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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因應明年總統大選暨立委選舉,請縣教師會推薦優質候選人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606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7 下午 10:41:51
在上次縣長、議員及鄉鎮市長選舉時,我們縣教師會不辭辛勞,為全縣教師推薦了數十位優質候選人,而這些候選人在當選後,個人相信,他們在感激縣教師會之餘,一定也將全部的心力,投注在桃園縣教育上。 在此感謝縣教師會於上次選舉,為我們推薦了如此眾多的優質候選人,而事實也證明縣教師會的眼睛是雪亮的,縣教師會的決擇是正確的,縣教師會的推薦是完美的,因為這些縣教師會推薦而當選的議員與鄉鎮市長,都完全與全縣的教師同在,也都能做到選前對縣教師會的所有承諾,還是感謝縣教師會的一切作為。 明年一月即將到來的總統與立委選舉,將比上一次的選舉意義更重大、影響更深遠,在此懇請縣教師會,秉持關心桃園教育、服育教師會員的一貫態度與精神,再次為我們推薦優質的總統與立委候選人,個人將以縣教師會的推薦馬首是瞻、力挺到底。 為了團結全桃園縣的教師,也為了發揮縣教師會無與倫比的影響力,請縣教師會加速、儘快、趕緊推薦優質候選人,讓我們全縣教師有所依循,也讓我們能選出真正關心教育的總統與立法委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8 下午 04:42:22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持續關注並推動特教老師的課稅配套措施
●報告人:劉延興(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特教委員會主委)
高雄市特教伙伴,您們好:
劉亞平理事長已經將特教課稅配套的相關信件轉給我,我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特教委員會主委,負責特教議題的老師(前金國中資源班劉延興老師)。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已經注意到你們的聲音,你們的心聲都已在我們準備要跟教育局談的重點裡。我已經電話三次向教育局催促,最後七科科長說本月14日這週要召開會議。
我們會努力在「法」上為大家把關,真正的將教師課稅的稅收,有效率的用在教學現場、提升教師的教學品質、減輕教師的教學壓力。
以下是我們擬訂要與教育局談的重點,如有遺漏之處請來信指正,謝謝。
1.課稅減課後國小資源班與特教班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2.課稅減課後國中資源班與特教班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之前七科隨便更改資源班師生比,我們已經在兩種場合向教育局強烈抗議過。 3.課稅減課後國小資優資源班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4.課稅減課後國中資優資源班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5.特教班、資源班及資優班導師之減課及增加導師費同普通班 6.提高特教津貼 7.教師助理員比率 8.課稅減課後特教學校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9.課稅減課後高中職資源班師生比 10.課稅減課後高職特教班組長、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11.課稅減課後國小巡迴班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12.課稅減課後國中巡迴班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13.課稅減課後特教學校巡迴班導師、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 14.課稅減課後巡迴班教師車程交通費如何計算 15.課稅減課後巡迴班教師車程折抵每週基本授課節數如何計算 16.課稅減課後設「雙導師」制
謝謝 感恩
敬祝 健康、平安、喜樂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劉延興 敬上
PS.【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盡全力照顧大家的權益,只要是會員,我們都會努力!國小、國中、特教、幼稚教師都會盡力,中央的課稅配套或許不能盡如人意,但只要縣市能夠努力的,我們還會繼續推動。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0 下午 02:55:47
其實樓上的貼文,對於長期關心教師工會的老師都很清楚 大家都知道教師工會對於教師權益的爭取不遺餘力 只是教師工會勢單力薄,因此上次的選舉推薦優質候選人,個人覺得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 不僅可以為大家發掘出真正關心教育的候選人,也可以為教師工會增加盟友,何樂不為呢? 因此強烈呼籲,教師工會儘速比照前次縣長議員和鄉鎮市長選舉時推薦優質候選人 讓全縣教師有所依循,也讓那些政治人物了解教師工會的能量,拜託教師工會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1 下午 10:50:44
新北市校園營養午餐弊案,檢調昨天(十號)再度約談四名校長,今天(十一號)台北市長郝龍斌到市議會備詢,北市議員秦慧珠也質疑,這次涉及弊案的廠商中,有五家廠商,其實也承包台北市學校的營養午餐,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越滾越大,台北市真的都沒事?郝龍斌市長回應,北市政風處已經針對二百一十五所辦理營養午餐的學校,全面主動調查,對於可疑學校,也要求教育局第一時間約詢校長。(林麗玉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E4%BA%94%E5%AE%B6%E6%B6%89%E6%A1%88%E5%BB%A0%E5%95%86%E6%89%BF%E5%8C%85%E5%8C%97%E5%B8%82%E7%87%9F%E9%A4%8A%E5%8D%88%E9%A4%90-%E9%83%9D-%E5%85%A8%E9%9D%A2%E5%BE%B9%E6%9F%A5-084827870.html 台北市議員今天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關切北市學校供應的午餐是否涉弊。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政風處已全面調查相關學校,若發現涉弊不排除移送檢調。 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指出,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爆發至今,有多校校長涉案,部分涉案廠商也與北市學校合作營養午餐。 http://tw.news.yahoo.com/%E7%87%9F%E9%A4%8A%E5%8D%88%E9%A4%90%E6%A1%88%E5%BB%B6%E7%87%92-%E5%8C%97%E5%B8%82%E6%B8%85%E6%9F%A5%E5%AD%B8%E6%A0%A1-120713324.html 選舉到了,兩黨大案不查,專查教育。現在查校長,以後不會查老師?大家都知道,許多學校,老師都得兼辦午餐業務,誰敢保證簽了名之後沒事的? 看到了嗎?這才是藍綠兩黨的本質吧?要政績時,從無背景的軟柿子最好下手!教育圈內,校長、老師,都「可能」是最好下手的軟柿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2 下午 07:28:13
<DIV class=plainMail>選舉期間校園應注意「行政中立」和「教育中立」的問題
●●●教育基本法●●● ================================================================================ 教育基本法(民國 88 年 06 月 23 日 公發布) 第6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宗教活動。
●●●教育部網站校園法律實務●●● ================================================================================ 第四款、教師政治活動之自由 教師公餘在不影響教學活動為前提下,有政治活動之自由,殆無疑義,惟在政黨政治下,必須保持教育行政的中立,為達成教育行政中立性目的,校園行政及教學活動亦應避免從事政治、競選活動。關於非政黨之政治活動,教師在參與政治活動行為時,必須不破壞教育的作用,教師不應利用其職位去推動特定的政治結果,或為政治目的而利用課堂教學,或從事侵犯或破壞學校教育環境的行為,或損害其教學工作。
●●●991105國語日報:「社論日日談」●●● ================================================================================ 「社論日日談」校園中立---2010/11/5
日前有兩位校長在公務時間內,陪同市議員候選人到教育部門口抗議,希望教師性侵能夠申請國賠;值此選舉之際,引發教育中立問題。事後教育部長強調教育人員要嚴守行政中立。
選舉是公民教育的一環,校長或教師關心選舉或談論選舉議題,本屬無可厚非;但是利用上班時間陪同候選人造勢,難免引起非議,容易引發校園中立問題。
《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宗教活動。」旨在確保學生享有純淨學習環境,避免政治干擾或宗教介入,影響到學校行政運作、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不管校內或校外人員都應全力遵守。
選舉愈來愈逼近,選情會逐漸升高,學校人員仍必須嚴守教育中立原則,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端,尤其教師於課中任意臧否候選人是非,或者於課中表明特定支持對象,都很容易經過二手傳播之後,帶給學校莫大困擾。因此,切勿逞口舌之快或一時衝動,傷害校園中立形象。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2 下午 07:37:34
<DIV><DIV class=yiv293503862Section1> 常講教育應該中立 臺北縣教師會在選舉中謹守等量等距的接觸原則 卻被部分特定團體抹黑 看到教育局局長公開為特定候選人站台 請問校長團體、家長團體怎麼看待這件事? 是否會發聲明稿公開譴責呢? 我們拭目以待! 北縣教育局長劉和然為朱立倫站台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即時報導】 2010.11.08 03:10 am 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朱立倫今天成立北縣體育後援會,國策顧問兼全國縣市體育會聯合會總會長鄭錦洲、北縣體育會總幹事劉富福、副縣長蔡家福、立委林鴻池及北縣棒委會主委蔡明堂、新店市體育會理事長許正鴻等人力挺,北縣教育局長劉和然也首度公開站台。劉和然說,他是政務官也是國民黨從政黨員,假日站台並未違反行政中立。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959636.shtml </DIV></DIV>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9 下午 05:41:30
我不知道甚麼叫做行政中立 我只知道上一次縣長、議員和鄉鎮市長選舉 縣教師會推出優質候選人,成果斐然 俗話說的好: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無三不成禮 既然縣教師上次的推薦不僅讓關心桃園縣教育的候選人都能夠當選 也能讓全縣教師會員有所依循 所以這次我也期盼、盼望、望眼欲穿,希望桃園縣教師工會趕快就這次總統大選推出優質候選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0 上午 12:01:13
推薦者上了後,有對教育及底層教師更關心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7 下午 12:40:22
<DIV class=plainMail>1001127【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與2012立委候選人教育對談會
【時間】:100.11.27上午9:00至12:00 【地點】:高雄市議會三樓會議室
●100年10月20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聯合會長會報決議,由兩會理監事負責2012年立委選舉的合作和推薦。
●100年11月27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將邀請立委候選人針對教育議題進行對談,透過理監事會議推薦優質的候選人,建立彼此的合作關係。
100年11月27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將舉行【2012年委候選人教育對談會】,歡迎大家列席指導。
各位會員伙伴,教育的議題,教師的權益,需要立委來關心,我們的原則是:【藍綠放兩邊,教育擺中間。】
轉貼相關的計畫和文件:
●●●2012年【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教育合作伙伴立委推薦機制●●● ================================================================================ 2012教育合作伙伴立委推薦之資格與時程:
【符合推薦資格之立委候選人】: 1.兩會(工會及教師會)之共同顧問或願意擔任兩會之顧問者。 2.願意簽署「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者。 3.願意參與教育對談及尊重本會推薦機制者。
(一)100年11月1日,以電子報公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2012年立委選舉給會員的公開信。
(二)100年11月2日起,開始聯繫拜會符合推薦資格之立委候選人。
(三)100年11月11日起,按排訂時間拜會相關立委候選人。
(四)、100年11月24日前,請願意合作之立委候選人提出教育政績及政見。
(五)、100年11月27日,9:00至9:30兩會理監事召開預備會議,9:30起各候選人每人12分鐘進行教育政績、政見說明及對談,全部對談完畢隨即進行推薦之相關決議。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2012立委選舉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 ================================================================================ 2012立委選舉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
高雄市立法委員候選人 願意擔任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之教育合作夥伴,雙方承諾為針對教育議題進行合作,共同為「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而努力。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和教育合作夥伴的立法委員應就各項教育政策之擬定、教育預算之審查、教育議題之公聽會、教育相關法律之立法修法等,展開廣泛之合作。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將公開推薦教育合作夥伴,發動會員支持關心教育的優質立法委員,提供政策諮詢、會員動員、質詢議題等在內的必要支援。
教育合作夥伴的立法委員於任期內進行有關教育的政策質詢、預算審查、立法修法時,應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支持之意見和版本為優先考量。
簽署人: 中華民國10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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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9 下午 08:31:49
楊惠芳/臺北報導
二○一一「公民教育」調查結果揭曉,顯示國中生及高中生的「公民義務」觀念轉變,傳統「犧牲小我」的公民情操,不再是年輕人心中不可撼動的價值。近五成受訪者不願為國上戰場,但仍有七成一的受訪者,認為聽到國歌、看到國旗時,應起立立正。
這項由《天下》雜誌所做的調查,是針對全臺三千七百一十五名國中生及高中職學生進行,結果發現,國高中生對傳統公民義務的觀念,並不會照單全收。當臺灣和其他國家發生戰爭時,只有三成八的國高中生願意為國家上戰場。 臺灣的政客每逢選舉就要挑弄民族神經,多年前甚至有總統振臂高呼,要大家為臺灣而戰,哇哩咧!讓老百姓安居樂業那麼痛苦嗎?別說國高中生不願意為國家上戰場了,我也不贊成主政者挑起戰火,我也不要我的學生成為娃娃兵!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4:39:33
高市教團推薦立委參選人 中央社 – 2011年11月28日 下午1:08
(中央社記者夏念慈高雄28日電)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今天共同推薦關心教育的立委參選人,呼籲投票支持。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今天發布共同推薦參選人,包括第1選舉區鍾紹和、第2選舉區林益世、第3選舉區黃昭順、第6選舉區李昆澤、第8選舉區許智傑及第9選舉區林國正。
高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表示,兩會先前聯合舉辦「2012年與立委候選人教育對談會」,公開邀請不同黨派參與立委選舉的顧問或參選人,針對教育議題交換意見和看法;並透過理監事會議討論票選後,完成教育合作立委的名單推薦。1001128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4:43:29
<DIV> 【2011/11/2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2012年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兩會共同推薦優質候選人,開始行動! 本會是全縣性以教師為主的工會組織,【延續原教師組織(桃園縣教師會)秉持「成為一個良質的媒介」的作為:反應老師集體的心聲和訴求,為基層家長和老師尋找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共同建立教育合作夥伴的關係。】由於歷次的推薦行動中堅守推薦的程序正當性,建立了推薦的口碑與公信力,2012年立委的選舉,我們仍然會秉持過去推薦的程序與精神,再為大家尋找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兩會共同推薦優質候選人,開始行動! 以下轉貼網友支持與鼓勵之留言及 2012年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本會留言廣場●● ======================================================================================= 主題:『為因應明年總統大選暨立委選舉,請縣教師會推薦優質候選人』 作者 : 再來一次 (2011年11月7日撰;人氣:717)(IP:112.104.33.23) 在上次縣長、議員及鄉鎮市長選舉時,我們縣教師會不辭辛勞,為全縣教師推薦了數十位優質候選人,而這些候選人在當選後,個人相信,他們在感激縣教師會之餘,一定也將全部的心力,投注在桃園縣教育上。 在此感謝縣教師會於上次選舉,為我們推薦了如此眾多的優質候選人,而事實也證明縣教師會的眼睛是雪亮的,縣教師會的決擇是正確的,縣教師會的推薦是完美的,因為這些縣教師會推薦而當選的議員與鄉鎮市長,都完全與全縣的教師同在,也都能做到選前對縣教師會的所有承諾,還是感謝縣教師會的一切作為。 明年一月即將到來的總統與立委選舉,將比上一次的選舉意義更重大、影響更深遠,在此懇請縣教師會,秉持關心桃園教育、服育教師會員的一貫態度與精神,再次為我們推薦優質的總統與立委候選人,個人將以縣教師會的推薦馬首是瞻、力挺到底。 為了團結全桃園縣的教師,也為了發揮縣教師會無與倫比的影響力,請縣教師會加速、儘快、趕緊推薦優質候選人,讓我們全縣教師有所依循,也讓我們能選出真正關心教育的總統與立法委員。 ========================================== 樓 : 2 作者 : 也要推薦(IP:122.116.11.116) 發表時間 :2011/11/10 下午 02:55:47 其實樓上的貼文,對於長期關心教師工會的老師都很清楚 大家都知道教師工會對於教師權益的爭取不遺餘力 只是教師工會勢單力薄,因此上次的選舉推薦優質候選人,個人覺得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 不僅可以為大家發掘出真正關心教育的候選人,也可以為教師工會增加盟友,何樂不為呢? 因此強烈呼籲,教師工會儘速比照前次縣長議員和鄉鎮市長選舉時推薦優質候選人 讓全縣教師有所依循,也讓那些政治人物了解教師工會的能量,拜託教師工會了 ======================================================= 樓 : 6 作者 : 比照辦理(IP:112.104.7.46) 發表時間 :2011/11/19 下午 05:41:30 我不知道甚麼叫做行政中立 我只知道上一次縣長、議員和鄉鎮市長選舉 縣教師會推出優質候選人,成果斐然 俗話說的好: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無三不成禮 既然縣教師上次的推薦不僅讓關心桃園縣教育的候選人都能夠當選 也能讓全縣教師會員有所依循 所以這次我也期盼、盼望、望眼欲穿,希望桃園縣教師工會趕快就這次總統大選推出優質候選人 ============================================================ <DIV align=center></DIV>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4:49:40
