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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名教育局局長的人又來留言了,關於第八節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347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8:02:43
各位關心教育的夥伴們,大家好: 非常感謝大家對本縣教育事務的關切,對於目前大家所關注的議題,本人獲悉後相當關心,責成業務相關單位予以瞭解。 針對「不應強迫國中生上第八節」,茲說明如下: 如何降低學生學習負擔卻又能顧及學習能力的提升,一直以來是備受重視的課題。而學校承擔著對教育的使命與家長的期待,尤其對於許多課程學習落後的學生,可能因家庭經濟狀況或其他因素而無法獲得在校外課程輔導,希望給予協助弭平學習落差的機會。我想,這是包括我在內所有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教育使命與責任。 而對於長久以來國中生上第8節課的問題,在法令上教育部已有明訂,而本縣也有實施要點,基本原則:1.不強迫參加;2.不教新進度;3.基本上每日放學後,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以不超過下午5:30為原則;4.星期例假日不得辦理;5.寒暑假期間應以上午為限;6.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本權責訂定適宜收費基準。7.有關課業輔導與留校自習亦應尊重教師授課意願…。故此,本局的立場也是如此。 而所提有學校未顧及家長與教師之意願部份,將於近日發文請各校改進此一狀況,並列入各校之考核依據。我想,教育的三規準「價值、認知與自願」,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也希望能在考量現實與理想的平衡下與各位共同努力,打造桃園的教育新的契機。 ps: 1.在此澄清本人擔任國中校長及高中校長期間,相關第8節課的實施皆依規定辦理。 2.最後,敬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也歡迎大家共同關心教育事務,若有任何意見請隨時向我反應。headlin@ms.tyc.edu.tw 逸青 敬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8:05:53
這兩個月來,最熱門的議題 『大家覺得變相強迫國中生上第八節合理嗎?』 吸引署名教育局局長的人來留言 國中老師請到該版發表高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8:19:45
局長可能還不清楚到底符合規定的標準在哪裡?
一.所謂家長與教師之意願, 學校必須舉證有學生家長的同意書和老師的同意書 二.下列已構成強迫的事實: 1.在未取得教師同意書之前, 強行排入第八節課輔課表 2.在未取得家長同意書之前, 將課輔費納入註冊單 3.在未取得教師及家長同意書之前, 就開始上第八節課輔
維持大部分原班上課是無法實現因材施教(常態編班), 當然無法達到補救教學的目的, 只是便宜行事, 完全無教育理念 局長在擔任國中高中校長時, 真的有做到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8:34:14
以後, 我的班上上課秩序很亂, 請不要怪我, 因為我都跟學生說過了, 他們不聽, 我也沒辦法 因為教育局這樣教我的, 難道教育局長官沒有學過行為塑造的基本原則?
出現某行為----> 得到好的結果(正增強物)---->增加某行為出現的機率。 出現某行為----> 得到不好的結果(負增強物)---->減少某行為出現的機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10:13:49
都已經開學十天, 很多學校週一已開始上第八節,既成事實,局長現在說這些有用嗎? 八月局長來網上留言時,這件事已經討論得沸沸揚揚了,開學前不積極處理,第八節開始上課前也不積極處理,拖到現在,只在網上宣示,有用才怪! 真有心處理,就不該拖過可處理的時效!顯見教育局還是一樣,說說而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8 上午 11:44:55
果然是當官的,回答的很好,可是卻與老師們的所提的問題, 根本沾不上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8 上午 11:48:28
1.在此澄清本人擔任國中校長及高中校長期間,相關第8節課的實施皆依規定辦理。 程序正義何在?實質正義也無存.真會扯官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8 下午 06:55:54
本校終於發第八節意願調查給學生家長,但是沒有註明不上新進度,家長擔心要上新進度,孩子不參加會跟不上,故只有零星家長勾不參加! 也因未強調不上新進度,所以有些導師向學生說第八節是要上新進度的,讓學生不敢不參加。 學校只做半套,司馬昭之心已昭然若揭! 至於老師的部份,依然直接排課!因為行政主管認定那是校務發展需求,老師不得拒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9 下午 07:36:51
你們至少還做半套, 我們連影子也沒摸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9 下午 07:53:19
第八節、第九節是替少數有升學勝算的學生服務的, 不是替清寒的學生服務的, 局長怎麼會昧著良心說話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上午 02:33:16
桃園的教育環境沒救了 以前是這樣 以後也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2:38:34
桃園國中 8、9 節 班班 開班 怎會是只服務少數人呢 真後悔 當初 沒把小孩 轉到 桃園去 難怪 桃園國中會是桃園區升學率第一的學校 有時候星期六 帶小孩去補習 經過桃中門口 看到燈火通明 真得很羨慕桃中家長 補習費都省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2:44:50
真慶幸 當初 沒把小孩 轉到 桃園去 合法〈國民中學〉掩護非法〈加強班〉 批著羊皮的狼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2:48:13
有時候 經過桃中門口 看到燈火通明 真得很可憐桃中家長 沒錢付安親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5:44:54
桃園國中家長社經地位比桃園市他校都高,可是付給第九節的費用卻是全縣最低,也未支付費用給行政人員,每學期所支付第九節費用僅他校的一半,可說是占盡老師便宜。 可憐桃園國中老師沒有拒絕的權利,老師若不開第九節,家長便向學校投訴老師不認真,學校為了安撫家長,轉而對老師施壓!學校方便管理老師,近十年大量開教甄缺,聘用年輕好拐騙的老師,升學第一其實是壓榨老師的血汗得來的! 桃園國中家長最富裕,也最懂得充分利用老師的專業能力,卻不願支付相對的費用,堪稱全縣最吝嗇的家長群!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7:45:28
桃園國中家長最富裕,卻不願支付相對的費用,堪稱全縣最吝嗇的家長群! 這點兒我有同感! 桃園國中的學區,以西門、南門、桃園國小的學生為主, 我孩子小學唸那裡,班上家長超有錢: 有同學過生日,家長請全班吃肯塔基; 運動會午餐,家長請全班吃日式料理; 開學了,家長送全班每人一個好大的切割墊,不勝枚舉。 怎麼到了桃園國中,變得這麼摳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7:56:31
以前第9節400元, 今年調升為500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08:05:50
真不知該嘲笑桃園國中的老師無知? 還是嘲笑桃園國中的家長無知? 前者忍氣吞聲多年,竟然毫無抵抗能力; 後者不知道近在咫尺的振聲,不用額外補習, 一個月也得付一萬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0 下午 10:21:01
第一大校的悲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上午 12:26:57
先不管第九節收費如何,那畢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 讓違法的第八節回歸正常才是眼前要做的! 第八節不能正常化,學生的生活與價值觀將被扭曲,學校正身作則教學生強詞奪理、文過飾非,品格教育將淪為口號!校園民主也淪為形式! 請局長拿出魄力,勿繼續成為學校的幫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下午 02:55:33
第九節並不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 是強迫老師授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下午 07:56:30
別再唬了,搞了這麼久還搞不定,其實是許多老師想多兼課賺多錢,國中每節課450耶,每個月多個一萬塊,誰不想要?許多老師更巴不得上第九節、第十節,假日也都去上課最好,一個月就可以多個兩、三萬塊,賺死了! 國小也是,國小放學後的攜手計畫和課後照顧,每節課鐘點400元,攜手計畫6個人就開班,課後照顧雖然要20人,但不用上課,只要坐在那邊看功課就好,順便把原本明天要改的功課改一改,一舉多得。 低年級老師一個月多領兩萬,中高年級也都多領一萬多,許多學校老師捨不得把這樣的福利給別人,正課多一節就翻臉,有錢的少一節也翻臉,搶破頭! 別再上來反駁說你們不想接了,真的不想接,就集體到教育局、教育部去反映!我就曾反映過,教育部說那是教育局的權責,而且你不想接,會有別的老師要接!請接的老師們別得了便宜又賣乖,愛呷假細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1 下午 09:36:52
不管私心如何,違法就是違法,有啥好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3 上午 01:01:42
如果覺得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合乎情理,就讓它就地合法, 否則就法辦, 有這麼難理解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3 上午 01:13:49
在桃園縣 哪個學校 沒有開第九節 或 開加強班呢?? 看看 寒、暑假 學生還得繳 營養午餐費 星期六、日 還不是有一堆國中生背著書包 穿著制服 上學去 而第8節學校到底有沒有違法,大家都心知肚明 只能說 在桃園 講道理是沒用的 就是有一些長官們 喜歡亂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上午 10:45:08
1000916研商「高雄市國民中學巡迴輔導班專任教師及導師工作職掌分配表(草案)」會議報告
報告人:劉延興(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特教委員會主委)
●時間:100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地點: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龍華國小舊校區301教室) ●主席:黃科長盟惠(缺席)暫由侯科員展鵬主持會議,王股長冠中、李專員莉陸續到場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代表:特教委員會主委劉延興老師
會議重點如下:
一、「高雄市國民中學巡迴輔導班專任教師及導師工作職掌分配表(草案)」係教育局委託前鎮國中蔡老師蒐集有關巡迴輔導班教師工作內容研擬出來。
二、與會人員討論了很久一直沒有結論,總是在希望教育局能夠先釐清特教組長與專任教師及導師的工作區隔後再來研商專任教師及導師工作職掌分配表才不會徒勞無功,但教育局人員卻希望先研商專任教師及導師工作職掌分配表。
三、本會出席代表建議若要研商特教組長或兼辦特教業務之組長與巡迴輔導班專任教師及導師工作職掌分配表,需各校三造人馬(即行政、專任教師代表及導師代表)均到齊方有代表性。主席李專員莉詢問一下出席人員性質後採納本會意見,裁示今日因代表性不足,教育局將另定時間召集各校三造人馬及教師會代表共同與會研商以取得共識。
四、成功啟智學校建議巡迴班老師能配置公務機車,主席答覆經費上恐有困難。
五、楠梓特殊學校代表表達特殊學校老師的基本授課節數比國中多,非常不合理。並說上次會議科長答應調降基本授課節數,為何開學了基本授課節數還是沒變。主席接受本會出席代表建議將另定時間召集本市四所特殊學校相關人員及教師會代表共同研商基本授課節數。
PS.今日事,今日畢,【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扎實有效率,劉延興老師當天寫報告,我在當日發出電子報!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上午 10:53:02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1674579467 role="main"><DIV class=plainMail>【媒體報導】高雄市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引發教師大反彈的相關報導
●1000916自由時報:受限場地 教師表揚縮水 引反彈
●1000916中國時報:教師表揚 被批感受不到尊重
●1000916聯合報:高市教師表揚 派代表受獎招質疑
●1000916蘋果日報:良師800位 表揚竟只准派6人
●1000915中央社:教師表揚生波 教局否認欽點
●1000916臺灣時報:教師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表揚優良教師搞欽點
●●●1000916自由_受限場地 教師表揚縮水 引反彈●●● ================================================================================ 受限場地 教師表揚縮水 引反彈 更新日期:2011/09/16 04:21 834位服務十年教師只能選派6位代表參加
〔自由時報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教師節將至,但縣市合併後的首次資深優良教師表揚活動,不是溫馨大團圓,反而受限場地,八百卅四位十年資深教師只能派六個代表參加。
縣市合併後,所有活動的規模都變「大」,必須採分區方式舉行,但資深優良教師表揚似乎就沒那麼幸運。
由於今年接受表揚的教師高達兩千多人,因此除了服務四十、卅年的教師可以全數上台接受表揚,服務廿年的老師可到場,但僅推派六人上台,服務滿十年的老師,則推派六位代表到場參加。
對於這項改變,許多老師非常感冒,認為市長獎學生可以分區表揚,何以服務十年、廿年的老師不能?場地太小,為何不能換地方?
