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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桃園縣各校辦理教師自聘甄選,有報名就有機會.請大家告訴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124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0 下午 02:30:49

             

  1.此次100年7月26日桃園縣各校辦理的教師甄試,只要具備教師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考上的就是正式教師了!

  2.請大家問桃園縣教師會哪些學校的教師會和教評會組織比較完善和公正,而不會讓這次考試淪為校長遴選自己內定主任的假考試~

  3.請各位流浪教師若想爲自己爭取一各公平和公正的考試機會,踴躍把這篇po文轉貼出去給桃園縣政府和監察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0 下午 03:18:42

我們不希望有不法的情事發生

但各校自聘教師是各校的權利,而各校教評會自要把關

需要未審先判認為某些事一定是圖利某些人

我們不認同部份學校「假考試」

但我們相信大部份的學校是要甄得該校有需求的教師(教評會會把關)

除非自己去考或親朋好友去考遭受不公平待遇

否則,真的有必要過度關心嗎

先樂觀其成

再發揮自己的關心

讓不法在教育界不見

孩子都受益吧

ps.建議版主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如果被某個學校錄取,先向您恭喜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0 下午 03:38:30

今天桃園縣會有此教師甄試,是桃園縣政府處理不當,讓監察院長糾舉而有的,縣政府教育局都亂七八糟的,可見桃園縣教育的環境是有可議之處的,

小心一點,睜大眼睛,以懷疑的精神來監督,不要再被糾舉丟臉,不是更好嗎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0 下午 06:29:02

 

對阿!請教師會(or 教師工會, 管他什麼會)趕快出來!

一定要搞給他破局, 才能顯示教師當家做主!

我們可不是好惹的,成事不足...但敗事一定有餘的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0 下午 06:32:14

立法院的諸公和教育部的豬頭

立下了狗屁不通笑死人的法規

搬起了一塊大石頭交給教師會

經由監察院對準縣市教育局和學校的腳砸下去

一群豬仔痛快淋漓拍手叫好

教師會的人不考或考不上主任校長

視校長主任行政為天敵

肖想校長主任如果不用考

用選的或大家輪流做

等到那一天不就是教師(工)會萬萬歲

努力等到1萬歲再說

至少等到民國200年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上午 08:37:15

回應樓上的話,雖然我不是很認同教師會某些人物的一些言論。

但是我認為教師會不是全都是您提到的這樣子小鼻子小眼睛,大部分都是為教師發聲的。

 

但是相信這次自辦甄選一定不會是多公平的考試,因為校長大概早就找好人馬了。

不過還是有些比較邊疆的偏遠學校,或是校長比較...的學校會有機會。

去年度就有學校徵了好幾次(當然聽說也有為了給代理找機會,所以來的都不要)

也相信教評會或甄選委員會也是配合演出。這是配合法令衍生出的對策。

回到甄選的話題,畢竟是校長找進來的人馬,是為了該校長推動的業務負責。

只要行政推動業務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教育,相信每一位老師都會支持。

如果工作的推展讓老師們有疑慮,就應該妥善說明與溝通。硬來相信是沒有用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12:33:07

希望桃園縣教師會可以站出來替我們監督這次的考試.讓我們流浪教師可以有一次公平的機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2:12:19

我很多在私立高中職學校教書的朋友

他們說也要報名考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2:47:30

我要叫我的那些可憐的流浪教師同學們一定一來考~~~有考有機會,如果大家都去考,

又如樓上的版友說有監察院的人會進駐監督,相信各校的教評會不敢亂搞!!!

正式老師和怕死的校長應該不會拿自己的退休金開玩笑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4:14:06

具備合格教師資格者,且具有主任(候用主任)資格者尤佳

人家是要聘主任 早就講好了

這只是形式罷了

儲備教師千萬不要考 免得白繳報名費

如果沒主任報名 你報名也不會被錄取

因為你未具主任資格

因為新進教師錄取率那麼低

怎可能開後門讓你進入

校長又不是頭殼壞掉

因為這是甘冒被調查的危機

最後沒人報考只好由校內老師暫代主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4:17:05

我們校長急著要把他心愛的主任給聘進來

都還未考試

他老兄就大膽宣布她是未來的主任

教評會只能......................................... 無言 當黑幫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5:53:51

<DIV style="WIDTH: 864px; OVERFLOW: auto">流浪教師們別傻了~

去應考勞民傷財還一肚子鳥氣,看到有候用或主任資格尤佳的,別碰就對了!!有這種字眼的就是校長人馬準備進駐的學校啦!!別傻呼呼的跟著一頭熱~

你去糾舉也沒用,因為是上面默許的,開會都不敢發任何資料,隨你們底下的自聘學校去亂搞,吳志揚的教育政績如何做得漂亮呢?上面領軍,隨校長們胡搞瞎搞,四個字依法行政你們難道不汗顏嗎?丟給各個學校教評會燙手山芋,教評委員幾乎都是校內一般教師,誰敢得罪國王人馬呢?大家一起發動一人一信投訴總統府馬小九信箱啦~教育界還搞這種不倫不類的白手套遊戲,真是有夠噁心!真是為你們感到羞恥!!丟臉!!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7:33:30

詳見:http://www.simps.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216

報考資格:

具備合格教師資格者「如」且具有主任(候用主任)資格者尤佳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招聘類別

兼任職務及工作

名額

聘期

教師

兼主任

(輔導工作)

1

1、依教師法初聘、續聘之規定辦理。

2聘兼職務聘期,自10081起至101731止,計ㄧ年

教師

兼主任

(總務工作)

1

1、依教師法初聘、續聘之規定辦理。

2聘兼職務聘期,自10081起至101731止,計ㄧ年

 

規避現行法令意圖明顯

根本不甩監察院二次糾正函

縣政府國小教育科睜眼說瞎話視若無睹嗎?

好笑真好笑

個個陽奉陰違

自行曲解法令或解釋法令

立法之初衷

豈為如此?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7:34:23

我不懂桃園縣這樣吵吵鬧鬧對誰有好處?

有人說校長不好,主任很爛

那難道沒有爛老師嗎?

我們學年也有很差的老師,家長罵,同事不屑的

那些不適任教師--誰管他們啊!

主任中應該也有好的吧!

如果他們想做事,為什麼要為難他們

po文的是想當主任當不成,所以來亂的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1 下午 07:54:02

流浪教師如果只憑這次考試就成為正式的

那我們這些代理老師代了那麼多年,

也才剛成為學校代理老師......算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下午 02:17:08

具有主任資格尤佳的

就是甄選主任

不要白目

誤以為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下午 05:46:52

可以甄選主任,沒有違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下午 11:52:50

主任可以甄選,再來造就明後年度的超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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