<DIV> 【2011/11/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選出好立委比選出誰當總統還重要」 嚴長壽認為台灣要改變,要從家長、教師開始改變。 嚴長壽表示,經過一番觀察,不能對未來的國家領導人有太多期待,選出好立委比好總統還重要,他認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 ●聯合報 嚴長壽勉教師 「應有文人風骨」2011/11/24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縣報導】
嚴長壽認為台灣要改變,要從家長、教師開始改變。 記者簡慧珍/攝影
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昨天在彰化演講,他告訴一千多名教師,「選出好立委比選出誰當總統還重要」,教師的心裡不能只有藍、綠,應有知識分子的風骨,選出有判斷能力、明是非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彰化縣政府、遠見天下文化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彰化縣閱讀高峰論壇,由縣長卓伯源主持,邀請最近發表「教育應該不一樣」新書的嚴長壽演講。
嚴長壽說,國家已經保障工作權,老師應回想當初為何從事教職的希望與理想,找回「初心」,用初始的熱忱回報教育工作,改變教育的方法,學生和家長會感受到的。
談到明年大選,他批評藍、綠兩黨競相加碼發津貼、補助,不擇手段求勝選,等於傷害台灣的未來;政府應該經營未來,而非經營老一輩,等到台灣像希臘、義大利那種地步,民眾就知道要付出多大代價,造成這一切價值混淆的根源在於選民,選民要負最大的責任,因政黨、立委都在投選民所好。
嚴長壽表示,經過一番觀察,不能對未來的國家領導人有太多期待,選出好立委比好總統還重要,他認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聽講教師踴躍發問,包括教師如何重拾教育熱忱等。有人問嚴長壽「如果當教育部長」會如何領導台灣教育,他以「部長、院長很容易因為一件事情被換掉」答覆,引起哄堂大笑。
嚴長壽近年耕耘台東偏鄉教育,看到台灣教育問題,也看見希望與未來。他鼓勵教師退休後奉獻累積的學經歷,不求回報的幫助弱勢家庭和孩子,不要只會遊山玩水。
他引用洪應明「菜根譚」中一段話「櫻花茂而山濃谷豔,總是乾坤之幻境;水木落而石瘦崖枯,才見天地之真吾」,期勉每個人找回美好的初心,變成偉大天使,改變台灣的未來。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4 上午 11:56:59
<DIV> 【2011/12/0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關心教育 桃縣教育產業與立委凝共識 本會是全縣性以教師為主的工會組織,【延續原教師組織(桃園縣教師會)秉持「成為一個良質的媒介」的作為:反應老師集體的心聲和訴求,為基層家長和老師尋找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共同建立教育合作夥伴的關係。】由於歷次的推薦行動中堅守推薦的程序正當性,建立了推薦的口碑與公信力,2012年立委的選舉,我們仍然會秉持過去推薦的程序與精神,再為大家尋找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我們除了徵詢身兼兩會顧問之立委候選人的意願,也歡迎有意願與教師組織合作的候選人主動與我們聯繫。 ============================================================================== ●大紀元 關心教育 桃縣教育產業與立委凝共識 <DIV id=yiv1612142596wrap><DIV id=yiv1612142596page><DIV class=yiv1612142596container_12 id=yiv1612142596bd><DIV class="yiv1612142596grid_8 yiv1612142596bgcolor"><DIV class="yiv1612142596arttop yiv1612142596arttop2"> <DIV class="yiv1612142596red16 yiv1612142596caption">理事長彭如玉(左) 與立委候選人陳學聖簽署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合作夥伴(攝影:徐乃義/大紀元)</DIV></DIV></DIV></DIV></DIV></DIV> 理事長彭如玉(左) 與立委候選人陳學聖簽署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合作夥伴(攝影:徐乃義/大紀元) 【大紀元2011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教育議題向來是選舉中的熱門話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等教師代表與立委候選人就「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等議題對談後,雙方就教育議題凝聚共識,共同努力合作的開始。她表示將走訪所有立委參選人,希望他們關心教育議題。 彭如玉2日到立委候選人陳學聖競選總部由陳率先簽署,成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合作夥伴,馬政府宣布未來將國小教師員額提高、國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後,陳學聖2日率先簽署合作意向書,成為此次立委選舉中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位的合作夥伴。
陳學聖表示,他出生於民國46年的教師節,陳爸爸將他的名字取為「學聖」是希望他長大後學習孔子有教無類的精神,因為父母期望,雖然陳學聖並未在教育領域發展,但在從政後對於教育議題仍十分關心。
(責任編輯:劉淳義)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1 上午 11:37:49
本縣有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8 下午 06:25:29
【2011/12/1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iv2128360940globalContainer><DIV class="yiv2128360940fb_content yiv2128360940clearfix" id=yiv2128360940content><DIV id=yiv2128360940mainContainer><DIV class="yiv2128360940clearfix yiv2128360940hasRightCol" id=yiv2128360940contentCol><DIV id=yiv2128360940contentArea><DIV id=yiv2128360940pagelet_main_column><DIV id=yiv2128360940pagelet_main_column_personal><DIV id=yiv2128360940pagelet_wall><DIV class=yiv2128360940profile-pagelet-section><DIV><DIV align=center><DIV align=center><DIV style="OVERFLOW: auto; WIDTH: 820px">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藍綠放兩邊 教育擺中間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推薦教育合作立委,名單出爐! 第一選區:推薦鄭文燦 第三選區:推薦陳學聖 第四選區:推薦楊麗環 第六選區:推薦孫大千 桃園縣教師會本日(12月17日)上午於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3樓視聽教室,舉辦「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暨支會長聯席會議--與2012年立委候選人教育對談會」,公開邀請主動關心教育議題的立委候選人針對教育議題舉行對談,並透過會員代表大會暨支會長的投票進行教育合作立委的推薦。 今天要特別感謝所有頂著寒冬低溫仍為「教育」努力及付出的出席伙伴與立委候選人! 參加今日對談會的候選人涵蓋不同黨派,民進黨、國民黨、無黨的候選人都有,總共有鄭文燦、陳學聖、楊麗環、黃適卓、呂玉玲等「本尊」及吳平娥夫婿張肇良議員等共6位關心教育的立委候選人親自出席,他們分時段不同席輪流發表教育政見、回應本會訴求,並針對教育議題交換意見和看法。 對談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隨即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暨支會長會議,經由投票推薦優質的教育立委候選人,經過代表們與支會長票選,共有四位立委候選人以60%以上的支持度出線,超過與會代表制定的50%推薦門檻,獲得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暨桃園縣教師會共同推薦為2012教育合作立委候選人,(依選區)如下:第一選區:推薦鄭文燦,第三選區:推薦陳學聖,第四選區:推薦楊麗環,第六選區:推薦孫大千,其中第二選區之陳學聖更獲得97.73%的得票數 。 這些立法委員候選人參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推薦機制並通過會員代表大會的「現場考試」,願意擔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桃園縣教師會之教育合作夥伴,雙方承諾會針對教育議題進行合作,共同為「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而努力。 立委候選人與教師針對教育議題對話,出席的立委候選人都簽署「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承諾進入立法院之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教師會合理的訴求,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且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而且教育合作夥伴的立法委員於任期內進行有關教育的政策質詢、預算審查、立法修法時,應以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桃園縣教師會支持之意見和版本為優先考量。 立委選舉自從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各選區只能有一位當選,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將公開推薦教育合作夥伴,發動會員支持關心教育的優質立法委員,在網站、季刊、電子報推薦候選人,寄給每位會員推薦信和候選人文宣,徵求志工幫忙電話催票,提供政策諮詢、會員動員、質詢議題等在內的必要支援。 政治是眾人之事,教育也是眾人之事,「政治」決定資源的分配,教育品質和教師權益相關的法案,許多必須透過立法決定或分配,所以我們需要真正願意為教育代言的立委。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是全縣性以教師為主的工會組織,延續原教師組織(桃園縣教師會)秉持「成為一個良質的媒介」的作為:反應老師集體的心聲和訴求,為基層家長和老師尋找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共同建立教育合作夥伴的關係。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也指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你我決定台灣的教育,教育議題需要大家更多的關心,多一份支持就多一分力量。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暨桃園縣教師會將公開向老師和社會推薦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立委,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是全縣性的教師組織,目前有將近八千位的老師加入,我們願意為孩子尋找真正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我們願意為基層家長和老師推薦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共同建立教育合作夥伴的關係,更呼籲:「藍綠放兩邊,教育擺中間」,我們也將公開向大家介紹這些獲推薦的優質候選人的教育政見和承諾,請大家為「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投給關心教育的優質立法委員!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100.12.17 新聞聯絡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0911238812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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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1 下午 04:17:21
<DIV class=plainMail>1001220【高雄市教育產工會】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提案彙整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專業度高,效率一流。
100年12月20日,教育局在福山國中召開【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一高雄市教師團體會議】,第2場。
100年12月20日,早上十點,我們接到通知,可以書面提案,中午開始作業,下午三點就搞定所有提案。
轉貼1001220【高雄市教育產工會】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提案: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提案●●● ================================================================================ ●提案一:因應教師課稅配套方案,教師減授節數所遺課務規劃及超鐘點之領疑義,應予明確規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辦理。 二、100學年度第一學期(1/2~1/17):以由原教師以兼代課方式授課並依相關規定支領鐘點費為原則。 三、100學年度第二學期(2/8~6/30):所減授課節數得聘任兼任或代課教師,但經公開甄選無人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得由校內教師兼任之並領兼課鐘點費。 四、101學年度起:學校核算學生總學習節數與教師總授課節數,一定比例內的課程應聘任專任教師,其餘課程再聘任代理教師、兼任或代課教師,但經公開甄選無人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得由校內教師兼任之並領兼課鐘點費。 五、另,學校教師課稅配套上路,課稅後專任教師請領超鐘點費「基本授課節數」如何起算的問題,應通函下達各校。
●提案二:101學年度有關新生入學班級核定作業,教師員額計算、教師超額、市內教師介聘、正式教師甄試、兼代理教師甄試等作業,將在100學年度下學期展開作業,請控管時程,提早因應,以利學校作業。
●提案三:高雄市各級學校辦理學生營養午餐、代訂便當、制服採購、簿本採購等,學校應依法辦理招標、採購作業,學校委託合作社亦應遵守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學校不能從中剝削,大賺差額;避免大賺學生、家長血汗錢。
●提案四:教育局針對學校違法疏失、校長辦學不力、教師不適任等案件的調查、處理,應勿枉勿縱,避免以說謊來文過飾非,辦教育的卻作出反教育的行為,教壞囝仔大小漢。
●提案五:陳菊號稱勞工之母,高雄自詡勞工城市,對於教師以受雇者身分組成的工會,應以照顧勞工的心情來看待,比照高雄市其它的勞工團體給予適當的會務運作空間與公假,避免打壓勞工、差別待遇的情形發生。
●提案六:2012大選將至,教育主管機關及教育行政人員應遵守行政中立,教育人員應遵守教育中立,避免於上班時間或動用教育資源介入選舉,若有不肖教育行政人員或教師涉及違反行政中立或教育中立的行為,主管機關應徹底調查、勿枉勿縱,依法作出適當的懲處,避免破壞高雄市教育的形象。
●提案七:行政評鑑紛亂煩雜,行政業務評鑑應予整合,以行政雲端倉儲理念,提升行政效能。 說明: 一、各評鑑指標以教育部統合視導為基礎,以免類似內容,兩套異作法,各評鑑評核表須與資料上傳的指標符合。 二、整併各項相關的評鑑:如技藝教育併入生涯教育。 三、以行政雲端倉儲的理念:各評鑑以E化平台依權限分別上傳、下載,以減輕紙本及時間的浪費,勿以各校的E化評鑑專區徒增學校行政人員的負擔。
●提案八:因應教師課稅及幼托整合政策實施,教育局應妥善照顧幼稚園教師的工作權益,課稅配套措施應儘量涵蓋所有幼稚園教師,讓幼稚園教師有一個專心教學的工作環境,落實無幼教組長或特教組長之學校,行政業務應回歸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主任、組長)辦理。 說明: 一、教育局100年7月8日高市四維教字第1000043165號函規定:「請 貴校應將附設幼稚園行政業務納入各行政處室業務職掌,以利幼教業務推動。」 二、教育局100年12月6日高市四維教特字第1000085817號函規定:「未設有特教組長的學校,特教行政業務應納入學校輔導室辦理特教相關行政業務,而非指定特教教師辦理,以利特教業務推動。」
●提案九:國中小新生入學與班級數核定,應採電腦化作業方式,以減少人力、紙張,提升行政效率。 說明:原高雄縣新生入學作業方式如下: 一、每年3月底,由戶政事務所取得學區內入學新生戶籍資料名冊,匯入學籍系統。 二、電資中心依學區劃分結果,依學生設籍資料,分別將名冊匯入各校學籍系統(自由學區學生同時匯入設籍學區)。 三、學校寄(送)發入學通知單(自由學區之學生,可能收到2所學校通知)。 四、辦理新生報到(已報到者,於學籍系統註記;自由學區學生已報到註記者,另1所學校即不能受理報名)。 五、報到作業結束,電資中心和業管科即可線上辦理核定班級數(免人工審核)。
●提案十:建請「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納入原高雄縣之相關規定,以符合學校需求。 說明: 一、現有規定:「學校可依照每學期之收費基準,代收代辦下列費用:(一)教科書費(二)交通車費 (三)家長會費(四)學生團體保險費 (五)午餐費。」 二、原高縣增列規定:「其餘代收代辦費項目應由各校經家長會、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出席之會議通過,按收支平衡原則訂定,並由學校於收費前公布之。」 三、國小科業於100年6月9日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36028號函補充繼續適用原規定。
●提案十一:建請儘速修正訂定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聘任、核敘等相關規定之行政規則,以為學校任用、支薪之依據。 說明: 一、因應101年教師課稅教師減課方案,編制內教師所遺之課務需外聘兼代課教師,相關甄選公告及聘任相關規範應予明定。 二、教育局甄選網站公告相關甄選訊息,應符合法令規定,資格不能加註特別條款,兼代課教師人力庫收集。 三、另,臨時教師請假,得否放寬得聘任退休教師緊急支援,未免學校聘不到代理(課)教師,徒增兼任行政教師(教學組長)找不到人代課之困擾。
●提案十二:建請教育局所訂定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之相關規定,有違教師法及教育部規定者應予修正,以符法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訂頒「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二、教育局訂頒「高雄市各級學校不適任教師審議處理要點(以下簡稱處理要點)」有關進入輔導期階段,成立教師輔導小組成員與輔導程序之規定未合。
●提案十三:學校教師請假之調課、補課、代課及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等規定,應儘速從起協商訂定。 說明: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及教育部訂頒「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辦理。
●提案十四:有關101年國小校長甄選作業,因應法令相關規定修正,應予重視。 說明: 一、鑒於100年11月30日修訂、增訂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資格)及第10-1條第1項(修正前適用之規定_落日條款),本次101年甄選校長之資格應正視並補行檢視相關證件。 二、關於口試委員人選,鑑於往年經驗,希望不要推薦府內人員,以免落入「圖利」相繩問題。
●提案十五:高雄市教育局公文處理回歸教育專業,函轉公文應過濾篩選,讓教師回歸教學專業。 說明: 一、高雄縣市合併,學校公文量爆增,教育局拼命發公文,學校人員疲於應付,一年公文消耗的紙張,不知道砍伐了多少森林? 二、學校不只辦教育局公文,連其他阿莎不魯單位的公文也要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好像是全國各單位的「小漢仔」,受各單位的指揮辦事,教育局轉個文,底下操翻了!
