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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4:46:39
<DIV class=plainMail>【教師吐槽】教育局竟然要學校配合送成果到地檢署
100年11月18日,教育局發函:請協助辦理舉反賄選宣導活動,要學校做一些有的沒有的,還要將成果照片送到地檢署彙整!
學校教師接到這個公文,真的是搖頭不已,寫信給【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吐槽如下:
(1)反賄選的宣導本應是法務部、警政單位的工作事項與責任,學校協助宣導舉手之勞,我們也願意協助,在跑馬燈或是學校網站、朝會對學生宣導。(反正只要跟教育沾個邊,我們也認了)
(2)現在連成果也要送地檢署,是否也太超過了,如果是教育局,我們對<長官>也無話可說,但是送地檢署成果,未免也太扯了,事情夠多了,還要我們做一些<有孔無榫>的事......
(3)國小的上級單位是誰?教育局、環保局、農業局、海洋局、地檢署,各局室要做的事,一張公文就來,至少我們的<長官>也要整合一下,或是過濾一下,免得讓我們基層不知道我們<頭頭>是誰?甚至自己的人被霸凌,長官們還要我們宣導反霸凌。
套一句廣告用語<<<唉,麥講ㄚ!!阮要去飼豬了>>>~~~唉,不講了,我要去上課了
OO國小支會 林OO
●●●1001118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政風室 聯絡人:夏秀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政字第1000081844號
主旨:請協助辦理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第八屆立法委員暨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100年11月16日雄簡瑞觀字第100190000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藉由「反賄行動樹」宣導,樹立學童反賄觀念,結合「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理念,達到清廉選風向下扎根之目標。
三、請於校內網站首頁設置「反賄選專區」,自行連結高雄地檢署網站首頁右方跑馬頁「新幸福城市我不賄-反賄行動樹」相關資訊,並運用集會場合,播放反賄宣導影片(http://www.cinderella-music.com.tw/anti-bribery/index.html),以及利用校內廣告牆或跑馬燈等方式協助播放反賄選宣導標語「國家民主由我作主 直言不賄 真英雄」及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
四、請協助拍攝校內「反賄選專區」網頁、廣告牆、跑馬燈及集會宣導之相片各1張,以電子郵件回傳高雄地檢署彙辦(pyc0122@mail.moj.gov.tw)。
正本: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 副本:本局政風室
局長 蔡 清 華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4:57:41
<DIV class=plainMail>1001123教育局函:100年度有品幼童軍大會活動因雨延期各校因應乙案
燈不點不亮,話不講不明,有些事,教育局要處理,速度還是很快的,所以非不能也,在為不為也!
100年11月23日,教育局很快函文,100年度有品幼童軍大會活動,參加本次活動之學校可在不影響校務運作前提下,得選擇於本(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2日(星期五)辦理第二次定期評量(免報局核備)。
我們認為,教育局的措施,只解決部分問題,如果要真正地解決,教育局應該放棄大拜拜的作秀心態,准許學校和學生自行決定,要變更考試日期?還是放棄露營活動?
PS.高雄市100年度「有品幼童軍大會活動」,由楠梓國小辦理(校長沈廣城先生),之前傳出強迫參加,遇雨調整決策粗糙,童軍活動應該可以辦得更「有品」一些!
轉貼1001123教育局函:
●●●1001123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82763號
主旨:有關本市100年度有品幼童軍大會活動,因雨延期各校因應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0年11月16日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81131號函諒達。
二、旨揭活動因雨延期至本(100)年11月30日、12月1、2日(星期三、四、五)舉行,考量學校運作正常,有參加本次活動之學校可在不影響校務運作前提下,得選擇於本(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2日(星期五)辦理第二次定期評量(免報局核備)。
三、請參加本次活動之學校適時向家長妥為宣導說明。
正本:本市各國小 副本:本局督學室、國小教育科、社會教育科(紙本)
局長 蔡 清 華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30 下午 04:58:34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處理幼童軍露營不周延的相關報導
教育局,亂了套,露營和考試日期衝突,為了校內少數學生的露營,竟要求全校大多數人配合更改月考日期。
教育局,露營和考試撞期,不允許學生退出露營,卻要求學校改月考日期,為了大拜拜露營犧牲學生受教權益。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接獲教師們的陳情,該溝通的都溝通了,溝通無效只好發出新聞稿,許多媒體給予報導。
●100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的報導:【露營遇考試 調整考期引質疑】
●100年11月24日,台灣時報的報導:【教育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處理幼童軍露營不周延】
●100年11月23日,中央社的報導:【露營月考衝突 高市府:不得已】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01124自由時報的報導●●● ================================================================================ 露營遇考試 調整考期引質疑 [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
高市有品幼童軍大露營因雨延期,卻與部分學校月考時間衝突,面對教育局要求學校調整考試時間,讓多數人配合少數人,引發老師與家長質疑。
投訴老師指出,原訂十一月九至十一日舉行的幼童軍大露營活動,因雨延至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二日(週三至週五)舉行,與排定十一月二十九、三十日的月考衝突,若提前一天,碰上考試不得於週一舉行的規定,延後一週,又影響早已排定的教學計畫。
投訴老師認為,全校有兩千多位學生,參加露營活動僅四十多人,教育局調整活動日期未經深思,現又要求多數人配合少數人,讓人無所適從。
教育局表示,針對露營與月考時間衝突,學校可採延後或提前考試方式處理,露營活動當時基於安全考量而延期,屬於特殊狀況,教育局不反對提前至週一考試,會再將處理原則清楚告知學校。
發佈日期: 2011-11-24
●●●1001124台灣時報的報導●●● ================================================================================ 教育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處理幼童軍露營不周延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接二連三接獲老師爆料,指稱高雄市的幼童軍大露營與學校的月考時間衝突,教育局竟要學校調整全校考試時間,以配合少數學生的露營活動,無視學校教學計畫、教師教學進度和學生受教權益!
