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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主任可否兼任班級導師 並領導師費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991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30 下午 10:29:16

各位

國小主任可否兼任班級導師 並領取導師費,而且減課後, 上課時數是0節,請問各位,這種是合理的行政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30 下午 10:45:32

沒上課?領導師費!太離譜ㄌ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31 上午 01:54:28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11.14局給字第0920035741號函

查行政院民國七十三年一月十九日台七十三人政肆字第○一九四一號函規定略以,導師費發給,以真正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限(一班一人)。復查本局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七十四局肆字第一三○二八號函規定:「國民小學行政職務(組長)應以專任教師兼任為原則,惟因受員額編制限制,經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由兼有導師職務之教師兼任者,得從寬支領導師費及主管特支費(現改稱主管職務加給)。」另查「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暨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支給標準表」業就教師兼任主管職務明訂主管職務加給支給範圍,經依法令規定核派兼任之主管職務者,自得依上開標準表支給主管職務加給。

 

從法令上來看應該是可以的, 不過減授課節數可以減到0,不過依據桃園縣目前授課節數規定來看    可能是37班以上的學校,若如此,敝人認為應該不會有所謂的員額編制限制的問題吧。

以上僅貼出法令釋義提供參考,至於實際的狀況,原po應該比較清楚,妄加猜測沒什麼意義

班級數

12班以下

13-18

19-24

25-30

31-36

37-48

49-60

61班以上

主任

6

6

5

4

3

2

2

2

組長

14

14

13

12

12

11

10

9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31 下午 04:27:46

既然說不得以可以導師兼組長

那麼主任兼組長當然就違法了

***明示其一排除其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5 下午 12:53:17

離譜,是哪間學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5 下午 10:56:14

節數計算不是以導師節數減四節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7 下午 02:26:19

太超過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12 上午 10:07:03

公文裡面也有說明,
編制不夠的時候,導師可以兼組長,
很多小學校導師也搶著兼組長,
可以領導師加給,
再多行政的任何福利--行政加給、不休假獎金、國民旅遊卡、不定時的加班費,
還有以順便接導師搶著接的鐘點費400的攜手計畫、課後照顧(托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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