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有關於課稅代課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889 )
作者︰test 請問大家 如果請事病假可以領教育部的兼領鐘點費嗎? 如果是產假或婚假延長病假也可以領兼領的鐘點費嗎? 謝謝~
作者︰test 我覺得要先看為何有超終點費這件事?這是因應101年課稅配套,我們不管請什麼假?哪幾天都要課稅吧!所以我們不管請什麼假,都應該正常的領超終點費吧!
作者︰test 您的意思是任何假都可以請嗎? 公假 事假 病假 產假 婚假 延長病假 家庭照顧假等都可以領超鐘點費? 代這些假的人也可領代課費? 請公差假的人除可領差旅費也可領超鐘點費? 在哪裡可以看到這些准許的法條? 要知道這些所得都要列入年度所得薪資計算!
作者︰test 在這裡似乎看不到正確答案 要知道當收入都要列所得時 得依法來給錢 否則當審計室來查帳不認帳時...... 那怎麼辦呢?
作者︰test 報告發文樓主: 既然您老大請假,請問有實際上課嗎?既然沒有實際上課,您怎麼敢領鐘點費啊? 如果哪一位長官膽敢不上課領錢,您瞧咱們教師工會怎麼讓他難看啊!
作者︰test 所謂超鐘點,是指實際上課時數超過規定的上限,且非代課性質,因原本的備課時間與批閱作業時間被挪去上課,需另覓時間處理這些公務,故顧支給超鐘點。 請假時,該課務實際擔任者可支領超鐘點,請假人因為上課,故不得支領超鐘點。 寒假、暑假、國定假日,因教師休假未實際授課,自無超鐘點之實,也就無超鐘點可領。教師請假時亦同。超鐘點非正常薪資,以實際發生為支領之依據。 版上有教師提及「學校讓老師自選超鐘點以哪一節計論」,此一舉措對教師而言已是優勢,大家可選放假日較少的時段。 我校可是連超鐘點如何論,都隻字未提呢!我校有教師請行政主管說明,主任卻說尚在研議中,要與鄰校討論後再決定。 大家都想寒假非自週一開始放,超鐘點會不會被技術性縮減! 學校堅持由行政會議決定,不需公告。真羨慕可以自選的學校!
作者︰test 問東問西的結果 每個 人對辦法的解讀均不同 如辦法內的應授足.... 是指課表上應排足還是實際上授足來認定 語意的澄清很重要 以免造成承辦人和主計的困擾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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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屏東縣教產工會暨教師會電子報第 94 期◎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02-04</DIV><DIV class=yiv186415543breadcrumbs>Home </DIV><DIV class=yiv186415543middle>《新聞稿》課稅配套的失當,教師成羔羊<DIV class=yiv186415543TadNewsPaper_content>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DIV>【新聞稿】2012/02/04</DIV>課稅配套的失當,教師成羔羊課稅配套是精緻國教契機,軍教免稅有其時代背景,但如今時空環境不同,基於稅制公平,教師組織完全支持取消軍教免稅的稅賦改革。但是因教育部疏失,陷老師於不義 (2011-10-03教師課稅減課 空堂誰來教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課稅配套是精緻國教契機,勿汙名化理性支持稅改的教師 (101.01.04 全教會 新聞稿)。自從100年五月份左右,部分團體對於教師課稅議題在媒體上提出不同意見,但求社會公評,並期待能讓大眾建立正向的認知。共同為謀維護學生受教權、師道尊嚴、提升教育品質與為流浪教師問題解套方向努力,異中求同,尋求最大公約數,方為教育之福,國家之未來。茲將表達的意見臚列於下:一、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 :「讓現任老師自行吸收減掉的課,只是讓老師增加兩份收入。國中小教師課稅後,政府一年可增加72億稅收,教育部宣稱這筆錢將用來改善教育環境…課稅收入全數用來支應人事開銷。」二、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如果兩週就要增加兩億元的鐘點費,恐怕教育部的實際支出會超過教師課稅的七十二億元」(2012.01.04自由時報教師課稅減課元月兼課2週領2億鐘點費)三、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這些配套措施可以減輕老師的授課壓力,多花一點時間在備課、親師溝通、輔導學生,以提高教育品質。教育部撥給地方政府的經費只夠聘代課老師;若聘專任老師不足的經費則要由地方政府埋單。」(100.05.15聯合新聞網 課稅後老師減課自己上領鐘點變相加薪)。以上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教育部新聞稿說明:『針對報載「教師課稅配套降低授課節數由編制內教師兼課」及「教師超鐘點授課乃變相加薪」等節,與實情有所不符,一、 有關教師課稅之配套措施包含:調整教師授課節數、調增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導師費、補助國民中小學約聘僱行政及輔導人力等,原需經費係由預估課稅所得72億元支應,其中調降教師授課節數方案共需54億元。有關所指101年1月教師減課後所餘課務由現任編制內教師兼課乙節所需經費,業已包含於相關經費中,且係由原預估課稅所得中支應,並非另行增加2億元額外支出。三、 有關101年元月調整教師授課節數仍由現任教師授課乙節,係考量學期已至最後二週,基於學生學習權益,爰同意以調整課務並補發原授課教師鐘點費之方式辦理。 …101年2月1日起(100學年度第2學期)倘課程可以分割,則得聘任代理代課教師授課;倘課程無法分割或無法聘任適合教師兼代課,則得由原教師兼任。課務自101年8月1日起(101學年度)則應以課稅配套精神(實際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增加教師備課時間,以提升教學品質)重新規劃。』 (101.01.04教育部 國民教育司 即時新聞內容)請理解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幫忙解套課稅配套所產生的問題,卻被說成「變相加薪」,報載課稅收入全數用來支應人事開銷,與事實不符。著實讓老師人傷心。爰此提出一、聲明:完全支持由家長團體提出的方向:「應由中央編列預算補足地方增聘專任教師所需差額」。二、建議:教育部如能朝向規劃國中小專職行政人力編制,將為校長團體提出:「校園行政將乏人問津,上演空城計」的窘境解套尚不失為最高教育主管機關應負之承擔,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黃莆田</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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