「超不爽的十年會員」在高縣教師會留言板上說:「以往高雄縣每年教師節都會在圓山飯店表揚教師,其實老師也不稀罕吃這ㄊㄨㄚ,只是一種被尊重的感受而已!」
「教學黃金十年」留言說:「聽到十年是派代表參加,原以為是各校派代表,去電瞭解後才知是要經偉大的局長『圈選』才有『榮幸』與會,高雄市什麼時候成為高雄帝國了啊?」
「拒絕出席不被尊重的表揚大會」說:「同樣是資深優良教師表揚,直轄市竟然辦得比原高雄縣寒酸數倍,實在讓人不解」。
教育局表示,由於參加人數倍增,考量場地容量、頒獎流程及代課等經費等限制,十年資深優良教師不列入調查對象,推派六名代表則會以三級學校比例,略分為高中職代表一人、國中二人、國小三名。區域部份,以偏遠地區學校優先,目前仍在透過學校調查參加意願,還沒有決定代表人選。
●●●1000916中時_教師表揚 被批感受不到尊重●●● ================================================================================ 更新日期:2011/09/16 05:30 李義/高雄報導 中國時報【李義/高雄報導】
教育局舉辦資深暨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宥於人數眾多而限制出席人數,也不能一一與市長、局長合影,引發原高雄縣教師不滿,指不受尊重,待遇連表揚模範兒童都不如。教育局長蔡清華解釋,實在是人數太多,但他一定留在會場與教師合影,感謝教師的辛勞。
教育局規畫廿一日在漢神巨蛋餐廳表揚十、廿、卅、四十年資深教師,宥於場地限制,八百多位十年教師僅推派六名代表出席,廿年教師雖可全員出席,也僅能派六名代表上台受獎。
相關規定引爆原高雄縣教師不滿,紛紛向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吐苦水,質疑教育局人數太多的說詞,模範兒童表揚都能分區辦理,為何教師不能?還有人說,每年慶祝活動只是久未謀面的老同學聚會寒喧,並不稀罕吃頓飯。
工會總幹事廖建中說,過去高雄縣表揚八百人,縣長楊秋興都一一頒獎合影,市長陳菊身體不適可以體諒,為何教育局長不能?會員不在乎一頓飯,但「奇摩子」很不爽。
●●●1000916蘋果日報_良師800位 表揚竟只准派6人●●● ================================================================================ 良師800位 表揚竟只准派6人 2011年 09月16日 【魏斌╱高雄報導】高市府二十一日將舉辦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因服務滿十年的優良教師共八百多位,卻僅能選派六名代表參加,引發不滿,教育局昨聲明,「限於經費、場地與時間,才無法邀所有老師出席,非常抱歉。」高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獲悉更不滿,反諷:「沒有心,當然做不到!錢不夠,可把市長官邸電費省下來!場地太小,不會仿照《賽德克.巴萊》把巨蛋包下來?」
師感覺不被尊重
今年表揚大會循往例表揚服務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的資深教師,劉亞平說,「老師其實也不在乎那頓飯,在意的是被尊重!」
但今年全市只能派六位代表參加,老師不滿紛到該會留言版紓發情緒,還有人質疑「六人代表是被圈選、欽點的,高雄簡直變成帝國?」
鳳山區一位不願具名的老師透露,「表揚大會很像老師在開同學會,分區舉辦就可解決所有問題,關鍵在有沒有心。」高市教育局強調,會將所有意見列為明年活動參考。
●●●1000915中央社_教師表揚生波 教局否認欽點●●● ================================================================================ 教師表揚生波 教局否認欽點 更新日期:2011/09/15 21:21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5日電)高雄市今年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傳出資深優良教師只有「欽點」代表能參加,引起資深教師群起上網留言反彈;高市教育局否認「欽點」,強調受限經費及場地,不得不限制出席人數。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指出,教育局8日發函說明辦理「100年度資深暨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公文,其中10年、2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只有少數「欽點」的代表能參加。
教育工會說,服務2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全市有872人,服務1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全市有834人,當天只能有幾個代表參加,且代表是由教育局選定,置多數資深優良教師於何地?
教育工會表示,教育局這種搞法,讓資深優良教師很感冒,紛紛大吐怨氣,甚至有教師揚言拒絕出席如此不被尊重的表揚大會,強調不是在乎吃那一頓飯,而是要一份尊重而已。
教育局則表示,無所謂「欽點」代表才能參加表揚大會情形,因考慮到縣市合併後受表揚資深教師人數大增,為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運作,並考量場地容量及活動經費等限制,因此僅選派10年及20年資深優良教師各6名代表出席受獎。
教育局說,教育局以三級學校比例、區域平衡、教師意願等原則,進行選派作業,至於對教師表揚大會辦理方式及參加對象相關意見,將列入明年度辦理表揚大會參考。1000915
●●●1000916臺灣時報_教師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表揚優良教師搞欽點●●● ================================================================================ 教師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表揚優良教師搞欽點
〔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教師節將屆,教育局將在二十一日舉辦資深暨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最近函文給各校,卻發生資深優良教師在網路爆料不滿情緒,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昨天表示,很多教師在高雄縣教師會留言版大吐怨氣,指教育局表揚優良教師搞欽點,迫使資深優良教師網路爆料不受尊重,甚至揚言拒絕出席表揚大會,盼教育局尊重教師的心。
劉亞平說,教育局的作法,對教師來說完全沒有服務與尊重,只是為讓高雄市長陳菊到場「秀」一下,試想,老師在教育界服務十年、二十年,還要這樣被「挑三揀四」情何以堪?教師在乎的只是尊重。
劉亞平表示,教育局九月八日發函公文,十年、二十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只有少數長官「欽點」的代表才能參加。
劉亞平指出,服務二十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全市有八百七十二人,服務十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全市有八百三十四人,當天只能有幾個代表參加,且代表是由教育局選定,置其他一千六百多位資深優良教師於何地?
劉亞平說,教師節是屬教師的節日,教育局的搞法,讓人感冒,模範兒童都可以全市參加且分區表揚,為何教師不能。
劉亞平表示,一名服務十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吐槽,「去電瞭解,原來還要經偉大的局長「圈選」才有「榮幸」與會,高雄市什麼時候成為高雄帝國了啊?去年滿九年,期待今年高雄縣市合併後剛好遇上教學的第一個黃金十年,教師節可與同縣市同學們相聚,期待的不是吃那一頓,只是那份「尊重」罷了」。
劉亞平指出,署名小老師的以「拒絕出席不被尊重的表揚大會」為題,今年,高雄市的教師節表揚大會,你,想去嗎?十年的、二十年的,要被「圈選」上的才能去。三十、四十年的,才給你公假派代。同樣都是「資深優良教師」,直轄市竟然辦得比原高雄縣更寒酸數倍,這實在是讓人深深不解。每年教師節,圓山飯店可見近八百人,齊聚慶祝,老同學借此良機噓寒問暖。吸引老師前去的不是一頓飯,而是與老同學相見歡的契機,也是教育局、縣市首長展現「尊師重道」的最佳時機。 發佈日期: 2011-09-16 00:10:00
●●●1000916臺灣時報_ 教育局說明優良教師表揚●●● ================================================================================ 教育局說明優良教師表揚
〔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高市府教育局昨天表示,二十年教師全部均在受邀出席之列,因人數多達八百八十八人,由其中六人代表上台受獎,並無所謂「只有少數長官『欽點』的代表才能參加」的情形;而十年教師部分,考慮到縣市合併後人數大增,多達八百五十五人,為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運作,並考量場地容量,頒獎流程及派代經費等限制,採選派六名代表出席受獎方式辦理。
教育局指出,教師們勞苦功高,每年教師節的表揚活動僅能代表敬師的心意於萬一,限於經費、場地與時間,實在無法邀請所有的老師都出席表揚大會,非常抱歉。
教育局說,今年表揚對象包括教育局人事室評選出特殊優良教師二十五人、教育芬芳錄六十六人、教育奉獻教師十人;特殊教育科評選出之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十人;社會教育科評選出之優良補教教師三人、社大優良教師二人;高雄市與高雄縣教師協會評選出愛心教師三十九人;及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服務滿四十年、三十年全體資深優良教師,服務滿二十年全體資深優良教師,其中六位代表上台接受表揚、十年資深優良教師代表六人,十四日調查參加人數達九百人,較縣市合併前增加約五百五十人。 發佈日期: 2011-09-16 00:10:00
●●●1000916聯合報_高市教師表揚 派代表受獎招質疑●●● ================================================================================ 高市教師表揚 派代表受獎招質疑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 /高雄報導】 2011.09.16 04:04 am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月21日在漢神巨蛋9樓宴會廳,舉辦資深及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但有教師投訴,質疑教育局表揚優良教師搞「欽點」,被邀請的代表才能「上台」受獎。
教育局表示,888名服務滿20年教師,全部都在受邀出席之列,並無所謂「只有少數長官『欽點』的代表才能受獎」的情形;而服務滿10年教師部分,考慮到縣市合併後人數大增,多達855人,為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運作,並考量場地容量,頒獎流程及派代經費等限制,採選派6名代表出席受獎方式辦理。
不滿的教師反映,採代表出席受獎方式,置其他資深優良教師於何地?模範兒童都可以全市參加且分區表揚,為何教師服務10年、20年卻不能?教育局的做法讓老師覺得不受尊重。
教育局指出,今年的表揚對象包括教育局人事室評選出的特殊優良教師25人、教育芬芳錄66人、教育奉獻教師10人;特殊教育科評選出的優良特殊教育人員10人;社會教育科評選出的優良補教教師3人、社大優良教師2人。
考量場地容量、頒獎流程及派代經費等限制,大會籌備會決議20年資深優良教師888人、10年資深優良教師855人,由教育局選派各6名代表上台受獎。教育局表示,因資深優良教師條件一致,以三級學校比例、區域平衡、教師意願原則,進行選派作業。至於教師對優良教師表揚大會辦理方式及參加對象的意見,教育局將會列入明年度研議辦理。 【2011/09/16 聯合報】@ http://udn.com/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DIV><DIV class="contentbuttonbar msgview clearfix" id=contentbuttonbarbottom><FORM name=showMessageForm action=showMessage;_ylc=X3oDMTBucmE3ZG1hBF9TAzM5ODMzMTAyNwRhYwNkZWxNc2dz?mid=1_721585_AMzCvMsAAXJuTnKtcgILoFFBZXo&fid=Inbox&sort=date&order=down&startMid=0&filterBy=&.rand=432941448 method=post> </FORM></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上午 10:56:49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424407999 role="main"><DIV class=plainMail>【1000916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針對教師工會「不當支配介入」、「差別待遇」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將向勞工機關提出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
高雄市教育局「不當支配介入」、「差別待遇」,扶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高雄市教育局蓄意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之組織與活動
高雄市號稱「勞工城市」,陳菊標榜為「勞工之母」,但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對大高雄市的教師工會,卻搞「不當支配介入」、「差別待遇」,意圖「以師制師」,以官方資源偏袒扶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卻不當地影響或限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將檢附資料向勞委會或勞工局提出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
●100年05月23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函文高雄市教育局請示「有關學校教職員工參加工會各項會議或活動之請假案」。高雄市教育局至今完全沒有任何回應。
●100年08月02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為了蘇宗賢理事(五權國小教師)的會務公假,竟然行文教育局「求援」。
●100年08月15日,高雄市教育局「很有效率」地行文五權國小,命令校方同意給予「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蘇宗賢理事會務公假,教育局還另外花公帑核予五權國小編餘缺1名供校內聘代理教師並兼任組長乙職。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為了來參加工會的「會議或活動」的學校教職員工詢問請假問題,函文請示教育局,但高雄市教育局一拖拖了三個多月,至今沒有任何回應。(請准本會各理事、監事參加本會辦理各項會議或活動予以公假登記,如為教師者課務自理。)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為了會務人員【蘇宗賢】理事自己的會務公假問題尋求高雄市教育局的協助,高雄市教育局效率不但快,而且還呵護備至地核予五權國小編餘缺1名供校內聘代理教師並兼任組長乙職。
高雄市教育局「不當支配介入」、「差別待遇」,私下扶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並藉此蓄意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之組織與活動。
「高雄市教育局」與「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私相授受的行為,已經明顯違反勞動三法,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中的「不利益待遇」、「黃犬契約」以及「不當支配介入」。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不接受摸頭,走自己的路,針對高雄市教育政策提出嚴厲批判,自然不會獲得官方的寵幸,但只有獨裁威權的政府才會打壓有異議的團體,只有鴨霸野蠻的資方才會整肅有意見的工會,對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這樣的作為,我們表示譴責和遺憾!
