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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25 上午 10:57:13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針對總量管制超收的努力和成果!

●100年03月10日,高雄縣教師會發出新聞稿:【教育局的總量管制「違法亂紀」、「縱容特權」 班級超收學生違反相關法令並犧牲學生受教品質】。

●100年04月22日,劉亞平向監察院具名檢舉陳訴:【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總量管制「違法亂紀」、「縱容特權」,班級超收學生違反相關法令並犧牲學生受教品質。】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修正「高雄市100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
【修正前】100 年2 月16 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07960 號函訂定
龍華國小100學年度總量管制後,小一新生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3人,如學生人數仍過多,另召開會議與鄰近學校協調改分發事宜。二年級至六年級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5人(含5人)(最高不超過37(含)人)。另其餘總量管制學校之鄰近非總量管制學校每班招收人數如高於總量管制學校每班招收人數時,總量管制學校每班招收人數應相對提高,並以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5人為上限。

【修正後】100 年4 月22 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23855 號函修訂
總量管制學校以每班29 人為原則,惟礙於校舍空間有限,雖採總量管制方式控管班級學生總數,但因學區內學生人數眾多,無法達成29 人編班者,請學校敘明原因並檢附佐證資料專案報本局,本局將確有前述不足情形之專案函報教育部核備,經教育部專案備查之學校仍以不超過35 人編班為原則。

現在,總量管制學校要超收學生,要有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學校要超收學生應敘明原因並檢附佐證資料專案報本局,教育局將確有前述不足情形之專案函報教育部核備,教育部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應該考量周遭學校的超生情形嚴格把關,不能鼓勵學生跨區轉戶口入學,造成總量管制學校超收學生,附近學校卻嚴重減班超額!

轉貼劉亞平向監察院陳訴書:

●●●1000422劉亞平向監察院陳訴書(總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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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訴書
中華民國100年04月22日
受文者:監察院
陳訴人:劉亞平
被陳訴機關:高雄市政府、教育部

主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總量管制「違法亂紀」、「縱容特權」,班級超收學生違反相關法令並犧牲學生受教品質。
一、    事實經過:
行政院的「精緻國民教育發展方案」,要求降低班級人數,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保障學生使用空間,行政院和教育局的法規,都限制總量管制學校班級超收學生,但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卻「違法亂紀」、「縱容特權」,放任總量管制學校超收學生,除違反相關法令,並犧牲學生受教權益和品質!
「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採小班制為原則。」教育部訂頒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96年32人、97年31人、98年30人、99年29人,今年100年29人。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98年34人、99年33人、今年100年32人。
所以,今年100年,法律規定,國民中學新生每班學生之人數為32人,國民小學新生每班學生之人數為29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當應依法行政。但是,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卻恣意妄行,縱容國中新生班級超收到35人,超過規定3人,國小新生班級超收3∼5人,這已經明顯違反相關法令!
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化造成減班超額之衝擊,由教育部推動「精緻國民教育發展方案」,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放任總量管制學校超收學生,與中央推動精緻國教、實施小班教學之政策目標背道而馳,嚴重影響教師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更易造成鄰近學校減班超額之情事。
此外,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訂頒之「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及「高雄市100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都規定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順序,但實際情形卻可能是各校關說入學嚴重,大家透過民代或關係鑽入學漏洞,嚴重違反公平正義!

