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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07:42:23
方圓五百公尺內五年蓋四所學校 每學校均瓜分我校土地與學生 本來六 七十班的學校 去年學區內只來四十九人 今年只有七十二人 南邊二百公尺有一百多班的學校 西邊有七十班六十 五十幾班 比比皆是 均在方圓五百公尺內 甚至有土地未清楚硬蓋學校 當時我校只剩四班 再刮我二班學區 我想 瓜我土地 想滅我學校的單位 是否應出來談談 請教師會主持公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07:56:42
那所學校打輸官司 當時徵收一億多 十年官員未蓋校土地 應歸還地主 訴訟二次均輸給地主 重新徵收至少要三倍價錢 報紙有豋 人家只剩四班 何苦如此 再割人家二班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08:04:01
寄到教育部陳情或訴願 不知道結果會如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08:21:01
八年學校所受不平等對待與沈冤 希望重見天日 我將退休 教師會多幫忙 明年我校超額老師 希望教師會多關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08:39:11
有趣 學校告學校的事件 不久就會發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08:44:57
更有趣校友會要大告教育處 我不相信教育處可高掛免戰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10:28:52
可以講清楚一點嗎 想告訴記者朋友 但不懂來龍去脈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11:10:38
謝謝我也在連絡記者 屆時多幫忙 沒有常態編校 沒有基本盤 還要承受教師會處處關心 教育處處處指導 該是還我公道的時候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1 下午 11:36:01
感謝教師會的關心與幫忙 有時會加速我校的滅校 常態一致性有包含縣府規定的常態編校嗎 70變120班 ˋ45變70班 45變58班 都在我校旁邊 我校縣府規劃30班 學區只有約100人的名冊 用一致性解決問題時 別校是瘦身 我校是滅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2 上午 07:35:52
七十二人的學校相當於要滅頂的學校 我們只告訴自己要記得呼吸 別校則要求我校 不得抓稻草 不得抱樹幹 要立正站好 別問我哪一個學校 加害者 幫忙者 一定看懂 張處長 郭副座 您們看到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2 下午 07:48:04
文到就訴願 請教育處及超收學校 及早準備答辯 走到法律途徑 情非得已 無常態編校 我校會崩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2 下午 07:58:08
辦校如商場競爭,「適者生存」,教改之賜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9/22 下午 08:55:21
或許真的是適者生存 如果有一天 換我們當適者 大家能給于我們生存嗎 鄰校能接受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 下午 05:02:25
學區劃分由哪些人負責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 下午 08:24:03
等答辯書下來你就懂 等教育部法律團隊下來調查 您就知道如何劃分 一掛人一定要答辯 八年違法超收也會要求答辯 土地產權有問題又割我土地 違法亂紀 違反教育部小班小校 事情擴大一點 比較好處理 我校冤情得以洗刷 也有招生之法律依據 忍無可忍之反撲 請謹慎小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25 下午 09:29:34
<DIV id=yiv193557398> 【2009/09/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桃園縣常態編班委員會明日將針對遭檢舉學校進行調查 桃園縣常態編班委員會,終於在9月21日召開了98學年度第一次的會議,當日本會將暑假中接獲檢舉違反常態編班的學校,以正式提案的方式要求常態編班委員會調查。 另本會要求「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查察桃園縣【大溪鎮】(大溪國中)、【蘆竹鄉】2所國中(大竹國中、光明國中)、【觀音鄉】2所國中(觀音國中、草漯國中)、【楊梅鎮】3所國中(富岡國中、楊光國中小、瑞原國中)、【龜山鄉】2所國中(幸福國中、龜山國中)、【平鎮市】2所國中(平南國中、平鎮國中)、【新屋鄉】2所國中(新屋國中、大坡國中)、【中壢市】4所國中(龍岡國中、興南國中、內壢國中、過嶺國中)、【大園鄉】2所國中(大園國中、竹圍國中)、【八德市】3所國中(八德國中、大成國中、永豐高中附設國中部)、【桃園市】7所國中(桃園國中、青溪國中、文昌國中、建國國中、同德國中、會稽國中、經國國中)、【龍潭鎮】(武漢國中)未於學校網頁公告「核有桃園縣政府『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戳章之導師抽籤名單」,恐有遭事後更動情事」將一併並入查察核對之對象。 