陳菊市長,素有「民主前輩」、「勞工之母」稱號,但陳菊市長麾下的「高雄市教育局」竟是如此,唉!嗚呼哀哉!尚饗!
洪自誠的《菜根譚》一書中說:「聲妓晚景從良,一世之胭花無礙;貞婦白頭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 語云:『看人只看後半截 』,真名言也。」
PS.「黃犬契約」維基百科的解釋:黃犬契約(英文:yellow-dog contract),是來源於英美勞動法的一種熟語,意指企業僱主在僱用勞動者時,以「勞動者不得加入工會,或者脫離工會」為條件,與勞動者簽訂的契約。黃犬契約的目的在於限制勞動者的自由結社權,並且削弱工會與企業主進行抗爭和談判的實力,侵犯了各國勞動法和憲法中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因此世界各國普遍禁止企業簽訂黃犬契約。黃犬契約的語源來自英文的「Yellow-dog Contract」。由於英文中的「yellow dog」(黃狗)有卑鄙奸詐的含義,因此用來形容破壞勞動者的團結,使之屈服於企業僱主的壓力的行為。
【新聞連絡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廖建中
轉貼相關公文與工會法相關規定:
●●●1000523【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函●●● ================================================================================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高教產工(平)字第100005號 主旨:有關學校教職員工參加工會各項會議或活動之請假案,詳如說明,惠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工會法第4條第4項規定以:「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明定教師於100年5月1日起得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本會業經高雄市政府100年5月10日以高市府四維勞組字第1000047742號登記成立,合先敘明。 二、查工會法第36條:「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併予敘明。 三、復查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略以:「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第十款)」爰學校教師加入工會參加與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給予公假,特此陳明。 四、基上,本會理事、監事名單業經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核備在案,請准本會各理事、監事參加本會辦理各項會議或活動予以公假登記,如為教師者課務自理。 正本: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會
●●●1000815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承辦單位:國小教育科 聯絡人:林翠玟
受文者: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51071號
主旨:有關本市教師職業工會函報本局給予會內蘇宗賢理事(五權國小教師)公假每週36小時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100年8月2日高市教師工會第1000000024號函辦理。
二、基於協助立場,同意蘇宗賢教師依學校排定課務每週返校授課11節,餘同意給予會務公假。另核予五權國小編餘缺1名供校內聘代理教師並兼任組長乙職,俾以因應行政事務,代理聘期為1學年(至101年7月31日止)。
正本: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人事室
局長 蔡 清 華
●●●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節錄)●●● ================================================================================ 〈工會法〉第35條規定: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所稱其他不利之待遇,包括意圖阻礙勞工參與工會活動、減損工會實力或影響工會發展,而對勞工為直接或間接不利之對待。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其他不利之待遇,除前項規定情形外,並包括雇主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依工會決議所為之行為,威脅提起或提起顯不相當之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之不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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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上午 10:59:42
<DIV class=plainMail>【教師爆料】教育局表揚優良教師搞欽點 資深優良教師網路爆料超不爽
100年9月8日,教育局發函有關辦理「100年度資深暨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公文,10年、2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只有少數長官「欽點」的代表才能參加或領獎。
服務2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全市有872人,服務1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全市有834人,當天只能有幾個代表參加或領獎,而且代表是由教育局選定,置其他一千六百多位資深優良教師於何地?
教師節,教師的節日,教育局的搞法,讓服務滿20年、10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很感冒,模範兒童都可以全市參加且分區表揚,為何教師服務10年、20年卻不能,教育局的做法讓老師覺得很不受尊重。
很多教師在高雄縣教師會留言版大吐怨氣,甚至有老師說乾脆拒絕出席不被尊重的表揚大會,留言版網址:http://www.kcta.org.tw/msgI/message.asp
服務十年的教師超不爽地說:『其實老師也沒有稀罕吃這一ㄊㄨㄚ,這只是一種"奇摩子"...一種被尊重感而已!!...十年的不一定能參加!要由教育局長官圈選到的才能參加~~你說...這是不是太誇張了點!...不爽不爽...沒被尊重到的感覺...注意...是感覺而已...不是用一ㄊㄨㄚ飯的價值... 』
服務十年的資深優良教師吐槽:『昨天人事又傳來一份文,表示10年代表,以為是各校派代表,而且文中並未寫代表幾人,去電瞭解,原來還要經偉大的局長「圈選」才有「榮幸」與會,高雄市什麼時候成為高雄帝國了啊?去年滿九年,期待今年高雄縣市合併後剛好遇上教學的第一個黃金十年,教師節可以與同縣市同學們相聚,期待的不是吃那一頓,期待的只是那一份「尊重」罷了...』
轉貼相關的留言和公文:
●●●1000914教師吐槽留言一●●● ================================================================================ 姓名:超不爽的十年會員 日期:2011/9/14 上午 09:08:19 主旨:教育局連這個也省...省你個頭啦 ! 以往高雄縣時,每年教師節都會"表揚"滿10.20.30.40年的教師...好像都去圓山是吧?!這至少是個傳統,也是種慰勞...其實老師也沒有稀罕吃這一ㄊㄨㄚ,這只是一種"奇摩子"...一種被尊重感而已!! 誰知今年高雄市主辦,20.30.40年的都能參加,居然通知十年的不一定能參加!要由教育局長官圈選到的才能參加~~你說...這是不是太誇張了點!(以上是由人事轉述,人事是打電話到社教科問的) 理由居然是,漢神巨蛋容納不下這麼多人... 坐不下...不會辦兩場喔... 坐不下...不會換場地喔... 澄清湖旁空地這麼大...辦個流水席也不錯啊... 至少"我們"辛苦十年的老師...都參與到了... 不爽不爽... 沒被尊重到的感覺... 注意...是感覺而已...不是用一ㄊㄨㄚ飯的價值...
●●●1000914教師吐槽留言二●●● ================================================================================ 姓名:教學黃金十年? 日期:2011/9/14 下午 12:46:08 主旨:再等十年再說吧... 今年人事調查教學滿40、30、20年教師,以為會跟已故高雄縣政府一樣...10也有,想不到與人事確定後,10年的沒有。 昨天人事又傳來一份文,表示10年代表,以為是各校派代表,而且文中並未寫代表幾人,去電瞭解,原來還要經偉大的局長「圈選」才有「榮幸」與會,高雄市什麼時候成為高雄帝國了啊? 去年滿九年,期待今年高雄縣市合併後剛好遇上教學的第一個黃金十年,教師節可以與同縣市同學們相聚,期待的不是吃那一頓,期待的只是那一份「尊重」罷了...
●●●1000914教師吐槽留言三●●● ================================================================================ 姓名:小老師 日期:2011/9/14 下午 10:18:51 主旨:拒絕出席不被尊重的表揚大會
今年,高雄市的教師節表揚大會,你,想去嗎?
10年的、20年的,要被「圈選」上的才能去。 30、40年的,才給你公假派代。 30、40年的老師當然比10、20年的老師,更資深優良、更值得被敬重; 但同樣都是「資深優良教師」,直轄市竟然辦得比原高雄縣更寒酸數倍,這實在是讓人深深不解。
每年教師節,圓山飯店可見近800人,齊聚慶祝,老同學借此良機噓寒問暖。 吸引老師前去的不是一頓飯,而是與老同學相見歡的契機,也是教育局、縣市首長展現「尊師重道」的最佳時機。
但,今年的高雄市??
扣掉10年、20年的教師,30、40年的教師還有幾位? 還有800位嗎?
事實上,我未滿30年,但如果,我滿了30年,而高雄市教育局仍用上述標準辦理教師節表揚大會的話..
