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假日研習補休事宜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2383 )
作者︰test 請問先進 貴校對於 教師 利用假日參加 縣府核備有案 公文說 代課自理下 "得" 補休 並計 研習時數 的補休 處理方式 1. 校長 於公文簽准補休 才可 補休 2.一律都補休 3.校方指定派出 才可補休 4. 其它 如何才算合情合理? 請教各位 先進
作者︰test 本校也有相同的問題, 同仁曾自行參加星期六的研習,但是 因為 不是學校指派的,因此學校不準課務自理下補休,
因此想請問有何法條可依偱?或是由學校行政裁量? 謝謝..
作者︰test 要看公文 1.如各校派員參加的-->學校同意才行(向學校口 頭請准以保障自己權益) 2.自由參加但可以補假者 3.其他 通常「先斬後奏」的研習補假會有問題,除非此校非常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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