劉亞平說,高雄市有品幼童軍大露營,市府教育局辦得實在「有點沒品」,之前傳出原高雄市學校強迫參加,經過爆料之後改成可以自由參加!
現在,又有老師爆料,原定十一月九至十一日的幼童軍大露營因雨延至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二日,但教育局閉門造車訂定的日期,又跟一些學校表定的月考日期衝突。
他指出,教育局亂改日期,造成一些學校的困擾,幼童軍露營和學生月考衝突,影響學校運作或學生權益,露營日期是教育局定的,月考規定也是教育局定的,現在發生衝突,教育局不解決,竟然推給學校,讓學校教師處於兩難!
他說,本月十六日,市府教育局發函表示,各校若有參加高市有品幼童軍活動者,准予延後一週辦理定期評量。惟若學校有特殊狀況者,可報教育局核備。
他批評教育局的公文,只是把問題丟給學校,好像學生參加露營比考試還重要,難道學校為了一、二十個學生要參加露營,竟叫一、兩千個學生配合更改考試時間,全校的教學計畫和教學進度都可以放兩旁。
劉亞平表示,露營是好事,但有必要為了露營,學校考試都不管了嗎?教育局的決策荒腔走板,為了大拜拜式的露營活動,教師教學和學生考試都要違法配合,教育局只為了搞大活動,卻犧牲學生的受教權益!
他建議教育局做決策要考量周延,出了問題要勇於承擔和解決,現在全市幼童軍露營和部分學校月考時間衝突,教育局要想辦法解決,不能凡事推給學校,讓犧牲奉獻的帶隊教師無所適從!
發佈日期: 2011-11-24 00:10:00
●●●1001123中央社的報導●●● ================================================================================ 露營月考衝突 高市府:不得已 2011/11/23 21:34:01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23日電)高雄市幼童軍大露營因雨延後,市府教育局排定30日到12月2日舉行,部分學校教師向市教育產業工會爆料與月考時間衝突,工會批評閉門造車。市府教育局則表示實非得已。
高市幼童軍大露營原定9日到11日在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舉行,因雨延後到30日到12月2日分2梯次舉行。
市教育產業工會近日陸續接獲鼎金國小教師會與多位教師爆料指出,教育局要求學校調整全校考試時間,配合少數學生的露營活動,無視學校教學計畫、教師教學進度與學生受教權益。
教師產業工會指出,學校月考時間早已排定,教育局亂改日期,造成一些學校的困擾,幼童軍露營與學生月考衝突,影響學校運作或學生權益,露營日期是教育局定的,月考規定也是教育局定的,現在發生衝突,教育局不解決,竟推給學校,讓學校教師兩難。
工會表示,教育局16日發函給各國小,各校如有參加幼童軍活動者,准延後1週辦理定期評量(月考);如學校有特殊狀況者,報局核備。將問題丟給學校,10 個、20個學生參加露營,竟叫幾千個學生配合更改考試時間,全校的教學計畫與教學進度都可放兩旁。
教育局則解釋說,幼童軍露營活動為學生安全而延後舉辦,高雄市合乎安全,且可容納千人以上超大型露營場地只有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近期內除選定的30日到12月2日外,場地都已滿檔,以至於露營活動日期與國小月考時間衝突,實非得已。
教育局擬定配套方案,並在23日函文各校,有參加露營活動的學校,也可選擇在童軍活動當週28日到12月 2日舉行月考,不受「週一不得考試」原則的限制,28 日是週一。
市府教育局表示,這次童軍活動93校參與,近3000 名幼童軍報名參加,11月30日到12月2日辦理,適巧與教育局訂定國小考試時間撞期。受影響的是30日到12月 1日第一梯次活動的32所學校、學生1032名;第二梯次活動時間為12月1、2日,則不受影響。1001123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9 下午 08:00:41
<DIV class=plainMail>【教師吐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是全國各單位的「小漢仔」嗎?
高雄縣市合併,學校公文量爆增,教育局拼命發公文,學校人員疲於應付,一年公文消耗的紙張,不知道砍伐了多少森林?
基層教師吐槽,現在學校不只辦教育局公文,連其他阿莎不魯單位的公文也要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好像是全國各單位的「小漢仔」,受各單位的指揮辦事,教育局轉個文,底下操翻了!
唉!悲哀!如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甘願做人家「小漢仔」,動不動就接受人家的指揮辦事,而且轉嫁到學校和教師,那麼學校和教師情何以堪!教育局是「小漢仔」,那學校豈不成了「卒仔」?
