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人事定案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00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5:09:56
有一個國小,6/3發下教師100學年教師人事意願調查表, 要求每位教師必須兼任一項由原行政人員分出來的行政業務, 以及選填100學年任課低中高年級意願調查表, 6/9收齊後,很多單位沒有協調,沒有被告知之下,6/17直接公佈! 結果,當然學校氣氛陷入低迷, 據說有些老師跑到校長室,只有一個成功達陣推掉一個工作, 其他都槓龜!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2件小事: 1.貴校人事異動程序是如何?時間一定要選在六年級畢業後嗎?這樣正常嗎? 2.教師課稅後,下學年開始,國小授課節數規定是如何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6:47:16
若不想做行政,請支持他(她) 若不支持他(她),也請不要罵 因為沒有人想做行政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8:11:11
我的學校大部分都是4月初發下意願調查表, 然後最晚五月中定案! 我的學校在新屋!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10:25:49
沒想到幾個小時就聚集了超過300人的瀏覽, 看來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一定的關注! 我也是行政人員啦,我個人的看法是: 1.行政方面: (1)在時間上,或許是有哪些環節沒有接上,才會這麼晚處理! (2)在溝通上,應該不至於"很多人"沒有經過協調,但是人事安排對學校組織來講, 會有人不滿是可見的情況!如果是少數人(一成以下),那麼實屬正常情況!如果真 的是很多人(到底有多少ㄚ?),那麼在溝通上,顯然可見,出了問題! (3)在決策上,雖然6月才發下去意願調查表,確實過於倉促,但是6/9~6/17整整一 周的時間,先弄個草案,應該爭議不會這麼大! 2.教師方面: (1)在心理層面上:先不要預設立場,壓力如果太大,可以尋求支援!電話直撥:1995 張老師專線,相信對你會有幫助! (2)在現實層面上:如果被安排到有重大責任的工作或班級,基本上,表示校方信任 你的教學及能力!雖然事情會比較需要時間處理,獲得家長的肯定,卻是誰也沒 辦法奪走的驕傲! 最大的原則是,如果大家都是為了學生好,那麼目標相同就好了!大家一起努力為下一 代加油! ps:有一則新聞,一直被大家淡忘!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01122/00407_010.html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9:26:00
高高興興 榮光煥發 的去學校上課就好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9:38:42
靜觀其變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9:40:32
還有一個多月才是新學期的開始 再等等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10:46:44
行政人員的工作怎麼分出來,好厲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11:48:33
現在各校不是都有輪調辦法嗎? 照著輪調辦法走不就好了嗎? 輪到誰,誰就去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8 下午 09:31:54
請問是哪個學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8 下午 09:52:11
我們的學校連填志願單都沒有 校長直接公佈人事定案 誇不誇張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05:59
桃園縣的校長怎麼不能像大台北地區的一樣,每次任期都該被檢核呢?大台北的學校教師會有2/5的決定權, 決定校長的去留,桃園的校長還是萬年校長,八面威風! 不乖的老師,派去做很多事情,讓他難以分身, 接下來等他出錯,再四處宣揚校長當初的英明! 乖的老師,校長自動給糖吃! 減課、工作量減少,讓他可以 做好一個簡單的任務,再來又四處宣揚校長當初的英明! 在桃園當校長真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15:59
還有的校長更誇張呢! 590元的畢業紀念冊+光碟不做, 特別選850元的畢業紀念冊!不加光碟! 真的做得特別好嗎? 我不是學藝術的, 我看不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21:36
這是我們六年級要分的啦, 看不懂就不要亂留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32:07
教師也都繳稅了! 台灣勞工容不下教師, 公務員也看不起教師, 現在的社會也是反權威, 嗜血的媒體更喜歡顛覆教師, 大眾不信任老師, 學生不聽從老師,
可以給老師一個基本的尊重嗎? 我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37:54
感謝指教!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45:36
請勿用侮辱人的字眼! 見佛是佛,見豬頭......! 搏君一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9 下午 11:55:07
