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一封荒謬又莫名其妙的公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3692 )
作者︰test 當了這麼多年行政今天真的很生氣,收的縣府一封荒繆又莫名其妙的公文 爾後如果學校辦理慶典或各項活動,需規劃參加者(如家長)汽機車的停車事宜 及規劃交通疏導措施,如未做到上述兩者,因而發生交通事故,將處分學校相關人員。 1. 試想如果學校沒有大型停車場,附近又沒其他場所可以借場地,在辦理運動會(園遊會)時,一位家長在附近停車時發生交通事故或是不小心刮壞車子,是不是都可以找學校負責。或是我以後去其他學校參加研習時,如果學校沒提供停車位,而我在找停車位時,發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可以找該學校負責? 2. 縣府是不是變相鼓勵學校不要辦活動,以免惹禍上身 3. 讓我最生氣的是,縣府憑什麼處分我們,法律哪一條規定學校一定要提供停車位,老師一定要疏導交通,而且發生事故又要我麼負責,老師又沒有公權力,這種無權有責的事,只敢找老師下手,警察ㄋ?交通處的官員ㄋ?沒人敢惹他們 。而且這份文只發學校和警察局,那其他縣府機關ㄋ,是不是照辦? 4.要處分我們又講不出相關法律,只說是主席裁示,縣府什麼時候出了一位皇帝,說要處分誰就處分誰。 希望大家團結起來也希望教師會幫忙向縣府陳情,阻止這種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事,如果只是默默忍受,這種荒繆的事絕對不會是最後一件。
作者︰test 那就不要辦唄 不然就限定幾位名額 多的恕不招待 硬要來 個人造業個人擔 簽個保證書再讓行
作者︰test 你真是有點笨耶 縣府只要求要規劃停車場事宜 又沒限定要怎麼規劃啊 你如果是南門國小 就規劃停在縣府停車場 你如果是中壢國小 就規劃停在中原國小 你如果是龍潭國小 就規劃停在運動公園嘛 請家長來賓走路進來不就好了 不然嘛 平鎮的規劃停觀音 大溪的規劃停復興 總有辦法可以做啦 有什麼好生氣的
作者︰test 貼文:搖頭!警毀國旗 反護五星旗有這樣的警方嗎?陳雲林來台,台灣民眾舉國旗嗆聲被員警當場折毀,但五星旗卻可以公然飄揚,歡迎陳雲林車隊通過,連國民黨議員自己都看不下去,罵警方毀國旗已經公然觸法,甚至更離譜的是,還有女警禁止民眾拿國旗,理由竟然是因為機場是「公共場所」? 這一頭員警竟然硬生生將把象徵中華民國的國旗扯斷,但反觀中山北路這裡,這群號稱是「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民眾,卻可以大喇喇的舉著中國五星旗,迎接陳雲林車隊通過。 在中華民國的領土上,執法人員保護中國國旗,卻公然毀掉自己國家的國旗,帶頭違法,連國民黨議員都看不下去! 如果以為只是個案,那再來看看這個狀況,公共場合不能拿台灣的國旗,這是什麼道理?連女警都被問的啞口無言。 同樣是國旗,真的是「中國」的比較大?讓公務人員可以連國家尊嚴都不放在眼裡,對照馬總統一再強調的「兩岸對等關係」,看來格外諷刺。 </DIV></DIV>
作者︰test 小綠綠又張狂了.
作者︰test 就這麼辦 組長曰 擬:因無場地停車.故無法辦理各項活動 主任曰 如擬 校長曰 可
作者︰test 縣長連縣內交通都搞不好 可以被罷免了
作者︰test 爾後如果學校辦理慶典或各項活動,需規劃參加者(如家長)汽機車的停車事宜 及規劃交通疏導措施,如未做到上述兩者,因而發生交通事故,將處分學校相關人員。 以此類推 若學校人員失職 懲處教育處相關人員 再推責任 負責人下台! 不要以為國中小教師好欺負!
作者︰test 在位者把問題丟給基層去擔責任 真沒肩膀
作者︰test 如果好心規劃車停校園 卻倒楣碰上粗魯家長亂開撞傷學生 誰要負責
作者︰test 我覺得各位講得真是太有道理了 昨天收到公文 也是相當氣憤 這份公文一定要縣府或者那位主席出來說個清楚講個明白 上位者根本就不了解基層 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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