明天縣府將召開調查會議,本會要求針對文昌國中、桃園國中、楊梅國中、北勢國小遭檢舉的部份查察: ================================================================================================================= 桃園縣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會議--桃園縣教師會提案 98.9.21 【提案一】 提案人:桃園縣教師會 案 由:有關桃園縣立文昌國民中學98學年度新生編班故意違反「常態編班」乙案。 說 明: 一、按桃園縣政府98年5月4日府教數字第0980165764號函,重申略以:「98年4月30日府教特字地0980162053號函頒「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第三點(一):「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人數,每班不得超過3人,…」並函知文昌國中在案可查。【附件一:桃園縣政府98年5月4日府教數字第0980165764號函】 二、經查文昌國中98學年度通過鑑定標準並獲安置之新生名單共 26 名【附件二:桃園縣9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資源班鑑定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98年7月1 日)】,文昌國中明知桃園縣政府已函知「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人數,每班不得超過3人,…」,卻仍將該校英語資優資源班之學生集中三班編班(710、711、712班),造成每班安置人數依序為9人、8人、8人,顯然「故意」並違反常態編班之相關規定。 三、又文昌國中新生編班後於學校網頁公告之98學年度新生編班名單,全部以「張○○、王○○、林○○」代替學生之真實姓名【附件三:文昌國中98.7.31.公告】,讓人質疑學校企圖掩蓋名單中的真相,違反常態編班之公開、透明之原則。 辦 法:本會強烈質疑文昌國中98年度新生常態編班有明顯「故意」、「違反」常態編班,請委員會查察並將違失人員提起相關單位嚴懲。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桃園縣教師會 案 由:桃園國中違反常態編班乙案,請委員會查察並將違失人員提起相關單位嚴懲。 說 明: ㄧ、 桃園國中98.7.30的新生抽籤違反了「公開抽籤」的「集中、透明、監督」程序;按理與按例,「公開抽籤」應該將所有籤集中於「一個」、「透明」的籤箱中,且放置的地方必須是所有在場的人可共見。結果,桃園國中將籤箱分成18個,本會於第一時間向縣府派出督學賴永清反映此違背公開、集中抽籤程序的疑義,這位賴督學在學校人員簇擁下,表示支持學校作法,本會立即提出「否則縣府應該派18個督學來督察才對!你一個人如何「同時」監督分散在18個教室的抽籤程序?」結果,該校仍以分散18個籤箱的方式進行。 二、98.7.30編班作業完成後,我們在學校公告編班名單中,發現管樂團名單全部集中在11,12二班。至此,我們不得不質疑:98.7.30日當天的籤筒中的籤一定有被動了手腳,否則要如何抽才能抽出如此「巧妙」的結果?! 三、桃園國中於98.8.10僅針對遭檢舉之兩班管樂團之學生做抽出後分散之處理,並未全部班級重新抽籤,此為「錯上加錯」,不僅對於原「說明一、二」之錯誤無任何處理亦造成後來11、12 班抽出後明顯違反國教法之新生編班人數及常態編班原則之規定。 辦 法:請委員會查察並將違失人員提起相關單位嚴懲。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桃園縣教師會 案 由:楊梅國中英語資優班安置之學生,未於新生編班名冊中呈現,恐有疑義,並違反公開透明原則。 說 明:經查桃園縣9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資源班鑑定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98年7月1 日)之安置各校之學生,楊梅國中或安置之學生未於該校公告之新生編班名單中查獲,顯有瑕疵。 辦 法:請委員會查察該校是否有相關違失之情事以杜爭議。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桃園縣教師會 案 由:有關本縣北勢國民小學98學年度編班作業違反「常態編班」乙案。 說 明: 一、本會接獲家長指控北勢國小三、五年級學生編班過程嚴重違反公平原則,編班結果每班人數不符合S型編班原則、少數關說名單未出現在抽籤名單中、各班男女生人數不平均、未於編班作業完成後立即公告…..等,強烈質疑常態編班作業有瑕疵、黑箱。 二、查北勢國小98學年度三、五年級學生編班係採S型方式編班,編班結果卻出現學生密集集中情形,如: 分班後之 三甲:原二丙7人,二戊0人 三乙:原二丁8人,二甲0人 (三年級各班皆有相同情形) 分班後之 五甲:原四乙7人,四戊3人 五乙:原四庚6人,四戊3人 (五年級各班皆有相同情形) 北勢國小編班作業,很明顯是「不常態」【附件一:北勢國小九十八學年度三、五年級各班編班名單】。 三、編班完成後男女生人數不平均【如附件二:北勢國小三、五年級各班男女生人數一覽表】,有違常態編班規定原則。 四、家長另質疑諸多違反常態編班作業瑕疵: (一)少數疑似關說名單未出現在抽籤名單中,編班作業公佈後卻出現,如五庚學生高○。 (二)另家長並質疑該校主管編班作業之教務主任並未在校主持編班作業(疑似出國)。 (三)抽籤過程無任何人員說明且抽籤人員皆未配戴識別證。 (四)編班作業完成後未立即公告編班結果(於隔日下午才公告)。 五、綜上,北勢國小種種作業瑕疵,違反「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級分組學習準則」之作為以甚為明顯。 辦 法:綜上,請本委員會依職權查察並將違失人員提起相關單位嚴懲。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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