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6.11.7函-建請 貴府發函各校,針對學校教師兼任教評會、考核會…等委員,於寒暑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2243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53號 附件: 主旨:建請 貴府發函各校,針對學校教師兼任教評會、考核會…等委 員,於寒暑假及非上班時間參加會議,學校應給予合理之補休 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95.01.24所訂之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第2點「學 期間教師每週出勤時數四十小時,每日上班時間以八小時為原 則…」及「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 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例假日、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 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餘可不必到校。…」皆已 敘明教師上班時間及寒暑假到校之規定。 三、本會業已於96.11.5發函貴府儘速與本會訂定「教師於學生 寒暑假期間之返校日數及執行規定」在案。 四、學校教師兼任教評會、考核會…等委員多利用寒暑假及非上班 時間參與會議,盼 貴府能比照導護補休事宜,體恤教師於寒 暑假及非上班時間,參與學校各項會議之進行,協助校務順利 推動之用心。 五、本會建請 貴府同意「學校教師兼任教評會、考核會…等委員, 於寒暑假及非上班時間參加會議,得於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 原則下,學校應給予合理之補休假」,並發函各校辦理。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所屬會員學校、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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