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請彭理事長去選民意代表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238 )
作者︰test 某些民意代表專打揭弊牌 靠媒體擴大渲染打知名度 請彭理事長去選民意代表好了 在那裡妳一定可以找到舞台 教師會是屬於教師的專業團體 我們的交會費不想再來支付妳的代課費和律師費
作者︰test 這幾位老師好像有參加教師會和教師工會 學校和教育局也可以出來指責教師會包庇會員補習嗎 為什麼教師行為不當教師會不覺得羞恥 反而要大張旗鼓昭告天下 這對教師專業形象很有幫助嗎 罵老師順便攻擊學校和教育局姑息 一石兩鳥真是高招 感謝教師會讓全體教師與有恥焉
作者︰test 不知樓主想要表達的意思? 新屋國中的事件,是家長請彭老師出面的,這是事實。 彭老師和新屋國中沒有仇,和新屋國中的老師,也沒有任何恩怨 只是證據會說話,如果,今天所有的證據是假的 這三位當事人,也不是省油的燈吧! 可以去提告吧!去告家長呀!人家家長有勇氣具名指控 不像我,小人一個,不敢具名 三位當事人,不提告,是否家長們所提皆為事實? 還是三位當事人,慈悲為懷、佛心來了 真理是越辯越明的,我先表態,我沒有挺彭理事長 我也不認識彭理事長,所以,請高抬貴手,不要扣我大帽子一頂 聽說洩題的(我不敢說是誰)老師,連辦公室也不敢回去吧! 只敢待在學務處,連家長都知道了,學生的想法是什麼?哈哈,幼稚的老師 如果,沒有錯,不用怕,用力告下去,前題是沒有錯的。 怕是……心虛啊!
作者︰test 如果,真有羞恥心 我是說真的有羞恥心的話 又何必扣彭理事長一頂大帽子 彭理事長轉陳家長的請求,有錯嗎? 這篇,該不會是當事人…就是…樓主吧! 再三強調,我不是認識彭理事長,我也不知道她是誰 我只知道,無風不起浪 屋中有些老師,我是說有一些些老師,似乎名聲不太好…… 幸好,屋中的老師百分九九點九九九九九都很認真,才能在這個時候,還能增班 加油!新屋國中從過去的每個年級七個班,到現在每個年級十四班,少子化又能有十三班 家長都有在看,真的有良心,真的認真的老師,家長都知道 欺騙家長、欺騙學生、迷失在電玩世界的老師,醒醒吧! 沒有人是你的仇人,你的仇人是你自己。
作者︰test 家長有繳會費嗎???如果教師工會變成了家長鬥爭教師的合理工具之一,那還加入幹什麼??? 補習固然不對,但此事由教師工會出面,感覺上就很不妥! 畢竟教師工會的主體是教師,是維護教師勞動權為主要訴求的團體,不是嗎??
作者︰test 家長有繳會費嗎???如果教師工會變成了家長鬥爭教師的合理工具之一,那還加入幹什麼??? 這是什麼想法?
作者︰test 家長向學校投訴,學校卻說查無具體事實,學校不是包庇是什麼? 我服務的學校也有老師開補習班,也曾有家長向學校投訴,學校也是說查無實據,還是在期末校務會議向全校教職員說喔!學校包庇當事人,為什麼?因為當事人用假名開班授課,我學校的上級是怕自己被牽連,所以查無實據。其實全校都知道那位老師開補習班,還有一位股東是鄰近學校的老師! 我學校的事件,教育局也派督學來查,同樣查無實據,因為補習班老師的姓名和被投訴老師的姓名只有姓氏相同而已,故查無具體事實。很可笑吧! 老師接個別家教我不反對,但我堅決反對現職老師開補習班! 真那麼缺錢,就辭了教職去當補習班老闆,安心賺錢去,讓有心教育的新血協助學生創造未來。 我曾三餐不繼,窮過來的,但是我父親教育我們「人窮志不窮」,也常提醒我:自己是苦過的人,對窮苦的孩子要更加照顧!教育無法訂一個制式標準,一切全憑良心! 學校無法給家長一個公道,家長請教師會出面除禍害,個人認為是不得已的作法! 如果學校不包庇,家長還需要找教師會幫忙嗎?
