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特教老師的權益沒人理???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526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9 上午 09:16:49
前幾天與本校人事大人提到資源班導師費可不可以比照其他部份學校作法,一人一千元直接列在薪水單裡以因應扣稅權益. 他說法令規定一班只有一位導師所以導師費一定要掛在一個人身上,並建議我們二人商量好,第一年由一人領,隔年再由另一人領. 我們接受導師掛在一人身上的規定,只是希望半份導師費直接轉入個人帳戶有這麼難做嗎?老師從不繳稅修改成要繳稅, 幼稚園從 一人導師改成雙導師制,這些例子讓我們這種小咖老師實在無法理解有哪一條規定是千年不能變的. 把這個問題反應給教師會, 竟然得到的答案是: 教師會不會幫忙爭取這種小案(因為特教人數太少了),到今天我才知道,我是白白參加教師會了.特教教師永遠是少數人, 教師會不接少數人的小案,那所有的特教老師是不是應退出教師會,另組一個團體為自己發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9 上午 11:53:31
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算了啦 自己找快樂最重要 自己找快樂最重要 自己找快樂最重要 自己找快樂最重要 自己找快樂最重要 自己找快樂最重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9 下午 06:33:38
國中小教師課稅相關問答 (全國教師會 印製) 前言: 教師本是受雇者,只要涉及教師勞動條件的變更,就應與教師組織協商。2002年有關取消軍教免稅議題再次由政府發動,教師會雖無完整的協商權及爭議權,仍積極透過媒體、文宣管道,甚至是街頭運動與社會對話,再經由立法院進行遊說,多次與教育部進行實質協商,配套朝各方最大的公約數而訂定。隨著立法院已於9月份正式開議,相關立法進度與新聞報導亟須向全體教師報告與說明,特製作本問答寄送會員教師。問答資料如下:
1、為什麼國中小教師薪資所得過去不用課稅,現在卻要課稅? 答:受雇者的勞動條件從來就是會變動的,從薪資沒有免稅到免稅是變動,從薪資免稅到要恢復課稅也是變動,變動一定有動力、有時代性,針對國中小教師薪資恢復課稅,我們理解這是每個執政黨都會提出的政策,理由是用身份別來免稅,不合稅法原則,但教師組織堅持改善勞動條件是必要的,在變動過去的勞動條件時,應由教師組織代表和雇主(目前以教育部為代表)協商如何調整。
2、目前行政院核定教師恢復課稅的配套措施是那些? 答:目前行政院送給立法院配套如下: 一、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 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應參照學校實際需求,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本補助方案規定,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將經費轉撥學校進用人員,其餘因跨校性服務人力,得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 二、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 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另有關特教班部分: (1)資優班、各類資源班:比照一般教師減2節課。 (2)自足式身心障礙班:採雙導師制。 三、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 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2節;國小導師再減2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3、以目前的進度,教師何時會開始課稅? 答:國中小教師薪資恢復課稅,要等所得稅法第4條經立法院修正通過。並非如行政院新聞局長日前自行預告的99年實施。目前行政院於98年6月再度把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立法院9月開議依例先處理預算,推估98年11月可能審議,審議如順利並通過條文修法,又行政院立即宣布於明年1月起實施,則99年1月起之薪資將於100年5月報稅;如審議或行政院宣布的日期有延後,則也可能延後1年。
4、配套措施是否會和恢復課稅同時實施? 答:配套措施當然應跟恢復課稅同步,但其中減課部份為了使學生不必學期中更換授課教師,全國教師會已建議政府這部份早4個月實施(即以整個學年度來實施,例如100年所得納入課稅,則本會建議自99年8月開始減課),其餘如導師費提高及增聘行政輔導人力,原則上和恢復課稅同步。課稅採計日起就是配套實施之日為本會基本訴求。