●提案十六:正式函文教育部軍訓處,爭取完全中學教官依總班級數編制。 說明: 一、校安問題日益嚴重,教官是目前校園安全核心,但完中編制不足。 二、教育部目前正研擬修訂教官設置基準表,未有定調。 三、教育部也未有高雄市教育局對完中教官增置的立場反應。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31 上午 11:06:58
<DIV> 【2011/12/2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大哉問!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為什麼要幫助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是全縣性以教師為主的工會組織,延續原教師組織(桃園縣教師會)秉持「成為一個良質的媒介」的作為:反應老師集體的心聲和訴求,為基層家長和老師尋找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共同建立教育合作夥伴的關係。 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指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你我決定台灣的教育,教育議題需要大家更多的關心,多一份支持就多一分力量。 自2003年開始,教師組織嘗試著在每次選舉當中不讓教育議題失聲,所以2012年的立委選舉也是為基層家長及老師尋找關心教育的候選人—「教師會為什麼要幫助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許多老師因理解進而支持本會的行動,讓辦公室夥伴更有動力完成這樣的行動,為了幫助各校支會長向有疑問的部分會員說明,以下是2009年本會參與三合一選舉推薦關心教育候選人時所寫的文章,道理現在看起來仍然不變,再貼一次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 大哉問!桃園縣教師會為什麼要幫助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文/ 彭如玉2009.11.26 桃園縣教師會近些年來嘗試著關心一些重要選舉的思維,同時也逐次在會員代表大會或各校理事長會議中逐年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其因應與決議過程,已於之前在相關電子報、網頁、會訊中皆有說明,我們在此篇就不再贅述,此篇著重於說明「教師會為什麼要幫助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以釐清一些似是而非的疑問。 我們都知道,面對M型社會的發展及大不如前的教育環境,「教育」是扭轉現況的機會,為了產生「改變」的力量,所以,必須先讓「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出線!因為只有讓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就位」,「改變」才有機會,也才有「力量」「改變」,所以,我們開始思索並付諸行動「幫助」他們,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希望未來孩子們的教育環境有機會改變,希望未來老師們的心聲有人聽得懂,更希望未來家長的負擔,透過這些「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可以減少! 或許有老師認為:「縣教師會不是應該保持行政中立嗎?」我們認為有這樣疑問的人,可能沒有注意:立法院今年五月時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兼任行政職」的公立學校教師比照公務人員,不能為了支持政黨、候選人而發起遊行、領導連署,或在媒體上刊登具名廣告。但「未兼行政職的教師」並未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且教育部也沒禁止教師有參加集會遊行的權利。 因此,老師們要遵守的是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不要在講台上向學生拉票,下了講台,老師還是一介平民,有很多權益和其他公民一樣都被政治決定,長期就是因為老師不關心政治選舉,所以,真正有問題的時候,這些政治人物也不覺得老師很重要,讓老師這個族群吃了很大的虧,所以近些年我們決定比照其他縣市的做法,推出「教育合作立委」、「關心教育的議員候選人、鄉鎮市長、縣長」…,希望未來有人「聽得懂」或「願意聽」教師或教育的心聲! 也有人問:「縣教師會這樣押寶好嗎?會不會得罪另ㄧ方?」事實上這些問題在上次立委選舉推薦時,就有人問過,結果證明是多慮了,而且我們決定的人選是透過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定出來的,同時這些候選人絕大多數是主動跟我們聯繫表達願意關心教育,我們只是去幫忙大會所決定出來的人選,並沒有得不得罪的問題,更沒有押寶的問題,最重要是我們的推荐機制是公開、公正的透過會員代表們投票產生的,沒有徇私,也因為這樣,我們的推薦才能經得起檢驗,很多縣市的候選人包含桃園縣,在上次沒有被教師會推薦到的,後來當選還是主動尋求縣教師會支持。更何況每個候選人著重的選民區塊不太一樣,我們尊重每ㄧ個候選人的選擇,我們只是回應給我們善意的候選人,作教師組織可以努力的範圍內做努力! 「我們能力有限,但真誠推薦!」我們在拜會每一個主動關心教育的候選人時都這麼說,因為我們知道,「教師」只是選舉結構中的ㄧ小部份,不會是全部,選舉時刻,每一個候選人都會努力耕耘每一區塊選票以獲得更多支持,票箱還沒打開計票之前,誰也不敢擔保結果是如何?所以,「努力」就是這段時間唯一能做的事,也就是說,候選人努力拿到各個族群或團體認同的心理就如同一般人努力拿到越多的證照,其求職成功的機率就越高,不是嗎? 縣教師會發動輔選志工,利用下班後的時間,幫助這些被會員大會投票通過推薦的的候選人寄發文宣與廣告,是我們能力範圍作得到的事,沒有人能保證輸贏;還是那句老話:「如果我們不在候選人最需要的時候幫助他們,如果連回應別人的善意都不敢,請問以後誰還要幫你?」其實透過這樣的互動機會,讓很多從來「霧裡看花」看「教師」這個族群的候選人,有更深的認識進而釐清許多誤解──這樣的價值是「一步一腳印」走來的! 說了那麼多,我們只是努力向您推銷我們票選出來的人選,決定權還是在你,他們除了是主動、願意關心教育與教師權益問題外,也經過我們的拜會及公開承諾,並獲得50%以上的支持才敢推薦給您,讓您在投下神聖的ㄧ票之前有更多參考的資訊,您可以放心支持這些候選人,也請您幫忙向親友拉票,讓這些願意支持教育的候選人真正感受到教師的回應!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31 下午 05:23:21
<DIV> 【2011/12/2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兩會強力推薦】(第六選區)立委候選人--孫大千「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 ●●(第六選區)【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孫大千●● ======================================================================================== 2012桃園縣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第四選區)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 「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孫大千 ◎姓名 孫大千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第六選區 ◎號次 2 ◎學歷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工業、焊接與系統工程博士、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國際關係碩士、國立台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學士 ◎經歷 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立法委員,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召集委員
◎具體教育政見 全面掃除校園毒品氾濫,並杜絕黑道勢力進入校園。 ◎教育對談-訴求回應書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提問(候選人答覆) 1:對於教育相關議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您是否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訴求? 候選人答覆:【「教育」是國家發展中相當重要的議題,清楚且正確的教育政策有助於教育環境的完善。大千相當重視每個孩子的未來發展跟受教環境,同時也關注各位老師的教學環境,因此未來只要是方向正確的教育相關議題,大千都將會支持。】
2:您進入立法院之後,如何具體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候選人答覆:【針對未來如何協助相關教育法案在立法院之推動,在遊說法相關的規範下,大千將盡可能來做為相關教育團體與行政機關間之橋樑,協助搭起溝通平台。同時也將責成單一的聯絡窗口來與教師會保持聯繫管道,以俾能即時取得教師會所反映意見,協助協調與爭取相關法案制定。】
3:您是否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 候選人答覆:【在面臨少子化的發展,未來學子的受教環境應該更專業及完善。而針對學子的受教環境,大千認為在原則上應健全學子的受教環境,並給予專業的師資,減少教育資源分配的差異,同時保障學子的受教權與教師的工作權,營造更好的教育環境。】
●●親筆簽名之簽署書及訴求回應書(如照片)●●
========================================================================================== 【附註】2012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 老師們!請以教育為念──以行動支持「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老師,敬愛的夥伴您好: 首先,跟您說聲「辛苦了!」每天忙碌於教學,為教育犧牲奉獻,祝福您工作順心。 接著,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支持,期盼您繼續給我們加油和鼓勵。 老師們!您滿意目前的教育施政嗎?您認為目前桃園縣的政治人物關心教育嗎?您覺得桃園縣基層教師的心聲受到重視嗎?我想大家心中都有許多的想法!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是希望未來孩子們的教育環境有機會改變,希望未來老師們的心聲有人聽得懂,更希望未來家長的負擔,透過這些「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可以減少! 因此您可能會接到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推薦信,也可能會接到候選人的文宣,若有不便之處請見諒,您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但期盼您以教育為念。 還有,若您支持這樣的做法,願意發揮影響力,請記得在工作崗位上遵守教育中立;不要利用教學的機會宣傳,不要在學校正式會議報告。 我們做這樣的事情,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完全是以教育為考量,但也難免承受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不過並不會退縮或害怕,我們會堅持做下去。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希望大家能「藍綠放兩邊,教育擺中間」,一切以教育為重,以行動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所推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第一選區:推薦鄭文燦(1) 第三選區:推薦陳學聖(1) 第四選區:推薦楊麗環(4) 第六選區:推薦孫大千(2) 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是本會經過嚴謹的推薦過程與公開投票方式所產生的,這些立委候選人都簽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願意擔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之教育合作夥伴,共同為「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而努力;也都承諾進入立法院之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教師會合理的訴求,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且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所以,我們呼籲大家支持本會所推薦的候選人,請大家為「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投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但政治卻決定教育,尤其面對M型社會的發展及大不如前的教育環境,教育是扭轉現況的機會,為了產生改變的力量,必須先讓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出線!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也指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1月14日,投出您神聖的一票!請跟您的親友拉票!用選票支持教育! 最後,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教育的付出,大家一起來為教育加油。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敬上 100.12.20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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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強力推薦】(第四選區)立委候選人--楊麗環「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 ●●(第四選區)【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楊麗環●● ======================================================================================== 2012桃園縣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第四選區)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 「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楊麗環 ◎姓名 楊麗環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第四選區 ◎號次 4 ◎學歷 成功國小、振聲初中、北一女、高雄師大、法國史湯達爾大學碩士、法國巴黎大學準博士 ◎經歷 台北縣秀峰國中教師、桃園市同安里里長、桃園縣議員、立法委員
◎相關政績 ~~桃園要贏、捷運先行、完成重大建設、守護關懷弱勢~~ 1. 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對狼師、性侵未通報者免職、解聘後,終身不予錄用。 2. 爭取桃園市國中、小每年近千萬元經費補助。 3. 推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將幼稚園及托兒所整合成「幼兒園」,五歲幼兒免學費。 4. 推動重大交通(民生)等建設約3,400億。 5. 守護弱勢-修正社會救助法(放寬中低收入標準)、兒少(老人)福利法、性侵害防治法、身障者保護法、長照法等。 6. 推動長途電話收費自101年1月1日起改市話收費(1.6元)。 7. 推動勞工退休、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達成人人有年金,老人生活不擔心。 8. 把關二代健保,堅持勞工、弱勢繳最少保費,保障就醫權益。 (字數受限,無法逐一羅列)
◎具體教育政見 1.爭取各級教育完全免費。 2.繼續爭取縣內學校教育經費補助,提升教學品質。 3.督促設立經國高中及縣內廣設高中職。 4.督促中央對縣內老舊學校教學設備(軟硬體)之提升。 ◎教育對談-訴求回應書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提問(候選人答覆) 1:對於教育相關議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您是否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訴求? 候選人答覆:【支持。】
2:您進入立法院之後,如何具體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 候選人答覆:【一、爭取各級教育完全免費。二、繼續爭取縣內學校教育經費補助,提升教學品質。三、督促設立經國高中及縣內廣設高中職。四、督促中央對縣內老舊學校教學設備(軟硬體)之提升。】
3:您是否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 候選人答覆:【支持。】
●●親筆簽名之簽署書及訴求回應書(如照片)●●
========================================================================================== 【附註】2012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 老師們!請以教育為念──以行動支持「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老師,敬愛的夥伴您好: 首先,跟您說聲「辛苦了!」每天忙碌於教學,為教育犧牲奉獻,祝福您工作順心。 接著,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支持,期盼您繼續給我們加油和鼓勵。 老師們!您滿意目前的教育施政嗎?您認為目前桃園縣的政治人物關心教育嗎?您覺得桃園縣基層教師的心聲受到重視嗎?我想大家心中都有許多的想法!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是希望未來孩子們的教育環境有機會改變,希望未來老師們的心聲有人聽得懂,更希望未來家長的負擔,透過這些「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可以減少! 因此您可能會接到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推薦信,也可能會接到候選人的文宣,若有不便之處請見諒,您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但期盼您以教育為念。 還有,若您支持這樣的做法,願意發揮影響力,請記得在工作崗位上遵守教育中立;不要利用教學的機會宣傳,不要在學校正式會議報告。 我們做這樣的事情,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完全是以教育為考量,但也難免承受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不過並不會退縮或害怕,我們會堅持做下去。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希望大家能「藍綠放兩邊,教育擺中間」,一切以教育為重,以行動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所推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第一選區:推薦鄭文燦(1) 第三選區:推薦陳學聖(1) 第四選區:推薦楊麗環(4) 第六選區:推薦孫大千(2) 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是本會經過嚴謹的推薦過程與公開投票方式所產生的,這些立委候選人都簽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願意擔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之教育合作夥伴,共同為「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而努力;也都承諾進入立法院之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教師會合理的訴求,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且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所以,我們呼籲大家支持本會所推薦的候選人,請大家為「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投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但政治卻決定教育,尤其面對M型社會的發展及大不如前的教育環境,教育是扭轉現況的機會,為了產生改變的力量,必須先讓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出線!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也指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1月14日,投出您神聖的一票!請跟您的親友拉票!用選票支持教育! 最後,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教育的付出,大家一起來為教育加油。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敬上 10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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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強力推薦】(第三選區)立委候選人--陳學聖「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 ●●(第三選區)【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陳學聖●● ======================================================================================== 2012桃園縣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第三選區)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 「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陳學聖 ◎姓名 陳學聖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第三選區 ◎號次 1 ◎學歷 建國中學、台大政治系學士、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 ◎經歷 2004年列為台北市教師會優質立委候選人推薦名單,亞洲電台資深主持人,中國國民黨桃園縣黨部主委,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局長,第四屆、第五屆立法委員,中國時報撰述委員,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理事長 ◎相關政績 陳學聖關心孩子、培育學子始終如一,連續六年主辦台北古亭、福星、光仁、敦化國小音樂班聯合音樂會,連續八年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生舉辦「小小議員種子營」,連續三年針對高中學生舉辦「外交菁兵營」培養台灣未來外交人才,首創「國會實習制度」,培養大專青年國際視野與領袖能力,成功將北政國中轉型為自主學習完全實驗中學,陳學聖監督教改、重視校園安全始終如一,持續參與全國教改民意調查,關心孩子未來,長期關心校園暴力,要求學校重視品德教育,提案要求重視校園導護義工與家長人身安全,陳學聖連署支持12年國教不跳票 ◎教育信念
什麼事情失敗了都還可以重來,唯有孩子的教育失敗了就再也沒有彌補的機會,教改的每一步都要謹慎小心 ◎具體教育政見
大學城教育中心 中壢市擁有中央大學、清雲科大、中原大學、元智大學、萬能科大、南亞技術學院與聖德基督學院共七所大專院校,中壢市大學生及研究生人數於台灣僅次於台北市與台中市,具備建構「大學城」的基本條件。陳學聖在其參選政見「中壢五顆心計劃」中,即提出中壢「大學城教育中心」的願景,未來進入立法院,一定會從教育部爭取更多經費挹注中壢的大學 12年國教 緊盯12年國教每個步驟不放鬆,不讓孩子成為教改的白老鼠 ◎教育對談-訴求回應書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提問(候選人答覆) 1:對於教育相關議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您是否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訴求? 候選人答覆:【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陳學聖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訴求。】
2:您進入立法院之後,如何具體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 候選人答覆:【大學城教育中心--中壢市擁有中央大學、清雲科大、中原大學、元智大學、萬能科大、南亞技術學院與聖德基督學院共七所大專院校,中壢市大學生集研究生人數於台灣僅次於台北市與台中市,具備建構「大學城」的基本條件。陳學聖在其參選政見「中壢五顆心計劃」中,即提出中壢「大學城教育中心」的願景,未來進入立法院,一定會從教育部爭取更多經費挹注中壢的大學。 12年國教--緊盯12年國教每個步驟不放鬆,不讓孩子成為教改的白老鼠。】
3:您是否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 候選人答覆:【為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的目標,陳學聖願意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
●●親筆簽名之簽署書及訴求回應書(如照片)●● ========================================================================================== 【附註】2012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 老師們!請以教育為念──以行動支持「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老師,敬愛的夥伴您好: 首先,跟您說聲「辛苦了!」每天忙碌於教學,為教育犧牲奉獻,祝福您工作順心。 接著,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支持,期盼您繼續給我們加油和鼓勵。 老師們!您滿意目前的教育施政嗎?您認為目前桃園縣的政治人物關心教育嗎?您覺得桃園縣基層教師的心聲受到重視嗎?我想大家心中都有許多的想法!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是希望未來孩子們的教育環境有機會改變,希望未來老師們的心聲有人聽得懂,更希望未來家長的負擔,透過這些「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可以減少! 因此您可能會接到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推薦信,也可能會接到候選人的文宣,若有不便之處請見諒,您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但期盼您以教育為念。 還有,若您支持這樣的做法,願意發揮影響力,請記得在工作崗位上遵守教育中立;不要利用教學的機會宣傳,不要在學校正式會議報告。 我們做這樣的事情,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完全是以教育為考量,但也難免承受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不過並不會退縮或害怕,我們會堅持做下去。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希望大家能「藍綠放兩邊,教育擺中間」,一切以教育為重,以行動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所推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第一選區:推薦鄭文燦(1) 第三選區:推薦陳學聖(1) 第四選區:推薦楊麗環(4) 第六選區:推薦孫大千(2) 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是本會經過嚴謹的推薦過程與公開投票方式所產生的,這些立委候選人都簽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願意擔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之教育合作夥伴,共同為「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而努力;也都承諾進入立法院之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教師會合理的訴求,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且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所以,我們呼籲大家支持本會所推薦的候選人,請大家為「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投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但政治卻決定教育,尤其面對M型社會的發展及大不如前的教育環境,教育是扭轉現況的機會,為了產生改變的力量,必須先讓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出線!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也指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1月14日,投出您神聖的一票!請跟您的親友拉票!用選票支持教育! 最後,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教育的付出,大家一起來為教育加油。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敬上 100.12.20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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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2011/12/2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center><DIV style="OVERFLOW: auto; WIDTH: 820px"> 【兩會強力推薦】(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鄭文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 ●●(第一選區)【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鄭文燦●● ======================================================================================== 2012桃園縣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第一選區)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聯合、強力推薦 「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鄭文燦 ◎姓名 鄭文燦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第一選區 ◎號次 1 ◎學歷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台灣大學社會系學士、台北市建國中學 ◎經歷 1989台灣大學學生會副會長、學生報社長、1990野百合學生運動決策小組召集人、1992陳菊、蘇煥智、林濁水等競選文宣負責人、1994陳定南省長競選新聞秘書、1998桃園縣議員、2004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2005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行政院發言人、2007 海基會副秘書長、2004、2008陳呂、長昌總統競選總部新聞部主任、2008蔡英文主席發言人、特助、組織部主任、2009競選桃園縣縣長
◎相關政績 桃園縣議員期間--支持促成桃園縣教師會成立、促成校長遴選制度
◎新聞局局長期間--支持教育電影<新魯冰花>等推動電影向下紮根計畫
◎具體教育政見
1. 以常態化預算支持高中職提昇計畫,縮小城鄉教育落差。 2. 保障超額教師工作權、寬列教師退休金預算、落實教學時間上限。 3. 保障教師會參與地方及中央重大教育政策。 4. 以高中校長遴選精神,檢討國中小校長遴聘制度。 5. 學校營養午餐朝公辦民營模式發展。 6. 建立國中小學校聯合採購機制。 7. 支持學校整併,重建技職教育與就業市場接軌。 8. 推動托育公共化方案,並建立幼教補貼政策。 9. 國教向下延伸一年。 10. 政府擔保助學貸款,並延長還款期限。 ◎教育對談-訴求回應書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提問(候選人答覆) 1:對於教育相關議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您是否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訴求? 候選人答覆:【支持。】
2:您進入立法院之後,如何具體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 候選人答覆:【爭取參加教育委員會,二、支持教師會版本】 3:您是否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 候選人答覆:【支持。】 ●●親筆簽名之簽署書及訴求回應書(如照片)●● ========================================================================================== 【附註】2012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 老師們!請以教育為念──以行動支持「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老師,敬愛的夥伴您好: 首先,跟您說聲「辛苦了!」每天忙碌於教學,為教育犧牲奉獻,祝福您工作順心。 接著,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支持,期盼您繼續給我們加油和鼓勵。 老師們!您滿意目前的教育施政嗎?您認為目前桃園縣的政治人物關心教育嗎?您覺得桃園縣基層教師的心聲受到重視嗎?我想大家心中都有許多的想法!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經過民主的程序並以教育為重,進行了這次的推薦,為基層教師和家長尋找真正願意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同時邀請您參與我們這次的行動,期盼您支持教育產業工會推薦的候選人。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很難得的ㄧ群優質候選人,我們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是希望未來孩子們的教育環境有機會改變,希望未來老師們的心聲有人聽得懂,更希望未來家長的負擔,透過這些「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可以減少! 因此您可能會接到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的推薦信,也可能會接到候選人的文宣,若有不便之處請見諒,您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但期盼您以教育為念。 還有,若您支持這樣的做法,願意發揮影響力,請記得在工作崗位上遵守教育中立;不要利用教學的機會宣傳,不要在學校正式會議報告。 我們做這樣的事情,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完全是以教育為考量,但也難免承受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不過並不會退縮或害怕,我們會堅持做下去。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希望大家能「藍綠放兩邊,教育擺中間」,一切以教育為重,以行動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所推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第一選區:推薦鄭文燦(1) 第三選區:推薦陳學聖(1) 第四選區:推薦楊麗環(4) 第六選區:推薦孫大千(2) 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是本會經過嚴謹的推薦過程與公開投票方式所產生的,這些立委候選人都簽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願意擔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之教育合作夥伴,共同為「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師工作權益」而努力;也都承諾進入立法院之後,在不違反黨紀和黨團決議的前提下,願意支持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教師會合理的訴求,推動教育相關法案的修法,且支持「學生之學習節數應有九成以上由正式專任教師授課,保障學生的學習品質」;所以,我們呼籲大家支持本會所推薦的候選人,請大家為「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投給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但政治卻決定教育,尤其面對M型社會的發展及大不如前的教育環境,教育是扭轉現況的機會,為了產生改變的力量,必須先讓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出線!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也指出「台灣要改變,要從具有選民身分的家長、教師開始改變,老師應該選出有判斷力、是非感的立委,改變國家教育政策。」 1月14日,投出您神聖的一票!請跟您的親友拉票!用選票支持教育! 最後,跟您說聲「謝謝!」感謝您對教育的付出,大家一起來為教育加油。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敬上 100.12.20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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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5 下午 05:19:35
【2012/01/0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媒體報導】讓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就位 ================================================================================= ●臺灣商報 彭如玉讓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就位 發揚教師心聲 扭轉教育現況 【記者季從茂桃園報導】桃園縣教師會近些年來嘗試著關心一些重要選舉的思維,同時也逐次在會員代表大會或各校理事長會議中逐年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其因應與決議過程,在該會相關電子報、網頁、會訊中皆有詳細說明,惟隨著選舉腳步接近,外界相對產生「教師會為什麼要幫助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質疑,似是而非的疑問,讓教師會相當困擾。教育產業工會舉出2009 年該會參與三合一選舉推薦關心教育候選人的理由,重申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你我決定台灣的教育,教育議題需要大家更多的關心,多一份支持就多一分力量。 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表示,面對M型社會的發展及大不如前的教育環境,「教育」是扭轉現況的機會,為了產生「改變」的力量,所以,必須先讓「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出線!因為只有讓這些「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就位」,「改變」才有機會,也才有「力量」「改變」,因而開始思索並付諸行動「幫助」他們,這些被大會所推薦出來的「關心教育的優質候選人」,跨越各政黨,在激情選舉中是難得的一群優質候選人,該會願意推薦給所有的朋友認識,希望未來孩子們的教育環境有機會改變,希望未來老師們的心聲有人聽得懂,更希望未來家長的負擔,透過這些「關心教育」的政治人物可以減少! 彭如玉說,或許有老師認為:「縣教師會不是應該保持行政中立嗎?」她認為有這樣疑問的人,可能沒有注意:立法院今年五月時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兼任行政職」的公立學校教師比照公務人員,不能為了支持政黨、候選人而發起遊行、領導連署,或在媒體上刊登具名廣告。但「未兼行政職的教師」並未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且教育部也沒禁止教師有參加集會遊行的權利。因此,老師們要遵守的是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不要在講台上向學生拉票,下了講台,老師還是一介平民,有很多權益和其他公民一樣都被政治決定,長期就是因為老師不關心政治選舉,所以,真正有問題的時候,這些政治人物也不覺得老師很重要,讓老師這個族群吃了很大的虧,再三思量後,決定比照其他縣市的做法,推出「教育合作立委」、「關心教育的議員候選人、鄉鎮市長、縣長」?,希望未來有人「聽得懂」或「願意聽」教師或教育的心聲! 「縣教師會這樣押寶好嗎?會不會得罪另一方?」彭如玉表示,事實上這些問題在上次立委選舉推薦時,就有人問過,結果證明是多慮了,而且我們決定的人選是透過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定出來的,同時這些候選人絕大多數是主動跟我們聯繫表達願意關心教育,我們只是去幫忙大會所決定出來的人選,並沒有得不得罪的問題,更沒有押寶的問題。
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表示,教師會、教育產業工會只是努力推銷票選出來的人選,決定權還是在大家,他們除了是主動、願意關心教育與教師權益問題外,也經過正式拜會及公開承諾,並獲得50% 以上的支持才敢公開推薦,讓大家在投下神聖的 一票之前有更多參考的資訊,而可以放心支持這些候選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8 上午 10:04:42
【2012/01/0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推薦立委廣告】我們協助優質立委的具體行動--請大家投票讓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就位」! =================================================================================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與桃園縣教師會於蘋果日報(100.12.23)、聯合報(100.12.26)、自由時報(100.12.26)、大紀元時報(101.1.3)、中國時報(101.1.4)刊登廣告,推薦「關心教育的優質立委候選人」--我們力量有限,但真誠推薦!請大家投票讓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就位」! 廣告內容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 聯合向您推薦 關心教育的優質立委候選人 藍綠放兩邊 教育擺中間 第一選區:鄭文燦 (1) 第三選區:陳學聖(1) 第四選區:楊麗環(4) 第六選區:孫大千(2) 教育決定台灣的未來,你我決定台灣的教育,教育議題需要大家更多的關心,多一份支持就多一分力量。 1月14日,請您為「投資教育,就是投資未來」,投出您神聖的一票!也請跟您的親友拉票!用選票支持這些優質候選人!!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 暨全體理監事敬上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0 下午 07:14:18
<DIV> 【2012/01/1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2012年桃園縣立委選舉的感謝與祝福
2012年桃園縣的立委選舉,已經順利完成,【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推薦的候選人大部份都當選。
首先,感謝所有支持教育、協助推薦的朋友,大家一起為桃園縣的教育而努力!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非常關心這次選舉,我們站在教育和組織的立場,向大家推薦四位優質候選人,也在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大紀元時報等五大報,公開刊登廣告推薦關心教育的候選人!很高興他們能夠當選: <DIV align=left>第三選區:陳學聖 第四選區:楊麗環 第六選區:孫大千 </DIV> 我們很高興看到這麼多關心教育的人當選,希望他們對於教育議題多多予以關注,期盼我們的教育將會注入一股新的氣象,相信他們必定不會讓我們失望!
