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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 下午 05:52:50

國中『課業輔導活動』俗稱第八節、第九節、及夜自習,由來已久。

除了第八節是合法的,第九節及晚自習都是違法的。

『課業輔導活動』的存在,歷年來被社會各界譏為為學校「掛羊頭、賣狗肉」的工具,

許多國中假補救之名,進行課業教學進度之實,讓國中學校成為「有牌補習班」!

今夏入學的國一新生,因為是十二年國教的第一屆,如何重新看待『課業輔導活動』,

成為教育當局的新課題。以下是高雄市教師會的部份研究報告摘錄。

【記者安敬朋高雄報導】一場由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及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共同主辦的「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與突破」論壇,15日上午在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的小型劇場順利舉行;會中,針對目前國中辦理課後輔導的問題與困境作深入的探討,並嘗試提出解決之道。

首先引言的是高雄市教師工會的趙翊雯老師,報告該會所做「國中課後輔導問題」的調查研究結果;其中,從來自原高雄市29所國中的1115份有效教師問卷,發現:29所國中皆有第八節及第九節課後輔導,其中19所甚至也有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學生參加課後輔導的人數比例為:第八節96%、第九節62%、晚自息或假日自習21%;顯見課後輔導風氣之盛,但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則不如外界原先的猜測。其次,教師認為學生課後輔導主要來自家長或學校的要求,較少來自本身的意願,而教師的要求更少。至於「教師的參與意願」則出現複雜情緒,大部分老師都因「在超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或「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個人進修」,呈現低度的參與意願;但卻因為「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可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落差」等等判斷,呈現出「不得不參與」的責任感。最後,該研究提出四項建議:(一)應對外澄清:老師不是「晚窒息」的元凶;(二)課後輔導應重視教師參與意願; (三)應澄清國中第八節課之功能,並檢討課程綱要的份量;(四)落實有效之補救教學,加強弱勢課後照顧。

高師大方德隆教授則就「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引言,他指出: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其實不只是「教學時數」的問題,還涉及「課程版圖」的空間問題,甚至是教師「教學領域」的認同問題。例如:九年一貫課程採學習領域來架構整個課程結構,對於「社會」和「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衝擊最大,因其被統整得最厲害,宛如幾個人原先各有一幢房子,如今卻同時擠在一個房子下生活且搶著 (或推脫) 做家務工作。其次,新的課程規劃造成學習節數不足(尤其是小學的語文及數學領域),則是課後輔導(或補救教學)需求的根本原因。而「學科本位」的心態則是課程合理調整的最大障礙。

第三位引言高師大張新仁教授則就「補救教學」提出目前新的學術發現,包括:在學校層級建立「多層次的學習支援系統」,以及教室教學層級的「有效的補救教學原則」。

這場論壇的下半場為綜合座談,分別就「一、課後輔導是否可進行升學輔導(課業加強)?如何化解「助長升學主義」之污名?」、「二、課後輔導如何落實補救教學?補救教學是否應向學生收費? 」、「三、國中是否應辦理課後照顧?如何與課後輔導區隔?」、「四、教育部「課後輔導最多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不得超過下午5:30」之規定是否合理?」進行討論。

與會來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戴淑芬指出:教育局從未反對課後輔導進行「補救教學」或「學藝活動」;但實際上,大多數學校的課後輔導是「延伸教學」;教育局是在遏止各校「升學輔導的軍備競賽」。

高雄市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李進丁校長則以參訪日本小學的經驗,期待我國的課後輔導也能發展出「非學科」的多元活動;其次他也擔心:若老師都沒有參與課輔的意願,如何滿足家長的需求?

高雄市議員林瑩蓉則主張:教育局應在法令制度上調整,以符合教師及家長的需求;她同意課後輔導應有三種功能類型「補救教學」、「課後照顧」或「升學輔導」,但學校在安排此三類課輔班時,也應該有銜接的制度設計。至於教師不足的問題,教育局更是應該要及早規劃。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主任張 萍則主張課後輔導應全面回歸補救教學,過多的升學輔導只會把學生的學習胃口弄壞;她也為教師請命,認為只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學生。

高雄市各級學校長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則呼籲:12年國教即將實施,課後輔導已到了該轉型的時候,他建議教育局推動學校落實課後輔導轉型「補救教學」及「學藝活動」。他也呼籲:有關課程改革、補救教學、及師資不足等等的困難,請學者、議員等有決策影響力的人儘快幫忙推動。

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也建議:政府應儘快檢討修正課程綱要,也應儘早規劃「提高正式教師比例」及「補救教學之配套措施」,以因應課後輔導轉型的需求。

高師大教育系主任陳麗珠教授也呼應政府應及早準備課輔轉型的主張,她也提到高師大教育系已規劃一個新的「補救教學學程」,為未來的師資需求作準備。

****************************************

引言:高雄市教師會國中課輔問卷調查報告(趙翊雯老師)

引言二: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方德隆教授)

引言:補救教學(張新仁教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 下午 09:04:40

樂見國中第八節轉型!

教育產業工會打算何日與縣教育局協商第八節正常化事宜?

加油!快向高雄看齊!

期待下學期第八節可以正常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 下午 03:18:50

桃園縣加油,教育大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4 下午 09:07:44

 教 師上第九節課後輔導的意願為何?

◎願意。主要原因是:
(可複選)
(1)可提升學生的考試成績(9.9%)
(2)可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因校外補習班的費用不是每個學生都能負擔(8.8%)
(3)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 (7.8%)
(4)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落差(5.7%)
(5)正式課堂時間不夠用,進度教不完(4.8%)
(6)這是一種自我要求,可使我的教學更為精進,可以做更多補充(3.7%)
(7)我有經濟壓力,課後輔導鐘點費可貼補家用(1.5%)

◎不願意。主要原因是:
(可複選)
(1)在超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50.9%)
(2)我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或做個人進修以豐富教學(42.3%)
(3)上課時間多寡與學習效果並無正相關(31.2%)
(4)沒有意願,但家長輿論的壓力很大(30.2%)
(5)老師易被外界誤會想要多賺錢(29.2%)
(6)違法的事,何必自找麻煩(23.7%)
(7)並未處理學生程度的巨大個別差異,難以達成補救教學的效果(22.5%)
(8)學校無權強迫教師留校參與課後輔導(20.6%)
(9)沒有意願,但同事都有上課後輔導,自己不得不上(14.6%)
(10)若修訂現行課程內容,未必需要課後輔導來加強(9.9%)
(11)花同樣時間,校外兼職的收入較豐厚(1.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4 下午 09:38:07

為何一定要上「課後輔導」?

 

日前教育部重申學校不能強迫學生上第8節課後輔導,且不能上新進度,對於屢勸不聽的違規人員,將移送監察院調查(95.10.17)。

當日教育部要求全國25縣市教育局長針對國中課後輔導與留校自習辦理原則,並達成共識,學校不能強迫學生上課後輔導,且不能教新進度,對於違規的學校,將依違反教學正常化規定議處,縣市政府也必須積極督導學校,對於屢勸不廳的違規人員,將送監察處調查。

實際上桃園縣幾乎所有的國中都全面上第八節,既然是不能強迫,為何能做到幾乎全校都上第八節?且大多數的學生並不知道第八節是可以選擇不參加。 關鍵就在大多數的學校並未先取得家長同意,且課業輔導的費用可列在註冊代辦費之項目,簡單說,就是沒繳交課後輔導費是無法完成註冊手續的!用「無法完成註冊手續」來變相強迫家長掏出錢來繳課後輔導費用,請問有幾個家長有勇氣說不?

雖然縣府函文要求,列在此項目務必註明,不參加者將予以退費。此種做法是縱容學校強制收取在先,若有學生不想參加,有的學校要求必須家長提出證明,或告知必須等到期末方可退費…等等刁難的理由,這種在程序上刁難的手法,家長為了害怕學生被貼標籤,只好繳錢了事,也只能在私下恨得牙癢癢的說:「根本比搶劫還遭!」。

有些校長要求全面上第八節的說辭是:如果學生太早放學會在外面遊蕩破壞校譽。這樣的理由實在很矛盾,試問把學生多關在學校一小時就能消除「在外面遊蕩破壞校譽」的事嗎?一小時之後呢?說這些話的校長,大家可以去查查,很多都是只拼「升學率」,不重學生行為管理及弱勢學生的關心與輔導的!--這才是根本的問題,這也是桃園縣教師會為什麼每每在課後輔導的問題中,都大聲疾呼請校長們拿出良心辦教育!

對照學校辦「校外教學參觀」都可以做到先調查後收費,為什麼輔導課就做不到?

而教育局不願意要求學校公開收支、同意先變相強制收費,以及學校不願按照程序先調查後收費,我們很好奇到底是什麼因素讓教育局和校長們如此捍衛這塊餅?--課後輔導的結餘款才是促成全體參加的主因。

立意良好的課後輔導應該是依學生學習表現,設計多元課程及分組教學,做到符合學生真正的需求,也就是學習有落差的同學做到補救,對可加深加廣的同學提供更廣泛的學習,甚至有些同學是需要生涯規劃與輔導課程等等。但大部分學校都是原班上課,行政作業簡單化,一開學就可將課表及師資排好,在升學導向下,所有學測之科目皆會優先排進課表,尤其是國、英、數、理--變相的課後輔導,難道教育局不知道嗎?教育局難道沒有監督之責嗎?

 

我們提醒所有的家長們應關心自己繳交費用的使用情形,務必要求學校依資訊公開法,主動公開第八節費用的收支明細,學校若依據審計法之規定,沒有挪用亂支之情形,又何必害怕將公佈收支明細?再次以本會的主張來對照現在各校實施課後輔導的現況,不禁想再問一次:「教育局、校長們怕什麼?」

 

桃園縣教師會95.12.1

新聞聯絡人:副理事長羅焜榮0911238812

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

附件一

案由(二)、修訂本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生(含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94年11月10日(星期四)與局長座談
教師會說明:
1. 減輕學生負擔,尊重教師專業自主,重申課後輔導為自由參加,非法定
義務課程,更不得強制收取費用。
2. 辦理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符合教育目標,不得違反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有關規定。

教師會訴求:
1. 重新檢討修訂課輔收費辦法,明列「不得列入註冊程序單,作為註冊必要手續,應另立單據,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
2. 各校應成立課後輔導【含寒暑假學藝活動】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委員推舉方式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業務承辦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校長為召集人,其他委員人數及產生方式由校務會議議決。
3. 辦理課業輔導應符合行政程序規範,學校應依作業程序公告辦法並轉知校內相關人員,同時通知學生家長,由學生自由參加且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
4. 課後輔導費用之收支應按規定公開。
5. 為減輕學生負擔,行政費用應降為20%
6. 本會應參與協商修訂

決議:

(一)                基本上同意縣教師會訴求,另第4.和5訴求應邀請縣教師會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研商相關問題,並在1月底做成決議,以為下學期相關活動實施之依據。
(二)由縣府統整金融代收業務,協助解決學校收費問題。教育局做全縣調查,由學校授權本局一起和銀行、郵局、超商洽談,由金融機構代扣註冊費,課後輔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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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課後輔導研修會議」爆衝突,廖家春竟要求「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要求:公開帳目、減輕家長負擔降低收費、不得強制收費等入條文。

縣教師會質疑:「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   95.3.2

有關桃園縣國中課後輔導的問題,在「仁和國中校長羅新炎強制收費」事件之後,各界都看得出來,教育局毫無決心處理有關課後輔導衍生的弊端,終於教育局長張明文面臨與縣教師會座談承諾的跳票,在今天召開修訂該要點的會議,卻引爆衝突!