5、教師會在與政府協商課稅配套措施中的折衝過程? 答:政府與本會進行幼稚園及國中小教師薪資取消課稅的配套措施協商已歷8年,期間本會遵循民主決策程序,徵詢並彙整會員意見。若配套措施草案有新變動,便再重覆徵詢和彙整意見的程序。如此一再反覆彙整基層意見,計經至少7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議後,方認可現在之配套措施內容,其過程可謂繁複而嚴謹,非單一個人或組織可以獨斷。
6、決定目前配套措施的主要思考方向是什麼? 答:「改善教育環境」或「按課稅多寡補回」,在教師組織的會議中各有相當支持度,但到了立法院,接受社會各階層的民意反映之後,當時立委顯然較支持改善教育環境,因此自95年1月之後,協商課稅配套就朝「改善教育環境」設計,不依個人年資或課稅多寡,整體運用。
7、有關配套措施之一:「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之補助和實施方式? 答: (1)行政人力: 為減輕國小教師兼任行政人員之業務量,改善教師工作環境,各國小至少補助一名專任人力的金額,所剩經費再依人力資源統合條件配置各校。教育部訂定補助辦法經由縣市政府轉撥給學校,平均每校60萬元。縣市政府應邀集地方教師匯集學校代表研訂實施計畫。總經費約為12億。 (2)輔導人力: 補充學校三級輔導專業人力之不足,增設社工師或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力,以區為單位輔導國中、國小之學生,以因應教師輔導學生之需求。分配方式依學生人數比例,其總經費約為8億。
8、有關配套措施之一:「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之實施方式? 答:國中導師、國小級任的導師費由2,000元調至4,000元;幼稚園導師及自足式身心障礙班因課程因素無法減課,以及學生需兩位導師同時照顧,因而採取設置雙導師均支領4,000元導師費;另外資優班及各類資源班仍維持一位導師,其減課方式比照一般教師減授兩節課。
9、有關原配套措施之一:「教師專業基金」確定刪除嗎? 答:本配套措施已於97年11月14日教育部與本會的協商會議中決議刪除,所以也不可能有課稅的經費用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在刪除前的協商中,教育部早已聲明不會將本經費用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並明確以公文發本會宣告。
10、為什麼國中和國小的配套措施不同? 答:配套最終是以改善教育環境為主,所以不只國中小不同,學校內所有類別人員也各不相同。其實不到一百億的課稅所得經費,本就無法改善全部現行的工作條件或教育環境,未竟之處尚待未來持續爭取改善。
11、配套措施實施後,每個縣市的國中小授課時數都會一樣嗎? 答:國中小授課時數之採計,國中部份以現行縣市超鐘點之標準向下降,國小部份本會主張以教育部國教司95年與縣市政府與教師會研訂之國小教師授課節數科任22節和級任20節為高標,作為向下降之標準,各縣市現況比科任22節和級任20節這個標準還低者,從其現況做為標準。本案在執行時應注意國小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之建立與國小每節授課鐘點費之提高,惟應先有基本時數之保障才有鐘點費調高之爭取。國中部分則應持續處理科科等值。
12、導師費調高後,會不會導致沒有教師願意兼任行政工作? 答:一、若有教育人員因為導師費與行政津貼不相上下而不願兼任學校行政職務,那就多慮了,因為教育部已著手擬定草案提高「行政津貼」,實施之日應指日可期。 二、學校行政職務向為教育人員歷練行政工作,進而擔任行政主管之過程,即使導師費與行政津貼不相上下,亦為教育人員個別的生涯選擇,並不全然是經濟考量,何況尚有減授時數之條件。事實上導師工作之繁複程度並不下於行政工作,也不一定非要認為行政人員高於導師,行政津貼要高於導師費,鼓勵教師願意長期致力於專業教學工作,也是優質教育的重要環節。
13、教師會未來會協助提供教師申報所得稅及理財之諮詢嗎? 答:全國教師會和各縣市教師會早已在最近幾年,主動為教師提供課稅後理財講座。請注意教師會公告此類講座之訊息,亦可主動建議學校教師會自辦,辦理方式可由學校教師會向全國、縣市教師會洽詢辦理此類講座之細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9 下午 09:50:32
資源班 特教班 不是已經很好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0 上午 10:25:08
特教系大多有修輔系
歡迎加入一般學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0 下午 08:44:52
