,大家集思廣益,好好提供一些好意見,如果縣教師會覺得使得上力的,怎麼可能不幫忙呢?

不要連老師這個族群也要學當今政府----小鼻子小眼睛,永遠短視近利,只關心自己權利,卻不為大局著想,永遠只想躲在後面享福利,卻繳了錢(甚至沒繳錢)就像大爺一樣把縣教師會使喚得像傭人一樣,需知這些人都是無給職,大家繳的會費一分一毫都用在爭取教師權益,現在縣教師會都做到這樣了,大家還要縣教師會看著辦,這不是很好笑嗎?

再此提出一些小弟的見解:

1.這件是縣教育局應該先出手,故建議縣教師會發文給縣教育局,甚至發文到教育部、人本、各立委、各縣市教師會,請各單位發表其權責單位之下其支持的人是誰,將來作為打官司的奧援依據

2.發起縣內教師連署,雖然現在是暑假難連署,但不做會被罵,建議還是做,各校教師會要幫忙,不幫忙不要怪縣教師會

3.如果當事人不是會員,縣教師會的律師也要發表聲明表明保護會員立場,如果他真的不是會員,那全縣教師1人1元幫他繳嘛!這樣還不夠嗎?要挺就要情義相挺到底!雖然本人不認識他,但站在同一陣線的人,不幫他幫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上午 10:52:48

大溪國中教師會會長所言甚是。

5、樓6好像頗具權力似,能代表該校教師會行事!

不要說個人,就是理事長也不能代表教師會決議任何事情!

二位說這話未免太幼稚了,一點建設性也沒,不禁令人感到其居心叵測!

喂!這種技倆起不了任何作用

對二位說此重話,不是為了兩舌、挑撥是非之樂,而是希望二位多多充實自己,提昇自己,比較實在。

請問:這個社會可憐的人太多。這句話一出來時,您是1.還是2.?

1.!可憐不完。

2.所以要互相幫忙,不然可憐的人會越來越多。

此事攸關整個教育大環境,師道蕩然無存!能不正視它嗎?不處理它嗎?

說句難聽的話,晚輩都沒有資格駡長輩!打人就是不對!

更何況是學生摳打老師,成何體統!

這已不是一句道歉,三兩下就息事寧人,而是此風不可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下午 07:40:53

【2007/7/1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有關大成國中校園暴力事件

放暑假了,桃園縣上週在校園裡卻發生暴力事件,大成國中國二學生原本要教訓學弟,老師前往了解,就在輔導學生時,6名國二生竟動手打老師!

 

這件暴力事件上了媒體,也在本會網頁上引起大家的關注與討論,大家都很關心本會的立場是什麼?分「有關教師工作職場安全」及「是否協助提起訴訟」兩部分,本會在此一併說明。

 

有關教師工作職場安全的部分:對於教師因輔導管教學生而遭學生暴力相向,本會深表痛心與遺憾,更希望教育主管機關與社會大眾應重視類似此案有日漸增加之情形,尤其應加強教師工作職場安全的問題。

 

另教師會是否協助該名教師提起訴訟?本會說明如下:

 

其實近年來本會斷斷續續有接獲會員老師或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向本會投訴,有老師在對學生進行輔導管教的時候,卻遭學生或學生家長毆打的案例。

雖然老師們都說得氣憤難消,但是這些當事人(被害老師)最後都採取原諒或不提出告訴的消極行為──即使我們都很心疼受害的老師,更心痛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們都很不願意看到這種暴力事件發生,但是「要不要提告訴?」縣教師會只能尊重當事老師的決定──因為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刑事訴訟則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如果當事人放棄訴訟,縣教師會無由越權作主。

 

6月29日經由全教會及媒體得知訊息,即主動與大成國中教師會理事長羅標團老師聯繫,關心事件發生狀況,是否需要縣教師會幫忙?並告知羅理事長,若有需要本會協助或符合條件可申請司法互助基金者,可主動向本會提出。

 

依本會章程及司法互助基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相關服務與經費之使用之條件限制為「本會會員」,(PS:因為截至目前為止,大成國中上繳縣教師會和全國教師會的會費的僅三位),

亦就是說,本會對於此次大成國中案的經費與訴訟程序的協助,僅針對該校三位會員,如果受害老師是屬此三位上繳會費之會員之一,並向本會提出申請,本會責無旁貸,必須全力協助;如果受害老師非屬此三位上繳會費會員之一,本會礙難協助,僅能表達遺憾之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下午 07:58:18

附言:

上所貼文,縣教師會發文日期7月1日/星期期/假日.