一陣子沒看! 竟然有這麼多人關心! 好好去教書、備課! 別花這麼多心思在這裡! 能引起共鳴是件好事! 但是也請別忘了, 好好去上課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30 上午 09:13:53
問愚餘生何所事?一日和尚一日鐘.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30 下午 01:31:29
大家好!朋友叫我上來看一下文章, 沒想到這裡有這麼多可以挖的東西! 請各位幫個忙, 可以幫忙蒐集事證,或者人證也可以! 電子信箱:電 郵:119@nextmedia.com.tw 陳先生 謝謝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30 下午 11:39:52
教師情緒低迷 人事浮動 人事可以定案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 上午 11:24:09
+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 下午 07:53:58
沒人理 這才是我想知道的答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 上午 01:06:57
想走出你控制的領域卻走進你安排的戰局 我沒有堅強的防備也沒有後路可以退
想逃離你佈下的陷阱卻陷入了另一個困境 我沒有決定輸贏的勇氣也沒有逃脫的幸運
我像是一顆棋進退任由你決定 我不是你眼中唯一將領 卻是不起眼的小兵
我像是一顆棋子來去全不由自己 起手無回你從不曾猶豫我卻 受控在你手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上午 08:44:14
下學期的教科書為什麼要放在新生班級?? 那老師怎麼安排????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上午 10:17:40
這個論壇,校長是不會上來看的! 因為現在已經貴為一校之長了,他們早就忘了以前當過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上午 10:49:07
現在的處理方式叫做冷處理, 靜待風頭過去! 或許他還有回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6 下午 08:16:33
+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7 下午 10:29:20
這所學校的校長不就是 人權領域 的 召集人 嗎? 那這所學校老師的人權 不就 被 踐踏光了 嗎? 真的是這樣嗎? 哪有這回事? 學校老師怎麼沒踹共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7 下午 10:39:21
這所學校的 校長 不就是人權領域 的 召集人 嗎 ? 那學校老師的 人權 不就 被踐踏的死死的 學校老師還有呼吸嗎? 是該打反霸凌專線 還是防暴專線? 沒有人踹共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7 下午 10:54:05
這年頭都搞創新連人權也可以搞創新 只要附與新解釋 沒有雷同 沒有抄襲就ok啦! 人權是什麼? 附與新的解釋 誰能比我強! 重要的是: 有了這層新的釋意 責任也了了 只要不斷的釋意 哪有責任可擔啊! 可憐的老師 身上背負著道德的使命 還得扛上不可預知的風險 該投什麼保險好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8 下午 10:08:27
給樓上的按個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0 上午 08:17:08
回應樓12的畢業紀念冊 哪個學校的老師這麼蠢? 不食人間煙火就算了 這麼划不來的交易 要學生埋單 家長也太瞎了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0 上午 08:21:11
什麼叫划算? 算盤在人家心裡 刀子在人家手上 人家要怎麼盤算?人家說不定還是將錢花在刀口上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1 上午 01:31:34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10:26:02
請大家就事實發言,在公眾場所當中發言必須負法律責任!<div>例如:</div><div>畢業紀念冊事件,校方未能替學生爭取最大權利,以較高價格廠商得標,失職。</div><div>多名教師向校方反應未果,士氣低迷.......等等!</div><div>請就您所發現的事實,發表意見,讓校方有解釋的空間!</div><div>譬如有教師發現某行政主管經常出現9點離校之行為,</div><div>或許是到縣政府開會,可能並不是大家所想得開小差行為!</div><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10:29:38
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速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10:38:39
行政領導,若只剩下權力運作,那真的沒放心思在公務上了!<div>一個年度中,竟然四處室主任全部換掉?還真是小妹孤陋寡聞了!</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3 下午 10:43:39
