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你不可不知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86 )
--- 桃園縣政府不應強迫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2554 )
作者︰superpower
發表時間︰2008/1/6 下午 03:44:35
桃園縣政府不應強迫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文/政策研究 桃園縣政府明顯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新進教師「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我們不僅行文給桃園縣政府要求他改進,也行文給教育部告狀,希望教育部先凍結補助桃園縣96學年度辦理試辦教師專業評鑑的經費,俟其改善後再撥付。 以下為本會行文教育部與桃園縣政府之內容 ========================================================= ●給教育部的公文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之1號2F 傳 真:03-2804752 電 話:03-2804662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教育部國教司四科(承辦科)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15號 附件: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 主旨:有關 桃園縣政府「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規定新進教師「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明顯違反貴部相關規定,請 貴部先凍結補助桃園縣96學年度辦理試辦教師專業評鑑的經費,俟其改善後再撥付,以維護公平正義與法治秩序,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之「五、辦理方式:(一)於自願原則下,採鼓勵學校申請試辦;試辦學校教師亦依自願方式辦理。」,故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應以「自願」為原則。 二、經查「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如附件)之「十一、附則:(五)合格教師經介聘後獲學校聘任者,在初聘及前二次續聘期間,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三、本會質疑桃園縣政府利用新進教師求職心切之弱點,強行要求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明顯造成「強迫」之事實,嚴重違反 貴部要求「自願方式」辦理之原則。 四、有關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 貴部應立即要求桃園縣政府應按「自願方式」之原則方式辦理,並取消該簡章之規定,且要求桃園縣政府以「正式公文」函知所屬學校,取消該項規定。 五、請 貴部先凍結補助桃園縣96學年度辦理試辦教師專業評鑑的經費,俟其改善後再撥付,以維護公平正義與法治秩序。
正本:教育部國教司四科(承辦科) 副本:全國教師會、桃園縣政府、本會所屬會員學校、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 ●給桃園縣政府的公文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之1號2F 傳 真:03-2804752 電 話:03-2804662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14號 附件: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 主旨:有關 貴府「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規定新進教師「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明顯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請貴府立即取消該規定並轉知各校,以維護法治秩序,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之「五、辦理方式:(一)於自願原則下,採鼓勵學校申請試辦;試辦學校教師亦依自願方式辦理。」,故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應以「自願」為原則,合先敘明。 二、經查「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如附件)之「十一、附則:(五)合格教師經介聘後獲學校聘任者,在初聘及前二次續聘期間,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三、綜上, 貴府於「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中規定新進之合格教師「經介聘後獲學校聘任者,在初聘及前二次續聘期間,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造成「強迫」之事實,嚴重違反教育部要求「自願方式」辦理之原則。 四、有關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 貴府應遵守教育部之規定並立即取消該簡章之規定,且以「正式公文」函知各校,取消該項規定,以維護法治秩序。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全國教師會、本會所屬會員學校、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