我,絕不出席,以示抗議。
●●●100年資深優良教師統計人數●●● ================================================================================ 40年資深優良教師人數:21 30年資深優良教師人數:278 20年資深優良教師人數:872 10年資深優良教師人數:834
●●●100年9月8日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58690號 主旨:本局同意 貴校獲獎教師參加100年9月21日(星期三)舉辦之「100年度資深暨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公假派代1天登記,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活動訂於100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漢神巨蛋9樓宴會廳(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67號)辦理,參加對象包括本(100)年度特殊優良教師、服務40年、30年、20年全體資深優良教師、10年資深優良教師代表、教育芬芳錄、教育奉獻教師、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及愛心教師等,本局同意前揭參加教師公假派代1天登記。 二、有關資深優良教師出席旨揭活動調查,本局100年8月24日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53643號函諒達;其餘特殊優良教師等則採邀請參加方式辦理,請轉知受邀教師踴躍出席。 三、檢附資深暨特殊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流程表乙份(如附件)。 四、若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局社會教育科鄭欽元老師(電話:3373122分機24)。 正本: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高中職教育科、國中教育科、國小教育科、特殊教育科、人事室、會計室、社會教育科(紙本) 局長 蔡 清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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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上午 11:39:04
就是有老師得了便宜又賣乖啊!國中老師一邊大喊反對每節課450的第八、第九節、假日班,國小老師也一邊大喊他們不想接每節課400塊的改功課托育班、攜手計畫班,好讓不知情的家長以為他們很辛苦,很不願意,都是被學校逼迫,才會百般不願意的每個月又多領兩萬塊,實際上賺得不亦樂乎!真的不想賺,就申訴到教育部、教育局去!別再假惺惺,令人做噁!正式國中小教師起薪已經有4萬多,你們不想再多賺兩萬塊,就請留給流浪教師來維持他們的基本生活! 國中老師假惺惺堅決反對上第八、第九節、假日課,國小老師表面上大喊自己無奈被迫接托育班、攜手計畫班,實際上則是強迫學校不要把攜手計畫、托育班的教師缺開出去,全部的班別都自己包下來!不然照教育部的規定,每個國小都應該有攜手計畫和課後托育班,但是實際公開徵求教師的學校卻少之又少!因為校內正式教師都已經搶破頭了,肥水不落外人田,改改功課一節課可以賺400,怎能輕易讓給外面的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下午 06:23:17
樓上既然說國中小老師假惺惺,令人做噁, 那就請教育局斬掉違法的校內補習班, 還教育清白的面孔啊! 你該不會說:自己位小人卑, 無能為力做主吧! 怎麼樣?樓上的校長以為然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9 下午 07:56:11
就是有校長得了便宜又賣乖! 靠老師賺行政加班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9 下午 10:09:07
上下交爭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0 下午 07:31:19
大校長靠小老師賺錢,以犒賞手下的行政人員, 行政人員靠小老師上第八節,抽行政加班費! 大校長用聘書、考績威脅小老師, 行政人員,用職務資源壓迫小老師。 最可憐的人就是小老師了 ,沒有任何支援,一切靠自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0 下午 08:26:35
大家都把自己累個半死幹什麼?想衝的衝,想安份守己的安份守己! 相煎何太急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4 上午 11:39:53
<DIV class=plainMail>1000907【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拜訪教育局科技教育科商討相關議題報告
報告人:潘如梅(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政策部主任)
●時間:100年9月7日 上午10:00 ●地點:教育局小型會議室 ●參與人員:韓必誠科長、教育局秘書、劉亞平理事長、廖建中副理事長、曾莉莉總幹事、政策部潘如梅老師、高中職委員會主委陳俊成老師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建議與科技教育科的回應與共識:
一、評鑑E化:建議教育局推動評鑑E化,過去的書面評鑑將電子檔案印出再裝訂,除了沒有效率還浪費資源,造成學校、行政和教師的負擔。科技教育科承諾技術完全可行,只要政策決定辦理,評鑑E化沒問題。
二、資訊服務:資訊服務入口應該整合,採單一入口、單一認證、多重服務。教育局應該整合相關業務系統,針對帳號進行權限設定,不至於造成權責混淆,讓學校、教職員可以方便使用。
三、學籍系統:學籍系統進行整合升級,相關資料應該要轉移,不應該重新輸入所有資料,而且最好以學年為基準進行轉換,避免在上下學期間或學期中而造成混亂。
四、Loxa平台:很多的學校網站、班級網頁、教師資料都建構在Loxa,如果這個平台不能繼續使用,教育局應提供類似或更好的平台,並協調相關資料的轉移。
五、擇優適用:原高雄縣、市有很多相關的資訊系統,教育局應該擇優適用,或者整合出更好的系統,尤其很多作業都已經可以線上完成,應該要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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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4 下午 01:59:19
【行前通知】「2011陽光、親子928—單車、健走暨愛護水資源」活動行前通知 1.所有報名參加本活動之教師,請不要忘記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研習(點選:主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 2.活動當天,請至報到處憑會員卡及有獎徵答券辦理報到。 3.穿著本次紀念衫之會員,可加贈紀念品一份。 4.眷屬請隨會員一起辦理報到,依實際人數領取紀念棒球帽。 5.獎品、紀念品豐富,請參加人員自備背包,以利裝帶。 6.請盡可能配戴單車安全帽,以及具防護效果的單車手套,以維護自身安全。 7.本活動不是競賽,安全第一,切勿爭先恐後,視個人身體狀況參與活動。 8.響應環保,鼓勵自備水壺、飲水。 9.活動時間:100.9.24(星期六)上午7:00~7:30報到後出發 → 9:20活動、典禮、摸彩、拍照留念 → 10:30賦歸 10.活動地點:桃園石門水庫。 11.報到地點:石門水庫南苑停車場。 12.請自行列印”通行證”(並打上車號)置於車輛可辨識處進入水庫區。 13.請自備自行車,如無自行車者,當日租車服務資訊如下: ◎報到處:特約廠商「大溪橋自行車出租中心」,一輛150元。 ◎坪林收費站旁:特約廠商「美利達自行車石門店」,一輛100元。 14.若天候不佳延期,於活動當日早上6:00本會網站公告。 15.聯絡人: 溫淑君:0927080070 范姜仲宇:0935617120 蘇俊叡:0922674622 -- 特別聲明 -- 本活動僅適合身心健康的一般人員參加,報名參加者請務必詳閱本活動內容,並同意大會之一切安排。如有心血管等疾病或其它任何身心不適應症者,請經專業醫師診斷許可才參加本活動。主辦單位將盡全力於維護本活動的順暢與安全,並為報名者辦理保險,惟倘若於活動過程發生任何意外事故,除保險受理範圍之外,其後果仍須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本活動參加摸彩中獎之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配合繳交10%稅款,並填報相關資料,不得異議! 924當日活動流程及內容: 項次 時間 活動項目 活動內容 地點 備註 1 7:00~7:30 報到 1.請穿著本次紀念衫 報到 2.報到、核章、核對 會員卡。 3.有獎徵答摸彩聯加蓋報到戳章。 4.領取紀念棒球帽。 「石門水庫」 南苑停車場 1.穿著本次紀念衫之會員,可加贈紀念品一份。 2.由南苑停車場往坪林公園方向出發(先到先出發)。 2 7:30~9:20 單車行活動 1. 單車行程。。 2.有獎徵答摸彩聯於中途點蓋章。 南苑停車場→坪林公園→欒樹林公園→大漢隧道→石門大橋→高線收費站→中線收費站→楓林公園→環湖自行車道→後池堰→南苑停車場 1.各點備有茶水補給,急救箱。 2.全程路線約18.5公里。 3.沿路備有路標指引及「珍惜水資源」相關海報及立牌。 健走活動 1. 健走行程 2.有獎徵答摸彩聯加蓋報到戳章。 南苑停車場→欒樹林公園步道→大漢隧道→壩頂 石門勝景→原路折返→南苑停車場 3 9:20~10:30 愛護水資源有獎徵答及摸彩活動 1.有獎徵答摸彩聯投入摸彩箱。 2.進行「愛水、親水、惜水」珍惜水資源有獎徵答。 3.摸彩 (會員憑蓋章存根聯領獎) 南苑停車場 1.摸彩券印有「愛水、 親水、節水」珍惜水資源之標語及字樣。 2.9:28活動開始(主持人開場活動主題2011陽光、親子928─ 愛水、親水、節水」活動宣示、來賓致詞、拍照留念) 4 10:30 1.賦歸。 南苑停車場 </DIV> --------------------------------------------------------------------------------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育產業工會(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4 下午 03:48:15
親愛的桃園縣教育局局長: 貴縣第八節真的不教新進度嗎?您是太天真?還是太無知? 眾所周知,大家都是在教新進度,天大的秘密您竟然不知道, 現在我告訴您了,您還是不知道嗎? 您要不要換個位置?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5 上午 11:57:32
<DIV id=yiv555400524> 【2011/09/2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有關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歡迎各校老師與家長踴躍向本會提供資料 關於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所衍生之相關爭議,由本會負責此項議題的政策研究部主任蔡南強老師統一回應如下: PS:請各教師或家長向本會投訴時,所提供的資料證據能證明您所說的【為真】才是有用的證據! <DIV align=center>關於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所衍生之相關爭議,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歡迎會員老師與家長踴躍向本會提供資料 報告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政策研究部主任蔡南強 關於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所衍生之相關爭議,工會統一回應如下: 1. 有關學校以類似強迫學生的方式(先繳費後退費)併同註冊繳費單收取第八節課後輔導費乙情,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99.5.31府教數字第0990205382號函)第三-(二)點規定,應以學生自由參加並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以及第六-(三)-6點規定,各校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之收費,不得作為完成註冊之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倘學校以先繳費後退費的方式併同註冊繳費單收取第八節課後輔導費,已明顯違反上開規定,合先敘明。 本會歡迎各校會員老師及學生家長提供學生繳費單或繳費收執聯影本等事證,本會將在收集各校相關資料後直接請教育局導正學校此等收費不合規定的作法,並主動向教育部及監察院糾舉。 2. 另有會員投訴:「部分學校將第八節課後輔導之課程內容安排為教授新單元的教材,等同為正常1~7節課程的連續進行」乙案,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五-(二)、(三)點規定略以,課程活動內容不得專門從事升學或課業之不當補習。課業輔導以複習舊教材或視學生需要,酌量自備補充教材;不得提前教授新單元教材。若學校將第八節課後輔導之課程內容與正常1~7節新教材課程安排或默許為連貫進行,則明顯違反上開要點之規定;且在實質授課上,將因此影響到「未參加課後輔導」之學生的受教權益,進而造成不參加學生有「趕不上課程進度」的壓力,亦同時產生「強迫學生參加第八節課輔」的效果,同樣違反該要點第三-(二)點「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之規定。本會目前已積極蒐證中,也同時歡迎各校老師會員及學生家長提供關於學校「第八節課輔上正課」之相關影音、文件或權益受損學生之陳述資料,本會將在證據齊備後逕行向教育部及監察院陳情。 3. 關於會員老師投訴:「學校在未徵得老師的同意下,逕行將第八節課後輔導課程編排於課表中。」 此舉已明顯有強迫老師擔任第八節課程的意圖。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各校為培養學生基本關鍵能力,所規劃之課業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補救教學之課程,全體教師應發揮服務熱忱,積極參與學校所安排之教學工作。」 可知第八節課後輔導課程並非教師依據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所必須肩負之義務,上開要點之規定僅屬鼓勵教師性質,並無法律授權之強制性。復依據桃園縣政府99.3.31府教數字第0990118890號函訂頒桃園縣國民中小學生在校時間規定實施原則第3條第4款之規定,每日安排學習節數以七節課為原則(上午四節,下午三節;國中含空白課程),可知教師依教師法在校擔任「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之義務為每日七節課,並未包括第八節課後輔導課程,學校無權在未徵得老師的同意下,逕行將第八節課後輔導課程編排於課表中。各會員老師若在學校遭強迫擔任第八節課務或有因拒絕該課程而遭受校方不利對待之情事,且與校方溝通無效時,歡迎具名提供相關事證向本會反映,本會將積極協助會員與學校交涉,或協助提起教師申訴,或依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不當勞動行為之調解或仲裁。 以上說明提供各位工會會員參考,如仍有不清楚或相關需要協助之處,歡迎逕向本會洽詢: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電話:03-4283122、03-4280368 傳真:03-4283397 Email:teuniontw@gmail.com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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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育產業工會(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5 下午 02:44:29
實施十二年國教一環扣一環,其中學生由「應試教育」的學習典範走向「適性學習」的學習典範,更是核心的環節,此點不能推進,十二年國教等於完全白做了。 十二年國教的政策核心在教學改變,由應試教育轉向適性學習。如果實施了十二年國教,大家還是在搞應試教育,天天考考考,那就根本不必推動十二年國教了。 真正的十二年國教會將升學壓力推遲到後中升大學,理論上可以還給國中正常學習的空間。這也使得補救教學成為可能。在不實施十二年國教的情況下,社會是以「升學率」來衡量一所國中的績效,升學考試的各種因應手段越來越專業,各國中只有投入心力在「考試選手」的前段學生身上,才能產出績效。花時間精神在後段學生的補救教學上頭,做得再好,升學績效產出仍為0。我們可以堅持主張:老師會一本教育良心去春風化雨,也一定可以找出一批高尚的奉獻者,不管升學率本著良心進行教學。但是決定大局的仍是系統性激勵的方向,當系統性激勵的方向往東時,少數逆流西行的人是改變不了大局的。 解放出正常學習空間之後,國中有意義的學習可以增加;也提供多元適性學習的可能性,進而奠定「創造性勞動力」的形成基礎。但是教師的素質並不會因為宣布實施十二年國教而自動提升,所以解放出來的正常學習空間,未必會被老師們充分運用。建立教師專業職涯發展,終究還是必須進行的改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5 下午 08:19:32
