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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3 下午 09:59:57

這次教師甄選,看似保護有主任資格的人' 但其實不是

只要有合格證書的人就可以考' 小學校教評會共五人'(誰敢不聽校長的話)

你會看到連教師甄試1000名都考不到的人錄取了

我的女兒到妳們學校考' 你的兒子到我們學校考' 互相cover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12:12:23

說話要有證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12:18:45

查99學年度該府相關國中小教師甄選簡章:介壽、八德、光明、龍興、大園、平興等國中及北勢、南勢、建國、四維、內海國小等國小共計11所國中小教師甄選簡章

真巧,這11所今年都沒有徵主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01:48:46

類別

應附之證件

注意事項及適用法規與函釋

1.教師證書影本。

2.聘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分發報到通知函(或縣內(外)介聘調入名冊、報到通知單、錄取成績單等證明)影本。

5.最近一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6.最近敘薪通知書影本。

7.離職證明書影本。

8.各校自辦教師甄選者:請加附甄選簡章(含縣政府同意備查函)影本。

9.履歷表及就職通知單。

一、注意事項:

1.辦理期限:人事單位應於新進教師到職後一個月內,依照規定擬定薪級並核發敘薪函。

2.起敘薪級:以最近一年考核通知書或最近敘薪核定函或通知書核定之薪額銜接支薪,並統一自學年度起始日(81)生效。

3.敘薪函應註明「當事人對核敘薪級如有疑義,得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規定,應於接到敘薪函1個月內向本府申請改敘,或依教師法或訴願法等相關規定,應於接到敘薪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救濟。」。

二、適用法規與函釋:

1.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

2.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沒有縣政府同意備查函就錄取,按縣府規定是不能敘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02:00:05

二、縣外高國中小學現任合格教師經聯合介聘或參加「自辦」甄選至本縣高國中小學聘任敘薪

1.介聘報到通知單或回報單。

2.新任學校聘書。

3.98學年度之成績考核通知書。

4.參加「自辦」甄選者加附教育處核備函及錄取公告、原服務學校離職證明書。(以上如為一人以上之敘薪案件,公開甄選證明及錄取名單僅需檢附一份)

5.最高學歷證書。(含40學分班結業證書或提敘證明文件)

6.教師證書影本。

7.下列人員仍須以「敘薪請示單」報府審核:

(一)幼稚園教師轉任國小教師者。

(二)國小教師轉任國中或縣立高中教師者。

(三)國中教師轉任國小或縣立高中教師者。

(四)縣立高中教師轉任國小或國中教師者。

(五)國立高中教師轉任本縣國中小教師者。

 

縣府尚未核准,依規定不能敘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02:27:45

針對教師甄選檢舉弊案,教育部昨日公佈第一波調查結果,初步查獲被檢舉的南投縣名間鄉田豐國小校長洪福清不僅自行聘請教師甄選委員,甚至自己擔任甄選委員,結果他的兒子獲選,涉及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辦法」,若經法務部複查確定違法,除將被罰一百萬到五百萬元不等罰金,且將調離校長職務,可望成為教師甄選弊端遭開鍘的第一例。

  國內師資培育多元化,準教師人數大幅增加,造成教師職務「一位難求」,教師甄選弊端傳聞不斷,教育部上週宣佈成立教師甄選檢舉信箱(psonel@mail.moe.gov.tw),隨即接獲各界檢舉不斷,經初步研判至少有十案案情明確,教育部長黃榮村指派政風處人員會同督學,前往南投縣兩所遭檢舉校長涉及未利益迴避「保送」兒子通過甄選成為學校教師的案例。

  教育部昨日公佈調查結果顯示,其中一件被檢舉的南投縣僑建國小校長謝朝宗,在甄選過程中並未違反利益迴避規範﹔但另一所被檢舉的南投縣田豐國小校長洪福清,則涉及未能利益迴避,已函送南投縣政府及法務部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辦法」進一步偵查,若偵查確定,將依法處分。

