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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29 下午 09:02:12

請看其它的爬文, 所反應的某些老師上班的特殊狀況, 如果是認真而資淺的老師被超出去, 合理嗎? 超額辦法應該保障誰的工作權? 工作態度不佳的老師, 無法列為不適任老師!!!沒有教師評鑑制度, 我們該視這種狀況理所當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 上午 12:22:46

怎麼評鑑,這會吵很久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上午 11:39:25

yes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下午 09:19:14

 如果是認真而資的老師被超出去, 合理嗎?<div>
</div><div>沒有資深老師開疆闢土 擴大學校規模  資淺老師還是流浪教師</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5 上午 12:50:20

老鳥有教代,菜鳥要忍耐

老鳥不法,舉証,告發,讓他超額,否則為什麼要老鳥出場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5 上午 09:45:35

在學校兢兢業業.認認真真的服務2.30年  誰知菜鳥一來還沒對學校做出貢獻就急著要趕老鳥走  天理何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1 下午 01:46:13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1972751301 role="main"><DIV id=yiv753806856>

2011/06/2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會議報告】國中老師您還要沉默多久?桃園縣100年度國中第二次介聘會議

6月24日桃園縣國中第二次介聘作業,上次超額作業遺留下來的3名超不出去的老師,不出我們所料,是這些超不出去的學校校長把超額老師「吞」回去了!

教育局的理由是,因為新生報到所以增班,這就奇怪了,原來這兩個學校計算教師員額時,不就是依據預估新生人數及現有班級數計算後才產生超額的嗎?大家都知道,學校有超額教師產生,ㄧ定是面臨減班,為何從5月2日至6月24日短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原來減班超額的又「很恰巧」的增班了 ?!這其中有沒有人頭學生?或隱匿缺哦?大家可以關心一下!

這次會議,由本會代表羅焜榮老師為國中教師介聘的權益發言,不過,看來,我們的發言是對牛彈琴,國中校長們哪會體恤老師們「瞎子摸象」填介聘的痛苦?中教科長劉廉法仍然是「雞同鴨講」的回應問題,每次的標準答案就是「有關重大議題,提聯服小組檢討會討論」,除此之外,好像沒有第二招,同樣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應,不見改進、沒有改進,真懷疑這樣的科長是否還適任?

國小教師介聘,是「參加介聘的教師」親自到現場作業,比較符合教師介聘的事實,也符合教師自主決定的需求,而國中教師介聘,卻是「校長們」親自到現場,僅做「確認缺」這件事,其餘大概就是在現場「茶敘」,至於各國中老師的介聘權益,這些人哪裏聽得進去?這樣的國中教師介聘會議,把教師與缺額玩弄於股掌之間,我們不禁要問:國中老師您還要沉默多久?

 

●●「桃園縣100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第三次小組會議」會議報告●●

==============================================================================

時間:100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主席: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劉科長廉法
地點:桃園縣內壢國中活動中心
報告人:羅焜榮
一、與本會彭如玉老師一同參加,現場關心介聘作業流程並表達桃園縣教師會的意見。
◎本會意見:
1. 有關「對等開缺」作法已影響現職教師的權益,應該改進以提高介聘成功,因為參加介聘教師想去的學校,在介聘時不開缺卻在新進教師甄選開缺,明顯造成參加介聘教師的權益受損。
2.國中介聘應比照國小介聘,參與介聘教師現場作業〈可利用假日辦理〉,教師介聘成功出去,原校可提供缺額給積分排序在後面的教師選擇,以提高介聘成功率。
劉科長回應︰有關重大議題,提聯服小組檢討會討論。
 

◎後記:
1.會前與劉科長反映「對等開缺」的做法是減少了現職教師介聘成功的機會,介聘應該將缺額全部開出。就全縣的缺額來看,新進教師的甄選缺額並不會因介聘全部缺額開出而影響,但劉科長的回應「對等開缺」是可以要求各校開出較多的介聘缺額。看來又是一次無法對焦的的對話。
2. 在國中介聘號稱以電腦作業的桃園縣,各校校長勞師動眾到介聘現場只是為了確認各校缺額,而申請介聘的教師選填志願時無法事先得知缺額且無法現場選擇,雖然有事先公告教師的積分與排序,但缺額資訊又在「對等開缺」的作法下是不完整與不夠透明,因此,申請介聘教師的權益明顯是受到限制。
3.今年申請介聘的人數182位,第一次介聘成功〈含超額〉27位,第二次介聘成功27位,總共54位,成功率不到3分之1。
 

二、內壢國中黃光雄校長報告:
1.第一次介聘有3名超額不成功的凌雲與經國二校,因新生報到順利增班而得以解決。
2.各校員額控管原則為百分之七。
3.今天現場各校開出的缺額可以增加不可減少〈關缺〉。
4.各校要遵守「對等開缺」原則,也就是各校第一次加第二次介聘的缺額,必須遵守與新進教師缺額為一比一的比率,介聘缺額若無人填入方可移至新進教師的缺額。
三、提案討論:
案由一︰本縣100年國民中學教師第二次縣內介聘之缺額〈如附件〉,提請確認。
(請參閱「桃園縣100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網」)
提案單位:聯服小組
說明:通過後據以辦理縣內教師第二次介聘。
決議:通過〈各校缺額總計62個〉。

案由二︰有關本縣100年國民中學教師第二次縣內介聘名單,提請確認。
說明:一、請各校於6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前回報教評會審查結果。
二、第二次縣內介聘審查結果回報通知書之格式,請至桃園縣100年國民
中學教師介聘甄選網站下載使用。
決議:通過達成介聘27名 。
(詳細介聘名單請參閱「桃園縣100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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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1 下午 01:47:23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局應甄選正式教師以補足偏遠學校流失的師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應該重視偏選學校人力不足的情況,辦理正式普通教師的甄選,以補足這些學校流失的師資。

100年06月25日,新威國小校長來信反應,該校6班9名教師員額,竟然有7個缺額,5名普通、1位英語及1位音樂。

如果,教育局不為偏遠學校辦理教師甄選,補足正式的師資人力,該校全部班級的導師,大概都要用代理教師。

這個問題,不只新威國小會面臨,很多偏遠國中小都面臨這樣的問題,學校正式師資不足,代課教師比例太高。

我們接獲信件,已經透過電話向教育局反映,希望教育局辦理正式教師甄選,以補足偏遠學校師資的需求。

轉貼1000625新威國小校長來信:

●●●1000625新威國小校長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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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pe124xxx@ms42.hinet.net
寄件日期: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上午 11:28
收件者:milklyp@ms69.hinet.net
主旨:新威國小提議

劉理事長您好:
本校(新威國小) 在教師聯合市內介聘調出5位老師,沒有人調入,原開的1位英語缺及1位音樂缺,也都沒有人調入。
本校有委託辦理正式教師甄選,惟看國小教師甄選簡章,沒有普通教師,只有專長教師。
等於我校除了委託正式教甄外,還要為調出的5位普通老師,自辦教師甄選。
以一個6班特殊偏遠小校,人力財力無法負荷龐大工作責任。

建議:重新調查市內介聘後缺額,辦理正式教師甄選要加入普通教師,以利學校教師甄選完整,除去冗長負荷。

   忠實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會員
   新威國小校長 蔡佩娟敬上 20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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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1 下午 01:48:51

<DIV class=plainMail>1000627臺灣時報_專題報導:高縣完全中學與高市高中「大細漢差很多」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陳俊成老師,為這篇報導提供相當多寶貴資料和意見!

●●●1000627臺灣時報的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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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聞:專題報導 高縣完全中學與高市高中「大細漢差很多」
發表人 admin 於 2011/6/27 0:10:00 (12 )

 原高雄縣有六所完全中學,在縣市合併後,完全中學的行政人員配置與經費並未獲得明顯改善,其中,有關人員配置是「大細漢差很多」,原高縣六所完全中學與原高雄市高中,行政人員平,短差將近十%,行政人員配置比率經影響到完全中學的整體性發展。加上完全中學經費稀釋到國中部,造成原高縣六所完全中學幾乎沒錢裝設冷氣,尤其是西曬嚴重的教室,包括林園中學與福誠中學等校教室,問題更加嚴重;一所完全中學教師形容,「學生上課簡直就像身處在微波爐之中」,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情緒,亟待教育主管機關展現魄力來協助解決。

 對於目前高雄市境內國立、市立高中、私立高中以及完全中學相關的教學軟硬體環境差異,有深入研究的福誠中學教師陳俊誠指出,完全中學現行主要面臨兩大問題,一、在於人員編制不敷使用,二、經費遭到稀釋,造成學生事務和教育策略就只能勉強維持,遑論改善,主管機關必須積極正視處理,才能夠避免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

 經調查原高縣完全中學高中(福誠、林園、六龜、文山、仁武、路竹),與原高市高中(瑞祥、新興、鼓山、前鎮、中山、雄中)共十二所的學校行政人員編制。依高/國中相關人員設置標準計算,所得結果發現真得是「大細漢差很多」,差異更多達八%。

 原高雄市高中,行政人員平均配置比率高達九十八%以上。而原高雄縣高中,平均配置比率僅達九十.一%。如果未採記副組長編制(原高市無此編制),則差距更將拉大到十%。

 福誠中學教師陳俊誠指出,在行政人員配置不足下,原高縣高中在處理完評鑑和交辦事項之後,學生事務和教育策略就只能勉強維持。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近期已向教育主管機關反應這項攸關學生受教品質的議題,希望主管機關能正視並積極處理相關問題。才能夠真正落實所謂「高高平」的政策宣示!

 除了行政人員的編制,高雄縣市學校存有相當大的差異性,陳俊誠老師也指出,完全中學經費問題,也讓完中在校務推展經營上捉襟見絀,以福誠中學為例子,高中部有二十一個班級,國中部有四十五個班級,等於一個高中班級要扛二個國中班級,在經費被稀釋的情況,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高縣六所完全中學,幾乎無法籌措足夠的經費來設置冷氣教室,而經費充裕的國立高中冷氣教室已經成為學生上課的「基本配備」。

 台灣地區夏季高溫炎熱,目前大考考場設置均朝空調教室邁進,因此許多國立高中的冷氣教室幾獲全額補助,原高市高中在教育發展基金下,也多有設置,只有目前才能有基金的原縣高中,在須擔負國中部資本支出下,與原高市的數所完全中學,面臨同樣的狀況,無法籌措足夠的經費來設置冷氣教室。

 針對大高雄市的高中學校進行調查,學生上課教室是否有安裝冷氣,調查結果如下:國立、私立高中,教室全面安裝冷氣比率百分之百,例如國立高師附中、中山附中、鳳山高中、鳳新高中都已經在教室完成裝設冷氣。

 公立高中部分,(不含原高縣完中及中正高中),教室全面安裝比率百分之七十二,而最新的情況,包括雄中、旗美高中「近期全面裝設冷氣」。完全未裝設冷氣的學校,原高市高中僅五校,而原高縣六所完全中學福誠、林園、六龜、文山、仁武、路竹,竟幾乎未裝設。

 高雄縣市正式合併後,原屬高雄縣六所完全中學心中的期待─「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教學硬體設備的完整性」,但是學校遭遇的卻是:縣市合併後的「邊緣化」與「差異性」!

