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下班時間 老師可以不接家長電話嗎?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766 )
作者︰test 明年就要課歲了
那老師就有所謂工時 下班時間可以不接電話吧
有無法源依據
作者︰test
作者︰test 致樓上的人士: 寒暑假與上班時間不可混為一談,用寒暑假來補平日提早上班、延後下班以及應有的年休假,尚且不足,與下班後接不接家長電話何關? 下班後能不能接家長電話與要不要接家長電話,全看個人,未課稅時如此,課稅後也如此! 老師下班後要忙家務,要照顧小孩,要陪小孩做功課與閱讀,說實在沒時間接家長電話。 我與公婆同住,下班後正是上第二個班的開始,家長打電話來,若非急事,我只能婉轉請家長上班時間再連絡,迅速掛斷電話,以免引來公婆的不悅! 其實,多數家長下班後打電話來,根本不是緊急事件,家長只考慮到自己的方便而已! 老師也有家庭要照顧,請家長自行作好家庭教育,非緊急事件,就還給老師ㄧ個正常的家庭生活吧!
作者︰test 贊同樓二老師所言, 有事寫在聯絡簿上就好, 除非是緊急非馬上處理的事,
作者︰test 實際放假日數以中小學教師為例:寒假21天、暑假60天,合計81天。 [編輯]應放假日數
[編輯]應補假日數
[編輯]積欠放假日數
[編輯]主管機關立場教育部不願意面對事實,沒有感謝教師集體放寒暑假以節省代課費,卻一再汙名教師不上課還領薪水並放假三個月。特休27天,每天代課費以最低1500元計,國中小教師總共18萬人,扣掉行政人員6萬人,則一年政府必須支出67億元。若是加上不休假獎金每人16000元,約再需19億多,合計約96億。教師們實際上幫政府撙省龐大經費。
作者︰test 樓上真是太強了,太會算了, 家長若真的有事,為什麼不透過聯絡簿表達?或是在上班時間詢問? 最令人氣結的家長是上門興師問罪的那種,老師平時善待他的孩子,他還以為是自家小孩優秀呢, 一旦有話說得不稱他的意,馬上就翻臉,來找老師理論, 碰到這種家長真是無言,是電話名單上的拒絕往來戶。
作者︰test
作者︰test 我班有一位成績優秀的學生家長 連小孩參加語文競賽的項目都有意見 打來電話LU了半個多小時 說是她不希望小孩參加演說 應該參加字音字形 (天知道妳要什麼?小孩在學校又不說她要參加什麼 她要的都被自願者搶走啦! ) 光這件事都可以講這麼久! 歐巴桑小姐呀! 我的電話都被講到發燙了妳知道嗎?
作者︰test 應請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來接電話比較好, 因為這是他建議的。沒做做看,都以為老師吃飽撐著!
作者︰test
作者︰test 有人是這樣的算法,不知道哪種算法較接近事實: 暑假60天 周休二日8*2=16 返校2天 寒假21天 周休二日3*2=6 春節5天 返校1天 寒暑假老師實際休 51天 81-16-2-6-5-1=51 未兼任行政職務老師不管服務幾年,即使是新任未滿一年,都可以休51天。 公務人員第一年沒有休假,服務第二年起,每年有休假7日;第四年起14日;第七年起21日;第十年起28日;第十五年起30天 。 所以,同樣以初任開始算, 老師第一年可比公務人員多休51天; 第二、三年,每年多休44天,兩年計44*2=88天; 第四、五、六年,每年多休37天,三年計37*3=111天; 第七、八、九年,每年多休30天,三年計30*3=90天; 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年,每年多休23天,五年計23*5=115天; 第十五年起,每年多休21天,直到退休。 服務15年的老師和同年資公務員比,多休的日數為51+88+111+90+115+21=476 如果老師一年超時工作25天,服務15年來,多休的日數可以補足服務19年的超時工作476/25=19.04 這是假設每人每天都超時工作1小時,真的是每人每天都如此嗎? 每個行業都有不同的工作性質與條件,進入職場前大家應該心裡有個譜,當然不合理的要爭取改善,如果只是要比,可能會比不完。 明知有那麼多顧客的時候員工要休假,在確定沒有顧客時員工卻要上班,有哪個老闆會同意? 政府聘老師主要的目的是要教學生,所以寒暑假沒有學生時讓老師休假,是很恰當的。
作者︰test 國中暑假是要上課五週的, 我是導師,五週25天,我天天到校, 這算加班嗎?
作者︰test 老師們可能不是天天加班一小時,但有時處理家長與學生的事務,下班一待更是二三小時的。 家庭訪問電話,依小弟計算,每次平均是30分鐘,一班平均30位學生,光每學期電訪時間至少就15小時。公務員加班有加班費,老師處理家長學生事務,有誰看到?更遑論加班費了! 學生出事時,處理不用加班?身為導師,每天提早半小時到校,晚半小時下班,本就稀鬆平常,這樣沒有每天加班一小時? 有時還要導護、午餐驗菜,都不用老師額外時間? 這還不含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到外研習與進修,不要說老師進修都只是愛錢,現在老師不研習、不進修來改進教學的,應該算少數了吧? 算了這麼多,也許又有人要說老師愛計較了。想想,如果不是有心人士和老師計較,老師們何嘗不想就此算了呢?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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