現在的校長甄試,都不考法律常識嗎? 為什麼桃園縣的校長違法,都理直氣壯,一點愧色也無? 我前一任的校長,講話超沒內容, 愛講自己科班出身,現在看來,已經是個草包了還不自知。 不進修,言語乏味,喝酒、應酬、女色時有所聞, 就是長得人模人樣,如此而已。 想要領導天天浸淫書本的老師,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5 下午 08:20:46
現在的校長甄試,都不考法律常識嗎? 為什麼桃園縣的校長違法,都理直氣壯,一點愧色也無? 我前一任的校長,講話超沒內容, 愛講自己科班出身,現在看來,已經是個草包了還不自知。 不進修,言語乏味,喝酒、應酬、女色時有所聞, 就是長得人模人樣,如此而已。 想要領導天天浸淫書本的老師,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6 上午 10:35:01
第八節依法讓家長選擇自由參加,並未妨礙偏遠地區的學校, 至於教師的意願,當然不能忽視!當校內教師選擇以家庭為重,未能配合上第八節時,教務處得自行覓合適人選來上第八節課。況且校內還是有些年輕老師需要第八節的外快強化經濟能力,讓這些年輕人多上一些課,多一些磨練,可謂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市區學校行政人員不必上課,就可獲取高額的外快,這才是市區學校不願放手讓家長自由選擇的主要因素! 徵詢家長的意願,每位家長可自行斟酌是否讓孩子參加第八節,無關居住處所遠近與發達否! 目前國中教育把學生當作考試的機器在訓練,這是極端異常的現象,人的價值絕非以考試成績論定。 應正視人的多元價值。把每個學生都放在對的位置上,讓每個孩子都成為人才,不要讓多數孩子成為對未來茫然無知的蠢材! 要從第八節正常化做起,進一步帶動教學正常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9 上午 10:28:11
清議是社會的重要規範 不慚清議實同無法 不疚神明自是無天 一個無法無天的社會 不成危邦亂國者幾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9 下午 09:12:41
教育局出身的人帶頭違法, 真讓人對桃園縣教育界痛心疾首! 本校老大從局裡調來, 一切成規援例辦理也就算了, 沒想到變本加厲『增班』第九節, 有沒有知會老師?沒有! 需不需要知會老師?他的思維是完全沒想過! 可憐的老師,怎麼會無知到這種地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30 上午 08:03:40
哪個學校 公佈出來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30 下午 04:58:57
<DIV class=plainMail>【重大訊息】1000927【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發文學校正式啟動團約協商
100年9月27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應部分學校支會要求,第一波發文至六所學校正式啟動團體協約,公文(公告版)如附件。
我們要求學校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函復本會是否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以利後續協商內容、時間、地點及進行方式等事宜之安排。
如果學校對本會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而拒絕,本會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裁決之認定。
【請各學校工會支會注意】: ●只要貴校加入本會之教師會員數已逾學校教師人數二分之一,都可以要求本會啟動學校團體協約之協商。 ●只要學校回復協商,本會針對協商內容、時間、地點及進行方式等事宜,將連繫並尊重學校支會意見。
【請各校理解並遵守程序】: ●學校只要遵照該有的程序正義,我們會合法、合理、合情地進行團約協商,不會為難學校或校長。 ●提醒校長注意,公立學校而有上級主管機關者,其團體協約應於簽訂前經其上級主管機關核可。
PS.【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有組織、有效率,該做就做,劍及履及,不會勞師動眾而一事無成!
轉貼本會1000927啟動學校團約協商函:
●●●1000927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啟動學校團約協商函●●● ================================================================================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 年9 月27 日 發文字號:高教產工(平)字第100029 號 主旨:有關 貴校加入本會之教師會員數已逾學校教師人數二分之一,本會要求與 貴校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詳如說明,惠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 年7 月7 日勞資2 字第1000019303 號書函暨本會100 年9 月19 日高教產工(平)字第1000026 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上開公文函釋以:「教育事業之產業工會會員有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始符合第6 條第6 項所稱有協商資格之勞方,協商當事人應為該產業工會與學校;一方當事人為公立學校而有上級主管機關者,其團體協約應於簽訂前經其上級主管機關核可。」合先敘明。
三、復查團體協約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以:「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併予敘明。
四、再查團體協約法第32 條第1 項規定以:「勞資之一方,違反第6 條第1 項規定,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認定者,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特此陳明。
五、基上, 貴校加入本會之教師會員數已逾學校教師人數二分之一,符合前揭協商資格,本會業經 貴校支會請求進行協商,爰請 貴校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函復本會是否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以利後續協商內容、時間、地點及進行方式等事宜之安排。
正本:高雄市楠梓區●●國民小學、高雄市鼓山區●●國民小學、高雄市鳳山區●●國民小學、高雄市鳳山區●●國民小學、高雄市●●國民中學、高雄市●●高級中學
副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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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 上午 11:47:40
寫這個有什麼用,反正中小學老師就是愛賺錢, 才會一直接第八節.第九節.假日課.攜手計畫.課後托育, 不然早就停擺了,愛賺錢又不敢承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 下午 12:42:47
愛賺錢又不敢承認,怎麼樣? 我就是又好名又想得利,名利雙收,不行嗎?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是鐵律! 做事拿錢天經地義,教育局也不準擋我財路! 學校行政掩護我,教育局掩護學校, 他們拿些錢也是應該的 違法?老娘我上加強班十幾年了都沒事,你來告我啊! 家長挺我、校長挺我、教育局局長罩我,你人微言輕其奈我何? 你們不想上課的人,就是批兩個字:「不準」!你有沒有團隊概念啊? 當心我連合家長給你戴「紅帽」,讓你永世不得在你校超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 下午 07:23:45
家長喜愛孩子上『武陵』, 老師喜愛自己是『名師』, 行政喜愛『行政加班費』, 校長喜愛家長『樂捐』, 這是食物鍊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 下午 07:50:44
教師團體中有害蟲 有一些不受教的敗類 還有精神病一直PO一直PO 我是好蟲 我是善類 我沒有精神病 我是坐辦公室的 我不是皇帝 我只是太上皇 而且我永遠不會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 下午 07:51:00
教師團體中有害蟲 有一些不受教的敗類 還有精神病一直PO一直PO 我是好蟲 我是善類 我沒有精神病 我是坐辦公室的 我不是皇帝 我只是太上皇 而且我永遠不會錯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 下午 05:06:23
樓上的確是害蟲、敗類、精神病, 一直PO一直PO, 這個版PO完換另一個版PO, 一次還PO兩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4 下午 01:44:55
上來po文卻 胡亂罵人 沒頭沒腦 你坐辦公室難道別人不是 太上皇都是過氣的人做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5 下午 02:32:36
桃園的教育環境沒救了 以前是這樣 以後也是 可是我不想做在爛泥巴裡打滾的三隻小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6 下午 05:27:43
IP位址 119.14.189.90 發表時間 :2011/9/30 下午 11:27:07 我下次來蒐證,一舉扳倒教師會這些不受教的老師,..... 不受教的老師,..... 口吻和樓10 樓11 還真像呢 而且還罵我們是敗類呢 素昧平生 卻罵人罵得很順 這位仁兄 不曉得以什麼職位自居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7 上午 09:00:28
不要被有心人士岔離主題了 請回到教育局局長的人又來留言了,關於第八節 的主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7 下午 07:44:07
胡適說:「今日眾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眾人之所非未必真非。』 要以一個人的力量,抵抗眾人的集體貪腐, 好累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8 下午 12:22:50
寫這個有什麼用?反正中小學老師就是愛賺錢, 才會一直接國中的第八節、第九節、假日課, 還有國小的攜手計畫、課後托育, 不然早就外聘教師了。 國小低年級接一個下午,半天就多領超過一千五, 一個星期就有4個半天, 國中假日課一天下來可以領更多。 正課多一節就唉唉叫, 有錢的課就搶著上越多越好。 別說聘不到外面的人來教, 許多學校都是自己的校內老師吃下來, 不對外招聘,不願意到應聘教師的網站去公告, 只公告在自己學校的網頁, 誰沒事會去看每個學校的網頁? 中小學老師愛賺錢又沒錯, 承認就好,幹嘛又要擺清高? 一面說自己委屈, 一面搶有錢的課還邊數口袋多賺到的鈔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8 下午 04:34:17
「119.14.189.90 」,我還是不知道你是誰耶! 報出你的大名與服務學校吧!讓大家真的認識你,別躲在IP後了! 說實在的,個人是很不恥你用不同化名自導自演的作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8 下午 08:40:07
qc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下午 04:15:14
有關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歡迎各校老師與家長踴躍向本會提供資料 關於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所衍生之相關爭議,由本會負責此項議題的政策研究部主任蔡南強老師統一回應如下: PS:請各教師或家長向本會投訴時,所提供的資料證據能證明您所說的【為真】才是有用的證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下午 05:05:20
<DIV class=plainMail>1000113中央社:高市府:原民學生書籍費減免
高雄市教育局的書籍費減免,漏掉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的子女】、【原住民】。
現在,【原住民】因有議員出面減免了,那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的子女】怎麼辦?
2011年1月14日上午6時25分,我打電話到【高雄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為身心障礙學生和家長反應書籍費減免的問題,我表示希望獲得書面答覆,服務人員答覆5-7個工作日就會完成。
PS.我的第一次上街遊行,是為了馬告國家公園的檜木,我第一次打1999,是為了身心障礙的書籍費減免,「惡人」當多了,偶爾做一做好事,感覺也不錯!
【高雄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 ●【原高雄市區】請用電話或手機直接撥打【1999】。 ●【原高雄縣區】請用電話或手機直接撥打【0800733833】免付費專線,即能連結1999市民服務專線。
轉貼1000113中央社的報導:
●●●1000113中央社的報導●●● ================================================================================ 高市府:原民學生書籍費減免 更新日期:2011/01/13 14:23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13日電)高雄縣市合併,原高縣原住民國中小學生書籍費減免遭刪除,經縣教師會與原住民市議員爭取,市府教育局今天說,下週修改相關補助辦法後,全市高中職以下原住民學生書籍費減免。
市府教育局表示,縣市合併後,減免書籍費的對象統一,包括功勛、公教遺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原高雄市沒有原住民鄉,所以沒有這類補助。1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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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下午 05:06:15
<DIV class=plainMail>縣市合併不能犧牲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的權益
100年01月04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函,減免書籍費的對象為:功勛、公教遺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
100年01月11日,高雄市原住民議員伊斯坦大,抗議高雄市教育局犧牲原住民學生權益,過去高雄縣原住民學生也在書籍費減免的行列,縣市合併後,卻未見列在其中,違反原住民教育法。
高雄市教育局科長戴淑芬表示,過去高雄市原住民學生未補助書籍費,縣市合併後會從優補助,所以會重新發函補正。
100年01月13日,高雄縣教師會接獲教師來信,指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對書籍費的減免,犧牲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的子女】、【原住民】的權益。
這位老師整理教科書的減免補助異同比較如下: ●高雄市公文版本:公私立國中小學功勛、公教遺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可減免書籍費。 ●原高雄縣版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的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 這兩種版本只有低收入戶是相同的補助身分,其餘差別很大! 學期即將結束,寒假因涵蓋農曆過年又縮短了時間,真希望事情趕快定案,學校才能知道該怎麼做事。
高雄市教育局對弱勢族群的照顧,應該要進行全面的檢視,不能這樣掛一漏萬,犧牲了弱勢學生和家長的權益!
