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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源班老師真的是"細漢"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9014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9 下午 12:50:23

今早收到公文,資源班老師居然是每個人上19節課<div>明明規定就是導師16堂,課任18堂</div><div>
</div><div>那資源班老師1導師1課任</div><div>應該也是34堂才對,沒有34堂就算了</div><div>
</div><div>現在還變成是19+19=38~~誰能告訴我怎麼回事</div><div>資源班老師真的是次等老師就對了!!!   可悲~~~</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9 下午 01:24:50

資源班有一導師一科任,導師16節,科任20節,平均一人17節。

如果沒有導師,一人均減2節,是18節。

怎麼算都不可能一人19節!?

而且辦法上說:集中式特教班雙導師,所以不減課,

可是資源班只有一個導師,為什麼沒減與普通班等量的節數?

資源班老師並不會比普通班老師輕鬆!難道國小資源班老師真的比較"細漢'?

而且以往是規定資源班每週授課節數40節,現在此規定未修正,

只說要減老師的課,請問減掉的課誰上?

完全不顧學生與老師的權益,不知這個辦法是怎麼訂出來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9 下午 01:27:56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教師及特教組長每週授課節數參照表

 

班級類別

教育

階段

身心障礙特教班

資賦優異

特教班

備註

集中式

特教班

 

資源班

巡迴輔導班

 

 

 

 

學前

比照普通班

16

     (18)

(不含交通時間)

併國小特教班數合併計算

 

 

國小

雙導師

包班制

,不得

低於20

    18

 

19

17

20-22

19

20-22

比照

普通班

 

比照普通班教師兼組長

(14-15)

國中

雙導師

14

16

(18)

12

(14)

16

(18)

14

     (16)

(不含交通時間)

12

(14)

16

(18)

 

比照普通班教師兼組長

 (8-10)

 

備註:

1.     黑色部分為原授課節數,紅色2011.12.16之第一次修正版本(依據教育部100.10.06之執行補充說明),綠色2012.2.6之第二次修正版本(依據教育部101.01.06之執行補充說明)

 

2.     101.01.06100.10.06之補充說明,差別在於集中式特教班,也可減兩節課(原100.10.06因雙導師制,無法減課),但其餘於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有導師編制之班級,導師不再減兩節課。

 

 

3.     目前各縣市之特教授課節數,非常混亂,有的縣市資源班、巡迴班可支領導師費,有的縣市沒有導師費,授課節數從16-20節都有,而本人也得知竹師孟瑛如教授認為,同樣都要繳稅,為何各縣市授課不一,有失公平,

教授會於教育部的特教諮詢會提出,而全教會也會於101.2.18舉行全國特教委員會,本人也會參加,屆時會將各縣市所有特教授課節數版本彙整,

也會提案希望全國能有共識的版本,目前會雙軌進行修法,希望改善課稅後,全國之特教老師勞役不平的現象。

 

            4. 目前此版本應該都發文到各學校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9 下午 01:32:25

沒錯!

資源班老師就不是老師嗎?

兩個老師難道工作就是兩個人分嗎?當然不是

每個學生個別化,處理的事物當然是個別化處理,且處理的事物、紀錄、教學、評鑑...不比別人少

憑什麼減課只減1堂!

再怎麼不算我們導師,專任老師好歹能減2堂

我們呢??????

我們該跟誰發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9 下午 01:53:09

1.於101.2.18 本人會出席全教會,屆時會彙集各縣市本版,也會提案,而會有只減一節的狀況,

   是因為縣府之前的規定,資源班為20-22,因此有的學校老師只上20節,有的學校上21或22節,

   而本人服務的新明國小資源班有兩班,每位老師都上22節,因此造成有的老師只減1節的現象。

   而當時修法時,也有建議要從20節為基準往下減課,但縣府堅持要取中標21節,

   因此才會造成有的老師只減一節的現象。

2.而關於學生授課節數的問題,仍然維持40節,在會議中,也有校長提議要減少授課時數,

   但縣府認為,此次課稅是教師授課節數下降,多上的部分會讓老師支領超鐘點費,因此還是維持40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9 下午 02:08:57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之特教委員會,也會於1013月份舉行特教授課節數說明會,也請特教老師踴躍參加,給予建議。

 

附上個人聯絡方式,新明國小侯老師,手機:0915396353

                                                       學校網路電話:903165063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12 上午 09:58:24

特教老師真可憐,
你們再不串連到各上級單位,只會被坑,
政府單位最喜歡坑沒聲音的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14 下午 10:30:33

我只能說教育局現在根本就是一個,根本不尊重基層教師的權益,像我是某國中ㄉ代理教師兼輔導教師,一下文說減四節,過幾天又來文說可以減十節,但我校方卻說依校方決定授課時數,這根本就不考慮相關人員ㄉ權益,所以我仍努力在跟校方溝通,希望我們都可以把自己的聲音傳達出去!~~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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