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天啊!新勢國小的導師101年2月起還要上17節課以上?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899 )
作者︰test 真不敢相信,不是說教育部101年起因應課税後,國小導師固定上16節課嗎?怎麼會聽說新勢國小還有導師要上17節課以上呢?如果是真的,到底是誰傷害那些老師的權益?請大家幫忙查證和了解,一起來主持公道。
作者︰test 教育部已經發函下來,確定級任16,科任20,如果貴校導師還必須上17節, 那就......收集證據,如果是工會會員,工會應該會協助處理的。
作者︰test 我是低年級導師,一直以來都是上21堂,所以應該可以領超鐘點5節? 還是要求學校照規定排20節,然後領超鐘點4節?
作者︰test
作者︰test 請問: 挪用公款有罪 是法律常識 挪用授課節數未依規定排課呢? 是否侵犯教師工作人權 該作何解?
作者︰test 行政程序法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第 10 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 所以 就算是學校內規不符合相關公文或法令規定 就算是有疏失
作者︰test 不喜歡教書,幹嘛當老師呢?奇怪耶! 還有符不符合程序正義,您說了就算數?
作者︰test 網路禮儀亦請自律 依法行政是常識 法律已經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樓上要尊重法律 這已是.....最低標準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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