 尤有甚者,部分學校教室的設置長期曝露在西曬或東曬的惡劣環境中,南部毒辣的陽光,幾乎日日直接「烤」驗學生的學習動力,這樣的環境,在高高平的大旗之下,是否真如社會所期待而無法改變?高雄縣市合併,教育也應在軟硬體上合併,畢竟學生應是不分貧富貴賤,而應人人享享同樣的教育環境!(記者洪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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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2 上午 10:29:02

高雄市教師質疑國小教師介聘不夠透明公開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效能,實在有夠糟!這學期只剩4天,校長不定位(校長遴選沒辦完)、教師不到位(教師甄選介聘沒辦完)、行政職務不確定(行政編制沒訂定)、班級導師沒排定,學校下學年度的準備工作幾乎癱瘓停擺!

最近,高雄市的教師介聘作業,國中、國小各行其是,國小的教師介聘作業更是檢舉投書不斷,如果連基本的透明公開都做不到,難怪很多人質疑國小科(科長顏奇坪)辦理教師介聘的公平性?

今天,2011/6/27 (星期一)上午03:27,有位老師三更半夜寫信投訴「國小教師市內介聘」,為何不敢公告積分、生日、介聘方式(多角調、互調or單調)、備註欄:列出多角調、互調同組教師名單?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真正為教師服務的工會,超額和市內介聘,我們非常重視,到場服務、出席會議、撰寫報告,另一個工會有嗎?

轉貼1000627教師的來信:

●●●1000627教師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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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不平」,「國中小也不平」,您可注意到:國中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介聘結果,公布:積分、生日、介聘方式(多角調、互調or單調)、備註欄:列出多角調、互調同組教師名單。

現在除了「高高不平」,「國中小也不平」,您可注意到:

◎國中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介聘結果,公布:積分、生日、介聘方式(多角調、互調or單調)、備註欄:列出多角調、互調同組教師名單。

◎國小教師市內介聘結果,只公布學校、姓名;未公布積分、……,且結果公布在EPASS是否太扯? 國小教師市內介聘的結果,為何不敢公布積分、生日、介聘方式(多角調、互調or單調)、備註欄:列出多角調、互調同組教師名單?以昭公信!

或許我要問貴會(市教師會&工會),覺得我們是高雄市的老師了嗎? 可否請領導們要求市長、局長、國小教育科長公開跟大家說明:為何「高高不平」,「國中小也不平」?這是什麼道理!???

*一百年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學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介聘結果名冊http://163.32.250.6/downloadedu.do?actionType=downloadF&file.id=23a07a862ff687e90130599f7874069a

*國小教師市內介聘結果https://epass.kh.edu.tw/passwd/index.jsp?chen=exchange,公布在EPASS要帳號、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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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07:44:58

日,我們拜會教育局,建議:各校應依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訂定擔任導師辦法(級科任辦法)。

100年07月11日,教育局發文:請各校確依規訂定級科任編派辦法,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依法、論理、衡情提出教育相關建言,我們樂見教育局察納雅言。

轉貼1000711教育局函:

●●●1000711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43482號

主旨:請各校確依規訂定級科任編派辦法,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九款,教師負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本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正本:本市各國小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

      局長 蔡 清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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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07:52:37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立高中職自辦介聘疑點
●報告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中職主委 陳俊成

一、國立高中職的介聘皆以高中職教師為目標,但高雄市立高中職自辦介聘可允許現任國中教師介聘至高中,易令人聯想不當的利益輸送,難以接受公評。

二、下述兩間市立高中、職,皆採用市內自辦介聘,利用口試、試教草率地或有目的決定了教師,結果確實難杜攸攸之口:(教師身份目前利用網路初步確認)
 甲、小港高中生物教師陳建民:1年前才疑似霸凌學生的國中老師。
 乙、高雄高商國文教師謝靜蕙:借調到教育局第一科(主管高中職業務)的老師,原是綜合活動科的國中老師。

三、上述兩位教師,一為有近期不良記錄在身,一為教育局人員且在原國中登載為綜合活動老師,為何能介聘至高中任職?兩間學校可有任何令人信服的原因?

●高雄高商自辦市內介聘
進修學校國文科:謝靜蕙(正取,龍華國中,綜合活動,教育局第一科借調教師)
【謝靜蕙相關背景】:
OPEN政府出版資料回應網_公務出國報告專區
出國人員:謝靜蕙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第一科

●小港高中自辦市內介聘
一、生物科:陳建民(正取,龍華國中)
【陳建民相關背景】:
「教育局坐視校園霸凌國三生不想活」:http://tw.myblog.yahoo.com/characterweeklly/article?mid=1720&prev=1722&l=d&fid=41
「反指家長精神秀逗」:http://tw.myblog.yahoo.com/characterweeklly/article?mid=1722&prev=1782&l=f&fi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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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07:56:30

<DIV class=plainMail>【教師申訴】原高雄市的資訊執秘的申訴

高雄縣市合併,我們接到很多申訴求援,很大部分是原高雄市教師求助。

100年06月15日,接獲「高雄市資訊教師的申訴」,轉貼如下:

PS.據我們瞭解,國小教育科(科長顏奇坪)的國小行政編制好像沒過關,造成學校也跟著卡住!

●●●1000615高雄市資訊教師的申訴●●●
================================================================================
劉會長您好

事由:有關「40班以上學校需設置資訊組長」一事向您申訴。

說明:
一、我是原高雄市的資訊執秘,上課時數為16節,工作執掌大約為:
  1、學校資訊系統網路的管理和維護。
  2、學校班級和行政部的電腦維護。
  3、資訊融入教育的協助。

二、目前學校規劃將註冊組或文書組改編為資訊組,其業務改由資訊組長負責,且同時尚須負責說明一之三項主要業務。

三、以原資訊執秘之三項主要業務就已經難以負荷,再加上需上16節課,現在再加上其他組的業務,這對資訊人員是種勞力的剝削。

建請:
一、如果教育局執意要設置資訊組長,建議以增設之方式,而非以強迫改組之模式,這造成新資訊組長必須負擔兩組織業務。

二、建請劉會長能實際了解以上所陳述。

      謝謝劉會長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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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07:58:44

教師員額 中市教局:逐年到位
更新日期:2011/06/13 18:04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3日電)台中市議員與教師會代表今天批評市府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承諾跳票,近日公告61班以上大型學校教師員額編制為每班1.5,未依承諾提升,將影響20所學校、4萬多名學生受教品質。
教育局長賴清標回應表示,今年的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辦法將增上百名國小教師、增加新台幣8000多萬元經費,並將逐年達到目標。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何欣純、張耀中等人與台中市直轄市教師會、大新及南陽國小教師會等幹部今天下午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原台中縣每班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比率為1.5、原台中市為1.55至1.6,並批評市府承諾升格後,市府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承諾跳票。
張耀中表示,教育局最近公告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標準,25班以下學校,每班教師比率平均為1.6;26至60班學校,每班教師編制為1.55;61班以上學校,每班教師編制為1.5,對大型學校的學生不公平。
謝志忠表示,市府允諾合併升格後,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比率逐年達到1.7,但最近卻公告大型學校僅為1.5,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何欣純指出,教育資源應合理分配,教師員額標準不能因學校大小而有「1市3制」的差別待遇。
出席市議員表示,基於小校的特殊需求,25班以下學校,每班教師編制比率為1.6,一般還可接受;但26班以上學校,每班教師編制應調為1.55以上,且同時逐年調整達1.7水準。
台中市直轄市教師會理事長呂承芬表示,中市國小61班以上的大型學校共20所,將有4萬多名學生受影響,如每班教師編制比率調高為1.55,最多將增加73名教師員額及新台幣4000多萬元人事經費,但可解決因少子化造成減班及流浪教師問題,並提升教育品質。
教育局的教師員額編制也引起部分大型學校教師的不滿,南陽國小教師會代表陳雅玲表示,南陽國小有100個班級,教師比率僅1.5,大型學校的學生權益未受照顧。1000613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上午 11:45:32

高雄市立國民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報告

報告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廖建中

100年06月10日,教育局國小科辦理國民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這次超額介聘作業,並沒有依「高雄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市立幼稚園教師聯合市內介聘作業規範」規定:「教育局應成立聯合市內介聘委員會,由副局長擔任主任委員,委員包含各行政區學校、地方教師會及校長協會之代表,辦理聯合市內介聘事宜。」,不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廖建中副理事長、潘如梅老師還是到場為大家服務,希望能幫忙超額老師們解答疑問、提供協助。今天總計有71位教師成功完成超額介聘。

今天有位鳳山區的超額老師,在原高雄縣學校被超額之前的學校積分被審件的人員全部刪除,經過我們緊急處理,終於獲得圓滿解決,替這位老師爭取到他應有的積分。

另外,教育局承辦人原先宣布的流程與「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規定:「各階段作業方式按積分高低順序唱名選填志願學校;積分相同者,以抽籤決定先後」有所違背。經過我們的提醒,教育局國小科顏奇坪科長也從善如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PS.感謝現場有很多老師跟我們表示有「高雄縣教師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真好!」……感謝你們對我們的肯定、打氣、加油!你們給我們的相關建議,我們會努力與教育局溝通協調,希望明年的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能夠更加順利、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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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上午 11: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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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電子報第 12 期

◎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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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務》少子化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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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 type=text/css></STYLE>

少子化的衝擊

看完圖表,如果還有人還在想著,到底用什麼辦法才能 公平的將 老師超額出去的話,那您就太傻了!!要知道學生人數驟減的情況下,同一條船上的您我惟一的差別只在於--大浪來時誰先落水而已!

要體認,少子化的衝擊不再是只針對某些人,而是向著

級任的我;行政的您

資深的我:資淺的您

教室裏批改作業的我;帶隊出去比賽的您

喜歡安靜角落的我;擅於發光發熱的您

或者是

幸運的我;倒楣的您  撲來

都是付出,如何用分數比較?

最令人感慨的是,曾幾何時,您我不同的人生規劃、個人特質、教學方式、連先後投入教育職場的時間點竟都變成了原罪,甚而造成了彼此的對立,一切皆起於一份不但根本無法問題,反而製造了更多問題的超額辦法,它所衍生的弊病竟將我們撕裂得如此徹底,這是何等可怕的陰謀!!!

6/12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我們將去爭取屬於我們的權力、如果我必須用這種方式來贏得我的工作權,我的尊嚴的話,我必全力投入,即使要攜家帶眷的出席也不能阻擋我,我要讓我的家人,孩子看到我和我的同伴們是如何的為了家人而努力。不要只站在原地為我們加油,教師會的幹部在一次次的協商中已傷痕纍纍,他們需要我們的熱情相挺,即使是沉默的站在一旁,也足以支持他們成為繼續奮戰的動力來源!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要相信事在人為!!!