作者︰test 版主也沒惡意呀! 他只是建議某人選民意代表, 那兒有更好的發揮空間, 更寬廣的舞台, 我看真說對了, 一呼就有好幾諾了!
作者︰test 工會站出來門戶自清沒啥不妥 工會維護教師勞動權可不維護不當校外兼職之權 工會站在雇主的對立面以勞方角度監督雇主並無不妥 如果家醜不掀 還自以為「自我感覺良好」 那社會豈不我行我素無法無天? 道義放兩旁 利字擺中間 有的言論看似有理 打的是烏賊戰 模糊焦點轉移注意 看倌請睜大眼睛
作者︰test 教師會及工會曾宣傳說沒交會費的老師若出事要請你們幫忙免談~(除非補繳會費) 家長有交會費嗎?自清家門之說很難說服大眾!我疑惑了~ 先不論屋中老師其行為,此事由貴單位揭發適宜嗎? 彭理事長別被掌聲的光圈迷惑了!對您期望本來是很高的!勿忘初衷!!
作者︰test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章程 100年5月1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壹章 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暨相關法令訂定之。 第二條本會定名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本會以團結各級學校教育人員,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改善學校教育環境、提昇學校教育品質及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 第四條本會係依工會法設立之社團法人。 第五條本會以桃園縣(以下簡稱本縣)之行政管轄範圍為組織區域。 第六條本會會址設於本縣行政區域內。 第貳章 任務 第七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二、維護教育人員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三、教育人員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事項之促進。 四、參與學校教育發展及教育勞動者權益相關政策、法令之制訂與修正。 五、團體協約之協商、締結、修改或廢止。 六、推動教育人員勞動權相關之教育訓練及組織發展。 七、辦理會員之福利、服務及文康聯誼活動。 八、會員之輔導支援及糾紛調處。 九、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議權之行使。 十、依法派出代表參與或監督與教育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組織運作。 十一、訂定教育人員專業倫理規範。 十二、與國內外各工會組織、公民團體合作,推動社會及教育改革。 十三、辦理教育人員專業成長相關之研究、獎勵及進修活動。 十四、提昇各級學校教育品質及學校教學環境之改善。 十五、會員就業之協助。 十六、依法從事公共事業、合作事業、文教事業、投資事業之創辦及文宣刊物之發行。 十七、其他合於本會宗旨及有關法令規定之事項。
作者︰test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章程 第七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二、維護教育人員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三、教育人員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事項之促進。 四、參與學校教育發展及教育勞動者權益相關政策、法令之制訂與修正。 五、團體協約之協商、締結、修改或廢止。 六、推動教育人員勞動權相關之教育訓練及組織發展。 七、辦理會員之福利、服務及文康聯誼活動。 八、會員之輔導支援及糾紛調處。 