特教托育是不是很好 即使一個學生是不是也要請助理員阿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1 下午 07:51:08
您說「把這個問題反應給教師會,竟然得到的答案是: 教師會『不會幫忙爭取這種小案』」,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此說。但教師會為了爭取會務假,可是非常用心的,給「朱立倫縣長卸任前再對縣教師會會務公假開槍」連續寫了六篇,還有給國民黨主席吳伯雄一篇,給總統馬英九一篇,還請律師寫律師函給學校,有沒有花錢不知道,「到今天我才知道,我是白白參加教師會」,您是否白白參加教師會我不清楚,但您交的錢給這些會務人員請公假付代課費,一星期只要上4節課,倒是真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1 下午 09:45:12
瞧!又有人見縫插針了,沒看見樓上貼出全教會爭取的特教課稅配套嗎?還要睜眼說教師會『不會幫忙爭取這種小案』」,真是睜眼說瞎話! 另外教師會幹部如果沒有減課,請問如何替老師們服務?樓上的論調與一般行政人員攻擊教師會的論調有何不同? 教師會幹部減課是用會費支付至少比那些縣政府借調人員和學校只上四節課的主任來比,我們教師會幹部至少比他們有尊嚴,因為那些人行政人員因為減課而造成老師加課的,請問誰比較過分? <DIV style="OVERFLOW: auto; WIDTH: 864px">您說「把這個問題反應給教師會,竟然得到的答案是: 教師會『不會幫忙爭取這種小案』」,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此說。但教師會為了爭取會務假,可是非常用心的,給「朱立倫縣長卸任前再對縣教師會會務公假開槍」連續寫了六篇,還有給國民黨主席吳伯雄一篇,給總統馬英九一篇,還請律師寫律師函給學校,有沒有花錢不知道,「到今天我才知道,我是白白參加教師會」,您是否白白參加教師會我不清楚,但您交的錢給這些會務人員請公假付代課費,一星期只要上4節課,倒是真的。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1 下午 11:21:09
致樓7的老師: 因為那些人行政人員因為減課而造成老師加課的 請問這樣的論點您是從哪裡聽來的? 行政老師、導師、科任(國中稱專任)老師要上多少課是法有明訂的, 即使行政老師只上2堂課,其他老師也不會因此加課!! 請仔細思考,不要人云亦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上午 12:11:21
教師會幹部減課是用會費支付至少比那些縣政府借調人員和學校只上四節課的主任來比,我們教師會幹部至少比他們有尊嚴,因為那些人行政人員因為減課而造成老師加課的,請問誰比較過分? 我是教師,我有教師證, 我是教師會會員,我有繳會費,我也有會員卡, 只是, 我領了兼職聘書,我就變成教師兼行政人員 , 從此,我就變成教師會的敵人。 唉!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教師們是不是該更加團結, 否則只是讓人看笑話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上午 12:26:06
樓8的論點不就是暴露未兼行政老師該死多上課的想法嗎? 不要得了便宜就賣乖,一樣拿教師證,憑什麼少上課?就因為拿了行政兼職的聘書嗎?長期學校不就是利用要老師加課,給行政減課的手法玩弄老師嗎? 唉!別假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上午 08:13:40
吵 炒什 吵吵吵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下午 01:54:52
原po的訴求好像是在於可否將2000元的導師費,以一人1000元的方式轉入各自的薪資中,目前似乎有點離題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下午 03:08:28
給版主 導師費是發給擔任導師者,特教班雖有二名教師,但只一人能擔任導師,故只有一人能領導師費。貴校一人1000元是自行協調的做法,只能私底下進行。 薪資直接轉入個人帳戶很容易,但那2000元是擔任導師者的薪資(即使他只是掛名),只能入他的帳戶,學校無權也不能將他的薪資轉入別人帳戶,否則就惹上麻煩了。 以上是針對版主的問題提出意見。 以下則是文不對題,但因有人的說法個人有所疑問,才提出回應。 給見縫插針 樓8的論點不就是暴露未兼行政老師該死多上課的想法嗎? 授課節數是規定的,依照規定節數來排課有何不對?莫非你希望學校不守法?貴校未兼職行政老師上課是否超過規定的授課節數的上限了呢?即使有,是排課者該檢討,怎麼會說多上課是該死? 不要得了便宜就賣乖,一樣拿教師證,憑什麼少上課?就因為拿了行政兼職的聘書嗎? 以你的論點,科任級任一樣拿教師證,憑什麼科任要上的比級任多?難道事像你所說的該死?就因為拿了導師聘書嗎?