縣教師會主張:

(一)      公開帳目:「經費實報實銷,經費應經課後輔導【含寒暑假學藝活動】委員會議決後使用,提報於校務會議報告;並隨會計報表公告於校內明顯處。」

(二)      減輕家長負擔降低收費:調降原行政費占30%之費用為20%,估計可以替每位家長省下將近兩百塊的費用。

(三)      不得強制收費,有餘額應退還學生:「收費應給收據,並應納入學校會計,專戶儲存,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處理,不得列入註冊程序單,作為註冊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每期結算總經費支付鐘點費及行政費後,若尚有節餘款則平均退還給學生。

衝突起點,「不准錄音!」廖家春霸權作為

會議中爆發最大的衝突是,教育局副局長廖家春,以主席身分要求縣教師會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詢問是否秘密會議?廖家春回答:「不是!」但要求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與廖家春辯論,要求拿出法令依據,廖家春現場拿不出來,家長會代表、校長代表竟以集體離席表達抗議!

縣教師會質疑:「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敢說卻不敢負責任?」  

為了捍衛課後輔導的相關條文原封不動,我們看見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在整場會議進行中交叉掩護,就是不進入條文討論,更是害怕觸及調整經費的部分。  

有關課後輔導的利益糾葛,在這場會議中活生生的演出!

我們不經要問: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

是與課後輔導費中,工作人員業務加班費,校長可以領到20個基數點的金額有關嗎?還是除了現場校長們所說出挪用支付學校其他水電費、添購設備、維修…等等費用有關?還是有更多不為人知的經費運用方式?

這不難想像為什麼許多學校校長極力的用各種變相「鼓勵」方式,達到強迫的目的,要求學生參加課後輔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5 上午 10:10:53

加強班 (國民中學)

<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0px; WIDTH: 815px; FONT: 15px/1.5em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0,0,0);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id=bodyContent><DIV style="DISPLAY: inline; FONT-SIZE: 14px; FONT-WEIGHT: normal" id=siteSub>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DIV><DIV style="LINE-HEIGHT: 1.2em; MARGIN: 0px 0px 1.4em 1em; WIDTH: auto; COLOR: rgb(125,125,125); FONT-SIZE: 12px" dir=ltr id=contentSub lang=zh-tw></DIV><DIV style="DIRECTION: ltr" dir=ltr lang=zh-tw class=mw-content-ltr>

加強班臺灣國民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違法在校內開設的補習班。加強班多由校長教務主任主導,卻對外宣稱為家長會所主辦,校方僅是提供場地,以規避法律刑責,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1]。加強班學生的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篩選,通常將三到五個班級中成績優秀之學生合組為一個加強班。亦有部分校方宣稱只是課後留校自習,以規避法律刑責。但因違反教育部制定的四不政策,仍屬非法[2]

  1. 違反不強迫收費(教育部嚴禁強迫向學生收費,惟實際上各校仍有收費以支出任課教師鐘點費、行政人員業務費、班級導師費、水電費。)
  2. 違反不強迫參加(教育部規定應由學生自由參加,惟實際上成績達到入班標準卻不參加者,正式課程分組教學時將被編入後段班。)
  3. 違反不教新進度(惟實際上各校為了及早開始複習課程以準備基本學力測驗,超進度授課成為必要。)[3]
  4. 違反不超過時數(教育部僅核准每日放學後,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以不超過下午5:30為原則,惟實際上各校皆大幅增加上課時數。)[4]

[編輯]參考資料

<DIV style="FONT-SIZE: 13px" class=references-small>
  1. ^ 教育部97年12月25日臺國(四)字第0970259038號函
  2. ^ 教育部100年6月2日臺國(四)字第1000095412號函
</DIV></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5 上午 11:16:06

感謝教育部開了國中小課後校內合法補習班,
家長一個月只要繳一、兩千塊,
愛賺錢的學校老師一個月就可以多領兩、三萬塊。
雖然平常的正課只要多上一節,
學校老師就串連反彈,
說這樣會影響他們的備課時間,
甚至影響他們隔天的教學品質。

但是國小的攜手計畫和課後照顧,
低年級幾乎每天都有一個下午,
中高年級也有好幾個下午,
國中假日至少都有一個半天,甚至一整天,
學校老師卻無怨無悔的付出,沒人喊累,
沒人擔心接了一個下午會無法備課,
也沒人擔心會因此影響隔天的教學品質,
所以搶著接,不怕找不到老師,
除非學校限制一定要外聘,
不然在校內很搶手,誰也不想讓誰。

這種教育部、家長、愛賺錢的老師三贏的局面,
真是教育部的德政,
讓家長和愛賺錢的老師都能更支持現在的教育部政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5 下午 09:09:52

老師不願意參加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主要原因是:

(1)在超鐘點的狀況下,身心俱疲(36.8%)
(2)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或做個人進修以豐富教學(32.4%)
(3)上課時間多寡與學習效果並無正相關(25.6%)
(5)並未處理學生程度的巨大個別差異,難以達成補救教學的效果(22.7%)
(6)沒有意願,但家長輿論的壓力很大(20.5%)
(7)沒有意願,但同事都有上課後輔導,自己不得不上(14.7%)
(8)學校無權強迫教師留校參與課後輔導(14.5%)

卻有部份學校老師、行政,把不能配合演出的同仁,打為不適任, 嘲諷、孤立、排斥、詈罵,

甚至在學生面前搬弄是非,真不知道這些居心險惡的教育同業,

面對十二年國教,如何適應?也是稱自己承擔歷史共業,不得不然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5 下午 10:04:22

〔自由時報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教育局到底在做什麼!來學校查了那麼多次,為什麼我們現在還在上第九節?」在學生提供明確時段的強力監督下,高雄市已有兩所「屢勸不聽」的學校因違反教育部規定遭到懲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6 下午 05:02:25

加強班 (國民中學)<DIV id=bodyContent><DIV id=siteSub>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DIV><DIV id=contentSub></DIV><DIV class=mw-content-ltr lang=zh-tw dir=ltr>

加強班臺灣國民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違法在校內開設的補習班。加強班多由校長教務主任主導,卻對外宣稱為家長會所主辦,校方僅是提供場地,以規避法律刑責,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1]。加強班學生的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篩選,通常將三到五個班級中成績優秀之學生合組為一個加強班。亦有部分校方宣稱只是課後留校自習,以規避法律刑責。但因違反教育部制定的四不政策,仍屬非法[2]

  1. 違反不強迫收費(教育部嚴禁強迫向學生收費,惟實際上各校仍有收費以支出任課教師鐘點費、行政人員業務費、班級導師費、水電費。)
  2. 違反不強迫參加(教育部規定應由學生自由參加,惟實際上成績達到入班標準卻不參加者,正式課程分組教學時將被編入後段班。)
  3. 違反不教新進度(惟實際上各校為了及早開始複習課程以準備基本學力測驗,超進度授課成為必要。)[3]
  4. 違反不超過時數(教育部僅核准每日放學後,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以不超過下午5:30為原則,惟實際上各校皆大幅增加上課時數。)[4]

[编辑] 參考資料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1. ^ 教育部97年12月25日臺國(四)字第0970259038號函
  2. ^ 教育部100年6月2日臺國(四)字第1000095412號函
  3. ^ 提前上國三課程? 大有國中加強班挨批
  4. ^ 過嶺國中九年級暑期加強班學生到校注意事項補充說明
</DIV></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6 下午 08:32:35

我當上笑長後如何尋找加強班導師
1)X形編班時將素質好的及老師的小孩集中   成為人情班
2)主觀評分的競賽  將獎項頒給該班   例如整潔秩序競賽  佈置比賽
3)使該班導師迷失在名師的光環中
4)嘴巴上雖然說無意願  行動上卻挺誠實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7 上午 09:31:24

教書廿年之後,我不想再揠苗助長,

不想再強迫每個人都成為累積升學率的那個數字,

就讓曾雅妮成為曾雅妮、讓吳寶春做他的冠軍麵包。

強迫學生考上公立高中,表面上是為學生、家長好,省學費,

其實我自己也得利,我成為名師,人人尊敬我。

曾雅妮的英語一定比我這個碩士流利,吳寶春除了英語、日語,搞不好還會法語,

他們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不是我這個從小謹守校規的書呆子可以相提並論的。

他們是台灣之光,我不是。連陳樹菊阿嬤都比我強,雖然她不是冠軍!

我書呆子一個,非得把學生也變成書呆子才心甘情願?

不上第八節,我違法了嗎?沒有!

強迫每一個學生上第八節,學校違法了嗎?是的!

強迫每一個學生上第八節,是讓曾雅妮沒辦法成為曾雅妮、吳寶春沒辦法成為世界冠軍。

罪過可大咧!

我是國中老師,我拒絕上第八節,

請把學習的主權還給孩子,還給家長,讓他們自己選擇要什麼,

不要再把S26的奶瓶硬塞到學生嘴裡了,有一票人乳糖不耐症(lactose intolerance)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7 上午 09:37:57

<DIV class="yom-mod yom-art-hd"><DIV class=bd>

吳寶春麵包店 1年狂賣1億

</DIV></DIV><DIV class="yog-wrap yom-art-bd"><DIV class="yog-col yog-5u"></DIV><DIV class="yog-col yog-11u"><DIV class="yom-mod yom-art-content"><DIV class=bd>

中國時報【林秀麗╱高雄報導】

「排隊買麵包」在高雄盛況未減,「世界麵包冠軍」吳寶春開店一周年,創下單店年營業額新台幣一億元奇蹟;吳寶春培養徒弟張泰謙將代表台灣參加二○一二法國麵包大賽,並以芒果及台灣茶在地食材製作歐式麵包參賽,希望拿下台灣第二個世界麵包冠軍。吳寶春還特別推出兩款麵包,為代表隊籌募旅費。

吳寶春頂著四年一度「世界麵包大師賽」冠軍頭銜落腳高雄開店,掀起「排隊買麵包」特殊景象。外界原以為排隊買麵包會如「蛋塔現象」般曇花一現,但排隊盛況卻持續一年熱潮不減,排隊民眾除高雄消費者外,還有中北部及外國遊客。

吳寶春原本預期單日營業額十萬元目標,卻意外創下每天來客數一千多人,一天賣出五千個麵包,營業額逾卅萬元,創下麵包店單店年營業額一億元麵包經濟奇蹟。

吳寶春參賽的法國樂斯福盃麵包大賽,有麵包界奧林匹克比賽之稱,台灣隊於二○○八年贏得世界亞軍,前三名隊伍擁有不必參加洲際盃種子隊資格。台灣代表隊由張泰謙、林坤緯、黃威勳三人組成,將於二○一二年三月直接參加法國總決賽。

麵包店學徒出身的張泰謙目前擔任吳寶春麵包店主廚,曾入圍二○○八年台灣選拔賽歐式麵包冠軍,繼吳寶春以台灣桂圓、荔枝乾打響名號後,張泰謙選定用台南玉井芒果乾製作歐式麵包,並以家鄉苗栗客家村出產的冠軍美人茶加入麵團增添風味。

張泰謙說,比賽難免有壓力,目前與隊友加強練習中,日、韓、美、義大利隊都是強隊,只要比賽過程不出錯,他有信心贏得比賽,希望拿下台灣第二個世界麵包冠軍。

吳寶春捐十萬元作台灣代表隊經費,也推出兩款台灣食材麵包「芒果貝果」和「松露野菇小法國」為代表隊籌募旅費,年底前每賣出一個就捐出十五元,用台灣食材做的麵包支持台灣選手。

</DIV></DIV></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7 下午 08:47:48

如吳寶春、曾雅妮之列,無法幫各國中提高第一志願的人數,那些眼光短淺、視野狹隘的主任校長們,哪裡看得見?

他們一心一意只想著第一志願與國立高中的人數,在他們眼裡:成績好的,無論品格如何,都叫做「好學生」;成績不好的,無論品格有多好,都不是好學生。那些人早已迷失在名與利的洪流中了!