我們很遺憾本會推薦的候選人鄭文燦高票落選,但我們仍然給予祝福,期盼大家仍有機會合作。
最後,再一次謝謝大家的認同與協助,祝福您工作或教學愉快,親愛的會員朋友!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彭如玉 桃園縣教師會 理事長 羅焜榮 敬上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1 上午 10:13:29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拜會黃昭順立法委員報告
●文:李季謦(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
【黃昭順】立法委員,【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顧問,也是本會的教育合作夥伴。
今天,劉亞平理事長、廖建中副理事長、組織部李季謦主任及政策部潘如梅主任到委員服務處拜會委員,感謝委員在立法院為教育及教師的努力,並表達會將委員的問政訊息轉知給會員知悉。
【黃昭順】立法委員,長期關心私立學校教師權益,持續對私校教師年金的修法議題在努力,委員表示會針對這議題繼續推動,不能讓私校教師成為「年金孤兒」。
拜會過程中,【黃昭順】立法委員亦提及「十二年國教」議題,委員深知此事攸關學生及家長的權益,並表達將請教育部在高雄區針對「十二年國教」議題召開座談會,讓學生家長、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更清楚具體的實施方向,以利高雄區十二年國教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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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8 下午 07:06:14
<DIV class=plainMail>【工作報告】大學入學考試報名費漲價、幼照法、自學生等議題,【許智傑委員】向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03月28日,大學入學考試報名費漲價、幼照法、自學生等議題,【許智傑委員】向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
今年7月大學入學考試報名費確定漲價,一位高三學生升大學學測、指考和英聽測驗報名費最多要繳3,700多元,加上多元入學花費,一位高三生升大學,家長須負擔近44,000元。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認為十二年國教推動後,延緩學生競爭至升大學階段,但教育部放任大專院校收取報名費、大考中心漲價考試報名費用,對於一般家庭來說都是一筆沉重的負擔,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爰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此一議題質詢教育部,希望教育部能苦民所苦,不要讓多元入學壓垮學生家庭。
另外,本會也針對幼托整合後的相關議題,建請許智傑委員對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其中包含:幼照法的相關子法制定情形、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負擔幼托整合之政策等相關問題。最後,則是再針對自學生的議題,爰請許智傑委員提出相關質詢。
本會認為教育部大學入學考試報名漲價,並未事前告知,而是偷偷摸摸的於簡章發售後才公告周知,此舉實在有違中央政府應有之高度。且教育部於幼托整併後,幼照法所規定應進一步訂定子法的部分,竟有高達11條尚未處理,教育部此舉對於幼托整合的推動係一大衝擊。是以,本會為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教保人員工作權益,並為家長看緊荷包,請許智傑委員針對上述議題提出書面質詢。
2012/03/28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許智傑委員質詢內容 1.部長知道今年7月大學指考的報名費總共漲了多少錢嗎? (指考:基本作業費漲50元,每科漲價20元,以最多人報考6科計算,今年共漲170元,報考10科最多漲250元) 為什麼這次指考漲價卻偷偷摸摸的等到簡章出來才讓大家知道呢? 一個高三考生光是學測、指考和英聽測驗報名費,最多就要繳3,700多元,再加上參加多元入學所需的費用(40,000元),部長您覺得這樣的費用對一般家庭來說是輕鬆的嗎?馬總統曾經說過要苦民所苦,但是馬總統連任後連入學考試的報名費都要漲價,實在看不出來馬政府苦了那些民的苦!
2.部長在3月7日質詢時,針對直轄市政府接收國立高中職的情形,表示會對於雙方有意見的項目進行公平的協調溝通,不知教育部與直轄市政府目前的溝通狀況為何? 目前仍有20個項目商方沒有共識,如果直轄市政府不願接手國立高中職,教育部打算如何處理?
3.幼托整合後,教育部在相關法令上的準備不知道進展的哪種程度?
4.幼托整合後,教育部要如何支持地方政府完成幼托整合工作,避免地方政府因財政問題而裁撤公立托兒所?中央政府現行很多政策都需要地方政府跟著買單,但中央卻又無力解決地方財政困境的問題,導致中央許多政策變成制度殺人,在地方根本推動不下去,不知教育部在幼托整合對於地方政府的財源不足部分要如何處理?
5.幼托整合後,幼教老師與教保人員間的權益關係教育部要如何處理?尤其是教保人員的工作權益要如何保障?
6.目前「幼照法」中還有11條尚待訂定子法,不知道教育部針對這些條文的子法訂定時程安排如何?
7.幼照法第18條對於幼兒園的編制已經有明訂出來,如果幼兒園於初期階段編制未能到位時,教育部打算如何因應?
8.「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6條對於兒童課後照顧的機構進行規範,看起來似乎要由教育部認可的照顧機構來提供服務,那對於偏遠地區,沒有教育部認可的機構可以提供服務,過去都是由社區媽媽或是社福團體來提供服務的地區,未來要如何因應呢?教育部有沒有甚麼措施?
9.部長認為自學生與一般學生的差別在哪裡?自學生的學習狀況是不是比較符合現在在推動的多元入學政策目標?「高中學力鑑定考試」是不是真的能檢驗自學生自學的成果呢?12年國教強調適性發展,自學生是不是也是適性發展的一種?如果自學生能夠通過學測申請到大學,教育部能就頒給高中學歷證明,這樣不是也符合教育部多元入學的政策目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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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15 下午 07:01:10
<DIV class=yiv1198278665header> 屏東縣教產工會暨教師會電子報第 132 期◎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04-10</DIV><DIV class=yiv1198278665breadcrumbs>Home </DIV><DIV class=yiv1198278665middle><DIV class=yiv1198278665TadNewsPaper_content>敬致 本會會員、教師會會員 修法號角N0.4─私校年金委請黃昭順立委提案修法爭取私校年金,支持轉回勞保或在公保中均可 1. 全國教師會總聯合會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國民黨籍高雄市立法委員黃昭順,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黃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2. 為了爭取私校年金,本會向來支持轉回勞保或在公保中均可,上一屆立委任期中也已分兩軌提案(提案關鍵人:潘維剛、洪秀柱、黃昭順),目前經修改文字後,勞保這一途徑先委請黃委員提案。內容主要為排除於公保之外,並將其準備金攜至勞保,並為建全勞保財務,追求永續,參照公保法第5條之內容,處理勞保過往債務。 3. 本案於黃委員完成提案送議事處之後,將正式辦理遊說登記,以合法方式進行法案推動。 4. 謝謝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陳建志理事長的協助,敬請各縣市教師會、教師工會共同關心,合力推動。 ------------------------------------------------------------------------------------------------------------------------------------------ 修法號角N0.5─「 私校公共化」委請鄭麗君立委提案修法 12年國教實施之後,政府對私立高中職既給予學生全額學費補助,應使其招生、董事會結構合於公共化之性質 1. 全國教師會總聯合會 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民進黨籍不分區立法委員鄭麗君,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鄭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2. 上述內容係經100年11月經全教總常理會通過(法案內容如附檔),重點在於12年國教實施之後,政府對私立高中職既給予學生全額學費補助,應使其招生、董事會結構合於公共化之性質。相關訴求已於100年11月11日記者會新聞稿中陳述,本修正案不足之處(有關挖角、退休雙薪問題)另於《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中處理。 3. 本案於鄭委員完成提案送議事處之後,將正式辦理遊說登記,以合法方式進行法案推動。 4. 敬請各縣市教師會、教師工會共同關心,合力推動。 ------------------------------------------------------------------------------------------------------------------------------------------ 修法號角N0.6─本會委請邱志偉、吳育仁立委修正工會法工會存有制度性的障礙,為化解此一結構性的阻力 1. 全國教師會總聯合會 鑑於100.05.01起施行之工會法對於教師籌組及運作工會存有制度性的障礙,為化解此一結構性的阻力,目前特委請國民黨籍高雄市立法委員邱志偉及國民黨籍不分區立法委員吳育仁分別提案,特此感謝兩位委員暨辦公室同仁的幫忙。 2. 本次修法係經全教總0310臨時理事會、0316常務理事會通過,以實質取得代扣會費及會務假之最低量為目標,以免因行政部門迴避協商、惡意防堵,致使會務運作發生根本性困難。 3. 本會將於委員提案完成送入議事處之後,正式辦理遊說登記,以合法方式進行游說。 4. 特別感謝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陳建志理事長之協助,懇請各會員工會、教師會夥伴共同協力推動,早日完成修法。 ------------------------------------------------------------------------------------------------------------------------------------------ 修法號角N0.7─私 校年金委請邱志偉立委提案修法 1. 全國教師會總聯合會 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民進黨籍高雄市立法委員邱志偉,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邱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2. 為了爭取私校年金,本會向來支持轉回勞保或在公保中均可,上一屆立委任期中也已分兩軌提案(提案關鍵人:潘維剛、洪秀柱、黃昭順),目前經修改文字後,勞保這一途徑先委請邱委員提案。內容主要為排除於公保之外,並將其準備金攜至勞保,並為健全勞保財務,追求永續,參照公保法第5條之內容,處理勞保過往債務。 3. 本案於邱委員完成提案送議事處之後,將正式辦理遊說登記,以合法方式進行法案推動。 4. 謝謝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陳建志理事長的協助,敬請各縣市教師會、教師工會共同關心,合力推動。 ------------------------------------------------------------------------------------------------------------------------------------------ 修法號角N0.8─校長遴選委員比例及校長回任委請陳淑慧立法委員提案1.校長遴選委員會中之家長會代表、教師工會代表、教育行政機關代表應各佔三分之一 2.校長任滿兩屆,應回任兩年 1. 全國教師會總聯合會 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國民黨籍不分區立法委員陳淑慧,並已完成連署,特向陳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2. 本案共有三個法律修正案,包括《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重點有二:第一是遴選委員會中之家長會代表、教師工會代表、教育行政機關代表應各佔三分之一,第二是校長任滿兩屆,應回任兩年,本案經全國教師會理事會(100年8月12日)通過及常理會(100年11月18日)通過。 3. 本案於陳委員提案送入議事處之後,將正式辦理遊說登記,以合法方式進行法案推動。 4. 謝謝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許又仁理事長、台南市教師會趙政派理事長、台南縣教師會廖學正理事長的協助,敬請各縣市教師會、教師工會共同關心,合力推動。 </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28 下午 02:01:01
【工作報告】教師進修學費扣抵所得稅,爰請【許智傑立委】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法律修正案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1月1日教師課稅上路,教師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列為第三類課稅類型,於今(101)年度開始需繳納所得稅。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鑒於近年來教師在職進修比例漸增,且於今年度開始適用所得稅之課稅規範,中央政策聯絡部爰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提出法律修正案。
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費,得以特別扣除之形式進行所得稅之扣除,但納稅義務人本身在職進修之學費無法納入特別扣除。
教師課稅後,適用所得稅法之規範,而教師在職進修風氣盛行,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提出修正,納入納稅義務人本身之進修學費得以特別扣除形式進行所得稅之扣除,教師在職進修之學費得以扣除所得稅,藉此鼓勵教師在職進修之意願,並以提升學生受教品質。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下: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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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5/14 下午 06:58:31
<DIV> 【2012/05/1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工作報告】本會拜會立委記錄 報告人:王英倩(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 本會自五月起,中央政策聯絡部正式運作,主要目的在建立直接與國會及行政部門溝通意見、交換訊息的管道。首要之務便是拜訪本會去年推薦的立委--陳學聖、楊麗環、孫大千; 除此之外,在上月保留觀音藻礁的公聽會上,彭理事長恰有機會與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鄭麗君交談,鄭委員表示對與本會在教育議題上合作有很大的興趣,因此,這次也特別加入拜會鄭委員的行程。 進行此次拜會的主要目的有三: (一)委員對教育相關的提案或質詢內容,可直接給中央政策聯絡部,轉發會員週知; (二)本會對教育法案的意見,會向委員表達,另外,若向公務機關調閱公文有困難,希望透過委員辦公室協助; (三)新榮國小狼師案暴露了警方和學校之間通報系統的漏洞,請委員協助處理。 除孫大千委員表示本周行程滿檔,無法撥出時間會晤之外,另外三名委員分別在5月8日及10日,與彭理事長、中央政策聯絡部王主任、勞資關係部田主任當面會談。以下是拜會的內容摘要:
●5月8日 17:00 地點: 陳學聖委員 中壢服務處 陳委員長期關心特教學生的受教權,與我們見面前才開完設立視障學校的記者會。另有幾件正在推動的議題,邀請工會一起關心。例如前陣子桃園市有名就讀國小的肌萎症學生,因同學好心幫忙推輪椅,卻不幸摔傷死亡,類似案例已發生不只一次,如何從制度面改變,避免悲劇重演。雖然有巡迴輔導員和特教助理的編制,但人數遠遠不足以因應特教學生的需求,有些視障生的家長還得親自做教具,陳委員希望縣府在這方面可以做得更多。 關於十二年國教,陳委員詢問彭理事長的看法,他自己也受到來自明星學校老師和家長的請託,雖然人數不多,因為家長們社經地位較高,有較大的影響力。彭理事長回應,蔣部長的態度值得肯定,但要有勇氣堅持立場。對於特色高中如何規定目前都還看不到,全面優質化似乎也遙遙無期,這些都要有具體的做法,陳委員也表贊同。陳委員在本會期提出「十二年國民教育推動條例」草案,就是希望能藉由立法和更多嚴謹配套,讓民國103年就要上路的十二年國教有更明確的規範。 陳委員翻閱會訊後,問及其中文章「桃園縣中等教育品質 全國倒數第一」是怎麼回事? 彭理事長說主要是桃園縣內公立高中太少,國中生升學壓力全國最重。班級人數過多也是很大的問題,普通生加上特殊(教)生,每班約有50名學生,老師負擔沉重! 另目前本會正在監督縣府提高教師員額編制的實行進度。 陳委員表示,很樂意和本會有直接溝通的管道,未來會由專責教育的助理和中央政策聯絡部保持聯繫。關於狼師案的補救措施,陳委員希望本會能以教育工作者在實務上的經驗,做出具體改善的建議,他可以直接要求警政署執行。
●5月10日 10:00 地點: 楊麗環委員 國會辦公室 楊委員因臨時有勘查雪隧的行程,原訂拜訪時間無法出席,由辦公室主任許明美接待。後來楊委員回到辦公室,即與我們連絡,我們便回到辦公室與委員晤談約半小時。 許主任說,本會的電子報常被用來做為楊委員的質詢內容,例如突顯班級人數過多的「我的同學是垃圾桶」一文,但對來不及告知就先採用感到抱歉。彭理事長笑回沒有關係,表示「好用歡迎拿去用!」但若能將質詢的內容和結果轉知會員會更好,這部分將來可由中央政策聯絡部作為窗口。 楊委員曾經擔任過國中老師,特別能理解老師在教育第一線工作的辛苦。她相當關心桃園縣內公立高中數不足的問題,已經力擋經國高中的解編案在內政部營建署通過,但縣府遲遲未撤回此案,希望本會一起監督縣府。接著,楊委員詢問本會對12年國教的立場,彭理事長表示,桃園縣目前學校不足的窘境尚未解決,12年國教的實行情形讓人擔憂。另外,如何在國中階段做好分流,有些志趣不在讀書的的學生,應該增加學習其他技藝的機會。教育部的官員只設計一套制度,妄想適用所有學生,是便宜行事的做法。 關於新榮國小的狼師案,楊委員表示曾在「性侵害防治法」修法時注意到這個問題,請許主任確認當初的修法內容,向本會回覆,也會跟法務部討論如何檢討改進。
●5月10日 11:00 地點: 孫大千委員 國會辦公室 孫大千委員辦公室由專責法案的張玉漢助理接待,很樂意和本會有直接溝通的管道,對於狼師案的後續處理,張助理承諾將以孫委員名義,盡快召集教育部及警政署協商,屆時會請本會列席,提出具體提案,要求行政部門執行。
●5月10日 14:00 地點: 鄭麗君委員 國會辦公室 鄭委員在本會期選擇進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持續關注各種教育議題,目前新屋服務處已經成立,桃園市正在規畫中,希望藉此和本會能就近做更緊密的聯繫。 彭理事長就狼師案之通報漏洞詢問鄭委員能否協助,鄭委員認為是通報系統很大的漏洞,從法律或行政命令解決還要研究,且因為該師只是嫌犯,尚須顧及犯罪者的人權。但鄭委員同意如果老師是連續性侵者,學校應該有更高的權力了解老師的犯罪紀錄。狼師案突顯的是警政和教育系統缺乏聯繫,不能只從地方層次解決,將要求兩部會商檢討。 因鄭委員稍後須出席院內會議,由辦公室葉主任留下接待。葉主任和彭理事長對許多現行的教育問題交換意見,包括偏鄉地區的設備、師資不足,城鄉差距嚴重; 教育經費分配不均,偏重高教; 私校如何納進12年國教體系; 教師待遇法制化…。葉主任十分期待和本會的合作,因為工會能反映基層教師的經驗,填補立法不足的漏洞。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5/14 下午 07:11:40
<DIV class=plainMail>【工作報告】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十二年國教」相關法案提出質詢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05月10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十二年國教」相關法案進行討論,包含行政院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陳淑惠委員等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陳學聖委員等提案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草案」等三案。【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針對教育委員會所要討論的三個法律制定案,建請【許智傑立委】提出相關議題之質詢。
本會認為教育部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仍有不足之處,針對十二年國教推動初期,是否應增設專案辦公室,並有專款專責處理十二年國教政策推動,待政策逐步上軌道後,再行討論此辦公室之角色。另外,教育部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中,並未看到針對各學區及各校之免試比例提出規範。本會認為十二年國教要具體落實推動,光靠教育部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應共同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草案」,補足教育部於免試比例、專款推動等面向之不足,並建請【許智傑委員】針對相關議題提出質詢。
2012/05/10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許智傑委員質詢_12年國教相關法案 1.部長您認為「高級中等教育法」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的差別在哪裡?(主要希望設專案辦公室,並有專款執行12年國教;明定免試比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其實是在輔助「高級中等教育法」推動12年國教,「高級中等教育法」可以做為長遠的一部法條,但是12年國教畢竟要開始推動,過程勢必會有陣痛期,所以有一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來輔助,應會讓12年國教能夠更完備的具體落實,所以本席還是建議林淑芬委員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國民黨不要再擋了,讓它進到委員會來,讓大家可以好好討論,如何完備整個12年國教的法條。
2.部長認為12年國教的推動,在初期是否要以一個專案的辦公室來執行會比較妥當?等到12年國教都上軌道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再來停止,並讓專案辦公室落日,這樣是否能比較有效的保障整個政策的推動。
3.部長您認為免試比例是否要入法?如果沒有入法,部長未來在執行上要怎樣去落實這個免試比率,所以本席認為還是需要有一部補充性的法案來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就有它的重要性,不論是陳學聖或是林淑芬委員的版本,都有明定免試比率,只是比率不同而已,所以今天這樣審查實在很令人失望。
4.行政院的「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章有納入評鑑的項目,陳淑惠委員的並沒有,而這個評鑑的內容看起來是針對學校做評鑑,部長您認為把教師評鑑納入是否妥當?教師素質與教育資源對於未來12年國教的推動都是相當重要的,因此,教師評鑑是否要納入法制內?以及「高級中等教育法」要如何來處理城鄉資源補足的部分?看到「高級中等教育法」讓人感覺還是有許多不足的地方,對於12年國教的初期推動,單只有這部法條來做為依據,是否足夠,在在都顯示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要一起納進來討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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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5/14 下午 07:13:39
<DIV class=plainMail>1010510【高督盟聲明稿】高雄市議會濫權及市府官員鄉愿,摧毀高雄民主形象!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發出聲明稿,譴責高雄市議會濫權及市府官員鄉愿,摧毀高雄民主形象!