PS.在高雄縣市法規整併會議中,我們數度建議高雄市教育局要注意法規的統整和完整,不能相關規定散落在不同法規,這樣教育局和學校承辦人員會有疏漏,我們的建言像「狗吠火車」,現在教育局終於嚐到苦果。唉!說不聽!
整理相關的來信和公函:
●●●高雄市教師反應問題來信●●● ================================================================================ 寄件者: OOO 寄件日期: 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 上午 12:49 收件者: milklyp@ms69.hinet.net 主旨: 回覆:【2011/1/12牛奶瓶報報】
理事長:
要感謝你持續的為教育界發言、追蹤進度
教科書的減免補助異同比較:
●高雄市公文版本:公私立國中小學功勛、公教遺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可減免書籍費。 ●原高雄縣版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的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
這兩種版本只有低收入戶是相同的補助身分,其餘差別很大!
學期即將結束,寒假因涵蓋農曆過年又縮短了時間,真希望事情趕快定案,學校才能知道該怎麼做事。
●●●100010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4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00411號
主旨:(府內交換公文)檢送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功勛、公教遺族、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減免書籍費請領作業規定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該條文業經本局99年12月28日99年度第24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本案附件請逕至本局網頁法令文件下載/國中教育/國中總務/獎助金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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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下午 05:09:24
<DIV class=plainMail>【高高不平】之一:學校保全費
高雄縣市合併,陳菊市長承諾「高高平」,保證不會「一市兩制」,做到「資源零落差」。
陳菊市長的保證言猶在耳,但是縣市合併馬上跳票,學校保全費確定「高高不平」。
高雄市教育局【100年度各級學校共同費用標準建議修正表】
【保全費】 ---------------------------------------------------------------------- ●【一等】學校(原高雄市)每年832200元(保全委外每天24小時)。 ●【二等】學校(原高雄市)每年638400元(保全委外每天16小時)。 ●【三等】學校(原高雄市)每年444600元(保全委外每天8小時)。
●【四等】學校(原高雄縣高國中)每年364250元。 ●【五等】學校(原高雄縣國小)每年296000元。
【原高雄市學校】可以保全委外24、16、8小時,【原高雄縣學校】連保全委外也請不起!
【原高雄市學校】最高將近是【原高雄縣學校】的3倍,連都會鳳山區的學校也比不上人家。
高雄市教育局的說法是12月已經發包,縣市合併早在一年前就知道,這是故意「造成既定事實」!
這樣的歧視和差別待遇,你能接受嗎?如果覺得不公平,請打【高雄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反應。
●您可以試著拿起電話或手機撥打24小時高雄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 【原高雄市區】請用電話或手機直接撥打【1999】。 【原高雄縣區】請用電話或手機直接撥打【0800733833】免付費專線,即能連結1999市民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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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0 下午 03:50:00
通常當你發現自己不想要什麼時,你就會更清楚自己要什麼 有時候我們要的東西會模擬兩可,但我們不要的卻清楚的很。 這時就可以先從『不要的』著手,不要的東西消失後,慢慢的 『想要的』東西就會浮現。第八節正是我不想要的東西! <DIV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justify">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1 下午 07:06:32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所屬單位,如果都能依法行政, 何須位卑言輕的老師在此扒糞? 就是因為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長期縱容下屬, 位卑言輕的老師積怨已久,所以才大鳴大放。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啊! 《國語》記載:「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 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邵公曰 :『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 翻譯:周厲王(在位時間是公元前878年-842年)暴虐無道,百姓不堪重負,對其頗有微詞,周厲 王知道後,就派衛國的巫師去監視批評指責朝政的人,只要巫師報告,厲王就把被告發的人殺掉。 於是國人莫敢言,只能道路以目,以表達對厲王的憤恨。此時周厲王得意的告訴邵公:他能消音, 邵公就對厲王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厲王不聽,於是國莫敢 出言,三年之後,起義的民眾將厲王流放到了彘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下午 06:54:18
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要靠自個兒去爭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下午 10:15:59
官話不如鬼話,有詩為證: 王世禎評點《聊齋誌異》,作七絕一首: 「姑妄言之姑聽之,豆棚瓜架雨如絲。 料應厭作人間語,愛聽秋墳鬼唱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3 下午 05:46:00
資料來源: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wZWuE1lOogoAnMlr1gt.;_ylu=X3oDMTE2MzRrZnRsBHNlYwNzcgRwb3MDNQRjb2xvA3R3MQR2dGlkA1NNRVRXMTBfMzcw/SIG=12dms964q/EXP=1314489390/**http%3a//elearning.ice.ntnu.edu.tw/pfo_down.asp%3fpsn=57899
未繳交同意書視同不參加
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100年度第1學期2年級第8節課輔實施要點 一、活動依據:本校98年3月12日校務會議通過之「修正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作業要點」辦理。 二、活動目的:輔導學生溫故知新或實施補救教學,以充實學生知能,提昇基本學力。 三、活動時間: (一)自100年9月5日至101年1月6日止,共計18週(18*5=90天)。 (二)每星期週一至週五的第8節(16:10-16:55)實施。 (三)扣除7天(中秋節放假9/12、國慶日放假10/10、第1次段考10/12-10/13、 第2次段考11/29-11/30、校慶),總計為83天(節)。 四、上課內容:語文(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等領域為主,社團活動及綜合活動為輔。 五、師資:以本校專任教師為主,外聘專長教師、實習教師為輔。 六、收費標準:依教育局收費規定,以16.67元/天(節)計算,總計課輔費用為 84天(節)× 16.67元/天(節)=1383元,可於開學後按月繳交,亦可整學期 1次繳費結清。 七、繳費日期及方式: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請家長依『繳費通知單』內說明繳費。 八、具有下列身份者可免繳或減半收費: (一)家境清寒並具有低收入證明之學生,免繳納課輔費用。 (二)具有原住民身份者,減半收費。 (三)特殊因素無法支付課輔費,於6月24日(五)前經導師審核提出申請,酌以減免。 暑期輔導已提出減免申請者,不需重複提出申請,第八節課輔會一併減免。 九、第8節課業輔導活動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時,其退費依實際上課節數之比例辦理退費。 十、報名:即日起至100年6月22日(三)止,請貴子弟憑家長同意書向該班導師報名,導師請協助將參加學生勾選於名條送交教務處教學組。繳交班級將統一於開學後領取繳費單。 -----由此撕下,【100年6月22日(三)】前交導師轉教務處,屆時未繳交視同不參加------ 家 長 同 意 書 1. 貴校通知及「100學年度第1學期2年級學生第8節課後輔導活動實施計畫」,敬悉。 2. 茲同意敝子弟參加貴校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第8節課後輔導活動,並予以密切配合。 3. 課業輔導活動繳費方式,選擇為:(請打V) □ 月繳新台幣(9月19天:317元)(10月18天:300元) (11月20天:333元)(12+1月26天:433元)。 □ 學期繳新台幣1384元。 1年_____班 座號:______姓名:_____ 家長 (簽章) 【為便於製發繳費單,請家長填妥同意書後,於100年6月22日(三)前將同意書交回導師】
100上學期課輔費 二年級 月份 | 上課天數 | 每日課輔費 | 小計 | 備註 | 9月 | 19日 | $16.67 | $317 | 9/12放假一天 | 10月 | 18日 | $16.67 | $300 | 10/10放假一天 10/12~13段考2日 | 11月 | 20日 | $16.67 | $333 | 11/29~30段考2日 | 12+1月 | 26日 | $16.67 | $433 | 校慶 | 合計 | 83日 | | $1384 |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3 下午 09:27:50
學校強迫師生上第八節是現在進行式,教育局只來宣個誓,象徵一下,任令不法事件持續進行,是無能耶?是無知耶?或是支持學校違法? 無能、無知、目中無法,如何勝任局長一職?該下臺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4 下午 08:10:40
親愛的教育局局長: 我是土生土長的桃園人,我一向以桃園人自豪, 在我的認知裡,桃園縣是僅次於臺北縣市的第一大縣。 我在桃園縣的國中任教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人問過我要不要上 第八節, 都是連同一到七節的課表排好,就開工上課了。 現在時代變了,今年國一新生迎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 可是學校行政觀念僵化沒變,仍然在排名次、開加強班、填鴨體罰、比升學率, 局長您是國中、高中校長出身,豈有不知此事的道理? 您要放任這樣的惡質教育持續下去,做一個援例辦理的太平局長? 還是拿出博士專業,跟上時代潮流,一新大家耳目? 昨天在別版版面,看到高雄某國中的第八節家長同意書,我大吃一驚,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這個東西,任教二十年,不曾接觸過, 它出自南臺灣,我印象中的『落後地區』, 〈非常對不起,我家親戚都在北部,濁水溪以南,我所知不多〉 桃園縣不是臺北縣市外的第一大縣嗎? 怎麼在處理這件『第八節的小事』上, 顯得如此顢頇、愚昧、被動、遮遮掩掩呢? 我是被洗腦了嗎?其實桃園縣並不是臺北縣市外的第一大縣? 其實這只是桃園縣執政者的宣傳廣告詞?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高雄教育局做得到的,桃園縣教育局也做得到! 您是桃園縣有史以來的唯一女性教育局局長,我為您的傑出表現喝采, 但是也同時對您懷抱比男性局長更多的期許與憧憬。 不要再放任手下校長繼續違法、玩法, 不要忽略基層老師的心聲, 基層老師不是長官的玩物,你要他往東他就往東。 偉大的哲學家康德,臨死之前的墓誌銘是: 「在我頭上是眾星的天空,在我心中是道德的法則。」 願局長遵循良知的鼓聲,行所當行,造福廣大的學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5 下午 12:14:31
寫這個有什麼用?反正中小學老師就是愛賺錢, 才會一直接國中的第八節、第九節、假日課, 還有國小的攜手計畫、課後托育, 不然早就外聘教師了。 國小低年級接一個下午,半天就多領超過一千五, 一個星期就有4個半天, 國中假日課一天下來可以領更多。 正課多一節就唉唉叫, 有錢的課就搶著上越多越好。 別說聘不到外面的人來教, 許多學校都是自己的校內老師吃下來, 不對外招聘,不願意到應聘教師的網站去公告, 只公告在自己學校的網頁, 誰沒事會去看每個學校的網頁? 中小學老師愛賺錢又沒錯, 承認就好,幹嘛又要擺清高? 一面說自己委屈, 一面搶有錢的課還邊數口袋多賺到的鈔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5 下午 08:55:55