試問:

我們憑什麼要縣教師會工作人員付出?

而縣教師會工作人員不辭辛勞付出又是為啥?

稍有良知的人該反觀自省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1 下午 09:57:09

回應天真美麗又可愛的寶媽:

吾等當對彭理事長大恩大德感激涕零!!

否則簡直忘恩負義豬狗不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上午 12:03:41

我想這社會真的變了!

千萬別說什麼教師地位崇高之類的話∼連學生都爬到老師頭上,家長即使無理也要力爭到底,反正就是要將老師貶低!

平常寫聯絡不還不能寫太多缺點,不然會被說沒愛心,不會鼓勵學生!

那像這樣學生自己做錯事,老師只是糾正他,就該遭受暴力相向嗎?

而且還是一群學生衝進來,這跟黑幫有啥兩樣?要不要校園掃黑?

如果這樣的情況還不足以動用公權力,那就沒什麼事值得捍衛的了!

該站出來的一定要站出來!該幫忙的一定要幫!該告一定要告到底!

讓教育部也看看在他們手上這幾年間的教育政策下,台灣的學生變得怎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上午 03:13:35

我們憑什麼要縣教師會工作人員付出?

而縣教師會工作人員不辭辛勞付出又是為啥?

稍有良知的人該反觀自省吧!

好一大的一頂帽子扣下來,除了扣帽子外,還有什麼呢?

說得好,大成國中只有3位老師上繳會費,我相信如大成國中的學校所在多有,

縣教會可曾深切的檢討為何會有這樣的結果?為何得不到多數老師的認同?

老師只能繳會費,不能對縣教會監督與批評,否則就沒有良知,這就是你的邏輯?!

動輒以『你有沒有繳會費』來要脅老師,又如何引起老師們的共鳴與認同?

縣教師會對本事件處理的態度,我會mail給我的同事,每人心中一把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上午 07:15:02

有些人簡直跟強盜一般

平時要他繳會費的時候,說什麼縣教師會不值得認同

不幸倒楣遇到事情的時候

又說縣教師會不可以沒有道義不幫忙

這是什麼邏輯呀?

權利義務是相對等的,看來很多人是聽不懂

還威脅要寄給你們學校所有老師,

你就寄吧!最好寄給全國的老師!

老師扮搶匪白吃白喝竟然在桃園縣上演

哇里勒!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12:08:06

要繳會費才要處理  ? ? ? 這是教師會的作風嗎 ? ? ?

忙??並不是理由 , ...繳會費,和未繳會費,難道有處理的時間差或長短嗎?

教師權益才是教師會要特別關心的 , 不是嗎 ?

如果真要繳了錢才要出面 , 不就像是大家說的繳保護費 !

難道教師會不是個公平正義的組織 ?

無論如何,該出面或該出手就該出手,

不要只會說檯面話,或只會針對"長官"開火.這樣會讓教師群失去信心,...

樓上某個發言的老師說的好,連愛亂告老師的家長一起告"毀損他人名譽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12:15:26

教師會成立的宗旨 ?

這一次,大家在看,...

這一次出面了,大家才會感覺的繳會費是應該的,

也會讓沒有繳會費的老師都一起參與,這才是明智之舉!

過去繳會費都只有看到教師會與長官們鬥法,

教師們真正想要的感受到的是什麼?你們知道嗎?

現在大家的期待,教師會漠視,這不就是現實嗎?

如果這樣,我們更期待一個真正想為教師們打拼的頭頭.

桃縣教師一大堆人,可以做頭的不是只有那一兩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12:50:23

如此事件若縣教師會再視若無賭而不幫助這位郭老師

那這樣的教師會小弟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再繼續參加下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02:43:16

桃園縣教師會應正名為教師福利互助會
凡吸收下線會員者得免繳互助金或抽成
反正形象已經到過街都要小心的地步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03:07:11

回應17樓:

那你就慢慢想吧!

