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校長的身分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3105 )
作者︰test 校長在學校的身分是公務人員 這是事實 可是不必繳稅 這也是事實 校長在學校不必授課 這是事實 可是他可以領最高的學術研究費 這也是事實 那我有了疑惑: 如果說它是公務人員 為何不必繳稅? 如果說它是教員 為何不必授課? 它 ........到底是何種身分? 還請方家解釋!
作者︰test 因為 現行所得稅法第四條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二 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 故依法 除教師外 職員 工友 校長 由學校 發出的薪資 皆不需繳交 個人所得稅
作者︰test
作者︰test 回應: 那國中小的校長們都不需授課,那又怎麼可以領取【學術研究費】呢? 不曉得桃園縣政府的財主單位會如何看待這件事呢?
作者︰test 1.國中小的校長們不需授課又可以領取【學術研究費】,茲事體大,趕快去告,說不定新聞可以炒得比國務機要費更大。 2.老師們可以領取【學術研究費】,但有去做【學術研究】嗎?有什麼可以證明老師有做【學術研究】呢?可要仔細思量喲!免得一起被告進去了!
作者︰test 授課=學術研究?? 狐狸的智商太低 太多這樣的人三不五時自暴其短 不想和你同類
作者︰test 感謝樓5老師: 所以嘛!授課不一定等於學術研究,那還有必要質疑校長領學術研究費嗎?真是可笑!當老師的我們,不必老提出一些幼稚的問題,讓社會大眾對捧教育飯碗的人,有負面的觀感。
作者︰test 備課就是學術研究...... 課本講義考卷難免有所疏漏.......不能照本宣科 教個幾年下來,比教授研究生更有收穫 教授們應定期到教學現場看看 才不會有某教授誤會自強國中老師的憾事再次發生
作者︰test 支持PTT的高見: 備課就是學術研究...... 教個幾年下來,比教授研究生更有收穫 所以 教書三年授給碩士學位,六年授給博士學位 不出幾年台灣師資領先全世界 PTT真偉大!!
作者︰test 我對校長的身分也很疑惑: 有老師說校長不是老師的長官, 因為教師應盡的義務自有法律規定, 他不能要求老師配合行政, 應該只是帶著行政支、配合老師教學而已。 也有老師說學校的決策、最高權力在校務會議, 學校不是首長制, 他只是執行校務會議的決議而已。 也有老師說教師有專業自主權, 所以只要不違法, 他不能管老師怎麼教、怎麼管。 聽起來好像都有道理。 既然如大家常在網站上批評的: 校長沒什麼功能, 又被一堆沒教育理念、專業、愛心的人, 靠逢迎拍馬給佔住。 乾脆請教師會發起把校長廢掉, 以後學校不要設校長, 學校事務一切由老師以合議制來決定, 何必找薪水比我們多、不用上課、常不依法行事、只為自己升官增加老師工作負擔、以官僚心態對待老師……的校長來處處與老師作對? 所以我提議學校不要設校長,由老師治校, 只要老師互推一人當主席即可, 校長可以做的事,老師也可以做, 何況校長本來就沒什麼事。
作者︰test 樓上的說得太好!太正確了! 請桃園縣教師會立刻提為重大議案 而且這麼重要的事一定要成功 否則就是失職對不起全體繳費的會員 全體理事都要下台並且賠償會費
作者︰test 四樓以下有幾位人士,特別愛用紅字。又不是紅衫軍,碰到別人講的話不合你胃口,就好像一副要怎樣的樣子。幹嘛呀?又不是電影裡的江湖兄弟喬事情,一言不合就翻桌。 討論事情應該根據法理吧?不是情緒性的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在教育界超過20年囉,看到的實情是:老師們做學術研究的大有人在,倒是有很多桃園縣的行政人員不愛讀書,主任爭相考校長,校長爭相搞績效。 我也見識過考主任校長的歷屆考題,還真難能夠應用方法論歸納出一個學術研究主題來呢!可是卻有一堆人爭相研究,令我聯想到國中時候看過的儒林外史。 唉....................................................
作者︰test 建議校長由各學校自行遴選,請縣教師會提出辦法與縣府溝通. 民選的校長才能以該校的發展為考量辦學,並與學校配合
作者︰test 因為我們認為學校不是首長制,學校不是由校長做主, 因為我們認為校長只是校務會議決議的執行者, 所以我們才不需要校長,只要一個執行秘書就夠了。 既然不需要校長,何須民選校長? 由老師來互推或輪值主席就好了。 記住,他不是校長, 只是主持決議學校大小事情的會議主席。 樓上說「民選的校長才能以該校的發展為考量辦學,並與學校配合」, 既然大家都一樣是老師,沒有長官下屬之分, 既然每個老師都有可能被互推或輪值為主席, 哪來誰配合誰? 再說這「民」是誰? 「學校」是誰?
「學校的發展」又該由誰決定? 是校務會議嗎? 如果不是,那應該是違背我們說的校園民主。 如果是的話,我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幫忙解惑: 學校的經費是政府出的,我們的薪水是政府出的(其實也是家長納稅的錢), 學校的學生是家長的,沒有學生我們就沒有工作。 為什麼校務會議裡多數老師說了就算? 為什麼付錢的政府、受教育的學生和送子女到學校的家長, 都不能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 我們把政府、家長和學生丟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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