我只盼教育產業工會,快快與縣政府協議,讓國中第八節能在下學期正式邁入正常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8 下午 0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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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電子報第 21 期

◎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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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務》因應十二年國教教育部​擬規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

<DIV class=yiv1930772508TadNewsPaper_content>

 本學期許多學校接到教育局的指示,利用學生線上檢測系統,測驗學生國、英、數之基本能力。若學生檢測結果低於PR35,就必須強制接受補救教學。為此造成許多學校行政、老師的困擾。一方面作大量篩選學生是件苦差事;二方面學校既有的輔導課教師安排早已定局,又要苦惱補救教學的師資來源,以往大量仰賴大學生支援,因各校所處地域不同,不見得有合格受訓的大學生願意到校授課。      

<DIV> </DIV><DIV>        之前本會得知國教司將編列預算預計將低於PR35的學生列為強制補救教學的範圍,並從國一開始進行。但計畫中所謂的PR35列為補救教學學生有何依據?還是應以標準檢測參照,來判定學生通過與否?為何只先從國一開始?升上國一的學生其語文、數理能力低落肇始於國小,一旦學生學科能力基礎不佳勢必影響後續學習,其癥結並非只從國一才開始進行補救教學。而補救教學後續的檢測、成效評估,以及檢測未過的同學應如何處置?而補救教學在法律上有其強制性? </DIV><DIV> </DIV><DIV>        日前本中心應教育部召開「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升中學教師課程、教學、評量、補救教學與適性輔導落實方案」的會議中得到部分答案。根據台南大學表示:目前補救教學之所以會用PR35為切割點是因為教育部編列經費經試算後只能補救PR35以下的學生,下一年度預算寬列後,台南大學會更改檢測模式為標準參照測驗,到時即可以真對未通過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從100學年度開始,將擴及所有學習落後的國中學生,102學年起就能涵蓋所有國中小學生學習成就低落之中小學學生。前一學年未通過者來年繼續列為補救教學的對象,直到學生通過檢測為止。就本會所提之學習落後學生皆未通過應如何處置?如何強制家長將學習低成就的學生參加補救教學均未回應。本部後續將密切關心因應十二年國教後學生學習之相� ��議題,如有任何訊息請見本會快訊。或您有任何相關議題之卓見,請與本中心聯繫。</DIV></DIV>

《一般會務》中華中學續聘劉志認老​師了

<DIV class=yiv1930772508TadNewsPaper_content>

 中華中學教師會會長,同時也是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支會會長劉志認,今年七月被學校以不合法律規定的程序予以不續聘,中止其工作及收入。本會透過召開記者會協助提出首宗教師依勞爭法申請裁決加上教育部適法監督給予行政指導。在11月3日裁決案第一次調查時,校方代表表達願意和解,今天(11月7日)該校校長親自發聘,確定續聘劉老師兩年。

<DIV> </DIV><DIV>感謝所有關心本案的夥伴,也感謝新北市不時派員共同處理。對於中華中學能更理解法律適用,我們也表欣慰。本案比一般走申訴、訴訟的管道省時而有效,相關過程將在整理後提供各縣市參考。</DIV><DIV> </DIV><DIV>讓教師法 ┼ 勞動三法,一齊保護教師正當權益。</DIV></DIV>

《一般會務》課後輔導鐘點將免稅

<DIV class=yiv1930772508TadNewsPaper_content>

  課後輔導鐘點將免稅

<DIV> </DIV><DIV>教育部已發函財政部,認定課後輔導所領鐘點屬加班性質,詳如附檔。(財政部不久將行文正式函示)</DIV><DIV> </DIV><DIV>本案特別感謝新北市教師會共同努力,有關假日及寒暑假輔導課部份,本會已另案請立委協助處理</DIV></DIV>

<DIV class=yiv1930772508foot>

【關於本報】

◎ 主編:總幹事 吳忠勳

本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屬於「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臺灣 2.5 版授權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若欲為上述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請與「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ptc.ta@msa.hinet.net) 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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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IV><DIV id=yiv1930772508clear></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0 下午 08:34:56

實施補救教學,必須從小學開始,

譬如數學,如果連四則運算都有問題,怎麼讓他學代數?

第八節課實施補救教學,如何小班法?

可以引進類似MPM的教材進入校園嗎?可以外聘老師嗎?

可以讓流浪教師授課嗎?

政府如果存心帶好每一個學生,人民會感受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0 下午 09:23:42

我班上還有兩位都國中了,連小學低年級的二位整數加法也不會算的學生!

這兩位不是智能低,也不是學習障礙,而是從小家長就認為「不會讀書沒關係,不喜歡讀就算了,只要按時回家,不闖禍就行了。」

自國小起家長就告訴老師:「小孩不寫作業、不讀書,隨便他,只要不學壞就好。讀到大學畢業,還不是很多人找不到工作!不喜歡讀書,將來做苦力,不會餓死!」家長也是這樣告訴我。所以這兩人只知道玩鬧,連國字都不識幾個。這樣要如何學習?

我十分認同:補救教學該從小學一年級做起,拖到國中才補救,太遲了,難以收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1 下午 09:10:53

現在明星國中的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加強班,

都是打著「搶救經濟弱勢學生」的堂皇稱號,

美化自己的不法行為。

如果這幾年第八節課真的實施補救教學了,

現在那些假藉「搶救經濟弱勢學生」為理由,遂行第九節、第十節的名師

一定拒絕為那些經濟弱勢、學習弱勢、PR35以下的學生補強。

名師當然要教高徒嘛,紅花綠葉才相得益彰,名師怎麼能配蠢才嘛!

我等著驗證這項推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3 下午 07:20:59

 

做自己的主人

  當社會快速變化時,我們的心也會跟著動盪不安,特別是在看到某些人因不守法、缺乏公德、寡廉鮮恥占盡便宜,甚至春風得意時,一個惱人的想法就會浮上心頭:我們是否該調整、改變自己,隨波逐流,才不會吃虧?我們也不斷在改變,問題是改變的程度和內涵。

  西元一二三二年,蒙古大軍進攻河南新鄭,一個年輕人跟隨眾人逃難。走了一段路後口乾舌燥的難民看路旁有很多梨樹,紛紛去摘梨子來解渴,唯獨那個年輕人端坐在路旁,不為所動。有人問他難道不口渴,為什麼不去摘梨子?年輕人說:「口渴是口渴,但不是我的東西我不拿。」大家笑著說:「現在天下大亂,這些梨樹都是無主的!」年輕人嚴肅的說:「梨樹沒有主人,我的心難道也沒有主人嗎?」

  這個年輕人名叫許衡,後來受到忽必烈的賞識與敬重,請他當國子監祭酒。許衡在官場多年,始終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受利誘,不為權屈,有「元代魏徵」之稱。

  每個人立身處世,都應該有一些基本價值觀,一些自己所信持的美好原則。不管外在環境多麼混亂,自己都不受影響,沒有改變,這才叫「原則」。

  文天祥有一首詩說:「世態便如翻覆雨,妾身原是分明月。」堅守自己的原則和信念,不讓他人和社會來動搖你、改變你,那不管置身何處,你的心靈都將會因此而顯得無比清晰、高貴與安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4 下午 11:29:45

學期已過一半,請問產業工會:國中第八節正常化一事,與縣府協商得如何了?

我們下學期盼得到正義嗎?能否在學期結束前,看到學校依法進行意願調查?能否看見學校向家長書面說明第八節依法自由參加且不上進度?

快快加油!

向高雄市教育產業公會看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6 下午 08:14:55

誠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電子報,常常被此間引用,

關於第八節走向問題,更是跑在全國之先,主動出擊,

邀約學術單位、教育行政單位、家長代表,共商大計。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真的要加油了,

第八節相關議題,從七月到現在,有三萬多人次點閱,

是繼霸凌事件後最熱門的討論主題,

可是工會都沒有更具體、更有目標性的處理方法。

難道就只是提供會員一個狗吠火車的平台?

凝聚力再強的會員,也禁不起這種對待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7 下午 04:59:36

第八節何去何從?

〈一〉民間團體的看法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主任張萍則主張課後輔導應全面回歸補救教學,過多的升學輔導只會把學生的學習胃口弄壞;她也為教師請命,認為只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學生。

〈二〉家長的看法

高雄市各級學校長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則呼籲:12年國教即將實施的此時,課後輔導到了該轉型的時候了,建議教育局推動學校落實課後輔導轉型「補救教學」及「學藝活動」也呼籲:有關課程改革、補救教學、及師資不足等等的困難,請學者、議員等有決策影響力的人儘快幫忙推動。

〈三〉學術界的看法

高師大教育系主任陳麗珠教授也呼應政府應及早準備課輔轉型的主張,她也提到高師大教育系已規劃一個新的「補救教學學程」,為未來的師資需求作準備。

第八節何去何從?諸位老師同業們,你做好準備,要迎接變革的到來了嗎?還是抗拒潮流,堅決認定升學至上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7 下午 09:39:47

徬徨後段生:我能做什麼?

【2010/08/21 聯合報】李家同

政府公布我國貧富不均的資料,民國九十八年,我國前百分之廿的收入是後百分之廿的八點二二倍,最值得注意的是,後百分之廿的家庭可分配所得只有廿二萬,每月所得還不到二萬。

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這個問題,經濟學家的普遍想法是我國的租稅制度極為不公,導致有錢人會錢上滾錢,窮人無法如此做,因此差距越來越大。

對於貧富不均的問題,專家們的感覺永遠建築在一些數字上,而對於我們的窮人,事實上是沒有切身的經驗的,可以說,專家們可能抓不到問題的核心,為什麼窮人會越來越窮。

有一家電子公司,老闆非常希望能夠幫助偏遠地區的孩子,因為他發現偏遠地區的孩子即使高中或者高職畢業,好像仍然找不到工作可做,於是他就和一所偏遠地區 的高職聯絡,說他的公司會對這所高職有一些優待,線上作業員會優先考慮他們的學生,學生們當然非常興奮,老師們也很高興,可是,幾年下來,沒有一位學生能 被錄取,理由是他們無法通過公司的測驗。

我對於這個測驗非常好奇,就去看了一下,發現這個測驗實在相當簡單,電子公司的作業員總要懂一些英文字,遺憾的是,這些學生們就是不認得這些字,我必須 說,這些字應該是國中一年級學生就會的。我也去看了那所高職的英文教科書,發現這些教科書的內容,遠遠超過了那所學校學生的英文程度,換句話說,這些學生 的英文根基非常不好,可是,老師們依然要用標準的教科書,學生其實是完全沒有學,畢業的時候,什麼也不懂。我們可以代他們問,「我能做什麼呢?」

這是我們大家都應注意的事,很多國民真的沒有競爭力,他們唯一可做的往往是打零工,今天可能有工作做,明天就可能沒有了,也因為如此,這些打零工的往往無法累積經驗,成為有技術的工人。

一旦成為窮人,他的孩子在教育程度上,也通常遠遠落後於父母社經地位高的孩子,他們長大成人,又可能要問,「我能做什麼呢?」

我們要解決貧富差距問題,當然一定要振興經濟,可是,也不要忘了,即使經濟成長到達相當好的狀況,如果國民中有相當多的人是沒有競爭力,他們就無法找到好的工作,即使經濟再好,他們也永遠是邊緣人物。

我們要建立一個觀念:貧富差距是由於教育差距所造成的,只要教育差距存在,貧富差距絕對無法改善。目前很遺憾的是,很多人只注意到我們有沒有造就出成績非常好的學生,而沒有注意我們有沒有將程度最差的學生拉拔起來。

希望馬總統能夠有一個計畫,逐年地提高全國後段班學生的程度,使他們多認識一些英文字,也不會對數學、自然等等感到非常害怕,如果我們國家最後段班的學生程度逐步地提高,我們的最低收入也一定會提高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9 下午 01:48:35

合法的第八節   有安親班的性質  相信老師們會選擇願意任課   
非法的九十節   有補習班的性質    只怕有頭有臉有錢的家長    左手要求開班   右手卻去告發
再向解聘的老師    揮一揮雙手   拍一拍雙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0 下午 06:50:56

老師有權選擇上或不上第八節,

因為這是下班時間。

每個人的家庭條件、身心狀況都不同,

讓老師自己去選擇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2 下午 06:53:50

各懷鬼胎的第八節:

家長有家長的盤算;行政有行政的盤算;名師有名師的盤算

每個人都竭盡所能美化自己的做法,

騙自己也騙別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6 下午 04:42:28

國語日報社論   2011.11.26

兒福聯盟日前公布「臺灣學童學習過勞調查」,發現學生面臨了考試多、作業多、補習多的三多現象。其中,有一成二的中小學學生學習過勞,而家長過度的課業期待,竟成為學生的主要壓力源。