教師會如今的成就本來就是會員教師繳交會費所累積來的,教師會目前並不是教師公會,美其名只是教師社團,你要參加社團,社團就會保障你的權益;你不參加社團,還要社團保障你,我也想不出是要用哪一條來幫你!

教師們大家都不團結,連縣教師會都不加入,出問題又要縣教師會扛,道理何在?

教師被學生打,當然老師們吞不下這口氣,但是大家只是在檯面下講,有誰真的為縣教師會想出解決之道?

又請問大家縣教師會要做到甚麼地不大家才滿意?

請提出具體意見,不要講沒有建設性的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03:10:32

『老師只能繳會費,不能對縣教會監督與批評,否則就沒有良知』。對不起!在下並無此意!縣教師會有接受監督與批評相對義務的同時,相對自己是否該問自己付出多少,而不是持以出錢就是老大的心態,一味的希望人家達成自己想要的結果,好歹人家是無給職的在付出,理監事及會員代表們也都有繳會費。

廿幾年前,訓導處的某位教師平時管教學生極其嚴格,學生不滿被處罰,於是夥同幾位同學將老師擊昏裝在麻布袋裡丟至學校旁的灌溉水溝裡,幸好一位農夫經過救了他,若以該事件來說,那幾位學生是集體謀殺老師。這位老師也知道是那幾位學生所為,通知家長到校處理後,因考量學生的將來,所以沒張揚報警。以前的教育生態環境,家長是再三拜託老師要好好管教他的孩子。可是現在社會變了!這是我們要正視的,該處理的!

司法互助基金屬於專款專用,這筆錢不是縣教師會的,不是你我在此說能動用就動用的,更不是幾位理事或理事長決議就能動用,除非召開大會修改對象設限…。就人團法規定在捐款方面只要是指定用途,任何一個組織團體都不能違反規定動用該筆款項。這點縣教師會依規定行事並沒有錯。我們不能因此而怪罪會員與非會員條件說。

大成國中教師被學生圍摳一事,論及訴訟因屬告訴乃論,當事人-老師的處理態度是很重要的,這不是外人可以主導的。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方面遇到困難,即使不是會員教師,希望縣教師會儘可能幫忙及關切。至於對整個事件,因涉及教育生態環境,此歪風不可長,在下也認為縣教師會該正視它,處理它,但不只是著眼於大成國中郭老師個人的公道訴訟點上繞,而是整個教育大環境。希望把格局放大。

大家應多給予縣教師會鼓勵,如果認為有什麼好的方法,各界應該都可以提出吧,而不是一句:我(們)都在看縣教師會怎麼做!

台灣的政治環境已全然成為意識型態,做好做不好都要被責駡,賢能之人不願出來從政,出來的是什麼樣的角色人物,大家心知肚明。

個人倒是期盼教師們或教師會能在全省舉辦巡迴座談會,邀請學者、教育官員、教師、社會人士、家長…等,共同探討當前的教育環境(包括這次學生圍摳老師、教育政策、法案),場地可以是文化中心、社區活動中心、圖書館、學校禮堂,讓多數的家長可以藉此發聲表達(台灣有大多數的家長,對當前的教育政策相當不滿及無奈),也可藉此做實際民調,有一個數字指標要求教育當局改善台灣的教育生態環境。

當年證嚴法師在全省的巡迴演講中,因一句話感動了幾位企業家,造就了今天的慈濟功德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06:41:34

如果今天是因為當事老師個人的事  而須請教師會出面協助 

當然  繳交會費就成了教師會是否願意或可以出面協助的基調

然而  今天的事件  是全體教師都可能遇見的工作威脅與不安定    縣教師會難道還以這個做為是否處理的理由嗎 ?

 

我想  當事人郭老師也未必想透過縣教師會的協助  來處理法律訴訟後端繁雜且困擾之事

因為  就算贏了又如何   還不如撤銷告訴  留下好名聲    說給學生機會  給家長機會   是一位有愛心的好老師得到的鼓勵較大

但  以後的其他老師呢    再遇見類似事件的機會一定還有   所以   就請求老天   把事件發生在教師會會員身上

這樣  才好有教師會出面打官司是嗎 ?