  依據「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凡是招才學校人員,若有三親等以內的親屬報考學校教職,必須利益迴避不能參與試務,但洪福清不僅自己聘請所有甄選委員,甚至親自出任甄選委員,學校於七月九至十二日公告甄選缺額、十五日報考,但僅有兩人報考,其中一名就是校長的兒子,結果校長的兒子獲得錄取,引發爭議,教育部初步判定校長確有涉及違反利益迴避辦法。

  至於僑建國小,同樣在七月十五日辦理教師甄選,僅有校長兒子一人報考,且通過甄選錄取,但教育部調查顯示,校長謝朝宗大致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全部甄選業務都委外辦理,自己未參與甄選委員選聘,也未出任甄選委員,且未參與任何甄選出題或試務工作,應屬確實遵守利益迴避。

  教育部指出,錄取教師的權利必須確保,在法務部調查尚未定讞前,這兩位校長兒子的錄取公告仍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務部查證確實涉及利益迴避問題,是否重新甄選或是錄取失效,後續處理須待南投縣政府依法處理。

  南投縣田豐國小校長洪福清對於兒子通過該校甄試,卻引來教育部質疑沒有利益迴避一事,感覺相當意外,僅以「甄試作業完全公正、公平且公開,這是意想不到的結局」,來說明自己的錯愕情緒。

  洪福清說,除了第一關參與甄試老師的資格審查由教評會作業外,包括口試與模擬教學委外聘請主考官等程序,都是由全體教評會成員決議,最後委託彰化縣兩名、台中縣一名小學校長共同評審。

  他表示,當時有兩人報考,自己兒子同樣具備資格,也無任何條文或規定規範校長兒子不能報考,但為了避嫌,自己不但完全迴避,甚至若非媒體報導,連這些校長都不知道應考者其中一位是他的兒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上午 02:31:56

曾文農工教師甄選弊案 移交檢方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全國教師會日前公開舉發質疑國立曾文農工涉及甄選不公;教育部派員調查後,初步認定該校教師甄選有涉及洩題及甄試不公的疑點,因此將全案正式移交地檢署,成為教育部第一次主動送請檢調單位查處的教師甄選案,也是第一次有國立高中職涉及教師甄試弊端。

據了解,教育部調查涉案的人員名單,除有被全教會指控涉案的曾文農工校長王增築外,也有部份學校經辦人員一併被移送調查;其中王增築校長,他不僅是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王宮田的弟弟,在去年已一度因未利益迴避聘任侄媳婦任教而遭教育部記過,此次教師甄選案再度被調查涉及甄選不公,引發教育界高度矚目。

曾文農工今年七月辦理數學、體育、食品加工等六科教師甄試,因傳出內定人選而引發參與甄試的考生強烈反彈,質疑該項甄試係校長王增築一手操作,讓他們成為「陪考生」。

台南縣教師會及全國教師會相繼召開記者會質疑,該校在甄試體育科與數學科作業上,疑有內定該校兩位實習老師,校長王增築涉及操作教評會,並自己推舉、圈選及聘任命題、實作、試教、口試等委員,違反該校教師甄選委員會規定。

此外,報名甄試者計有十六人,只有被錄取的一名教師成績高達九十九分,試題包括簡答、選擇、填充題等,且部分試題相當冷僻困難,該員答案卻與標準答案幾乎完全相同。

而未錄取的十五人成績,則均在三十二分以下,成績落差之大太不合理;因此引發教師會質疑甄試不公,公開要求教育部調查處理。

而在教育部中辦調查兩次皆無下文狀況下,教育部日前特別指派政風處、人事處人員親自南下調查。

教育部人員指出,帶回的教師甄試相關資料顯示,考生得分落差確有不合理處,甄試過程也有多處出現未利益迴避的疑點,不排除有甄試不公或洩題可能,因此教育部決議將全案移送法務單位進一步徹查。