 臺灣家長普遍存在「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期望,一旦和「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結合,就演變成獨尊智育,追求成績的現象,在高度競爭的升學環境中,也讓孩子備感學習壓力。

 家長對孩子課業過度期待,會讓孩子承擔過多壓力,並常處於達不到父母期望的挫折中。這次調查就指出,孩子因為課業壓力大,已經出現失眠、胃痛、頭痛等身心症狀,甚至有孩子不堪負荷,出現傷害自我的念頭。家長給孩子過大壓力,萬一孩子為了拚課業而賠上健康,那真是得不償失。

 智育成績不能完全反映孩子未來的成就,像國手曾雅妮、麵包師傅吳寶春能名揚國際,並非仰賴從小優異的學業成績或擁有高學歷。家長應適度調整對孩子課業要求,讓孩子少些補習多放鬆,避免孩子因家長過度期待,而長期處在壓力和疲勞中。

讓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陪百分之二十五的學生上課、考試,是很愚蠢、很不公平的作法。更何況那百分之二十五的學生中,有很多人根本沒意願上第八節

課!老師、行政若是為了自己想賺錢,而讓所有學生來陪上課,真是莫大罪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6:48:01


 楊惠芳/臺北報導

 國中基測考不好,並不代表人生失敗,只要不放棄,找到自己的方向,仍可闖出一片天。教育部昨天舉辦「技職之光」頒獎典禮,其中有多名學生都是國中小學不愛念書,國中基測考不好,之後選擇就讀技職體系,卻在自己的專業領域發光發熱,具體驗證「行行出狀元」的實例。

 「在高中以前,我是一個不愛念書的學生,國中基測只考了一百五十五分,原想這輩子可能跟念書沒什麼緣分了。」高雄市私立復華高中學生賴彥彬說,進入高中後,才重新找回學習的興趣和信心,不但考了四十七張證照,更獲教育部頒發「技職傑出獎——證照達人」。

 目前已有四十八張證照的臺北市私立景文高中學生曾繁宇說:「我在國中基測跌了跤,在學校可能是輸家,但在人生卻言之過早。放棄了,什麼都沒有,但只要肯努力,每個人都有機會發光發熱。」

 國中基測只考九十多分的弘光科大學生葉國禎,幾乎沒有高中職可以念,但他今年不僅奪得香港國際美食大獎賽的超級金牌,昨天更獲教育部選為第七屆餐飲廚藝類技職之光,讓原本很擔憂他前途的父親以他為榮。他的得獎作品是以荷花池畔為主題,以芋頭為創作素材,雕刻出栩栩如生的螞蟻、青蛙、蜻蜓等昆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9:49:25

第八節課雖然合法,但不能上新課程,不能強迫學生參加,

最重要的務必教學正常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 下午 03:29:11

貴家長:

時光飛逝,轉眼100學年度上學期就要接近尾聲,為規劃下學期學生第8節課

業輔導工作,必須在學期結束前瞭解貴子弟參加意願,再依照不同選擇情況進行各

項前置作業,並印製註冊繳費單,以利下學期開學準備。

隨著新學期的開始,九年級學生因即將於六月中旬畢業,留在學校上課時間較

短,學校預定開學當天就開始第八節課業輔導,七、八年級也會在第二週跟進。請

鼓勵貴子弟踴躍參加。謹附上意願書乙份,請簽名後交貴子弟帶回學校交給導師,

以利各項前置作業進行。謝謝您的合作。

桃園國中教務處 啟

------------------------------------------------------------------------

請沿線撕下100/12/16〈五〉前交各班導師統計

 

桃園國中學生家長參加第8節課業輔導意願書

 

敝子弟        就讀貴校           

 

□參加第8節課業輔導課

□不參加第8節課業輔導課

 

學生家長簽章:        .

中華民國10012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 下午 07:00:33

看了桃園國中的調查表,就知道學校根本無視法令存在,根本玩假的!

明著寫請家長鼓勵小孩踴躍參加,卻絕口不提法令規定,根本就是擺明著欺騙家長!

請問自稱關心國中教學正常化的教育局長:這樣的意願調查表符合規定嗎?還是放任各校以桃園國中為榜樣,玩欺騙家長的假調查遊戲?您是否要求學校把相關法令規定印上去?

我好奇的去桃園國中首頁逛了一逛,發現他們也PO了寒假學藝活動的調查表,但是兩份調查表差異很大!寒假學藝活動明白列出依據的公文文號以及課程規劃,下學期的第八節調查表就如樓上所PO之內容。

這顯然有鬼!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 下午 08:47:39

資料來源: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wZWuE1lOogoAnMlr1gt.;_ylu=X3oDMTE2MzRrZnRsBHNlYwNzcgRwb3MDNQRjb2xvA3R3MQR2dGlkA1NNRVRXMTBfMzcw/SIG=12dms964q/EXP=1314489390/**http%3a//elearning.ice.ntnu.edu.tw/pfo_down.asp%3fpsn=57899

未繳交同意書視同不參加

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100年度1學期2年級第8節課輔實施要點

一、活動依據:本校98312校務會議通過之「修正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作業要點」辦理。

二、活動目的:輔導學生溫故知新或實施補救教學,以充實學生知能,提昇基本學力。

三、活動時間:

   (一)自10095日至10116日止,共計18(18*590)

   (二)每星期週一至週五的8節(1610-1655實施。

   (三)扣除7天(中秋節放假9/12、國慶日放假10/101次段考10/12-10/13

                   2次段考11/29-11/30、校慶),總計為83天(節)。

四、上課內容:語文(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等領域為主,社團活動及綜合活動為輔

五、師資:以本校專任教師為主,外聘專長教師、實習教師為輔

六、收費標準:依教育局收費規定,以16.67/天(節)計算,總計課輔費用為

              84(節)× 16.67/天(節)=1383可於開學後按月繳交,亦可整學期

              1次繳費結清。

七、繳費日期及方式: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請家長依『繳費通知單』內說明繳費。

八、具有下列身份者可免繳或減半收費:

(一)家境清寒具有低收入證明之學生,免繳納課輔費用。

(二)具有原住民身份者,減半收費。

(三)特殊因素無法支付課輔費,於624(五)經導師審核提出申請,酌以減免。

      暑期輔導已提出減免申請者,不需重複提出申請,第八節課輔會一併減免

九、8節課業輔導活動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時,其退費依實際上課節數之比例辦理退費。

、報名:即日起至100622()止,請貴子弟憑家長同意書向該班導師報名,導師請協助將參加學生勾選於名條送交教務處教學組。繳交班級將統一於開學後領取繳費單。

 

-----由此撕下,100622日(三)】前交導師轉教務處,屆時未繳交視同不參加------

                       

1.          貴校通知及「100學年度第1學期2年級學生第8節課後輔導活動實施計畫」,敬悉。

2.          茲同意敝子弟參加貴校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第8節課後輔導活動,並予以密切配合。

3.          課業輔導活動繳費方式,選擇為:(請打V

    月繳新台幣919天:317)(1018天:300

                1120天:333)(12+126天:433

    學期繳新台幣1384元。

        

      1_____ 座號:______姓名:_____                 家長            (簽章)

 

【為便於製發繳費單,請家長填妥同意書後,於100622()前將同意書交回導師】


100上學期課輔費

二年級

月份

上課天數

每日課輔費

小計

備註

9

19

16.67

317

9/12放假一天

10

18

16.67

300

10/10放假一天

10/1213段考2

11

20

16.67

333

11/2930段考2

12+1

26

16.67

433

校慶

合計

83

 

1384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 下午 08:59:31

桃園國中,在桃園縣境內,一向執牛耳地位

區區一個第八節家長同意書,

被名不見經傳、在那遙遠的南高雄、的左營國中

給徹徹底底比下去囉!

我聽說:桃園國中師資之優,冠於全桃,

可見得,這份第八節家長同意書,

一定不是出自老師們的手筆!

桃園國中,加油啊!

要做,就做真的!虛晃一招,會被人看破手腳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 下午 09:39:50

桃園國中所發布之調查表,署名「桃園國中教務處」,顯見出自教務處大老─教務主任之手。

號稱桃園縣升學「龍頭」國中之主任,果然不同凡響,一切以升學率為考量,公然玩法、弄法,為桃園縣各國中作了最壞的示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 下午 07:57:32

升學、升學,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義而行?

是升學龍頭學校又如何?

如果不是教育的典範,考上第一志願的人越多,

貽害社會越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3 下午 09:42:21

身為老師,

大家都很了解,

老師和學生的地位不對等。

學校高層老是要我們積極鼓勵學生參加第八節,

多數老師也配合得很,

十分積極鼓勵學生參加。

不想參加,

可是要好好和家長溝通的。

積極鼓勵恐嚇威逼

會不會只有一線之隔?

還是根本就是代名詞?

不要再給學生和家長,

無形或有形的壓力了吧!

大多數家長真的不願意(不敢)如此不配合導師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4 下午 04:52:02

假日學藝活動之藝文或綜合輔導活動,只配課給需上班的行政老師,

非專長合格教師,算是教學正常化,與其如此不如不排..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6 下午 07:34:07

補救教學的時代來臨了,

錦上添花,不算老師的真本事!

點石成金,為國家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才是良師興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6 下午 11:24:25

......志揚相信成就的高低絕對不是侷限於考試的分數....(引自吳志揚縣長分析十二年國教 http://host3.nmes.tyc.edu.tw/~school/pdf/student)

咦!!!是縣長說的耶 

請各位別再打臉了  臉都要腫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7 下午 02:19:56

                                    吳志揚縣長分析十二年國教


親愛的同學您好!
       快樂學習,主動探索是你我共同的期待,然而曾幾何時,學校的課業越來越沉重,生活越來越不快樂,學校的學習儼然成了成長的夢魘。一個原本可以發揮天賦成為曾雅妮、王建民、吳季剛、吳寶春、阿基師的「台灣之光」,每天面對沉重的課業壓力,我們笑容不再,更視學校為畏途。


       12 年國教以「普及、自願非強迫、免學費、免試為主、公私立並行、學校類型多元、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為內涵,就是要打破傳統「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志揚相信成就的高低絕對不是侷限於考試的分數。對12 年國教不必感到惶恐不安,也不用急著遷戶口,也無需緊盯大小考成績,因為12 年國教是以全國15 個就學區做為免試入學申請的區域,以桃園區來說,設籍在桃園縣及連江縣的學生都可免試進入桃園區的公私立高中職,不會因為設籍在武陵高中附近,就可以優先上武陵。免試升學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請不用擔心成績成為日後入學的依據,培育孩子未來競爭力的重要性遠高於在校考試成績的斤斤計較。讓國中教學正常化,培育多元競爭力,相信對於未來人生的助益一定遠勝過在校的考試成績。但特別要提醒的是,12 年國教雖然是大部分免試,但免試是指升學高中職的方式不需考全國基測,並不代表在校時可以玩3 年,而荒廢了學習的黃金時間,學校還是會有評量測驗及國中3 年的教育會考,以確保學習品質。


        對今年的國中新生而言,103 年起的入學管道將分成兩部分,先辦理第一階段75%適性輔導的免試入學,免試入學是指不必參加任何升學考試就可以有學校讀,因不採計在校成績,所以國中階段必須做好學生性向探索與適性輔導,再參酌會考成績、性向、興趣及能力…等等,提供升學選擇的建議,讓你可以適性選擇鄰近學校就讀。第二階段則為25%的特色招生,分為採術科考試的甄選入學(如舞蹈、體育、音樂、美術班等)及採學科測驗的考試分發入學(如科學班、語文實驗班、數理實驗班等)。教育部即將在101 年4 月底前提出免試入學具體明確之規劃內容,本縣在志揚的督促指導下,已成立桃園縣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委員會及地方宣導團,積極辦理縣內各級學校的宣導工作,讓學校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社會大眾了解12 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工作要項及配套措施,並預計於101 年8 月前頒訂本縣作業要點。

