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如果這不是事實,就要還公道來............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291 )
作者︰test 之前在網站上的「如果這不事實,誰給公道?」的題目,\ 莫名的遭受教師會論壇封鎖,也無法再發表新篇幅? 請問教師會,封鎖的理由為何, 為何偏袒一些四處亂放話的單一說詞, 當有人提出證據來說明時,卻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所以,教師會的立場是什麼?總該有個理由..................
作者︰test 是大家太乖了集中在一個網頁上談論,很方便的去刪除它了, 所以,也要像打不死的蟑螂,在上百篇題目裡張貼嗎? 還是真相被一一揭露了,站不住腳了........... 被封鎖的對待, 應該只會更確定有人怕了! 應該會讓被害的一方,更篤定如何的處理這件事情吧!
作者︰test 原來這裡只可以批評別人 教師會接受那些胡亂批評別人的內容 無法 聽取平衡的聲音 好可笑..........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網頁被莫名的封鎖了,因為發出的是不同的聲音,.... 不過 很奇怪的我有存檔耶,.................天助我也 以下是:「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的部分內容 樓 : 7 作者 : 看不下去............. 發表時間 : 人不怕犯錯,若是犯錯後得到他人的寬恕,還不知悔改, 那就不應該再給第二次機會了! 更何況成人且身為教育工作者的! 樓 : 8 作者 : 上課囉..... 發表時間 : 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之區別(內容省略) 樓 : 9 作者 : 我好怕 發表時間 : 我好怕,快告我,我一定告回去 樓 : 10 作者 : ..........原文.......... 發表時間 : 民法 第 195 條 刑法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內容省略) 樓 : 11 作者 : 你貼我也貼 發表時間 : 誣告罪(內容省略) 樓 : 12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 我是沒差啦,又不是當事人無需去弄懂那ㄧ些有的沒的法律條文, 只是提醒你一下罷了! 加油喔............... 看是要找律師....... 或是請出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小孩來.....這招好像有人已經用過了耶! 請發揮創意來點新鮮的..... 樓 : 13 作者 : 幸好我不是讀法律的.... 發表時間 : 幸好我不是讀法律的....,法律條文有看沒有懂耶! 誰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誣告罪」呀! 是:先前四處亂po文的人......久久不提告吳校長,是怕犯了「誣告罪」而未提告嗎? 還是;吳校長向亂po文的人提告,會犯了「誣告罪」呀? po文的你,這樣是「進攻」還是「防守」呢?? 這種事情還是需要律師的.........加油喔! 樓 : 14 作者 : 111111 發表時間 : 教師法 第 14 條 教師法實行細則 第 16 條 (內容省略) 樓 : 15 作者 : 888 發表時間 : 如果這是事實, 一再po文的人,應該提出告訴.......才能一吐怨氣呀!^-^ 如果這不是事實, 如此連名道姓、四處張貼的莫名指控,是不是該等著接傳單呢? 如果這不是事實, 吳校長,你一定要他們公開道歉、一定要討回公道, 怎麼可以任由有心人士把你污名化! 加油! 樓 : 3 作者 : 哈哈哈 發表時間 :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16 作者 : 到此為止 發表時間 : 不要再潑了, 一切到此為止, 讓一切的不愉快過去, 惟有放下過去, 才能真正得勝 樓 : 18 作者 : 看不下去........ 發表時間 : 我就說嘛........... 還是有寬宏大量的人在.... 像我就不行啦,看不下去的不說出來,會內傷的............... 所以十分佩服有佛心的人............... 如果 有更多正義之士 早點提醒猛四處po文的人,事態就不會如此嚴重了.......... 