由於學校教職「求過於供」,近年教師甄試弊端傳言不斷,教育部今年特別開闢教師甄試查弊專線,宣示將徹查杜絕教師甄試弊端,迄今已接獲近百件舉發申訴。

不過,至目前為止,僅有兩起國小教師甄試案,而這兩案均是因檢調單位也同時接獲舉發而調查起訴,一位涉案校長遭處罰緩一百五十萬元,另一案則有校長被起訴;這次教育部主動移送法務單位調查曾文農工教師甄試案,則是第一起國立高中職教師甄試涉及弊端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下午 06:32:47

通知編號 C09080000019
通知單位代碼 C0908
通知單位 海湖國小
通知日期 2011/7/25
聯絡資料 人事室
主  旨 公告 本校原訂於1000726舉辦之新進教師甄選暫停辦理
通知內容 1000725日中午12:30教評會決議:鑑於校長異動在即為求校務正常發展故暫停辦理新進教師甄選 並請人事於下午三點前將教師甄選簡章於網站撤下 ....... 本網路通知最後1次編輯時間 : 2011/7/25 下午 02:33:12 from 163.30.65.207

....... 本網路通知最後1次編輯時間 : 2011/7/25 下午 02:33:57 from 163.30.65.20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5 下午 06:57:30

為何有些學校簡章未同意備查就可以上網公告,教育局不但不禁止還默許,桃園縣的教育巳經讓人搖頭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7 上午 01:52:57

桃縣教甄限定資格 教育局:簡章已修正
桃園縣99年度國中小聯合教師甄選後,有55所學校自辦教師甄選教師。基於100多名的缺額皆為教師兼主任的職位,簡章限定甄選資格為「具主任資格的現職教師」,遭監察院糾正。桃園縣教育局解釋,縣內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結束較晚,偏遠學校也是在六月進行調動,加上特定主任提前退休,造成縣內55所國中小主任出缺,各校為穩定校務,才各自辦理教師甄選。教育局代理主任秘書高玉姿強調,100學年度自辦甄選簡章已經修正,沒有資格限制,未來也會考慮調整校長遴選期程,提早確定缺額,保障教師受聘權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 下午 11:03:33

桃縣教甄限定資格 教育局:簡章已修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 下午 06:51:34

惡劣的教師甄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0 下午 05:34:46

ok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0 下午 10:41:24

ok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1 下午 02:20:04

ok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0 下午 04:22:13

ok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上午 01:59:16

我是舊制與新制交替之間的受害者~~

原來商調~~後來甄試~~~積分全沒了(後來得知)~~~~現在學校面臨超額~~~~~我的工作權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上午 09:07:38

樓上的主任,是你自己決定要跳槽去當主任,不是別人強迫你,你也可以決定留在原校,故你的工作權並未受剝奪!

一般老師介聘調校或參加甄試,積分一樣歸零,並非只有主任才歸零!

別以為當上主任就什麼特權都得享有,各校超額時,都有行政保障條款,你還是因主任職而保有特權,你的工作權已比其他老師受到特別保障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下午 08:11:56

講這些都沒用!我個人也曾經反映論壇上的很多事情到教育局,教育局根本連信都不回!因為長期反映,我猜應該是被列入垃圾信件中了!

縣長都說我們是教育大縣,因為他大有為的領導,桃園縣才能成為「教育大縣」!

有付出和有功勞的是他,要不是他想出這麼多教育點子,「教育大縣」的封號從何而來?你們除了抱怨,還為桃園縣的教育貢獻過什麼?

縣長每次選舉前發給全縣家長的教育功績,難道是你們這些老百姓想出來、做出來的嗎?幹嘛要聽你們這些小老百姓的話?

要嘛一起聯合反映,別只會在這邊一直哀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3 下午 08:04:07

沒有作為

只是一場空

改革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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