●100年11月22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受「衛生署」指揮辦事的公文:有關行政院衛生署「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用藥安全宣導執行計畫。 【教師吐槽】 敬啟者: 接到用藥安全宣導計畫,本校認為在朝會中配合宣導即可,對於所述的各項活動,恕難配合辦理,用藥安全應該是衛生署、衛生局業務,並非學校業務,況且宣導也應由專業藥師來做宣導,對家庭的宣導活動不可推給學校來做,徒增業務困擾。 汕尾國小 學務主任 林宣佑 敬啟 2011.12.06
●100年11月18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受「高雄地檢署」指揮辦事的公文:請協助辦理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第八屆立法委員暨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活動。 【教師吐槽】 (1)反賄選的宣導本應是法務部、警政單位的工作事項與責任,學校協助宣導舉手之勞,我們也願意協助,在跑馬燈或是學校網站、朝會對學生宣導。(反正只要跟教育沾個邊,我們也認了) (2)現在連成果也要送地檢署,是否也太超過了,如果是教育局,我們對<長官>也無話可說,但是送地檢署成果,未免也太扯了,事情夠多了,還要我們做一些<有孔無榫>的事...... (3)國小的上級單位是誰?教育局、環保局、農業局、海洋局、地檢署,各局室要做的事,一張公文就來,至少我們的<長官>也要整合一下,或是過濾一下,免得讓我們基層不知道我們<頭頭>是誰?甚至自己的人被霸凌,長官們還要我們宣導反霸凌。 套一句廣告用語<<<唉,麥講ㄚ!!阮要去飼豬了>>>~~~唉,不講了,我要去上課了 汕尾國小支會 林宣佑
轉貼教育局相關的公文:
●●●1001122教育局受「衛生署」指揮辦事的公文●●●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承辦單位:體健科 聯絡人:徐培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健字第1000082492號 附件:宣導單張(隨文引入)(09424317.PDF) 主旨:有關行政院衛生署「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用藥安全宣導執行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11月17日臺國(二)字第1000163245號函辦理。 二、各校配合宣導事項說明如下: (一)國小部分: 1、請各校下載影印衛生署「用藥安全」宣導單張(如附件),於家庭聯絡簿上轉知家長及長輩並繳回簽名回條,回條格式不拘,執行完畢後檢附1份回條影本,傳送至pei0319@kcg.gov.tw信箱,或傳真至2011693。 2、利用課程或課後作業(如以「用藥安全」為作文、日記之題目)或校內活動(如競賽、表演活動),加強學生「用藥安全」認知。 (二)國中小部份:於週會、朝會等各種集會時間,辦理全校師生用藥安全及不法藥物相關法律問題之宣教。 三、請各校配合辦理以上宣導事項,並於本(100)年12月7日前至本局通傳系統第4258問卷填寫執行情形,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正本:本局所屬各國中小 副本:本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局長 蔡 清 華
●●●1001118教育局受「高雄地檢署」指揮辦事的公文●●●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政風室 聯絡人:夏秀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政字第1000081844號
主旨:請協助辦理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第八屆立法委員暨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100年11月16日雄簡瑞觀字第100190000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藉由「反賄行動樹」宣導,樹立學童反賄觀念,結合「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理念,達到清廉選風向下扎根之目標。
三、請於校內網站首頁設置「反賄選專區」,自行連結高雄地檢署網站首頁右方跑馬頁「新幸福城市我不賄-反賄行動樹」相關資訊,並運用集會場合,播放反賄宣導影片(http://www.cinderella-music.com.tw/anti-bribery/index.html),以及利用校內廣告牆或跑馬燈等方式協助播放反賄選宣導標語「國家民主由我作主 直言不賄 真英雄」及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
四、請協助拍攝校內「反賄選專區」網頁、廣告牆、跑馬燈及集會宣導之相片各1張,以電子郵件回傳高雄地檢署彙辦(pyc0122@mail.moj.gov.tw)。
正本: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 副本:本局政風室
局長 蔡 清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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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2 下午 04:20:07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處理幼童軍露營不周延的相關報導
教育局,亂了套,露營和考試日期衝突,為了校內少數學生的露營,竟要求全校大多數人配合更改月考日期。
教育局,露營和考試撞期,不允許學生退出露營,卻要求學校改月考日期,為了大拜拜露營犧牲學生受教權益。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接獲教師們的陳情,該溝通的都溝通了,溝通無效只好發出新聞稿,許多媒體給予報導。
●100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的報導:【露營遇考試 調整考期引質疑】
●100年11月24日,台灣時報的報導:【教育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處理幼童軍露營不周延】
●100年11月23日,中央社的報導:【露營月考衝突 高市府:不得已】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01124自由時報的報導●●● ================================================================================ 露營遇考試 調整考期引質疑 [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
高市有品幼童軍大露營因雨延期,卻與部分學校月考時間衝突,面對教育局要求學校調整考試時間,讓多數人配合少數人,引發老師與家長質疑。
投訴老師指出,原訂十一月九至十一日舉行的幼童軍大露營活動,因雨延至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二日(週三至週五)舉行,與排定十一月二十九、三十日的月考衝突,若提前一天,碰上考試不得於週一舉行的規定,延後一週,又影響早已排定的教學計畫。
投訴老師認為,全校有兩千多位學生,參加露營活動僅四十多人,教育局調整活動日期未經深思,現又要求多數人配合少數人,讓人無所適從。
教育局表示,針對露營與月考時間衝突,學校可採延後或提前考試方式處理,露營活動當時基於安全考量而延期,屬於特殊狀況,教育局不反對提前至週一考試,會再將處理原則清楚告知學校。
發佈日期: 2011-11-24
●●●1001124台灣時報的報導●●● ================================================================================ 教育產業工會批教育局處理幼童軍露營不周延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接二連三接獲老師爆料,指稱高雄市的幼童軍大露營與學校的月考時間衝突,教育局竟要學校調整全校考試時間,以配合少數學生的露營活動,無視學校教學計畫、教師教學進度和學生受教權益!
劉亞平說,高雄市有品幼童軍大露營,市府教育局辦得實在「有點沒品」,之前傳出原高雄市學校強迫參加,經過爆料之後改成可以自由參加!