 

</DIV>

<DIV class=yiv1215272832foot>

【關於本報】

◎ 主編:總幹事 吳忠勳

本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屬於「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臺灣 2.5 版授權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若欲為上述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請與「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ptc.ta@msa.hinet.net) 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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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下午 07:36:31

<DIV class=plainMail>國小教育科(科長顏奇坪)在假日召開全市國小校長行政會議

100年06月04日,星期六,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選在假日召開「高雄市各國小校長行政會議」。

學校接到教育局公文,馬上有很多同情的聲音,同情國小校長們在假日還要被召集「聽訓」?

很多人在猜測,國小教育科選在假日緊急開會,大概是為了「教師員額」和「行政編制」的事?

最近,教育界對國小教育科的政策很不滿,「四年八階段方案」簡直是「不花錢的跳票方案」?

我走訪很多原高雄市學校,他們對這方案更是「感冒」,認為這方案對原高雄市學校緩不濟急。

依照國小教育科的計畫,絕大部分的學校要等到3、4年後才輪到,輪到也只是補些兼代課經費。

另外,國小的行政編制應該要定案了,外面有很多傳言,有些學校可能「擇差適用」被犧牲?

國小教育科召集校長假日開會,可能只是用來宣達或解釋讓人詬病的政策,這樣的會有效嗎?

很多人向我們反應,教育局找人開會,只是宣達政策,不能問?問了也沒用?這種會不開也罷!

高雄縣市合併,讓人大開眼界,竟然搞到假日要開會,不知道這算是認真?還是真的沒有效率?

【高雄縣教師會】早在幾個月前就向教育局建議,很多事要早點規劃和進行,教育局好像聽不懂忠告。

PS.我們在幾個月前,就數度跟教育局建議,縣市合併加上期末,很多事情要提早作業,例如:學校招生作業、核定各班級數、確定教師編制、核算教師員額、超額教師作業、市內教師介聘、正式教師甄試、代理教師甄選、校長遴選作業等等...,否則學校作業會被拖延到,因為這些不確定,學校的行政聘任、導師安排、授課編排、課程計畫等...都很難處理。講不聽,唉!非得拖到「屎到腳穿才要放」!對不起,有點不文雅,但配上官僚很「對味」!

轉貼相關的開會通知單: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開會通知單●●●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開會通知單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33857號
開會事由:本市各國小校長行政會議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
開會地點:龍華國小3樓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大順一路858號)
主持人:蔡局長清華
聯絡人及電話:顏君竹3373120
出席者:本市市立各國小校長、本局會計室、人事室、體育及衛生保健科、特殊教育科、教育科技科、國小教育科(吳文靜專員、楊檉楷股長、吳佳文股長、林翠玟小姐、顏君竹小姐)
列席者: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高雄市鼓山區龍華國小
說明:
一、建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與會。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三、惠請龍華國小協助準備會議場地。
2011-06-0107:22:05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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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下午 07:37:13

1000602自由時報:學校自辦介聘 流浪教師無奈

●●●1000602自由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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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辦介聘 流浪教師無奈

<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

每年從南考到北的流浪教師不計其數,一名「無奈的代理教師」向本報投訴,在許多學校選擇自辦教師介聘、甄試情況下,沒有「裙帶關係」、只有「一卡皮箱」的人,機會似乎更加渺茫。

「無奈的代理教師」指出,以往原高縣辦理代理教師甄試,用筆試擇取代理教師,都算公平、公正,流浪教師只要認真讀、人品清白,就有工作機會。但今年,許多學校選擇自辦介聘、甄試,報名費用動輒上千,甄試結果卻有很多可議之處,像某國小甄選美勞代理教師三、四次,報名費一千多元,最後都以未達到錄取標準、由原代理教師上榜,無異壓榨流浪教師。

投訴者曾向教育局反映,得到的回覆是「要有確切的證據」。既是內定,一定做得天衣無縫,怎會留下證據? 也曾多次問教育局為何不聯合甄選,得到的回應是「這樣學校會找不到他們所需的人才」。他希望市府拿出魄力,全面支持聯合介聘及甄試。有教師界人士私下透露,學校自辦介聘的結果確有許多巧合。考上某國中理化教師者,剛好是某國小校長之女,某高中輔導教師是教育局主管之女。

教育局主秘王進焱強調,原則上都鼓勵學校參加聯合甄試,若學校選擇自辦,也願意相信各校教評會會以公平、公正的態度辦理,畢竟違法的代價是很嚴重的,沒有人會和自己的退休金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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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下午 07:42:18

<DIV id=yiv1770441505>

2011/06/01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感謝梁為超議員關心小ㄧ學英語的師資問題,本會早在去年六月即有基層老師已發現教育處的粗糙的作法,以下為本會曾經發布的電子報,一並附上:【粗糙的英語教學向下延伸──為何要強迫老師受英語師資訓練?http://www.tyt.org.tw/Email/showrd.asp?id=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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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2011/05/25 10:06)

實施小一學英語 梁為超:甄選門檻過低 教學品質待商榷

 記者范文濱、鄒文非╱桃園報導

關切即將開始全面實施的小一學英語課程,縣議員梁為超24日上午在縣政總質詢中表示,桃園縣將於今年將全面實施小一學英語,需要大量的英語教師,但甄試過程與台北市相比,明顯過低,作法草率。

梁為超縣議員質詢表示,桃園縣的國小英語教師甄選方式,是從現有老師中以積分制方式選出,只要取得20學分,不必再經過任何甄選流程即可擔任國小英語教師;而台北市的做法,則是分別要經過初試和複試兩階段,初試須先考五科,複試得考作文,還有10分的口試、試教、製作教案分組教學等,來甄選英語教師。相較之下,桃園縣的做法似乎過於草率,且門檻過低,教學品質有待商榷。

教育局代理局長吳林輝答詢指出,兩年來,桃園縣用現有教師以積分制共甄選出290多位的國小英語教師,另以台北市英語教師甄選方式也錄用的60多位,不論是以何種方式甄選出的英語教師,其過程絕對嚴謹,也絕不影響日後的英語教學品質。

吳林輝代局長表示,桃園縣甄選的方式,是以現有編制內的老師,透過在職訓練,雖然與台北市甄選方式不同,但其甄選的過程絕對嚴格,沒有草率之處,且對於日後師資的在職進修,縣府也都持續在做,因此,絕不會影響英語的教學品質。



原文網址: NOWnews【在地情報】桃園縣/實施小一學英語 梁為超:甄選門檻過低 教學品質待商榷 http://www.nownews.com/2011/05/25/11461-2715147.htm#ixzz1O0XMkW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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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2010/06/17教育桃源電子報】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粗糙的英語教學向下延伸──為何要強迫老師受英語師資訓練?
為了執行吳志揚縣長「小ㄧ學英語」,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推了一個粗糙的「桃園縣99年度委託大專校院辦理國小教師進修英語20學分班實施計畫」,分配各校應薦送的人數,有些校長為了「政治邀功」,不惜使出撒手瞷:「強制抽籤」、「考績乙等伺候」,引起老師們的反彈,向本會投訴並提出該計畫不合理之處:
一、 時間、地點皆是由承辦學校安排,不得有異議。
二、 該項課程之學雜費、教材費、書籍費需由教師自費,若因故未修滿二十學分,學分費也必須由教師自費(一學分1600元)。
三、 獲准補助在職進修者,應於課程進修完成後,於100學年度起接受學校視實際需求安排擔任英語教學工作。(每週英語授課節數需超過總授課節數二分之一以上為原則)
老師們質疑的是:教育處強制要求每校薦派參與此課程之教師人數,等同於強迫教師參加,強迫參加又必須部份或全額自費,究竟公理何在?即使教師接受了英語二十學分班的培訓,這就代表所有的教師都有能力教英語?教師很樂意因自我增能而參與,但未顧及教師是否有英語教學能力,貿然以上完英語二十學分班,即派與擔任英語教學工作重責大任,是否有罔顧學生受教權、造成學生M型學習現象更趨嚴重之疑?
還有更重要的是:桃園縣政府沒有說清楚,未來小ㄧ提前上英語,到底是用什麼時間上?外加?內含?
桃園縣政府要求教師參加「英語二十學分班的培訓」就可以擔任英語教學,是否有違教育部「英語合格教師」的認定?
英語向下延伸對學習是否有幫助?教育部自己編印的教養手冊的專家認為:「最好等到小三以上」。
我們認為,國小語文教學政策攸關教育專業,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枉顧教育專業的堅持,卻配合作政治服務,違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精神,唉!
總之,桃園縣政府用「粗糙」的計畫,辦「省錢」的英語向下延伸,賺了「政績」的美名,受害的卻是我們廣大的孩子們!
PS:桃園縣政府的計畫看不出有「強制」的字眼,會有「強迫」教師參加英語師資培訓的應該是「個別」、「搞不清楚狀況」的校長,若有會員教師權益受損事項,可與本會聯繫!

●●摘錄本會言論廣場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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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對於強迫接受英文師資培養的不滿』  
作者 : 小小老師 (2010年5月5日撰;人氣:668)
我個人目前是在中原大學修英語師資 到今年六月大概滿一年左右就可以拿到20學分證明進而轉英語師資
之前因為英文底子不錯 被學校逼去教了近兩年的英文 一開始雖不喜歡 但這兩年漸漸上了軌道 也發現可以在英語教學作些事情了
去年九月被教務主任警告若我不去拿資格就不用教英文 小弟我也乖乖去修
結果下個月就可以拿到資格 現在卻被告知學校英語師資已滿 下學年我得要回任導師
就像很多老師不滿為什麼要強迫去修這學分 像我這麼聽話還不是跟白癡一樣 更不要說偏遠地區或根本不想修的老師了
教育處自己不循序漸進培養師資 竟然開了300人次的神速師培 聽英語師資的教授說 這些神速班的是利用瘋狂式的上課方式
要用一兩個月的時間就結業一個班 我真的想請問這些未來的師資可靠嗎 我自己修這種大概一年的20學分班我都心虛的要命
教育處這麼做就可以昭告天下桃園縣英語師資充裕 那不就跟之前客語認證一樣是個白癡政策
我覺得真是荒唐

樓 : 1 作者 : 無敵帥鮮師 發表時間 :2010/5/5 下午 01:47:33
倉卒的決策和失敗的決策都是遺害無窮,所以請決策者要三思,教育是百年大業,請為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想想!
請不要在都市看全世界,在辦公室做決定,請出來走走!體察基層教師的心聲吧!
樓上小小老師說得太好了!