(原文)對於許多課程學習落後的學生,可能因家庭經濟狀況或其他因素而無法獲得在校外課程輔導,希望給予協助弭平學習落差的機會。 A: 錯!延伸第八節後的第九節、第十節,一向不是服務清寒學生,而是按照校排擇優錄取 強迫實施第八節,從未達到弭平學習落差 (原文)國中生上第8節課的問題,在法令上教育部已有明訂,而本縣也有實施要點,基本原則:1.不強迫參加;2.不教新進度; A: 錯!本縣第八節一向教新進度。這是人皆知的秘密,唯獨教育局不知! <DIV id=siteSub>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DIV><DIV id=contentSub></DIV><DIV class=mw-content-ltr lang=zh-tw dir=ltr>加強班是臺灣的國民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違法在校內開設的補習班。加強班多由校長及教務主任主導,卻對外宣稱為家長會所主辦,校方僅是提供場地,以規避法律刑責,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1]。加強班學生的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篩選,通常將三到五個班級中成績優秀之學生合組為一個加強班。亦有部分校方宣稱只是課後留校自習,以規避法律刑責。但因違反教育部制定的四不政策,仍屬非法[2]。 - 違反不強迫收費(教育部嚴禁強迫向學生收費,惟實際上各校仍有收費以支出任課教師鐘點費、行政人員業務費、班級導師費、水電費。)
- 違反不強迫參加(教育部規定應由學生自由參加,惟實際上成績達到入班標準卻不參加者,正式課程分組教學時將被編入後段班。)
- 違反不教新進度(惟實際上各校為了及早開始複習課程以準備基本學力測驗,超進度授課成為必要。)[3]
- 違反不超過時數(教育部僅核准每日放學後,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以不超過下午5:30為原則,惟實際上各校皆大幅增加上課時數。)[4]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下午 01:36:18
<DIV style="LINE-HEIGHT: 190%; FONT-SIZE: 15px" id=story>【聯合晚報/姜穎】 「小盧,下課要不要去吃剉冰?」 「好啊!」「還是我們趕在補習前先去打場球?」 「那就先打球、吃冰然後再去補習班上課吧!」 「嗶…」鬧鐘響起,小盧從夢中驚醒,「又夢到7年級的時候了,真是懷念!」小盧就讀北市一所以升學著稱的明星國中,以前每天4點多放學後,小盧就和死黨小偉一起去操場打球,接著去喝點飲料、吃剉冰,直到6點,兩人再一起去補習班補習。 上完第八節 還要補習 「平平都是去補習,有休息一下差很多。」小盧抱怨道,上了八年級以後,學校就開設第八節課。小盧和死黨每天課後的短暫休閒時光也泡湯了。因為第八節課5點10分下課後,緊接著就是補習班上課,兩人幾乎都是上完第八節,就立刻「衝往」補習班,隨手抓個飯糰、便當打發一餐。而剛剛第8節課的內容都還「沒消化」,常常看著補習班老師狂打瞌睡。 「還沒完喔!」小盧晚上回家都快9點,再開始寫功課,直到深夜才就寢。小盧就曾在部落格上發洩:「日子實在太辛苦了…」 「早就有心理準備了啦!」小盧表示,其實根據規定,國民中學每星期正規課程為35小時,相當於一天七節課,第八節課則是「自由參加」,且是「課後加強輔導」。 但是,「誰敢不上第八節課!」小盧表示,八年級剛開學,班導師就不斷呼籲,全班要「團結」、「最好全部參加第八節」。後來有少數同學沒交參加第八節的同意書,家長馬上就接到班導的「關切」電話,最後老師還是達成「目標」─全班參加。 第八節雖名為「輔導」,但事實上老師總利用第八節課上英文、數學等課程,往往都是最新課程進度,根本不是「課後加強」。家長也是因為這樣,不敢讓子女缺席,只好乖乖參與號稱「自由參加」的第八節課。 不上第八節 下場很慘 不參加的同學,下場很慘。小盧隔壁班的阿強,因為要幫開麵店的媽媽做生意,媽媽堅持不讓他上第八節。結果小強被老師當成「不合作份子」,不但上課對他冷言冷語,小強沒上過、跟不上的第八節課程進度,老師要他自己想辦法,更慘的是他不上第八節,竟然還要「請假」,每天下午第7節放學後,要先去訓導處填假單,才能憑假單離校。 但上第八節已不稀奇,小偉在一旁默默的發聲:「我還有第九節呢!」小偉是學校數理資優方案的學生,所謂數理資優方案,就是為避免能力分班,於是資優生不集合在一班,而是常態分散在各班,每周安排兩個時段,每次二到四小時,集合起來上數理課程。 資優生還加上第九節 小偉無奈地表示,媽媽最近去開家長會,一群數理資優方案的家長,私下要求學校提供場地來上「第九節」。這些家長串連自費請老師,每天加開第九節課,課程還是「國文和英文」,根本和加強數理能力無關。小偉說:「根本就是提前拚基測」。 「你是菁英、要考滿分」,小偉哭喪著臉表示,媽媽被其他家長洗腦,開完家長會回家,就一直強調他是學校的「菁英」,未來一定要考高分,替學校爭光,而「現在的辛苦都是為了甘美的果實」。 小偉媽媽表示,老師說,其他明星學校都是如此,且行之有年,學校想要衝升學率,更希望基測放榜時,學校能出個滿分的明星學生,上上媒體風光一下,所以校內菁英一定要加油。小偉媽媽勸兒子: 「要合群啦!」 孩子:快被榨乾了… 但小偉並沒有因為「第九節課」而免去補習,下了課還是得到補習班報到,晚上9點再回家寫作業。小偉紅著眼說:「我快被榨乾了…」 「我要告狀啦!」但小偉卻投訴無門,第九節雖是學校「幕後指導」,場地是學校提供,連授課師資都是教務處推薦的退休老師,但因為名義上是家長出面辦理,還取了個「XXX 研習營」的名字,讓教育局管不到。 「唉,如果當菁英那麼不開心,我寧可不要當」,小偉幽幽地說。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下午 02:01:03
國中第八節課 被轟強制惡補
<DIV class=dd18><DIV style="BORDER-BOTTOM: gainsboro 1pt solid; TEXT-ALIGN: center; BORDER-LEFT: gainsboro 1pt solid; PADDING-BOTTOM: 1px; MARGIN: 15px 20px 0px 0px; PADDING-LEFT: 1px; PADDING-RIGHT: 1px; FLOAT: left; BORDER-TOP: gainsboro 1pt solid; BORDER-RIGHT: gainsboro 1pt solid; PADDING-TOP: 1px"></DIV>【大紀元10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張舜翔/綜合報導〕國中第八節補救教學成為學校「掛羊頭、賣狗肉」的工具,全國教師會昨日召開記者會質疑,許多國中假補救之名,進行課業教學進度之實,讓國中學校成為「有牌補習班」! 新竹縣竹東國中昨天更被踢爆,校方在學生註冊三聯單中強制收取一千三百多元的課輔費,儘管校方稱可退費,但明顯違反第八節課輔採「自由參加」原則,學生不得不接受。 該校更發生三名國一導師葉秀芝、陳佩玲和黃素貞,因為在校內進行學生、家長參與第八節輔導課意願調查而引發校方不滿,開學不到一個月,即被校方無預警撤換導師職務。 全教會政策部主任廖俊仁強烈質疑,以第八節課為名,進行「拚升學的惡補」的行為,各地國中都有,地方教育局卻常常視而不見。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說,國中第八節課輔是補救教學,校方不可強制參加及收費,也不能趕進度教學,竹東國中以註冊三聯單中強制收費,明顯違反規定。 竹東國中校長莊錦堂則指出,課後輔導的費用雖然列在註冊單裡,但家長不願意仍可退費,而學校也沒有如老師的問卷所說,強制學生上課後輔導;莊並說,將三名老師改聘專任,是因為他們未經校長或主任的同意就發放不實的問卷,嚴重破壞校方和家長之間的信任。 竹縣教師會理事長吳秀連說,三位老師都堅持有進行教學問卷的權利,問卷中沒有任何誤導字眼,「校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應該公開道歉。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下午 02:06:00
關於第八節黑暗篇-收錢、強制上課 不能說的秘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下午 09:14:38
行政院已於今年八月決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如期於103年實施。桃園縣多數國中卻還違法將第八節課輔費強制列入註冊單中,不知情的家長以為沒有繳交課輔費,就不能完成註冊手續,造成學生集體被迫參加學校的第八節,而學校則每班都開第八節的奇怪現象。殊不知這樣做,校長已違反法令,可以處記一大過之處分。 教育部明文規定各國中課後輔導,不得強迫參加且不能教新進度,前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也說,國中第八節課輔是補救教學,校方不可強制參加及收費,也不能趕進度教學,以註冊三聯單中強制收費,明顯違反規定。 若您是國中家長,學校未發給第八節課輔意願調查表,即逕行開課,這樣就是沒有取得家長意願,強迫學生參加。家長可向教育局檢舉(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林敬倫 電話:3322101-752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下午 09:16:38
第八節強制上課 ,教育局不能說的秘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0 下午 08:59:36
被強迫上第八節課廿年 超時工作廿年 強迫為行政人員賺取加班費廿年 現在我才懂得要愛惜自己保重自己 雖然有點兒晚 但是總比一輩子做傻蛋要好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1 下午 07:26:09
守法的第八節是這樣子做的: 步驟1.提出開課計畫書 步驟2.詢問老師意願、調查學生及家長意願 步驟3.再根據學生回條開班 注意事項:不得上新進度 違法的第八節是這樣子做的: 步驟1.沒有開課計畫書 步驟2.沒有詢問老師意願、沒有調查學生及家長意願 步驟3.九月開學前連同一到七節一起排課,原班人馬開班 公開的祕密:統一上新進度 自己違法卻恬不知恥,整肅守法的老師學生, 還披上羊皮,美化自己一切為教育, 哎!。「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 世衰道微,棄禮義,捐廉恥,非一朝一夕之故。 然而松柏後凋於歲寒,雞鳴不已於風雨, 彼眾昏之日,固未嘗無獨醒之人也。」 大家都念過高中國文,應該知道引用的意思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1 下午 07:50:55
被強迫上第八節課廿年 超時工作廿年 強迫為行政人員賺取加班費廿年 現在我才懂得要愛惜自己保重自己 雖然有點兒晚 但是總比一輩子做傻蛋要好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1 下午 07:51:54
守法的第八節是這樣子做的: 步驟1.提出開課計畫書 步驟2.詢問老師意願、調查學生及家長意願 步驟3.再根據學生回條開班 注意事項:不得上新進度 違法的第八節是這樣子做的: 步驟1.沒有開課計畫書 步驟2.沒有詢問老師意願、沒有調查學生及家長意願 步驟3.九月開學前連同一到七節一起排課,原班人馬開班 公開的祕密:統一上新進度 自己違法卻恬不知恥,整肅守法的老師學生, 還披上羊皮,美化自己一切為教育, 哎!。「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 世衰道微,棄禮義,捐廉恥,非一朝一夕之故。 然而松柏後凋於歲寒,雞鳴不已於風雨, 彼眾昏之日,固未嘗無獨醒之人也。」 大家都念過高中國文,應該知道引用的意思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2 上午 10:04:55
A:國中第八節學什麼? Q:閱讀、運動....無限可能! 想學什麼課,就開什麼課, 什麼都不想學,也可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3 下午 12:04:01
教書廿年之後,我不想再揠苗助長, 不想再強迫每個人都成為累積升學率的那個數字, 就讓曾雅妮成為曾雅妮、讓吳寶春做他的冠軍麵包。 強迫學生考上公立高中,表面上是為學生、家長好,省學費, 其實我自己也得利,我成為名師,人人尊敬我。 曾雅妮的英語一定比我這個碩士流利,吳寶春除了英語、日語,搞不好還會法語, 他們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不是我這個從小謹守校規的書呆子可以相提並論的。 他們是台灣之光,我不是。連陳樹菊阿嬤都比我強,雖然她不是冠軍! 我書呆子一個,非得把學生也變成書呆子才心甘情願? 不上第八節,我違法了嗎?沒有! 強迫每一個學生上第八節,學校違法了嗎?是的! 強迫每一個學生上第八節,是讓曾雅妮沒辦法成為曾雅妮、吳寶春沒辦法成為世界冠軍。 罪過可大咧! 我是國中老師,我拒絕上第八節, 請把學習的主權還給孩子,還給家長,讓他們自己選擇要什麼, 不要再把S26的奶瓶硬塞到學生嘴裡了,有一票人乳糖不耐症(lactose intolerance)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3 下午 05:36:23
還有學校要求國二就開始分組跑班,上第九節,不管人家導師帶班班風如何,好的班混雜班風差的,我的孩子現在在好班導的教導下,全班風氣都很優秀,憑什麼學校規定要跑班就跑班?我的孩子成績不好但是乖,就要讓你分到B段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3 下午 08:39:23