除了譴責,還要行動,請支持連署~譴責高雄市議員【洪平朗】假質詢之名,行干涉工會自主、踐踏教師尊嚴之實!
●連署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921253100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聲明稿●●● ================================================================================ 譴責 高雄市議會濫權及市府官員鄉愿,摧毀高雄民主形象!
據悉5月9日上午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市議員洪平朗於總質詢時要求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列席,有相關議題要和劉理事長討論,洪平朗要質詢劉理事長是要「搬開教育道路上的大石頭」,勿再讓劉理事長一再違背工會、與學校對抗。但因劉理事長拒絕列席備詢,高雄市議會議長許崑源不滿被點名列席的教師缺席,裁示暫不召開預算審查二讀會。
此一事件不僅突顯本市議會霸權濫權、市府官員鄉愿心態,更徹底踐踏高雄市多年辛苦建立的「民主聖地」形象,成為全國笑柄,令高雄市民蒙羞。對此脫序作為,本會代表高雄市民予以強烈譴責:
(一) 議會無權要求不具公務員身分的教師或社團幹部列席備詢,這是民主憲政體 制的基本常識,議員要求非公務員市民列席備詢,已是無知脫序;以暫不召開預算審查為威脅,更是霸權、濫權行為。 說明: 教師法於84年立法公告之後,大法官第308號解釋已闡明「公教分途」之基本精神,除教師兼行政職務為廣義之公務員應受公務員服務法之規範外,其餘皆不具公務員身分,劉亞平教師雖兼工會理事長,屬民間社團幹部身分,都非公務員身分,自無義務到議會列席備詢,其拒絕備詢,顯屬合理合法;且議員及議會職權在監督市府及市政,要求公務員到議會列席備詢,自有其道理,但動輒要求非公務員列席備詢,則凸顯議員不是缺乏法律常識就是懷有霸權心態。
調詢非職權監督的對象已錯在先,議會不自重卻夾持「不尊重議會」的錯誤論據而拒審預算更是一錯再錯,不僅浪費納稅人的錢,甚且是濫權之至。
(二) 議會議事廳是審議公務而非與老師或社團幹部討論爭議之處,議員若有心與其辯論,自應另闢適宜場地公開辯論,才符合民主精神,但假借討論之名,藉職權行修理之實,真是濫用職權、踐踏議會形象。 說明: 議會議事廳開議是審議公務而非與市民討論爭議之處,且議員掌握質詢優勢,與列席人員備詢劣勢兩相不對等,何來討論之實?所謂討論只是虛偽之詞,實則藉機修理而已。
(三) 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權,議員及議會則是人民託付的代言人,因此議員及議會應誓死維護憲法精神、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但洪平朗議員及許崑員議長不循正常體制而行,反有打壓言論自由之嫌。 說明: 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任何人都不應侵犯,若有人逾越言論自由範疇,自有相關行政或法律程序可以制裁,議員及議會是人民的代議者,是人民權利的守護者,憲法精神的實踐者,更應循民主法定程序而行,若劉理事長言行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議員及議會自可責成行政機關訴諸法律訴訟或法定行政程序裁處(例如交付學校考核委員會或教評會審議),或召開記者會訴諸社會輿論公開反駁批判,都是符合民主素養的正當作為,但要求列席備詢,反有濫用職權,打壓言論自由之譏,確屬不智之至。
(四)高雄市政府官員對於議會違反憲法精神及民主程序之作為,雖有難言之隱,但模糊的回答卻可能助長議員錯誤的思維,反令本市民主形象陪葬,其鄉愿心態,本會亦不敢茍同!
本會將把此次脫序事件納入議員評鑑觀察事件,並在此呼籲高雄市民正視高雄市議會脫序的行為,要求議會儘速恢復開議,否則要求議員退還薪水!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 陳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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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5/30 下午 04:31:24
2012/05/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投資教育、超越藍綠」記者會精采紀錄 特別感謝張肇良、梁為超、劉茂群、黃哲鍾、李月琴、林俐玲等議員及在地聯盟、桃產總親自出席聲援 PS要看更多照片,請連結【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2099499887#!/media/set/?set=a.319715771441737.75177.100002099499887&type=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3 上午 12:04:11
【工作報告】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私立高中職合格教師比例」提出質詢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認為目前私立高中職教師待遇及教學環境不佳,建請【許智傑立委】要求教育部應積極監督私立高中職改善其待遇條件,讓更多合格教師願意到私立高中職任教。
05月10日教育部要求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高級職業學校管理-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預算進行解凍,本會認為高職優質化之重點在於合格教師比率應提升,且私立高中職教師薪資待遇並無比照公立學校,導致許多教師不願留任私立高中職任教。針對私立高中職教師問題,建請【許智傑立委】對於教育部提出質詢,針對目前私立高中職教師之待遇與教學環境提出改善方案,教育部長也允諾會盡速研擬改善方案,讓私立高中職能盡快優質化與均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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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3 上午 11:13:17
【工作報告】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四月份工作報告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於4月份成立後,除針對相關教育議題爰請立委提出質詢外,並充分擔任工會與中央政府間的平台,協助工會索取相關資料,且爰請【許智傑立委】提出多項法律修正案,並協助完成連署提出。此外,於每周提出立法院相關修法動態之政策報告,以協助會員充分掌握相關教育法案修正情形。中央政策聯部於本月份相關工作事項如下所列之內容。
101年4月2日,向教育部調閱財政部賦稅署101年2月29日台稅一發字第10104008650號函 101年4月2日,協助了解中山工商張簡溪俊主任針對教育部將推動的「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不同意見 101年4月2日,針對行政院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4月2日,請許智傑立委針對「大學學雜費調漲」政策,對【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 101年4月5日,請許智傑立委針對「特色招生及超額比序」,對【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 101年4月9日,將「教師授課狀況資料」教育部回覆公文轉回工會 101年4月9日,轉發教育部回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標準及輔導辦法」公文 101年4月9日,針對林淑芬等委員提案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4月16日,與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聯繫巫秀珍老師教師證一案 101年4月16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高級中學建教合作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連署提案 101年4月16日,提出「私立學校法第15條及第39條」法律修正案政策報告 101年4月19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偕同何欣純委員、中山工商主任及學生召開「馬政府罔顧建教生權益」記者會 101年4月19日,向國教司四科索取臺國四字第1000094493號函公文 101年4月23日,提出行政院提案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法律修正案政策報告 101年4月24日,協助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向教育部索取臺研字第1010032170號函 101年4月26日,因應教師課稅實行,並鑑於教師在職進修情形普遍,爰請【許智傑立委】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 101年4月30日,提出行政院提案之「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法律修正案政策報告 101年4月30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連署提出。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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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6/5 下午 04:25:30
【2012/04/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1010428中國時報:【牛奶瓶】給馬英九總統的一封信 教育部的十二年國教,一方面要推免試入學的「繁星」, 一方面又要特色招生的「明星」,政策相衝突,難怪動輒得咎...... ●●●1010428中國時報的報導●●● ============================== ============================== ==================== 給馬英九總統的一封信-12年國教政策衝突動輒得咎 12-04-2801:09 ‧中國時報 ‧【(李義整理)】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李義攝) 高雄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教育是百年樹人大計,教育改革向來是大家關心的議題, 但很多教育政策一直脫離基層與現實, 沒有深入問題核心的鋸箭法改革,永遠無法解決教育困境。 我是一個教了廿五年書的老師,提出一些看法供總統參考。
教育部的十二年國教,一方面要推免試入學的「繁星」, 一方面又要特色招生的「明星」,政策相衝突,難怪動輒得咎; 當進入國中的升學競爭取消,國小教育才能正常, 只有進入高中的升學競爭減低,才能還給國中學生正常的學習環境。
我支持您「群星爭輝」取代「眾星拱月」的主張,「明星高中」和「 普通高中」,幾乎同樣的課綱、教材和師資,且都以考試領導教學, 哪裡有甚麼特色?菁英教育應該用分散式的繁星取代集中式的明星, 讓學生可以就近受到良好教育。
政府應改變重高教、輕國教的政策,高等教育追求卓越, 應該打破大鍋飯,讓無法生存的學校退場,國民教育講求公平, 應該照顧到弱勢,中央要以法規規範地方, 避免地方因財政和短視而犧牲了教育。
總統先生,您現在沒有選舉連任的壓力,應該更可以堅持改革, 為人民、為國家做對的事,為自己的歷史定位努力, 在四年任內把事情做好,不用下任後還在努力當總統。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5 下午 04:29:50
【1010426立法委員許智傑辦公室新聞稿】
為保障小型學校永續發展,立法委員許智傑提案修法
〔本報記者鳳山報導〕小型學校發展近年來因少子化的衝擊,已成各地方政府之燙手山芋。立法委員許智傑於近日特別提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五條法律修正案,希望能為小型學校的永續發展解套,條文中修訂地方政府得提出偏遠或特殊地區小型學校之永續發展計畫,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專案補助經費,藉以解決地方政府推動小型學校永續發展之財政困境。
許智傑首先指出,許多偏遠及特殊地區的小學仍有學童在受教,地方政府卻因財政困境,訂定出較為嚴苛的廢校標準,但是這些小學的功能不應該就此消失,而是要能與地方社區結合,發展出小學的特色,並逐漸轉型。因此,針對「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五條提出修正,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夠評估小型學校的永續發展方向,並透過專案的方式提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專案來補助經費,一方面讓學童受教權不受損,另一方面也能讓小型學校的校舍逐漸轉為社區的活動空間,是少子化浪潮下所應該要推動的政策。
許智傑進一步提到,像鳳山的大東國小就是一座小型學校轉型的最佳範例,讓國小與藝文中心結合,發展出在地特色的場館,並提供鄰近民眾有更佳的生活品質。小型學校應該要有多功能的轉型,並與在地社區結合,提供社區一個更優質的生活環境。如何提供小型學校一個永續發展的空間,是台灣未來教育政策所需思考的議題,希望透過此次修法的提出拋出一個風向球,讓各界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轉貼1010427臺灣時報的報導:
●●●1010427臺灣時報的報導●●● ================================================================================ 許智傑支持小型學校永續發展
〔記者黃文政高雄報導〕小型學校發展近年來因少子化的衝擊,已成各地方政府之燙手山芋。立法委員許智傑提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法律修正案,希望能為小型學校的永續發展解套,解決地方政府推動小型學校永續發展之財政困境。
他因此,針對「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五條提出修正,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夠評估小型學校的永續發展方向,並透過專案的方式提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專案來補助經費,一方面讓學童受教權不受損,另一方面也能讓小型學校的校舍逐漸轉為社區的活動空間,是少子化浪潮下所應該要推動的政策。 發佈日期: 2012-04-27 00:10:00
網址: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2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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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6/7 下午 06:22:59
【2012/06/0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感謝立法委員孫大千辦公室召開協調會正視狼師通報漏洞問題 去年11月,新榮國小黃姓教師因涉嫌性侵同居人女兒棄職潛逃,其所屬學校未能在第一時間獲悉,造成狼師竄逃的空窗期,且無法立即予以停聘,影響學生的受教權。本會認為此案凸顯警察機關與學校之間橫向聯繫的不足,建請立委修改法令,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協調會議中,各部會主管感謝本會關心此案,促成這次的討論,也對本會身為教師組織卻率先提醒相關單位狼師通報漏洞的問題,表示肯定!
