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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8 下午 11:02:17

大家好!眾所皆知,我們新路國小本學期導師每週是排21堂課,如果按照教育部的補發鐘點費標準,我們是不是只能領到每週4節課的鐘點,那請問一下?多上的這一節課是要找校長還是教務主任領嗎?教師工會能幫忙處理嗎?我也是工會的會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9 上午 08:11:57

固定節數排課不是課稅配套嗎?

教育部的文是當作無物嗎?

個人建議你

直接向工會尋求協助

書面具名舉發

樓上這位老師除了道德之外

你只需要勇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9 上午 10:20:46

您好<div>請您具體提供證據資料給我們處理</div><div>建議您直接以電話聯繫我們</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9 下午 10:02:08

我也是繳了會費的工會會員,上學期100學年度上學期已經在此討論區提出請工會來校了解處理, 但是一個學期過了,今年度(101年)的會費也被收走了,但是已經多上了18週21堂的導師連有繳費的會員,工會都不聲援.....這樣留言的情形只得到  "校長恐嚇老師不要亂留言 ,傷害學校"  ,根本無人關心2688專案用來減輕導師授課節數的教育部美意遭到濫用(私相授受),這等於是官官相護,在最底層的老師誰敢具名去投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9 下午 10:07:59

您好<div>請您具體提供證據資料給我們處理</div><div>建議您直接以電話聯繫我們</div>

學期初才剛留言,隔幾天校長就開會恐嚇...一副老師欺負她的樣子,誰敢具名跟你們提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9 下午 10:53:35

樓上的老師您好

首先向您說明,本會接受檢舉或陳情的案件,資料來源一向是接受具名者所提供,再經本會確認相關資料後再進行處理,無法提供具體資料者,僅ㄧ通電話或留言,是很難進一步處理的!

再說,如果您認為權益受損,這個「您」是誰?如果這個人根本不存在,那麼當然就沒有權益受損的問題,如果有「人」權益受損,總該有名有姓,對吧?

還有,如果您已經繳費,更應該有名有姓,維護會員的權益,是我們的職責,您更應該要讓我們知悉!

通常,網路上的留言,本會會保持「關心」,直到具體的人事物出現,才會著手處理!我們還是那句老話:如果你還能忍,我們沒有理由不能忍,要不要處理,端看資料到哪裡?

如果你已經繳費,就更不該讓你的權利睡著,我們會持續「關心」你所說的問題,但也僅止於「關心」,要到「處理」的階段,總要有個「人」私下或公開的與我們聯繫吧?當然,如果你相信我們,我們會保護你的投訴,就看你的決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1 下午 11:11:09

感謝教師工會的回應,已電話聯繫相關事宜,也希望其他權益受損的學校老師可以勇敢的站出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2 上午 12:21:34

新路的夥伴你好,<div>我們也是21堂喔!</div><div>
</div><div>順帶一提,今天我們打電話去工會詢問相關問題,</div><div>竟然遭拒............,</div><div>因為我們不是會員啦!</div><div>我們好慚愧、好丟臉,只有在自身利益受損時才想到有工會的存在!</div><div>原本想藉著此次詢問協助的機會,能夠進一步接觸、進而加入工會,</div><div>沒想到竟遭到公會秘書的義正辭嚴拒絕,</div><div>她說:我們只提供給會員服務。</div><div>我說:可是如果公會能給我們一些訊息或參考做法,我們在自救之後就更可能加入工會啊!</div><div>她說:不行!我們只提供會員服務。</div><div>我說:我們真的很無助,我們好像被學校吃得死死的,能請教一下相關訊息嗎?一點點就好。</div><div>她說:不行!我們只提供會員服務。</div><div>
</div><div>我們好羨慕新路夥伴是會員,能勞動彭理事長親自回覆。</div><div>也感謝秘書指點我們一條活路,那就是,在工會網頁左側第四欄學校支會服務的第八點有入會申請表。</div><div>明天我要趕緊到學校去列印出來,為了尊重職場倫理,還要先發給校長及各主任先簽名,謝謝啦。</div><div>
</div><div>回歸正題:</div><div>高雄市有分”法定減授課”與”其他減授課”,法定減授課如</div><div>(四)資訊執秘/資訊教師</div>

