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7.3.10函-函轉本會詢問縣府有關國民中學所安排「彈性學習節數」即「 空白課程」之相關疑義案..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2764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34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師會函: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10號 二、桃園縣政府函:府教數字第0970046618號 主旨:函轉本會詢問縣府有關國民中學所安排「彈性學習節數」即「 空白課程」之相關疑義案之函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七屆第三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於97.02.12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10號號函:「針對各國 民中學所安排『彈性學習節數』即『空白課程』之落實及該 時段責任歸屬之相關疑義,請縣府釋疑。」。(如附件一)。 三、桃園縣政府函復,97.02.27府教數字第0970046618號文之說 明三略以:「『空白課程』即為一般所稱之『彈性教學節數』, 係包含於學習總節數內屬於正式課程,定當安排教師授課。」 (如 四、本案關係教師之權益及責任之釐清,請務必轉知 貴會之會 員週知,謝謝! 五、 貴會會員若有上述相關權益及責任釐清之爭議者,請與本會 聯繫,本會將提供必要之協助。 正本: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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