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不要只當一個認真教學的老師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6225 )
作者︰test 本校在89年經校務會議通過導師輪調辦法,多年來也一直沿用。 這學期教務主任開始找老師開小組委員會,討論新的導師輪調辦法,有老師質疑舊的輪調辦法未經校務會議通過廢除,為何需討論新的輪調辦法?主任回應說會跟校長報告。 主任說:新的辦法先討論,不預設立場,討論看有沒有共識。但在小組會議中又說「新法可直接取代舊法」,意思好像是先騙大家去開會,再直接過關。 請問各位先進:「少數人開委員會討論的新法可直接取代校務會議決議的舊法」是真的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一看就知道是南區近新竹交界的水果國小,校長說是為避免有空窗期產生無法可適的情況,所以要先立新法再說, 但行政與教師代表比例失衡的小組會議所做出的決策,總讓人難以信服,沒決定是否該修法就先立新法,不是有可能造成人力上的浪費嗎? 還是只要對新法有表示過意見,就表示默許舊法自動廢除呢?法律好複雜,托法律系畢業主任的福,最近才知道判決和判例的差異.......... 深怕被賣掉還幫人數抄票.............
作者︰test 討論新的導師輪調辦法(這應該算是草案) 先讓大家有共識是好的 要廢除舊法 當然要提出新法的草案以取代舊法 但校務會議決議的事項要修正或廢止 還是都要校務會議通過 「少數人開委員會討論的新法可直接取代校務會議決議的舊法」這種說法太可笑了 千萬可別被騙了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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