        12 年國教對國一新生家長們的實質利多就是「免學費」,就讀公立高中職每生每年可省12,400元,就讀私立高中職每生每年約可省44,000 元;公立五專前三年平均值約14,000 元,私立五專前三年平均值約46,000 元。政府推動12 年國民基本教育,將持續十年,中央政府預定每年投資二、三百億,使高級中等教育脫胎換骨,縮小公私立學校收費差距,不僅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更可營造良性競爭的升學環境。12 年國教使學生透過就近入學,節省通勤時間,以發展更多元的學習。本縣將持續推動高中職社區化、優質化、均質化等政策,並辦理高中職評鑑、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確保每校品質。


       最後,12 年國教並不會如外界所擔心的讓現行PR1-PR99 的學生都在同一班學習,因為學校會加強適性輔導協助學生探索以找出自己的專才及興趣,而教育會考則會針對基礎能力的學習做把關,12 年國教能讓我們在國中時,就可以多思考自己的未來發展,而不是盲從於升學腳步,平白浪費了可能原本屬於自己的一片天。「一枝草一點露」,每個人都有其重要價值,也會有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更是國家珍貴的資產,讓你我一起打造「行行出狀元」的教育境,期盼你們的未來都能擁有一個高品質的生活!敬祝

 健康快樂 平安如意
 

                                                                                                    縣長 關心您
                                                                                                                        100.1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0 下午 02:21:01

不會因為設籍在武陵高中附近,就可以優先上武陵。

免試升學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會有評量測驗及國中3 年的教育會考以確保學習品質。

對今年的國中新生而言,103 年起的入學管道將分成兩部分,

先辦理第一階段75%適性輔導的免試入學,

免試入學是指不必參加任何升學考試就可以有學校讀,

因不採計在校成績,所以國中階段必須做好學生性向探索與適性輔導,

再參酌會考成績、性向、興趣及能力…等等,提供升學選擇的建議,

讓你可以適性選擇鄰近學校就讀。

第二階段則為25%的特色招生,分為採術科考試的甄選入學(如舞蹈、體育、音樂、美術班),

採學科測驗的考試分發入學(如科學班、語文實驗班、數理實驗班等)。

教育部即將在101 年4 月底前提出免試入學具體明確之規劃內容,

本縣已成立桃園縣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委員會及地方宣導團,

並預計於101 年8 月前頒訂本縣作業要點。

最後,12 年國教並不會如外界所擔心的讓現行PR1-PR99 的學生都在同一班學習•••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0 下午 02:33:14

現在的國中常態編班,不就是PR1~PR99都集中在一班嗎?

他的意思是說:十二年國教的高中階段不會PR1~PR99都集中在一班?

特色招生的學科測驗考試分發入學,是不是就是菁英教育?

因為只有25%的名額。

教育部先做了再說,細節讓各方勢力角逐、妥協?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1 下午 10:57:40

教育部同意明年建中、北一、成功、附中免試名額就只有百分之15,並未如當初所公告的百分之四十,中一中已宣佈會跟進,武陵可能例外嗎?103年時,建中北一女仍然有本事不照教育部的遊戲規則走,教育部今年已經繳械投降了,到103年時不會有所不同。武陵桃高等當然會跟進。

103年時,當然不會讓PR1~PR99的學生在同一班啊!現在不就是這樣嗎?武陵桃高之流,仍然會想盡辦法挑成績好的學生,畢竟末段學生在學科上要提升是很困難的,武陵老師有本事接受那樣的挑戰嗎?想必他們也無能為力!

我小孩讀武陵,我和孩子都覺得武陵老師沒有他國中老師認真,若武陵老師真那麼優,何必怕學生質不夠好?武陵只是得天下英才而教,是學生質好,不是老師質好。建中北一女也一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2 上午 11:11:23

難怪建北武陵等一流名校的學生

都一窩蜂往補習班鑽  國中生不補習可上第一志願

高中生不補習  要上一流大學一流科系  很難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2 下午 09:25:42

我國中沒補習  考上第一志願高中
我高中沒補習   考上台大的分數  讀師範公費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3 下午 02:37:43

樓上的後進好厲害  不補習也有佳績

我自己身為老師  深知這行業的甘苦

我就非常不願意孩子克紹箕裘   反而希望他唸一點別的學科

職場環境不佳  家長態度不佳  社會支持度低落

整體環境沒有改善之前勸人執教   我目前是不會這樣做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3 下午 05:17:48

可惜現在師範公費生名額很少<div>
</div><div>我只能鼓勵想幫家裡省錢的學生   報考軍校</div><div>
</div><div>高中    現在只有中正預校可選擇     陸軍高中改制已久</div><div>
</div><div>我的第一屆班級    有學生穿著陸軍高中制服回來看我</div><div>
</div><div>大學    有眾多選擇   陸海空官校  國防大學</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3 下午 11:03:39

樓上有當過兵嗎?

除非家裡經濟很難捱過不去

或是學生早就心意已決  .

否則一般有服過役的人都不會給後輩這種建議

金錢誠可貴  自由價更高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4 下午 07:46:54

我有兩年的軍旅生涯<div>
</div><div>我推薦的學生  是家境不佳  學生本身意志堅強   體能好   有抗壓力</div><div>
</div><div>他回來看我時   可知他很適應</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4 下午 08:17:50

國防醫學院適合女生唸嗎?

它的學測級分好高,是72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4 下午 08:55:33

請放孩子一馬吧!(100年10月19日)

文/陳之華

  十月初,美國《時代》(Time)雜誌刊載了一篇關於南韓盛行補習文化的專文〈老師,請放那些孩子一馬吧!〉(Teacher, Leave those Kids Alone),文中敘述南韓學生整天都在拚命讀書,這或許是他們在各項國際評量中獲得優異成果的主要原因;但雜誌封面的右上方,卻寫下一句多數亞洲父母所不樂見的規勸:「孩子們,請停止如此用功讀書吧!」

  這篇專文說,南韓政府希望孩子們能早點回家睡覺。這幾年,南韓為了積極導正「過度補習」的歪風,政府竟然必須組成夜間巡邏隊,巡訪晚間十點後仍在校外補習的孩子,一方面告誡補教業不得違規,另一方面也強力要求晚上十點後仍未回家的孩子趕緊回家休息。

  南韓教育主管單位為了遏止民眾過度依賴補習,特別針對補習業者實施晚間十點鐘「宵禁」的強制措施,甚至還提供獎金給檢舉違規的市民。

  這讓我想起旅居芬蘭時期,好幾度在國際教育研討會中遇見南韓與日本的教育工作者。我請教一位日本補教業的主管:「日本的補習教育很盛行,學生補習的情形應該很普遍吧!」

  沒想到,這位日本補教業女士頭一擺,將手指向右方的一群南韓教育工作者說:「沒有,沒有,我們的孩子頂多補到九點十點,他們南韓是補到深夜呵,厲害的是他們哪!」

  剎那間,我驚嚇得瞠目結舌:「什麼?補習到深夜?不會吧,大家都在『比晚』的呀!」難道教育需要極端到去比較哪裡的孩子才是「無敵鐵金剛」嗎?

  這篇專文中也提到,去年新加坡的教育部長被外國媒體詢問有關新加坡學生過度依賴家教學習的情況,星國部長的回答卻是:「我們沒有南韓來得糟哇!」

  補習文化好似已深深烙印在亞洲各國的社會與教育體系裡,當世界媒體不約而同的將「重度補習文化」的龍頭指向南韓時,身為亞洲社會一分子的我們,可能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南韓政府發現,補習文化是一種沒有效率的學習方式,所以開始積極推行人性化教育。因為過度補習已使南韓約有三分之一的孩子在學校上課時精神不濟,頻頻打瞌睡;而同樣辦學成果優異的芬蘭,全體學生不超過百分之十三需要學校的補救教學,或其他學習協助。

  南韓政府的「宵禁」措施,絕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補教業改為電腦線上上課,孩子們同樣要讀到深夜,而許多民眾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接受。一個南韓高中生說:「除了睡覺,我只要一睜開眼睛,就是在讀書。」專文分析,父母是強迫孩子像轉輪裡的老鼠一般,夜以繼日苦讀的「推手」,而父母的觀念又是最難改變的。

  現今,南韓政府體認到擺脫傳統價值觀與學習方式的迫切性,希望能讓孩子擁有除了書本以外的廣博知識,也希望未來各級學校的取才方式可以更多元,不要只以學校的成績為主。這一切是為了國家未來的創新發展,更為了能「提高生育率」。

  傳統埋頭苦幹式的教育模式,確實曾經讓南韓(甚至不少亞洲國家)從一九六○年代以來逐漸「脫貧」,並創造出今日的榮景與經濟奇蹟。但南韓的國家領導者已經在為未來擔憂,如果現今僵化的教育不改變,那麼國家未來的創新能力與經濟發展勢必陷入停滯。

  教育最怕的就是不斷複製舊有的經驗與思維,因為我們永遠無法以「不變」去因應時代的瞬息萬變,更不應該將一代又一代的孩子趕往單一的死胡同裡。

  我們的孩子看起來好像很幸運,不用跟南韓學生一樣,到了深夜十一點,還要和補教老師聯手,與政府大玩「捉迷藏」的悲哀遊戲。但是我家女兒也曾經問我好幾次:「如果一個班級有超過半數,甚至三分之二的同學都去補習,那麼學校教育在做什麼?」

  教育過度依賴補習雖早已是多年來不爭的事實,卻是你我必須好好審視與思考的問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4 下午 09:00:00

成績不等於成就(100年10月18日)

文/洪蘭(國立中央大學認知與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

  最近有兩本新書,都是記錄建國一百年以來改變我們歷史的人物。老師可以念給學生聽,激勵他們的志氣。書中每一則故事都不長,很適合作晨讀十分鐘的教材。

  第一本是《那一刻我們改變了世界》,書中的三十一個人物都在不到三十五歲的年齡成就了一番事業,如嚴長壽、溫世仁、林海峰、江文也、陳進、連加恩等,尤其是「飛行少年」謝文達,假如我沒有看這本書,我就不知道他是誰;看了以後不但很感動,也為自己的孤陋寡聞感到慚愧。
 
  謝文達(1901-1989)是臺中豐原人,他在一九一七年的夏天,看到「鳥人」Art Smith來臺灣表演特技,激起他對天空的嚮往,從此立志要飛行。十六歲時,他隻身前往日本千葉;十八歲畢業於伊藤飛行機研究所,成為第一位臺灣飛行員。他除了在飛行上很有成就,對臺灣的民主運動也有很大的貢獻,曾擔任《臺灣民報》的編輯,那年他才二十二歲。

  看到有人這麼年輕就已經做出這麼多事,而我們在二十二歲時,卻還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要做什麼,真是非常慚愧。立志不嫌早,不要無志空活百歲。書中每一個人物都值得我們效法。

  第二本書是《新臺灣之光──99個臺灣人站上世界舞臺的奮鬥故事》,書中的每一個人都足以作為學生的楷模。

  例如枋寮的石斑魚養殖大王戴昆財就很令我敬佩。他使臺灣成為世界的石斑魚王國,但是他連國中一年級都沒有念完,他說「凡事靠自己」,真的沒錯!

  龍膽石斑是雌雄同體,出生的頭兩三年是雌性,長到六到八年又變成雄性,所以人工繁殖的失敗率很高。澎湖的水產試驗所從一九八○年就進行人工繁殖,卻一直不成功,反而是沒有學歷的戴昆財用改變魚塭的溫度和環境,成功的孵育出魚苗。他在一九九一年創業之初,曾向專家請教,卻碰了一鼻子灰。想不到靠自己開創出了比專家還精采千萬倍的天下,怎麼不令那些專家感到慚愧!

  又如培育蝴蝶蘭的黃崇德,他使臺灣取代日本,成為全世界產量最大、產值最高、市場壽命最長的白色蝴蝶蘭王國。他能使一株蝴蝶蘭開七十六朵花,像個白色瀑布,真了不起!