樓 : 19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 原來貼警衛判決文的人,是在 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Num=5858&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page=2和 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Topic=to%20;good%20;jay先生..不要每篇文都連結到你的私人恩怨去好不好&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Num=6887 應該可以輕易的查出是誰貼的吧......... 樓 : 20 作者 : 櫻櫻美代子 發表時間 : 一、研究動機:路見不平 + 開學前英英美帶子 + .... 二、文獻探討 (一)文中相關人物: 1、po文者:假借各種稱呼四處po吳校長是非文者一群,主要人物可能有兩三人,其餘可能好奇不小心的路人甲乙。 2、吳校長稱呼:全名、隱藏一字、小吳、小無、無校長、文華小生.....等。 3、文中人物:吳校長一家人、警衛、某未被提報的不適任教師、蚵間主任及教師三人、扶輪社朋友、護士、貧困學生、................... 4、瀏覽人數:保守估計有十萬以上的人次,不包括口耳相傳或是轉載等......。 估計依據為po文可能有100個主題,每個主題瀏覽人次幾乎都千 人以上,甚至多到兩萬人次。 這瀏覽人數應該不會是按「F5」增加的吧............ (二)時間: 1、po文時間:可追溯自 2、上班時段po文,若您非教師、當天請假.....當然就沒關係啦! 以網址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Num=6331&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為例,上班時間po文者有:(網頁無法顯示) (三)事件: 事件煩瑣施工中...............................待續..... 樓 : 4 作者 : ................... 發表時間 :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6 作者 : 大家一起看不下去... 發表時間 : 「如果不是事實 ;這些老師還適 怎麼會這樣在意人家吳校長的「律師團」,行得正的話怕什麼? 「烤肉團」一提再提,是不是那一天的全校的親子活動你沒吃到肉呀? 乖乖,中秋節時烤給你吃。 提到的那些扶輪社私人朋友,po文者你應該要查清楚那些人正確的身分喔, 會不會人家對學校有貢獻,搞不好木平台剛好就是他們出資的...﹙此部份是猜測也﹚ 文中提到吳校長A學校的錢,且他們之間私下有利益的關係,...... 如果不屬實,可以為毀謗或是什麼嗎?............... 樓 : 8 作者 : 路人甲 發表時間 : 如果那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9 作者 : 作何感想 發表時間 : 如果你的校長動不動開會時就提他有律師團,你作何感想 樓 : 10 作者 : 123 發表時間 : 沒有一位老師想挑戰校長的權威,除非狗急跳牆 樓 : 11 作者 : 澄清 發表時間 : 木平台是教育部永續校園局部改造的經費,不是任何人捐的 樓 : 12 作者 : .........很簡單....... 發表時間 : 很簡單呀 提告 不就行了 哪需廢話一堆........ 樓 : 13 作者 : 給10樓的 發表時間 : 你狗急跳牆了好幾年了吧?還沒跳出來?怎沒摔死啊? 樓 : 14 作者 : 哈哈哈 發表時間 : 樓上的回應 太棒了,給個讚! 樓 : 15 作者 : 蚵間人在嗎 發表時間 : 「烤肉團」的成員是誰,真的有如po文者所言是私人的扶輪社朋友呢? 蚵間人,那些之前貼在網頁上的學校活動的照片檔案應該還在的, 至少在校務評鑑的資料裡頭應該也有。當日受邀的對象總有名單吧, 請查一查: 他們真的如po文者所言,都是扶輪社的人嗎?或是另有其人...... 他們對學校有無貢獻,捐了多少錢來興學?還是只是來吃烤肉的..... 校長本來就不用站導護的,請問吳校長有無在路口關心學生上下學狀況? 請出來說明一下,所謂的不適任教師的事情,為何記者要來? 校長說他「調動會有問題。」是怎麼一回事呀,真有此事或是他擷取片段? 建議po文者,你們校長離開一年多,事件發生後你至少有兩次的調動機會, 應該提出調動來反駁「調動有問題」這一句話, 調成了才是最好的証明,調不成的話,......就應該安靜一些!