現在,又有老師爆料,原定十一月九至十一日的幼童軍大露營因雨延至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二日,但教育局閉門造車訂定的日期,又跟一些學校表定的月考日期衝突。
他指出,教育局亂改日期,造成一些學校的困擾,幼童軍露營和學生月考衝突,影響學校運作或學生權益,露營日期是教育局定的,月考規定也是教育局定的,現在發生衝突,教育局不解決,竟然推給學校,讓學校教師處於兩難!
他說,本月十六日,市府教育局發函表示,各校若有參加高市有品幼童軍活動者,准予延後一週辦理定期評量。惟若學校有特殊狀況者,可報教育局核備。
他批評教育局的公文,只是把問題丟給學校,好像學生參加露營比考試還重要,難道學校為了一、二十個學生要參加露營,竟叫一、兩千個學生配合更改考試時間,全校的教學計畫和教學進度都可以放兩旁。
劉亞平表示,露營是好事,但有必要為了露營,學校考試都不管了嗎?教育局的決策荒腔走板,為了大拜拜式的露營活動,教師教學和學生考試都要違法配合,教育局只為了搞大活動,卻犧牲學生的受教權益!
他建議教育局做決策要考量周延,出了問題要勇於承擔和解決,現在全市幼童軍露營和部分學校月考時間衝突,教育局要想辦法解決,不能凡事推給學校,讓犧牲奉獻的帶隊教師無所適從!
發佈日期: 2011-11-24 00:10:00
●●●1001123中央社的報導●●● ================================================================================ 露營月考衝突 高市府:不得已 2011/11/23 21:34:01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23日電)高雄市幼童軍大露營因雨延後,市府教育局排定30日到12月2日舉行,部分學校教師向市教育產業工會爆料與月考時間衝突,工會批評閉門造車。市府教育局則表示實非得已。
高市幼童軍大露營原定9日到11日在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舉行,因雨延後到30日到12月2日分2梯次舉行。
市教育產業工會近日陸續接獲鼎金國小教師會與多位教師爆料指出,教育局要求學校調整全校考試時間,配合少數學生的露營活動,無視學校教學計畫、教師教學進度與學生受教權益。
教師產業工會指出,學校月考時間早已排定,教育局亂改日期,造成一些學校的困擾,幼童軍露營與學生月考衝突,影響學校運作或學生權益,露營日期是教育局定的,月考規定也是教育局定的,現在發生衝突,教育局不解決,竟推給學校,讓學校教師兩難。
工會表示,教育局16日發函給各國小,各校如有參加幼童軍活動者,准延後1週辦理定期評量(月考);如學校有特殊狀況者,報局核備。將問題丟給學校,10 個、20個學生參加露營,竟叫幾千個學生配合更改考試時間,全校的教學計畫與教學進度都可放兩旁。
教育局則解釋說,幼童軍露營活動為學生安全而延後舉辦,高雄市合乎安全,且可容納千人以上超大型露營場地只有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近期內除選定的30日到12月2日外,場地都已滿檔,以至於露營活動日期與國小月考時間衝突,實非得已。
教育局擬定配套方案,並在23日函文各校,有參加露營活動的學校,也可選擇在童軍活動當週28日到12月 2日舉行月考,不受「週一不得考試」原則的限制,28 日是週一。
市府教育局表示,這次童軍活動93校參與,近3000 名幼童軍報名參加,11月30日到12月2日辦理,適巧與教育局訂定國小考試時間撞期。受影響的是30日到12月 1日第一梯次活動的32所學校、學生1032名;第二梯次活動時間為12月1、2日,則不受影響。1001123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12 下午 04:20:59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血汗教育工廠,要求教師一星期進行五次評鑑!?
●文:林孟楷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申訴部主任)
許多人都做過身體健康檢查,也常常要照X光,教育評鑑就像學校作身體健康檢查照X光,看看每個部位是否運作正常,但若是檢查時間安排不好,X光照過頭,好人也可能會變死人。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接獲高雄市教師直接當面申訴說:「教育局一直要求學校作評鑑,時間很趕,校長就會逼主任、組長要做資料,主任組長就逼教師交檔案,不交還會生氣…。」到底是為了什麼做評鑑?
這次不僅是教師生氣,連擔任行政職的主任都跳出來抱怨評鑑次數太誇張,實在是做不完,一個星期居然有五次評鑑,整個學校行政為了評鑑達到標準,根本連自己本來該做的工作都沒有時間去處理。
高雄市教育局為了達到教育部的標準,只會一昧發公文要求學校做事,卻無能到不會先自己開會整合評鑑系統來提高效率、降低學校負擔,這樣長自己績效卻勞民傷財的官僚作風,實在不能苟同。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一直透過很多方式來協商,如果高雄市教育局還是裝沒有聽到,我們歡迎教師把所有不滿評鑑制度的回應寄給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我們把它彙整成叫「一蔡功成萬師哭」的碑文,寄給每間學校和教育部,讓大家知道在高雄市教育局的帶領下,學校教育環境是如何在追求個人績效的情況去壓榨教師。
以下就提供教師寄信寫的具體建議來幫教育局統整資料:
●●●1001117教師來信●●● ============================================================= 100.11.25 100年度教育優先區成果書面訪視(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100.11.21 100學年度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諮詢輔導 100.11.18 高雄市99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學校評鑑 100.11.18 高雄市99學年度國中學務與輔導工作訪評(原高雄縣三區50校) 100.11.25 高雄市技藝教育評鑑 100.11.10 性別平等教育評鑑 100.11.15 家庭教育評鑑 等以上‧‧‧
1.如能提早或合併,或於暑假能開始進行上傳作業,可以減少開學時相關業務的推動。 2.會議召開的頻率如能合併召開,雖不同科業務但如能局內統合後,學校行政人員是較方便的。 3.發文給予辦理的期程,不要都只有幾天,常造成核章的困擾,因為會計與人事都是與他校共聘,不要因不可克服因素刁難偏遠學校。 4.小型學校的行政授課時數還是偏多,相關業務是否可考量學校規模在指派,且會議的召開也常造成調課的困難。 高雄市立OO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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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20 下午 04:17:51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局務會議容不下教育團體代表的異議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本自High多麼民主與開明,所以局務會議有各團體代表參加,高雄縣市合併後不久,大概High不起來,所以把各團體代表「請」或「趕」出局務會議。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大概為了方便關起門來亂搞,所以找個藉口把各團體代表「趕」出局務會議,但又怕做得太過火,所以又找各團體開所謂的「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大概為了方便分化或操作,把「家長」、「校長」和「教師」分開來開會,會議的過程、議題、和結論都沒有公開給大眾知道。
100年10月18日,教育局於青年國中召開【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一高雄市教師團體會議第1場】,高雄市教師團體總共有15個提案或建議,大家看一下會議紀錄,教育局到底執行了多少?