  最可貴的是他沒有申請專利,而是讓所有喜歡蘭花的人都可以去栽培。因為人人可以種,所以在十年內,臺灣的蝴蝶蘭從幾十萬株增加到幾千萬株,擴大了臺灣在全球市場的占有率。黃崇德的無私使我想起吳寶春,他也是把得獎麵包的製作方法公開,鼓勵良性競爭。

  我們可以從這兩本書中歸納出成功的祕訣,就是熱情加毅力。有熱情,可以全心投入,不喊苦;有毅力,才能像戴昆財那樣,經歷一次次的失敗而不放棄。這兩點都是我們在學校中很難教,卻是在生活中可以培養的人格特質。

  有一個學生跟我說,他曾經一個星期補習七天,星期天更從早上九點補到晚上九點五十分。他說,他是臺灣最厲害的考試機器,因為他最後考上了建國中學。但是他問我:「人生的價值在哪裡?」

  這些書或許可以讓父母了解,成績不等於成就,而願意試著放手,讓孩子自由的去追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8 下午 08:22:44

七年級生有75%在103年可免試入學,

完全不採計在校成績,

特色招生除音樂、美術、體育,尚有數理、科學等,

名額是25%,為什麼75%的人要陪25%上第八節無用的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0 下午 07:49:39

楊惠芳、張彩鳳/綜合報導

 因應十二年國教,教育部將訂定補救教學的「標準參照」,預計明年四月公布,屆時沒有通過標準的學生,必須進行補救教學。根據初步規畫,未來小一學童要學會ㄅㄆㄇㄈ,小三學童要學會九百個國字,英文要學會二十六個英文字母的聽說讀寫,數學則要學會二位數乘以二位數、認識整數及一位小數的加減等。

 一百年師資培育大學主管聯席會議昨天在臺灣師大舉辦,針對中小學教師的教學、評量與補救教學進行討論。根據教育部規畫,未來每年九月將進行篩選診斷,找出需要補救教學的學生,隔年二月及六月進行追蹤測驗,了解補救成效。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過去補救教學的對象是採取「常模參照」,成績後百分之三十五的學生要進行補救教學,但從明年九月起,將採取「標準參照」,未達標準的學生接受補救教學,但並不是普測,也不是強制性質,而是以志願方式在課後或寒暑假進行補救。

 黃子騰表示,未來補救教學的科目是國、英、數三個工具學科,鼓勵教師在一般上課時間進行及時的單元補救教學,如果真的落差太大,才會抽離做補救教學。臺師大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表示,標準參照將分A(優異)、B(良好)、C(及格)、D(待改進)、E(嚴重落後)五個等級,E級一律要接受補救教學,若教育經費許可,他建議D級學生也可納入。

 補救教學是否有效,師資是關鍵。國教司表示,一百零二年起,現職教師要接受八小時的補救教學研習,非在職教師(包括大專生)一律進行十八小時的補救教學訓練,才能擔任補救教學師資。

 苗栗縣豐林國小主任洪聖昌表示,偏鄉學生上下學路途遠,目前參加攜手計畫或補救教學的人,放學時大多由教師順道載送回家,一旦實施新作法,需要補救教學的學生可能增多,到時教師人力恐怕無力負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0 下午 08:02:54

從明年九月起,未達「標準參照」的學生接受補救教學,但並不是普測,也不是強制性質,而是以志願方式在課後或寒暑假進行補救。
我有學生,國、英、數都很差,

學校要他暑假來參加攜手計畫,家長就推託說要回外婆家,否決了 。

後來一路差到底,國三時成了「陪讀」,教室裡的「客人」,

不想上課,只想聊天講話,讓上課老師很頭痛。

這樣的學生很多,為什麼不強迫他補救教學呢?

沒有人會志願在課後或寒暑假進行補救的啦!

教育部未免太天真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0 下午 10:16:50

確實有為數不少的學生讀到了國中,國英數沒有一科行的!我常想國小老師在做什麼?家長或許自己都不會,無法給予協助與指導。

老師呢?如何能眼睜睜看著智力正常的孩子,連國字都不認得幾個,連二位整數加減都不會?

政府又在做什麼?任由幾乎等同文盲的學生升到國中來,只能坐在教室裡陪讀!

可憐又可悲的孩子!

志願參加補救教學?真是個大騙術!

如果這些孩子知道要花心思在課業上,這些家長也知道要關心子女的課業,還會有那樣形同文盲的學生升上國中嗎?我在市區的大型國中任教,常態編班,每班三到四位這樣形同文盲的孩子,連要轉介去資源班,都要徵得家長同意,而這些孩子的家長都不同意孩子接受資源班的協助!試想要在課餘讓他們留下參加補救教學,沒有政府強制介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看樣子,政府只是想花少少的錢辦基礎教育,和現在的資源班一樣,弄個「自願」的名詞,所有的責任全推給家長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7 下午 07:37:57

楊惠芳/臺北報導

 芬蘭的中小學教育及閱讀遙遙領先世界各國,到底是怎麼做到的?芬蘭前任代總理及外交部長沙洛萊能,應邀以「臺灣可以從芬蘭經驗學到什麼?」為題,到政大進行專題演講。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說,芬蘭的中小學非常重視「公平對待每個孩子」,隨時進行補救教學,絕對不讓任何一個學生落後,是芬蘭教育成功的主要原因。

 除了公平對待每個孩子,芬蘭的教師素質很高,必須具備碩士學歷,而且時時進行在職進修,有很嚴格的評鑑機制,都是值得臺灣借鏡的地方。林聰明說,未來臺灣的中小學教師學歷也將朝具備碩士學位的方向努力,目前國中小學教師約有百分之三十五具備碩士學歷,高中職教師具備碩士學位的比率,則是百分之六十到七十。

 芬蘭的教科書也很有國際觀,例如芬蘭的數學教科書將臺灣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列為數學題目,讓學童計算國旗顏色比例,還將臺灣的一○一大樓、法國艾菲爾鐵塔列為試題,讓學生計算世界知名建築高度。沙洛萊能表示,世界成為地球村後,教科書也應更加國際化,讓學童一邊學數學、一邊認識其他國家及著名建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7 下午 07:59:23

轉眼間,我已經任教21個年頭了。

國中以升學為導向,老師的人格扭曲的很厲害,

在我服務的學校,人人爭先恐後要成為名師,要獲得師鐸獎,

他們關注的焦點,都是在能讓他們得名得利的明星學生身上,

都是在班平均分數的斤斤計較上,完全沒有教育理想。

「臺灣可以從芬蘭經驗學到什麼?」

芬蘭的中小學重視「公平對待每個孩子」,隨時進行補救教學,

絕對不讓任何一個學生落後。

這樣子的教育思維,於他們而言,簡直是天方夜譚。

放棄百分之七十五的孩子,我們的國力,靠百分之二十五的人,撐得起來嗎?

十二年國教,只減輕了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的壓力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9 下午 08:37:42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法務部廉政署最近完成「校園誠信管理手冊」,

收集學校曾發生的陋習,

提醒校長、主任、老師注意依法行事,

更須遵循道德規範。

萬一學校大家都只是「援例辦理」,「蕭規曹隨」,

繼承「本校優良傳統」,去上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

那就是「歷史共業」,是無罪的喔!

法官聽到沒有?不可以判我們有罪喔!

我們雖然向學生收費,收費卻比補習班便宜很多,

而且我們有在做事,拿錢也是應該的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4 下午 08:22:56

前幾天,一個家長在孩子的成績單上,批了幾個大字:

「成績這麼差,各科老師該加油了!要多盯學生。」

這個學生的成績,沒一科及格,因為念書念不來,只好搞怪,調皮搗蛋。

寫聯絡簿通知家長,家長說:「你不會處罰他啊!」記警告後,家長沉默了幾星期。

最近學生又天天捅簍子,富爸爸想必也無技可施,只好罵罵老師消消氣。

這種學生很多,我實在不了解,逼他們念國英數幹嘛?上第八節幹嘛?

真是造業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0 下午 12:31:46

楊惠芳/臺北報導

 國中小學補救教學是否應強制實施?教育部昨天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舉辦公聽會,有與會者認為,應「強制」學習成就低落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但也有與會者認為,缺乏學習動機及興趣,怎麼補都救不起來,補救教學的目的,應以提升學習興趣為主。

 因應十二年國教,教育部將推動「國中小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但補救教學的對象、內容及實施者,引起不同看法。在昨天的公聽會中,有人主張「強制」補救教學;不過,也有與會者指出,每個地區的特性不同,不宜強制實施補救教學。例如,對偏遠山區家長來說,學生放學後,到山上幫忙採摘水蜜桃,可能比留校補救教學更有價值。

 同時,有國中教師指出,應在正式課程中落實「分組教學」,因為學習低成就的學生,往往成為班級裡的「客人」,聽不懂而浪費時間;而課後留下來補救教學,又因為太累,沒有精力學習。

 臺灣師大教授張武昌表示,補救教學除應重視學生的聽、說、讀、寫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引起學生學習興趣,只要有興趣,學習困難都能迎刃而解。

 在評量方面,有教師表示,進行補救教學的學生,不應回到班級裡,與其他學生一起考試,學生會覺得沒有成就感;但如果沒有一起考試,又擔心會對學生造成貼標籤的負作用,其他學生也會覺得不公平。

 此外,補救教學應由誰進行,也備受關切。很多教師都只會教「會讀書」的學生,不會教「不會讀書」的學生。教育部表示,未來除將委託師培中心培訓補救教學的種子教師外,要進行補救教學的教師,應先經過十八小時的培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0 下午 06:53:20

  教育部為了推廣游泳,設定十種分級標準:
第一級 海馬      中、小學學生具備水中行走10公尺、水中閉氣5秒及水中認物的能力

第二級 章魚      中、小學學生具備水中閉氣10秒、韻律呼吸10次及水中拾物2次的能力


第三級 蝌蚪      中、小學學生具備離地漂浮10秒、蹬牆漂浮後站立及韻律呼吸20次之能力

第四級 海獺      中、小學學生具備蹬牆漂浮前進5公尺、藉物漂浮15秒、藉物打水前進10公尺

第五級 企鵝      中、小學學生具備藉物打水前進15公尺且換氣3次以上、游泳前進5公尺


第六級 海豹      中、小學學生具備游泳前進15公尺,且需換氣3次以上

第七級 鯊魚      中、小學學生具備游泳前進25公尺,且需換氣3次以上

第八級 海豚      中、小學學生具備蝶式、仰式、蛙式、捷式(任選2式)游泳前進各25公尺

第九級 鯨魚      中、小學學生具備蝶式、仰式、蛙式、捷式(任選3式)游泳前進各25公尺

第十級 劍魚      中、小學學生具備蝶式、仰式、蛙式、捷式四式游泳前進各25公尺


 為什麼不把國、英、數、自也訂定若干「分級標準」呢?資賦優異的人可以超前學習,開竅較晚的人根據自己的進度學習,大家都保有學習的熱情與興趣。屆時根本不需要補救教學了吧!

    十二年國教是公民的基礎教育,要讓每一個孩子都學到該學的東西,所以必須檢核成效,不能像九年國教一樣,文盲也可以拿到畢業證書!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0 下午 06:55:16

 

   為什麼不把國、英、數、自也訂定若干「分級標準」呢?資賦優異的人可以超前學習,開竅較晚的人根據自己的進度學習,大家都保有學習的熱情與興趣。屆時根本不需要補救教學了吧!

    十二年國教是公民的基礎教育,要讓每一個孩子都學到該學的東西,所以必須檢核成效,不能像九年國教一樣,文盲也可以拿到畢業證書!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3 下午 07:17:28

我對於101年教師納稅,基本上是處於無感狀態,

前幾天收到出納組的通知,年終獎金要扣繳五趴的稅,

怪怪,一下子荷包就縮水了五千元大洋,終於有感了。

第八節屬於下班後的「個人時間」,依法不納稅,

是否因為如此,大家就把上第八節,當成「賺扣稅的錢」了呢?

