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第八節」課稅疑問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994 )
作者︰test 國中第八節不是說算加班嗎?依據稅法規定每個月加班不超過44小時是免課稅的,我學校卻將之計入薪資所得,非加班費。究竟哪個才是對的?第八節到底是薪資所得或是加班費?請了解的先進指教! 我校公告如下: 「100年度因國中小學教職員工仍為免稅,故課稅所得僅包含課輔加班費,課輔鐘點費及政府預算之外所支給的各項收入.」 我的扣繳憑單上也明白列示「薪資所得」,究竟相關公文是怎麼說的?有人能PO上相關的公文嗎?感恩協助!
作者︰test
作者︰test 【加班費】是行政人員、校長、主任、組長 動工程就領更多了, 看到的校長、總務主任或組長也別急著上來反駁,
作者︰test 同事當行政是礙到你了嗎? 多拿一點加給,就讓某些人眼紅到泛胃酸, 看別人做行政那麼爽, 不想負擔行政的責任, 又羨慕行政的福利, 然後又自鳴清高自說自話不屑同流合污, 可是學校運作就是需要行政來做統籌, 否則老師們乾脆都回去開個人工作室開私塾算了, 不要假清高了, 趕快去爭取當行政吧, 去做一個清流的行政吧, 讓大家刮目相看, 也好在這裡酸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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