樓 : 5 作者 : ............................. 發表時間 :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16 作者 : 調動有問題 發表時間 : 你以為校長是皇帝啊,誰說我調動會有問題,我告他毀謗 樓 : 17 作者 :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發表時間 : po文: 「以前無校長要罵老師時,也是常說是某位家長說。我看八成是無校長自己說的威脅恐嚇。」 >>>我們校長也是這樣耶,沒有家長會把自己孩子的名字說出來,就怕被老師特殊的關照。就像po文的你,也不敢報出自己的真實姓名來,只會將對方姓名公佈一樣,不是嗎?家長提出的內容屬實,應該自我反省修正及調整教學方式來保護自己,只是氣家長、怪校長..事情是無法解決的,問題不管換過幾個班級、幾位校長後,它都是存在的。 po文: 「你每天除了和護士及個別老師喝咖啡聊事非以外,請問你對貴校有何貢獻,讓當初信任你的人情何以堪。有問題.過去很爛的老師如今是你手下的紅人。」 >>>文中指出你對「貴校」有無貢獻,但是你又看見人家喝咖啡聊是非了....矛盾很大。 你應該就是蚵間的人,所以才看見了;否則你就不是蚵間人,請問你用哪隻眼睛看見了? 提「有問題.過去很爛的老師,如今是你手下的紅人」那你是沒問題、過去很棒的囉,蚵間吳校長的紅人們,你們認為呢? po文: 「校長用上班時間,整天上教師會網站波文。原來真是無校長在破壞校譽,拼命把學校寫出來,所有家長都知道,是無校長一再地在破壞校譽。」 >>>po文的人、po文時間和ip是誰顯而易見,兩三個人應該去核對好哪部分是你的傑作,不要相互猜忌,進而污衊毀謗別人上班po文!把學校的事情抖出來的.....就是你呀! po文: 「我還看過曾經私下拜託教師會的幹部,把很多寫關於他自己(某校長)的言論刪掉,這倒是我第一次聽過有這麼好笑的行為,結果踢到鐵板。教師會理都不想理這位校長,叫他自己去警察局備案查IP,做一位校長不要這麼低聲下氣啦。」 >>>你「看過」?教師會的幹部是誰,何時,你在現場喔..... 如果如你所言未報案前請教師會刪文,我想的是吳校長在保護你耶,應該是要大事化小的吧。總比報案後的2010年6月10日一早五點多,有人就寄出求饒信函,甚至搬出雙親和孩子來,................這樣會比較好嗎? 這是第二次報案,大家經驗有了也之程序怎麼跑,你們應該比較不會慌張無措吧! 這次內容項目多,有不雅字眼、全名呈現、上班時上網、污衊毀謗........., 且字體既大且明顯、篇幅次數多、為時久,............. 現在流行的「一罪一罰」....那很恐怖耶!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等著看好戲............... 樓 : 18 作者 : .............這有什麼問題...... 發表時間 : 16樓的趕快去告呀,反正都要找律師了,律師費應該算一件吧,加油喔......................... 樓 : 19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 原來你就是那一位傳說中 該不該提報的不適任教師喔,久仰大名了 依照你們的習慣,這時候你應該要說我就是吳校長吧!哈哈哈哈................ 樓 : 20 作者 : 路人 發表時間 : 如果那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3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 哪些事情是事實,哪些事情不是,你應該很清楚! 你不是有影印證據和錄音帶,在教師會在你那兒嗎? 