100年12月20日,教育局又要在福山國中召開【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一高雄市教師團體會議第2場】,1001018第1場的執行率不彰,第2場的會開了會有多大效果?大家都存疑。
會要議,議要決,決要行,開會最重要的是執行,有決議不執行,會開了等於白開。有人罵政府無能,只會開會治國,現在教育局是開會辦教育,教育局沒有執行力,會開再多也沒用。
PS.宴無好宴,會無好會,1001220高雄市教師團體的【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我們還是會「精兵上陣」,各位教育伙伴有什麼「教育實務建議」,歡迎提供!
轉貼相關會議通知或紀錄:
●●●1001220教育局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一高雄市教師團體會議(PartII)●●● ================================================================================ 時間:100.12.20(二)晚上7:00 地點:福山國中二樓會議室 主持人:蔡局長清華 聯絡人及電話:尤專員怡文
出席者:高雄市教師會、高雄縣教師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各會代表至多10人)、陳副局長金源、郭副局長金池、王主任秘書進焱、戴專門委員、游科長淑惠、陳科長佩汝、顏科長奇坪、黃科長盟惠、高科長瑞明、周科長明鎮、吳代理主任美鳳、林主任淑惠、薛督學容芬、鄭秘書素玲
●●●1001018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一高雄市教師團體會議紀錄●●● ================================================================================ 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一高雄市教師團體會議紀錄
壹、時問:100年10月18日(星期二)晚上7時
貳、地點:青年國中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參、主席:蔡局長清華 記錄:尤怡文
肆、出席單位及人員:如會議簽名單
伍、主席報告:略
陸、會議說明:
這次會議為本局邀集高雄縣教師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代表共同座談,會議定位為教育議題建議與蒐集,請與會代表各自提出相關建議,並由本局相關業管科回應。
柒、討論議題:
一、議題一:圈中小教師員額編制及控管,造成兼代課比例偏高,影響教學品質,請予以改善。 決議:請國中教育科及國小教育科研議調整。
二、議題二:建議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納入學校家長及教師浮動代表。 決議:請國中教育科及國小教育科提校長遴選委員會研議辦理。
三、議題三:中小學之校護應依學校衛生法,儘速達成法定編制,並針對校護進用、遷調及職務代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決議: (一)請體健科研議建立職務代理制度。 (二)請人事室儘量爭取學校校護員額。
四、議題四:為使小校永續發展,建議應依「研商縣市合併有關學務管理及國民教育法規整併會議」通過之小校永續發展條文,訂定「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決議:請國小教育科依縣市合併法規整併會議決議制訂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五、議題五:建議志工評鑑不應有丙等之評比,並鼓勵學校自由參加評鑑。 決議:請社會教育科刪除丙等之評比,並調整評鑑之方式。
六、議題六:校務評鑑應e化,以減輕學校負擔。 決議:請國中教育科及國小教育科提供平台供學校上傳評鑑資料。
七、議題七:建議提高幼稚園行政員額編制並補足附幼教師員額,使教師能專心教學;除調整幼教教師研習辦理時間外,另於指派幼稚園教師務必參加之會議與活動,應予以公假派代。 決議: (一)請幼兒教育科配合幼教法修改,研議辦理。 (二)請幼兒教育科暸解幼稚園是否有雙代理教師之情形,並改善之。 (三)請國小教育科及幼兒教育科研議國小評鑑及幼稚園評鑑合併辦理之可行性。
八、議題八:請補足完全中學行政編制,以減輕行政人員負擔;並補助完全中學相關經費以培育體育選手。 決議: (一)請體健科盡量爭取經費,補助完全中學培育體育選手。 (二)請國中教育科分配學校經費時,應將完全中學國中部一併納入考量。 (三)請高中職教育科爭取完全中學行政員額。
九、議題九:建議國中體育班招生可開放學生志願選填,以避兔第二次招生;國中小聯合教師甄試併同體育專長教師甄選辦理及101年度體育班教師編制能達到一致。 決議: (一)請體健科研議調整國中體育班招生方式及體育班教師編制。 (二)請國中教育科及國小教育科研議圈中小聯合教師甄試併同體育專長教師甄選辦理之可行性。
十、議題十:特教教育學校與特教班之教師授課節數應予以減少:另特教班師生比過高應予檢討調整,以維護學生受教權;另請加速巡迴輔導班教師交通津貼核發程序。 決議: (一)請特殊教育科召開相關會議研議。 (二)請特殊教育科查明交通津貼是否已核撥。
十一、議題十一:因應101年度國中小教師課稅,教師授課節數如何調整,應儘速召開會議定案,併同工會之學校會長減課案及私立學校教師授課節數討論。 決議:請國中教育科及國小教育科儘速辦理。
十二、議題十二:「3Q達人」選拔建議延後辦理。 決議:請高中職教育科再行研議3Q達人選拔辦理時間。
十三、議題十三:國中國文科教師應減少授課節數。 決議:請國中教育科研議辦理。
十四、議題十四:為維護學生健康,請重視學生營養午餐品質,並請瞭解前金國中學生食物中毒案賠償進度。 決議:請體健科研議辦理。
十五、議題十五:請教育局重視私立學校相關問題。 決議:請高中職教育科研議辦理。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晚上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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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31 上午 11:02:23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的教育要做好基本功
100年12月29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校園性犯罪 三個月185件】,數字真的很嚇人!
