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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桃園縣教師會或工會,100學年度國小老師的授課節數?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070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 上午 11:32:32
<DIV style="WIDTH: 1206px; OVERFLOW: auto"> 請問桃園縣教師會或教育產業工會的各位先進, 先前吵得沸沸揚揚,說課稅前(100學年度)會降低國小老師的授課節數, 為何到現在仍然無聲無息,該不會我們又被教育部還是教育處給晃點了吧?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下午 11:34:44
到底要上幾節課? 全教會和教育部協商的配套措施不是說要減4節課嗎? 為何全教會沒有積極爭取呢?(全教會網站上空空如也) 是不是大家都在忙組工會的事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5 上午 12:48:54
會員重要的,教師權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5 下午 01:34:01
平○市東○國小99學年度普通班22班,資源特教各1班,授課時數如下 主任:6節 組長:12節 導師:21節,外加星期三8:00--8:40要上閱讀,外加每天7:40--8:00要上數學或英語補救教學,校長還要我們列出以上相關課程計畫,期末要交閱讀成果。 但是校長和主任都說【大家】的節數都是中標,而且行政特別辛苦所以要多減一些。 課發會的代表不知道在做什麼?被騙了都不知道? 今年可能更糟了,但是又能像誰申訴?有用嗎?什麼導師20節?別作夢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5 下午 11:28:27
課稅是真,配套是假. 所以說授課節數並沒有統一, 還是由各校自行決定的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7 上午 12:20:07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8 下午 11:09:34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2 上午 10:16:12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140607539 role="main"><DIV id=yiv1276460361> 【2011/06/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是誰偷走了桃園縣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的乳酪? 教育部98年11月13日台國(四)字第0980197979B號函之重申:【95年8月18日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紀錄決議略以:為配合軍教課稅之實施,各縣市之授課節數應配合2688專案經費,朝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固定節數執行。】 今年學期都快結束了,桃園縣政府補助各國小2688經費的節數,到現在都還沒有發到各校,本會為了監督桃園縣政府在課稅前達成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固定節數執行,所以努力追討經費不足的原因! ◎桃園縣政府偷走了「0.5編制」 我們要先說,明年教師要取消免稅,所以在課稅前要求國小老師的授課節數可以固定在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是教育部的重大政策,也是教師的重要權益, 但是100學年度的桃園縣國小教師恐怕因為桃園縣政府偷走了單數班級的「0.5編制」,讓桃園縣的國小老師面臨在課稅前的授課節數恐「不降反升」! 眾所皆知,國小教師的編制為1.5人/班,如果全校總數為雙數班的比較沒有問題,比如說全校為20班者,則應配置30位老師,但若是總數為單數班級數者,以21班為例,則應配置31.5人,但桃園縣政府卻將尾數的0.5編制偷走,而且這些單數班級的教師0.5編制,卻長期被桃園縣政府以借調方式至教育局為縣政府服務而不是為國小學生服務,更因此造成桃園縣國小教師的人力長期不足,甚至比法定的1.5編制還低,總計100學年度,桃園縣共有82個國小屬單數班級,按此經費高達2千多萬(82校*0.5人編制*14.5個月*40000元/月=23,780,000元) ! ◎教育部不想當冤大頭了! 我們發現桃園縣政府長期「用」中央政府教育部的2688經費「補」桃園縣 政府偷走的0.5的人力編制,結果桃園縣政府樂得高興用教育部的錢做自己縣政府的事,等於拐個彎挪用教育部2688的經費,其實與96年本會檢舉【桃縣政府將2688經費挪用填補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沒有兩樣! 恐怕違反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八、成效考核:(二)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填補縣市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 我們早在97年發表【2688專案經費哪裡去了?「輔導團肥滋滋、基層教師苦哈哈」】, 點出桃園縣2688經費遭挪用的嚴重情形! 顯然今年教育部不想當冤大頭了,也難怪教育部人員在6月3日時向本會表示, 落實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固定節數,縣市政府自己也該要負些責任! 就桃園縣政府6月2日會議精算,此次100學年度2688經費的缺口約2千多萬,這個數字正好與桃園縣政府偷走全縣國小0.5班編置數的金額接近!這關鍵的缺口,正是桃園縣國小教師是否能在課稅前半年達成固定授課節數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的重要原因!至此,大家應該知道到底是誰偷走了桃園縣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的乳酪? ●●【2008/6/10教育桃源電子報】2688專案經費哪裡去了?──本會處理報告 「輔導團肥滋滋、基層教師苦哈哈」●● ==================================================================================================================== <DIV align=left>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文/行政組 前言:有關國小二六八八員額增置方案,關係國小教師是否能在課稅前達到固定授課節數(級任20節,科任22節),桃園縣政府的分配原則當然攸關基層教師的工作條件,也因為過去分配不公造成基層老師怨聲載道,感受不到政府想解決基層教師員額不足負擔過重的美意;歷經本會不斷的糾舉與要求之下,現在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終於願意面對問題,開始邀請本會共同解決相關問題,這是一個正向發展的起步,我們拭目以待。 本案攸關基層教師的工作條件,這段處理過程,本會有必要向會員們報告。 ========================================================================= ◎ㄧ片慘綠!國小教師高達87.3%(扣除6班以下的小校,更是高達97.6%)無法達「科任22級任20」的節數! 以2688案的補助精神,目的在於減輕國小教師(尤其是偏遠小校)的工作負擔。95年7月17日教育部召開之「各縣市國小授課節數課稅前固定試算會議」係調查各縣市是否可「以2688款項的補助達成國小教師於課稅前固定授課節數(科任22節、導師20節)」?桃園縣政府表達可以。【附件】 本會爲執行第七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相關2688的研究及議題繼續進行並朝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努力(級任20節,科任22節)」,以改善國小教師工作條件。