事情要說清楚始末,不可以截取片段, 如果吳校長犯了如你所言的侵占公物公款等, 你應該提告的,我十分贊成讓犯法的校長下臺, 還是你擔心告不成時,自己反而「誣告罪」成立呢? 趁人家不上這個網站,便在背後亂放話、胡言亂語的毀謗他人! 要摸著良心說話呀! 自我感覺良好的你 我不清楚你是其中的哪一位,就先前po文中有人提到了三個, 個人資料是非紅人所以應該非行政職、 不適任的教師、有家長紛爭.....所以就是級任導師囉....... .........小小的蚵間,也不難知道你是哪一位帥哥﹙或美女﹚吧! 你怎麼不說為何會被扣上「不適任教師」的帽子,我很想知道耶! 你們說:「老師只是做文沒寫好」,這是怎麼回事? 老師不用寫作文是學生要寫,好像老師們都賴不掉這件工作..... 記者要到學校,又是為了什麼? 你們不是有人想當著媒體和吳校長對質嗎,這不是很好的機會嗎, 還是怪校長把你的機會擋掉了,........沒差吧,現在的要上電視很快很方便的,.... 樓 : 4 作者 : ............ 發表時間 : 一二樓的看官,抱歉啦....污染了你們的眼睛,............ 就是有人還執迷不誤,某些話不說清楚一點不行的,........ 如果你就是吳校長,你會如何...........當然我不是他....... 否則就一次正中目標了,.....不是嗎 大家辛苦了,............................ 樓 : 7 作者 : ......2222222.......... 發表時間 : 樓上的「公道」,你說的很有道理, 對不起我們學校就是如此,老大通常都不會搬石頭來找麻煩的,.... 確實如你言「人各有志」!感謝你的指正,.....:-) 樓上的....,我真的不懂法律, 只是覺得這件事情,應該要有點「公道」出來, 即使兩年的po文,某些部份已經過了追溯期,應該也無妨吧! 吳校長如果一定要置人於死地的話, 第一次報警處理時就不會輕放了他! 不過,這是第二次就不清楚會怎樣了,..... 反正說不清楚的就交給法官處理,﹙雖然也有烏龍法官,....哈哈﹚ 不管法院的判決如何,除了當事者外我們並不知曉, 所以,論壇的事情應該要在論壇處理及說明, 否則..........被污蔑的一方怎洗刷? 樓 : 8 作者 : 7888 發表時間 : 校長被判刑,好像要喪失資格! 樓 : 9 作者 : 你好歷害 發表時間 : 吳校長如果一定要置人於死地的話, 第一次報警處理時就不會輕放了他! 我看你是無校長吧!連報警的事都知道 樓 : 10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 我當然不是吳校長啦,有幾個校長會掛在這裡........? 研究過po文,如果內容真是吳校長所說的話, 「如果我有po文,出去被車子撞.....」 所以他應該不會上來po文的,不是嗎 樓 : 13 作者 : ----- 發表時間 : 是出去被遙控車撞吧 誰不會說 我有po文...我出去被飛機撞 樓 : 14 作者 : 阿 發表時間 : 請問無校長幾個問題(請回答有或沒有就好) 不要閃避話題...轉移焦點 1.你有沒有在學校的太陽能木質教學平台烤肉? 2.你有沒有用學校捐資興學的錢買烤肉相關用品?(土雞.調味料....等等) 3.你有沒有怕議員? 4.和你一起烤肉的人.有沒有你的私人朋友? 樓 : 15 作者 : 我只是個過客......... 發表時間 : 內容中不是有人提到吳校長不看的嗎,還自稱比人家學歷高聰明多了,.......... 還在提烤肉你有完沒完呀,看不下去就檢舉、提告呀 自覺理由不足以提告,就乖一點,...................... 原本還對你這種瘋狂和鑽牛角尖的舉動擔心的, 用顯微鏡看別人檢視別人,對自己卻一丁點也看不著,................. 光就po文狀況,我看了的感覺是: 一、四處張貼,哪管人家的討論主題是什麼, 你不懂得尊重他人,更不在意別人的感受,只在意自己盡情的發洩! 搬出警衛來討論,明的是批判校長,但真正傷害他的是你吧, 人家雖犯了錯,也得到應有的制裁,你讓大家如此討論他,.......! 