教育,百人樹人,基本功很重要,基本功是基礎能力的培養,基本功是學生正常的成長。
高雄市的教育,不需要「作秀」,需要的是「作工」,「作秀」是一時的,「作工」才是長久的。
我們發現,教育官員喜歡「作秀」,忙著為教育「擦脂抹粉」,只要表面好看,內在實質不重要。
高雄市的教育,不需要表面的「光鮮亮麗」,而實際上卻是「千瘡百孔」,金玉其外卻敗絮其中。
教育,一則的風光新聞,抵不上一則負面新聞,有些風光新聞是作秀,但負面新聞卻是赤裸裸地真實。
我們觀察,高雄市教育的負面新聞特別多,霸凌是小CASE,吸毒已經不稀奇,現在連性犯罪都司功見慣。
我們很難想像,高雄市9至11月的短短3個月,全市通報的性侵害、性騷擾、性交易案件高達一百八十五件。
這樣的數字,真的非常驚人,3個月通報185件,整年可能超過700件,未通報的黑數可能更驚人,這是什麼教育!
我們不禁要問,高雄市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高雄市教育投入太多資源「作秀」,但卻放任有些問題不斷地發生。
教育,讓一個學生發展很正常,但讓一個學生發生了問題,意味社會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甚至要耗費更多社會成本。
我們認為,高雄市的教育,不要只顧「作秀」,而是要多「作工」,高雄市的教育要做好基本功,不要只顧著「化妝」,而忽略真正該做的事!
陳菊市長,高雄市的教育沒辦好,高雄市怎麼會有發展和未來?教育是百年大計,一個都市忽略了教育,未來一定會嚐到苦果,不可不慎!
轉貼1001229自由時報的報導:
●●●1001229自由時報:校園性犯罪 三個月185件●●● ================================================================================ 校園性犯罪 三個月185件 〔記者朱有鈴、林曉雲/綜合報導〕今年九至十一月短短三個月,全市高中職以下學校通報的性侵害、性騷擾、性交易案件高達一百八十五件,數字相當驚人,其中國中就佔了一百一十四件。
教育部訓委會三組主任柯今尉表示,從九月特教學校發生集體性侵事件之後,疑似校園性侵案件的數量相較去年同期確實有增加趨勢,今年具體年度統計數據則尚未完成,主要是教育部要求各校落實通報和強化辨識能力,不過在小學階段,有些是小學生之間的嬉鬧,學校在通報之後,最重要的是教育學生,要讓學生知道有些舉止不是好玩,每個人都有身體界限,要學會尊重。
在學校通報的一百八十五件個案中,性侵害案共有卅五件,包括高中十件、國中廿一件、國小四件。性騷擾案共計七十六件,高中十七件、國中四十二件、國小十七件。
十六歲以下合意性行為有六十二件,其中高中廿件、國中四十一件、國小一件。另猥褻案共十二件,包括國中十件、國小兩件。
教育界人士憂心指出,性侵案有相當高的黑數存在,若通報案量即如此驚人,實際的狀況恐怕更嚴重。而「兩小無猜」的合意性行為個案有六十二件,年齡最小僅國小,國中則佔了三分之二,都顯示性教育還有加強空間。
教育局表示,暑假剛結束的九至十一月,原本就是性侵案的高峰期,且為加強對相關案件的預防及輔導,以往學校通報案僅限發生於校園內的案件,但現在將發生於校外、疑似案件、過去疑似發生案件等都列入通報,加上教育部的重視,都可能是造成通報個案數較多的原因。
教育局強調,雖然通報個案在調查後不一定成案,但在發現通報案量增加後即召開預防策略會議,希望以更積極、正向的態度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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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3 下午 08:09:43
<DIV class=plainMail>1001230教育局函:有關本市各國小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計畫撰寫補充事項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重書面、重表面,輕內涵、輕實質,一個課程計畫,搞到大家翻天,而且還翻來翻去,讓大家脫了兩層皮!
教育局說要『減低各校教師負擔及明確釐清各校之疑慮』,為何事先不做好功課?是思慮不周,還是效率太差,對學校的要求就不是如此,公文下來說交就要交。
現在,期末事情很多,學校老師都很忙,但教育局的要求很多,教育局官員和輔導團人員大概很閒,閒到想辦法讓老師很麻煩,一個課程計畫,從「校內賽」,搞到「小聯盟」,現在還要弄個「大聯盟」!
課程依據課綱而來,課綱有問題就修正,搞到一大堆的融入,什麼都要融入,就是什麼都模糊。教科書的編審,如果有問題就修,不要想到什麼都要搞融入!
