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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gin-b
發表時間︰2008/7/10 上午 10:22:45

桃園縣教師會第七屆第二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間:九十七年七月九日(星期三,下午二時至四時)

    點:本會辦公室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羅焜榮、范姜仲宇、羅浚瑀

列席人員:林奕均、張玉玲

請假人員:蘇俊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七屆第六次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2-3

(通過)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服務活動組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二(P.4)

  法:請審議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彭如玉

  由:會務人員職務確認案。

  明:1.依據本會第七屆第四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2.本會會務工作分組及擔任人員如下:

【行政組】范姜仲宇老師、【政策組】林奕均老師、【推廣組】張玉玲老師、【資訊

  組】余章維老師、【教學組】周文壕老師;以上教師每週至少授課四節,其餘減授

  時數之代課費由本會支付。

3.高中職主委高孟琳老師每週減授四節課,以協助高中職會員學校之宣導與服務,其

減授時數之代課費由本會支付。

  法:請通過。

  議: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行政組

  由:請推派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桃園)97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之本會代表

       一名。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桃園)9778臺體大()人字第0970004593

         號函。(公文如附件三,p.5)

  法:請推派。

決 議:本會推派代表,(內壢高中)高孟琳老師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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