二、po文的字體大且鮮明,看了實在不舒服,十分倒胃口,....外........ 也顯示出你的無助感,需要藉由顯目字和聳動的內容來訴求獲得認同, 不清楚po文中提到的吃藥、寫遺書的人,是不是你, 不過,兩年多了還無法放下................ 你真的需要專業的幫忙,讓羈壓在心中的忿恨不平找到出口, 適不適任為教師,其實大家應該也有看法,無需多言,................ 如果還是要如此不理性下去,我想你要「自求多福」了,......沒人救得了你的.......... 你應該很清楚: 我,只是個路見不平的過客,不是吳校長........., 所以不用一再對我提問! 我,只是仔細的讀過po文外,再加上一些事例的求証,....,我沒有提告你的權利, 所以不用擔心我的下一步................! 祝福你.............. 樓 : 16 作者 : 到此為止 發表時間 : 到此為止,別再說了,多想想彼此的好,把過去放下,謝謝校長的指導,令我受益良多 樓 : 17 作者 : ?????我不是校長 發表時間 : 誰是校長呀?真的不要誤會啦,..... 你如果是校長, 有辦法無此冷靜的去研究這幾百封的po文的內容嗎? 有那麼多時間,慢慢耗在這裡回應嗎? 他應該就直接交給「律師團」去處理了吧! 我相信 有人應該早有領悟,.....試著去放下過去恩恩怨怨了! 不過還是有人固執堅持的人,還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如果,你是其中ㄓㄧ位,你真的已經全然放下了嗎? 心裡不會有些歉意? 或許公開的在網站上﹙無需署真名﹚,還認真的吳校長一點公道,...... 才能讓你自己真的釋懷.、真的放下............... 這很不容易,是需要很大的勇氣.........加油............... 樓 : 6 作者 : .................... 發表時間 : 請問為何刪去「如果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作者︰test 樓上的大大~~~ 要不要寫信給馬總統? 他可能會幫你處理~~~不然你整天在這邊ooxx 感覺有種說不出的莫名奇妙?
作者︰test 但是如果是事實呢?? 如果他就是大家所說的呢?? 那誰給那些老師公道? 我覺得不要再PO了......事情過去就算了,反正日久見人心,路遙知馬力,久了,大家就知道誰好誰壞~
作者︰test 公道自在人心 版主你也不要一昧的悍衛無校長 樓上說的非常正確 相反的###如果這是事實 版主你要替無校長環給當事人公道嗎?
作者︰test 對於樓上的邏輯,本人有意見。 先看一實例: 幾年前台北縣(現在新北市)有家醫院(如果沒記錯應該是叫○城醫院),被病患家屬指控醫療疏失造成死亡,除了找記者、媒體大肆控訴外,還抬棺到醫院抗議四處灑冥紙,並且向法院提告。 雖然院長說明醫療過程,並未有疏失,但似乎沒人相信,經媒體大幅報導,這家醫院沒人敢上門,結局就是關門了。後來法院依據專業機構的報告,判定死亡原因並非醫療過程造成,醫院並無疏失,所以無罪。 我在報紙的一角看到這一小篇報導。 那院長感嘆當初被指控時,全國媒體舖天蓋地報導,多數偏向家屬,少有人相信他,也沒多少媒體會報導他的說明。雖然經過幾年煎熬,證明了他無罪,但醫院已經關了,又有多少媒體用跟當初一樣的時間和篇幅,向社會說明他是清白的他是無辜的受害者?這是正義公道嗎? 如果這網站場諸多指控的事是事實,當事人未被冤枉,他自當接受事件爆發後的一切後果,甚至是法律責任,這就是給受害者最起碼的公道。 但如果像前述的案例,即使最後證明被指控的人是無辜的,但已經傷痕累累,甚至家破人亡,當如何補償? 法律上最擔心的就是發生冤案、誤判,故有無罪推論,這也是人權之一。所以在呼籲別無聊至極,總是PO指控某人的那些事前,請先澄清觀念[何謂公道]?