另外教師會幹部如果沒有減課,請問如何替老師們服務? 教師會幹部要減課才能做事為老師服務,學校行政人員依規定節數排課(並非減課)處理行政事務為師生服務,怎麼在你看來就十惡不赦了? 教師會幹部減課是用會費支付至少比那些縣政府借調人員和學校只上四節課的主任來比,我們教師會幹部至少比他們有尊嚴,因為那些人行政人員因為減課而造成老師加課的,請問誰比較過分? 請記住 1.借調縣府人員原本該上的課並不是分給其他老師,而是另聘代理人員負責。 2.主任該上幾節課有明文規定的,若規定四節課,那並不是把二十幾節減到剩下四節,再把所減的十幾節由其他老師來吸收,而是原本在 訂定授課標準時就設計是四節課。 擔任教師會幹部要減課,是把老師原本該上的課找人來代,教師會是人民團體,當然費用要由會費支出。為什麼教師會幹部這樣減課就有尊嚴、不過分? 借調縣府處理全縣教育事務的人員和處理學校行政事務的行政人員依規定節數上課為什麼就叫沒尊嚴、過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下午 04:58:33
我喜歡思路清晰的人,對於前後邏輯通的言論更是令人激賞,不流於激情,樓13較之於樓7和樓10,高下立見, 唉,要怎麼比?你們這些有支代課費的要如何跟那些義工比?如果沒有減課而又能替大家服務不是更偉大呢? 同樣是在教書,年資深比年資淺的錢要領得多?你說要怎麼比?教師和行政本身之間沒有錯,是制度本身的問題?分化的言論要不得,更不能認同所謂教師會就是理所當然,行政人員就是十惡不赦,要不得,,要不得,不要把自己想得有多重要,跟那些志工.義工.默默付出?你們又算什麼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10/12 下午 06:32:26
這不就公佈了嗎?
●中央通訊社 - 2009年10月9日 教育部:集中式身障班 將採雙導師制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0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部會會報通過,各縣市政府轄管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及特殊教育學校,將採雙導師制;未來資優教育班可以用「巡迴輔導班」方式辦理,嘉惠更多資優生。 教育部表示,特殊教育學校是招收中重度身心障礙學生,特教教師必須全天帶班,教學工作相當繁重,與導師無異,為維護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權益,通過「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修正案」。 教育部表示,法案修正後,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國小及國中教育階段教師,採雙導師制,改善學前教育及國小編制2名教師,但卻只有1名可領導師費的情況,也就是說,未來編制2名教師都可領取導師費。 教育部表示,各縣市政府轄管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具有相同教學輔導性質,因此,各縣市政府轄管學前教育、國小及國中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也應採雙導師制。 教育部還說,修法也增加資優教育班以「巡迴輔導班」方式辦理,以區域資優方案,提供人數不足未設資優教育班的資優生,能夠接受資優教育。981010 ========================================================================== ●國語日報 - 2009年10月10日 集中式特教班 採雙導師制 陳祥麟/臺北報導 國中小學特教班教師不但要教導學生課業學習,還要照顧學生的生活,就像學生的第二個媽媽。教育部昨天宣布,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和特殊教育學校,將採雙導師制,兩名教師都可領取導師費。 教育部表示,特教教師必須全天帶班,教學工作相當繁重,教學內容包括班級經營、學生課業輔導、生活輔導、學生生活自理及社會適應訓練等。為維護特教教師權益,部務會報日前通過「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修正案」。 教育部表示,目前國小特教班雖然編制兩名教師,但只有其中一人可領導師費,相當不公平。法案修正後,編制的兩名教師都可領導師費。國中特教班雖然編制三名教師,但因授課節數和國小不同,因此,修法後國中也是同樣採行雙導師編制,兩名教師可領導師費,而非三名導師。 另外,修法也增加資優教育班可以透過「巡迴輔導班」方式辦理。教育部表示,部分幅員比較廣的縣市,可透過巡迴輔導班,讓部分因人數不足而無法成班的資優生也能接受資優教育,有效運用教學資源。 ============================================================================= ●自由時報 特殊教育 將採雙導師制 ■為維護特教教師權益,教育部通過「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修正案,未來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國小及國中階段教師,將採「雙導師制」,每班得再增設一名導師編制,每月可多領約2000元導師費。
目前學前教育及國民小學編制2名教師,卻僅有一名可領導師費,未來編制的2名教師皆可領取導師費;而編制3名教師的國民中學教師,由於授課節數與國小及學前教育有異,則同樣編制雙導師,而非3位導師。 (記者陳怡靜)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