本會96年底為了了解「桃園縣政府是否善用2688經費,讓各國民小學之教師達每週科任22節、導師20節的授課節數?」逐一調查各校的授課節數並於本會會訊教育桃源第29期刊出。 我們發現全縣有87.3%的學校,科任和級任都超過「科任22級任20」的節數, 如果扣除6班以下的小校〈因有行政人力增置〉,更是高達97.6%的比例都無法落實課稅前固定授課節數「科任22級任20」的節數,簡直是ㄧ片慘綠! 尤其有些學校更過分,主任和組長都上不到教育局規定的低標, 卻放任老師上到最高限,尤其瑞埔國小校長羅淑美還能創造出主任0~4節的節數,真是不簡單!而類似這樣的學校我們發現很多就是該校校長是輔導團的成員,拿2688經費籌庸「自己人」。 我們要求2688應重新分配,否則編制0.5應歸還基層,非留任教育局。 「改善國小教師工作條件落實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級任20節,科任22節)」,正考驗桃園縣政的決心! ◎ 2688國小增置人力經費哪裡去了?肥了誰?瘦了誰? 肥仔第一號:桃園縣政府之國小國教輔導團,吞掉六分之一經費,約1500萬! 教育部規定:「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及學校本位管理,有效減輕國小教師之工作負荷。」、「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將本補助款依計畫目的定額補助學校;前項定額補助款應優先聘任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以減輕級任教師及未兼行政科任教師之授課節數。」【請見: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 所以,教育部希望將2688經費優先「減輕級任教師及未兼行政科任教師之授課節數」,但經本會調查,桃園縣政府運用本筆經費分配竟然是「優先」把教育局及輔導團他們單方面認知所需人力(33名,約佔總經費六分之一,約1500萬)扣下後,其餘的再由基層學校去分配,嚴重排擠基層學校所需人力經費,明顯看出桃園縣政府「行政優先,基層次之」的霸權作為,也完全與教育部補助目的相左。 肥仔第二號:桃園縣政府之教育處,挪用2688經費於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10名) 按教育部96.2.8台國(四)字第0960019318號函「有關本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2688專案)經費使用疑義乙案」之說明二「縣市政府商借所屬學校教師至縣市政府服務,不得以2688專案經費支付原縣府應支出之代理代課費,未依上述規定執行之縣市,本部將依該計畫成效考核之規定酌減該縣市次一年度補助款額度。」 96學年度桃園縣政府以行政教師的名目招考新進教師,然後直接調用至教育局,這筆經費屬「縣市政府商借所屬學校教師至縣市政府服務」,桃園縣政府理應自己負擔的人事費,卻偷偷挪用教育部2688經費,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桃園縣政府仍然知法犯法,膽子有夠大! ◎桃園縣政府教育處A掉基層老師三千一百萬! 全縣有87.3%的學校,科任和級任都超過「科任22級任20」的節數, 如果扣除6班以下的小校〈因有行政人力增置〉,更是高達97.6%的比例都無法落實課稅前固定授課節數「科任22級任20」的節數,造成這樣的慘況,除了教育部補助基層學校增置人力經費被挖走1/6(約1500萬)之外,連全縣單數校的0.5人力經費(一年總經費約1600萬)也全被教育處拿走了!難怪基層學校人力短缺,唯獨桃園縣教育處人滿為患! 本會自94年起持續不斷努力,去函請教育局要求按規定協商,也向教育部糾舉,目的是為了解決長期困擾基層國小教師勞逸不均、工作超載的不合理現象,也希望達到教育部之「減輕級任教師及未兼行政科任教師之授課節數」。 桃園縣政府自95.7就是否可「以2688經費達到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級任20節,科任22節)」與本會討論初步狀況回報教育部後,相關執行及分配細節就避而不談了!96年桃園縣政府仍然鴨霸的片面分配這筆2688增置員額經費,以「狂取豪奪」、「吃像難看」來形容都毫不為過! ◎本會期待看見桃園縣解決問題的具體作為 在本會「堅持糾舉」的壓力下,桃園縣輔導團終於在97.1.5 重啟與本會研商的動作,但雷聲大,雨點小,一拖又半年過去,97年年初新任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接任相關業務,在「2688經費的分配原則重新討論」這個部分,至少拿出與以往不同的態度,願意正視問題,進而解決問題,邀集本會於4.14、5.20召開會議,並聽取相關報告,要求輔導團與本會精算以利於98年度2月可以實施新的分配原則,以確實可以減低並固定國小教師的授課節數!至少這是好的開始,我們拭目以待! </DIV><DIV align=left>●●96學年度桃園縣政府將2688經費挪用填補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 =============================================================================================================== 桃園縣教師會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范姜仲宇、陳惠心 受文者:教育部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61號 附件:
一、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 二、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 三、桃園縣合格教師(96)介聘學校一覽表 四、桃園縣政府96年8月3日府教學字第0960258853號函
主旨:有關桃園縣政府違反 貴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將經費挪用填補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敬請 貴部予以糾正,請辦理惠復。
說明: 一、依 貴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本計畫補助經費不得挪用填補縣市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附件一) 二、桃園縣政府「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略以:「十、甄選介聘名額:..(一)合格教師:1、甄選名額:(1)普通班教師:…行政教師:擇優錄取 10 名列冊介聘,經介聘學校同意聘任後,應借調至教育局服務且實際借調滿三年,始可申請回學校任教。」。(附件二) 三、「桃園縣九十六學年度(96年8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二六八八專案教師員額配置計畫」中說明上述之行政教師之代理教師經費係使用教育部補助之2688專案經費,且所列之「建國、同德、大業、南崁、南美、大成、元生、忠貞、西門、光明」與桃園縣合格教師(96)介聘學校一覽表之10校國小普通(行政)名單吻合。(附件三、四) 四、 貴部96.2.8台國(四)字第0960019318號函「有關本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2688專案)經費使用疑義乙案」之說明二「縣市政府商借所屬學校教師至縣市政府服務,不得以2688專案經費支付原縣府應支出之代理代課費,未依上述規定執行之縣市,本部將依該計畫成效考核之規定酌減該縣市次一年度補助款額度。」 五、綜上,桃園縣政府明顯違反 貴部補助原則,恣意將補助經費挪用於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嚴重排擠基層學校所需人力經費,也不符 貴部補助本筆經費照顧基層學校之美意。 六、請 貴部立即制止桃園縣政府之作為,並在未改善前凍結該筆經費(行政教師之代理教師經費),以維護 貴部監督尊嚴。