樓 : 2 作者 : 老老師 發表時間 :2010/5/5 下午 04:31:46
桃園縣國小缺英文老師
其實流浪教師具備英語教師資格的絕對不止300人
為什麼不公開招考英文師資
人家花錢念大學修學分卻進不來教職
現在缺英語師資就該讓他們進來呀
政府只想辦便宜教育
那麼結果是什麼可想而知

樓 : 3 作者 : 英語教學向下延申真的有許多問題待解決 發表時間 :2010/5/7 下午 01:55:55
我的學校因逐年減班的關係,正邁向一個年級只剩2班的命運,但按照英語師資調查的結果,本校擁有6位合格英語師資,據公文回報(調查每校英語老師需求數)結果,如果未來一年級要開始教英文的時候,不會增加英文老師給我們學校!
好可憐!
1. 我們這6位合格英文教師(我是英研所畢業),全都帶班,有的還組長兼帶班,如何進行交換教學?未來排課是個大問題?
2. 況且,學校不敢強迫老師去上英語學分,因為"學有專長"問題,又是個沒完沒了!派誰去?
我們學校 1, 2 年級一堂(未來),3,4年級二堂,5,6年級三堂吔!(行之有年了)
如果,就像我們學校的資訊組長一樣,如果有一天,要我去接!我會無法勝任,這不是一年二年進修的問題,要"專精"真的要不少時間及慧根啊!我有基本電腦資訊能力,平時上課,很夠用了!但要我進行系統管理,修改程式,學校電腦臨時中毒、當機,....,沒錢請廠商修理時,恐怕不是"查查字典"就有辦法解決的事!
3. 等真的施行下去,問題就出來了!又是一堆白老鼠!唉~~~~~
如果是家長,也會懷疑老師的專業能力!基礎也很重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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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為何要強迫老師受英語師資訓練』  
作者 : 無敵帥鮮師 (2010年5月4日撰;人氣:882)
教育處怎麼能強迫學校推薦老師參加英語師資培訓,而且又不能依需要選擇培訓的機構,換句話說:我不想教英語,但是學校因教育處的來文必須推薦人員,所以不管你的意願、不管你的英語程度、不管你的住所在何處〈編到在哪上課你就得去哪上課〉,一旦名單有你,你就必須犧牲自己的時間、花自己的交通費去學習沒有意願的知識(自己還得先繳學分費,通過認證後,教育處才將學分補助費給你,交通費想都別想),請問各位教育界的夥伴,在這樣的強迫下,培訓的成效會好嗎?
對於無法提供人員參訓的學校,教育處難道不能外聘師資嗎?有了合理的報酬,師資自然不是問題嘛!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教育處的長官們,你要馬兒如何是好?
可否請教師會替這些被迫參加的老師們發發聲!

樓 : 10 作者 : 偏遠教師 發表時間 :2010/5/5 上午 11:24:03
我本身也是在偏遠學校教書
偏遠學校可不像平地學校進修這麼方便
小學校的苦豈是某些說風涼話的人能體會
除了帶班之外還要接行政業務 有些人要接組長
學生放學後 老師要留下來做行政 遇到評鑑更是獨自加班到深夜
想念研究所為自己加薪也因為時間不夠、地處偏遠而作罷
現在教育處要強迫山上老師下山上一年的英語課
奇怪了 平日忙得要死 還要我們用下班時間上一年的英語課
我們是沒有家庭嗎?我們一天時間有48小時嗎?
上英語課來進修自己是好事情 我也很想充實自己
這種政策實在不適合偏鄉小學校
直接給我們一位正式英語專長教師不是更好?
山上老師調動率超高
今年受訓完畢 誰能保證他明年不往山下調?
調走之後呢?再找一位老師下山受訓嗎?根本沒完沒了!
再者,莫名其妙的計畫有一段「上課時段、培訓地點由審核小組依受委託大學實際開班地點及時段排定,不得異議。」
不覺得這款政策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開課學校有台北、桃園及新竹 不管在哪裡 對山上的老師來說都很不方便
對後山那些下山就要兩三個小時的老師來說情何以堪?
配合你的上課時間 學校的事情呢?
這些是那些說風涼話的人能夠體會的嗎?
桃園縣政府想要提升學生的英語能力值得嘉許
但是作法有待商榷
並不是一種政策就適合所有的學校
還是多聽聽小老師們的心聲吧!

樓 : 12 作者 : 小小老師 發表時間 :2010/5/5 下午 12:55:51
我的英語師資班同學也有在特偏的老師
每次週三晚上回到學校宿舍已經11點多了 加上晚上開山路的危險
這政策是啥鬼 他又不是縣長局長一級主管還得用生命跟縣政搏感情嗎

 

 ●●桃園縣政府英語20學分班實施計畫●●
=====================================================================================

◎桃園縣99年度委託大專校院辦理國小教師進修英語20學分班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2020年桃園國際航空城教育計畫。
二、桃園縣加強推動國民中小學英語教育99至102年度四年計畫。
貳、目的:
一、提供本縣英語師資不足學校教師進修機會,並強化其英語師資。
二、平衡本縣國民小學城鄉英語教育差距,提升學生英語基本能力。
叁、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承辦單位:桃園縣蘆竹鄉公埔國小
協辦單位:受委託之大專校院
肆、報名資格:(一、二、三項均需符合)
一、服務於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二、100學年度起願意接受學校安排擔任英語教學工作(每週英語授課節數需超過總授課節數二分之一以上為原則)。
三、學校薦派。
伍、甄選方式:
一、 書面審查:凡符合報名資格者,請填寫甄選報名表正本(附件一),經服務學校初審後,由服務學校彙整所屬教師甄選報名表與薦派統計表(附件二),統一寄(親)送蘆竹鄉公埔國小辦理複審。相關原始證明文件自存,應附之正本及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隨報名表寄(親)送公埔國小。
二、口試:凡報名者須依指定日期及地點參加口試。
三、初審人員由服務學校校長、教務主任、人事擔任;口試人員由本縣國小英語教育輔導團輔導員或縣府指派代表擔任;審核小組由接受委辦大專校院、縣府及公埔國小指派代表擔任。
陸、錄取暨進修學校分配原則:
一、 依本縣核定調訓並通過口試者,培訓地點以任教服務總年資計算,總年資相同者以服務偏遠地區年資高者優先。
二、 以具有英語教學熱忱與素養者優先。
三、 審核小組基於全盤考量保有調訓安排權。
柒、實施內容:
一、實施方法:
(一)請各校務必依本縣核定調訓表(附件三)之「學校應薦派人數」推薦(派)教師(例:核定調訓人數1人,請學校薦派3人報名)。
(二)錄取調訓人員300名,備取人員以實際調訓人員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其中正(備)取人員之上課時段、培訓地點由審核小組依受委託大學實際開班地點及時段排定,不得異議。
二、補助對象:桃園縣所屬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在職教師300名為原則。
三、經費補助方式:
(一)補助每位進修教師20學分費(每學分1600元,若因故未能修畢20學分,所有學分費自行負擔)。
(二)學雜費由進修教師自行負擔,並於正式上課時繳交。其他如教材、書籍等學習相關費用亦由進修教師自行負擔。
四、課程實施:
(一)上課地點:各大專校院(另案公布)。
(二)上課時間:自民國99年6月起至民國100年5月底止,上課時間由各校實際開設之時間為準(另案公布)。
(三)課程內容:每班開設二十學分,內容參照英語師資培育課程(附件四)。
捌、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民國99年5月6日(星期四)前,請學校統一收齊所屬教師甄選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將薦派統計表填寫無誤後置於最上方裝訂成冊,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338桃園縣蘆竹鄉南山路二段448號 公埔國小收」(信封封面請註明「報名國小教師進修英語20學分班」)或同一期限內(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專人送至公埔國小(教務處)報名。
(二)報名教師應繳交書面資料文件如下(請依序排列裝訂):
1.甄選報名表正本(附件一),含進修教師本人一吋照片2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一張浮貼,背後均請書寫姓名、校名。
2.繳交國民身分證、教師證、服務證明書等影本。
3.繳交在職證明書正本。
4.其他相關文件影本(如英語檢定證明、修習各大學或縣市政府辦理之英語 課程(學分或時數)。
(三)口試時間:
1.99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於楊梅鎮瑞塘國小舉行。
2.試場、報到時間:99年5月17日(星期一)前於公埔國小網站公告。

玖、錄取通知:正(備)取人員名單於99年5月26日前公佈於公埔國小網站。
※報名後,除因重大疾病(須持公立醫院證明)或兵役徵召者,函報承辦學校公埔國小審核後按規定退出培訓(已繳之學雜費不退費),其餘概不受理。
拾、聯絡電話:(03)3243852轉210公埔國小教務處;傳真:(03)3245484
拾壹、學分核發規定:
一、所修學科經評量成績及格者,由各大學校院核發學分證明。
二、進修教師成績評量標準依各大學校院規定辦理之。
三、進修教師相關事宜依各大學校院之規定行之。
拾貳、經費需求:所需經費如經費概算表(附件四)。
拾叁、預期效益:
一、提供本縣國小300位現職教師進修英語教學專長之機會。
二、具體改善本縣各國小英語師資缺乏之情形,厚植本縣英語教育實力。
三、預期全縣受益學生達160,000名以上。
拾肆、附則:
一、參加本學分班且學習成績及格獲頒證書者,可參加桃園縣英語教師檢定TYPE I之審查,取得桃園縣英語教師檢定TYPE I證書。
二、獲准補助在職進修者,應於課程進修完成後,於100學年度起接受學校視實際需求安排擔任英語教學工作。
三、若因故未能修畢20學分,所有學分費由進修教師自行負擔,若未能繳清學分費致影響相關行政作業,將受相關規定處分。
四、上課時間為例假日時,同意於6 個月內自行調整課務補休。
五、上課時間為寒暑假上班時間不得申請補休,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於業務自理原則下公假登記。
六、本案為全公費培訓,進修教師不得再提出其他補助(交通費、膳雜費等)之申請。
七、本案錄取進修教師須接受完整之課程培訓,已修過相關課程之學分不予抵免。
八、進修教師於學期中,若遇推薦學校辦理重大活動時(校慶、運動會、親師懇談會、畢業旅行等),得委請學校以正式公文通知本案受委託之大專院校,本府同意核予公假登記。
拾伍、本計畫經呈報桃園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縣99年度國小教師進修英語20學分班報名表(進修教師填寫)
姓名 出生 年月日
性別 □男
□女


(請浮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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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服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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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籍地址:
□□□
最高學歷(學校科系):
相關英語檢定通過證明(最近三年內): □有(請檢附影本) □無
修習各大學或縣市政府辦理之英語課程(學分或時數):□有(請檢附影本) □無
任教服務總年資:共計 ________ 年 月。
任教偏遠地區總年資共計 ________ 年 月。
服務學校人事核章: 服務學校校長核章:



序 繳交資料 審核小組核章
□ 1.繳驗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2.繳1吋照片2張 (背面填姓名及校別)
□ 3.繳驗教師證(影本)、服務年資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4.繳交在職證明書(正本)
□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本人同意在相關法令規範下本報名表及學籍成績提供主辦及承辦單位電腦作業處理。
※本人同意若因故未能修畢20學分,所有學分費由本人自行負擔,若未能繳清學分費致影響相關行政作業,願受相關規定處分。
※本人同意於獲准補助在職進修並完成課程後,於100學年度起接受學校視實際需求安排擔任英語教學工作。
報名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日


附件二
桃園縣99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英語20學分專班薦派統計表
(由服務學校統一填寫)

本校( 國民小學),核定調訓: 人,
應推薦報名: 人,本校報名調訓: 人。
本校推薦(派)以下教師進修英語20學分班:
編號 姓名 職稱 備註
1
2
3
4
5
6
7
8

上述教師願意於100學年度起接受學校視實際需求安排擔任英語教學工作。

此 致
桃園縣政府

承辦人簽章: 教務主任簽章: 校長簽章:
中 華 民 國 99 年 月 日

 

</DIV>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7 下午 08:04:06

<DIV class=plainMail>教育局發文花燈競賽鼓勵各校踴躍報名送件但不再強迫參加

高雄縣市合併之前,高雄市教育局常強迫學校教師參加各項研習或比賽,高雄市的教師們怨聲載道,但問題一直沒有辦法解決。

高雄縣市合併之後,【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透過各種管道為教師發聲,包括在平面和電子媒體抨擊,問題獲得解決!