二、違法失職情事及其證明方法:
●98年10月30日,教育部訂頒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附件):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96年32人、97年31人、98年30人、99年29人,今年100年29人。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98年34人、99年33人、今年100年32人。
●98年8月20日,教育部公函(附件),請確實執行 ?國民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調降方案? 暨 ?精緻國教發展方案-國民中學階段? ,以提升國民教育品質,規定:「惟針對極少數學校因降低班級學生人數,而致教室不足現象,倘經  貴府(局)確實檢討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措施後,確有前述不足情形,致學校無法依規定人數編班,務請於每學年度開學(8月30日)前依本部96年5月31日台國(四)字第0960077025號函規定,逐校列冊並檢附佐證資料,專案報部備查,經本部專案備查之學校仍須以35人編班。」
●100年1月11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訂頒『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附件),二、按各校現有面積計算各校學生人數標準總量。三、 總量管制學校之班級數採逐年遞減為原則,視情況每學年度新生減一至二班。第五點規定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順序。
●100年1月26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召開「研商100學年度總量管制事宜」會議,會議資料中有關各校99學年度總量管制學校之新生班級人數,部分原高雄市學校的人數超過35人(楠梓、五福、陽明38人,明華、左營、龍華、福山、國昌、中山、瑞祥36人),已經違反教育部相關函文35人為上限之規定。當天會議決議,國民中學各管制學校100學年度一年級各班人數,仍以35人核定。
●100年2月16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訂定「高雄市100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附件),龍華國小100學年度總量管制後,小一新生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3人,二年級至六年級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5人(含5人)(最高不超過37(含)人)。另其餘總量管制學校之鄰近非總量管制學校每班招收人數如高於總量管制學校每班招收人數時,總量管制學校每班招收人數應相對提高,並以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5人為上限。這些學校班級人數明顯違反教育部之規定。
●100年03月04日,高雄縣教師會發函(附件):請教育部處理高雄市各總量管制學校違法超收學生乙案。
●100年04月01日,教育部公函(附件):針對高雄市總量管制學校超收學生認為違反規定並要求儘速修正。
●100年04月15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布新聞稿:高雄市實施降低班級學生人數及總量管制—說明,本市99學年度原高雄市總量管制國中12校、國小1校,無法達成國中每班33人編班、國小29人編班之學校,均依行政程序專案報教育部核定,並無違法之情事。
●100年04月16日,蘋果日報報導:高縣教師會昨公布,高市有17所國中超收學生,有些學校一班人數高達近40人、超過法定的32人甚多。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批高市教育局放任學校超收學生,影響學生受教品質,「學校超收學生就像遊覽車違規超載一樣危險!」

三、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及文件:
證1:98年10月30日「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證2:98年8月20日教育部公函
證3:100年1月11日『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
證4:100年1月26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研商100學年度總量管制事宜」會議資料
證5:100年2月16日「高雄市100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
證6:100年03月04日高雄縣教師會函
證7:100年04月01日教育部公函
證8:100年04月15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證9:100年04月16日蘋果日報報導
證10:高雄市國民中學99學年度總量管制學校超收人數一覽表
四、其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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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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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2/25 上午 10:58:05

<DIV class=plainMail>鄭新輝局長應該拿出「教育專業」及「行政魄力」解決總量管制學校班級超收學生的情形

●100年04月16日,蘋果日報報導:【陽明多230人最扯 擠明星國中 高市17校超收】。儘管少子化,高巿跨區擠明星學校的現象仍不減。高縣教師會昨公布,高市有17所國中超收學生,有些學校一班人數高達近40人、超過法定的32人甚多。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批高市教育局放任學校超收學生,影響學生受教品質,「學校超收學生就像遊覽車違規超載一樣危險!」

●100年10月13日,聯合報報導:【教部:超收學生 扣獎補助款】。私校超收學生部分,王鳳鶯指出,中辦每年都會檢視學校招生情形,如發現學校違規,超收人數未達1班者,將扣全部獎勵款和部分補助款;超過1班,則不但獎補助款全扣,下一學年度還得減班。

●100年10月26日,國語日報報導:【國中超收學生 教部促地方把關】。教育部表示,依規定國中每班學生人數上限為三十二人,學校不應超收,縣市教育局也應督導改善,不應讓大校愈來愈大,少數學校卻因少子化衝擊,還要擔心招不到學生,必須到國小搶學生。

●101年02月14日,高雄市教師來信:【不懂的疑惑】。教師建議教育局依法行政,做好總量管制學校班級人數的控管,不能打擊總量管制附近的學校。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在國語日報強調:『教育部和縣市首長應嚴格把關,依法行政,不應讓學校有超收的空間,尤其是「關說惡習」更不可取,不應讓「民意代表的壓力」進入教育場所。』

我們建議鄭新輝局長依法行政,杜絕總量管制學校招生的「關說惡習」,不能讓「民意代表的壓力」進入教育場所,拿出「教育專業」及「行政魄力」解決總量管制學校班級超收學生的情形!