作者︰test 莫忘江國慶冤案的教訓 翻案了澄清了無罪了 誰還他公道 還不還他公道又如何 人一樣回不來......
作者︰test
作者︰test 如果校長可以在學校的教學場地烤肉的話 同理可推論出~ 縣長和局長也可以在縣政府裡面大烤特烤囉? 荒唐!!!
作者︰test 誰污衊誰 四處po文的人你很清楚 覺得這個論壇很恐怖 放縱某人不理智的行為 當另一種聲音產生時 卻被不公平的對待 多言無益 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相信因果之說 它會在一另些事情上顯現的..........
作者︰test 報告~報告!大會報告! 中秋佳節快到了!家家戶戶烤肉香 為了維護校園乾淨無煙的優質教育環境 請勿到學校烤肉!謝謝合作
作者︰test 在學校操場或是草地上烤肉應該是還好***不要在用木材建造的平台上烤肉就好 不然萬一燒起來...恐怕有毀損國家公有財產之責*** 這恐怕不是一個月8000元的特別費或是學校捐資興學的錢可以負擔的
作者︰test 顆間的股先生年紀輕輕就轉為科任耶 想必有某特殊專長吧 才被校長如此特別重用 下回可能就是代理主任....... 哈哈
作者︰test 樓上的你是在忌妒還是羨慕阿? 有能力就來當校長阿~ 整天出一張嘴... 某位校長聽到議員打給他 感覺上就嚇到腿軟???ㄏㄏㄏ
作者︰test 到此為止 別再吵了
作者︰test 除了那兩篇之外,沒有第三篇,我發誓, 吳校長可否看在我年邁的雙親為我奔走的情面之下,小孩子還很小情面上,放我一馬, 為表誠意,校長可否安排我一天在xx國小晨會上,拿著麥克風,到xx國小向老師們澄清,謝謝校長
作者︰test 校長您也高抬貴手.幹嘛這樣呢.大家以前都是同事 放下心中的怨恨.友情才能長久.做校長要有校長的高度跟格調 這樣斤斤計較.好嗎?不然怎麼當學校老師的好榜樣呢? 校長!加油喔!心胸放開
作者︰test 原諒是要看對象的,否則極有可能自己再次受傷害而不自知! 寬容厚道的對待他人,卻換來如此的回報.........不值得.....
作者︰test 樓上這位看不下去的人可能EQ要加強一些 一直要挑起仇恨的感覺? 老師.校長.教職員...等等都已經放下和解了 到此為止吧..... 我想給校長打氣加油......可以嗎 校長我愛你...中秋愉快 我們心中都有愛!我們是永遠的好同事好朋友 我們不受外界的言論所影響
作者︰test
作者︰test 這樣的老師 整個腦袋都在考那臭掉的肉
作者︰test 烤肉的是校長耶? 你搞錯對象囉~~~不是老師 所以你在罵校長囉? 哈哈
作者︰test 誰曉得他的身分呀 真的是老師嗎...........
作者︰test 可能是警衛........ 可能是主任呀...... 也可能是路人甲乙.......
作者︰test 除了那兩篇之外,沒有第三篇,我發誓 p.s不然我出門會被飛機撞死
作者︰test 為表誠意,校長可否安排我一天在xx國小晨會上,拿著麥克風,到xx國小向老師們澄清,謝謝校長 p.s澄清真的有在木質太陽能平台上烤肉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的~ 我可以告你公然侮辱.妨礙名譽喔? 你是說不過人家所以只好用罵的 感覺好沒品喔? 大家一起抵制
作者︰test
作者︰test 我們跟無校長決定以和解收場
雖然之前跟無校長有些許不愉快
但是我相信我們都已經放下了
完全沒有任何恨意了
請局長放一百個心
作者︰test 樓上說的很好 以和為貴 我想無校長應該也不是個小鼻子小眼睛的人 老師們.教職員.主任也會以德報怨! 互相尊重
作者︰test
作者︰test 烤肉先生 誰也幫不了你 只有你才能幫助自己不要陷在烤肉事件裡 離開電腦.........出外走走.............