(五)資訊秘書

(六)教師會會長

(七)午餐執秘

(八)發展學校特色團隊。

(九)輔導教師

超過基本16節的部份可領超鐘點,若屬"其他減授課"如

白癡的學年主任

雞婆的閱讀支援

專收破銅爛鐵的資源回收

無聊的校刊編輯........族繁不及備載。

以上通通自行吸收,也就是,100學年度上學期被威逼利誘或是聖旨到-你得做,

或是我很假會,減了小小的二節課,不好意思,你就被騙了。

因為,這減的二節課(減幾節都一樣),自101年現在起,改朝換代囉!(蝦密,變天了?)

我,原從21節課,減了小恩小惠的二節課,100上是19節課。

隔壁班的啥都不必做,照上照領超鐘點5節!21-16=5,260*5=1300元/每週

現在,我照當白痴學年主任、照收破銅爛鐵,白癡的我,19-16=3,260*3=780元/每週。

而且,下學期還得無償繼續白癡地白做下去。


白癡的我雖然還不是會員,不解的是,

我們偉大的桃園縣,是否比照高雄市?有分法定與其他?

還不是會員的我,斗膽懇請工會賞賜一個小小的答案?

3QQQQQQQQQQQ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2 上午 12:23:21

新路的夥伴你好,

我們也是21堂喔!

 

順帶一提,今天我們打電話去工會詢問相關問題,

竟然遭拒............

因為我們不是會員啦!

我們好慚愧、好丟臉,只有在自身利益受損時才想到有工會的存在!

原本想藉著此次詢問協助的機會,能夠進一步接觸、進而加入工會,

沒想到竟遭到公會秘書的義正辭嚴拒絕,

她說:我們只提供給會員服務。

我說:可是如果公會能給我們一些訊息或參考做法,我們在自救之後就更可能加入工會啊!

她說:不行!我們只提供會員服務。

我說:我們真的很無助,我們好像被學校吃得死死的,能請教一下相關訊息嗎?一點點就好。

她說:不行!我們只提供會員服務。

 

我們好羨慕新路夥伴是會員,能勞動彭理事長親自回覆。

也感謝秘書指點我們一條活路,那就是,在工會網頁左側第四欄學校支會服務的第八點有入會申請表。

明天我要趕緊到學校去列印出來,為了尊重職場倫理,還要先發給校長及各主任先簽名,謝謝啦。

 

回歸正題:

高雄市有分"法定減授課"與"其他減授課",法定減授課如

(四)資訊執秘/資訊教師

(五)資訊秘書

(六)教師會會長

(七)午餐執秘

(八)發展學校特色團隊。

(九)輔導教師

超過基本16節的部份可領超鐘點,若屬"其他減授課"

白癡的學年主任

雞婆的閱讀支援

專收破銅爛鐵的資源回收

無聊的校刊編輯........族繁不及備載。

以上通通自行吸收,也就是,100學年度上學期被威逼利誘或是聖旨到-你得做,

或是我很假會,減了小小的二節課,不好意思,你就被騙了。

因為,這減的二節課(減幾節都一樣),自101年現在起,改朝換代囉!

(蝦密,還沒1/14就這麼快變天了?)

 

我,原從21節課,減了小恩小惠的二節課,100上是19節課。

隔壁班的啥都不必做,照上照領超鐘點5節!21-16=5260*5=1300/每週

現在,我照當白痴學年主任、照收破銅爛鐵,白癡的我,19-16=3260*3=780/每週。

而且,下學期還得無償繼續白癡地白做下去。

 

白癡的我雖然還不是會員,不解的是,

我們偉大的桃園縣,是否比照高雄市?有分法定與其他?

還不是會員的我,斗膽懇請工會賞賜一個小小的答案?