以下為6月5日協調會議報告: ========================================================================= 報告人:王英倩(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 ◎立法委員孫大千辦公室協調會議 會議主旨: 警察機關對教育人員涉及性侵害案件之處理 會議時間: 101年6月5日 上午10時 會議地點: 立法院中興樓B1 第四會議室 主席: 張玉漢 (孫大千委員助理) 政府出席代表: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科長 李文章 內政部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專員 周益銘 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保扶組組長 潘英美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組主任 柯金尉 教育部國會聯絡組專員 江志遠 教育部人事處專員 丁士芳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 簡美慧 本會出席代表: 彭如玉、羅焜榮、李自強、王英倩 去年11月,新榮國小黃姓教師因涉嫌性侵同居人女兒棄職潛逃,其所屬學校未能在第一時間獲悉,造成狼師竄逃的空窗期,且無法立即予以停聘,影響學生的受教權。本會認為此案凸顯警察機關與學校之間橫向聯繫的不足,建請立委修改法令,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孫大千委員辦公室表達對此案的關心,於昨日(6/5)召開協調會,邀集各相關單位與本會共同研擬對策。會中針對修法方向,及可能遭遇的困難充分交換意見。 內政部警政署目前有「警察機關辦理性侵害案件處理原則」做為依據,但此原則著重受理性侵案件時對被害人的保護,本會建議增列「若嫌疑人為教育人員,應通知所屬學校」。李科長表示該原則只是行政命令的層次,因為刑事訴訟法中有「偵查不公開」的規範(第245條),警察不得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資訊,在法理上前者不得逾越後者。他建議教師可比照警察人員,若遭司法機關約詢,有主動告知上司的義務,一則自清,二則協助通報。 教育部柯主任支持本會的提案,過去也曾要求警察機關同步知會學校。《教師法》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都有停聘與解聘不適任人員的規定,如果校方沒有得到通知,就無法啟動教評會的審查程序。建議從修改《性侵害防治法》著手,才能擴大各部會的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只規範教育體系,較無法發揮作用。 法務部的立場仍有疑慮,移送不代表有罪,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嫌疑犯的人權也須予以重視。主任檢察官簡美慧表示若針對個案修法,可能會無限上綱,所有性侵嫌疑犯都有工作,是否都要通報所屬公司? 會接觸到兒少的工作不只有教育人員,如果也要列入通報範圍,牽涉太廣。 內政部性侵防治委員會潘組長處理過許多性侵案件,她認為學校是較封閉的場域,一旦揭露加害人的資訊,擔心被害人的資訊也會一併洩漏。她接觸的許多個案都要求她不要告訴學校,只想透過司法機關處理,修法時必須尊重被害人的意願。就此個案而言,因加害人並非性侵學校的學生,而是同居人的女兒,第一線的社工會傾向當成亂倫案件,走兒少保護的流程,不是校園性侵害。 張玉漢助理了解本案有嫌疑犯人權的問題,但教師工作有其特殊性,是否應有特別的規範,讓警察機關得以通知學校。他也傳達了孫大千委員的關切,委員表示將以兒童的人身安全為首要考量,願意提案修法,交由委員會討論出最適當的方案。 各部會主管感謝本會關心此案,促成這次的討論,也對本會身為教師組織卻率先提醒相關單位狼師通報漏洞的問題,表示肯定! 校園的性侵害防治不能只侷限在學校內部,尚需外部力量協助。本會也特別感謝孫大千委員辦公室召開此次協調會,得以將修法進程往前推動一步。本會將持續和委員及各部會一起努力,保護學生的受教權與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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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7 下午 06:23:45
【工作報告】協助【許智傑立委】與【全教總國會聯絡人】針對「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協調會」進行會談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許智傑立委】於06月05日上午11:30與【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與【全教總國會聯絡人張美英老師】,針對本會於06月04日央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協調會」之立場進行會談。會談中【許智傑立委】主要係針對教育政策合作,及「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之議題,與【全教總國會聯絡人張美英老師】進行簡單會談,並向【全教總國會聯絡人張美英老師】述明【許智傑立委】協助【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及本會,與【教育部】及【勞委會】針對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之立場。
【許智傑立委】於會談中說明,其認為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應以各縣市教師工會與學校進行團體協約簽訂較為妥當,若學校認為團體協約之內容係學校所不能決定者,再委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與縣市教師工會進行簽訂;若縣市政府教育局無法簽訂之協約內容,可再委由【教育部】來簽訂。團體協約之簽訂,仍應賦予各校及縣市工會具有較高之自主性,並讓責任對象具體化,否則現行方式僅會造成「三個和尚沒水喝」之現象,若團體協約係由教育部於全國性工會簽訂,以如此之方式欲規範各縣市工會之團體協約較不妥當。
因此次會談主要係【許智傑立委】主動邀約【全教總國會聯絡人張美英老師】進行簡單會談,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於會談中僅是共同參與之角色,全由【許智傑立委】與【全教總國會聯絡人張美英老師】進行對話,本會並無加入討論與溝通。而會談主題主要也是著重於【許智傑立委】與【全教總國會聯絡人張美英老師】,溝通「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之立場與理念,及廣泛教育政策議題未來合作之可行性,並無針對特定政策議題進行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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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6/7 下午 06:35:08
【2012/04/2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感謝楊麗環委員為基層家長和老師所做的努力--12年國教座談 家長爭問公平性 ============================================================================== 12年國教座談 家長爭問公平性 2012/04/23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教育部長蔣偉寧(右)、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長張明文(左)針對家長所提意見,交換看法。 記者游文寶/攝影
12年國教將於後年實施,但很多人仍然搞不懂,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到桃園主持座談會,家長爭相詢問制度公平性、就近入學等問題;蔣偉寧表示,教育部將於4月25日公布12年國教29個方案,會在適當時間將相關意見反映在政策裡。 由立委楊麗環主辦的12年國教座談會,昨天在振聲中學舉行,教育部長蔣偉寧、中等教育司長張明文等人到場說明,並聽取心聲,現場湧進500多人。
「不要以為自己懂了,家長就懂了。」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憂心12年國教對弱勢孩子不利,應回到「就近入學」,否則很多人已開始買房子「占戶籍」。
「很多家長擔心制度公平性問題,不明白是先特色招生再免試入學,還是先免試再特色?」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發言人呂朝福說出很多家長心聲,他們擔心學校素質下降,因超額比序要比品格、才藝等項目,造成如公關等「另類」補習班猖獗。
縣議員舒翠玲批評,超額比序條件在7大領域分配比率不均,將抑制教學正常化,建議國中要針對多元學習設計適當課程,發展學生自己興趣,才能破除明星高中迷思。
「12年國教特色招生,到底是全國統一辦理,還是各校舉辦?到底要考什麼科目?」家長、老師紛紛提出疑問,認為特色招生比率應該全國一致,否則桃園縣優秀學生都被其他縣市「吸光」。
桃園縣教育局長林逸青表示,桃園縣本身就是一個大學區,不用遷戶籍,住在桃縣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申請武陵高中或其他學校。後年實施12年國教,桃園縣核定的高中職名額共3萬3000人,當年的國中畢業生為2萬7000人,每一個孩子都有學校就讀。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12年國教是非常大的工程,家長、老師、校長的憂心他都了解,對於合理的要求及需求,教育部會在制度上調整;最主要目的,是提升國家競爭力,希望培養學生多元學習能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9 下午 11:53:26
【政策報告】1010416鄭麗君委員等提案之「私立學校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九條」法律修正案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鄭麗君、蔡其昌、吳秉叡、陳亭妃、楊曜、許智傑等22位委員於第八屆第一會期提出「私立學校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九條」法律修正案(內容詳如附件),其主要係希望未來推動私立高中職免學費之政策後,能有效落實私校公共化之政策目標。
該法律修正案主要修正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九條,其中第十五條部分,係修正私立高中職接受政府免學費補置之金額,達學校法人前一年歲入總額30%以上,法人主管機關可派任公益董事3-5名,且其中要包括該校教師代表1人,及該校家長會長也為董事成。此外,並於第三十九條私立學校之例案與招生部分,明訂103年度起,接受政府補助學費之私立高中職,則應依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相關法律辦理招生。此案主要係想透過「私立學校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九條」的修正,加以落實免學費後私立高中職的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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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15 下午 06:44:22
【工作報告】【教育部】回覆【許智傑立委】協助本會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06月04日召開之「團體協約協調會」公文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06月04日,【許智傑立委】協助本會及【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針對「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召開協調會。 101年06月08日,【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針對06月04日協調會決議,發文建請【教育部】召開研商會議。 101年06月13日,【教育部】回文表示將邀集相關單位,擇期召開研商會議。
【許智傑立委】於06月04日協助【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召開「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協調會,針對現行教師工會團體協約造成三個和尚沒水喝之情形,建請【教育部】務必幫忙協助解決此一困境,【教育部】當場允諾會協助地方工會解決此一困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於06月08日行文說明目前縣市工會簽訂團體協約面臨之困境,並要求【教育部】召開研商會議協助解決。【教育部】於6月13日回文表示,將針對「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此一議題,擇期召開研商會議,並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討,以解決目前面臨之困境。
●●●1010613教育部書函●●● ================================================================================ 受文者: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發文字號:臺研字第1010108816號 速別:普通件
主旨:所送工會與公立學校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之建議處理意見,業已收悉,餘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會101年6月8日101桃縣教工字第101號函。 二、針對 貴會所提意見,本部將擇期邀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學者專家、縣市教育局(處)代表、教師工會代表、校長及家長團體代表召開研商會議討論。另請 貴會提供實務與公立學校進行團體協約所遭遇之困境,俾提會討論。
正本: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副本:立法委員許智傑國會辦公室、本部教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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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15 下午 06:52:56
<DIV class=yiv792670008header> 屏東縣教產工會暨教師會電子報第 176 期◎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06-08</DIV><DIV class=yiv792670008breadcrumbs>Home </DIV><DIV class=yiv792670008middle><DIV class=yiv792670008TadNewsPaper_content>工作報告 101.06.08 【報告人】 屏東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黃莆田 感謝 立法院 蘇立委震清於6/6(三)教育委員會提案
建請教育部應對『國民小學教師班級員額將分4年,從每班1.5人提高到1.7人』提撥所需經費,並排除「全校未達9班而學生總數達21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1人」與「納入國小專任輔導教師」,避免教職場充斥非典型雇傭人力,影響學生受教權。 背景說明1.馬英九總統於100年12月1日宣布,國民小學教師班級員額將分4年,從每班1.5人提高到1.7人。 2.101年5月3日上午於教育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召開「研商提升國小教師員額事宜」決議提高班師比達1.55的計算納入「納入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全校未達9班而學生總數達21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1人」,設算結果屏東縣已達1.539,距離1.55僅差距0.001,再用「2688專案經費」補足。簡言之教育部不但未對此政策提撥經費,反要求地方政府運用原有「2688專案經費」調高班師比,形同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 3.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於101年6月6日與台中、台南、高雄市辦理聯合公聽會訴求地方與中央政府應負起責任避免將來學校「非典型聘雇」,將造成教學品質不穩定的問題。 敬請期待,俟教育部對此提案回文後,再與夥伴們報告! </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15 下午 06:57:58
【工作報告】要求馬政府兌現教育政策支票,【許智傑立委】向行政院長陳冲及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質詢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03月16日,【許智傑立委】針對教育議題,向【陳沖院長】及【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有鑑於馬英九政府連任成功後,對於競選前之教育政策支票尚未看見兌現署光。馬英九總統於100年12月1日接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時宣布,配合軍教課稅後,101年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從每月2千元提高3千元,102年將再增加為4千元;及國小班級教師員額將分4年,從每班1.5人提高到1.7人,前述兩項政策皆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為顧及軍教課稅後,教師權益的照顧,並積極監督馬英九政府落實選前政策。由中央政策聯絡部爰請許智傑委員於行政院施政總質詢時,針對前述兩項競選支票,對於陳冲院長及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蔣偉寧部長表示目前相關政策皆在研擬中,會盡快提出具體內容。許智傑委員要求教育部盡快提出具體方案,未來會持續緊盯這兩項議題。
另外,中央政策聯絡部也爰請許智傑委員對於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進行質詢,該計畫明定對弱勢學生的教科書、簿本費及其他相關代收代辦費費用進行補助,實施日期為98年1月14日~101年12月31日。而教育部卻於今年2月9日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100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小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補助的公文中,卻逕行刪除「書籍費」乙項。許智傑委員要求陳冲院長與蔣偉寧部長要重新檢討此一政策,陳冲院長也當場請教育部重新檢討。
相關新聞報導: ●1010317台灣時報--許智傑力爭補助書籍費敗部復活 ●1010316中廣新聞網--蔣偉寧:導師費調至三千 上看四千 ●1010315台灣時報--教育部取消弱勢生書籍費補助 立委諸公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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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16 下午 08:08:41
<DIV class=yiv1237617862header> 屏東縣教產工會暨教師會電子報第 113 期◎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03-11</DIV><DIV class=yiv1237617862breadcrumbs>Home </DIV><DIV class=yiv1237617862middle><DIV class=yiv1237617862TadNewsPaper_content> 敬致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會員 <DIV style="COLOR: rgb(34,34,34); FONT-SIZE: 17px"><DIV style="FONT-FAMILY: arial, sans-serif"><DIV> </DIV></DIV></DIV><DIV style="FONT-FAMILY: arial, sans-serif; COLOR: rgb(34,34,34); FONT-SIZE: 17px">1.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近日已將上述相關法條修正草案交付民進黨籍雲林縣立法委員劉 建國,將展開連署修法,特向劉委員暨其辦公室同仁表達感謝。 2. 上述內容擬增訂於「勞動基準法第37條」 (法案如附檔)。 本案旨在實現教育的公共性中階級流動與社會公平正義; 國家應立法保障勞工家長平等參與學校教育的基本權利, 爰由國家保障勞工家長帶薪公假出席國民教育階段子女之學校家長日 ,維護廣大勞動家長及其子女之權益。本案於100年9月經全教總 常理會通過,於100年10月由劉委員提案並審查,但因勞委會提 供數據錯誤誤導部份立委,第七屆任期內未完成�� �讀, 所以在第八屆重新推動。 3. 本案於劉委員完成提案送議事處之後,將正式辦理遊說登記, 以合法方式進行法案推動。 4. 謝謝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周坤鴻理事長的協助,敬請各縣市教師會、 教師工會共同關心,合力推動。 </DIV></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16 下午 08:18:36
【2012/03/0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感謝陳學聖立委關心教育並為桃園縣廣大學子發聲~~ 【中國時報】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說,一些好高中只想用考試來進行特色招生,不太願意提供免試入學名額(如桃園武陵高中),如果不阻止這種現象,十二年國教難以成功。 【公共電視】立委陳學聖,點明桃園武陵高中只提供20%,建中北一女最多也只有15%,要教育部長蔣偉寧給個答案. 【中央社】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表示,103年預計免試比率要達75%,教育部不應把明星和偏鄉名額混在一起,據他所掌握的資料,以桃園為例,武陵高中免試只有20%,希望教育部能有溝通法寶和地方協調。 陳學聖說,他立委選舉失敗,可以重新來過,但教育失敗無法重新來過,學校3月底就要提報比率,希望教育部不要容許「假平等」。 ====================================================================== 108年起 明星高中半數名額免試 2012-03-08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長蔣偉寧7日首度在立院備詢,他表示,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可採計學生會考、體育、志工等多元表現。(王遠茂攝)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表示,十二年國教一○三年上路,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可採計學生會考、體育、志工等多元表現,但會考成績占入學總成績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免試入學比例逐年提升,一○八年起強制明星高中至少提供五成免試名額,一一三年起所有學校百分百免試入學。 蔣偉寧昨天首度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施政報告。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問,現在國一生是十二年國教首屆適用對象,但教育部四月底才會提出這些學生升高中職超額比序辦法,家長很受折磨。 蔣偉寧回答表示,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免試入學的超額比序,不能參採學生國中在校成績,但可看會考、社團、體育、志工等多元表現,其中會考成績最多占三分之一。過去教育部對十二年國教是否能參採會考成績態度不定,現已有明確方向。 今年明星高中免試比例僅一成五,北北基之前還主張建中、北一女等名校退出十二年國教免試行列。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說,一些好高中只想用考試來進行特色招生,不太願意提供免試入學名額(如桃園武陵高中),如果不阻止這種現象,十二年國教難以成功。 蔣偉寧答說,一○三年十二年國教上路時,全國十五個招生區,每區免試入學比例都要達七成五,個別學校也要提出免試名額。推動五年後,一○八年時,教育部會強制明星高中免試比例達五成;一一三年時,全部學校都是百分百免試入學。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說,十二年國教以免試入學為主,但教育部提出的方案,卻讓私立完全中學高中部七成招生名額可由國中部學生直生,公立完全中學國中部三成五學生可直升高中部,這讓一些建商打出「買國中送高中」的訴求,影響房地產市場。 蔣偉寧回應,完全中學免試名額若只提供給國中部學生直升,不合理。十二年國教上路後,私立學校會得到政府更多補助,屆時高中部免試名額不能只提供國中部學生直升用,也要提供一般學生入學用。 =============================================================================== ●公視新聞網 / 教育文化 明星高中免試比例 教長答案又改口 教育部長蔣偉寧首度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立委關心12年國教實施後,明星高中免試入學的比例,蔣偉寧原本說,像是建中北一女這樣的明星學校,103年免試比例得達到50%,但後來又改口說,希望能在103年後的五年內達成. 12年國教103年上路後,明星高中的免試比例到底會不會逐年提高,立委陳學聖,點明桃園武陵高中只提供20%,建中北一女最多也只有15%,要教育部長蔣偉寧給個答案. 這是蔣偉寧第一次公開表示,103年時建中北一女武陵這些明星高中的免試比例也要有50%,不過20分鐘後,蔣偉寧又改口了. 關心明星高中的免試比例,也有立委要求教育部正視直升入學納入免試名額的問題,立委林佳龍說,今年全國的私立高中,有七成的免試名額來自國中部直升,公立高中也有35%,根本違背12年國教的精神. 蔣偉寧認為,廣義來看,直升也算免試,不過的確不完全滿足免試入學的精神,允諾會趕快進行檢討. 記者林曉慧沈志明台北報導. (2012-03-07 12:00) 中晝新聞
====================================================== ●中央社 明星高中 108年免試要一半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12.03.07 12:00 pm 教育部十二年國教政策,預計在103年時,免試入學比率要達75%;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在立法院宣示,108年時,所有學校免試比率都要達到50%,113年時,免試比率達100%。 蔣偉寧今天到立法院進行施政重點與業務概況報告,多名立委關心十二年國教免試比率。 蔣偉寧說,從長遠的目標來看,希望達到100%的免試比率,希望103年後的5年,也就是108年,希望每校免試比率達50%,更期盼103年後的10年,免試比率能達100%。 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表示,103年預計免試比率要達75%,教育部不應把明星和偏鄉名額混在一起,據他所掌握的資料,以桃園為例,武陵高中免試只有20%,希望教育部能有溝通法寶和地方協調。 陳學聖說,他立委選舉失敗,可以重新來過,但教育失敗無法重新來過,學校3月底就要提報比率,希望教育部不要容許「假平等」。 民進黨籍立委林佳龍表示,他支持蔣偉寧宣示明星高中免試比率要達50%,而且「越早越好」,他自己也是畢業於建國中學,但他認為,學校應該要把中間程度以上學生造就成上上之才才對。
【2012/03/0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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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30 下午 07:33:29
【2012/06/2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id=yiv2129652851zoom1><DIV class=yiv2129652851Section1>【立法進度報告】立法院(8-1)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完竣議案 報告人:王英倩(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立法院第八屆第一會期的「業績」慘淡,遭到各界指責,僅通過11項法案、2個決算案、1個立法院內規和1樁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法律案事關重大,若匆促草決實非全民之福,我們不認為應該以數量做為評價的標準,但仍希望立委諸公謹記民意所託,特別在制定教育相關法律時,應更重視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本會將於下會期持續與合作立委保持聯繫,地方基層教師的心聲絕不會在中央缺席。 製表 / 中央政策聯絡部 (摘錄教育相關法律案) 序號 | 案 由 | 委員會審查 會次及日期 | 內容摘要 | 1 | 大學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第1會期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17)決議:審查完竣。 | 讓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者,能夠以大學核定招生總名額5%為上限,以外加名額方式,甄選學生修讀各級各類學位或班別。(教育部對此持保留立場) | 2 | 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 第1會期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17)決議:審查完竣。 | 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的學生,不宜用法律增加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者的限制,因此提案修法,取消現行「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可由鄉鎮市公所處新台幣100元以下罰鍰等規定。 | 3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草案 | 第1會期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17)決議:審查完竣。 | 全文共11條條文,主要做為行政院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之補充法源。(教育部認為高級中等教育法已足夠,不需要另訂此條例) | 4 | 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 | 第1會期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21)決議:審查完竣。 | 為配合高級中等教育發展需要,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特整合現行「高級中學法」及「職業學校法」的規定,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 | 5 | 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1.第1會期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10)決議: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進行逐條處理。 2.第1會期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21)決議:審查完竣。 | 為符合行政院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中有關高中高職及五專入學方式及免學費的規劃,配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作業,擬具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6 |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 | 第1會期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101.5.28)決議:審查完竣。 | 有鑑於建教合作制度的種種弊病,為保障建教生於建教合作機構內受訓之權益而擬具。 |
</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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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5 下午 08:52:55