 

反正   誰都不必去誇大自己的功勞 ( 做多少事  拿出來炫燿 或邀功  就難看了)   想做的該做的就去做 

其他人也不必去試圖影響別人固有的想法   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是難以撼動的

大家不必在這裡吵  教師會要怎麼做就做吧

贊成的  繼續加入  不贊成的  就不用交錢  想玩的繼續玩  不想玩的  在旁邊看就好

反正  高興就好

 

所以  具體建議

一   請教師會行文給教育局   教育部  人本  各校... 表達縣教師會對此之嚴正抗議

二   請縣教師會與郭老師聯繫  若郭老師願提請訴訟  之後訴訟所產生之法律問題交由縣教師會律師全權處理  以免不必要之紛爭

三   此為全體教師之共同面對議題  無分會員與否  全體桃園縣教師皆可聯署簽名  以表達教師不滿之意

寶媽   你終於說了些公道的話   不然   就讓人然認為只是保皇派

理事長再英明  教師會再努力  都會打折  知道嗎

教師會  要改變形象  從此次做起  我們  還是用力再用力支持的

否則  有空再連絡吧 

要和慈濟比  看看對全體教師之胸襟與價值之所在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10:09:07

樓上那叫什麼具體建議

笑死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2 下午 10:50:25

 

這種叫 具體建議?

一   請教師會行文給教育局   教育部  人本  各校... 表達縣教師會對此之嚴正抗議

抗議有用嗎?行行文,抗抗議,這種事何需縣教師會發?大成國中可以發,你也可以發!

二   請縣教師會與郭老師聯繫  若郭老師願提請訴訟  之後訴訟所產生之法律問題交由縣教師會律師全權處理  以免不必要之紛爭

講重點嘛!搞半天就是「之後訴訟所產生之法律問題交由縣教師會律師全權處理  以免不必要之紛爭」,有事才想到教師會啦!

三   此為全體教師之共同面對議題  無分會員與否  全體桃園縣教師皆可聯署簽名  以表達教師不滿之意

簽署表達不滿,行文表達不滿,這種建議,於事無補!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3 上午 06:07:38

2、3樓的,請不要隨便批評別人的意見,又不拿出自己的具體建議。大家是要集思廣益,而不是要互扯後腿!

別的縣市都要拿我們這件事的處理方式當笑話了,大家還不在這件事的解決方法上尋求共識,只會互相筆戰,又有何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3 上午 09:07:23

那你就慢慢想吧!

教師會如今的成就本來就是會員教師繳交會費所累積來的,教師會目前並不是教師公會,美其名只是教師社團,你要參加社團,社團就會保障你的權益;你不參加社團,還要社團保障你,我也想不出是要用哪一條來幫你!

------------------------------------------------------------

回應:

   小弟從加入教師會至今,從無缺交會費之情事,且只要是教師會發起動員的活動,只要有空小弟一定參加!

教師們大家都不團結,連縣教師會都不加入,出問題又要縣教師會扛,道理何在?

教師被學生打,當然老師們吞不下這口氣,但是大家只是在檯面下講,有誰真的為縣教師會想出解決之道?

又請問大家縣教師會要做到甚麼地不大家才滿意?

------------------------------------------------------------

回應:

  教師會不團結是幹部們不爭氣還是小老師們故意找碴????全教會上對教師們所關心的零體罰和教師超額問題一一的接近放水,你們這些教師會的領導們難道都沒有責任??????

