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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作者︰test 如果訓導處有分 如果你是訓導主任 你敢分嗎
作者︰test 愛心義賣不能變強迫推銷 不能拿學生愛心錢當回扣 ●92.11.20高雄縣教師會新聞稿 高雄縣鳳西國中傳出,學校義賣紅十字防癆郵票,有些班級因為沒有人購買,未達成相當的『業績』,負責學生遭校護責罵,甚至還被罰站的事情。 針對這起事件,凸顯一些校園的問題,本會在此表達看法: 一、本會支持鼓勵學生發揮愛心,參與有教育價值的義賣活動,將道德教育融入義賣活動之中。 二、紅十字會的防癆郵票義賣,就過程來說,學生只知道每班被分配幾十張,然後大家掏錢出來買郵票,沒有搭配任何的教育活動,錢花了也不知道流向和成果,大家不知道紅十字會做了什麼事?將這些錢如何應用?然怪學生購買動機會越來越低,很多老師也都認為根本沒有意義。 三、紅十字會的防癆郵票義賣,就收穫來說,所得紅十字會拿回六成,學校留下四成的金錢,實在非常不合理,學生發揮愛心認購郵票,認定所有的錢都用在防癆工作,想不到學校竟然留下四成的錢財,而學校留下錢來似乎沒有從事任何防癆工作,相關金錢流向不明,是否淪為某些人的『津貼』,學生的愛心錢的四成有可能變成『回扣』。 四、任何團體要進校園舉行義賣,應該要將財務透明公開,而且人事成本要壓低,不能只是要學生掏腰包,而沒有任何的教育意義。現在學生的荷包比以前寬鬆,一張十元的郵票應該不是很大負擔,紅十字會的認購越來越差,責任應該不在學生身上,不能以此苛責學生,鳳西國中校方的作法實在值得檢討。 五、很多老師反應,學校應該沒有義務為任何團體義賣,紅十字會的義賣活動行經多年,義賣應該是自由參與,對學生如此,對老師如此,對學校也應該如此,所以不應要求所有學校都要辦理這項『業務』。還有,既然是義賣,學校就不能留下四成錢財,如果義賣前沒跟學生說清楚,把學生愛心錢扣留下來,實在是不道德。 紅十字會防癆郵票僅能 依個人意願認購不能強求 ●文:申訴組 高雄縣教師會針對紅十字會防癆郵票的問題,為家長、教師和學生發出心聲,92年11月20日發出新聞稿,「愛心義賣不能變強迫推銷、不能拿學生愛心錢當回扣」,92年11月24日再度發出新聞稿,「學校和教師不得向學生推銷物品」,媒體都有相關的報導。 高雄縣政府大概有在看報紙,於92年12月1日發出公文回應,要求相關人員處理類似情事時,要尊重個人意願不能強求。高雄縣政府能這樣快回應,實在令我們有點意外,希望繼續保持下去。 高雄縣教師會建議學校今後處理類似的義賣,應尊重教師和學生的意願,不能強求老師和學生配合,教師沒有義務宣導,學生沒有義務購買,更不能印在學生收費單上。 今後,如果有學校要求教師向學生推銷東西,歡迎老師向我們檢舉;如果有老師向學生推銷東西,也歡迎家長向我們反應;學校的收費單有不合理的收費,也歡迎老師和家長向我們檢具資料舉發,縣政府不敢查,我們就來做。 轉貼高雄縣政府的公文: 高雄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0920222711號 主旨:紅十字協會發行的防癆郵票原意係捐款、救濟性質,僅能依個人意願認購不能強求,今後各校在處理類似情事時,相關人員應予留意,請 查照。 正本:縣立各級學校 副本:本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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