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6.11.20函-貴府任意更改本會依法推派申訴評議委員之席次,枉顧行政程序,本會表達...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2286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羅焜榮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66號 附件:一、 二、 三、 主旨: 貴府任意更改本會依法推派申訴評議委員之席次,枉顧行政 程序,本會表達嚴正抗議,如說明段。 說明: 一、「桃園縣第六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本會推派之代表廖娟如 老師因兼任行政職,向本會辭去所擔任「該地區教師組織」之 代表ㄧ職。 二、本會於 (附件一),係依據 貴府 師申訴評議委員遴聘原則」及 貴府 第0960069414號函(附件二、三)之本會代表席次。 三、 貴府 四、對於 貴府違反法令程序,嚴重侵害本會尊嚴與權益,本會表達嚴正抗議。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法律顧問邱清銜律師、桃園縣政府研究發展室、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本會理監 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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