請提出具體意見,不要講沒有建設性的話。

-----------------------------------------------------------

具體建議就是:

如此關係桃園縣教育伙伴重大的事,請你們別再袖手旁觀,否則明年起小弟不僅全國教師會不再參加,對連小老師的意見都聽不小去的縣教師會也一併不參加!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3 上午 10:44:45

回應:

我和彭理事長及縣教師會幹部等人素未謀面,工作生活上也沒有任何交集,如果硬要把它扯上,那就是關心教育生態環境這方面的議題,而在下把持就事理平心而論的界線,而且僅止於網路論壇。

還有,我實在不知「保皇」有什麼好處可得呢?尤其是縣教師會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3 上午 11:50:03

看來大家都一直在訴訟點上訴訟方面,也許郭老師本人就有法律方面的專家協助,根本不需要縣教師會的資源也說不定。有點皇帝不急急死太監的氛圍哦。

大家在這裡爭論不休,不知對事件有什麼實質的幫助?不用別的縣市來笑話,不妨自己換個角度客觀冷靜想一想,體驗一下感覺如何?

如果覺得別人的建議、方法、言詞有不好不適當之處,此時應該給予的是~你認為該如何修正,才是比較好,比較適當的;而不是以全然否定性的話語來批判表達,如果當下只是覺得不好,但不知如何提出建議,沒關係,可以和對方共同探討問題出在那裡,發現問題所在後才能找出方向,依據方向尋求解決之道,再依此經過沙盤推演研擬計劃付之實施。

目標釘在鋼板,方法寫在沙灘上。建議不對不好,沒關係,修正就好了!對於別人的批判,犯不著生氣,冷靜思考是不是那裡需要改進,也許經這一反思改進收穫更好,拿掉批判,幫助對方修正。這叫同心協力∼團結。

對於發文或聯署簽名抗議,其效果如何?

大部份的人(包括教育當局家長學生社會人士)也知道學生圍摳教師是不對的!但....那些人有想到要如何改善,或真正意識到該正視台灣當前教育危機問題嗎?

光只是知道起不了多大作用,唯有讓廣大的群眾深深明瞭覺醒到∼大家應該正視教育,應該面對解決教育失敗的問題了!這也是在下為什麼期盼有團體巡迴舉辦這樣的座談會。

深耕而廣才能引起共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3 下午 12:50:22

既然我們無法正面幫助郭老師,但至少我們要做到維護教師尊嚴,凸顯我們被假民主所打壓的窘境。

老師被學生打,沒事;學生被老師打,鐵定有事?

這種師道中落的大環境,如何教出優秀的學生?連孔子都變外國人了,教師節也不見了,也不讓老師放勞動節,擺明壓榨老師!

今年928,我們再站出來,要尊嚴,要尊重!大家中正紀念堂見,如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4 上午 09:32:01

也許小弟是個對教師自治民主運動狂熱的人

但只要請桃園縣教師會的各領導們去全國教師會網站看看或聽一下一些沒有加入教師會的人之看法

也許你就可以發現,對於桃園縣教師會以「需是會員,才給幫助」的態度極度的諷刺

當然,小弟也讚成「需繳會費,才有服務」的原則,

因為這畢竟是對會員最基本的保障,

但是,今日的郭老師事件,已經造成全國性的新聞,且極可能已對全體基層教師的尊嚴都受到傷害這種情況下,小弟認為教師會應先主動去大成國中關心郭老師的情況如果,教師會能主動關懷我們這些底層的老師,做出更讓人無話可說的口碑相信會有更多老師會比較願意加入教師會組織小弟也會更不遺餘力的為教師會做更正面的宣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5 上午 11:24:32

也許你就可以發現,對於桃園縣教師會以「需是會員,才給幫助」的態度極度的諷刺

[中小學教師沒繳稅,憑什麼享受政府的福利?]這是政府打壓老師一貫的手段

[你沒有繳會費,憑什麼享受教師會的幫助?]這是教師會對待老師的態度

很像,不是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5 上午 11:31:24

權利義務是相對等的,看來很多人是聽不懂

說得好,推而廣之,中小學教師未盡國民納稅的義務,

所以全國中小學教師就沒有權力向政府要求任何的福利與保障,

是這樣嗎?可以這樣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5 下午 05:53:23

轉貼:
桃園縣教師會應正名為教師福利互助會
凡吸收下線會員者得免繳互助金或抽成
反正形象已經到過街都要小心的地步了

說明:
教師會是專業團體嗎? 錯!
彭大理事長領導下的桃園縣教師會只是 -- 利益團體!
就像樓上的「你」只是誰呢? 既得利益者!
桃園縣教師會再自私下去將變成 -- 老鼠會!
過街時當心人人喊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6 上午 12:32:45

「態度  決定高度 」 這本書可能有人看過  即使沒看過  這句話也常聽到

 甚至  老師上課會跟學生提到人生道理時  也會用到

 

看了那麼多人對這件事的反應   教師會一定也有幹部看到了 

有誰可以告訴我  縣教師會現在的處理態度是什麼 ?  有沒有人去慰問當事人( 我希望是有 ) ?   或者問問郭老師哪裡需要協助的 ?

