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道歉信函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9092 )
作者︰test 道歉電子信函 收件人:龜山鄉文華國小校長吳俊生 一.茲於 二.道歉人保證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公然侮辱、中傷吳校長名譽之事件發生。 三.呼籲瀏覽到原二封電子郵件者,正本清源勿信其為真。 道歉人《發件人》蚵間國小教師古重頡 中華民國 一0一 年 二 月 二十四 日
作者︰test
被逮到了吧! 『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講!』 有真憑實據,就真金不怕火了!
作者︰test
作者︰test 哈哈哈,我終於等到你了.......... 你所提的是先前桃園縣教師會論壇中的 「如果是事實 ;這個校長還適任校長嗎?」一文嗎, 所以是毀謗他人喔,...... 你要分幾次道歉呀,文章內容指證歷歷,真的只有兩次嗎? 吳校長,請別輕饒他,這人不夠坦承,....
作者︰test
作者︰test
請問一再洗版的版主就是你嗎 如果是 那還要向所有上教師會網站的人道歉 版面充滿鬥爭、污衊、仇恨 有損身心健康
作者︰test 為時三年,瘋狂四處的張貼洗版面, 次數難以計算,事件更是五花八門, 這裡頭歸屬於你的就這兩次嗎? 你未來需要面對司法的路應該還很久喔, 找民代關說?寫道歉信?當面道歉? 還有呢............... 當時的氣勢跑那兒去了?加油喔.... 別忘了,我等著看你的下場,....
作者︰test 該告的就告 不要姑息
作者︰test 毀人名譽 如此輕率 就意圖逃避法律責任 當年搖旗吶喊的 圍事助威的 是不是也該道歉
作者︰test 煽風點火的人應該挖個洞躲起來 太丟臉了!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結果還沒出來喔........
作者︰test 聽說有一部分已經有結果啦 ............再加油...........
作者︰test 結果早就出來了
作者︰test 論談的資料還沒撤掉… 太傷人名譽了
作者︰test 再提其實是讓誰受傷害大家思考看看吧 另外敬告版友勿隨之起舞 因為有時加害會變被害 然後回復一沒注意用語強一點就莫名其妙被告 不想多說 大家知道我意思就好 小心
作者︰te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