作者︰test 唉!!! 明明是道歉信 硬要說成求饒信 傷腦筋ˇˇ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的33 是誰對誰 以德報怨 呀 好像相反了耶
作者︰test 樓上的cool 和解是你說了算喔! 你們連先前po的諸多證據都未撤掉, 對他人的傷害還歷歷在目, 就一句已經「和解」就了了? 請說明和解的內容、條件為何.........
作者︰test 當事人都沒說什麼了? 你還一直要挑釁我們跟校長之間的好感情 你到底懷著怎樣的心來到這個世界的呢?
作者︰test
作者︰test 回版主~! 無校長這2年來每次出校門.很多教育界的人士都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他 雖然在教學場地烤肉是不對的 但是版主你一再提起教職員和校長之間的衝突 你這樣做加深傷害了校長.不僅沒幫助到他.反而會讓他被質疑 算了吧~雙方都以德報怨吧!或許雙方都有錯或是誤會?
作者︰test 如果「無校長這2年來每次出校門,很多教育界的人士都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他 」是真的,非事實的狀況卻得遭受如此的對待,請問是誰造成的? 教師會論壇裡的言論,該撤的未撤掉,僅你的一句「和解」就了事了? 是校長的寬宏大諒不追究你的一切? 還是他承認了網路上所言的一切? 目前真是已經和解了,還是律師正在處理中? 鬼才會相信你們的感情那麼好! 我來到這世界,就是想要看你的下場為何!
作者︰test
作者︰test 版主你不要再害無校長了 你知道嗎?局長會上來看阿! 你這樣大剌剌一直宣染一直說! 連我對無校長都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何況是局長呢?
作者︰test 到此為止,再說下去對雙方都沒有好處,好聚好散啦,再吵下去也不會多一塊肉,更不會加薪,到此為止就好了.
作者︰test 【媒體報導】開班補習洩題 新屋國中2老師解聘
新屋國中案,從去年12月家長陳情、今年8月10日本會在桃園召開記者會,期間本會不斷關心桃園縣政府及校方之處理態度,所獲得的如同 【100.8.30電話詢問(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中教科科長)】有關新屋國中案之調查是否應有結果?是否有懲處?處理狀況如何?中教科長劉廉法竟以「無法奉告」、「還在簽核」、「你想太多」等輕蔑的口吻回答】,致使新屋國中案,至本會100.9.1北上召開記者會前是官方處理一片空白。 終於在本會1009.1上午北上召開記者會並向教育陳情及向監察院糾舉後,當日下午,新屋國中緊急召開教評會解聘2位教師,但學生免試入學權益受損部份,仍尚未看見具體的處理。
本案感謝以下媒體為維護學生權益及關心、報導: ●自由時報 (頭版頭條)【開班補習洩題 新屋國中2老師解聘 】 ●中央社【教師補習洩題 教團向教部陳情 】 ●台視新聞【老師開補習班 藉故體罰不補習生 少三分打一下 生嚇到看心理醫生 補習班校外「約談」 涉洩題 】 ●中廣新聞【校內老師開補習班洩題 教師工會告到教育部】 ●公視新聞【考不好就體罰 家長控師補習洩題 】 ●鳳凰網【假教學真招生!? 國中老師開補習班洩題】
◎◎◎相關媒體報導◎◎◎ ======================================================================
●中國時報 新屋國中3師洩題 2解聘1記過 ●中央社 =============================================================== ●蘋果日報 可惡 3師體罰 逼生補習 ========================================================== 國中教師補習、洩題遭解聘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捧著「免試入學」的墓碑,到教育部大門口前抗議,痛批桃園縣教育局、學校怠惰處理新屋國中老師替補習班招生。 經營補習班 新屋國中2師解聘 ===================================================== 開班補習洩題 新屋國中2老師解聘