 

我是一位桃園縣的國小老師   也交了會費   可我也不希望縣教師會因為會員資格的關係而畫地自限

最後  反而成為此次事件最大傷害的人  傷害本縣老師對教師會的觀感  傷害教師會原始成立的目標與宗旨

上邊有人說  訴訟基金要專款專用  或許是吧

但想想吧 ! 許多學生因為家長的關係無法繳交午餐費  無論是真交不出來  還是故意不交

國家和學校也不會不想辦法給這些孩子吃午餐   這是正義的觀點與做法( 凡是如果只求公平  那  這個社會還有希望與愛嗎?  )

 

我想  我們都不是郭老師   他的真正想法我們都無法得知

但如果真想走上了訴訟  他考量的未必只是費用的問題  而是之後不斷上法院的麻煩

如果沒有其他人給他鼓勵與支持  大家想一想  如果是我們  願議提訴訟嗎?( 至少  我就會打退堂鼓  因為  太麻煩了)

所以  縣教師會  直接告訴我們  你們現在想怎麼做吧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6 上午 09:42:28

回應樓上的老師: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縣教師問啊!犯不著在此乾著急,直接的對話傳達會比在這裡花了老半天的時間打字容易多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6 上午 09:50:29

給樓上

你敢公佈你是會員嗎

你敢公佈你是誰嗎

公佈後看誰人人喊打

如果縣教師會無由補助非會員訴訟基金

我上教師會抗議

別再拿一些奇奇怪怪的例子..... 繳稅否......午餐付不出來......

只會突顯無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6 上午 10:51:31

根據7月1日教育桃源電子報∼∼縣教師會在6月29日經由全教會及媒體報導得知訊息後,即主動與大成國中教師會理事長羅標團老師聯繫,關心事件發生狀況,是否需要縣教師會幫忙?並告知羅理事長,若有需要本會協助或符合條件可申請司法互助基金者,可主動向本會提出。

縣教師會確實有主動關心,並非如大家揣測般現實.相信縣教師會不會因當事者非會員故把事情推的一乾二淨,它有它成立的宗旨.

重點是郭老師本人的意思!如果郭老師確實需要縣教師會幫忙,自己必須表達出來.

話說司法基金雖屬於專款專用,還是可想想其它解決辦法.

我想此案並不是縣教師會不願幫忙.總不能叫縣教師會自己唱獨角戲一直催郭老師∼你一定要提起訴訟哦!有麻煩我給你撐腰,當你的後台....

就算縣教師會有介入支援,也未必得在這時公開,在法律訴訟過程中根本不能掀牌,不能讓對方知道你的動靜,這是基本的常識!

大家在此東敲西敲胡亂猜,發表一些負面思想言論,不但對整個事件沒幫助,還造成彼此之間的矛盾衝突,不是理智之舉,而且對郭老師而言或許已無形中形成一種壓力或困擾.理智討論是必要,但過度廣泛討論中難免加油添醋幾經胡謅反而是一種傷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6 下午 10:18:39

我是誰  我是你爸啦 ! 笨兒子

你要打我呀  哇  真不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7/6 下午 11: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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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玉涼言

主題:不是在說你,只是奉勸你

 

對於那種不敢表明身分,老是愛發表∼挑釁找碴、挑撥離間、製造矛盾、人身攻擊、負面思想…這方面的言論,不論其學歷高低、身分職業為何?其人格是異常不成熟的,甚至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這種人的論述你要回應他嗎?

你越回應,他興緻越高,簡直沒完沒了,浪費你的生命;

你不理會它,他終究沒輒,就不會再亂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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