九、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議權之行使。 十、依法派出代表參與或監督與教育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組織運作。 十一、訂定教育人員專業倫理規範。 十二、與國內外各工會組織、公民團體合作,推動社會及教育改革。 十三、辦理教育人員專業成長相關之研究、獎勵及進修活動。 十四、提昇各級學校教育品質及學校教學環境之改善。 十五、會員就業之協助。 十六、依法從事公共事業、合作事業、文教事業、投資事業之創辦及文宣刊物之發行。 十七、其他合於本會宗旨及有關法令規定之事項。
彭理事長自行增加? 第十八、協助家長舉發教師違法情事。 第十九、運作媒體報導教育界之黑幕。
作者︰test 原來彭理事長真踩到人家的痛處了。 陳述事實真的很可怕啊!姑息養奸,忠言逆耳。 法律沒有規定我們可以呼吸,我們自己呼吸不行嗎? 做錯事,還一堆理由,指責別人不能說。真天才!! 控述不義,是人的天職。
作者︰test 某校…不知道是那一所學校…我沒說是上新聞的那所學校,不要對號入座 老師利用學校發的筆記型電腦 沒課的時候,在辦公室玩連線遊戲練功打怪,如果,真的又被學生拍到了,我是說如果…不要怕 強調,是在上班的時間,玩連線遊戲練功打怪 請學校資訊人員提供記錄,就可以知道有沒有這件事 下班玩到天昏地暗日月無光,這是個人的問題,上班時間……學校公物……… 只是,一說出來,所有的記錄,應該會自動消失吧! 不過,可以請局裏的長官,再做一次問卷調查,學生、老師都知道啊! 股票大漲,有一些些老師的心情特別好, 股票大跌,有一些些老師的心情特別不好,學生又要……慘了。 有本事在上班時間看股市,就要有本事不受股市漲跌的影響… 彭理事長,幸苦了。背負這麼多的臭名,還要有高EQ來控制自己的情緒 真的是不容易啊!認真的老師們,加油!
作者︰test 自己學校有不適任老師無法處理 就怪教師會包庇 只會替老師爭取權益 教師會一旦揭弊了 當事者又超級不爽被抓包 酸言冷語要人家轉換跑道選民代 選民代幹什麼 好讓你搞七拈三沒人管嗎 樹大招風 德高謗至 理事長我挺你 這種毀謗他人的伎倆 不要去在意它 做你該做的 惡人一張嘴 遲早報應到自己頭上
作者︰test 版主也沒惡意呀! 他只是建議某人選民意代表, 那兒有更好的發揮空間, 更寬廣的舞台, 我看真說對了, 一呼就有好幾諾了!
作者︰test 只會重覆貼文,唉!這種行為,近乎………。 一面鏡子,永遠只能看見表面 人貴自知啊!人貴自省啊!模糊焦點,不思改過。切莫一錯再錯啊!
作者︰test 你還真的瞎了,你是否認為「洩題」、「體罰」、「開補習班」是教育人員的專業行為?要積極維護、繼續放任而不要揭發? 你是真的不懂一個團體組織的章程是依照法定程序訂出來?隨便想加就加上去?
作者︰test 只要是工會幹部就可體罰學生?要求編班?課後假藉社團名義收錢補才藝課程?錢不入校庫自己暗槓? 這一切都有證據,看彭老大敢不敢報自己工會內部料? 新 小家長
作者︰test
讚!讚!讚!
作者︰test 桃園縣教師工會,是否應開開眼界了???世界先進國家的工會,最主要的目的之一,都是以維護工會成員權益為優先。至少美國與日本等先進國家是如此。理由很簡單,在先進國家裡,工會人數過半,才能爭取到與政府的協商權與團結權的合理性。這點,桃園縣教師工會幹部們應該最清楚。換言之,以現行制度來看,若工會人數不過半,縣政府可以對工會的團結權提出執疑;工會不過半,就無法定協商權了,不是嗎??? 教師中有老鼠屎是事實,但比「自理門戶」更重要的是,維護會員的團結與權益,不是嗎???如果,教師工會因此事而分化,對教師工會及全體桃園縣教師,絕非好事。教師工會,不是人本基金會,更不是全國家長聯盟,請教師工會尊重教師,而不是像上述團體一般,對老師進行鬥爭!否則,工會人數不過半,最吃虧的還是全體桃園縣教師,望請三思!
作者︰test 處理學生問題,如果以學生為本位,自然會在許多方法中找到最上策的做法,同樣地,處理老師問題,教師工會(不是人本的角色)當以會員為本位,自然能在許多方法中找到最上策的做法.個人覺得,訴諸媒體是眼下的一種潮流,是否就是最上策,可以再討論.