3QQQQQQQQQQQ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10 上午 11: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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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監察委員將於3月14日(三)上午至桃園縣政府受理民眾陳情申訴

監察院分區地方巡察,可實地發掘「人民與地方政府間」問題所在,並落實為民服務,巡察期間並排定行程接受民眾陳情,如陳情內容屬地方政府應辦事項,即請承辦人員到場說明「就地解決」!

不過,看起來桃園縣政府的作法,「過濾」的動作很是明顯,恐怕是不想讓監察委員【可實地發掘「人民與地方政府間」問題所在】!至於要向監察委員告桃園縣政府狀的,應該就會被過濾掉了!

至於桃園縣政府經過「過濾」後的問題,會【於「近期」內給予協助與答覆】,這與監察院原本希望【請承辦人員到場說明「就地解決」】也有很大落差!

另監察院希望【為加強為民服務,地方機關巡察接受人民陳情時間地點一經確定,除通知責任區縣市政府「發布新聞」,並立即「上網公告」廣為週知。】但看起來,這個訊息桃園縣政府可是低調到不行,僅「上網公告」,至於一般民眾要透過媒體知道這個訊息,大概很難,這樣桃園縣就真的可以達成「愛與祥和」的假象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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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年度第2次地方巡察 至桃園縣接受民眾陳情

 

發佈時間:101-03-09 | 發佈單位:桃園週刊 

 

【本刊訊】為服務桃園縣民,監察委員將於3月14日(三)上午至桃園縣政府受理民眾陳情申訴,本府自101年3月9日起至14日止受理現場或電話報名,陳情書及相關資料請於報名後1天內註明陳情人姓名、聯絡電話逕送或以傳真、郵寄方式送至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陳情案件內容若屬本府業務機關可辦理之事,業務機關將於近期內給予協助與答覆,若否,則另行通知陳情人於當日到場陳情。

 

●●地方機關巡察工作,親民便民,深入了解民眾生活及社會狀況,深獲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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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監察院
(一)
監察委員平均每年巡察中央機關約66次,巡察地方機關約52次。惟台灣因幅員不廣、交通便利且通信發達,對地方巡察制度之存廢常引發爭議,惟實務上,分區地方巡察,除可實地發掘人民與地方政府間問題所在,並協助解決外,同時藉由地方巡察,加強監察委員與責任區中央民意代表之連繫與互動,彼此交換意見而更能深入民間,了解民眾生活及社會狀況。同時,為加強為民服務,地方機關巡察接受人民陳情時間地點一經確定,除通知責任區縣市政府發布新聞,並立即上網公告廣為週知。
 
(二)
本院多年來為回應各界對地方巡察之期許,加強地方巡察效能,巡察委員訪問責任區內各機關時,均事先擬定巡察重點,並以座談、查詢方式,請相關單位主管列席,避免勞師動眾形式上之簡報;有關各地方政府建議事項,並代為向中央反映,作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溝通之橋樑。同時,鑑於地方巡察業務之實施,巡察委員對責任區目前情況較為熟稔,因此本院對偶發災害事件之調查順序,向均以巡察責任區委員為第一優先。又為落實為民服務,巡察期間並排定行程接受民眾陳情,如陳情內容屬地方政府應辦事項,即請承辦人員到場說明就地解決,實施以來因親民便民,績效卓著,受到地方民眾熱烈迴響,除經常接獲各地方民眾查詢地方巡察時間外,更間有民眾因錯失原預訂陳情時機,致跨越縣市向其他組地方巡察委員陳情之案例。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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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11 下午 04:55:11

我校的作法是低年級每週上21堂,每週領(21-16=)五節的超鐘點費

而學年主任上20堂,每週領(20-16=)4節的超鐘點費

中年級每週上20堂,每週領(20-16=)4節的超鐘點費

而學年主任上19堂,每週領(19-16=)3節的超鐘點費

依此類推...

只是以後組長,要輪流擔任  因領得比組長多,組長又沒有寒暑假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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