在新北市有一個學校因為將新生班級(1年級)安排在3樓,<div>被家長警告將提起失職行政訴訟官司,</div><div>該校校長聞言,立即將新生班級改回1樓!</div><div>那........</div><div>新生班級擺置全校下學期教科用書,</div><div>算不算失職阿????</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上午 12:02:13
要求每位教師必須兼任一項由原行政人員分出來的行政業務,(這是不對的) 兼任行政已有減課與領有行政加給不應再將自己的行政業務分出來,除非他也願意將自己所減的課與加給分出來。 桃園縣有一本有關學校行政的職掌內容的書,行政人員該做什麼就根據那本手冊來盡自己應該做的本分。 至於有些校長喜歡攬一些跟校內教學無關的活動,自己做判斷對校內老師、學生有益就盡力配合,相反的話就隨便敷衍一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上午 10:50:26
19樓的 說得太好了! 我個人師專畢業24年 看盡無恥的行政人員: 做事時推拖拉三部曲 搶功時吃相極度難看 奉勸諸位老師們: 道理是站在懂法律的人這邊 自己先把狀況弄清 就不會沾到與自己無關的垃圾 這樣一來 碰到校內無恥政客拿大帽子扣你時 就可以套用馬領導的名言: 一切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4 下午 08:43:13
感謝第二頁第4樓的樓主仗義直言,挺身為我聲援,在此說聲謝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上午 09:33:48
主任或組長都是教師兼任, 既是教師就應該做好教學工作 聽說規模大的學校 主任可以不用上課, 甚至有些學校連組長也可以不上課 縣政府1.5的編制是圖利兼任行政職務的教師嗎? 這些行政職務真的要由教師兼任嗎? 上課撿便宜的主任 (上課節數少. 任教科目特別. 任教班級特選) 做不來嗎? 只要校長專心校務, 不對外招攬外務, 讓老師們也看得到校長在校服務 老師. 家長. 學生 三贏 何樂而不為? 校長要兼任校務以外的業務, 勢必請學校老師分擔工作, 這樣不但排擠學校教師的行政職務, 也可能忽視學校該有的運作與倫理 多出來的行政業務, 不也會排擠到學校課務, 最明顯的就是兼任承攬業物的教師授課時數減少了 當然, 校長可以透過行政業務的職掌, 重新分配業務, 高明的讓人看不出來 這就是您的四贏, 贏得了您晉升的機會 莫怪, 當上組長就想當主任, 當上主任就是要當校長 如果學校裡沒有所謂的"教師兼組長"." 教師兼主任", 只有專任的行政人員, 像校長之類的人員編制(有教學經驗又有行政經歷, 又不佔教師編制), 專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至於要攬多少外務?悉聽尊便. 教師只要盡心盡力完成教學工作, 又有強而有力的教學後勤團隊, 那教學工作就不再是單打獨鬥了 教學工作可以變得更精緻. 更貼近教學的專業氛圍, 校園的特色將發展於無形, 也未可預期. 教師別說三贏, 四贏. 五贏...., 只要贏得快樂. 健康, 就會有滿滿的愛, 可以迎接挑戰, 這才是萬萬贏. 除非校長已經忘了自己曾經也是教師 , 更忘了最初任教時的那份熱情與執著. 期盼校長們能回頭想想昨日的誓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上午 01:02:07
終結權力大頭症 行政工作本來就是校長、主任、組長分內該做的事, 級任、科任有自己的級務、課務, 行政人員把行政業務再分出來給級任、科任老師, 是根據哪一條法條? 別再任人欺壓了!想一想, 為什麼校長好康的行政工作不分一些給老師呢? 為什麼主任有利的行政工作不分一些給老師呢? 別再被校長那一套【綜理校務、行政裁量權】唬住了, 只要是執行公務都必須依【法】行政, 請校長拿出白紙黑字法條, 勇敢拒絕不屬於你的工作, 大家一起來搜集行政人員分出來的行政工作, 交給理事長,告到監察院、教育部, 終結校長主任組長的權力大頭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上午 07:01:12
行政人員「不能」把行政業務再分出來給級任、科任老師, 是根據哪一條法條? 這也要說清楚,才能較行政人員信服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上午 07:30:36
今現象是:行政人員「要」把行政業務再分出來給級任、科任老師, 則「找、拿出」可分行政業務給級任、科任老師的法條, 當然是「行政人員」要做、要說清楚的義務, 才能叫級任、科任老師信服。 「甲」要「乙」做,則舉所依據法條之責在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08:43:14
在qqq老師吐出低年級教師的心聲後, 覺得頗有同感 我們的校長還告訴我們: 要教一年級可以, 但是要兼組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6 上午 12:46:13
為什麼教一年級就要兼組長呢 多的是教一年級的老師不用兼組長的人啊 你們不會去抗議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6 上午 10:35:11
要求每位教師必須兼任一項由原行政人員分出來的行政業務? 請問『是哪些』原行政人員分出來的行政業務?加給誰領誰做才對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6 下午 01:43:22
領啥錢做啥事 是啊!是啊!領行政加給就要做好分內全部行政工作, 導師領的是導師津貼,為什麼要做行政工作? 科任老師甚麼加給都沒有,為什麼要做行政工作? 行政人員有行政加給,憑甚麼把行政工作分給老師? 難道導師也可以把改簿子、整潔工作分給主任、組長嗎? 校長、主任、組長比級任、科任老師還大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7 下午 11:27:42
有的學校還大辣辣的把導師、科任兼任的行政工作寫在辦公室白板上呢! 上面所有的老師都必須兼任一項行政工作, 連資源回收、午餐事務等等都有呢!