【2012/12/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立院動態】感謝鄭麗君委員與許智傑委員不忘關心教師與學生之權益 (文/整理 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王英倩) 本會持續透過友好立委表達對中央教育政策的意見。在立法院展開預算審查大戰之際,感謝【鄭麗君】及【許智傑】兩位委員仍不忘關心教師與學生之權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連署本會建議之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以下政策進行檢討並改進:
(1) 正式教師編制之經費 (2) 教師法修正條文 (3) 學校過度管控員額 (4) 大學學費調漲方案 (5) 高中職導師費
●●立法院8-2會期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星期一) 通過決議: (二十五)鑒於教師課稅減課,加上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由每班1.5名提升至1.6名,並預計於2年內完成提升員額之目標。而國小之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教育局,提昇國小教師編制後,教育部僅針對教師課稅減課之鐘點費進行補助;加上現行地方政府普遍財政困窘,無法編列足夠經費因應提升教師編制後聘請正式教師,導致地方政府僅能以代課教師因應相關課程。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及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建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此一課題,邀請教育部進行經費編列及補助之專案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
(二十六)鑒於近日教育部研擬修正「教師法」部分條文,其中包括:教師工時不得協商、引進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評鑑、改變教評會成員等三大方向。而教師組工會已是現行之趨勢,若於教師法中規範教師工時不得協商,則有違工會法相關之規定與立法精神。再者,於教師法中引進評鑑規範,是否應與教師考績脫鉤?而改變教評會之成員,是否過度擴張校長之權限,使得校長擁有過多權限掌握學校教師之生殺大權?是以,建請教育部應針對日前報導揭露之相關教師法修正內容再行研議,以推動符合各界期待之修正方向。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二十七)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而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卻恣意提高控管員額,造成代理代課教師比例攀升,致使過度控管員額導致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師工作權受損。是以,建請教育部應研擬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各校正式教師比例應達95%以上,避免部分地方政府依其對學校興辦管理之自治權限或人事財政上之考量等,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損及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並避免因代理兼課教師比例過高,損及學生受教權益。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五十七)教育部欲訂定「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漲方案」為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整之機制,教育部於其中納入「國民實質薪資所得」及「物價漲幅」之概念進行連動式規劃。於國民實質薪資所得下降時必須調降大學學雜費,且「家庭教育支出比例」之漲幅亦不可高於物價漲幅,在前述機制建立前,大專院校學雜費應予以凍漲。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
(五十八)針對高中職教師爭取比照國中小、幼兒園導師發放導師費一案,教育部已於101年8月13日呈文行政院爭取經費,但遭行政院人事總處駁回。教育部應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並以行動捍衛教育部政策,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電話:03-2811588 傳真:03-28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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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5 下午 08:53:49
【工作報告】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11月份工作報告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11月份主要工作項目,包含:相關教育議題爰請立委提出質詢、充分擔任工會與中央政府間的平台、協助工會索取相關資料,並與【許智傑立委】研討相關法案修法、連署等事宜,及協助【許智傑立委】提出相關預算刪除、凍結提案,並協助準備相關提案之說明。【中央政策聯部】於11月份相關工作事項如下所列之內容。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11月份工作內容●●● ================================================================================ ●101年11月1日,協助【許智傑立委】針對建請【教育部】進行「提升國小教師編制經費補助」進行專案報告提出主決議 ●101年11月2日,與【私立學校文教協會】討論有關「私校公共化」法案 ●101年11月2日,與【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討論有關「教師工會團體協約」事宜 ●101年11月5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教育部預算刪除、凍結」提案相關資料 ●101年11月6日,提出陳淑慧委員等提案「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政策報告 ●101年11月6日,【教育部】回復【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許智傑立委】發文詢問「101學年度國小教師編制提升至1.55人」之相關問題 ●101年11月8日,協助【許智傑立委】發文「私校公共化」公聽會開會通知 ●101年11月13日,提出林正二委員等提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政策報告 ●101年11月14日,協助【許智傑立委】聯繫「私校公共化」公聽會相關事宜 ●101年11月16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朝野協商資料 ●101年11月16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召開「十二年國教系列--私校公共化」公聽會 ●101年11月19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教育部預算刪除、凍結」提案相關資料 ●101年11月21日,針對管碧玲委員等提案增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11月21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教育部預算刪除、凍結」提案相關資料 ●101年11月22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教育部】「提升國小教師編制」政策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之「主決議」 ●101年11月22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許智傑立委】提出之「主決議」,要求【教育部】重新討論「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1年11月22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許智傑立委】提出之「主決議」,要求【教育部】研議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101年11月23日,保障學校教師編制,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國民教育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連署 ●101年11月28日,針對親民黨團提案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八條條文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11月29日,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提升國小教師編制」經費問題向【教育部陳益興次長】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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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10 下午 06:17:07
【工作報告】1011115因應少子化情形越趨嚴重,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連署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09月17日,保障教師工作權,與【許智傑立委】研擬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 ◎101年11月15日,保障教師工作權,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連署。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鑒於國內少子女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教師面臨減班超額之壓力,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與【許智傑立委】研擬並協助連署推動「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推估未來五年之學生與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與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援助。」期望將少子女化此一社會動態過程,建立永續之監測機制,以避免減班超額之情形發生,保障學生就學權益,及教師之工作權。該法案參與共同提案之委員,包含:許智傑、李昆澤、劉櫂豪、劉建國、邱志偉、何欣純等6位委員;參與連署之委員包含:鄭麗君、黃偉哲、高志鵬、吳秉叡、蘇震清、姚文智、李俊俋、潘孟安、葉宜津、李應元、吳宜臻、陳唐山、薛凌、尤美女、陳亭妃等15位委員。
「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研擬修正條文內容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李昆澤、劉櫂豪、劉建國、邱志偉、何欣純等21人,鑒於國內少子女化之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為保障國民教育品質及教師之工作權,爰提案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草案,明定中央與地方政府應每年評估各縣市未來五年之班級學生數及教師人數,以建立相關評估機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許智傑、李昆澤、劉櫂豪、劉建國、邱志偉、何欣純 連署人: 鄭麗君、黃偉哲、高志鵬、吳秉叡、蘇震清、姚文智、李俊俋、潘孟安、葉宜津、李應元、吳宜臻、陳唐山、薛凌、尤美女、陳亭妃
第十一條 現行條文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做妥善規劃並提供各校必要之援助。 研擬修正條文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推估未來五年之學生與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與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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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10 下午 06:21:36
【政策報告】許添財委員等提案「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許添財、許忠信委員,為讓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其屆齡日期於8月1日以後的退休校長,因其任期屆滿超出一年只有幾個月而無法適用相關規定,至原校務發展不得延續,其個人回任教職又時間苦短,因此,有礙學校師資規劃之完整性與安定性,許添財委員等提案「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以解決前述之問題。
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條文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任期一任為四年。但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 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十校者,得遴選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不受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定之。 直轄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報請直轄市政府聘任之。 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校長,由各該校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各該校或其附設實驗學校或其他學校校長或教師中遴選合格人員,送請校長聘兼(任)之,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前三項遴選委員會應有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遴選委員會之組織及運作方式,分別由組織遴選委員會之機關、學校定之。
修正條文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任期一任為四年。但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 但任期屆滿後二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十校者,得遴選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不受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定之。 直轄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報請直轄市政府聘任之。 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校長,由各該校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各該校或其附設實驗學校或其他學校校長或教師中遴選合格人員,送請校長聘兼(任)之,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前三項遴選委員會應有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遴選委員會之組織及運作方式,分別由組織遴選委員會之機關、學校定之。
說明 一、原規定「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對於為讓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其屆齡日期於8月1日以後的退休校長,因其任期屆滿超出一年只有幾個月而無法適用本規定。 二、即將屆齡退休之校長,雖其治校績效卓著,但由於所剩任期未逾二年,若欲續任校長,無法為他校所接受。若因此回任教師,亦有浪費人才之虞。對該終生奉獻教育居功厥偉之校長亦有尊嚴上未獲應有尊重之失,更有違尊師重道之文化傳統精神。 三、故建請考量出生日差異,修改為二年內將屆齡退休,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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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17 下午 07:33:26
【工作報告】1011022協助監督、爭取預算,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102年度教育部預算」向【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質詢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10月22日,協助監督、爭取預算,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102年度教育部預算」向【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質詢。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0月22日進行「102年度教育部預算審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於9月初即接受【許智傑委員】央請,由中央政策聯絡部協助針對【教育部】102年度經費預算提出相關意見。本會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102年度教育部預算審查」提出三大面向質詢:
第一部分:【教育部】102年度預算呈現負成長,減少23.1億元,減少比例為0.96%,且教育部預算102年度僅占中央政府總預算的12.20%(100年度13.43%、101年度12.38%),【教育部】歷年預算皆無大幅成長,與【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競選時承諾每年增加240億元皆有落差。【許智傑立委】質疑【教育部】對於教育經費爭取不利,【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時指出,教育經費自2008年起以增加近800億元,其中包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預算,委員看到的僅是一般預算,特別預算【教育部】編列許多,【許智傑立委】要求【教育部】應盡速針對部長所指出成長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
第二部分:【行政院】近期推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其中「結合產業需求,改進技職教育」列為【行政院】首要工作。但【教育部長蔣偉寧】於10月11日備詢時指出,【教育部】於98年起陸續向行政院提出「提升技職教育3年200億」的方案,但一直未獲【行政院】支持,【教育部】僅能以部本身之預算,於102年度技職教育經費編列3億元加以因應。【許智傑立委】認為【行政院】在「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中,喊出「結合產業需求,改進技職教育」是在喊假的,否則相關方案已經編列包含:公共建設方面1918億元預算、推動產業轉型編列 403 億元,但未見【行政院】針對改進技職教育編列任何預算。【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明年度應可看見【行政院】對於技職教育體系的經費編列上有所改善。
第三部分:【青輔會】明年度整併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從【教育部】102年度預算中,發現「青年業務」明年度的預算皆呈現減少之情形,減少幅度甚至高達30%以上,【許智傑立委】要求【教育部】應正視目前青年失業的情形,所有經費皆減列,僅由「青年領袖至總統府及中央機關實習計畫」增列了280萬元,如此情形對於【教育部】解決青年就業問題是否有幫助請【教育部】要加以檢討。
2012/10/22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許智傑委員質詢內容 1. 部長102年度教育部預算是呈現正成長還是負成長?(負成長,減少23.1億元、減少比例0.96%)部長知道這幾年教育經費佔總預算的比例一直再下降嗎?教育支出占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比例,發現102年度教育支出僅佔總預算的12.20%,較100年度的13.43%、101年度的12.38%,呈現持續下滑現象。部長為何整體預算在成長,但教育預算佔的比例卻沒有跟著成長呢?部長可以跟我們解釋一下這原因出在哪裡嗎?馬英九2008年選舉時不是提說每年教育預算要增加GDP的0.2%,每年要增加240億元但都沒有做到,這原因是出在哪裡呢? 2. 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主要因應策略強化產業人才培訓中,行政院列為第一項工作重點是「結合產業需求,改進技職教育」。部長既然行政院將技職教育列為第一項工作重點,為何98年提出3年200億的「技職教育再造方案」會跳票呢?還只剩3億元,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102年度的「技職教育與產業發展」也從101年度的30.87億元減少為25.18億元,少了5.69億元之多;而在15億元的高中職優質化經費中,高職部分補助多少錢?高職僅編列約5億元,不到一半。部長這樣的經費編列方式,妳要如何跟我們說行政院有再注重人才培育呢?有再改進技職教育呢?「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在公共建設方面編列1918億元預算、加速推動產業轉型,總計編列 403 億元用於推動新興產業及智慧型產業,部長既然改進技職教育也是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的其中一環,那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有無編列經費投注技職教育呢?還是只有教育部編列的3億元呢?部長是否能趁這個機會向行政院要錢來投入技職教育呢? 3. 部長雖然行政院跟教育部都說台灣青年失業率有4.4%,在世界各國中並不算是很嚴重的,但部長您知道我們再看失業率還會看青年失業率與總體失業率的比值嗎?青年失業率與總體失業率的比值是將近3,青年失業率13.61,總體失業率4.4%。部長知道這個比例我們排名世界第幾嗎?第2,僅次於義大利,青年失業人口佔總失業人口數的75%。部長我們明年度對於青年就業輔導的預算編列是增加還是減少?減少,而102年度教育部又整並青輔會與體委會,教育不整並了兩個部會後,佔總預算的比例非但沒有增加,還比合併前佔的比例少,部長真的要好好思考我們的教育預算怎麼會變成這樣。部長知道青年發展署明年的預算每一項都減少,甚至減少幅度高達30%,青年就業相關的預算都遭到行政院刪減,不知道我們的青年政策還要怎樣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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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17 下午 07:34:34
【工作報告】1011022爭取教師權益,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主決議」連署,爭取「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每月70小時」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10月09日,爭取教師權益,與【許智傑立委】研擬「臨時提案」爭取「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每月70小時」。
101年10月22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主決議」連署,爭取「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每月70小時」。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認為寒暑假課輔鐘點費暑假每月25小時、寒假15小時,是否是最佳的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本會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所述「公立學校聘任之教 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教師不適用財政部所提出「公務員每月20小時」之加班限制。而關於教師寒暑假課輔的免稅時數,本會認為應可從行政院「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中,另有「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不超過70小時為上限」的規定來作為協商基礎,因學校的課後輔導、課後照顧、攜手計畫等,都是主管機關 訂有實施辦法或管理辦法的教學項目,亦符合該要點中「週期性工作,需較長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作」的原則。
是以,基於前述理由,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於10月09日與【許智傑立委】研擬關於「學校教師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之主決議,並於10月22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教育部預算審查時,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連暑,正式提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對於學校教師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能從行政院「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中「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不超過70小時為上限」的70小時為基礎來思考,且現行「學期中課後輔導鐘點費」已有每月70小時免稅的成果,以此為考量做為訂定學校教師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之參考基準。
「臨時提案」研擬內容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教師課稅後,學校教師於學期中課後輔導鐘點費每月有70小時得以免稅,現行國高中教師於寒暑假期間普遍皆會進行寒暑假課輔,但於寒暑假期間所進行之課後輔導,教育部並無明確可免稅之時數。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所述「公立學校聘任之教 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因此教師不適用財政部所提出「公務員每月20小時」的加班限制。是以,建請教育部與財政部研擬協商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其免稅時數能否比照行政院「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中,另有「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不超過70小時為上限」之規定,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輔每月得以有70小時內免稅時數之可行性,以提升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之意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邱志偉
連署人: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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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29 上午 11:39:13
【工作報告】保障教師工作權,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提案連署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09月10日,保障教師工作權,與【許智傑立委】研擬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 ��101年10月17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提案連署。
工會法於2010年6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並在隔年4月26日正式宣布工會法修正案在5月1日開始實施,讓教師得組織及加入工會,各縣市教師職業工會或是教師產業工會於是在100年的5月1日陸續成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鑒於教師職業或產業工會成立至今已逾2年之久,已累積許多實務運作之經驗。依據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之規定,教師與雇主遇有勞資爭議時,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之事項者,不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現行對於教師與其雇主間之勞資爭議之認定過於模糊,無法有助於現行教育產業工會處理相關勞資爭議之事宜。
是以,本會【中央政策聯落部】與【許智傑立委】爰參考「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之規定,研擬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將提案明定教師對於學校或主管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提起勞資爭議。而屬依法提起行政救濟者之事項,則不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期望藉此能夠更有效保障教師工作權益。
此提案共有立法委員許智傑、楊曜、李昆澤、許添財、陳歐珀、邱志偉、劉櫂豪等7位委員擔任提案人;立法委員蔡其昌、陳節如、黃偉哲、葉宜津、潘孟安、劉建國、陳唐山、蘇震清、尤美女、段宜康、李應元、李俊俋、吳宜臻、林世嘉、陳其邁等15位擔任連署人。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研擬修正條文內容●●● ================================================================================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楊曜、李昆澤、許添財、陳歐珀、邱志偉、劉櫂豪等22人,鑒於「工會法」於2010年修正後賦予教師組織工會之權利,確認教師納入勞資之體系架構中,然現行對於教師與其雇主間的勞資爭議處理認定過於模糊,僅以適用行政救濟之但書方式加以規範。為釐清教師與其雇主對於勞資爭議之認定,爰擬具「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條」修正草案,以明定教師與其雇主間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之事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楊曜、李昆澤、許添財、陳歐珀、邱志偉、劉櫂豪
●連署人:蔡其昌、陳節如、黃偉哲、葉宜津、潘孟安、劉建國、陳唐山、蘇震清、尤美女、段宜康、李應元、李俊俋、吳宜臻、林世嘉、陳其邁。
第十五條 【現行條文】 本法於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以下簡稱雇主團體)與勞工或工會發生勞資爭議時,適用之。但教師之勞資爭議屬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之事項者,不適用之。 【研擬修正條文】 本法於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以下簡稱雇主團體)與勞工或工會發生勞資爭議時,適用之。 教師對於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勞資爭議。但教師之勞資爭議屬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之事項者,不適用本法。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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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2/12/30 下午 08:33:02