正本:教育部 副本:桃園縣政府研究發展室、本會理監事、行政組 理事長 彭如玉 </DIV><DIV align=left>●●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 ================================================================================= 中華民國87年5月29日台(87)教字第26698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93年7月30日台國字第093010236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台國(四)字第095019287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7年1月15 日台國(四)字第0960187953C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97年7月22 日台國(四)字第0970134129C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全文 一、依據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執行教改行動方案及教育改革行動方案所需人力請增計畫,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 (一)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及學校本位管理,有效減輕國小教師之工作負荷。 (二)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師資需求,多元聘用師資來源,提升教學專業成效。 (三)解決偏遠小校人力不足現象,改善教師工作負荷過重之現象。 三、補助對象 (一)直轄市、縣(市)(以下簡稱縣市)政府。 (二)國立大學附屬實驗國民小學。 四、補助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臺灣地區縣市均獲有經費補助。 (二)優先性原則:離島、山地及偏遠地區之縣市優先予以補助。 (三)比例原則:核定分配數依各縣市所屬公立國民小學校數多寡計列。 (四)績效原則:經費補助以推動九年一貫課程之成效為主。 (五)彈性原則:本部得視預算編列情形、縣市政府財政狀況或其他特殊需要予以調整。 五、實施方式 (一)增置國小教師員額配置方式: 1.國立大學附屬實驗國民小學,教師編制未達每班一點七人(含主任) 者,以核配增置員額至一點七人為原則。 2.縣市核配增加員額,以每校(不含私立國民小學)配置一人為原則。 3.依前目分配後所剩員額,除金門縣及連江縣固定配置二人外,其餘依二十三縣市數平均分配,並由縣市政府彈性統籌分配及運用。 (二)縣市政府應注意事項: 1.應督導學校秉持總量管制之精神,對所配置之員額作彈性之運用。 2.應對教師之授課節數,以達成本計畫目的之方向,作全面規劃及調整,以力求均衡。 3.應依教學需要規劃數校共聘教師之制度。 4.所增員額應優先用於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所需之師資(如英語、本土語言、表演藝術等)。 5.學校得聘用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解決課程實施之師資來源。 6.應將本補助款依計畫目的定額補助學校,並優先聘任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減少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 7.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減少授課節數後之最低授課節數,以不低於教師基本授課節數下限為原則。 (三)進用人員類別: 分為兼任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等四類。本計畫聘用之人員應符合教師法、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四)進用人員之方式: 1.公立國民小學以平均每校一人為原則。 2.補充小校人力:國民小學六班以下學校,或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額編制準則規定,應優先進用教師人力者,宜優先予以補助。 3.採共聘、巡迴原則處理,補充各領域特殊師資(如英語、本土語言、表演藝術等)缺乏者。 4.偏遠學校且進用教師困難時,學校得衡量教學現場課程需求及原班教師專長,由原班教師協同專長外聘人員(教學支援人員)上課,並支付外聘人員實際上課節數鐘點費。 5.由縣市政府召開審查會議,核定各校分配經費數;學校申請經費數少於分配經費數者,由縣市政府依實際需要分配至各校。 6.必要時,得將部分增置之員額用於協助各校教材研發、課程輔助及推展資訊教學等任務工作。 7.縣市政府應就經費分配及執行之相關原則,加強與學校代表、縣市教師會溝通協調取得共識。 六、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各縣市政府、國立大學附屬實驗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九月檢附次年度實施計畫及本部補助經費申請表向本部申請補助。 (二)本部於每年十月審查各縣市政府、國立大學附屬實驗國民小學提報之實施計畫,必要時得組成評審小組審查之。 七、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縣市政府就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執行支用,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納入地方預算,並依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規定先行辦理墊付。 (二)補助經費於核定後,於每年一月、六月及十月分三期撥付,第一期撥補補助經費總額之百分之六十,原則上支付該年度一月至六月及年終獎金共七點五個月,第二期撥補補助經費總額之百分之三十三,原則上支付該年度七月至十一月共五個月,第三期撥補補助經費總額之百分之七,原則上支付該年度十二月。 (三)第一期款由縣市政府於每年一月製據、出具納入預算證明,報本部撥款。第一期經費執行率達百分之七十以上者,由縣市政府於每年六月製據、出具納入預算證明及補助經費請撥單,報本部請撥第二期款。第一期及第二期經費執行率達百分之七十以上者,由縣市政府於每年十月製據、出具納入預算證明及補助經費請撥單,報本部請撥第三期款。經費有結餘者,應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四) 縣市政府於次年度一月份應檢具本部計畫項目經費核定文件、本部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成果報告表及應繳回之計畫結餘款項,報本部辦理核結。 (五)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八、成效考核 (一)補助經費經核定後,縣市政府應即積極辦理。 (二)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填補縣市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且年度補助經費執行率,應切實依分配數、分配月份執行。 (三)縣市政府應督導所屬國民小學於每月十日前,上網填報增置教師員額經費支用及人力運用情形。 (四)受補助縣市其執行成效不佳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縣市補助款額度。 (五)未依本計畫規定進用人員及運用經費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縣市補助款額度。 (六)受補助縣市未有效減少國民小學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每週授課節數者,本部得酌減該縣市補助款額度。 (七)本部應積極督導縣市政府及學校對補助款之執行,必要時得依實際需要召開檢討會或進行實地訪視督導,以瞭解各縣市及學校執行情形。 </DIV><DIV align=left> </DIV>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2 上午 10:17:46
<DIV class=plainMail>【牛奶瓶報報】為教師授課節數發聲的紀錄!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沒有做事,大家感受得到!