主任和校長不是要教學領導嗎? 怎麼有些學校的主任、校長從來都沒有辦過教學觀摩, 他們還會帶班級嗎??? 校內的領域召集人還全都是老師呢!!!! 真的是有夠奇怪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7 下午 11:36:43
如果相關單位還是以為這沒什麼, 只是老師在發發小牢騷,那麼 後續的動作也會越來越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0 下午 01:15:11
擺爛才是生存之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1 上午 02:44:22
<DIV style="WIDTH: 960px; OVERFLOW: auto">桃園縣的校長怎麼不能像大台北地區的一樣,每次任期都該被檢核呢?大台北的學校教師會有2/5的決定權, 決定校長的去留,桃園的校長還是萬年校長,八面威風! 不乖的老師,派去做很多事情,讓他難以分身, 接下來等他出錯,再四處宣揚校長當初的英明! 乖的老師,校長自動給糖吃! 減課、工作量減少,讓他可以 做好一個簡單的任務,再來又四處宣揚校長當初的英明! 在桃園當校長真好!! </DIV>+10000 X長說:所以我才派他改造整頓教育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1 上午 02:47:12
給樓上的按個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11 上午 07:11:13
1. 被前任校長拜託來, 後任校長未必認同 2. 自動請調, 經過學校教評會通過 3. 本校教師(具候用主任資格者), 直接聘任 4. 本校教師(不具候用主任資格者), 遇缺代理 以上四種情況, 本校都遇上了 尤其是第四項, 由於少子化, 班級數銳減, 超額問題一直存在, 主任缺不可靠, 乏人問津 如果一個留職停薪的人在復職之前被告知要擔任主任的職缺, 這樣的人事安排可以接受嗎? 學校有主任缺, 是校長一個人的事嗎? 學校老師只能袖手旁觀嗎? 教評會可以做些什麼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1 上午 08:31:00
快開學了 學校的人事定案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1 上午 11:44:04
有同事對職務異動感到委屈 認為校長在為難他 還希望大家去跟校長求情<div> </div><div>等榜單出來 原來如此 <div> </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1 下午 02:47:45
原來是兩面手法 在導師面前 爭取同情 在校長面前 展現上榜的企圖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7 上午 10:55:26
都開學了, 一切都定了, 再有不滿, 也要上課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10:15:22
很多人把真善美掛在嘴邊. 但真心奉行的 有幾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10:58:39
現在很多校長(ex:新x國小)都是這樣做,不考慮你的意願調查表,直接回一中鉉步下學年度人事布局,要反對也無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11:28:39
新***** ,是新屋,還是新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11:29:50
桃園縣龜山鄉新x國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11:32:21
我還以為是新的房屋啊,校長的風評令人傷腦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上午 09:12:18
給踹共一個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6:44:39
這裡有台北市的分層負責明細表 http://www.estmue.tp.edu.tw/~oleg/forms/first_departmemt/981128_jobs.doc 桃園縣的找不到,如果業務是到第四層,依法就是老師執行的行政業務部份,所以希望桃園縣政府趕快把這種規定定好來,不要吵來吵去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7:26:39
什麼叫踹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7:33:34
少數人影響大家 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下午 08:14:31
講這些都沒用!我個人也曾經反映論壇上的很多事情到教育局,教育局根本連信都不回!因為長期反映,我猜應該是被列入垃圾信件中了! 縣長都說我們是教育大縣,因為他大有為的領導,桃園縣才能成為「教育大縣」! 有付出和有功勞的是他,要不是他想出這麼多教育點子,「教育大縣」的封號從何而來?你們除了抱怨,還為桃園縣的教育貢獻過什麼? 縣長每次選舉前發給全縣家長的教育功績,難道是你們這些老百姓想出來、做出來的嗎?幹嘛要聽你們這些小老百姓的話? 要嘛一起聯合反映,別只會在這邊一直哀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3 下午 10:31:34
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1 上午 10:18:16
親愛的工作夥伴:<div>恭喜破萬啦!</div><div>一則以喜,一則以憂!!!</div><div>恭喜恭喜!!!!</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1 上午 10:21:16
這表示校長是萬民擁戴的阿!!!<div>舉"校"歡騰!萬民稱頌!</div><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3 下午 08:00:35
結果ㄌㄟ 結果ㄌㄟ 結果ㄌㄟ 沒有結論 只剩空談罷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7 下午 07:53:53
做賊的喊捉賊 人前說一套 人後說一套 總是用批評別人的方式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真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上午 06:56:14
學校的人事安排如果是這樣: 首先, 安排校長自身的行政職務所需人選 再者, 主任的職務分配 三者, 組長的人選及職務分配 最後, 選出導師兼組長人選 + 純導師 = 班導 1. 班導人數眾多, 卻被最後考慮 2. 考慮的時間未必最多, 未必週詳 3. 安排的方式 --- 最不被尊重 您是導師, 您是組長兼導師, 您是組長, 您是主任, 又能如何? 校長有校長的考量(理由掰不出來時的尚方寶劍 --- 行政裁量權), 真是多說無益, 浪費時間和口水 如果您是校長,您會如何安排? 如果您是校長, 面對您做出的決定 (即便是草率, 即便是受人質疑), 您會朝夕令改嗎? 難道, 眾多的老師就應該忍受這類的霸凌嗎?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