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自習課的負責人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3580 )
作者︰test 我們學校在訓導處的責任分配表上, 將導師列為自習課的第一線的負責人員,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 既然導師並不是這堂課的負責人, 為什麼還是將導師列為第一線負責人?(也就是學生出事,導師必須第一個到,第一個擔責任)
作者︰test
作者︰test 學生在校時間,不管是不是自習課,只要是沒有特定任課教師的時段,例如:早自修、午餐、午休、打掃時間、下課時間等,導師都是第一線負責人。 我教了二十幾年,待過幾個不同學校,從台北縣到桃園縣,每個學校都是這麼定的,至於是否合理合法,我就不知道了。 有好處時,行政優先分配;學生出事時,導師優先扛責任。一直以來都如此,這是中華民國奇特的教育文化,也是官僚文化的產物。若不滿意,就去做行政吧!反正想做官的人,走行政的路;在乎學生前途的人,留在教學的崗位上奮鬥。
作者︰test 2樓的想法讓我很訝異: 難道在你的心中就認為行政人員是官? 如果是如此,那就別怪行政人員認為自己是官。 「反正想做官的人,走行政的路;在乎學生前途的人,留在教學的崗位上奮鬥。」這話偏頗了。 不管是不是真的在乎學生前途,只要在教學的崗位上奮鬥的人,我都致上敬意。 走行政的人,我也期盼他別忘了行政工作最終在達成教育目的。 但用是否走行政路線,來評斷一個教育工作者是否在意學生,這是相當可怕的。 我見過行政人員為學校、學生、老師默默付出; 也見過在教學崗位的人擺爛,在私人企業不知早被開除幾次的人。 如果說醫生沒有像史懷哲一樣到偏遠地方行醫,就是沒有醫德,不曉得大家同意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國中學務處每年再換人 小學校課重 事情多 有人做到哭 最好每人輪作行政 消除誤會
作者︰test 如果自習課是導師的 那就可以控告校長侵占兼課鐘點費
作者︰test
作者︰test 6樓的同仁 說的好 咱門來連署吧
作者︰test 謝謝大家的回答: 請問如果違法,是根據哪個法條呢?
作者︰test 教育局有正式公文的,在教育桃源期刊大概30期吧! 說得很清楚,自習課仍要排老師,不可以拗導師... 大家可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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