「高雄縣」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為什麼比「高雄市」好,不是沒有原因的!
我簡單搜尋【牛奶瓶報報】,【高雄縣教師會】為教師授課節數發聲的文章有38篇!
從91年4月4日開始,到100年4月12日止,9年來不斷地為教師授課節數而努力,才有這樣的成果!
【高雄縣教師會】這樣努力爭取高雄縣教師權益,「高雄市教師會」有嗎?歡迎拿出資料來比較!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透過論述、操作和衝撞,才能促成很多政策的改革和進步!
老師們!醒醒吧!工會講求實力原則,「狼牙棒」不好看,但比「棉花棒」有力、實用多了!
轉貼【牛奶瓶報報】有關「授課節數」的文章:
●●●【牛奶瓶報報】有關「授課節數」的文章●●●● ================================================================================ 發表日期 標題 100/4/12 1000411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高市國中老師授課節數齊一標準 100/4/8 【好消息】「原高雄縣」國中兼任行政教師授課節數終於和「原高雄市」高高平了 100/4/7 1000407「高雄市國民小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會議報告 100/3/1 國中兼任行政教師授課節數高高平應該快要解決了! 100/1/14 【縣市合併】國中小教師行政員額編制與授課節數擇優適用版 1999/9/13 【縣市合併】高雄縣教師會針對縣市合併_教師員額編制與授課節數精算 1999/8/5 【會議報告】990803高雄縣市「國中小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暨「教職員工員額設置標準」整合研商小組會議 1999/2/23 文德國小應該依規定公告學校教師每週授課節數 1998/12/11 全國只有高雄縣最早落實國小教師授課節數降低並固定 1997/10/21 【授課節數】971016高雄縣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1997/9/16 高雄縣國小教師授課節數早就「固定」了 1997/8/13 《重申》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要先「固定」才能「降低」 1997/6/16 97學年度國小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的說明 1996/6/21 96年2688專案與授課節數的最新規定 1996/1/3 【縣政府命令】導師部分請各校依授課節數要點之中標值(20節)做為排課原則 1995/10/31 951030「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相關事宜會議」報告 1995/6/5 950602教育部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 1995/5/24 全國各縣市教師會針對降低國中小授課節數的共識 1995/5/23 全教會針對『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後續補充說明》 1995/5/11 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要先「固定」才能「降低」 1994/8/19 94學年度高雄縣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 1994/8/12 教育局有關行政編制及授課節數的公告 1994/8/11 94學年度國小教師授課節數第二次會議報告 1994/7/22 「行政編制」和「授課節數」相關會議報告 1993/4/21 教育部有關93學年度國中教師授課節數會議的紀錄 1993/4/19 高雄縣政府教育局公告二六八八及授課節數等規定 1993/4/19 高雄縣政府將召開九十三學年度國中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 1993/4/6 「九十三學年度國中各領域專任教師及導師每週最高授課節數會議」報告 1993/4/5 九十三學年度國中各領域專任教師及導師每週最高授課節數會議 1993/3/25 高雄縣政府教育局針對二六八八與授課節數的回覆 1993/3/12 高雄縣教師會針對二六八八與授課節數的建議 1992/9/8 高雄縣國中教師授課節數排課事宜因應會議 1992/9/3 高雄縣教師會將召開研商國中教師授課節數排配事宜因應會議 1992/8/29 教育部召開研商【縣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排配事宜】會議 1992/8/6 國中教師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的問題 1992/4/30 請教育局重新研擬教師授課節數要點的陳情與回應 1992/4/7 老師針對高雄縣教師授課節數問題的建議 1992/4/4 請教育局重新研擬教師授課節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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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3 下午 07:50:02
國小老師減課好像也沒輕鬆到哪去 不如像國中老師那樣--分科教學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4 下午 06:46:21
<DIV id=yiv1749590765> 【2011/04/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基層老師怎麼看:「教育部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
100年04月25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本來權利與義務就是相對,但國中小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卻長期不夠明確,也就因此造成中小學老師超時上班的問題長期被漠視,但終於在教育部推動教師固定工時且入法中被看見了,但媒體報導:老師反對? 不過基層的老師反映可能不盡然,其實,早在入法之前,「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95.1.24」即已規定:《二、學期間教師每週出勤時數四十小時,每日上班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中午時間亦得採計。各校每日出勤之起訖時間,由學校視校務需求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我們相信絕大部分的基層老師是正常且認真教學,而且教師在進入教育職場前即已知教育工作是犧牲奉獻的責任制,超時工作是常態,現階段多數老師加班沒補休、沒有加班費,導護、值週在課務自理情況下補休,雇主(教育部、教育局)不用付員工(老師)加班費,還要求員工要自理責任範圍內的工作(課務),這樣的員工,雇主沒有表揚為最佳員工,也不打算好好說清楚是國家社會要感謝大多數老師的無私付出,還以凸顯無課務不在校的極少個案,汙名化認真的老師,更讓老師背負寒暑假好像佔便宜的假像壓力。 