1000712教育局發函各學校,有關【全國創意花燈競賽】送展件數的規定:(一)高雄市各級學校踴躍報名送件,不限件數。

所以,2012高雄燈會的創意花燈競賽,學校、教師、學生不再被迫參加,有興趣的師生可以自由參加,相信沒有強迫才會有創意的空間。

轉貼相關的公文和計畫:

●●●2012高雄燈會─全國創意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43760號
附件:全國創意花燈競賽實施計畫乙份(隨文引入)(13540554.DOC)
主旨:檢送「2012高雄燈會─全國創意花燈競賽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配合本市於101年2月4日至12日舉辦「2011高雄燈會」,本局特研訂旨揭計畫,藉由創意花燈競賽及展示,以推廣花燈藝術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
二、本競賽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00年12月19日(一)至101年01月3日(二)至高雄市愛群國民小學網站首頁(http://www.acps.kh.edu.tw)線上報名,相關報名事宜,請逕洽愛群國小黃麗燕主任,電話:07-3332701轉31或32。
三、本案收件時間為101年2月3日(五)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截止,請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中山大附中及高師大附中)
副本:本局社會教育科

局長 蔡 清 華


●●●2012高雄燈會─全國創意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
一、宗旨:
(一)配合市府舉辦「2012高雄燈會」期間,辦理全國創意花燈競賽,推展花燈藝術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促進高雄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
(二)激發學校親師生發揮創意,以共同參與製作方式培養學生互助合作的精神。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立鹽埕國中、高雄市立陽明國中、高雄市立大社國中、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高雄市鳳山區五福國小。

六、主題:
(一)以龍年生肖之民間或神話故事、宗教采風、歷史文化、族群融合等創意概念。
(二)結合大高雄城鄉風貌及「市民參與,幸福高雄」願景概念。

七、題材:形式不拘,參賽者自由創作(可結合節能減碳、環保等多元創新之素材,如陶藝、竹編等)。

八、競賽組別及方式:
(一)競賽組別:
1.國小組:
(1)國小A組
*高雄市北區:鹽埕、旗津、鼓山、三民、左營、楠梓、桃源、那瑪夏、甲仙、六龜、杉林、內門、旗山、美濃、茂林、湖內、茄萣、阿蓮、田寮、路竹、永安、岡山等22個行政區。
*外縣市台中市以北(不包含台中)
(2)國小B組
*高雄市南區:小港、前鎮、苓雅、新興、前金、燕巢、彌陀、梓官、橋頭、大社、大樹、仁武、鳥松、鳳山、大寮、林園等16個行政區。
*外縣市台中市以南(包含台中)
2.國中組(含外縣市各國中)。
3.高中職組(含外縣市各高中職)。
4.社會組(含大專院校)。
(二)競賽方式:
1.高中職、國中、國小組:採親師生共同參與製作方式。
(1)指導老師:每名指導老師至多指導5件,每件作品之指導老師以4名為限。
(2)製作學生:每件作品最多以6人為限(得跨校組成參加,惟應擇一校報名參賽)。
2.社會組(含大專院校):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以6人為限。

九、作品規格:
(一)各組參賽花燈主體規格:
1.平放式作品:長、寬均不得超過「2公尺」,作品與台座高度合計不得超過3公尺。
2.懸掛式作品:長、寬不得超過2公尺,立面高不得超過3公尺。
(二)參賽作品可以採懸掛式或平放式製作,惟須於網路報名時註明,以利規劃展示位置,平放式作品請參賽單位自備擺放台座(長、寬勿超過2公尺)並注意安全、美觀。
(三)花燈製作時,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俾便於懸掛。材質採防水、牢固、不易破損為原則,且作品應強調安全性(如電線整編、漏電絕緣、燈座亮度等)。
(四)供電方式係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110伏特)。
(五)每件作品總耗電量盡量以不超過「1500W」為原則,收件時由大會現場測電,逾規定1500W達10%(即1650W時,總電量包括整件作品所需之各項電量,如各類型燈泡、跳燈裝置、電動部份用電等全部涵蓋在內),一律不予收件亦不得參展。(另作品採用蠟燭或乾電池作為燈光效果者,亦不予收件)。
(六)每件作品必須設置至少「4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以便懸掛式或平放式作品之插電。
(七)花燈作品預定於101年2月4~12日計展示9日,請注意配電安全,以免電線走火。(暫定,如有變動,另行公告週知)

十、送展件數:
(一)高雄市各級學校踴躍報名送件,不限件數。
(二)外縣市自由報名送件,每校至多10件。

十一、報名方式:(暫定,如有變動,另行公告週知)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並於線上列印報名表,學校單位由承辦人、承辦單位主管、校長核章(社會大專組如以個人名義報名除外),紙本交換或郵寄(以101年01月6日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至愛群國小總務處(高雄市80654前鎮區二聖二路194號),始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資料若有誤,以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為準)。
(二)線上報名時間:請於100年12月19日(星期一)至101年01月03日(星期二)至高雄市愛群國民小學網站首頁(http://www.acps.kh.edu.tw)報名。
(三)上網填寫報名表時,請確實依照注意事項逐欄填表辦理(並自行留記密碼)。
(四)請參賽者詳閱本計畫後,再行輸入參賽作品資訊,以利資料核對,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五)凡未經網路登錄報名或報名後核章不齊者恕不受理。
(六)收件現場概不接受更改報名資料。

十二、收件及評審日期:(暫定,如有變動,另行公告週知)
(一)收件方式:請各校自行送件,送件人員至多2人,以公假派代方式辦理。
(二)收件時間:101年2月3日(五)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作品可參展但不得參賽(由承辦單位視現場之展示位置是否足夠而定)。
(三)評審:101年2月3日(五)下午6時至10時止。

十三、收件及布置地點:(暫定,如有變動,另行公告週知)
(一)收件地點:各組收件處均設置在河西路段(介於五福路橋及中正路橋間),分組由工作人員點收。
(二)布置地點:各組擺掛位置101年2月2日(四)公布於愛群國小網站,於送件時,由收件人員派員引導,不另行通知。布置(擺掛)所需之相關材料機具,請由送展學校或參賽者自行準備。請各單位注意花燈重量,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評審:
(一)評審委員: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二)評審標準:
1.分為(1)整體效果(2)創意造型(3)燈光(4)技巧(5)材質等項目。
2.作品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該組獎項名額得從缺。

十五、獎勵:
(一)各組均錄取「燈王」1件,特優、優等、甲等、佳作等均至多10件(各獎項錄取件數,得依實際參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未達水準則從缺)。
(二)榮獲「燈王」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貳萬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記功1次。
(三)榮獲「特優」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壹萬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記功1次。
(四)榮獲「優等」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陸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2次。
(五)榮獲「甲等」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肆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1次。
(六)榮獲「佳作」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貳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
(七)學校組以學校為單位送件之敘獎額度:
1.送件作品達1~4件者:
(1)指導老師(指導作品1~2件者)嘉獎1次。
(2)指導老師(指導作品3件以上者)嘉獎2次。
(3)相關承辦人員1人,嘉獎1次。
2.送件作品達5~9件者:
(1)指導老師(指導作品1~2件者)嘉獎1次。
(2)指導老師(指導作品3件以上者),嘉獎2次。
(3)相關承辦人員3人,各嘉獎1次。
3.送件作品達10件以上者:
(1)指導老師(指導作品1~2件者)嘉獎1次。
(2)指導老師(指導作品3件以上者),嘉獎2次。
(3)相關承辦人員3人,各嘉獎2次。
(八)前開指導人員之敘獎除校長須報請教育局發布外,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及本計畫逕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九)高雄市以外參賽獲獎教師本人或指導教師,由教育局函請各該(縣)市政府依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十六、展覽日期與地點:
(一)展覽日期:101年2月4日至2月12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二)展覽地點:高雄巿河西路仁愛公園旁(介五福路橋及中正路橋間路段)
(如有變動,另行公告週知)。

十七、作品領回:
(一)領回方式:請各校派員或作者親至展出現場自行拆除領回。
(二)領回時間:
1.101年2月13日(一),上午8時至12時止,逾期不另受理領回。
2.參賽作品請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後續相關處理作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罰鍰由製作人自行負擔,並不得提出異議。
(三)注意事項:參賽作品於參賽及展示期間,如有破損或電力受損無法展示,由承辦單位通知領回或代管。

十八、作者及指導人員應注意事項:
(一)學校組作品由親師生共同製作,不得委外設計製作或由他人代工,如經舉發且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其已獲評審得獎者,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受領之獎金及獎狀。
(二)作品不符合規格時,不予收件。
(三)參賽作品於競賽及展出期間,因不可抗力情事致損毀者,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四)作品報名清冊內容(僅限作者及指導老師)若須更改,或報名後無法送件者(學校組需經校長同意並核章,社會組以個人名義報名除外),請於101年1月6日(星期五)前,向承辦單位以公文交換或郵寄(以101年1月6日(星期五)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方式提出,逾時則概不受理。
(五)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併同參賽作品一起繳交,包括創作意涵、材料特色、製作學生人數(於線上報名時一併填報)。
(六)請各校慎選通電線材,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曾獲獎或參賽過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若經發現屬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其已得獎者,則比照十八之(一)辦理。
(八)參加展出作品於展出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受損時,主(承)辦單位通知作者修復,如未修復,主(承)辦單位得逕行派員修復並有權決定不予展出。
(九)本計畫承辦單位有關工作教師及參賽學校之送件指導教師2名,如有課務,給予公假派代登記,主(承)辦單位不另發給請假證明(於展示期間,參與展示之工作人員,如遇非上班時間,得於6個月內覈實補休)。
(十)獎金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請獲獎單位(團隊)於發放獎金時填具領據並檢附獲獎者證明文件(身分證影印本)交由承辦單位核發扣繳憑單。
(十一)凡報名參加本次競賽之各組作品即視同無條件同意主(承)辦單位攝製各項作品之展出,並製作成光碟、影帶或圖書等相關專輯。
(十二)各參賽單位(團隊),不得於評審前將單位(團隊)之名稱或作者姓名呈現於作品上。

十九、「2012高雄燈會—全國創意花燈競賽」籌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網址:http://www.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址:http://www.edu.kh.edu.tw
高雄市愛群國民小學網站首頁(http://www.acps.kh.edu.tw)
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二聖二路194號
洽詢電話:07-3332701分機:31或32
傳真號碼:07-339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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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7 下午 08:14:30

<DIV class=plainMail>【教師來信】高市今年可以辦理聯合教師甄試與合併代理教師嗎?

高雄市教師介聘與甄選,捨棄公平、公正、公開的聯合辦理,任由學校搞自辦,可能會搞內定或暗藏弊端?