【2012/12/1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立院動態】教師法審查會報告 報告人/王英倩(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上週四(2012年12月13日)審查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案是自民國91年大幅修正後,再次對教師法進行重大變革。其中調降教評會的教師比例(第11條)、教師評鑑正式入法(17條之1)、增訂教師在校服務時間(18條之2) 及明訂工時不得為團體協約協商項目等條文,除攸關教師個人勞動權益,更對教師集體團結權產生極大影響。本會將積極向立委遊說表達立場,並密切關注審查過程,以下是會議情形摘要(詳細記錄以立法院公報為準):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會議事由: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蔣乃辛等31人擬具「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會議內容摘要:
蔣部長做完提案報告後,約有20名左右委員上台質詢,桃園縣籍立委只有呂玉玲發言,其餘縣籍立委未出席,另外友好立委鄭麗君有發言。 呂玉玲委員質詢摘要: △ 教師評鑑辦法是否已制定完成? 修正案第17條之1等於給予教育部空白授權,太過草率且有失公平。 △ 修法應以學生受教權為優先考量,學生有利的政策就是最好的政策。 △ 教師評鑑的方向在哪裡? 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太慢。 △ 評鑑委員如何產生? 其中必須要有校長、家長代表。 △ 教師評鑑是否會分等級? △ 老師有教師和勞工的雙重身份,如何區分? △ 儲備教師是否須加入教師評鑑? 鄭麗君委員質詢摘要(針對教師法的部份): △ 修法的目的是什麼? 有沒有評鑑以外的方法可達到此次《教師法》修法的目的? 其他國家的實施經驗? △ 高等教育評鑑的問題是否進行檢討? 如何避免中小學教師評鑑重蹈覆轍? △ 評鑑辦法應讓各方代表深入討論,擴大公民參與。 △ 老師的雇主認定目前還有很大的爭議,應思考完整的協商制度,不能個案處理。 蔣偉寧部長發言摘要(综合整理): l 針對工會: 1. 不能只用「勞資」來形容教育環境裡的關係。 2. 教師會和教師工會的功能應分開。 3. 重申教師不是職業,是志業。陳碧涵追問其中差別,蔣答:志業不只談權利義務,而是發自內心的奉獻。談職業,就是把老師當成勞工。 4. 教師不是勞工,是專業人員。 5. 許智傑問「老師的雇主究竟是誰?」蔣先答三層雇主的概念,和勞委會的意見已趨於一致。後又說不要用雇主的概念,而是三層協商的制度。 6. 林淑芬問「評鑑方式是否會與工會協商?」蔣答: 評鑑不屬於團體協商的項目。 7. 關於協商對象的認定交給地方教育局,標準作業程序已經出來。 l 針對評鑑: 1. 會開公聽會,廣張各方意見。 2. 已成立工作圈,有初步想法和規劃。 3. 只會針對專任教師。 4. 評鑑在各國都是常態的行為。 5. 評鑑的項目和內容等細節,願意用公聽會方式和各方溝通,希望和修法同時進行。【因為有立委要求先公布辦法,再來談入法】 6. 不是為了淘汰老師,是用協助輔導的方式幫助教師專業成長。 7. 不適任教師的退場機制要積極處理。 8. 原則上和考績及淘汰制脫鉤,但如果初評、複評都沒過,有可能送到教評會處理。 9. 評鑑四年才辦一次,如果只用來淘汰老師,太勞師動眾。 10. 已將評鑑所需經費納入規劃,關於第三方教評委員的出席費,同意大方向由中央支付。【有立委算出全國3600多所中小學,平均每校五人,每次開會就要花掉七千多萬,希望教育部不要增加地方負擔】 11. 分為自評和他評,評鑑委員會由教育部訓練。 12. 結果只有「通過」和「不通過」,不會分級。以「獎優」為主,和考績不必然掛勾。 13. 量化是最低門檻,在這個基礎上,再向上追求卓越。 14. 承認高教評鑑出現問題,就是大家把追求卓越當成評鑑目標。 15. 關於評鑑結果如何處理還在思考【不乏要求把評鑑和考績綁在一起的立委,甚至說有獎無懲的評鑑是”偽善”】。 l 關於工時 1. 立委罵很多,蔣回答很少,只說因為各校情況不同,交給各校決定, 2. 工時制延伸的加班問題,如課後輔導會訂定免稅時數。 3. 老師是工時制還是責任制? 蔣答: 工時是基本規範,會訂出guideline,但老師的工作還是用「責任」的概念。【林淑芬痛批關於工時的法條太過荒謬,世界上沒有國家是這樣模糊化的,也違反了勞基法精神。對此蔣答: 教師不適用勞基法。】 PS【觀察報告】: 總結來看,現場多數委員對評鑑提出質疑,短期內的共識是「舉辦公聽會」、要求評鑑方式和內容「不能過於重視量化,重蹈高教評鑑覆轍。」有些委員特別指出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門檻太高,要求評鑑結果應做為成績考核和教評會審查參考,雖然蔣部長再三強調「評鑑的主要目的是『獎優』,不是為了『汰劣』」,但用「教師評鑑」來回應社會淘汰不適任教師的呼聲是很明顯的。 本會期的首次審查暫且擋下,後續發展仍應審慎因應,除非教師團體能展現更大的動員能量,教育部挾所謂「社會共識」推動「評鑑入法」勢在必行。 本會堅守一貫立場,全力阻擋《教師法》惡修,沒有模糊空間! 並隨時向會員回報修法進度及協商過程。籲請一向自認國會遊說最夠力的全教總,不要只是做時事評論,請以「公開、負責」的態度,立即公告自訂的草案版本,以杜絕基層教師對其與教育部進行秘密交換的質疑。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30 下午 08:38:16
【工作報告】1011022保障學校教師編制,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主決議」連署,要求【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101年10月08日,保障學校教師編制,與【許智傑立委】研擬「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101年10月22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完成「主決議」連署,要求【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鑒於國內少子女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教師面臨減班超額之壓力,為了避免減班導致超額教師難以處理,在縣市教育局處政策主導之下,學校通常未雨綢繆,以代理代課方式控留實缺,以因應日後必須消化超額教師的空間。但此舉卻可能造成地方政府過度控管員額,形成各校代課兼課比例過高,影響教師工作權與學生受教權。
是以,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鑒於目前許多地方政府過度控管正式教師之編制,與【許智傑立委】於10月08日研擬「主決議」要求【教育部】研擬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各校正式教師比例應達95%以上,避免部分地方政府依其對學校興辦管理之自治權限或人事財政上之考量等,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損及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並避免因代理兼課教師比例過高,損及學生受教權益。10月22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教育部】預算審查,本會協助【許智傑立委】進行主決議連署,並正式向立法院提出,要求【教育部】針對相關議題研擬改善計畫。
「主決議」內容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而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卻恣意提高控管員額,造成代理代課教師比例攀升,致使過度控管員額導致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師工作權受損。是以,建請教育部應研擬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各校正式教師比例應達95%以上,避免部分地方政府依其對學校興辦管理之自治權限或人事財政上之考量等,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損及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並避免因代理兼課教師比例過高,損及學生受教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邱志偉 連署人: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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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 下午 10:02:49
【牛奶瓶前言】:【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梁鎧麟】的效能,大家應該是有目共睹,別人不用酸溜溜地眼紅!中央的議題,本來就可以共同努力,努力成果為全國教師所共享,【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在中央議題的努力成果,絕對經得起檢驗,有必要我會舉出實例讓大家知道!
101年10月16日,保障原住民學童受教權,建請【許智傑立委】共同提案【王育敏委員】提出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修正草案。
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所提原住民族地區之認定,乃行政院依據「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之規定,於91年4月16日以院台疆字第0910017300號函核定「台北縣烏來鄉等30個山地鄉、新竹縣關西鎮等25個平地鄉(鎮、市)合計55個鄉(鎮、市)為『原住民地區』之具體範圍」。惟歷經十年,都會區原住民已佔原住民族人口逾四成五,若僅以原住民族「地區」認定為原住民幼兒相關權益保障之適用對象,顯不合時宜,且危害都會區原住民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
【王育敏委員】鑑於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規定之「原住民族地區」係採「屬地主義」,惟原住民族人口有近半數現居於都會地區,前開規定顯未能與時俱進,亦漠視都會區原住民幼兒之權益,且有違憲法揭示之平等原則。又各地區是否實施社區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須視該地區幼兒園教保資源充足與否而定,不應以幼兒園尚未普及為實施前提。爰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社區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之適用範圍,俾充分保障不同族群、不同地區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許智傑立委】共同連署提案【王育敏委員】提案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修正草案,以保障原住民學童之受教權。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修正草案●●● ================================================================================ 現行條文: 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於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社區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地區範圍、辦理方式、人員資格、登記、環境、設施設備、衛生保健、督導、檢查、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修正條文: 離島、偏鄉、其他幼兒園教保資源不足之地區及原住民族,得採社區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地區範圍、辦理方式、人員資格、登記、環境、設施設備、衛生保健、督導、檢查、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 說明: 一、查都會區原住民已占原住民族總人口逾四成五之比例,如僅以原住民族「地區」認定為原住民幼兒相關權益保障之適用對象,顯不合時宜,且危害都會區原住民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基於尊重原住民族發展語言及文化之權利,社區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不宜限縮只以「地區」為唯一認定標準,而應增加特定族群之考量,爰將「原住民族地區」修正為「原住民族」。
二、2011年6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上路後,主管機關積極推動幼托整合政策,所有公立托兒所都必須取得立案證書始能合法改制為幼兒園。然而,由於主管機關未積極協助公立托兒所改制,導致新北市、桃園縣、彰化縣、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等縣市之公立托兒所,因無法改善建物規格或專業人員配置而紛紛關閉。部分公立托兒所關閉後,又未見主管機關安排替代教保資源進駐,使前開縣市兒童接受適當教保服務之權利嚴重受損。
三、各地區是否實施社區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不應以幼兒園尚未普及為實施前提,而須視該地區幼兒園教保資源充足與否而定。至於判斷幼兒園教保資源是否充足,尤應考量該地區人口與幼兒園教保資源之比例,是否受幼托整合政策影響而關閉原有托兒所,以及現有教保資源能否滿足幼兒及家長之交通接送時間、族群文化及語言傳承等需求。因此,不應以該地區已設有公、私立幼兒園為由,排除當地幼兒獲得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之權利。爰刪除原條文所列「於幼兒園普及前」之規定,另增列「其他幼兒園教保資源不足之地區」,以擴大社區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之適用範圍。
為維護發展原住民族之語言及文化,社區互助式幼兒教保服務中與原住民族幼兒教育文化相關事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定之,併予修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5 上午 11:01:25
【工作報告】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12月份工作報告
●報告人: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12月份主要工作項目,包含:相關教育議題爰請立委提出質詢、充分擔任工會與中央政府間的平台、協助工會索取相關資料,並與【許智傑立委】研討相關法案修法、連署等事宜。適逢立法院預算會期,本會協助【許智傑立委】準備相關預算刪除、凍結提案之說明;本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也協助【許智傑立委】召開相關議題之公聽會。【中央政策聯部】於12月份相關工作事項如下所列之內容。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12月份工作內容 101年12月3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教育部預算刪除、凍結」提案相關資料 101年12月4日,針對黃文玲委員等提案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條文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12月5日,協助【許智傑立委】辦理「老人服務管理相關科系現況與未來」公聽會 101年12月6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教育部預算刪除、凍結」提案相關資料 101年12月10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彙整「教育部預算刪除、凍結」提案相關資料 101年12月10日,針對趙天麟委員等提案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12月13日,捍衛教師勞動權,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教育部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 101年12月14日,協助【許智傑立委】與【開平餐飲學校夏校長】討論建教生議題 101年12月18日,協助【許智傑立委】聯繫102年1月3日會長會報公聽會事宜 101年12月18日,針對鄭麗君委員等提案修正「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12月19日,協助【許智傑立委】召開「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實施後相關疑義之協調會 101年12月19日,協助【許智傑立委】處理「國立基隆海事」陳情案 101年12月19日,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校園吸毒倍增」向【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質詢 101年12月20日,彙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審查摘要 101年12月24日,協助【許智傑立委】處理「嘉義大學教師聘任陳情案」 101年12月24日,針對徐欣瑩委員等提案修正「專科學校法第七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政策報告 101年12月25日,參加【李俊俋立委】舉辦「體檢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公聽會」 101年12月26日,與【許智傑立委】參與【中教司長張明文】解說「十二年國教推動進度」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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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29 下午 01:08:37
<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1209280042content0 class="yiv1209280042fb_content yiv1209280042clearfix"><DIV><DIV id=yiv1209280042mainContainer0><DIV id=yiv1209280042contentCol0 class="yiv1209280042clearfix yiv1209280042hasRightCol yiv1209280042homeFixedLayout yiv1209280042homeWiderContent yiv1209280042hasExpandedComposer yiv1209280042newsFeedComposer"><DIV id=yiv1209280042contentArea0><DIV id=yiv1209280042pagelet_home_stream0><DIV id=yiv1209280042c50ec1ffec51507e34698922 class="yiv1209280042UIIntentionalStream yiv1209280042UIStream"><DIV> 【工作報告】立法院8-2會期教育法案審議情形 文/整理 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王英倩 立法院第八屆第二會期於1月15日結束,共通過69項法律案,兩項預算案,相較上會期的慘澹「業績」,本會期似乎稍有進步。然而,在教育方面,具有施政急迫性的「十二年國教」相關法案尚無進展,若屆時在時間壓力下倉促通過,更坐實了外界把學生當白老鼠的批評,不禁讓人懷疑,號稱已規劃長達30年的教育部是否真的準備好了? 反觀和「十二年國教」未直接相關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教育部不斷向媒體放話,表達「中小學教師評鑑」勢在必行的決心,背後強大的推力究竟為何? 是否有團體或個人被織進了龐大的利益網絡? 法案不會只是單純的政策考量,更多不能說的秘密是政治鬥爭。本會期雖暫且擋下,真正的決戰場極有可能就是下個會期。教育委員會重組之後,本會也將擬定遊說戰略,持續努力。 兩天後,馬總統將親自召開年金改革記者會,可預見的是教師退休制度將有重大變革,不論您是屬於屆退、將退或不知何時可退的階段,都應關注此次改革帶來的影響。本會向來主張軍公教與勞工不可分化,任何一個浴缸破了洞,漏水的都是整個社會。忙於教學的您,請善加利用工會會員的「特權」――訂閱電子報獲取資訊,並隨時向工會反映您的意見與想法。 請參閱附件: <一>行政院本會期教育相關優先法案 <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八屆迄今已結議案 <三>重要法案進度 ********************* <附件一>行政院本會期教育相關優先法案 (紅字為已通過) 法案名稱 | 擬案 機關 | 制定或修正主要內容 | 法案性質 | 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 | 教育部 | 規範高級中等學校之「入學方式」、「就學區規劃」及「學費政策」等事項,作為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法律依據。 | 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 | 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教育部 | 為符合行政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中有關高中高職及五專入學方式及免學費之規劃,配合「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相關規定。 | 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 | 私立學校法第1條之1、第19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 | 教育部 | 1.明定政府因實施免學費而撥付學校法人所設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達一定金額以上者,法人主管機關應指派「公益監察人」,以強化監督並增進私立學校之公共性。 2.明定各級政府編列年度教育經費預算時,其審 核獎勵、補助原則之基本門檻,並新增師資結構、教學成效及社會責任等要件,以強化私立學校之公共性與教育品質。 | 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 | 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教育部 | 1.修正教師評審委員會及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教師比例。 2.增訂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教師評鑑。 3.明定不得團體協商事項。 4.刪除教師組織之法定任務。 5.修正教師申訴救濟程序。 | 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 |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 | 教育部 | 明定建教合作制度、建教合作契約與建教生訓練契約、建教合作之監督及違反相關規定之罰則,以維護建教生權益。 | 強化社會安全 |
<附件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八屆迄今已結議案 法案名稱 | 通過日期 | 法案內容摘要 |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 101.12.14 | l 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 l 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二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小時,每日訓練起訖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且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接受訓練。 l 建教生人數不得超過四分之一, 且個別建教合作機構每期輪調人數不得低於二人。 | 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 | 101.1.4 | 教師基於法定義務 出席作證性侵害、性騷擾及霸凌事件,應給予公假。 | 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101.1.8 | 1.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依學生需要提供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第十四條) 2.因應幼托整合,學前特殊教育實施年齡下修為自二歲開始。(第二十三條) 3.明訂應提供在家教育的身心障礙學生評量、教學及行政等支援服務。(第二十四條) 4.增列高等教育學校設置特殊教育專責單位、明訂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應訂定個別化支持計劃。(第三十條、新增第三十條之一) 5.明確規範學校提供身心障礙支持服務項目。(第三十三條) 6.增列高等教育階段學校應設置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第四十五條) | 特殊教育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101.1.8 | 於身心障礙類別中增列腦性麻痺,使腦性麻痺學生得以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 |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 | 101.1.11 | 有性侵犯、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不得擔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 | 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一條 | 101.1.11 | 私立國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置校長一至二人 |
<附件三>重要法案進度 法名稱 | 進度 | 日期 | 決議 | 高級中等教育法 (十二年國教) | 待付二讀 | 1010521 | 初審完竣,朝野協商中。 |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 (八五制) | 一讀 | 1010406 |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 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教師評鑑) | 一讀 | 1011102 |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給付年金化) | 一讀 | 1011123 |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DIV></DIV></DIV></DIV></DIV></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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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29 下午 01:09:31
孔文吉、鄭天財、林正二委員等34人,鑒於原住民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民籍教師專任師資與代理(課)教師比率偏低,且代理(課)教師流動率偏高,嚴重影響原住民學生受教權。為增加原住民籍教師前往原住民地區授課之誘因、解決原住民地區學校教師流動率偏高的問題、保障原住民學生「受教權」及原住民族教師「任教權」之權利,孔文吉委員等爰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第25條 【現行條文】 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優先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 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主任、校長,應優先遴選原住民各族群中已具主任、校長資格者擔任。 前二項教師、主任、校長之聘任或遴選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修正條文】 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代理(課)教師,應進用原住民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與考取教師證書之原住民師資,位於原住民地區其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優先聘任原住民籍教師,位於原住民地區其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原住民中、小學及原住民地區學校主任、校長,應優先遴選原住民籍中已具校長資格者擔任。 前三項代理(課)教師、專任教師、主任、校長之聘任或遴選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說明】 按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次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七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本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教育之權利;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二、從認同(identity)及認肯(recognition)的角度出發,如專任教師與代理(課)教師本身是原住民籍,本身即了解原住民族的民族性與文化,進而在教學中產生認同及肯認原住民族,則對於原住民教育之推展有相當之助益。 三、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五條規定,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約僱人員、駐衛警察、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其他不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專任教師甄選與代理(課)教師,位於原住民地區其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一來可增加原住民籍教師前往原住民地區授課之誘因。二來可保障原住民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與考取教師證書之原住民師資就業,鼓勵原住民大學生修習教育課程與考取教師證書。三來更可保障位於原住民地區原住民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民學生「受教權」及原住民籍教師「任教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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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2 下午 06:37:20
【工作報告】本會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南部國中小風雨球場數不足情形」向【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
●文:梁鎧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 102年04月03日,本會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南部國中小風雨球場數不足情形」向【蔣偉寧部長】提出質詢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鑒於高雄市目前有320所國中小,有風雨球場的學校僅有44所,比率僅有13.75%,遠低於北部地區,全台排名倒數第三,僅略勝於彰化縣與嘉義縣。本會建請【許智傑立委】針對此一議題,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向【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質詢。
【許智傑立委】質詢時提到,高雄市還是直轄市,人口數多,但風雨球場比率卻如此的低,教育部應盡速扭轉南北差距的頹勢,務必針對高雄地區風雨球場數不足的問題進行檢討,並優先將資源協助高雄市,不要損及學童的受教權。
【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時提出,今年在體委會合併進入教育部後,已要求體育署針對全台學校的相關體育設施進行調查與檢討,並針對較為不足的地區協助優先改善相關設施,風雨球場設置的問題也會一併納入考量,並分為中長程的計畫來協助地方政府改善。
本會將持續協助【許智傑立委】繼續爭取南部地區國中小風雨球場設施的改善,以平衡南北學童的受教權差距。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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