教育部既然口口聲聲 "尊重師道" ,除了要求老師必須 "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也應該把老師寒暑假休假是合理的事實、老師超時工作應有補休與加班費、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參與進修並未影響課務...,等等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教師工作條件的部分,一併說清楚,以正視聽!免得讓老師懷疑教育部真有 "汙名化" 教師休假權益的企圖。 我們認為:教師固定工時入法,對大部分基層老師應該沒有影響,反而突顯教師犧牲奉獻的形象,因為認真的老師還是會多做,反而那些極少數打混的老師恐怕未來的日子就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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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26中國時報的報導●●● ================================================================================ 教師一周40工時 8月起實施 更新日期:2011/04/26 03:11 鄭閔聲、朱芳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朱芳瑤/台北報導】 今年八月起,中小學教師將採固定工時。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但教師與家長團體有疑慮,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說,教師的責任不只授課,也包括下課後與社區、家長互動、批改作業及備課,只要與學生相關的事務,教師都有責任處理。若讓教師固定工時,難道「上班時間」以外,學生或家長有問題,老師就不用提供教育服務嗎? 人事處長陳國輝指出,中小學老每周工時四十小時只是「原則」,非硬性規定。各校可視教師業務,彈性調整工時。教育部會再與各級地方政府和教師團體協商相關細節;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服務工時,由各校自訂後送教育部備查。 立法院去年通過《工會法》修正案,全國教師今年五月一日起,可以縣市為單位組成工會,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 但教師身分特殊,工時多寡涉及教師權益,也關乎學生受教權,昨天修法規定,教師工時必須由教育部統一制訂辦法,不得列入團體協商範圍 另方面,教師待遇與政府預算編列有關,不能由勞資雙方片面決定,這次修法明文規定,各級學校教師本薪、加給、獎金等由教育部擬訂,不列入團體協商範圍內。 未來教師組成工會後,除了工時、薪資,任何勞動議題都與地方政府進行協商。例如班導師是否必須擔任導護老師等問題都可討論,雙方達成共識後,得簽署團體協約;教師如認為遭不當行政處分,也可透過工會要求與地方政府進行勞資協議。
●●●1000426中國時報的報導●●● ================================================================================ 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在校 教師強彈 更新日期:2011/04/27 03:12 鄭閔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前天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明訂中小學教師應於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並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消息一出,不少教師、家長齊聲反彈,連曾任國中老師、身兼國民黨副祕書長的立委洪秀柱都覺得這規定「匪夷所思」,將連署要求本案交付朝野協商,在二讀時翻案,取消教師工時限制。 《工會法》規定,教師得於五月一日起組織工會,與地方政府進行團體協商。教育部擔心教師工時如納入團體協商範圍,將影響學生受教權,因此主動提案修正《教師法》,將教師薪資與工時排除在協商範圍之外,並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數,訂出每周四十小時的教師基本工時。 法案通過初審以後,昨天教育委員會立委辦公室接到各地教師與家長的抗議電話。許多老師激動地說,「難道只有待在學校才是工作?那以後下課還要不要連絡家長、輔導學生?」家長也擔心固定工時會讓教師只顧日常教學,「會不會下午五點以後就找不到老師了?」 前天立院審查此案時,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就認為,教師工作性質和上班族不同,絕大多數老師都需要在課餘時間備課、進行家庭訪問或批改作業,實在沒有必要每天把老師「綁」在學校八小時。 教育部長吳清基卻堅持,為維護學生權益,必須立法規範教師基本工時,超時工作部分由教育部訂立補償辦法。因此,在教育部主導下,通過修法初審。 洪秀柱批評,硬性規定教師工時根本是莫名其妙,老師的工作範圍本來就不限於校園內,自己當年執教鞭時,曾凌晨兩、三點跑到山裡找翹家學生,「這種情況要怎麼算加班費?」 他表示,教育是良心事業,大部分教師的工作動力都來自教育熱忱與責任心,教育部現在的做法好像把老師當賊在管,不僅不切實際,情感上也讓教師難以接受,她將盡力阻止教師固定工時入法。
●●●1000425自由時報電子報●●● ================================================================================ 教師將採固定工時 教育部遭批 【17:5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5日進行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長吳清基(中)在會中與幕僚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本報訊〕全國中小學教師將採固定工時,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明確規範教師在校工時為一週40小時,不過也引發一連串問題,如寒暑假是否要固定工時工作、加班是否有工資等,教育部表示,後續將和教師團體協商,修正教師請假規則。 原則「每週5天、每天8小時」 預計8/1起實施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規定中小學教師自新學年開始,工時以「每週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同時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在不影響校務推展的情況下,可視教師擔任導護、校外教學或課後輔導等工作,彈性調整老師留校的工時,原則上還是每周工作40小時,但這部分還會和縣市政府及教師團體等協商。