作者︰test
作者︰test 洩題對學生的傷害 到底由誰來負責,老師對學生說,這份練習卷很重要 流傳出去,我就完了,我是為你們好,事發當時,仍有學生責備洩密的同學 可憐的學生,連人格都……了 為了當名師,不斷的犧牲學生 學校對這幾位同仁也是多方提點。 結果,極少部份的人,不斷的傷害多數教師 來自八德的主任,加油啊!
作者︰test 如果你這個老師真的是超級會教,個人不反對你開設補習班。 但是如果是用威脅利誘體罰及洩題等下流手段來滿足你的私利 你就沒有教育人員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如果彭理事長不爆料, 你以為家長就不會自己找媒體嗎? 我對教師會的信心又回來了
作者︰test 版主認為把老師開補習班洩題的新聞掩蓋起來,就有羞恥心了嗎? 那麼我認為您的羞恥心的定義與眾不同! 真正有羞恥心的人是─ 這種不正當的事不但連做都不能做,而且要把做了這種壞事的人繩之以法,趕出教育界,那才叫做有羞恥心! 偷偷摸摸的,有什麼羞恥心可言! 就像新屋國中教務主任以及教育局督學的發言,明顯包庇作奸犯科的老鼠屎,那才是沒有羞恥心! 我是有羞恥心的老師,我支持彭理事長把那些惡質老師趕出校園! 當教育主管包庇不法時,媒體是一個可以運用的工具,透過媒體讓大家知道誰做了什麼壞事,這是不得已的作法! 若新屋國中校長主任,能果斷將那群不適任教師停職接受調查,這件事還需要上媒體版面嗎? 個人認為這事件中的政客,是新屋國中的主管以及教育局相關人員! 真正讓無辜教師跟著丟臉的,是那些貪婪開補習班還洩題的渾蛋,以及急著要掩飾的那群人!
作者︰test
作者︰test 若新屋國中校長主任,能果斷將那群不適任教師停職接受調查,這件事還需要上媒體版面嗎? 說的真好,果真是一步錯,步步錯啊! 總覺得,重點是在體罰、還是洩題、開補習班… 錯太多了,不知道那一項才是重點了。
作者︰test
作者︰test 教學要正常啊! 一旦不能靠作弊考高分時,下場會很慘啊! 不要再利用家長和學生了,「名師」啊!「冥師」啊!
作者︰test 沒有說教師有錯不用討論! 但在教師會大版面的鬥爭下,下一個被家長「疑似」藉題發揮者又會是誰??? 教師工會如果用人本、全家盟一樣的方法來鬥爭教師, 那請問大家何必繳錢給你們這些幹部來鬥爭大家???? 要退出工會,講很久了,坦白說,加入這幾年,和沒加入真的沒啥差別! 本校幾乎會校都是教師工會會員,但或許真的該好好想想是否要退會了!
作者︰test 所以樓上的意思就是 不能對老師鬥爭 只能對行政人員鬥爭 本校就有一些讓人行為看不過去老師 躲在教師會的保護傘下
作者︰test 不對的事就該處理 誰處理有差嗎 家長就是因為投訴無門了 才會找教師會的吧 為何不檢討這件事為何會鬧那麼大 是不是因為新屋的老師 主任 校長都太鄉愿了 當事人是否行為太誇張 所以才會鬧到如此地步 終於有人可以出來 爲新屋學生討各公道 維持最基本的一點公理正義 卻還要再此大肆撻閥 說什麼誰鬥爭誰 需要那麼複雜嗎 還是因為你認為開補習班 洩題 不當體罰 這是對的呢 這個社會 需要搞到如此是非不分 只有立場 沒有對錯了嗎 現在最種要的事 趕快把事情調查完 該怎樣就怎樣 還給學生乾淨的學習環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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