100年05月26日,署名「無奈的代理教師」來信:【高市今年可以辦理聯合教師甄試與合併代理教師嗎?】

這位代理教師寫出許多流浪教師的心聲,很多人「一卡皮箱」到處趕考,浪費金錢、時間和精神。

這些流浪教師只有一個卑微的訴求:給他們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聯合正式與代理教師甄試!

●●●1000526無奈的代理教師的來信●●●
================================================================================
寄件者:OOOOOO@yahoo.com.tw
寄件日期: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下午 11:21
收件者:milklyp@ms69.hinet.net
主旨:請劉會長為代理教師請命 感激不盡

高市今年可以辦理聯合教師甄試與合併代理教師嗎?

高市與高縣合併後,流浪教師的心又更不安了,因為合併後教師甄選即將變成裙帶關係甄選。以往的高縣甄試【代理教師】都算公正公平,因為是用筆試來擇取代理教師,所以流浪教師只要認真讀書人品清白就有工作機會。

但高市則否,百分之八十都是自辦,報名費動輒上千,甄選結果又大都幾乎是校內內訂《例如XX國小甄選故意美勞代理教師3-4次,報名費一千多,再來個未到達錄取標準,最後由原來在校代理教師上榜;XX國小百分之八十都是內定,--------;學校斂財行徑不勝枚舉》。

曾經向教育局反映,卻說要有確切的證據,多令人嗤之以鼻的一句話,既是內定,一定是做得天衣無縫,如何有確切的證據讓教育局查獲。而也曾經多次問高市教育局為何不聯合甄選,市府回應這樣學校會找不到他們所需的人才,多可笑的一句話呀,高市不少正式老師、校長與主任不都是當初靠筆試進入學校服務嗎?再說,聯合甄試也可以有專長甄試,我相信許多高分代理教師都是很優秀可以擔任學校教師的。

況且一年一聘的代理教師可以在這一年為學校帶來多大的改變我也持保留態度,每年的甄試都讓流浪教師心力交瘁要他付出全部的心力在學校而忘卻考試是很難的,畢竟代理教師只是過客呀!

所以市府拿出魄力--全面支持聯合甄選,別再壓榨流浪教師了,我們沒有辦法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但我們要公平甄選;我們已經浪費很多青春在考試,所以請別再用內定關係否定掉流浪老師的努力與專業能力。

我相信自辦學校或許可以找到他們要的老師人才,但是我更相信聯合甄選更具有公信力,而且也更公平讓流浪教師更有機會進入校園教書。所以,請別再壓榨流浪教師了----我們已經夠辛苦的了

劉會長我有反映教育局,可是答案卻是令人失望----各校聯合辦理與自辦,所以可以幫我們嗎?

      無奈的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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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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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8 下午 08:06:52

<DIV class=plainMail>1000513研議「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學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草案)會議」報告

報告人:副理事長李季謦(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所整理為準)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地點:高雄高商三樓會議室
●主席:王主任秘書進焱
●本會代表:理事長劉亞平、副理事長李季謦

本作業規範之訂定是依100年4月29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25847號函「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各校得經教評會決議通過後,委託本局辦理市內教師介聘事宜,其作業規範由本局另訂之。

◎會議重點如下:
一、市內教師介聘順序如下:
(一) 超額教師介聘。
(二) 委託教育局辦理普通教師、專長教師、特教教師聯合市內介聘。

二、為維持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之公平性,各校應確實審核申請介聘教師之積分,其積分採計以同一教育階段為限。
    並名列核給標準。

三、介聘作業依下列順序辦理:
(一) 志願介聘學校單調,單調成功時連帶開缺供其他教師單調。
(二) 志願介聘學校多角調,先辦理六角調,結束後再依序辦理五角調、四角調、三角調、互調。

◎後記:
一、劉理事長於會議中建議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應該同調,例如:
1、積分項目及分數。
2、介聘作業之辦理順序。
  主席王主任秘書進焱裁示承辦人員會後應與國小科承辦人員討論統整後,再送局務會議通過。

二、有關先前【教育局Email通傳專用】
 【發信內容】國中市內教師介聘,採委託本局辦理聯合介聘或由學校自辦兩者擇一辦理;
       學校選擇自辦,校內教師就不得參加本局辦理之聯合介聘。
       學校選擇委託本局辦理聯合介聘,校內教師就不得參加各校自辦之介聘。
 【本會建議修正】學校得經教評會決議通過,委託本局辦理市內教師聯合介聘,教師才能參加市內教師聯合介聘。
 主席王主任秘書進焱裁示承辦人員應盡速修正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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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8 下午 08:07:32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現職及代理教師都擔心學校自辦搞內定

高雄市開放學校自辦介聘,很多現職教師擔心學校搞匿缺和內定。

高雄市很多學校自辦甄選,很多流浪教師懷疑學校有內定和特定人選。

高雄市學校以前自辦介聘和甄選,評審委員搞「密聘」、辦理和公告方式搞「簡化」,難怪有很多內定的傳聞!

我們建議教育局聯合辦理介聘和甄選,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機制辦理,避免學校搞「內線交易」和「近親繁殖」。

高雄市學校聯合辦理介聘和甄選,除了避免學校亂搞,去除內定的傳聞,還可以幫流浪教師省下可觀的報名費用。

如果,有學校執意要搞自辦,教育局應該要嚴格檢驗,要求過程應透明公開,最好開放接受各界的監督。

今年,縣市合併,高雄市的教師介聘甄選作業讓人很沒有信心,除了效率比別人慢,公平性也讓人存疑?

轉貼相關的辦法和來信:

●●●1000429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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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年4月29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025847號函訂

六、各校自行辦理市內教師介聘,應採筆試、口試、試教、實作等二種以上方式辦理評審。
評審委員由校長或指定專人密聘3至5人擔任,其中得包括外聘人員。


●●●1000429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 ======================================================================
From:OOOOOO
Sent:Friday, May 13, 2011 9:42 PM
Subject:有關100學年度教師甄選及代理教師分發

劉會長您好:

我是今年在高市(原高縣)學校代理的教師,今天我有看到有關100年度的教師甄選的時程表和一些辦法。

其中有一點想請教會長,就是有關代理教師分發今年會變成學校自行決定是否參與分發嗎?

如果是,那真的是太可怕了。過去原高雄市的代理分發的名額都很少,很多學校都自行招考代理教師,不參與分發。

好在高縣這二年代理都是全部學校參與分發,讓人省下不少的金錢和時間。

想想一間要報名費800至一千,十間就要8000至一萬元了,而且其中還有不少學校有內定人選,我想劉會長您也很清楚。

高縣要求全部學校都要參與分發讓人覺得很安心,不只省下了金錢和時間,也少了內定的擔心。

如果可以希望會長可以幫幫我們這些流浪教師,考不上正式是我們能力不夠,但是我們不希望去考代理時是敗在內定人選上,至少有一個公平

的方式可以讓我們有個安心立命的地方。

最後,想請問代理教師可以入會嗎?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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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8 下午 08:08:15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應妥善處理市外介聘開缺事宜

教師甄選介聘,一般正常的順序如下:超額教師介聘、市內教師介聘、市外教師介聘、公費生分發、正式教師甄選、代理教師甄選。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在訂定【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我們建議在第三點納入市外教師介聘,且放在市內教師介聘之後。

我們認為,市外教師介聘也是教師介聘的一種,當然應該納入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給予保障,保留給在外教書的遊子一個返鄉的機會。

我們還建議,市外教師介聘應該明確訂在市內教師介聘之後,以免先開單調缺給市外教師,造成市內教師調動機會的排擠效應。

但是,教育局「死命不要」,不肯將市外教師介聘納入,還跟我們「信誓旦旦」保證,高雄市過去不開單調缺,未來也不會開。

我建議,教育局如果這麼有決心,那就將「市外教師介聘不開單調缺」列入會議記錄,教育局還說好,這個沒有問題,是嗎?

我當場「凸槽」教育局,原高雄縣以前也不想開,但是很多流落外地教師透過民意代表反應和質詢,最後還是會開一些缺。

後來,有外地老師跟我聯繫請教,我建議他們透過1999或向市長陳情,我對教育局的「專業」和「堅持」,向來不大有信心。

果不其然,最近有外地老師跟市長陳情,請市長照顧在外地浪流的高雄子弟,還說市長指示請教育局開幾個縣外介聘的單調缺。

我們真的要告訴教育局:「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我們專業、務實的建議不聽,一定要搞到這樣的處境嗎?唉!唉!唉!連三唉!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解決問題的專業和能力,經得起檢驗,教育局什麼時候才能認清,用「合作」取代「抗拒」!

轉貼相關的辦法、信件和留言:

●●●1000429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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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年4月29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025847號函訂

三、 本市辦理教師分發、介聘作業,優先順序如下:
(一)原任校長回任教師之分發。
(二)超額教師介聘。
(三)市內教師介聘。
(四)公費合格教師分發。
以上分發及介聘後尚有缺額始得辦理教師甄選。

六、 各校自行辦理市內教師介聘,應採筆試、口試、試教、實作等二種以上方式辦理評審。
評審委員由校長或指定專人密聘3 至5 人擔任,其中得包括外聘人員。


●●●1000512「一位渴望擁有完整家庭生活的老師」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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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OOOOOO
Sent: Thursday, May 12, 2011 6:39 AM
To: milklyp@ms69.hinet.net
Subject: 懇請劉會長協助

劉會長亞平,您好:
  久聞會長對教育版圖熱情參與,對於不公不義之事總能提出正義的見解,對於幫助教育夥伴解決問題更是不遺餘力。
  我是原高雄縣的教師,有個問題已我困擾許久,還望請會長能給予協助。
  聽聞高雄市教育局對於今年的縣市介聘,要將各科單調缺「全部」留給市內介聘及教師甄試。
  聽到這個消息,簡直從天堂掉到了地獄。
  我先生已經在北部教書10年,年年調、年年回不來,雙方父母都在高雄,孩子也快滿一歲了,一家子仍無法團聚。
  今年的介聘好不容易露出一絲曙光,也許有機會可以回來。現在聽到這件事情,當下覺得非常灰心,難道別的縣市的老師就不好嗎?為何不願意開放單調缺給外縣市?
  況且用介聘的方式並不會增加整體教師的員額,教師甄試反而才會增加教師的數量。
  再者,難道市府比較願意甄選新的教師進到高雄市,然後非高雄人又要介聘出去,而想回來的高雄子弟返鄉路卻如此艱辛。
  我知道缺額會有一定的比例分配,但是不開放縣市介聘單調缺,有一些冷門科目本身缺額已不多,所以怎麼填介聘都回不來。
  我們一家真的很想很想在一起生活,希望會長能夠幫忙詢問是否能將一些缺額釋放給縣市介聘,給冷門科目的老師一個機會。
  讓真正的高雄子弟能夠返鄉服務!
  竭誠感謝您!
      一位渴望擁有完整家庭生活的老師


●●●1000512高雄縣教師會留言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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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與市長有約之後
日期:2011/5/12 上午 10:14:52
主旨:市長指示教育局開縣外單調缺

這星期二下午1:10到鳳山行政中心去跟市長陳情,請市長照顧在外地浪流的高雄子弟,讓在外縣市教書的國小教師能有返校的機會。

後來市長指示請教育局開幾個縣外介聘的單調缺,聽到之後真的很感激市長,也請教育局幫忙從今年起就開單調缺,因為看縣外介聘的辦法中,5/18~5/25才上網登錄單調缺。

所以請教育局相關人員協助儘快計算出可以開放給縣外介聘的缺額,並多開放幾個名額,因為這是在外地教書的子弟每年唯一一次回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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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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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上午 11:27:36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5536214 role="main"><DIV id=yiv582044157>

2011/07/2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center>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在吳志揚縣長眼裡,

桃園縣的國小師生竟然連「陸客」都不如!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桃園縣政府卻偷走國小師生的乳酪!