轉貼1001230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
●●●1001230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92537號
主旨:有關本市各國小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計畫撰寫補充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課程計畫之撰寫各校業已陸續辦理中,然為減低各校教師負擔及明確釐清各校之疑慮,經邀集本市輔導團各領域輔導員研議後,重新編增補充說明事項,以提供各校撰寫參考之用,請逕至本局局網/法令文件下載/國小教育科/國小教務/課程計畫/100下課程計畫撰寫補充說明資料夾中查閱。
二、有關上開補充說明事項內容,倘貴校課程計畫內容業已撰寫完成,則無須再行修正,以避免造成學年及領域教師困擾,僅需於各分區策略聯盟複審記錄表中加註說明即可。
正本:本市各國小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
局長 蔡 清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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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8 上午 10:12:24
【李永得副市長】,您忍心讓您老婆大人【邱議瑩】選區的桃源、茂林、那瑪夏學校的家長千里迢迢下山幫孩子買聯絡簿、作業簿、美術器具或實驗器材嗎?
【李永得副市長】,不要再請假輔選啦!趕快銷假回來督促教育局照顧偏鄉學校「卡實在」!
●文:廖建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李永得副市長】,據說最近請假忙輔選,因為副市長的老婆大人【邱議瑩】要參選大高雄第一選區立委。
第一選區,包括:桃源區、那瑪夏區、甲仙區、六龜區、杉林區、內門區、旗山區、美濃區、茂林區、 阿蓮區、田寮區、燕巢區、大社區、大樹區。
這些區域,很多剛剛好都是原高雄縣的偏鄉地區,這些偏鄉地方的學校,很多學區內根本沒有文具書店,所以學生、家長很難買到教材用品,所以很多學習教材都由學校代收代辦。
所以,原「高雄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學校除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收取費用外,其餘代收代辦費項目應由各校經家長會、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出席之會議通過,按收支平衡原則訂定,並由學校於收費前公佈之。
但縣市合併後, 目前「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並無此項規定或授權,所以一些學校以沒有法源,拒絕為學生代收代辦教學需要的教材,造成教師、學生和家長很大的困擾。學校沒有法源做,教師和家長會更沒有法令依據去做。
這個議題,我們不斷接獲學校教師反應,學校不做推給教師做,造成很多教師的困擾,所以我們數度跟教育局反映,原本上學期教育局還從善如流,發文暫時解決原高雄縣學校和教師的困境。這學期我們又在教育局的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提案建議,沒想到幾個禮拜過去了,眼看學期又要結束了,教育局還是沒有任何動靜。
教育局的行政效率實在太差,官僚作風,根本無法體會偏鄉學校的迫切需求!
我們呼籲【李永得副市長】,不要再請假輔選啦!
【李永得副市長】,您忍心讓您老婆大人【邱議瑩】選區的桃源、茂林、那瑪夏學校的家長千里迢迢下山幫孩子買聯絡簿、作業簿、美術器具或實驗器材嗎?
【李永得副市長】,趕快銷假回來督促教育局,照顧偏鄉學校「卡實在」!
轉貼1001220【高雄市教育產工會】教育實務問題座談會提案、1000708教育局函、1000609教育局函: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提案●●● ================================================================================ ●提案十:建請「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納入原高雄縣之相關規定,以符合學校需求。 說明: 一、現有規定:「學校可依照每學期之收費基準,代收代辦下列費用:(一)教科書費(二)交通車費 (三)家長會費(四)學生團體保險費 (五)午餐費。」 二、原高縣增列規定:「其餘代收代辦費項目應由各校經家長會、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出席之會議通過,按收支平衡原則訂定,並由學校於收費前公布之。」 三、國小科業於100年6月9日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36028號函補充繼續適用原規定。
●●●1000708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43110號
主旨:有關 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所列項目外之代辦學生簿本收費項目處理乙案,說明如下,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案於100年6月9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36028號函:(略以)代辦學生簿本採購於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修正前,爰同意原高雄縣國民小學仍繼續適用「高雄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 二、「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於本(100)年6月13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36680號修訂,並未針對代辦學生簿本收費項目做修正。 三、承上,「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關於代辦學生簿本收費未修正前,原高雄縣各國小仍依本局100年6月9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36028號函辦理。
正本:本市各國小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 局長 蔡 清 華
●●●1000609教育局函●●●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36028號
主旨:有關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所列項目外之其餘代收代辦費項目處理乙案,說明如下,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於100年1月26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04907號函訂「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第三條及第四條明訂學校得代收代辦項目計有:教科書費、蒸飯費、交通車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午餐費、電腦使用管理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等。 二、部分原高雄縣國民小學反映,代辦學生簿本收費項目因縣市合併後,「高雄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廢止,致產生執行困擾。 三、「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為配合政策將辦理修正,為避免上述之困擾,於「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收費應行注意事項」修正前,爰同意原高雄縣國民小學仍繼續適用「高雄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
正本:本市各國小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 局長 蔡 清 華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 下午 12:03:35
<DIV class=plainMail>1010110【陳菊市長應兌現承諾通過小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的報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針對小校永續發展,我們緊咬不放、力追到底!
這議題,我們提出的概念,我們擬出的草案,為了偏鄉學生的受教權益,我們會堅持下去!
