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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超額教師未來衍生的問題會越來越大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520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3 上午 12:50:25

今天看到李老師變成今年唯一被退的新聞,想到一個問題。現在少子化的問題還沒燒到國中,就已有這樣的問題發生了,那小學目前正面臨少子化的嚴重期,未來每年的超額教師問題會越來越嚴重,目前各校處理超額教師的方法,大都都是【後進先出】,之後超到別的學校,到新校後,可能面臨少子化減班的問題,是不是又要被超,這樣一來老師還會用心於教學嗎????光是自己的問題都處理不了啦????哪有時間管學生?????那超到最後會不會變成被【資遣】呢????現在台中縣已經出現問題了,因為照他們目前計算的人數來推估,會有超額教師沒有學校可以去,目前還沒看到他們確切的作法,只是我想應該不會太大的意外發生,但是這讓我想到一個問題,如果知道會面臨超額問題,前幾年怎麼又招考這麼多老師進來,縣府政策性的問題卻來無辜的最弱勢的老師來承擔,超額人人擔心,我的疑慮是,【後進先出】於法有據嗎??????流浪教師雖說可憐,但是他們還有選擇的機會,當了十多年的教師,他一輩子只會教書,他還有其他謀生技能嗎??經過重重考試進來的老師,為什麼進到一個學校,卻因為後來先到的原因,就要優先被超額,超到最後可能發生的嚴重問題,是現職教師有可能被資遣,這個問題未來幾年會越燒越嚴重,是個棘手個問題,不求有人可以解答,因為畢竟這是政策問題,接下來未來幾年我們可以密切注意教育局的作法。

但是【後進先出】於法有據嗎??????如果不是依法行政,是否可以提請訴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3 上午 10:12:23

個案就是個案,兩個學校講清楚就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3 上午 10:39:32

強暴就強暴了,受害者跟歹徒喬好就好了。

難道台灣是這樣一個沒制度又沒人管的國家嗎?唉.......

如果老師們都是這種心態,難保下一個被強暴的不會是你......

看來,教育局官員及某些校長們已經向家長傾斜了,局長您常說的行政、家長、老師三者保持平衡的關係還在嗎?

相信    1 +  1  〉1 的道理吧!基層老師們站起來吧!別讓自己的未來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裡.....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3 上午 10:55:18

自詡家長

你的想法是標準的-----在上位的人會想到的解決方法

出事情了------怕事態擴大-------先恐嚇一番------兩造摸摸頭喬一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4 下午 09:50:06


超額教師的問題 ,  未來是可想而知的 ,  這非屬個案 , 而是攸關全體教師, 李老師事件是起步 , 但未來......., 恐怖啊 !
  趕快想辦法吧  !  .........( 超特急件) , 不要坐以待斃 , 也不要說那是別人的事 , 因為未來就是你的事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5 下午 02:12:41

一、基本員額的控管

1.停止招聘教師,有缺只能用代課去補(全額控管)
2.加速教師退休、解聘
3.降低班級人數

二、統規教育局制

1.所有超額教師規教育局,如果各校有缺額就去(和現在類似)
2.如果已經沒有缺額了,則各校不得聘代課,必須由教育局裡的超額教師先補代課缺
3.如果連代課缺也沒有了,就留在教育局,一旦學校有各種代課出現時,則請這些老師去上課

三、增加特教、資源等班

1.要求修改特教相關法令,增加各類特教班、資源班
2.特教、資源班的學生仍屬各普通班的學籍,一旦增班就會增加教師員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5 下午 06:51:14

雖然下面提供的資料好似與上面所提的超額事件的處理無關,
但是,有關超額老師該不該勇敢檢舉?該不該曝光?.....旁人總是給很多意見,甚至以『糟糕了』來擔憂,或是責怪當事人並非完美等等...,無不是努力遊說當事人自認倒楣算了!
也有人將這個事件比擬強暴的處理,
我倒有深刻的同感,所以上網找了下面的資料給大家參考,
對於勇敢檢舉的受害者,我認為應該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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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婦女資訊網∼被強暴怎麼辦?
問: 到司法單位投訴有用嗎?為什麼要投訴?
答: 被強暴後,到司法單位投訴有用嗎?是常被問到的問題。我們不敢說投訴一定能破案,但對受強暴之當事者來說,報案是個正反面兼有的經驗。


正向的部份是:是一個讓受暴者正面面對自己受暴的事實,並且
1. 有可將歹徒繩之以法的機會。
2. 支持其他被害人的控告。
3. 勝訴後可以使歹徒定罪入獄,並可向歹徒索賠精神與物質上的損失。
4. 免於再有其他女性遭害。   
比較可能的負向感受是:
1. 受暴者或許會因描述被害過程而受窘。
2. 可能因,重歷被害的過程,而情緒波動難過。
3. 訴訟過程將會花去當事者與其家人相當多的精神與時間。

我們的經驗:   
很直接的可以想到的理由是將施暴者抓起來,避免自己再次受害;或是實際一點勝訴後可以使施暴者定罪入獄,並可向施暴者索取精神與物質上損失;或是精神上的正義得到伸張;當然有更崇高的理由如支持其他被害人的控告或是如免於再有其他女性遭受侵害。  

有些人在敘述中重新整理憂鬱的情緒、有些人在努力奮鬥的過程中從軟弱走出來、有些人在幫助節人的理念中幫了自己 . .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5/17 下午 07:52:49

 

我發現這個站上一直有人代表教育局發言

一定是教育局裡做官癮的借調教師

或是事情已被他人做完的教育局人員

在上班時間無聊上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6/3 下午 11:33:51

認清現實吧

二十年前當老師是當有尊嚴有權威的老師

現在當老師是當忍辱負重且時時被學生用手機偷拍然後用媒體大公開的過街老鼠

認清現實吧

二十年前大學還沒畢業學校校長就登門把你先簽下來了

現在當老師卻可能面臨以後被資遣的命運

認清現實吧

還是利用下班時間多多進修

再培養自己的第二謀生專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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