教師、家長團體反彈 質疑超時有無加班費? 不過,教師訂定固定工時,卻也引發許多爭議,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若教師固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工作,學生若於上午8時前到校,學生安全交由誰負責?而教師於寒暑假是否也有固定工時?若教師工作逾8小時,有無加班費?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也表示,修法最大影響是教育,而不是教師,且教師不僅有授課責任,還要輔導學生、準備授課資料,若教師工作時間窄化,問題將會一波接一波,劉欽旭說,「教育不能數字化。」若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教部強調超時以補休為主 細節再協商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回應表示,所有外界質疑的問題,午休時間是否算工資、上班是否需要打卡、加班費如何計算以及寒暑假上班時數等問題,都會列為協商事項,而教師超時部分,目前則以補休為原則,修法會以學生受教權為最大主體思維,預計最快在100學年以前完成修法。
●●●1000425聯合晚報的報導●●● ================================================================================ 中小學教師改固定工時 超時可報加班?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11.04.25 03:03 pm 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以「每周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 報系資料照片 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首次將教師工時入法,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教育部表示,將修改教師請假規則,規定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 8 月1日開始實施。 教師工時入法,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齊聲反對。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如果老師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學生卻是8時前到校,學生安全誰負責?老師工作逾8時,可不可以申請加班費? 謝國清強烈反對把教師工時問題「簡單化」,應和寒暑假的上班時間一併考量。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則批評教師工時入法,是傷害學校組織文化,老師的責任是授課和輔導管教,老師不會時間到了就走人,「教育不能數字化」,如果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立法院去年完成「工會法」修法,教師今年5月1日起可組工會,可以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立法院上午審議教育部版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第18條之一修正條文,首度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在校服務工作時間,由各校定之並報教育部備查。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草案朝向中小學教師每天在校時間8小時,一周工作5天,且在不影響校務推展下,也可彈性調整老師的留校時間。 陳國輝表示,中小學老師每周工作40小時是「原則」,可視擔任導護工作、校外教學、課後輔導等工作,教師可以彈性調整工作時間,這部分教育部將和縣市政府、教師團體協商。 至於每周工時超過40小時,是否要發加班費?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以補休為原則,老師工時和補休要跟寒暑假合併考量,但不排除將加班費列為重大協商事項。 【2011/04/2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4 下午 06:47:34
<DIV id=yiv261059286> 【2011/04/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center>[轉貼 100/4/26公視_有話好說節目討論] 公視:http://talk.news.pts.org.tw/2011/04/8.html 教育部修法將教師「一定時間在校服務」入法,學生、教師更有保障?工時要規範!工時難計算?老師憂喜參半?教師寒暑假休假佔了社會的便宜嗎? 長期以來,教師日常工作時間超時(超過8小時)沒有加班費與補休,未兼行政教師沒有休假,只有利用寒暑假不到校以為補休假等現象,仔細精算,教師休假天數並未因此比一般公務員或勞工多放假,教師在寒暑假期間應該可以抬頭挺胸地好好休假,老師休假沒有虧欠社會、沒有佔國家社會的便宜! 此外,教師在進入教育職場前即有教育工作是犧牲奉獻的責任制,超時工作是常態,無法以固定工時來計算,現階段多數老師加班沒補休、沒有加班費,導護、值週在課務自理情況下補休,雇主(教育部、教育局)不用付員工(老師)加班費,還要求員工要自理責任範圍內的工作(課務),這樣的員工,雇主沒有表揚為最佳員工,也不打算好好說清楚是國家社會要感謝大多數老師的無私付出,還以凸顯無課務不在校的極少個案,汙名化認真的老師,更讓老師背負寒暑假好像佔便宜的假像壓力。 同時,教育部既然口口聲聲 "尊重師道" ,除了要求老師必須 "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也應該把老師寒暑假休假是合理的事實、老師超時工作應有補休與加班費、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參與進修並未影響課務...,等等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教師工作條件的部分,一併說清楚,以正視聽!免得讓老師懷疑教育部真有 "汙名化" 教師休假權益的企圖。 公視轉貼: 來賓:
教育部常務次長 陳益興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 彭如玉 家長 姜義村 家長 張博威 教師 柯君穎 附註:教師合理休假天數精算-- 如果要算,大家來算算看! 81天:國中小寒假 21天、暑假 60天 27天:春節5天、22個週休二日(這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28天: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25天:平日超時上班 (7:30~16:30,每日上班時間約比公務人員或一般勞工多 1小時(無加班費), 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即多出200小時,折合一般上班時間約25天。)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活動。 現在我們以最少"寒暑假返校日2天 (N=2)"來計算:(81天) ─(27天)─(28天)─(25天)─(2天)= -1天 前前後後算一算, 是政府還欠國中小教師 1天休假,結果主管機關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一般休假的事實,更沒有感謝國中小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卻一再要求教師增加寒暑假返校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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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0 上午 05:40:21
執政黨只會對菜的..年輕..沒有退休的下手.. 對於教育的危機視而不見.. 桃園已邁入200萬人的大縣 統籌款拿很多..但是教師人力不足不改善(編制不增加..課沒減少)政客的支票滿地皆是 民主社會已經扭曲的跟共產社會無異..所有新聞議題超過一星期自動消失 社會問題造成的學生問題也不思是否增加輔導人力 讓社工進駐可以減少輔導室無功能(只會簽公文) 社會變化快速..但教育環境十年不變..只會陷教育人員不義 內鬥內鬥鬥鬥鬥...什麼問題都沒解決..沒有人會關心.. 自求多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0 上午 10:28:53
貼了那麼一大堆教師會的新聞稿, 請問一下實質意義在哪裡? 我們小教師只希望編制提高,不能每班2.0,只少也希望1.8或1.7吧。 為什麼教師會不去努力這一塊?難道被長官摸頭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0 下午 12:27:22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在吳志揚縣長眼裡, 桃園縣的國小師生竟然連「陸客」都不如!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桃園縣政府卻偷走國小師生的乳酪! 教育人事經費長期遭挪用、剝奪!「師生比」嚴重不足,不增反降, 平均未達1.5,遠不如五都,恐居全台之末! 100學年度桃園縣國小基層教師人力經費缺口高達2千多萬! 學生受教品質堪慮! ◎桃園縣政府偷走國小學校單數班的教師0.5編制!教育人事經費長期遭挪用! 眾所皆知,國小教師的編制為1.5人/班,如果全校總數為雙數班的比較沒有問題,比如說全校為20班者,則應配置30位老師,但若是總數為單數班級數者,以21班為例,則應配置31.5人,但桃園縣政府卻將尾數的0.5編制偷走,將單數班級的0.5編制的人力借調至縣府為教育局服務,而不是為國小學生服務。 教育部的2688專案補助經費是為充實國小導師及科任教師的編制,使國小學童能得到更完整的照顧。我們卻發現桃園縣政府竟長期「用」中央政府教育部的2688經費「補」桃園縣政府偷走的0.5的人力編制,以及「補」輔導團的人力經費,結果桃園縣政府樂得高興用教育部的錢做自己縣政府的事,等於拐個彎「挪用」教育部2688的經費,其實與96年本會檢舉【桃縣政府將2688經費挪用填補縣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沒有兩樣! 恐怕違反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八、成效考核:(二)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填補縣市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 我們早在97年發表【2688專案經費哪裡去了?「輔導團肥滋滋、基層教師苦哈哈」】,點出桃園縣2688經費遭挪用的嚴重情形! ◎桃園縣100學年度國小82所學校,恐面臨0.5編制無端消失的窘境! 100.6.28本會發表了是【誰偷走了桃園縣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的乳酪?】引發許多老師們的關心,我們特別整理桃園縣100學年度各單數班級的學校, 這些學校恐面臨0.5編制無端消失的窘境!桃園縣政府長期將尾數的0.5編制偷走,而且這些單數班級的教師0.5編制的人力,則被桃園縣政府以借調方式至教育局在縣政府服務,例如今年(99學年度)在教育局就有超過30位的借調教師。 意思也就是說,各國小「單數班」越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就「賺」越多,100學年度桃園縣將高達82所學校是單數班級數,若以過去的作法,桃園縣將可以「賺」41個借調教師的人力,而桃園縣政府的作法等於因此造成桃園縣國小教師的人力長期不足,甚至比法定的1.5編制還低! 這偷走的人力應分擔的授課節數,這些年都是由教育部的2688專案經費在「補」,也等於拐個彎挪用教育部2688的經費!難怪基層教師授課節數達不到教育部的標準,而遭教育部扣款! ◎ 國小教師人力嚴重不足,「師生比」平均未達1.5,不增反降,不如五都,恐居全台之末! 教育部人員表示,在課稅前讓國小教師得以固定節數(級任20節,科任22節),各縣市政府也應共同努力與負責。 現在,我們來看看其他縣市以提高國小教師編制,減輕「師生比」嚴重不足的作為: ●【台北市】90年將國小教師編制提高,設定目標為1個班級教師比率1.8人,目前為1.7人。 ●【台北縣】從99學年度開始,許多學校的編制也達1.7人。 ●【台中市】從99學年度起,52班以下的國小,每班教師員額編制人數將提高為1.55人,並將逐年提升教師員額編制到每班1.8人。。 ●【高雄市】陳菊市長承諾教師會100學年度達編制1.6人。 ●【金門縣】、【基隆市】也在醞釀提高編制。 我們很遺憾,在直轄市五都紛紛開始提高國小教師編制到每班1.6人,甚至逐年提高到1.7人或1.8人,增加教師照顧學生的人力比,惟獨桃園縣「不增反降」,全縣平均計算,連法定1.5編制都達不到,不僅是六都吊車尾,恐怕是全台之末!本會計算過,以現有每班1.5人的教師編制,絕大部分學校正式教師的總授課節數根本無法滿足學生的上課需求,將造成很多課程要由短期臨時的兼代課教師來上,影響學生的教育品質,更何況連1.5編制都不到的狀況!。 ◎縣府「偷走」國小師生的乳酪,100學年度將欠缺基層教師人力經費高達2千多萬!400位代課教師還沒著落,學生受教品質堪慮! 總計100學年度,桃園縣共有82個國小班級數為單數,按每校由縣府教育局挪用0.5個教師編制來計算,總計遭挪用經費高達2千多萬(82校*0.5人編制*14.5個月*40000元/月=23,780,000元)。 以桃園縣政府6月2日會議精算,此次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2688經費的缺口約2千多萬(不足經費:22,617,409元),這個數字正好與桃園縣政府偷走全縣國小0.5班編置數的金額接近!這關鍵的缺口,正是全體桃園縣現職國小教師下半年要承載的「教師人力不足」的負擔!若以該次會議精算之「各校不足的節數」共8916節,全縣將概估需要超過400位的代課教師,眼看八月(100學年度)將至,桃園縣政府仍然卡住經費,教師人力嚴重不足,很多學校在問:「經費沒有下來,學校怎麼聘老師?」看來100.6.20縣長機要參議、教育局主祕承諾「補足經費缺口,並於7月中前完成,屆時會邀請縣教師會一起開會確認後再公告各校補助節數」恐怕跳票! ◎ 吳志揚縣長只照顧「陸客」,不照顧國小師生? 