轉貼相關的報導和來信:

●●●1010214教師來信:不懂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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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總幹事...............
在附件的101本市國小新生分發須知第六款中的第3點:
3.總量管制學校學生數係依據「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及配合教育部「國民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調降方案」之政策,97學年度新生人數每班31人,98學年度每班30人,99學年度起完成每班29人。總量管制學校以每班29人為原則,惟礙於校舍空間有限,雖採總量管制方式控管班級學生總數,但因學區內學生人數眾多,無法達成29人編班者,請學校敘明原因並檢附佐證資料專案報本局,本局將確有前述不足情形之專案函報教育部核備,經教育部專案備查之學校仍以不超過35人編班為原則。

所謂學區內學生人數眾多是指在籍的學生嗎?如此一來對總量管制附近的學校無疑是另一種打擊!能否要求市府依法行政!這種處理方式不是為去年被打槍的方法做解套嗎?

不知道這樣的作法是否與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1000111的規定相互抵觸:
一、  本市學校類型之認定,由本局評估學校新生人數、校舍空間、設備及當地社區發展,並以國中每生使用校地面積一七•七七平方公尺、國小每生使用校地面積一○•六七平方公尺為度,按各校現有面積計算各校學生人數標準總量,並區分為總量管制學校、未總量管制學校及空間充裕學校。

國中的入學為何無法如同國小的入學基制一樣.....從強迫入學委員會去處理......為何要國小幫國中做分發作業.....高雄市之前教師也抱怨....但為何還是無法處理.....還是不懂....可以處理一下嗎?.....


●●●1000416蘋果日報:陽明多230人最扯 擠明星國中 高市17校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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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多230人最扯 擠明星國中 高市17校超收
恐影響受教品質 家長卻稱「外人不必管」
2011年 04月16日 【魏斌╱高雄報導】儘管少子化,高巿跨區擠明星學校的現象仍不減。高縣教師會昨公布,高市有17所國中超收學生,有些學校一班人數高達近40人、超過法定的32人甚多。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批高市教育局放任學校超收學生,影響學生受教品質,「學校超收學生就像遊覽車違規超載一樣危險!」

劉亞平說,教育部明訂國中每班學生32人,但高市卻有17所總量管制學校超收學生,其中陽明國中一年級超收230人最多;五福國中也超收196人,每班平均人數高達39人,「學校超收學生就像遊覽車違規超載,不僅乘座舒適被犧牲,稍有不慎更有安全疑慮!」期盼教育局落實班級編制規定。

教局:迫於現實
高市教育局科長戴淑芬表示,高巿國中入學須在學區地入籍6年,明星學校的學區設籍人數較多,「學校迫於現實才超收,已報教育部核准,絕未違法。」
縣市合併前,很多家長安排子女越區就讀高市明星國中,因此超收學生的學校多集中在縣市交界處或台一線省道、國道附近。
高市大寮區一名郭姓家長即說,兒子目前在大寮區讀國小五年級,但戶籍早在國小一年級時就遷到三民區陽明國中附近,就為了讓兒子將來能順利進入陽明國中,「家長望子成龍,外人不必管太多。」

師得幫忙查戶口
陽明國中教務主任邱元甫無奈說,「學校為避免超收,每年新生入學,老師得幫忙查戶口,晚上到學生家按電鈴,看學生是否真的設籍,實在很荒謬!」他認為,學校超收情形可望因少子化趨勢減緩。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雲蘭坦言,「家長心態不改,明星學校問題永遠無解!」
林雲蘭透露,還有家長利用學期中轉學擠進明星國中,教育局應均衡各校發展,「唯有讓每所學校一樣好,才可能扭轉學校超收現象,讓家長不必擠破頭、鑽巧門!」

