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9.5.26-有關桃園縣立文昌國民中學98學年度新生編班違反「常態編班」乙案,至今違法具體事...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6522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電 話:03-4280368 傳 真:03-4283397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監察院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70號 附件:一、桃園縣政府 二、桃園縣9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資源班鑑定委員會公告 三、文昌國中98學年度新生編班名單(川堂公告名單) 四、文昌國中網頁之「特色簡介」 五、文昌國中通知各國小之「桃園縣立文昌國民中學98年英語班暨國樂班鑑定甄選說明 會」 主旨:有關桃園縣立文昌國民中學98學年度新生編班違反「常態編班」乙案,至今 違法具體事實仍俱在,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明顯有怠忽職守與包庇之 作為,請 貴院嚴查並予以糾正,請 查照。 說明: 一、按桃園縣政府 以:「 散式資優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第三點(一):「分散式資優 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人數,每班不得超過3人,…」並函知文昌國中在案 可查。 二、經查文昌國中98學年度通過鑑定標準並獲安置之新生名單共 26 名(附件 二),文昌國中明知桃園縣政府已函知「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 人數,每班不得超過3人,…」,卻仍將該校英語資優資源班之學生集中三 班編班(710、711、712班),造成每班安置人數依序為9人、8人、8人, 顯然「故意」並違反常態編班之相關規定。(附件三) 三、另查該校將英語資優及國樂班之學生併班上課,除於該校之網頁「特色簡 介」可證實之外(附件四),亦有該校之「桃園縣立文昌國民中學98年英語 班暨國樂班鑑定甄選說明會」之資料可證實(附件五),此併班上課之事實 ,明顯違反常態編班之相關規定。 四、教育部 縣市政府在案;針對文昌國中違法編班之事實,縣府照理應要求「限期回復 常態編班」,但縣府迄今仍未要求改正,文昌國中違法編班之事實仍然持續 存在,相關人員明顯有失職與包庇之行為,建請 貴院對縣府及違反常態編 班之文昌國中相關人員予以糾正。 正本:監察院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傳送)、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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