對於那些不想「賺扣稅的錢」的人而言,他有沒有拒絕的權利?

第八節討論了大半年,當初發起的同業,隨著工會言論廣場改版,消聲匿跡,

這個問題卻依然不見有實質上的處理,

只知道縣內有些學校,敷衍了事發發調查表,算是對家長交代交差;

縣教育局發發官樣文章,說明各校並無違規;

縣教師會發了一紙公文,表示有協助處理。

下學期第八節課照上,錢照賺,

我實在看不出來,到底有多少國中老師,是真心不想上第八節的啊!

國中工會會員不過半,表示大部份的國中老師愛賺錢嗎?

因為不過半,所以工會不必照顧國中老師會員權益?不必照顧國中學生權益?

真是越來越沒信心了!對很多人、很多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3 下午 07:51:19

第八節要扣稅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4 上午 10:32:20

自習課也應補發鐘點費了
不然就把課表排滿<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0 下午 09:18:37

沒有推不掉的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
說穿了,是部份老師想多賺錢,
而且希望在校長面前紅,不要黑掉。

希望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
一面猛接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
卻又怕被貼上「愛賺錢」的標籤,
所以上來申訴被凹、被強迫接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

真的有哪個學校的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推不掉嗎?
請到言論廣場來發言,
說明您的學校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安排老師的情形,
是校內老師自由參加?
還是學校希望外聘,但是部份校內老師卻又搶著接?
教育產業工會將視情形協助私下訪查該校是否真的如此。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1 下午 10:57:39

樓上說的是國小的情形,

國中的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是一個龐大的共犯結構,

扭曲的更厲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 上午 08:43:37

國中第八節是合法開設的
只是導師依法可領第八節導師加班費  少部分校方卻未必告知導師或開放給導師申請
導師被蝙蝠吸血了   第八節結餘帳目也未曾公開
現在各校幾乎都有發給家長第八節參加意願調查   老師任課意願調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 上午 10:02:01

樓上先進說:「現在各國中都已發老師第八節教師授課意願表」,請問有何根據?我學校就沒有發教師意願調查呀!

學校只在期末教職員工會議說:期末調查學生參加第八節的意願,因參加踴躍,故第八節照往例辦理。意思就是原班開課,原班任課教師授課,不調查教師意願!至於學生的意願調查表,版上已有先進PO過了,大家都看過那份調查表,擺明了就是烏賊調查表。

那樣的通知,不說「不上新進度」、不公告課程計畫,依然只上國、英、數、自、照上新進度,家長敢讓孩子不參加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6 下午 08:47:16

 

我學校也沒有發教師意願調查!

等到基測取消,全校都是免試入學的學生,我倒要看看第八節有啥好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9 上午 09:11:00

請樓上幾位公開說明是哪些學校老師被強迫,
若真的不願意卻被強迫,
請共同寫信到教育工會、教育局、縣長信箱、教育部長信箱,
並在信中說明你們已同時轉寄這些信箱,
以免被吃案。

但如果心裡其實很想接、很想賺,
害怕向上反映後這些好處被剝奪,沒得賺,
那麼請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
故意
上來發牢騷,給自己台階,
沒反映卻又說反映了局、縣、部長都不處理,
讓人誤以為你們多賺那麼多錢,
都是百般不願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9 上午 09:18:24

樓上總是活在自己建構的那心理失衡的世界!

我去年就已經行文教育局、教育部、監察院,投訴本校強迫師生上第八節一事,結果呢?大家在去年教師會的版上都看到了!

那些官樣的回覆,有用嗎?事實證明沒有用!

樓上對那些都視若無睹,可見是活在自己建構的一人世界中,對實際已發生的事件完全無感也看不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9 下午 02:38:47

樓上也不必太悲觀,南區有所國中,只要導師和學生稍

微暗示...結果參加第八節課的學生不到五分之 一,學

校正煩惱如何勸學生參加,否則您想上第八節課,也沒

得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31 上午 11:44:50

昨天教學組長來電,

很客氣地詢問我第八節課輔的授課意願。

因此,

下學期我應該不必再上第八節了。

 

上學期高層(校長、教務主任)找我會談時表示:

第八節不勉強學生,

但還是要鼓勵學生參加,

並且會事先發給學生(只有學生、沒有老師)參加意願調查表,

也不會勉強老師上第八節。

若有困難經反應,

會另覓有意願的老師來上。

也不期待班班都開課,

老師們真的不必有壓力。

這樣的對話,

由於只有在私下講,

真實性當然有待觀察。

也不希望,

只有我能享受到特殊待遇……

 

我的能力有限,

數個月的努力結果,

也不能促使教育局以上的單位,

正視第八節扭曲的真相,

因此也未能獲得導正。

小有改進的是,

多數學校,

這學期,

應該會先發給學生意願調查表,

再來開班與收費。

但第八節普遍上進度一事,

由於沒學校承認,

就當作沒這回事。

下學期若還原班開課的話,

就勢必照舊,

如此一來,

循環要打破,

就又有得等了……

 

我也不是沒想過揭露,

第八節上進度的證據,

(縣府以上單位不會主動去找證據的)

以證明第八節上進度,

真的是普遍的事實。

但我可以想像高層大概的處理方式,

他們會說:

這是少數不熟悉法令的個案,

再告知他們遵守即可。

 

要讓第八節正常化一事,

我是做不到了,

只能在這件事(參與授課)上不配合,

表示我的不認同。

得罪人處在所難免,

但考量支持第八節照舊進行的老師的確不少,

少數如我,

只能零星抗議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2 上午 03:25:58

樓上講的很中肯,事實上很多國中教師是支持上第八、九節,甚至是週六、週日班,
搶著上攜手計畫、課後照顧(托育班)的國小老師更多。

得罪人處在所難免,

但考量支持第八節照舊進行的老師的確不少,

少數如我,

只能零星抗議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7 下午 09:35:47

樓上說:很多國中教師是支持上第八、九節,甚至是週六、週日班,

自己想上課也就罷了,怎麼能強迫同仁上課?

第八節若是要納稅,我是真正要拒絕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21 下午 07:42:35

http://www.tycg.gov.tw/pda/law_detail.aspx?page=1&sn=1294

 

桃園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3620日府教學字第0930186967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724日府教數字第097041478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9531日府教數字第0990205382號函修正

 

一、目的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教師發揮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精神,積極維護學

生受教權益,參與學校所安排之課後補救救學及寒暑假學藝活動課程,以加強輔導或管

教學生;充實生活內涵、陶冶優良品德,激發學習興趣、導引適性發展,延展學習效果、

培養關鍵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據

(一)教育部八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台(八九)中(一)字第八九一四二一一三號函。

(二)教育部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台國(四)字第零九五零一五七七五零號函。

三、參加對象:

(一)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暨國民中學學生。

(二)應以學生自由參加並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學生參加。

(三)每班學生數以三十至三十五人為原則,並得依因材施教,實施小班編組教學。

四、活動時間:

(一)課後輔導:以每週五天,每天不超過一節課為原則。

(二)寒暑假學藝活動:

1暑期學藝活動:暑假期間規劃五週,每週五天,每天上午實施四節課為原則(新生學藝活動以四週內為原則)。

2寒假學藝活動:寒假期間規劃每週五天,每天上午實施四節課為原則。

五、活動內容與規定:

(一)活動內容包括「課業輔導」與「活動課程及輔導課程(包括技藝課程、體能活動、康樂活動、童軍活動、生活教育、生涯規畫等課程)」,由各校妥為設計籌劃,不得專門從事升學或課業之不當補習。

(二)課業輔導以複習舊教材或視學生需要,酌量自備補充教材;不得提前教授新單元教材,或採用坊間出版專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各種參考書及測驗卷。

六、收費及支用原則:

(一)收費基準

課業輔導暨寒暑假學藝活動收費標準之訂定,係依教師鐘點費、上課節

數及班級人數等變項進行核算。

計算公式:鐘點費(四00元)×上課節數÷0.7÷班級人數(按三十人計)=

每名學生應繳費用(個位數字四捨五入)。

(二)本案各項收費金額及規定如下

  


 

<DIV style="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45,245,245); TEXT-INDENT: 0px; FONT: 12px/15px 新細明體;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102,102,102);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align=center>

項目

收費金額

說明事項

備註

1.課後輔導(第八節課)

一五二0

上課節數上下學期各八十節每班以三十人計。

 

2.暑假學藝活動

一九00

上課總時數一百節,每班

以三十人計

 

3.寒假學藝活動

六九0

上課總時數三十六節,每班以三十人計

 

</DIV>

(三)所收費用之開支包括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兩部分:

1.教師鐘點費:按實際授課時數支給,並不得列入超支鐘點計算。

2.行政費:除做為印刷紙張、教材講義、事務費、補貼學校水電、

及雜支等費用外,實際參加此項工作人員,得按加班費支給

標準(如附件一),酌給津貼。(行政費不得超過總額之百分之三十)

3.倘收費不敷使用,應以發教師鐘點費及補貼學校水電費為優先。行政人

員若無授課事實,不得支領鐘點費。

4.家境清寒、低收入(或特殊遭遇)之學生,得向學校申請減免或免收輔導

費,其減免之額度及名額由學校自行訂定之。

5.收費應給收據,並應納入學校會計,專戶儲存,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處理。如有餘額,應本取之學生,用之學生之原則,作為學生獎勵或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及設備之用。

6.各校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之收費,不得作為完成註冊之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

7.經費實報實銷,經費使用方式依相關會計程序辦理,會計報表須定期公告並留校備查。

8.每期結算總經費支付鐘點費及行政費後,若尚有結餘款應平均退還學生,相關退費方式依教育部之規定。

七、各校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參加,則以實際上課節數比例辦理退費。

八、各校為培養學生基本關鍵能力,所規劃之課業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補救教學之課程,全體教師應發揮服務熱忱,積極參與學校所安排之教學工作。

九、各校辦理藝能活動、體育活動、康樂活動、童軍活動、生活教育、生涯規畫等課程,在校內資源不足之情況下,得利用社會資源,聘請具有特殊專長、才藝之家長或社會人士協助辦理,以提高活動效果。

十、各校實施課後輔導暨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依據本實施要點擬定實施計畫,並將有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以及供改進之參考。

十一、本府教育處對各校實施課後輔導暨寒暑假學藝活動,將視需要辦理訪視輔導。


(附件一)

桃園縣國中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工作人員業務加班費支給標準一覽表

 

<DIV style="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45,245,245); TEXT-INDENT: 0px; FONT: 12px/15px 新細明體;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102,102,102);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align=center>

職稱

支給點數

                                              

校長

0

督導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各項應行推動事宜。

主任

十七

處室主任實指教務、訓導、總務、輔導、會計、人事等處室主任,

辦理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相關事宜。

組長

十四

處室組長實指教學、註冊、設備、資訊、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資料、輔導、特教、文書、出納、事務等組長

導師

十四

負責成班及班務處理

幹事

護理師

(佐)理員

十一

1.幹事實指各處室處理各項事務之幹事

2.護理師實指學校健康中心護理工作人員

3.助(佐)理員計有人事助理員、會計佐理員

工友

實際協助課業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各項事務性工作

</DIV>

支給標準說明:

.行政費支用說明:全校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十得支行政費。除做為印刷紙張、教材講義、事務費、補貼學校水電、及雜支等費用外,實際參加此項工作人員,得按加班費支給標準,酌給津貼。

二、加班津貼支給說明:

1.    個人行政加班之支領,應受每月不得超過二0小時之限制。

2.    工作人員工作津貼之支給,以實際參與工作之人員為核發對象,各校得依實際需要,安排相關工作人員處理各項事務。未實際參與工作者,不得支領工作津貼。

3.    各校應確實製作加班登記簿,詳實紀錄加班人員之工作內容及實際加班起訖時間。

三、本加班津貼支給建議之點數分配係一參酌標準,各校得依校內工作狀況及業務承辦分配實際情形,進行機動性之調整,以符合各校實際需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21 下午 07:51:24

http://www.whes.tyc.edu.tw/upfiles/school/board/11128/1308006458_1-376439863y0000000_0221709a00_di.pdf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惠玲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domyji@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中字第10002217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各校協助於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需落實教學正常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2日臺國(四)字第100009541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重申該部95年10月17日召開之「研商落實教學正常化-國中課業輔導與留校自習協調會議」紀錄略以:「各
國中小於課外時間在校(如於寒暑假及第8節課)為學生進行課業輔導或補救教學,應由學生自由參加,並嚴禁強
迫收費…國中課後輔導與留校自習採以下原則辦理:(一)課後輔導:1.不強迫參加;2.不教新進度;3.基本上每
日放學後,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以不超過下午5:30為原則…4.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本權責訂定適宜收費基準。
…」前述原則係與各縣市政府充分討論所達成之共識,故各縣市政府得自訂相關實施規定及收費基準,俾學校據以
向學生收費並進行課業輔導、補救教學等。
三、另教育部亦於97年12月25日以台國(四)字第0970259038號函申略以:「請各縣市政府督導轄內各國中,應以自主
辦理課外輔導或留校自習等學習活動為原則,不應有接受外界或家長委託辦理情事;亦請兼顧尊重教師授課意願
」有關課業輔導與留校自習亦應尊重教師授課意願。
四、學生家長倘有參與學校辦理課輔之意願,確有請教師協助指導學生複習課業之需求,請各校協助依上開規定考量實
務運作及衡平教師假期權利,妥適調整課輔教師之安排,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衡平教師權益。
正本:本縣各國中小
副本: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25 上午 11:24:04

樓上雖然那樣寫,
教育局也回文要尊重老師意願,
意見廣場更是絕大多數老師PO文表示自己是百般不願意去這些賺錢,
但實際上許多老師都搶著接,
搶著接攜手計畫、課後照顧(托育班)每小時400的鐘點,
搶著可以額外領每個月超過5000的行政加給,
還有每年多好幾萬的國民旅遊卡、不休假獎金和許多加班費的行政職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1 下午 08:18:01

國中老師給我的觀感就是搶錢大隊,

不過我的孩子畢竟受惠了,也不便批評的太過份。

結論:第八節第九節是三蒙其利!

於家長而言,便宜。

於老師而言,多賺外快,兼做王牌名師。

於行政而言,可以領行政加班費,博拼升學的美名。

教師會幹什麼要擋人財路啊?又不是笨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4 下午 01:41:59

同意第二頁20樓的樓主:

國中老師給我的觀感就是搶錢大隊,

不過我的孩子畢竟受惠了,也不便批評的太過份。

結論:第八節第九節是三蒙其利!

於家長而言,便宜。

於老師而言,多賺外快,兼做王牌名師。

於行政而言,可以領行政加班費,博拼升學的美名。

只是我比較不能苟同的是,
教師每每喊說要課稅減課以增加準備上課教材的時間,
但是遇到第八、第九節、假日課、攜手計畫、課後照顧(托育班)的時候,
有些老師卻搶著接,誰也不讓誰,
那麼減課來備課的意義和合理性何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4 下午 01:43:02

抱歉,是第四頁第20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12 下午 05:02:12

2012/03/2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國中課後輔導】桃園縣政府承認「未於事前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即先行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確有收費程序之爭議與改進空間

有關國中課後輔導,本會向監察院陳情【詳見:1001004本會向監察院糾舉桃園、平南、會稽三所國中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3所國中將學生課後輔導費用逕列於註冊繳費單上,顯為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亦有違教育部禁止強迫收費之規定,涉有違失乙案,被監察院要求桃園縣政府查復並到院說明!【詳見:1001025【監察院函】要求桃園縣政府說明有關課後補導費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學校未事先調查學生參加意願,直接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造成強迫上輔導課的事實,屢屢造成學生及家長的極大的困擾【詳見:1000920又是一個縣府怠惰處理的議題---第八節課後輔導、1000920有關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歡迎各校老師與家長踴躍向本會提供資料】!

 

教育部雖三申五令不能強迫學生上課後輔導課,但桃園縣政府卻默許放任學校端胡搞,所以我們只好送監察院,請監察院主持公道,大概我們提供的資料太明確,桃園縣政府終於在監察院函轉的1001208的查復書中承認「旨揭3所學校未於事前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即先行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確有收費程序之爭議與改進空間。」並表示「本府將於每學期期末發函各國中,重申學校應遵循教育部及本縣課後輔導相關規定,並應先行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再依據學生參加與否製作註冊三聯單收取費用,而繳費及退費方式亦儘可能多元,以避免外界疑慮。」

 

PS:桃園縣政府聽不進人民的聲音又不依法行政,就不能怪我們為什麼老是愛找它麻煩了!

 

以下檢附監察院來函資料:

 

●●監察院 函 ●●
===================================================
地址:100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2號
32443 傳真:(02)23410324
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受文者: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彭如玉 君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院台業三字第10001144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貴會陳訴案,經桃園縣政府查復到院,茲檢附該府復函及查復書(不函附件)影本各乙份供參,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案批辦監察院委員核閱意見辦理。



正本: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彭如玉 君
副本:

院長 王建煊 休假
副院長 陳進利 代行


●●桃園縣政府查復書●●

=======================================================================================
一、案由:
民眾陳情本縣縣立桃園、平南、會稽等3所國中將學生課後輔導費用逕列於註冊繳費單上,顯為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亦有違教育部禁止強迫收費之規定,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二、依據:
監察院100年10月25日院台業三字第1000708102號函。
三、調查事項:
(一)旨揭3所學校將課後輔導費用逕列於學生註冊繳費單上,有否變項強制收費及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有無違反貴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與教育部100年6月2日臺國(四)字第1000095412號函規定?
1.桃園國中
(1)為減輕家長繳交各項費用支付之手許費,該校將課後輔導費用列於學生註冊繳費單上,惟該校表示並無變相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課,學校對於不參加課後輔導課之學生,開課後即由教務處協助其申請退費,且低收入戶與清寒學生均予以免費與減免。
(2)該校家長多屬高社經背景,多數均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註冊繳費,少部分弱勢家庭,未能如期完成註冊繳費,學校亦不予催繳,避免給予弱勢家庭壓力。學校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課課後輔導費用與所有註冊繳費並列,於開學前準備週內完成印製,並於開學前一日發給學生。
(3)該校表示學校班級數近100班,未能於印製註冊繳費通知單前先行調查,確有實質行政運作之困難,尤其國一新生與轉學生,惟該校已於100年9月5日完成學生參加課後輔導意願調查表,並將於下學期印製註冊繳費通知單前先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意願,請總務處將註冊費用及第八節輔導課費用分開繳納,以利家長選擇,倘仍有退費之情形,則採郵局、金融機構匯款或現金等多元方式辦理退費事宜。
2.平南國中
(1)該校對於無力支付課後輔導費用而有意願參加輔導之學生會給予鼓勵與協助,學校表示並無強迫加、強迫繳費之情事,倘有個別因素無法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學校在瞭解情況後,皆儘可能給予協助。
(2)99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該校即先行調查各班級,將因故不上課後輔導及無力支付課輔費用之學生名單彙整,並先於學生註冊單中將該類學生課輔費用刪除。另該校於100年9月9日至9月15日間發放意願調查表,9月13日開始進行課後輔導,並於9月15日之導師會報重申,請各班導師協助確認是否有不參加課後輔導學生之遺漏名單,並請導師瞭解學生實際狀況,協助不參加的學生填妥申請表件辦理退費事宜。
(3)該校表示於下學期重行調整收費流程為:各校期末及先行發放下學期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調查表,並將不上輔導課學生之註冊單中「課輔費」刪除,以維護學生權益並釐清家長疑慮。
3.會稽國中
(1)該校表示課後輔導並非強制參加,也未列入完成註冊之必要手續,家長可直接至總務處繳交扣除課輔費後之其他學雜費費用,不必於日後在辦理退費,學校並無強迫學生先繳交課後輔導費用後才能完成註冊手續。
(2)學校於100年9月5日發放學生課後輔導實施辦法暨家長同意書,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後,於100年9月13日開始進行課後輔導課程,並協助不參加課後輔導之學生辦理退費事宜。
(3)學校表示將自本學期起,調整課後輔導收費流成為:各學期末發放學生課後輔導實施辦法暨家長同意書,依據家長同意是否參加,請總務處於下學期製作註冊單時,將註冊費用及輔導課費用分開繳納,以利家長選擇。
4.本府說明
經本府實地查訪旨揭3所學校相關人員,並未發現學校有變相強制收費、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違反本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及教育部100年6月2日臺國(四)字第1000095412號函規定之情事。


(二)貴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之辦法第5條第7款規定:「七、課業輔導費(不得強制收取,倘收費三聯單有列入者,亦請務必說明:不參加者將予以退費)」,是否強迫學生先行繳課業輔導費後才能完成註冊手續?與前揭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6點(三)6之規定是否相違?
1.經查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於93年7月22日經本府法二字第0930185497號令發布迄今未增修訂,該辦法第5條第7款規定應為:「七、課業輔導費」,並無「不得強制收取,倘收費三聯單有列入者,亦請務必說明:不參加者將予以退費」等相關文字,故並無強迫學生先行繳課業輔導費後才能完成註冊手續之情事,而學校實務現場亦不繳納課業輔導費作為判斷是否完成註冊手續之依據。
2.承上,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5條第7款規定:「七、課業輔導費」與前揭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動實施要點第6點(三)6之規定:「各校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之收費,不得作為完成註冊之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並無相違之處。
3.惟近年來因應社會變遷,並回應人民之期待,各縣市政府每年輪流召開會議,研商下一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及應行注意事項。本府本(100)年度依據基隆市政府100年5月12日基府教國參字第1000157705號函,於8月10日以府教設字第1000320341號函檢送「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於各國中小,雖課業輔導費非屬代收代辦費用,然本府亦依規定向學校說明如向學生家長收取非屬核定代收代辦之收費項目表,應正式書面通知家長,載明收費摘要及明細,加蓋學校印信並加印「您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校查詢」字樣,以免招致誤會。
4.經查旨揭3所學校本學期之註冊三聯單,皆依上開規定註記繳費疑問之洽詢電話供民眾詢問,爰尚難以3所學校將課後輔導費用逕列於學生註冊繳費單上,即斷定有變相強制收費及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實。
5.又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2條規定:「桃園縣縣立高中暨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除法規令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爰本縣各國中小除依循上開規定,並應依本府100年8月10日府教設字第1000320341號函辦理課業輔導費用收取事宜,並無陳訴事項提及不符行政程序法第10條規定之情事。


四、調查經過:
(一)本府於本(100)學年度開學之際,陸續接獲民眾陳情部分學校疑似有變相強制收費及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情事,隨即於100年9月28日先行派員查訪桃園國中。
(二)另本府亦依據監察院100年10月25日院台業三字第1000708102號函,於100年11月18日再行派員查訪平南、會稽等國中,以釐清事實。
(三)訪查記錄詳如附件。


五、調查結論:
(一)經本府訪查,旨揭3所學校於本(100)學期之註冊三聯單將課後輔導費用列入,雖基於減輕家長繳交各項費用支付之手續費或學生人數過多等因素,未即時於繳費單製作及發放前先行調查學生參加之意願,惟其註冊三聯單仍有依規定註記繳費疑問之洽詢電話供民眾詢問,並於事後補發放意願調查表,協助不參加課後輔導之學生辦理退費事宜,尚無變相強制收費及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情事。
(二)另旨揭3所學校未於事前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即先行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確有收費程序之爭議與改進空間。為避免日後爭議,本府已於訪查時責成學校調整日後課後輔導費用收費流程,於上學期期末先行發放下學期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調查表,在依據學生參加與否製作收費,以杜爭議。


六、處理意見:
為避免本縣其他國中不諳「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及各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起基準、應行注意事項之正確規定,本府將於每學期期末發函各國中,重申學校應遵循教育部及本縣課後輔導相關規定,並應先行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再依據學生參加與否製作註冊三聯單收取費用,而繳費及退費方式亦儘可能多元,以避免外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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