教育人事經費長期遭挪用、剝奪!「師生比」嚴重不足,不增反降,

平均未達1.5,遠不如五都,恐居全台之末!

100學年度桃園縣國小基層教師人力經費缺口高達2千多萬! 學生受教品質堪慮!

 

◎桃園縣政府偷走國小學校單數班的教師0.5編制!教育人事經費長期遭挪用!

眾所皆知,國小教師的編制為1.5人/班,如果全校總數為雙數班的比較沒有問題,比如說全校為20班者,則應配置30位老師,但若是總數為單數班級數者,以21班為例,則應配置31.5人,但桃園縣政府卻將尾數的0.5編制偷走,將單數班級的0.5編制的人力借調至縣府為教育局服務,而不是為國小學生服務。

教育部的2688專案補助經費是為充實國小導師及科任教師的編制,使國小學童能得到更完整的照顧。我們卻發現桃園縣政府竟長期「用」中央政府教育部的2688經費「補」桃園縣政府偷走的0.5的人力編制,以及「補」輔導團的人力經費,結果桃園縣政府樂得高興用教育部的錢做自己縣政府的事,等於拐個彎「挪用」教育部2688的經費,其實與96年本會檢舉【桃縣政府將2688經費挪用填補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沒有兩樣! 恐怕違反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八、成效考核:(二)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填補縣市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

我們早在97年發表【2688專案經費哪裡去了?「輔導團肥滋滋、基層教師苦哈哈」】,點出桃園縣2688經費遭挪用的嚴重情形! 

 

◎桃園縣100學年度國小82所學校,恐面臨0.5編制無端消失的窘境!

100.6.28本會發表了是【誰偷走了桃園縣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的乳酪?】引發許多老師們的關心,我們特別整理桃園縣100學年度各單數班級的學校, 這些學校恐面臨0.5編制無端消失的窘境!桃園縣政府長期將尾數的0.5編制偷走,而且這些單數班級的教師0.5編制的人力,則被桃園縣政府以借調方式至教育局在縣政府服務,例如今年(99學年度)在教育局就有超過30位的借調教師。

意思也就是說,各國小「單數班」越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就「賺」越多,100學年度桃園縣將高達82所學校是單數班級數,若以過去的作法,桃園縣將可以「賺」41個借調教師的人力,而桃園縣政府的作法等於因此造成桃園縣國小教師的人力長期不足,甚至比法定的1.5編制還低!

這偷走的人力應分擔的授課節數,這些年都是由教育部的2688專案經費在「補」,也等於拐個彎挪用教育部2688的經費!難怪基層教師授課節數達不到教育部的標準,而遭教育部扣款!

 

    國小教師人力嚴重不足,「師生比」平均未達1.5,不增反降,不如五都,恐居全台之末!

教育部人員表示,在課稅前讓國小教師得以固定節數(級任20節,科任22節),各縣市政府也應共同努力與負責。

現在,我們來看看其他縣市以提高國小教師編制,減輕「師生比」嚴重不足的為:

●【台北市】90年將國小教師編制提高,設定目標為1個班級教師比率1.8人,目前為1.7人。

●【台北縣】從99學年度開始,許多學校的編制也達1.7人。

●【台中市】從99學年度起,52班以下的國小,每班教師員額編制人數將提高為1.55人,並將逐年提升教師員額編制到每班1.8人。。

●【高雄市】陳菊市長承諾教師會100學年度達編制1.6人。

●【金門縣】、【基隆市】也在醞釀提高編制。

我們很遺憾,在直轄市五都紛紛開始提高國小教師編制到每班1.6人,甚至逐年提高到1.7人或1.8人,增加教師照顧學生的人力比,惟獨桃園縣「不增反降」,全縣平均計算,連法定1.5編制都達不到,不僅是六都吊車尾,恐怕是全台之末!本會計算過,以現有每班1.5人的教師編制,絕大部分學校正式教師的總授課節數根本無法滿足學生的上課需求,將造成很多課程要由短期臨時的兼代課教師來上,影響學生的教育品質,更何況連1.5編制都不到的狀況!。

 

◎縣府「偷走」國小師生的乳酪,100學年度將欠缺基層教師人力經費高達2千多萬!400位代課教師還沒著落,學生受教品質堪慮!

總計100學年度,桃園縣共有82個國小班級數為單數,按每校由縣府教育局挪用0.5個教師編制來計算,總計遭挪用經費高達2千多萬(82校*0.5人編制*14.5個月*40000元/月=23,780,000元)。

桃園縣政府62日會議精算,此次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2688經費的缺口約2千多萬(不足經費:22,617,409元),這個數字正好與桃園縣政府偷走全縣國小0.5班編置數的金額接近!這關鍵的缺口,正是全體桃園縣現職國小教師下半年要承載的「教師人力不足」的負擔!若以該次會議精算之「各校不足的節數」共8916節,全縣將概估需要超過400位的代課教師,眼看八月(100學年度)將至,桃園縣政府仍然卡住經費,教師人力嚴重不足,很多學校在問:「經費沒有下來,學校怎麼聘老師?」看來100.6.20縣長機要參議、教育局主祕承諾「補足經費缺口,並於7月中前完成,屆時會邀請縣教師會一起開會確認後再公告各校補助節數」恐怕跳票!

 

    吳志揚縣長只照顧「陸客」,不照顧國小師生?

按桃園縣政府100.6.7新聞稿指出:「針對大陸地區即將開放民眾到台灣自由行,桃園縣政府提出688專案,委託旅行社在大陸地區招攬自由行客人到桃園住宿、用餐、旅遊,並由負責這項專案的百威旅行社整合縣內的旅館、餐飲、伴手禮業者,由旅行社提供有意到桃園旅遊的自由行陸客688元人民幣的優惠。 」看得出吳志揚縣長對「陸客」的「用心」與「照顧」!

桃園縣政府於100.6.2就發現這個嚴重的問題,但是對照宣布「照顧」陸客的時間點,看在桃園縣國小師生眼裡,不禁要問:「在吳志揚縣長眼裡,桃園縣的國小師生竟然連「陸客」都不如!」──桃園縣國小教師編制嚴重不足,桃園縣政府不僅沒有「照顧」,還偷走國小師生的經費!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

我們認為,「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桃園縣長吳志揚不僅應把長期「偷走」的教師人力還給基層外,更應該把提高國小教師編制當作是應當且刻不容緩的事情,更何況已經落後台北市10年了;或者是比照台中市「減班不減師」的模式,逐年提高國小教師編制,這樣並不會增加教師總員額,就可以逐年提高教師編制,促進師資新陳代謝,維護學生受教品質,提升桃園縣的教育競爭力!

桃園縣政府相關損害國小師生權益的作為,本會將送監察院調查。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0.7.20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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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會後的陳情活動,補充說明:
桃園縣政府偷走了國小師生的人事經費,缺口2千多萬,八月將至,仍然沒有搞定,
現在學校端雞飛狗跳,縣府經費不還財於民•各校恐來不及招聘代課老師,屆時開學,學生的課就會開天窗,
 
今日召開記者會,我們接著去縣長室陳情,我們表示昨日已經前來表達要向縣長陳情,
但縣長仍然不在,由「吳鴻淼執行長」接案,承諾會儘快約縣長與我們見面,但詳情仍然要了解,明日應該可以知道約的時間,
本會繼續到縣府大門表達「等候」見縣長意願,所以在縣府大門口持標語並「等候」,
雖然引起大批警察關切及政風人士的關切,但本會仍持續持牌並向往來的縣民說明我們的陳述,
恐怕為了顧及縣長的門面,警察及政風人員亦同時急著幫我們聯繫相關主管來協助我們解決,
 
最後教育局「擠」出中教科長劉廉法,一開始誇下海口說金額的缺額一定可以「全額」補助,不會打折,
我們請他以書面並蓋可以負責的人的章,結果,後來寫出來的內容根本還是含糊、不確定,甚至把處理時間延長至七月底,與剛剛講的完全兩碼子事,我們當然拒絕離開,並表達若要我們馬上離開,只要見到「白紙黑字承諾全額補足經費至學校的【正式文書】」或見到吳縣長,二擇一皆可!
 
後來劉科長又跑了一趟,文字幾乎沒修改,僅加了幾個字,我看得眉頭都皺在一起了,仍然換湯不換藥,唉!我們真的要說:劉科長今天拿給我們看的的文書內容只是更證明教育局這段時間怠惰處理而已!
吳縣長要用這樣的局處人員累積民怨,我們也只能祝福他囉!
 
我們訴求已經盡力表達,不為ㄧ己之私,只為桃園教育品質,其他縣市都提高編制,桃園還在墊底,
還得請託大家共同關心,因為「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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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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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上午 11:42:03

教育局開放【龍華國小】打破總量管制超收學生是犧牲師生權益

高雄市【龍華國小】是總量管制學校,全校一到六年級總共88班,一到六年級依序為17、15、15、14、14、13班,如果總量管制破功,學校還將持續增班,依照一年級班數,學校可能破100班。

龍華國小校地、教室、空間有限,所以實施總量管制,但是教育局卻守不住底線,擋不住外在的壓力,開放龍華國小每班超收學生,小一加收3人,二年級至六年級每班超收5人。

教育局開放龍華國小打破總量管制超收學生,違反行政院「精緻國民教育發展方案」降低班級人數的規定,也違反教育局自定的「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

教育局這樣做是嚴重影響龍華師生的權益,別的小朋友29人一班,為何龍華小朋友要32人、37人?別的老師一班29個學生,為何龍華老師一班要多5個人?