跟著教務主任的兒子跑 準沒錯 他是靠爸組的 您的孩子能陪讀 幸運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3 下午 09:01:42
分組跑班,可也; 分組跑班,上第九節,不可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4 下午 07:37:37
<DIV 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BORDER-TOP: medium none; OVERFLOW: hidden; BORDER-LEFT: medium none; COLOR: #000000;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DIV class=story_title id=story_title style="FLOAT: left">看看妮妮 別讓孩子只剩功課</DIV><DIV id=bq style="FLOAT: right" name="bq"><IFRAME src="/2010/AD/OPINION_BQ.html" frameBorder=0 width=150 scrolling=no height=25></IFRAME></DIV> |
 | <DIV id=story_author>【聯合報╱林惠珍/教(桃縣八德)】</DIV> | <DIV id=story_update align=right> </DIV> |
| | <DIV class=story id=story style="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190%"> 看著曾雅妮獲得最後勝利的剎那,現場響起如雷的歡呼, 守在電視前的我也感受到難以言喻的喜悅。 「台灣孩子『窮得只剩功課』」,這個觀念真的該摒棄了 。不是每個孩子都愛讀書,如果父母和老師能發覺孩子的 特質,培養孩子的興趣,引導孩子找到真正想學習的東西 ,絕對比逼著孩子一路讀到博士,卻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活 還有意義。 「行行出狀元」這句話,更適用於現今多元發展的社會, 只要勤學習、肯吃苦,打棒球、高爾夫球可以揚名國際, 做麵包、捏氣球可以闖出一片天,打電玩、美容美髮也可 以肯定自我,擁有獨領風騷的一技之長,最怕的是,學校 和家庭把孩子教得什麼都不會。 </DIV> |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4 下午 07:47:01
| | 看著曾雅妮獲得最後勝利的剎那,現場響起如雷的歡呼, 守在電視前的我也感受到難以言喻的喜悅。 「台灣孩子『窮得只剩功課』」,這個觀念真的該摒棄了 。不是每個孩子都愛讀書,如果父母和老師能發覺孩子的 特質,培養孩子的興趣,引導孩子找到真正想學習的東西 ,絕對比逼著孩子一路讀到博士,卻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活 還有意義。 「行行出狀元」這句話,更適用於現今多元發展的社會, 只要勤學習、肯吃苦,打棒球、高爾夫球可以揚名國際, 做麵包、捏氣球可以闖出一片天,打電玩、美容美髮也可 以肯定自我,擁有獨領風騷的一技之長,最怕的是,學校 和家庭把孩子教得什麼都不會。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4 下午 07:53:21
<DIV 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BORDER-TOP: medium none; OVERFLOW: hidden; BORDER-LEFT: medium none; COLOR: #000000;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TEXT-ALIGN: left; TEXT-DECORATION: none"> <DIV class=story_title id=story_title style="FLOAT: left">考試童年 從安親到補習</DIV><DIV id=bq style="FLOAT: right" name="bq"><IFRAME src="/2010/AD/OPINION_BQ.html" frameBorder=0 width=150 scrolling=no height=25></IFRAME></DIV> |
 | | | <DIV class=story id=story style="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190%"> 小女兒小學時上了六年的安親班,只因為大家都在補, 不補會跟不上。我心裡也充滿愧疚,可是想到生活壓力 又不能放棄工作,只好讓孩子繼續上安親班。 今年女兒升上國三,也進入了補習班專為畢業班孩子設 立的「操班」。女兒每晚回到家,已是十點半。補習班 老師說,畢業班孩子十二點、一點睡覺是正常的。而「 操班」是沒有假日的! 讀高中的大女兒在作文裡寫道,如果可以她真想出生在 國外,她們學校有來自英國、美國、挪威的交換學生, 這些交換學生說,在他們國家讀書很輕鬆,不像台灣這 麼累,也沒有補習班,其中一名交換學生課餘還學會了 開飛機,讓女兒好羨慕。 台灣的教育因為太重視分數,導致一大堆補習班、操班、 保證班出現,而孩子除了讀書還是讀書!真的是「窮得 只剩功課了」。 陳婉婷/補教業(桃縣平鎮) 又到國小段考的日子,早在兩周前補習班已增加了夜讀及 周六留讀,這對孩子們來說簡直是可怕的折磨。 為能交出「漂亮」的成績與「完美」的學校作業,只能給 予孩子們無數次的練習與測驗,這對安親班老師來說也是 疲勞轟炸。但比起學校老師在聯絡簿上寫「作業潦草完成 、今日測驗不佳,請安親班予以協助」,來得容易應付。 常在下班後省思,若是我的孩子將來回憶起童年,只記得 「討厭的安親班」、「做不完的功課」及「寫不完的評量 卷」,那是多麼可怕呀!正向引導學生喜愛學習,不正是 老師的使命嗎?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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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5 下午 07:15:10
逼著孩子一路讀到博士,博士卻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活 ! 哎!唉!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6 下午 08:43:20
林百里說,念書應該靠自己,不是聽老師講! 現在的老師只想學生聽自己講, 自詡是名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6 下午 08:53:49
樓上的冒牌家長是在說自己吧! 現在是孩子自以為是,家長也以孩子為中心,我在教育現場看見的是一個「老師算什麼!」的不友善環境!學校主管壓榨老師,家長不信任老師,學生不甩老師!教師的地位已式微,成為過街老鼠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6 下午 09:15:55
樓上的老師別動怒,「冒牌」是家長沒有好處,沒有人會去冒牌家長! 我是真心覺得『名師』很可怕!我孩子遇到的老師就非常自以為是! 並非家長不友善!不信任老師,而是老師太權威,不容許家長有異議! 學校主管是不是壓榨老師,我不知道, 學生不甩老師,那倒未必!至少我的孩子是很聽話的學生。 每個行業都需要人尊重,非獨教師,不需要跟從前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6 下午 10:13:05
文/楊朝祥 國一新生要實施「診斷性評量」及「強制補救教學」,因為「診斷性評量」不僅可以測知學生學習困難之處,更可知道學生新學習階段的「起始能力」,而補救教學則可補強不足的科目。十二年國教採免試入學,班級內的學生異質性必將擴大。教育部在十二年國教即將上路時,開始推動「診斷性評量」及「強制補救教學」,確有其必要性。至於如何實施,就要依靠大家的智慧落實了。 「強制補救教學」,應該在第八節時間實施才對! 而且要免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7 下午 07:54:06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及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 日昨舉辦『國中課後輔導困境與突破』論壇, 邀集教育界人士探討課後輔導問題, 希望找出因應十二年國教實施後的轉型方向和共識。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建議教育局, 落實課後輔導轉型為『補救教學』及『學藝活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7 下午 08:00:59
【100-10-15新聞稿】教師工會辦論壇,化解國中課後輔導困境 今(15)天上午,一場由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 及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共同主辦的「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 與突破」論壇,於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的小型劇場順利 舉行;會中,針對目前國中辦理課後輔導的問題與困境作 深入的探討,並嘗試提出解決之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7 下午 08:04:03
首先引言的是高雄市教師工會的趙翊雯老師, 報告該會所做「國中課後輔導問題」的調查研 究結果;其中,從來自原高雄市29所國中的1115 份有效教師問卷,發現:29所國中皆有第八節及 第九節課後輔導,其中19所甚至也有晚自息或假 日自習;學生參加課後輔導的人數比例為:第八 節96%、第九節62%、晚自息或假日自習21%; 顯見課後輔導風氣之盛,但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則 不如外界原先的猜測。其次,教師認為學生課後 輔導主要來自家長或學校的要求,較少來自本身 的意願,而教師的要求更少。至於「教師的參與 意願」則出現複雜情緒,大部分老師都因「在超 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或「想保留時間 陪伴家人個人進修」,呈現低度的參與意願;但 卻因為「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可 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 落差」等等判斷,呈現出「不得不參與」的責任 感。最後,該研究提出四項建議:(一)應對外 澄清:老師不是「晚窒息」的元凶;(二)課後 輔導應重視教師參與意願; (三)應澄清國中第八 節課之功能,並檢討課程綱要的份量;(四)落實 有效之補救教學,加強弱勢課後照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7 下午 08:09:48
<DIV class=GD4J41EBHQ style="DISPLAY: none"></DIV><DIV></DIV><DIV></DIV><DIV style="DISPLAY: none"></DIV><DIV style="DISPLAY: none"></DIV><DIV style="DISPLAY: none"></DIV><DIV class=GD4J41EBON><DIV class="GD4J41EBNN GD4J41EBER"><DIV class=GD4J41EBPN><DIV class=GD4J41EBAO></DIV></DIV><DIV style="DISPLAY: none"></DIV><DIV style="DISPLAY: none"></DIV></DIV><DIV class=GD4J41EBIO style="DISPLAY: none"></DIV><DIV class=GD4J41EBNN style="DISPLAY: none"><DIV> 與談來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專門委員戴淑芬指 出:教育局從未反對課後輔導進行「補救教學 」或「學藝活動」;但實際上,大多數學校的 課後輔導是「延伸教學」;教育局是在遏止各 校「升學輔導的軍備競賽」。 高雄市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李進丁校長則以參訪 日本小學的經驗,期待我國的課後輔導也能發 展出「非學科」的多元活動;其次也擔心:若 老師都沒有參與課輔的意願,如何滿足家長的 需求?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主任張萍則主張課後輔導應 全面回歸補救教學,過多的升學輔導只會把學 生的學習胃口弄壞;她也為教師請命,認為只 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學生。 高雄市各級學校長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則呼 籲:12年國教即將實施的此時,課後輔導到了 該轉型的時候了,建議教育局推動學校落實課 後輔導轉型「補救教學」及「學藝活動」。他 也呼籲:有關課程改革、補救教學、及師資不 足等等的困難,請學者、議員等有決策影響力 的人儘快幫忙推動。 高師大教育系主任陳麗珠教授也呼應政府應及 早準備課輔轉型的主張,她也提到高師大教育 系已規劃一個新的「補救教學學程」,為未來 的師資需求作準備。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 0935-058-80 </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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