按桃園縣政府100.6.7新聞稿指出:「針對大陸地區即將開放民眾到台灣自由行,桃園縣政府提出688專案,委託旅行社在大陸地區招攬自由行客人到桃園住宿、用餐、旅遊,並由負責這項專案的百威旅行社整合縣內的旅館、餐飲、伴手禮業者,由旅行社提供有意到桃園旅遊的自由行陸客688元人民幣的優惠。 」看得出吳志揚縣長對「陸客」的「用心」與「照顧」! 桃園縣政府於100.6.2就發現這個嚴重的問題,但是對照宣布「照顧」陸客的時間點,看在桃園縣國小師生眼裡,不禁要問:「在吳志揚縣長眼裡,桃園縣的國小師生竟然連「陸客」都不如!」──桃園縣國小教師編制嚴重不足,桃園縣政府不僅沒有「照顧」,還偷走國小師生的經費!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 我們認為,「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桃園縣長吳志揚不僅應把長期「偷走」的教師人力還給基層外,更應該把提高國小教師編制當作是應當且刻不容緩的事情,更何況已經落後台北市10年了;或者是比照台中市「減班不減師」的模式,逐年提高國小教師編制,這樣並不會增加教師總員額,就可以逐年提高教師編制,促進師資新陳代謝,維護學生受教品質,提升桃園縣的教育競爭力! 桃園縣政府相關損害國小師生權益的作為,本會將送監察院調查。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0.7.20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0 下午 01:00:00
教師工會內人數需過現行縣教師數的一半,工會才有力量。 相反的,若太多人有只想享受成果,會費讓別人繳的心態,則很多議題將無法行使團結權,以發揮其力量。 在美、日、英、法等先進國家,加入工會是種趨勢,亦是種近乎義務的選擇 但在臺灣,工會雖成立了,但仍有很多人沒有加入,卻與工會會員享有工會爭取而來的權利 如此,「有加入沒加入,都一個樣」似乎失去了工會為會員服務的重大目標,不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31 下午 09:54:01
我加入教師會應該有7-8年..今年沒參加 完全感覺不出有何不同 總之..這裡應該只是讓人吐苦水的地方 對事實可能沒有任何幫助..沒有凝聚力..好像各取所需 或是說教師會=留言板好像也沒錯 那些政客永遠不會理會這裡的留言 因為它們每次都予取予求屢試不爽..只關心選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8 上午 12:00:58
請各位先進回到主題,"課稅前(100學年度)是否真會降低國小老師的授課節數?為何到現在仍然感受不到?是不是上層又再說說罷了? 到底要上幾節課? 全教會和教育部協商的配套措施不是說要減4節課嗎? 到現在未見增加教師編制,如何去減課呢? 回應樓3: 平○市東○國小99學年度普通班22班,資源特教各1班,授課時數如下 主任:6節 組長:12節 導師:21節,外加星期三8:00--8:40要上閱讀,外加每天7:40--8:00要上數學或英語補救教學,校長還要我們列出以上相關課程計畫,期末要交閱讀成果。 但是校長和主任都說【大家】的節數都是中標,而且行政特別辛苦所以要多減一些。 課發會的代表不知道在做什麼?被騙了都不知道? 今年可能更糟了,但是又能像誰申訴?有用嗎?什麼導師20節?別作夢了? 看了還真令人...,這家校長主任怎麼那麼不要臉,行政怎麼吃像這麼難看?這是哪家的排課標準? 縣府教育局怎麼都不查呢?什麼導師20節,課稅後再減4節,這根本就是欺人太甚了!有請工會代表們趕快前去要求縣府教育局下文要求並糾正此類學校排課人員確實做到依標準20節去排課, 以免此風蔓延至他校,影響更多人.(可別最後又加一條"各校可自行依需求調整",而便宜行事) 偉大的吳縣長一句話要從一年級開始上英語課?師資從哪來呢?尤其半大不小的學校又是丟給級任上,是否又莫名增加導師負擔?參差不齊的師資又將造成更大的城鄉差距, 教育局盡辦些短期研習,美其名叫進修,實則真正在殘害教育.一年級小孩一入學生活適應都有些問題,馬上就得3聲帶齊放,國.英.本土語同時學習,也難怪我們的小孩厭倦學習, 以致揠苗助長而一事無成.吳縣長您從小就有優渥的學習環境,但未必每人都如你一般好,若執意要施行,也請別增加現有老師無謂的負擔,直接由受過正統英語教育者來施教, 至少小孩學得較有公平一致的水平,大學校有純科任老師,小學校可沒有,如何能達到城鄉一致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8 上午 01:05:23
目光如豆還是眼光遠大? 請問縣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10 上午 10:29:56
<DIV id=yiv1166686738> 【2011/08/0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本會募集不甩吳志揚縣長美意的學校校長名單 報告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范姜仲宇 2688經費歷經將近2個月的拜會、協商、督促及衝撞,好不容易經費在7月底確認底定,想不到才不到一個星期,卻傳出多所學校校長使用各種手段創造編餘節數,就是不願落實教育部的重大政策「級任20節,科任22節」,也是將此次吳志揚縣長補足經費缺口、協助各校減輕教師授課負擔的美意踩在腳底,這些校長真是「生雞蛋無、放雞屎有」。
更可笑的是都已經當上校長了還不做功課,或者是根本就知情卻故意挑動行政和老師間的矛盾,如果稍做功課應該了解2688節數補助調查基準,不論行政或老師都是以中標排課,卻有學校校長在課發會中公然指出「教師會沒有替行政著想,2688經費的計算把行政以中標排,導師和科任以低標排,所以,揚言要加老師們的課!」。
” 級任20節,科任22節”是低標?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規定:【二、國民中學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每週以十八節至二十二節為原則,且不得高於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前之授課節數;國民小學科任教師之授課節數,每週以二十節至二十四節為原則,且不得高於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前之授課節數。三、兼任導師之專任教師,扣除導師時間後,其授課節數與專任教師之差距,國民中學以四節至六節為原則;國民小學以二節至四節為原則。】 所以,科任之節數為20~24,級任若減2節應為18~22,因此20(級任)、22(科任)節各是級任及科任的中標而非低標,也就是無論兼任行政和非兼行政教師之計算基礎都是以「中標」計算。
我們也請各校老師持續監督學校使用這筆經費,不容許有巧立名目或挪用情形,若有不當使用,歡迎反映給本會,我們將會親赴協助處理;對於誓死不甩教育部及縣長重大政策的學校,我們在2688經費走入歷史的最後4個月,對於學校巧立名目、挪用或運用各種奧步達到要老師加課目的,我們”鐵定”調查公布名單送教育部處理,並將名單送到縣長室,讓縣長清楚知道哪些校長根本不甩他的美意,我們也相信一定有校長勇於違抗教育部及縣府政策,歡迎當”對照組”!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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