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國小主任可否兼任班級導師 並領導師費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991 )
作者︰test 各位 國小主任可否兼任班級導師 並領取導師費,而且減課後, 上課時數是0節,請問各位,這種是合理的行政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11.14局給字第0920035741號函 查行政院民國七十三年一月十九日台七十三人政肆字第○一九四一號函規定略以,導師費發給,以真正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限(一班一人)。復查本局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七十四局肆字第一三○二八號函規定:「國民小學行政職務(組長)應以專任教師兼任為原則,惟因受員額編制限制,經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由兼有導師職務之教師兼任者,得從寬支領導師費及主管特支費(現改稱主管職務加給)。」另查「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暨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支給標準表」業就教師兼任主管職務明訂主管職務加給支給範圍,經依法令規定核派兼任之主管職務者,自得依上開標準表支給主管職務加給。
從法令上來看應該是可以的, 不過減授課節數可以減到0,不過依據桃園縣目前授課節數規定來看 可能是37班以上的學校,若如此,敝人認為應該不會有所謂的員額編制限制的問題吧。 以上僅貼出法令釋義提供參考,至於實際的狀況,原po應該比較清楚,妄加猜測沒什麼意義
作者︰test 既然說不得以可以導師兼組長 那麼主任兼組長當然就違法了 ***明示其一排除其他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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