免試入學將解套
戴淑芬認為,高市已積極推動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不管在哪裡讀國中,未來發展機會均等,相信再過一兩年,超收情形應可自然解套。」


●●●1001013聯合報:教部:超收學生 扣獎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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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超收學生 扣獎補助款
聯合新聞網 2011/10/13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針對全教會對私立高中職的質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冷氣費等代收代辦費金額,會先經過家長和社會人士代表參與會議決定,學生「用多少,收多少」,學期結束仍有餘額也會退還,中辦近日也會組專案小組查辦。

中辦科長王鳳鶯表示,代收代辦費總共有11項,冷氣是其中之一,代收代辦費收多少,會先經過超過二分之一以上的家長和社會代表參與會議決定,費用在開學前1個月,會公布於網站上,告知家長與學生。

目前學校使用冷氣,台北與高雄各訂出收費上限標準,其他各校的電費也不能超過此標準,7月30日後公告經費使用情形,有餘額也退給學生。王鳳鶯指出,如發現學校有違反情況,會以扣獎補助款為懲處。

針對全教會指出,私立高中職合格教師比低於7成,會影響12年國教的品質,王鳳鶯回應,此數據仍待查證,「合格教師比,是每年獎補助款評比審查的重要指標之一,私校應該設法招聘合格教師,若無改善,會刪減四分之一的獎補助款。」

至於私校超收學生部分,王鳳鶯指出,中辦每年都會檢視學校招生情形,如發現學校違規,超收人數未達1班者,將扣全部獎勵款和部分補助款;超過1班,則不但獎補助款全扣,下一學年度還得減班。

王鳳鶯指出,99學年度就有6所私立高中超收,當中桃園六和高中、台中長春藤高中、台中嘉陽高中、台中私立致用高中、宜蘭縣私立慧燈高中超收人數未達1班,教育部給予扣減全部獎勵經費、部分補助經費的懲處。

而招生數超收未達2班的台中明台高中,除了扣減全部獎勵經費、部分補助經費外,100學年度招生班級數也減1班。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347801


●●●1001026國語日報:國中超收學生 教部促地方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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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超收學生 教部促地方把關

國語日報 2011/10/26 楊惠芳、吳啟綜/臺北報導

國中超收學生,全國各縣市都有,尤其臺北市等都會區更嚴重。臺北市教師會昨天公布調查,北市今年新生人數最多和最少的學校,相差十倍,超收學生的學校,教師員額不足,只能用代課教師,影響到師生權益。教育部表示,依規定國中每班學生人數上限為三十二人,學校不應超收,縣市教育局也應督導改善,不應讓大校愈來愈大,少數學校卻因少子化衝擊,還要擔心招不到學生,必須到國小搶學生。

臺北市教師會表示,北市超收學校中,以大安區、中正區及松山區超收最多。十所人數最多的國中,新生平均是七百六十一人,最少的十所學校只有七十八人,呈現兩極化現象。有些學校多收一百一十一人,超出三到四個班的人數,影響教學品質。超收的學校明顯違反《國教法》每班三十二人的規定。

北市教育局中教科長譚以敬說,學校超收主要是學生健康問題、社會局專案轉介等因素。隨著免試入學的升學管道逐年增加,將有助小型學校發展。教育局指出,必須尊重家長和學生的教育選擇權,未來將和各校研議有效控管學生人數的方法。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強調,教育部和縣市首長應嚴格把關,依法行政,不應讓學校有超收的空間,尤其是關說惡習更不可取,不應讓民意代表的壓力進入教育場所。

林文虎認為,很多家長迷信明星國中,想盡辦法讓孩子進入特定國中,甚至找民意代表關說。實際上,當學生進入超收的國中後,由於班級人數過多,教師無法顧及每名學生的學習狀況,受教品質不佳,且分配到的教學資源也有限。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7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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