桃園縣新屋國中有三名老師涉嫌在校外幫學生補習還洩漏考題案,新屋國中教評會昨天先將涉案的三位老師分別記大過與小過處份,其中陳建志和梁家源兩位老師隨即遭解聘。這三名新屋國中老師遭25位家長聯名陳情指控,在新屋、中壢交界處經營文理補習班。 ======================================================= ●台視新聞 老師開補習班 藉故體罰不補習生 少三分打一下 生嚇到看心理醫生 補習班校外「約談」 涉洩題 2011/9/1 許慧美 報導 ●中廣新聞 校內老師開補習班洩題 教師工會告到教育部 ●教育廣播電台 (2011-09-01 15:45) ==================================================================== ●教育廣播電台 新屋教師私營補習班 校方決定解聘
考不好就體罰! 家長控師洩題 為了考高分,不少家長都會送孩子去補習班,上個月桃園新屋國中驚傳,有老師在補習班上洩漏題目,有學生沒有補習,結果考不好,就被老師體罰。今天有家長出面指控,孩子被打到根本不敢上學了。 這是有仇嗎,老師的棍子抽起來,往學生手上打個不停,你敢考不到九十分,就一分一下,打到這樣又紅又腫,連筆都握不動,不想被打這麼慘,可以,那就乖乖到老師的補習班補習,有家長拍下桃園新屋國中的老師大啦啦在外面開起補習班招生,懷疑老師考試洩題。 來補習就能拿第一,學生不想補都不行,一來怕打,再來就是免試升學,如果要採計在校成績,有補習的同學,萬一老師又洩題,考出來的成績都非常漂亮,那自己多用功都不能看,但家長看不下去了,因為上個月事情爆發到現在,桃園縣教育局跟校方都沒有動靜,涉嫌體罰跟洩題的老師還繼續教,家長拿出證據要向教育部陳情,到底免試升學是不用考試,還是不想出事。
================================================== ●中視新聞 開補習班洩題 新屋國中2師遭解聘 ================================================================================================ ●公視 (2011-09-01 23:20) 考不好就體罰 家長控師補習洩題 ●鳳凰網 假教學真招生!? 國中老師開補習班洩題
作者︰test 樓上說的很好~沒必要再吵下去了 不要像某人~一直說一直說一直說 一直說一直說一直說 一直說一直說一直說 律師來律師去的 好像跑馬燈
作者︰test 我就是有龐大的律師團啦,....怎樣.....
作者︰test 你不但有龐大的律師團 有烤肉要分享
作者︰test 不要像小朋友吵架,這裡是教師會論壇,大家要理性,更要有格調
作者︰test 我就是有龐大的烤肉團啦,....怎樣.....
作者︰test 在烤肉店服務當店長 兼差 律師事務所所長
作者︰test 無校長看來又要黑掉了? black
作者︰test 是哪個學校的校長呀 他怎麼了?做錯了什麼?
作者︰test 國慶日快到了 也會烤肉?
作者︰test 如果真有不法的事情 且你有膽識的話 應該寫出你和他的全名..........
作者︰test 你可以去請烤肉團
作者︰test 不敢喔.....怕被告毀謗罪喔.... 因為你所寫的並非事實........ 哈哈......
作者︰test 不如請樓上的
作者︰test 事實就是~ 校長在學校的太陽能木質教學平台烤肉吃香喝辣 ps.還有用捐資興學的錢來買烤肉相關物品 (大土雞和小土雞和調味品...等等)喔
作者︰test 12980
作者︰test 樓上的資料要保管好 才能跟檢察官和法官說清楚呀 哈哈
作者︰test 12980是代表著什麼東西阿? 很好奇?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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