還有,學校總會有成長周期和瓶頸,龍華國小如果持續增班,萬一社區飽和老化,加上少子化衝擊,未來學校可能會減班超額,屆時可能影響教師工作權益。

高雄縣市合併之後,【高雄縣教師會】持續追蹤總量管制學校超收問題,現在【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也會密切注意,甚至不排除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轉貼教育局針對【龍華國小】的特別規定:

●●●高雄市100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
================================================================================
龍華國小100學年度總量管制後,小一新生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3人,如學生人數仍過多,另召開會議與鄰近學校協調改分發事宜。二年級至六年級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5人(含5人)(最高不超過37(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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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4 下午 06:43:16

<DIV class=plainMail>國小附幼教師向馬英九總統陳請與與教育部官僚回覆

●●●1000428【國小附幼教師】寫給劉亞平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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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eiWeiChen
To: kc.ta@msa.hinet.net
Sent: Thu,28 Apr 2011 09:04:49 Asia/Taipei
Subject: 國小附幼教師的心聲
劉理事長您好:

我們是原高雄縣附幼的老師,我們最近看了牛奶瓶報報,知道教師會對附幼教師仍是沒有遺忘也做了一些努力,非常感激。

從中我們得知縣教師會中沒有附幼教師參與討論或是為大家做一些事情,我們也是非常關心教師的權利,也非常願意提供一些論述的基點,若是有需要我們願意提供微薄的力量,替附幼教師提供服務也幫自己發聲。當然我們本身也是高雄教師會的一員。附件是我們給總統府的投書及教育部的回函,看了非常的心痛,因為我們的公務人員實在太會打太極又毫無承擔之力。

若有需要可以做相關的討論,謝謝您。

OOO(OO國小附幼教師)
OOO(OO國小附幼教師)


●●●100年【快要不行的附幼教師】向【馬英九總統】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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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馬總統:

我們是一群國小附設幼稚園的老師,每天與一群幼兒為伍,善盡老師與媽媽的角色,長久一來我們一直默默在自己的崗位上付出。

今年行政院通過了許多與教育相關的法令,其中有幾件與附幼教師切身相關的議題,一件是軍公教課稅案,一件是公立幼稚園改雙導師。這兩件事看似無關其實是相互因果。因為公教人員課稅,為了將課稅後的稅金用在教育,國中小是增加行政人力、輔導人力、降低授課節數,而我們這一群未曾發聲的幼教師,善盡納稅義務人的職責,就只是將雙導師的現狀加以正名。

長久一來因教育與照顧責任的雙綁,幼稚園教室一直是2位老師,只是在公立園所都是合格幼教師,私立園所是一位合格幼教師加一位保育員。兩位老師從早上七點半開始到孩子被家長接回,至少工作了9小時,這中間沒有所謂的下課時間或休息時間,就更不用說是備課時間了。或許您會說孩子有午休時間,但是請您檢視幼教師的工作現狀,除了教育責任還有照顧責任,孩子午休需要老師在旁關照,老師沒有休息。加上在國小附設幼稚園中,因幼稚園的在學校中的附設地位,並沒有配置相關行政人員,所以屬於幼稚園的行政工作。2位老師必需輪流抽空或利用下班時間完成,更不用說還要開會做課程協調或備課。由於課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整天,老師只能再利用星期假日進修,雖有補修,但因為沒有空堂,無法課務自理,只能自掏腰包請一整天的代課老師,一頭牛扒多層皮。

我們看到政府為了鼓勵生育,實施了獎勵制度,但全部是用「錢」在鼓勵,但我們要問的是「不敢生孩子真的只是撒錢就可以解決了嗎?這些錢到底灑向何處?」以幼教而言,五歲幼兒免費上幼稚園,也有便宜的公立園所,但為什麼家長還是不敢生?我們也是家長,我們所擔心的是整體的教育環境,校園霸凌事件浮上檯面後,教育部才趕緊推動相關專業輔導計畫,是不是也要讓幼教潛在的問題鬧大教育部才會關心?幼教師承擔如此多的責任,沒有任何的相關資源及支持系統,是真的都沒事嗎?幼兒難道就沒有相關的輔導議題嗎?不是,只是他太小不會說,老師專業的輔導智能不足,工作也太累,看不到。但孩子會感受,他們說他們不快樂。

我們要說的是,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孩子,只有將幼教師照顧好,老師才有餘力照顧好孩子,才能從根本提升幼教品質。現在的我們好比一顆陀螺整天的轉呀轉,強迫自己習慣,本來秉持幼教熱情只想好好的為下一代默默耕耘,只是沒想到我們的沈默卻換來行政者的忽視。

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我們該繳稅,無話可說,但繳稅後請問改善了我們多少工作環境及提升多少對幼教師的照顧?我們也希望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將工作環境與國小教師拉齊。因此提出幾個訴求:
1.請教育部明載附幼教師的授課節數及鐘點數。國小教師一週的授課節數上限是22堂,附幼教師也應比照,不應形成同一校園中幼教師與國小教師同酬不同工?
2.國小附幼正名,是國小校園的一班,應明文規定幼稚園行政由國小專任行政人員處理。
3.國小附幼教師應可以考取主任、校長,請給幼教師一條生涯選擇的路,莫再歧視幼教專業,為什麼國小校長未受幼教專業訓練,卻可兼任園長,附幼教師卻年報考國小主任資格都沒有,是怎樣的專業階級劃分?
4.降低班級人數及師生比,幼兒教育是需兼顧教育與照顧責任,長久一來一直是2位導師照顧一整天,而政府也一直忽視幼教師承載照顧責任的事實,用師生比1:15來框住幼教師,表示幼教師已經比較輕鬆,我們是不是反問,若是如此,一個幼教師老師是不是只要照顧班上15位幼兒就好?
5.增加專業人力,包含特教人力、輔導人力、保育員。請讓幼教師的角色專業化,我們也是專業的教育人員,未來也是必需接受教師評鑑,所以請讓我們回歸專業,並增加支持系統。

以上幾項訴求,是我們長久以來的心聲,我們真的希望國家未來的幼托藍圖不要忽略執行的工作者,請不要再將我們污名化,我們只是想要有更多的餘力來照顧及教育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現場的幼教人員已個個呈現過勞狀態,請上位者聽聽我們的聲音。我們也知道總統夫人相當關心孩子,希望她也能關心與孩子的工作者,才是真正給予孩子一的安全快樂的園地及童年。
      快要不行的附幼教師


●●●1000413教育部針對陳情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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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函
發文日期:100-04-13
發文文號:臺國字第1000906528號
回覆內容:
劉小姐:您好!

您寄給總統的信,因涉及教育部業務,經交下本部辦理,我們已經收到,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所提附設幼稚園相關事項,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待國教司處理,敬復如下:

一、所提附設幼稚園因未配置行政人員問題,本部已經注意到了,因此在積極推動的幼托整合法案中,特別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置主任,由校長就專任幼兒園教師中聘兼之;幼兒園達一定規模,得分組辦事,置組長,並由教師或教保員兼任之....附設幼兒園達一定規模及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設立之幼兒園得制專任職員...」俟幼托整合法案完成立法程序,應可有效解決所提現行幼稚園教師必須負責行政工作的問題。

二、有關取消軍教免稅的相關配套措施之一,為幼稚園的雙導師制度。過去幼稚園每班置教師二人,僅一人得領取導師費,目前已修正幼稚園教師均可領取導師費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

三、有關建構優質學前教育部分,目前本部已委託專家學者蒐集國際先進國家發展學前教育的相關作法及經驗,研擬四年中程計畫,並就軟實力(專業知能、制度等)及硬實力(環境設備)等面向,全面發展優質幼教。此外,俟幼托整合法案通過立法院審查並實施後,我們也希望能朝建構教保服務人員專業體系,協助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與自我成長。

四、您信中所提各建議事項,本部均已錄案研議。提升教保人員專業知能、提高學前教育品質,一向是本部重要政策之一。本部積極推動的幼托整合法案即有可能在本次立法院會期順立審查通過,屆時,藉由實施幼托整合法案及相關發展優質幼教計畫與措施,相信一定可以為我國學前教育規畫一個亮麗的藍圖。

若您對於本部回復內容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電話:77366802)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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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4 下午 10:08:34

1000426有關「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最新決議

報告人: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 劉亞平

100年04月26日,教育局的局務會議針對「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討論,有了最新決議如下:

●年資計分標準,本校年資佔百分之六十,本市年資佔百分之四十。
因為超額介聘的年資計算方式,各方意見都有,而且堅持不下,教育局採用這種方式處理。但是,我在會中建議,條文這種寫法,容易產生誤解,所以應該是「本校年資」權重六十,「本市年資」權重四十,教育局會參酌法治單位意見修正。

●教師若經預聘為該學年度主任,經教評會通過,得不列入超額教師。
學校內員額編制,沒有「主任」,只有「教師兼主任」,「教師」是工作權,「兼主任」是職務,「教師聘任」是教評會職權,「主任聘用」是校長職權,權責應該區分清楚。各位老師,校務會議是學校立法院,教評會掌工作生殺大權,大家不要因「無知」或「偷懶」缺席,否則到時候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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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4 下午 10:11:19

1000427高雄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草案)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縣教師會 政策組 潘如梅(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所整理為準)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地點:市府四維行政中心第五會議室
●主席:陳副局長金源
●本會代表由副理事長李季謦老師與我代表與會


本次要點之訂定應為100年3月10日監察院糾正教育部怠於監督地方政府落實訂定正常化教學相關要點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爰此,教育部業以100年3月22日台國(四)字第1000046866號函要求全國各縣市訂定加強中小學教學正常化相關要點,其中各校應確實遵守常態編班、課業輔導、模擬考、教師專長排課及依課表上課等相關規定。

◎會議重點條文如下:
一、落實巡堂制度,定期檢核教室日誌,並督導教師依課表授課,以積極掌握課程之教學及活動現況。(本會建議教室日誌部分應提供範本供未實施之學校參考)

二、學生成績評量應依教育部訂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本局訂頒之「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國民中學應訂定各領域成績評量方式,並予以公告。(有關國小學生成績評量部分,尚在簽核中待頒訂後再修改此條文)

三、國民中學教師課務編排原則如下:
(一)應依教師專長及聘任科別排課,如有配課情形仍應要求教師依所排定之課程按表授課,不得挪為他科使用。
(二)特定科目課程由未具專長教師授課總節數達二十二節以上之科目,教師缺額應優先晉用該特定科目教師。(此部分本會提醒教育部規定係為總節數達二十節以上,惟與會校長們認為須訂定寬鬆,以利學校課程編排)

四、國民中學應確實要求配課教師專業進修,對於未具專長之配課教師,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進修機會,並優先推薦其參與該科目進修活動,落實課程教學正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附記:
1.今日會議出席者多為國中校長代表,其訂定之實施要點也多為規範國中應落實教學正常化,要點條文逐條討論,本會參酌教育部相關規定提出建議,多為會中採納並達成共識。
2.會後要離開前,有位校長(應為原高市國中校長)對著我們說:「你們很棒,概念很清楚。」其實,在我們參與任何法規定訂之前,如教育局會前有提供相關議程資料,我們都會盡己所能參酌相關規定,相互討論作足功課與會,務期能讓相關規定明確以利學校落實推動。

【牛奶瓶】高雄縣教師會團隊的專業,大家有目共睹,有口皆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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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17 下午 02: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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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教育部函】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

 現行因安胎需要所請之假,勞工請假規則規定「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相對而言,教師的部份不如現行勞工的規定!

讓願意增產報國的女性教師也能有免於「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之恐懼,教育部是應該也必須修正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轉知教育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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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0年3月3日臺人(二)字第1000903620號函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除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外,亦得以病假(延長病假)登記,渠等課(職)務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規定辦理,請 查照。
一、 依總統100年1月5日公布修正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 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3項規定:「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復參酌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略以,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亦即「病假」),且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三、 現行教師如因安胎需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及病假(延長病假)。至成績考核部分,本部將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將現行因安胎需要所請之假,排除納入成績考核中有關假別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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