100年1月9日,我們溝通無效之後,公開發表新聞稿,感謝各報的關心報導:
●1010110自由時報:【永續發展跳票 偏鄉小校 近10所快廢校】
●1010110蘋果日報:【高市設廢校門檻 恐波及30校】
●1010110台灣時報:【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呼籲訂定自治條例,以法律保護小校】
●1010110中國時報:【都會掃描-小學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今審議】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10110自由時報:永續發展跳票 偏鄉小校 近10所快廢校●●● ================================================================================ 永續發展跳票 偏鄉小校 近10所快廢校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0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偏鄉小朋友還不如流浪動物?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高雄縣教師會昨天批高市府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保護流浪動物,但照顧偏鄉的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卻跳票!
尤其教育局訂定的「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要點」與縣市合併前共識不同,若改依目前的「全校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國民小學」標準,小林、深水、景義國小已達廢校條件,一年之內面臨廢校的還有金山、三埤、新發、金竹、杉林、纂G來國小,近幾年可能廢校的學校更有近卅所之多。
對此,教育局強調,確曾研擬「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但法規委員會有不同意見,要求改以行政規則訂定。為保障偏鄉學生就學權益,仍研議訂定「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並已確定納入今天的市政會議提案。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九十九年九月舉行的縣市合併法規整併會議中通過小校永續發展共識,有關廢校的先決條件是「國小全校或分校未達四十人且學生流失嚴重者」,但一年多來經多次提醒、溝通,自治條例始終沒有下文,而去年六月訂定的「要點」,內容還被改成「全校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國民小學」。
劉亞平︰小校學生 不如流浪動物?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說,市府訂定「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保護動物,卻不訂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照顧小校,難道小校學生比流浪動物還不如?
教育局則表示,廣徵各方意見後,已將原條文「全校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國民小學」等修訂為「國小全校或分校未達四十人(不含附設幼稚園)且學生流失嚴重者」。
●●●1010110蘋果日報:高市設廢校門檻 恐波及30校●●● ================================================================================ 1010110蘋果日報:高市設廢校門檻 恐波及30校 2012年 01月10日
高市深水國小學生人數僅45人,恐面臨廢校命運。丁治綱攝
【丁治綱、魏斌╱高雄報導】高市教育局訂定的《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要點》,以全校學生數五十人為廢校門檻,引發高市教育產業工會強烈反彈,指將有近三十所學校因而廢校,影響偏鄉學子受教權;教育局表示,去年十二月已下修門檻為四十人。
教育局主任王進焱強調,為保障偏鄉學生受教權,市府已把小校要點提升到自治條例層級,《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今將在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後再送議會審議。
影響偏鄉受教權
依市府草案,燕情G區深水國小有四十五名學生,今年十二名畢業生離校後,若不能招足七名新生、就達廢校標準,該校校長陳義鏘說,學生一半來自弱勢家庭,學校遭裁併,學生適應會出問題。
陳義鏘說,學校在偏鄉肩負文化、交誼、凝聚社區意識任務,盼市府多方考量。一名王姓家長說,學校若遭裁撤,轉學後光來回車程就逾一小時,孩子發展讓人擔心。
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說,依教育局規劃,陳菊任內將有近三十所學校廢校,影響偏鄉學子受教權。
●●●1010110台灣時報: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呼籲訂定自治條例,以法律保護小校●●● ================================================================================ 1010110台灣時報: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呼籲訂定自治條例,以法律保護小校
〔記者洪創夫鳳山報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以及高雄縣教師會昨天公開提出呼籲教,請市府訂定「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來保障偏鄉小朋友,目前高市僅草率訂定「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要點」,法律位階很低,小校說廢就廢,如果訂定「自治條例」,不僅有議會把關,更可保障偏鄉小校隨時面臨廢校威脅。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陳菊市長在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白紙黑字簽字承諾:訂定「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並力促議會通過實施。很遺憾,教育局讓陳菊市長跳票,陳菊市長應兌現承諾通過小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陳菊市長曾經承諾依照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研商縣市合併有關學務管理及國民教育法規整併會議」通過之小校永續發展共識,有關廢校的先決條件是:「國小全校或分校未達四十人且學生流失嚴重者」,並力促議會通過實行,以保障偏鄉地區學生受教權益。
但是,教育局一百年六月二十日通過的「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要點」,卻修改廢校條件的為:「全校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國民小學」,兩者有明顯差別。
如果依照教育局永續發展要點規定,高雄市數十所六班以下小校都將面臨廢校命運,目前國小五十人以下面臨廢校的命運,已經符合條件的學校:小林、深水、景義。
一年之內面臨廢校命運:金山、三埤、新發、金竹、杉林、纂G來。
未來幾年面臨廢校命運:溝坪、纂G隆、和平、灣內、集來、西門、央G嶺、新興、嶺口、新庄、新港、三侯、壽山、木柵、小坪、龍目。
國中面臨廢校威脅學校:大洲、田寮、溪埔。
原住民面臨威脅學校:纂G山、建山、、興中、樟山、民權、多納。但仍需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既然陳菊市長白紙黑字承諾保護小校,就應該說到做到,沒有完整法規保障,小校隨時任人恣G割。陳菊應該兌現承諾、訂定「高雄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並力促議會通過實行,以保障偏鄉地區學生受教權益,這比口頭保護要來得更加實在。 發佈日期: 2012-01-10 00:10:00
●●●1010110中國時報:都會掃描-小學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今審議●●● ================================================================================ 都會掃描-小學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今審議 ‧2012-01-10 01:24 ‧中國時報 ‧【本報訊】 高雄:高市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今天送市政會議審議,教育產業工會及高雄縣教師會昨發表聯合聲明,呼籲市長陳菊勿忘照顧偏鄉小校的承諾,均G則將有卅四校陷入廢校危機。教育局澄清,相關條文都設有配套機制,嚴格把關,不會輕易廢校,不必多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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